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切实加强我县春季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保障春耕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回应农民群众的新期待,根据《**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7年“绿剑护农”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函〔2017〕22号),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绿剑护农”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以保供给、保增收、保安全,助推全县现代特色农业发展为目标,坚持聚焦主业查案件、绿剑护农创品牌,系统推进种子、农药、肥料等重点产品的执法打假,通过强化经营环节的监管,严查彻办农资违法案件,使农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惩处,使农资产品质量问题突出的地方得到有效整治,确保我县执法办案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全力维护我县农资市场秩序。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整治市场。重点加强对农贸市场、易发地、多发地的严格监控,特别要对城乡结合部、各类农资批发单位(个人)、乡镇经销点、流动商贩进行全面排查。强化对茶果菜等特色产区、专合社农资使用的日常监管。对农资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群众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假劣农资案件多发的农资经营门市要实行集中督查。大力清缴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及时查处被通报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
(二)加强监督抽查。要结合农资市场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把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门店和产品作为重点对象,以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其他成分,肥料的养分含量和是否添加农药成分等作为重点检测内容,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检打联动,对抽检不合格农资产品,及时组织查处。
(三)全力查办案件。一要摸线索。对各种渠道掌握的线索,要逐一登记,逐一核查,涉嫌违法的,要及时立案查办;需要协查的,及时通报,做到早发现、早检测、早查处。二要抓现案。锁定重点农资经营户、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集中人力,全力查办一批春季多发性案件。三要挖源头。对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其他职能部门协作等形式,限时办理,彻查全案。四要惩犯罪。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动期间,我局至少查办案件6件以上。
(四)加强服务指导。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充分发挥“12316”农业服务热线的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特别是春耕期间,要组织力量深入农村基层,引导农民群众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产品。
(五)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农资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完善信用评价规则,实行分类监管。强化农资经营门店的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优质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三、行动安排
从2月起至4月底,分阶段开展春季农资打假行动。2月1日至15日,制定工作方案和执法勤务计划,突出行动重点,明确职责分工,迅速掀起春季农资打假行动的高潮。2月16日至4月24日,全面开展春季农资打假行动,对辖区内农资批发商户、经销门店等重点单位、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积极摸排线索,做好农资经营主体登记造册工作;加大农资产品质量的抽检力度,深入开展打现行、抓源头、端窝点等执法行动,查处违法案件。3月份,开展“2017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其间,将会同市局督查组,分赴全县重点区域对春季农资打假行动进行现场查处。4月25日至30日,总结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市局,并于4月28日前将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报送市局综合执法支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把握重点,精心谋划,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涉及制假售假的重点地方和产品,深入查处。增配执法人员,提供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执法取证设备,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全年“开门红”。
(二)突显工作特色。一是要摸清底数。深入基层,广泛调查,综合分析,获取可靠的违法线索。二是要讲究方法。要有办案技巧、会深度经营,确保摸—查—打—罚—移各个环节顺畅进行。三是要打响品牌。把开展“绿剑护农”执法行动作为农业部门惠及民生的民心工程来抓,确保打出实效、打出声威、打出形象。
(三)严格公正执法。要常态实施辖区巡查,加大辖区巡查频度和密度,做到点、线、面结合,及时发现、查获违法行为。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时限意识,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处罚裁量、执法巡查、案件协查、重大案件督办等制度,全面落实执法履职留痕,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
(四)营造打假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册、赶场及315、124等形式,宣传农资法律法规,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依法及时公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曝光力度;积极依靠广大群众,对农资违法犯罪活动综合治理,精确打击,形成全社会自觉抵制制假售假、关心和支持打假治劣的良好氛围。
(五)认真履行职责。一是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对监管不力造成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二是强化绩效考核。将把本次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考核。三是做好信息报送和统计工作。在每月25日前上报市局农业综合执法巡查月报表。
畜牧行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自治区畜牧行业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保障畜牧业生产和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根据农业部《**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畜牧行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畜牧业监管责任,狠抓审批、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畜牧产品的行为。全面落实**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要求,以查处案件和公开案件为抓手,以畜牧产品监管信息化和畜牧产品生产经营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社会共治,畅通放心畜牧产品下乡进村渠道,着力创新畜牧产品监管长效机制,推动畜牧业产品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畜牧行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端掉一批假劣农资黑窝点,处理一批违法人员,努力使畜牧业产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农牧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畜牧产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全年不发生因假劣畜牧产品引发的重大畜牧业生产安全事件和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全年畜牧业稳定发展和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保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品种
草种: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草种、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扩大种子质量可追溯试点。
兽药:强化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严格兽药GMp和兽药GSp制度贯彻落实;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行为;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未批准使用物质。
种畜禽:严格落实《种畜禽管理条例》,加强对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审批和监管,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制售伪劣种畜禽行为。
(二)重点时节
针对畜牧产品购销、使用季节性较强的特点,切实加强春播、动物疫病高发期等畜牧产品购销、使用高峰期的市场监管。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对影响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的草种、兽药、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畜牧业投入品,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三)重点单位
加强对畜牧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农资展销会、运销大户、重点监控的畜牧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乡村流动商贩的监管。坚决取缔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畜牧产品的流动加工点、分装点等黑窝点。
(四)重点区域
加强对主要畜牧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地区,区域交界处假劣畜牧产品游商游贩活动活跃区域的监管。对畜牧产品问题突出、反复发生、农牧民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假劣畜牧产品重大案件多发的地区要实行集中督查督办。
四、工作任务
(一) 严格行政许可,加强市场监管
1.严格许可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许可职责,严格执行许可条件、程序和标准,严把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的市场准入关口,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要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加强重点单位监管。
2.强化市场监管。督促畜产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加大对畜产品经营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日常巡查,全面落实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记录制度,做到“检查有规划、巡查有记录、整改有落实、追责有依据”。根据当地畜牧业生产实际,集中力量开展打假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整治近年来农牧民举报投诉多、违法次数多的企业和产品。
3.强化监督抽查。科学制定并有效实施畜牧产品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强化市、县两级作用,扩大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突出监督抽查重点。要全面落实“检打联动”工作机制,执法机构和检测机构要共同研究检测方案,确定检测对象和抽样重点。检测结果要首先向执法机构通报,以利及时立案查处,追根溯源。
(二)加强案件查处,公开案件信息
1.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积极拓展案源渠道,认真分析排查案件线索。对在流通、使用环节发现的涉案线索,尤其是监督抽查发现的线索,要一查到底;对不配合提供进销货台账和供货来源的,要列入重点监控对象。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深挖假劣畜牧产品源头。对涉及面广、影响恶劣、农牧民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畜牧产品案件和区域性制假售假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查办。对制假售假源头不在本辖区的,要及时上报案件信息,发送协查通报。涉及到其他部门或者多个部门的案件和线索,要及时做好通报、移送工作,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案组查办。
2.依法公开案件信息。严格执行《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建立健全畜牧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各级畜牧兽医局要严格履行畜牧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责任与义务。
3.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农业部、公安部关于在农资打假中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畜牧行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在查处过程中依法提请畜牧部门作出检验、鉴定等协助的,各地畜牧部门要积极协助。
(三)完善长效机制,推进社会共治
1.深入开展放心畜牧产品下乡进村活动。继续加大对放心畜牧产品下乡进村工作的支持力度,选择部分基础条件好的县开展示范工作,要重点围绕畜牧业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新型畜牧产品流通体系、放心畜牧产品店等方面开展。会同相关部门,扎实推进“放心畜牧产品店”建设,特别是乡镇和村级“放心畜牧产品店”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2.加强农资技术服务指导。充分发挥畜牧部门技术优势,做好畜牧产品信息的收集、发布、技术咨询等各项服务工作。要健全假劣畜牧产品引发的畜牧业生产事故快速响应机制,及时有效控制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要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为农牧民群众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
3.积极推进社会共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畜牧行业打假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畜牧行业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假劣畜牧产品典型案例,可制作警示教育片,在电视台、网站等媒体播放,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提高畜牧行业行政执法的威慑力和社会影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州、市)畜牧兽医局要切实加强畜牧业监管工作的领导,要逐级明确畜牧行业打假工作绩效考核任务,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监管工作分级负责,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到人。要加强对基层畜牧行业打假工作部门的监督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督促问题整改。各地(州、市)畜牧兽医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畜牧行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于**年6月25日前上报自治区畜牧厅政策法规处。
(二)加快队伍建设,提升监管合力
各地(州、市)畜牧兽医局要充分发挥执法机构在畜产品打假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大执法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严格案件报告制度,提高整体整治效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反应迅速、执法有力、行为规范的执法队伍。
(三)注重总结提高
各地(州、市)畜牧兽医局,要在畜牧行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中,强化市场管理,创新监管手段,净化市场环境,确保本地畜牧产品市场得到根本好转。同时,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中,注重总结提高,重点把好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绩、意见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认真总结,并于**年10月15日前上报自治区畜牧厅政策法规处。
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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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加大打击假劣农资产品力度,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xx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农资打假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农资打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xx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全会精神,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实行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相结合,全程监控和案件查处相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建设和打假治劣相结合,强化农资审批、生产、流通和使用各环节监管。按照“检打联动”的要求,大力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强化大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大力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和农资连锁经营,促进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确保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工作重点
针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特点,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要环节进行重点监管,积极推进农资打假与质量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 重点产品
种子:加大对种子质量、标签标识、品种审定登记及授权、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转基因种子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种子打假维权行动,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
农药:加强对生产经营农药有效成分、隐性成分、农药登记证和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违禁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肥料:加大对复混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水溶性肥料等产品的有效成分、登记证、标签标识等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复混肥有效成分不足、无证套证生产、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二)重点企业
对历年来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低,群众投诉举报多,社会反映强烈的农资生产企业,从事农资挂靠、承包、代理、分销以及邮购网购经营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加强对物流配送农资、专业化防治用药和种植大户专供农资的监管。
(三)重点区域
以粮食生产大乡镇为主的农资销售区域,农资产品集散地,小规模农资产品生产主体聚集区,假劣农资案件多发地区。
(四)重点环节
突出源头治理,大力推行农资市场准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对需要审批、审定、登记的农资产品,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要加强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对已经发放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肥料登记证、农药登记证书等进行跟踪核查,对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资企业,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建议原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
三、工作安排
xx年农资打假工作在时间安排上紧扣农时,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重大活动安排如下:
(一)x月中、下旬,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在“3.15”期间编印资料、设立咨询台集中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在3月下旬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推介放心农资产品,加强放心农资示范窗口建设。邀请电视台对农资打假情况进行专题报道,营造农资打假高压态势。
(二)x月-x月,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县农资经营门店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对农资产品进行质量抽查,对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
(三)x月下旬,开展农资打假联合执法行动。与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开展春季农资打假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无证生产经营、种子未审先推、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等违法行为。
(四)x-x月,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加强农药质量抽查,加强禁用限用农药监管,重点打击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制假售假行为。对专业防治组织及种植大户用药加强监管。
(五)x-x月,开展农资打假秋季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推广经营未经审定登记的秋冬种子、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确保秋收冬种时节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六)x月下旬,组织农资经营销商、种植大户等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
(七)x-x月,搞好案卷整理,总结农资打假工作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进一步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负责制,落实监管责任,对在农资打假工作中不作为,缓作为及滥用职权的行为坚决进行责任追究。要充分发挥农业部门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协调解决农资打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生产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进货查验、索票、索证日常检验、劣质农资召回、过期产品处理等制度;二是建立行业自律制度,因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经营者先行赔付。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成产农资行业协会,建立行业公约、协会章程,自我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抵制、举报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对信用度低的企业的日常监管。依照农资经营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的情况和历年监管记录,对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量化分级,建立诚信档案,根据企业诚信度情况实行差别化监管,对不落实管理制度或连续两年存在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者加入黑名单,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率;四是建立案件查处协助机制。与公安、法院、监察等部门联合,建立农资打假案件查处协助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形成部门合力,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三)加强案件查处,制止违法行为。要大力农业推进农业执法力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要充分发挥“12316”农资打假服务热线的线索发现功能,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要组织精干力量,通过明查暗访核实案件线索,采取多种形式严查大案要案,重大案件查处率达100%。要不断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打假氛围。要依托主流媒体,及时宣传农资打假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让公众全面了解农业部门在农资打假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农资市场治理整顿情况。要利用技术推广和执法队伍,采取印发资料、组织培训等方式向生产者和经营者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增强其依法生产、守法经营意识。同时,要地农民加强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生产技术、农资识假辨假、维权知识的宣传培训。强化对农民群众的指导,帮助农民树产正确的消费观念,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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