乡镇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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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好“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扎实有效推进全镇精准扶贫工作,不断提高扶贫开发工作实效,确保按时完成扶贫开发目标任务,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书记在**调研扶贫开发和同步小康工作时的讲话精神,以同步小康统揽扶贫开发工作为总体目标,大力实施“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和基础设施“六个小康建设”,扎实做好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确保实现精准扶持、精准管理、精准脱贫,为打好扶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精准识别。按照国家统一的识别标准、识别方法和识别程序,认真开展贫困户对象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工作,进一步摸准五保户、低保户、低保贫困户和一般贫困户底数,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开发对象全口径识别,并分类建立信息档案、分类进行管理。
(二)精准规划。根据贫困对象致贫原因不同,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要求,分类制定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规划和计划,安排资金和具体项目,做到村有发展目标,户有致富项目。
(三)精准扶持。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将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到村到户项目的扶持,保证贫困对象得到扶持。对贫困村重点实施基础设施“六个小康建设”,推进水、电、路、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向贫困村延伸。对贫困户重点实施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加快贫困户增收脱贫计划步伐。
(四)精准帮扶。深入开展精准驻村帮扶工作,切实做到“七个一”,即一村派驻一个工作队、一村绘制一套民情地图和贫困农户分布图、一村制定一套帮扶方案、一村确定一批扶持项目、一户制定一个帮扶措施、一户确定一个增收项目、一户落实一名帮扶人员,推进驻村帮扶与精准扶贫深度整合。
(五)精准管理。注重扶贫项目管理,驻村帮扶工作队全程参与项目申报、实施、监管、评估,对没有工作队意见的扶贫项目不得受理和审批,做到跟踪检测管理。强化脱贫动态管理,贫困对象受到扶持达到退出标准后,及时进行民主评议,实行销号退出动态管理。
三、目标任务
大力实施精准扶贫战略措施,改“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通过对贫困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扶持、精准脱贫和精准管理,使扶贫攻坚工作真正瞄准贫困人口,切实做到分类施策、分类管理,确保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扶贫低保户和一般贫困户得到不同侧重的有效扶持,到2015年底,完成750人的农村贫困人口精准脱贫,贫困发生率下降5.63个百分点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6%以上,为实现“33668”行动计划和“双线合一”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精准扶贫识别力度。各村(社区)要在前期摸底识别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精准扶贫识别建档立卡工作,集中时间、精力和力量,在5月30日前完成贫困户、贫困人口信息核查,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精准识别工作,确保符合政策的贫困对象一户不漏、一人不少。要准确划分好贫困村和贫困户的类型,贫困村要区分出自然条件恶劣致贫村、基础实施落后致贫村、产业发展滞后致贫村和村班子软弱涣散致贫村等类型,贫困户要区分出缺乏劳动能力的五保户、低保户、扶贫低保户和一般贫困户等类型。要认真分析致贫原因,针对不同类型的贫困对象,逐村逐户落实帮扶措施,采取分类指导办法,对贫困村以实施基础设施“六个小康建设”为主,对有发展能力对的贫困户以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为主,对没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以保障基本生活为主,提高扶贫开发的精准度和针对性。
(二)加大结对帮扶力度。切实抓好对口帮扶和定点帮扶工作,积极争取帮扶项目和资金,力争在招商引资、产业对接、劳务输出、人员培训、资源共享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深入开展“干群连心﹒同步小康”驻村工作,以“县级领导联系乡镇、部门包村、干部包户”和“654321”结对帮扶工作、“县级领导联系精准扶贫示范村”建设为契机,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干部帮扶,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认真开展扶贫资源“进村进户”活动,加强扶贫济困“直通车”建设,实现扶贫对象需求和帮扶者意愿的“点对点”服务。积极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形成扶贫攻坚合力。
(三)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对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按照“规划到村、项目到户、增收到人”原则,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快形成一批特色优势产业村、养殖户,把扶贫资金精准落实到每村每户的产业项目上,促进贫困农户增收。扶持引导贫困村、贫困户与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致富能人和承包大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稳定增加收入。
(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深入实施教育“9+3”计划和“4+2”教育突破工程,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扎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加大中高职学生助学补学力度,做到应补尽补。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圆梦行动”等助学工程,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考入二本以上大学的一次性补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00元,对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在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院就读的每年补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00元。对有劳动力的扶贫对象,通过“雨露计划”、“阳光工程”等开展农业实用技术、产业化技能、劳务输出等培训方式,逐步实现“1户3人”(即1户1人接受中职以上学历教育、1户1人接受培训后转移就业、1户1人掌握农村实用技术)目标。
(五)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和扶贫生态移民力度。将农村危房改造和扶贫生态移民计划重点安排在贫困村的贫困户实施,按照小康房建设标准,引导农村危房和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安置房改造建设,进一步完善土家民居、生态移民住房等功能、布局、设施及周边环境,切实解决“搬富不搬穷”的问题。
(六)加大基本生活保障力度。大力实施保障扶贫工程,对没有劳动能力、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农村特困户,由民政部门将其作为政府基本保障对象,纳入低保范畴,实行低保兜底,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对于因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的低收入家庭要给予临时救助。积极推进孤儿和吴生活来源重度残疾人生活费补助及“五保户”集中供养等制度,实现对农村生活困难群众的有效救助。
(七)加大基础设施“六个小康建设”力度。按照“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和扶贫攻坚重大事项推进任务,加快推进贫困村小康水、小康电、小康路、小康房、小康讯和小康寨建设,不断改善贫困村内的村道、生活用水、用电、村容村貌等。
(八)加大庭院经济发展力度。将有生产能力和发展意愿的五保户和低保户,无劳动力和产业项目没有覆盖的贫困户,以及缺少发展资金的一般贫困户,作为一般扶贫工作对象,免费为其提供雏鸡、雏鸭等家禽,大力发展以家禽养殖为主的“庭院经济”辅助产业,努力促进增收。同时,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产生经济效益后,提取部分收益资金直接平分发到所有贫困户手中,保障对贫困户的差异化扶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基准扶贫工作,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工作落实。镇直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主动沟通,逐步建立分工明确、定期协商、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驻村工作队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好帮扶工作,确保精准扶贫扎实有效推进。
(二)落实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综合协调职能,加大政策统筹、资源整合力度,确保精准扶贫 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发动社会扶贫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积极做好正面引导,激发广大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活力,努力营造决战贫困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督促指导。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定期督查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加大考核力度,推动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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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区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发〔**〕5号)精神,解决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问题,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提高教育扶贫能力,全面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根据市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帮扶对象
全区农村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在校就读子女。
二、帮扶目标
**年起,对全区在校就读的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子女,实行扶持政策,实现所有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应贷尽贷,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贫失学。实施智力扶贫,加强城乡家庭贫困学生技能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促进贫困对象就业。至2018年构建覆盖全区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的帮扶工作机制和扶智机制,促进贫困对象基本脱贫。
三、帮扶措施
(一)实施精准管理,确保贫困户子女帮扶全覆盖
1. 识别资助对象。将我区农村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在校就读子女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在校就读子女,经申请审批可纳入教育扶贫范围。(牵头单位:区扶贫和移民办;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2. 实施动态管理。各包村单位对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脱贫出、返贫进的原则,严把入户筛查关和审核认定关,确保信息采集准确、真实、可靠,做到有进有出,逐年更新,为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区教育局在区扶贫信息系统基础上,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对扶贫对象享受资助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确保其获得有效资助,完成学业。(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挂点帮扶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二)加大资助力度,确保贫困户子女能上学
按建成“民生保障示范区”要求,积极作为,在全面落实好国家现有济困政策的基础上,增加资助项目,提高资助标准,做到应助尽助,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1. 设立专项基金。设立**区贫困学生教育助学基金,由上级专项资金、区本级财政资金和社会捐资助学资金组成,由区财政局统一管理、区教育资助中心具体负责管理。
2. 资助标准。
(1)学前教育阶段。对符合入园年龄,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应助尽助。对接收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子女就读的普惠性幼儿园加大奖补力度。
(2)义务教育阶段。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在上级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500元。增设义务教育阶段(含特殊教育)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走读生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800元,初中1000元。由需补助的贫困生提出申请,相关部门筛选审核后发放。
(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对建档立卡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子女执行最高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
(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就读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在此基础上,对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子女增设生活补助,每人每年1000元。
(5)高等教育阶段:对贫困村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符合申请政府资助金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入学当年优先每人一次性安排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6000元。对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子女自第二年起,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直至完成学业。对贫困村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财政全额贴息,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6)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子女在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就读期间的学杂费予以全额补助,并按就学地最低生活标准每年给予10个月的生活补助。(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3. 申报流程。受助学生申请资助、资格认定、资金发放及相关管理仍按各项资助政策管理规定办理。具体为:
(1)除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外其他各类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2)每年9月起接受申请(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时间为每年高考结束后)。
(3)申报流程。①贫困家庭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填报《助学金申请表》,递交相关证明材料。②所在学校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组织初审。农村幼儿园由镇中心小学组织初审。③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④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接受学前教育资助的还需提供《**区学前教育资助汇总审批表》和《**区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上报区教育资助中心审核。(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4.优先资助。区教育资助中心要根据农村贫困户子女就读分布情况,合理分配学生资助名额,重点向农村贫困户子女就读较集中的地区、学校倾斜,做到应补尽补。各学校在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时,要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纳入资助范围,保证他们获得资助。(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5.多元筹资。争取国家倾斜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进社会力量开展“一对一”帮扶,减少因学返贫现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三)夯实基础,确保贫困户子女上好学
加强贫困村学校规划,优先改善贫困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努力优化贫困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畅通贫困户子女就学升学通道,努力提高贫困群众基本文化素质和劳动力技术技能,防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促进贫困户摆脱“穷根”。
1. 做大农村学前教育。中央和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村幼儿园建设,优先扶持贫困村新建小学附设幼儿园、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幼儿园、增设村小附属幼儿班。扶持民办幼儿园建设,支持贫困村建立普惠性幼儿园。(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城建局,市国土局**分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2 . 做优农村义务教育。统筹现有教育经费,适当调整教育经费投入方向,在总体规划内向贫困村适度集中,义务教育各类专项资金优先安排支持贫困村学校建设,全面改善贫困村学校办学条件。**年全区农村中小学实现“校校通”、“班班通”工程全覆盖,让贫困村群众子女能就近享受公平优质教育资源。对不足100人的村完小(含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切实保障贫困村学校正常运转。(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区城建局,市国土局**分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3. 做实农村职业教育。积极引导和鼓励贫困生参加职业学历教育,通过定向委培特困生等方式,帮助中职以下学历贫困生完成中专以上职业学历教育。依托市一职校(区农民学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重点招收年龄50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学历,主要从事农业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务农农民以及农村新增劳动力。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2-6年。允许半农半读,农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将贫困户中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列入“雨露计划”,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粮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按照市精准扶贫要求,根据乡镇农技人员编制状况及相关政策,确定定向贫困生年度培训计划,委托赣州农业学校面向全区农村贫困家庭子女系统培训农业专项技能。对获得中专或大专毕业证书的定向贫困生,通过上级部门组织专门的招聘考试,考试合格者充实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牵头单位:区委农工部,责任单位:区农粮局,区扶贫和移民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4. 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国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20)》,把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多措并举,定向施策。优先支持贫困村学校建设教师周转房,加快解决贫困村教师住房困难问题。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和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有在贫困村学校任教经历的优先。切实按照编制标准优先配齐农村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吸引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小学、幼儿园任教。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选派优秀教师到贫困村学校支教、走教和定期组织优秀教师送教下乡,着力解决贫困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教师缺乏问题,带动贫困村小学、幼儿园保教质量及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委农工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编办、区农粮局、区扶贫和移民办、区城建局、区教育局、市国土局**分局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教育扶贫日常工作。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做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
(二)强化责任落实。区教育部门负责制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统计汇总教育精准扶贫相关信息。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协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力度,让各项扶贫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并顺利落地,使各项扶贫惠民政策的执行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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