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长计划,短安排。当我们对实施事情没有一点头绪的时候,我们要主动写一份完整全面的方案。方案可以推动工作顺利进行,我们该如何去写好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审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审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审计工作效率,提高依法审计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市区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区审计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明确审计机关的执法权限和职责,落实审计执法责任,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依法审计,提高审计质量,促进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和机关效能建设。

(二)基本目标

通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把审计法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用责任制的形式分解落实到有关处室和人员,做到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执法程序,量化责任考核,严格过错追究;在审计作业实施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理处罚恰当,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二、实施的范围和要求

(一)实施范围

本实施方案在局各科室施行,包括局机关审计人员在审计执法过程中,应履行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

(二)实施要求

围绕审计法定职责、执法职权分解、工作流程和执法责任、评议考核、过错追究等主要环节,建立健全以科学的职责体系为基础,以明晰的工作规程为重点,以严密的考核评议办法为手段,以严格的过错追究为保障,涵盖审计执法各岗位,贯穿审计执法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切实明确执法主体,科学分解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建立考评制度,实行内部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健全审计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考核制度,审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持证上岗。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法定的执法依据、职责、程序等进行公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卷的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制度,对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宣传教育。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行政执法绩效评估、个人工作业绩评定、奖惩相结合。建立健全与行政决策、重大决策有关的各项制度,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依法行使的法定职能

(一)负责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配合参与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行业审计项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年度审计计划。

(三)向区政府提交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区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3.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

4.区属国有企业、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区直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

6.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援款项的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

7.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等与国家和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参与上级审计机关实施的特定项目审计和审计调查。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履行执法职能的基本要求和标准

(一)审计立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率达到100%。

(二) 审计工作符合法定程序。做到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区政府批准,局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送局机关前,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对被审计对象处以较大数额罚款时,应根据区政府相关规定依法告知听证权利;局机关在作出审计决定时应告知有关权利,并及时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审计程序合法率达到100%。

(三) 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文书依法送达并取得送达回证,审计文书送达率达到100%。

(四) 正确引用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处理、处罚,审计决定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率达到95%以上。及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结案率和准确率均达到95%以上。

(五) 实行谁审计谁立卷,审结卷成,一般应在审计决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90天内,或者在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确定的整改期限届满之日起90天内,组织并完成审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但归档时间不得迟于该审计项目结束后的次年4月底,审计项目立卷归档率达到100%。

五、执法职权分解、工作流程和执法责任

(一)职权分解

1办公室

负责机关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环境综合整治及社会事务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政务协调、督办、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信息化建设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审计工作计划,负责统计管理、审计结果公告、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审计科研、综合调研等工作;负责起草审计工作规划、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

2、经济责任审计科

负责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拟定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的制度、办法、规程等;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3、行政事业审计科

负责组织全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财政局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负责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对国库和税务部门的审计;负责对上级政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审计区直行政政法、教科文卫等部门及下属单位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全区政府主管部门和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教科文卫等专项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4、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负责审计(委托审计)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对全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在建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负责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结果进行监督核查;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5、社保国企审计科

负责审计区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负责审计与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管理有关的区直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及区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及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6、资源环境审计科

负责审计区自然资源资产、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二)工作流程

根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及《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杭州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工作程序是:

1.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组成审计组,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局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2.审计组实施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后,应及时提出审计报告。按照局机关规定的程序审批后,以局机关的名义征求被审计单位、被调查单位和拟处罚的有关责任人员的意见。被审计单位等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被审计单位等对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一步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对审计报告作出必要的修改。审计组应当对采纳被审计单位等意见的情况和原因,或者其未在法定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3.审计组所在部门在向局机关提交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等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和审计决定书等代拟稿前,按照有关规定报送所在部门复核,所在部门复核后提出书面复核意见,并将复核修改后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项目材料连同书面复核意见,报送法规处审理。

4.指定审理人员将审理后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连同审理意见书报送局机关负责人。局机关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单位等的书面意见进行研究,提出审计机关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重要审计项目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审议,作出审计业务会议决定,形成审计业务会议纪要。

5.向上级审计机关或市政府等及时报送审计报告、专题报告,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

(三)执法责任

审计执法责任按审计人员、审计组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专职审理人员、办公室审计业务管理人员和负责人、局领导等分别设定,局长为审计执法第一责任人。

审计人员执法责任:

1.按照审计组组长分工开展审计调查了解,服从审计组组长工作调配,对调查了解中形成的有关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分工任务实施审计,对其收集的审计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负责,对审计步骤和方法(含追加或者替代的审计步骤和方法)是否执行负责。

3.对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审计定性和初步处理意见的恰当,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准确负责。

4.对未执行审计实施方案导致重大问题未发现的,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反映的,以及审计查出的问题严重失实的承担责任。

5.对归档文件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立卷责任人对卷内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归档的规范性负责。

审计组组长执法责任:

1.负责组织审计通知书的草拟,对审计通知书的送达程序的履行负责。

2.负责根据审计目标,组织开展审计调查了解,具体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报批;对审计方案中审计内容的恰当性、步骤和方法的可操作性负责;负责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实施方案的调整和报批;负责按审计实施方案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完成。

3.负责在审计过程中要求被审计单位作出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承诺。

4.负责督导审计人员围绕审计目标收集审计证据工作,审核审计证据,对重要审计事项收集审计证据的充分性负责。

5.负责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审核意见负责,对未能发现审计工作底稿中严重失实的行为承担责任;对未按审计方案要求和未查深查透事项应提出审核意见并督促及时查证。

6.对审计中发现的涉嫌有关经济犯罪和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应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局领导报告。

7.负责组织编写审计组审计报告,组织审计组成员对其进行讨论和修正,对审计组审计报告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将审计组审计报告送交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负责组织对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审计事项的核实,并作出说明,对确有错误或偏差的审计证据应及时组织重新取证。

8.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将审计组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意见、审计组书面说明,以及其他有关材料,报所在部门、局机关审核。

9.负责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并完成审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对审计档案的审查验收意见负责。

10.负责对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审计组成员遵守职业道德和廉政纪律情况的监督。

审计业务部门负责人执法责任:

1.根据审计项目立项要求,负责组织同步审计项目审计工作方案的编制,指定项目审计组组长;负责督导审计组组长组织开展审计调查了解和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审核审计实施方案及方案的调整,对审计方案所确定的审计范围和重点的恰当性负责。

2.对具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恰当性负责。

3.负责组织代拟审计机关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等审计结果文书,对上述代拟文书的恰当性负责,对代拟的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反映的事实严重失实,应移送未移送,以及审计组审计报告中记录的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反映承担责任。

4. 负责复核审计组须提交审理的材料,并提出书面复核意见;负责按规定将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等代拟文书提交审理机构审理,对代拟文书的文字质量负责。

5.根据审计业务会议决定,组织修改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等代拟文书,对提交的各种审计业务文书的质量负责。

6.负责在审计机关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送达之日起90内,组织开展后续审计工作,包括审计决定的督促执行,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审计成果的提炼、利用。

7.负责按照规定期限将本处室检查合格的审计项目案卷移交档案室归档,对归档的及时性负责。

审理人员执法责任:

1.负责在收到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等代拟文书以及其他应提交审理的材料后提出审理意见,出具审理意见书。

2.对审理意见的恰当性负责;对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等代拟文书中存在的定性不准确、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处理处罚不当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承担责任;对已审理项目应告知而未告知听证、复议和诉讼或裁决申请权及期限承担责任。

3.对按制度规定应当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审议的审计项目,负责在收到代拟稿后,及时提交审计业务会议呈报单。

4.参加审计业务会议,负责审计业务会议的准备工作,起草审计业务会议纪要。

5.负责组织、协调审计听证、审计行政复议,参与审计行政诉讼、审计裁决的应诉工作。

6.负责审核审理意见书;对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等代拟文书中存在的定性不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不正确、处理处罚不当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承担责任。

7.根据审计业务会议决定,负责对修改后的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等代拟文书会稿审核,对审计业务会议决定的落实负责。

办公室审计业务管理人员和负责人执法责任:

1.负责对审计通知书核稿。

2.负责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安排和调整,对指令性审计项目的按时完成负督促责任。

3.负责审计业务文书的编号、制作。

分管局领导执法责任:

1.协助局长负责分管处室的审计执法责任落实工作,并对分工内的审计项目质量和审计执法责任向局长负责。

2.负责及时审定、签发审计通知书、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业务文书,对其质量负领导责任。

3.负责审批审计移送处理书,及上报省厅、市政府等的审计结果文书;负责审查拟采取的审计职权范围内的强制措施。

局长对审计执法工作负总责:

1.负责组织分管局领导全面落实审计执法责任,负责协调分管局领导提出的执法中遇到的问题;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局机关审计执法情况。

2.负责召集并参加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审计业务会议纪要。负责决定情况紧急或案情特殊的审计事项的移送处理;批准对被审计单位采取审计职权范围内的强制措施。

3.负责审批签发上报上级审计机关及区委区政府的审计结果文书和准备向新闻媒体披露的审计结果;负责审批签发审计信息、简报、专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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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实行执法责任制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决定在我局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蔬菜局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的部署,我们在认真总结市港航监督处、公路管理处、公路运输管理处去年先行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局交通行业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今年全局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一、认真宣讲实行执法责任制的目的和意义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以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于同级人民政府,在其内部各行政执法机构层级之间的以执法岗位责任和工作目标为核心的工作考核制度。实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利于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感和自觉性,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实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利于交通管理部门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廉政建设,从而保证国家宪法和各项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有效地实施,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交通执法水平,增强交通行政执法整体效能,改善交通执法的社会效果,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市局和各交通执法单位都要认真宣讲实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的和意义。二、进一步确定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和内容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就是根据市人民政府“三定”确定的我市交通部门行政管理的职能,结合现有各项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或通过加快地方交通立法,建立完善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内部以行政首长责任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执法机构内部各部门、各层级的各个执法人员,明确责任范围、执法责任、执法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励办法,认真实施,提高行政执法的到位率,同时将考核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公务员考核、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一)理顺执法关系,落实执法责任各交通执法单位要调整和明确各自主体执法和协同执法的关系,依法确定各自的职权,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确立各自的行政主要负责人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逐级分解落实执法责任,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主要抓好四个环节:1、确认执法主体资格。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清理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执法责任不明、执法关系不顺、执法主体较乱的问题。对全市所有的交通行政执法单位要依据交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确认,逐一界定授权执法单位、委托执法单位,由市局统一审查、确认和公布。对委托执法行为,由市局与委托单位依法建立代理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及其时效,确定职责范围内违法和超越职权的违法应负的法律责任。2、清理行政执法依据。在市局统一组织下,各执法单位要根据交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单一主管、协同管理、授权执法和委托执法等类别列出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具体的法定权利和义务,理顺执法关系,依法承担起执法责任。对共同主管或协同执行的行政行为,要分解执法责任的主次职责,既要体现相互配合执法的全局观念,又要体现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的原则。3、依法确定执法职权。各执法单位要坚持权责一致原则,建立以领导责任为核心的执法责任制,进行执法任务的分解和量化,确定每个执法部门、执法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执法科室和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各单位内设或隶属的机构的执法责任划分,可以采取以法律法规为体例的垂直分解、以机构为体例交叉分解等方式。通过分解,达到把法律规定的执法任务一条不漏地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机构、执法岗位。4、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各单位要制定秉公执法,文明服务的保障措施。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坚持持证上岗,严格证件管理;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并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规范填写交通行政执法文书;严格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制度,使用统一的罚款收据,加强采用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财物的管理。同时,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程序,做到既要严格执法,又要防止和减少行政处罚的不当或错误。(二)建立各项制度,确保执法合法性各单位要本着“权责统一、办事合法”的原则,围绕推行交通执法责任制,建立相应的有关制度,保证各项执法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1、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单位的执法活动都必须按《南京市交通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附件三)的有关规定进行,实行“公开办事规定,公开办事程序,公布办事结果”的制度,将依法行使的登记、许可发证、收费、处罚等职责的有关具体规定,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标明,做到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社会监督渠道公示,主动接受人员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视为无效,并追究其责任。为规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市局制定了《南京市交通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处理程序规定》(附件四),同时增设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为3619839,对各单位执法公示制度进行监督。2、推进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各单位要根据《南京市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奖惩办法(试行)》(附件五)把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定期请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进行评议,广泛了解群众呼声,掌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并聘请督察员,征询意见,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行政执法的评价情况。市局将组织各单位开展互查互评,加强行政执法的互相检查监督。同时,市局将根据评议意见考核各单位的整体行政执法情况和各单位负责人的工作,在评议考核的基础上,依法予以奖惩,建立健全以办事效率、办案质量、执法效果、履行职责、廉政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制度。3、建立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要根据交通部印发的《交通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交通行政赔偿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和《南京市交通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附件六)等,建立本单位相应执法追究制度。各单位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上级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改变或者撤销;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判的;各单位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各单位赔偿损失后,要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者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强交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是推进和落实交通执法责任制的关键。因此,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市局将根据交通部1997年第16号令发布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结合全国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交通部统一印制的《交通行政执法证》的部署,在上半年对全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要脱岗强化学习《交通法律基本知识教程》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程》两本书的培训,并进行考核。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在近阶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整顿和培训教育,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党的十五大报告,并运用学、查、议、改等方法,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本单位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联系工作实际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改进措施,以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政治素质,依法履行职责。对不具备《交通行政执法岗位规范》规定的执法资格和不适宜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要调离执法岗位。坚决纠正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现象,逐步建立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达到有法必依、只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不断提高交通执法水平,在群众中逐步树立良好的交通执法形象,维护交通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三、层层分解建立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一)交通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内容:1、明确各单位、各层级、各个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范围;2、制定各单位、各层级、各个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执法权限和年度执法目标;3、制定各单位、各层级、各个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4、建立本单位执法人员的培训、资格管理制度;5、建立本单位执法人员的廉政制度和行业道德规范;6、建立规范本局执法人员的各项工作制度:(1)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制度;(3)行政执法检查制度;(4)行政复议制度;(5)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6)行政赔偿案件备案制度;(7)错案追究制度。7、建立本局执法工作统计制度,做好行政处罚起数、罚没款金额、执法队伍的基本状况等项的统计工作;8、建立本局罚没财物收缴管理制度,严格罚没财物管理,实施交通行政处罚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制度;9、建立本局社会监督制度,做到执法标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公开,设立举报电话,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聘请社会监督员;10、建立本局法制宣传工作制度,提高群众自觉守法的意识。(二)实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方法和步骤:年度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将分如下几个阶段展开:第一阶段:3—6月为制定制度阶段。本阶段的方法是抓典型经验与普遍制定相结合。1)3月总结市港航监督处、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和公路管理处去年一年来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经验,制定本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4月召开全市交通法制工作会议,推广市港航监督处、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公路管理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经验,对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部署。3)5月各单位将行政执法主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汇总和分解;确立每一个层级行政执法目标、权限和程序等,层层制定行政执法责任书(文本附件二)和有关制度。局政策法规处做好本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汇总、分解和有关制度的起草工作。4)6月在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召开执法责任制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典型经验,批准实施执法责任制。第二阶段:7—10月为检查阶段。方法是自检与互检相结合,认真总结试行工作情况。为检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试行情况,市局将以执法责任制为主要内容开展全局行政执法工作大检查。通过大检查,奖优罚劣,以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和明年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具体安排是:1)8月初,全局进行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部署;2)9月组成检查组进行互查;3)10月,全局召开交通行政执法总结表彰大会,宣布大检查结果,表彰行政执法好的单位和个人。第三阶段:11—12月为总结完善阶段。由市局全面总结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研究确定全市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制定“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书”将交通行政执法全面纳入实行责任奖惩考核制度之中,使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有效,推进全市交通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四、保证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推进实行执法责任制是事关全局的一件大事。各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确定分管领导同志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同志也要结合分管的工作齐抓共管。市交通局成立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详见附件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组织工作。为积极稳妥地推行执法责任制,市局将要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和指导,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责任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制约机制今年要在继续加大内部执法监督的同时,建立起党的机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新闻舆论等有机结合的外部监督体系,形成立体监督网络,强化对交通行政执法的监督。1、在交通系统内部监督方面:按照《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关于发布<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等七项制度的通知》的精神,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结合《交通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建立起执法人员数据库,实行执法人员年度审验和执法人员档案制度。2、在外部执法监督方面:坚持向市委报告交通行政执法的年度汇报制度;邀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定期视察检查制度;欢迎和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新闻舆论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接受法院、检察院的司法监督。聘请一批各范围广泛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员,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改进交通执法工作。〖HTK〗(三)纳入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今年我们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纳入“全市交通系统两个文明建设奋斗目标”之中,并列入各事业单位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市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将制定定期考核评议的具体标准和奖惩办法,及时总结经验和表彰先进,调动各单位落实执法责任制的积极性。同时要把落实执法责任制的情况纳入各单位领导任期目标,作为政绩考核、奖惩和任用依据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全市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由点到面,全面推进。
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市水利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


市水利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
为了加强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落实九江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治市的决定、决议和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进一步推进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市的决策为指导,结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实际,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优化管理方式,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执法行为与执法责任相统一,明确内部机构的执法职责和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正确处理“统”与“分”及归口管理的关系,形成执法合力。建立考核和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做到政务公开.依法行政、责权明晰,有效实施水行政管理,维护正常水事秩序,保护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目的。二、执法依据(一)水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二)水行政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3、《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4、《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7、《城市供水条例》8、《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9、《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10、《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11、《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三)水行政规章及文件1、《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2、《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规定》3、《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4、《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6、《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7、《水政监察工作章程》8、《水利部行政复议工作暂行规定》9、《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10、《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11、《堤防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12、《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1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1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1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16、《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17、《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18《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19、《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21、《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四)地方水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1、《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3、《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4、《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5、《江西省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6、《江西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7、《江西省实施〈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细则》8、《江西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9、《江西省征集防洪保安资金暂行规定》10、《江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办法》11、《江西省水政监察规定》12、《江西省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若干规定》13、《江西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施办法》三、执法机构及责任人局长负责所有水利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并承担责任。副局长按照各自分工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承担相应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的贯彻执行各科室都应按照各自职责承担相应执法任务,并负相关责任。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相关执法任务,按照各科室职能进行分工,并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分工如下:1、局水政水资源科水政水资源科为水利局综合法制工作机构,是归口管理水利法制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负责拟定全市水利法制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跨县间的水事纠纷。水政具体负责执行《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水政监察工作章程》、《水利部行政复议工作暂行规定

市水利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江西省水政监察规定》、《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江西省实施〈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细则》、《江西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施办法》、《江西省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等,责任人:宁革。水资源具体负责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城市供水条例》、《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规定》、《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江西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责任人:黄绍北。2、局水政监察支队具体负责执行《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水政监察工作章程》、《江西省水政监察规定》、《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江西省实施〈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细则》、《江西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施办法》、《江西省都阳湖湿地保护条例》等。责任人:陈绪修。3、局计划财务科具体负责执行《水利工程水费核定、计收和管理办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征集防洪保安资金暂行办法》、《江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办法》、《江西省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若干规定》、《江西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责任人:熊诞宁。4、局水利建设与管理科具体负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堤防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等。责任人:张化雨。5、局农村水利科具体负责执行《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协助执行《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责任人:戚方亮。6、局水土保持站具体负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等。责任人:冷珍吾。7、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责任人:邓习珠。局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等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在本行业的贯彻执行,并接受有关执法主体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一个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涉及多个内设机构的,以一个内设机构为主,相关内设机构为辅,共同配合进行执法。四、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1、错案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在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导致具体行政行为错误的案件。2、错案责任追究应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任与过错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3、行政执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错案:①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撤销或变更的;②经行政复议决定撤销的;③经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或上级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权而予以撤销或者纠正的;④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形式确认违法的。4、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①依法应当履行法定职责而不履行,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②所办案件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的;③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或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幅度滥施处罚的;④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⑤违反法定的行政许可规定和行政处罚程序的;⑥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⑦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徇私枉法、索贿受贿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⑧其他违法失职行为导致错案的。5、错案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①两个以上行政执法机构共同执法造成的错案,按主次各自承担过错责任;②行政执法错案责任由有过错的责任人承担;两人以上均有过错的,按其责任大小分担;③行政执法人员直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导致的错案该执法人员为错案责任人;④经过审批的具体行政执法行为造成错案的,按以下规定承担责任:(l)由于案件承办人的故意或严重失职行为导致审核人、审批人失误而造成的错案,案件承办人为错案主要责任人,审核人、审批人也应负相应责任;(2)由于审核人的过错导致审批人失误而造成的错案,审核人为错案主要责任人,批准人应负相应责任;(3)由于批准人的过错造成的错案,批准人为责任人;(4)案件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都有过错造成错案的,均为责任人,各自承担其过错责任。⑤经集体讨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产生的错案,决策人为主要责任人,主张错误意见的人为次要责任人,应当经过集体讨论而未提请讨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错案,批准决定人为责任人。⑥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指使或者授意承办人违法办案的,该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⑦行政执法机关使用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执法导致错案发生的,用人失职者为错案主要责任人;⑧行政执法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损害当事人利益或影响恶劣的,由相应责任人承担责任;⑨应当经过审核、审批而未经审核、审批,擅自作出决定而造成错案的,作出该决定的行为人为责任人。6、行政执法错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按下列方式承担责任:①、限期改正;②、通报批评;③、取销当年度评先资格;④、给予行政处分;⑤、追偿国家赔偿费用;⑥、停止上岗执法或者取销其执法资格;⑦、其他责任形式。7、行政执法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错案,可以从轻或者免予追究其责任:①、因过失造成错案,且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②、错案发生后,能主动承担过错并积极配合纠正错案,挽回损失的;③、确因经办人员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错案的。④执法实践中难以认定的疑难案件;⑤错误的裁决于执行前自行发现并积极纠正的。五、行政执法评议考核1、将行政执法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执法岗位和执法个人,承担执法任务的个人对本职责范围内的执法负责。2、对各岗位和个人的执法任务执行完成情况及效果每年进行一次评议考核,并作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3、评议由各科室进行,考核由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进行。对岗位和个人的评议考核,一次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给予一次警告,并限其改正。两次考核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将其调离执法岗位。两年内不得再在执法岗位上工作。两年后需重新回到执法岗位上工作的,必须通过上岗培训及考核。六、措施要求1、召开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认真学习依法治国方略和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的决策、决定,明确建立执法责任制的意义,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执法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奠定思想基础。2、分解、细化执法内容,明确每个部门及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范围、执法职责、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做到层层落实,责任明确。3、将执法责任制作为部门年度考核目标管理和个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明确奖惩;4、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制订有利于将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的各项保障措施。七、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领导,明确各项执法责任,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成立“九江市水利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领导、组织协调和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执法机构及办公室、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政水资源科。

人社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人社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区字〔2016〕72号),强化普法工作责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现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唱响追赶超越主旋律,突出担当有为新精神,以全面争先进位为目标,围绕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工作主线,提高法治宣传和依法行政服务水平,教育引导服务对象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守法习惯、善于依法维权,为“五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1、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各项人社工作全过程,结合行政执法、劳动仲裁、工伤认定工作中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

2、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根据各科室、各单位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3、全局联动和各负其责相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形成局党组领导、纪检监督、各股室、单位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人社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

三、执法和普法内容

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风廉政建设领域各项党纪党规。

2、《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公务员和人事管理领域法律法规。

3、《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就业创业领域法律法规。

4、《民办教育促进法》、《职业教育法》等职业培训领域法律法规。

5、《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社会保险领域法律法规。

6、《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关系领域法律法规。

7、《行政处罚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监察领域法律法规。

8、《行政复议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等行政复议领域法律法规。

9、《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等工资分配和福利待遇领域法律法规。

10、《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公开领域法律法规。

11、《网络安全法》等信息安全领域法律法规。

四、工作措施

1、一线普法。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开展普法工作,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惠民政策。

2、培训普法。建立局系统大会学法制度、科室(单位)日常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依法行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3、宣传普法。根据区委、区政府“七五”普法确定的普法工作内容,结合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网页,依托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开展普法活动。

五、工作要求

1、落实普法责任。各股室、单位要认真按照各自工作职能梳理、归集履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普法责任分工,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2、创新普法方式。各股室、单位要结合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集中宣讲、主题活动宣传、专项依法治理等方式,面向服务对象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用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突出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开展好“法律六进”活动。

3、注重经验总结。区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月**日至**月**日确定为法治宣传月活动,活动结束1周内,各科室、单位要将法治宣传相关资料汇总报送局劳动关系与法制仲裁科。

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学习活动的实施方案


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学习活动的实施方案文章标题: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学习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工商所、机关各股室、经检队: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推行依法行政和法制工商建设的一项重要保障。国务院和省政府专门制定下发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若干意见及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省、市局党组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十分重视。亦是我们行政执法机关务必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局的指示精神,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全县工商系统对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能力,根据省、市局的要求,县局决定今年在全系统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学习活动,现制定学习活动实施方案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一、总体要求全县工商系统要以认真学习把握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文件、规定、制度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为基础,切实做好宣传、贯彻、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扩大覆盖面和普及面,在全县工商系统营造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良好氛围,为构建法制工商、和谐工商打好坚实的基础。二、成立学习领导机构为保证此次学习活动的开展,县局党组给予高度重视,成立由县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法制股、人教股负责办公室工作。基层各单位也应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该项学习活动落到实处。三、活动内容及学习时间安排此次学习活动是贯穿全年的工作,主要分三步实施:(一)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31日)。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制定出更加详细的学习计划,成立组织,明确分工和任务,对本单位开展学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二)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10月31日)。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本单位人员系统学习以下学习内容:《*县工商系统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学习活动时间安排表》时间
学习内容

4月1日至4月30日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国办、国家工商总局有关学习《纲要》的规范性文件。

5月1日至5月31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若干意见》及国办、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6月1日至6月30日
《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及省政府法制办、省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此项办法的具体规定。

7月1日至8月31日
省工商局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行为梳理结果,包括执法主体依据、执法依据和执法行为规定三大项内容(具体内容登陆河南省政府法制网)。

9月1日至9月30日
《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工商[2003]15号)、《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工商[2002]25号)、组织一次骨干集中学习培训活动。

10月1日至10月31日
《*阳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工商[2005]38号)、《*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处罚工作规则(试行)》(*工商[2017]25号)、《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执法行为规范》(*工商字[2016]40号)和*工商字[2017]02号文件。
(三)第三阶段为验收评比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本系统开展学习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工作,评出先进单位,并采取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各单位在学习过程中,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可采取自学与培训相结合,专题学习与法律法规学习相结合,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邀请有关人员进行专题学习讲座,要做到方法灵活,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记录详实。四、具体要求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将此项学习活动作为今年法制监督工作的重点来抓,加强领导,做到有安排、有督导、有检查、有落实。2、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单位要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开展好此项学习活动,每周要确保有两个半天学习日。县局机关的学习组织由机关党委负责。系统的学习督导由法制股负责。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比照县局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要把学习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同其他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运行,效果明显。3、树立典型,推动工作。各单位要按县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有计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学习活动的实施方案

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学习活动的实施方案划、分步骤抓好落实。年底(12月25日)前,要对此项学习活动做,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局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股兼)。成绩突出的,将推荐参加省、市局的评比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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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学习活动的实施方案

XXX税务局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XXX税务局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为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局关于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xx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范本》为依据,按照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依法治税方针,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执法程序,量化责任考核,严格过错追究,依托CTAIS系统技术,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切实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全面提升执法质量、执法效率、执法水平,促进依法治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依照上述指导思想,推行执法责任制遵循以下五项原则:一是“依法设置,合法履职”的原则;二是“因事设岗,因岗定人”的原则;三是“各司其职,规范运作”的原则;四是“全程监控,公开透明”的原则;五是“有错必纠、奖惩分明”的原则。三、目标任务根据省市局规范税务机构设置的基本思路,立足我县目前的执法岗位和征管模式,围绕税收业务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评议考核、过错追究四个环节,整合信息资源和人力资源,探索人机结合、全程监控的新路子,建立健全以科学的岗责体系为基础,以明晰的工作规程为重点,以严密的考核评议办法为手段,以严格的过错追究为保障的涵盖税收执法各岗位,贯穿税收执法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切实明确执法主体,解决“由谁干”的问题;科学设置岗责,解决“干什么”的问题;规范工作流程,解决“怎么干”的问题;建立考评制度,解决“干的怎么样”的问题;实行问责追究,解决“干的不好怎么办”的问题。四、基本内容1、统一岗位设置。在省局范本的基础上,以税收业务工作流程为依据,保留、归并、分解原有岗位,确保设置的基本岗位和控制岗位与省局规定一致。2、明确岗位职责。根据上述岗位设置的总体要求,以省局范本确定的职责为主要内容,充实完善我局现行岗位职责。3、理顺工作规程。严格按照“步骤、顺序、时限、形式、要求”的五要素理顺工作规程,并按岗位设计业务流程图。4、修订评议考核。在原评议税务规范管理考核的基础上,与市局执法责任制考核软件相结合,进一步的修订考核内容,制定《税收执法岗位执法质量考核表》。5、完善过错追究。在现行的责任过错追究的基础上,制定《xxx国家税务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规范过错追究行为。6、实行微机考核。在整合修订责任制的过程中,要与执法考核软件相结合,借助信息化手段,实行微机考核。五、方法步骤为保证推行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我局拟将推行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发动(2005年3月1日-3月5日)。这一阶段主要是解决思想认识问题。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等形式,认真学习上级局关于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有关文件和《xx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范本》,吃透精神,掌握实质,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培训骨干,明确任务的目的。(二)调查研究(2005年3月6日-3月10日)。这一阶段主要是结合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通过实地座谈、外出考察等方式,了解业务需求,消化外地经验,分析研究当前岗位设置、职责履行、工作运行等现状,按照简便、易行、实用的原则,确定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基本框架。(三)建章立制(2005年3月11日-3月20日)。这一阶段主要是按照市局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工作需要,研究制定办税服务类、税收信息类、管理监控类、税务稽查类、税收法制类等环节的制度、办法,并对岗位设置、岗位规程和计算机考核进行充分论证。(四)总结完善(2005年3月21日-3月30日)。按照县局确定的执法责任制基本框架和办税服务类、税收信息类、管理监控类、税务稽查类、税收法制类等环节的主要内容,总结成绩,研究问题,强化措施,进一步修改、完善各项制度办法,使之符合实际,便于操作。(五)全面推行(2005年4月1日起)。对全国税系统全面推行的税收执法责任制进行统一部署,确保按期到位。六、主要措施(一)加强领导。xx局成立以局长xxx为组长,副局长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行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协调和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法规),xxx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13人组成工作专班,负责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日常工作。(二)统一认识。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此次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将推行工作纳入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议事日程,各股室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确保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顺利推行。(三)密切配合。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时间紧、任务重、内容新,因此在具体推行工作中,各科室要密切配合,保持上下联系,及时反馈工作动态及遇到的问题。(四)检查考核。各科室要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严格操作,XX局将在运行初期实行按月考核,同时对推行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推行责任制工作不力、延误时限、图简便、搞形式、XXX税务局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XXX税务局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影响全县进度和质量的予以通报批评,以促进执法责任制有条不紊的运行。二00五年三月一日
XXX税务局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责任制在行政执法监督中的作用,根据《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2001年省政府令第10号)的规定和省政府法制办的有关要求,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乡镇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各县区局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地区中小企业局(乡镇企业局)具有执法职能的科室。
一、组织领导
地局成立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组织实施工作。组长由xxx同志担任,副组长xxx,成员有xxx、xxx、xxx、xxx、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办公室设在地局科教法规科,具体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专用考核目标的制定、修订和完善及专用考核目标分解、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等。各县区局也要按照《黑龙江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确定专人负责,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深入实施。
二、考核目标
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通用考核目标和专用考核目标各50分。通用考核目标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地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行政执法责任制专用考核目标》由地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主要包括“资源、环保、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产品质量管理、合法权益保护、信用体系建设、统计管理、基金管理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教育培训及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执法监督等”八项考核项目。
三、检查内容和方式
1、检查内容:包括通用考核目标和专用目标两项。通用考核目标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其他内部层级监督制度、依法及时纠正违法行政问题、法制队伍建设及社会评价等内容;专用考核目标按照本方案二、考核目标中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2、检查方式:地局定期检查和监督全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执行情况,每年至少抽查一至两次。各县区局也要定期对下级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各县区局中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乡镇企业局和地局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要从每年的第四季度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的自查自评工作,并将执法责任制工作总结和自查自评结果于11月底之前报送地局科教法规科。检查方式和重点:
(1)、审阅或听取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
(2)、本部门收到下级单位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情况(数量、质量);
(3)、具体行政行为(包括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适当性;
(4)、对有关负责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素质测试;
(5)、检查机关确定的其它方式。
四、奖惩
按照《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的规定,全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逐级考核制。考核分为三个档次,考核分值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分至90分的为达标,80分以下的为未达标。各级中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乡镇企业局对有关内设机构和下级行政执法部门落实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后,应当作出优秀、达标或未达标的评价,并在本系统内公布。对于在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单位,应当给予通报表彰,并可嘉奖有关负责人员。受到表彰的单位可以对本单位有关人员兑现适当的物质奖励。对于在行政执法中表现突出或者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个人,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工作差距较大或某些方面存在问题的单位,由组织检查考核的机关给予通报批评。在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考核中未达标或者因执法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一年内不得授予其他荣誉称号,取消其参加全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开展的任何评比奖励活动资格。
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实施方案


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文章标题: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实施方案
 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是盘活森林资产,降低护林成本,提高林地生产力,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垦区大量人工林、天然林资源怎么管、钱从哪里来及实现农场增效、职工增收的有效途径;是深化垦区林业改革,吸引多方资金发展林业,实现造林、护林社会化的重大突破。在经过一年试点的基础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结合垦区林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的意义
垦区天然林多处于林区边缘,农林交错结合部,不仅护林防火难度大,而且林相较差,林下野生资源较少,但交通方便,便于开发利用;人工林多为农田防护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公益林,林种、树种单一,80%处于中幼龄期,林下基本无野生资源,但林相整齐,便于经营管理。垦区现在基本是应用专业护林队护林,由于战线长,面大、零散、护林难度非常大,同时也制约了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就是在森林资源所有权、林地用途和森林经营管理、技术规程不变的前提下,将森林、林地也或宜林地划分成经营管护责任区或承包区包给职工,在看好林、造好林、管好林的同时,合理开发林地资源和林木资源,发展依托林地、林木的种植业、养殖业和采集业。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实现职工增收的同时,变被动护林为主动护林,变专业队伍护林为群防群护,盘活森林资源,实现靠山吃山,实现广大群众对林业建设和管护的责任、权、利的真正统一,达到把林木管好,把资源用活,使职工致富的目的,对推进垦区林业改革,发展多元化林业和林业快速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的基本原则
在森林资源所有权、林地用途、森林经营管理和技术规程"四不变"的前提下,坚持五项基本原则,实现五个结合。
五项基本原则:一是确保森林资源保值增质;即森林面积不减,林地用途不变,森林蓄积稳定增长;二是在确保生态效益优先的前提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三是林地、森林和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四是森林资源有价,使用和经营有偿,合理收费;五是承包期30-70年。
五个结合:一是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与兴办家庭林场相结合;二是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与发展小流域经济、立体经济相结合;三是实施森林经营护责任制与农场增效、职工增收相结合;四是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与森林、林地、林木使用权流转相结合;五是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与招商引资、发展多元化林业相结合。
三、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的范围和类型
垦区森林、有林地、宜林地以及苗圃等均可结合实际实施形式多样的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对不同森林、有林地和宜林地实施不同的管护责任,在管护的同时,发展不同的产业,要因地制宜、全面开发、合理经营、科学管理。
(一)种管结合经营管护责任区:在落实管护责任制的同时,在林下发展种植业,种植药材、山野菜等珍贵植物,发展林下经济。适宜在土层肥沃的次生林中实施。
(二)养管结合经营管护责任区:在落实管护责任制的同时,利用林间沟塘和林内边缘养殖林蛙、山鸡、生态鸡等特禽,发展塘坝经济和小流域经济。适宜在天然次生林边缘,两山一沟等处,上部林下种植山产品和中草药,沟中修筑小塘坝,进行水产养殖,周边发展特禽养殖,形成管护、生产、观光旅游于一体的林业产业带。
(三)人工林经营管护责任区:对已成林人工林,分区域承包到人,承包人承担所有管护责任,林木按比例分成,以分成顶承包管护费,同时享有林下种植、养殖收入的权利。
(四)家庭林场造林经营管护责任区:对宜林荒山、荒地和人工幼林采取公开竞价方式确定经营管护责任者,实施谁营造、谁经营、谁管护或竞价购买幼林进行经营、管护,收益按合同规定确定。
(五)人工还欠林经营管护责任区:对农场挂帐户划给一定规模宜林地实施自费造林,自行管护,林内收入归已,林木按比例分成或顶欠帐。
四、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基本作法
(一)摸清森林资源底数:对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的森林分类型详细查清面积、立木资源和植被情况,掌握林内主要经济植物种类、分布、土壤状况及适于种植、养殖的动植物状况。
(二)划分责任区:根据资源分布和适于发展的动、植物种类,结合山形、地貌、自然沟系等,划分成面积不等的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区,并结合林班、小班排序、编号。
(三)确定责任人:将各责任区资源状况及适于发展的动、植物情况进行公布,通过招标形式确定责任人,责任人承包责任区的期限一般在30-70年。
(四))建立责任区档案:由农场林业部门建立实施森林资源经营管护责任制的责任区档案。包括责任人申请,责任区位置平面图,资源种类、蓄积量、适宜发展的动植物、管护合同书、

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管护期内资源消长记录等。
 (五)加强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后,农场要加强责任区内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承担起林区内公路、桥涵养护和技术培训、新技术推广的责任及林付产品加工、销售服务,确保承包者有责有利。
五、森林经营管护责任人的权力和义务。
 (一)权力
1、责任人在承包经营区内有权优先承担更新造林、森林抚育、木材生产及伐区剩余物收拣等生产作业,并获取产品和收益的权力。
2、在不改变原资源现状前提下,责任人有权在林下摆放蜂箱和袋栽木耳等,并获取产品和收益的权力。
3、责任人在不改变森林资源现状的前提下有权在林下栽采药材、山野菜,清理林下枝丫和灌丛,并获取产品和收益的权力。
4、责任人有权在林内空地自费植树造林,并由林业部门负责办理森林权属证,林木归己。
(二)义务
1、护林防火。责任人要承担起责任区森林防火巡查、管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火情。
2、保护林地。责任人要承担起责任区内森拥护和林政管理工作,确保森林资源不受破坏和侵犯,及时发现和制止一切毁林行为。
3、预测预防森林病虫害。责任人要承担起责任区内森林病虫鼠害的预测预防工作;并及时报告疫情。
4、保护野生动植物。责任人要承担起责任区内野生动植物保护责任,及时制止乱捕滥猎、乱挖滥采行为。
六、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农场的权力和义务
(一)权力
1、制定农场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实施细则
2、制定农场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合同书;
3、确定森林经营管护责任人利益分配;
4、对违约者进行处罚,并解除合同。
(二)义务
1、向承包者提供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区内的所有森林资源现状材料和相应种植、养殖技术。
2、按计划对责任区内道路及防火、病防基础设施进行建设;
3、保护森林经营管护责任人的合法权益和收入;
4、对责任人报告的毁林案件、人灾、病虫害要及时处理、扑救和防治。
5、对责任人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并帮助经营者销售产品。
七、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步骤
1、2004年4月以分局为单位组织培训,查清区域内适于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的种类、面积及资源状况。
2、2004年5月提出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规划图,在场内公开发布。
3、2004年6-7月,公开竞标并签订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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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发改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市发展改革系统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 75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发改局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全面推进系统法治建设,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形成各部门单位、各科室(办、中心)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涉及发展改革工作的法律法规,强化发展改革部门普法责任,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推进“法治**县”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行政执法和法治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行政执法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深化普法促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引导公民信仰法律,崇尚法治。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发改部门职能,坚持做好日常宣传工作,结合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项目稽查、节能评估、行政复议、信息公开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推行说理式执法,引导行政相对人、企业职工、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使行政执法和纠纷调解过程成为向社会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三)坚持上下联动和分管领域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工作联动机制,强化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指导。强化检查监督,注重经验推广,推动资源共享,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落实普法工作分管领导责任,形成各部门及镇办、行政相对人协作配合、广大公民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

(四)坚持专业化运作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原则。以机关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为基础,打造专业化普法队伍。采取助民惠民活动等方式,提供便民服务平台,通过通俗易懂语言,向广大服务群体普及与发改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广大公民守法意识。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引导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方面的法律,培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发改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学习和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价格法》、《反信息公开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在“12.4”全国低碳日、价格法实施,大力宣传投资管理、节约能源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促进构建和谐干群关系。

(三)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稽察等执法实践中,广泛开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行政复议与诉讼等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

(四)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律法规教育与政治理论、理想信念、职业道德、作风建设教育相结合,以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广泛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与规范项目审批、项目稽察、节能评估以及价格检查、粮食流通管理等重点权力运行工作相结合,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五)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主题活动。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主要形式

(一)通过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进行普法。实行“阳光执法”,公开执法依据和执法流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接受社会监督。让群众在执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主动接受法治宣传教育,从而树立法治信仰、提升法律素养。

(二)通过“法律六进”活动进行普法。结合“法律六进”,通过送法下基层、进企业、到园区、召开小型座谈会、开展走访活动等形式,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普法的实效性。

(三)通过“以案释法”进行普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探索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宣讲等有效形式,推动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

(四)突出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普法。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价格法实施周年纪念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和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帮助广大行政相对人和广大群众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针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普法。针对项目审批、项目稽察、节能评估以及价格检查、粮食流通管理等重点、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专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通过举办听证会、协调会等形式,积极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提高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

(六)利用现代媒体等手段进行普法。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作用,积极在部门网站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

(七)强化发改系统内部普法。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利用多种方式集中开展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一把手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工作全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二)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要创新法治宣传手段和方法,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要建立台账管理机制,采集并整理好有关法治宣传的各种资料,及时报局办公室备案。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审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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