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碧海社区按照区消防大队要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消防执法水平相结合、与提升部队科学施救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检查整改落实。
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建立例会制度,完善《碧海社区消防工作制度》,“细化”了工作措施,有检查、有落实、有记录。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汇报。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我们认为防火工作必须天天讲、时时抓,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联合区安监局、质监局、消防大队,在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提高物业公司对小区安全工作的认识,确保辖区群众人生财产安全。
(二)配合辖区派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为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与碧海社区派出所共同对辖区内大型餐饮、酒店、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三)大力开展宣传,增强群众意识。
为了进一步搞好消防安全工作,我们充分利用LED屏、横幅、社区网格室、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
(四)继续开展消防安全日常排查。
社区组织居委会消防委员对各物业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备,是否有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等现象,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立即上报。
三、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公安部、省、市政府召开视频会后,碧海社区组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动员部署会,进行部署。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辖区派出所对辖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做好日常消防排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迎检阶段(9月20日前)。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主要领导亲自带头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切实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改。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地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观山湖区碧海社区服务中心
20XX年6月2日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公安部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区消安委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全区火灾事故防控综治治理体系建设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工作,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区安监局要牵头开展以石油化工、民爆仓库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主要针对企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
2.重点场所。安监、市场监管、文广、民宗等部门要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市场特别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等文物古建筑进行重点检查,督促重点场所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用火用电管理、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
3.重点行业。安监、商务、住建、民宗、民政、文广、教育、旅游、卫生、电力等行业部门,要落实部门监管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二)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要进一步推动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教育、民宗、民政、住建、文广、卫生、旅游、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指导职责,有效推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运行;国土、住建、城管等部门科学规划、严控违章建筑;全面排查重点区域内各类企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并逐一登记造册;制定消防安全整治技术标准,开展技术改造。
(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规划部门要会同消防部门,检查城市、县城和全国重点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及其他乡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专篇);城乡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及时修订。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水务集团要联合消防等部门摸清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欠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以 “五水共治”为依托,加强天然水源的消防取水口建设,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的落实。
(四)消防安全宣传
各部门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铁路、轨道、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景区、文物古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典型场所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工作,开展消防宣讲,确保所有员工掌握“一懂三会”;辖区影院、网吧、ktv等场所在放映或开机前播放消防安全提示情况。文化部门要督促区级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情况;每月在当地有影响的电视、报刊推出一期专题报道,组织一次由媒体参与的隐患曝光活动情况。
三、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分行业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20日前)。安监、商务、民政、文化、旅游、卫生、住建等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开展检查;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制定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及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5日前)。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统一组织考核。各部门要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检查活动成果。
四、措施与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统筹。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要将夏季消防检查与火灾事故防控治理体系建设、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有机结合、统筹推进,通过检查推动各地建立健全领导体制、主体责任体系、监管体系、责任追究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力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工作计划内,多部门联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部门要针对夏季火灾多发、易发的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严肃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请于5月29日前报区消安委办公室,每月23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0日前上报自查自评情况及总体工作总结。区消安委将结合每季度召开的工作例会,通报检查工作情况,推动各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良好,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局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动员各方力量,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不断健全火灾防控体系,确保全系统不发生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平安**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9月20日
三、组织机构
全局成立2016年全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基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组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行业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提高全系统火灾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一)夯实消防事业发展基础
开展消防安全形势评估。基层各单位、各股室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尤其是对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6月25日前,基层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报告报局安监股备案。
(二)推动落实基层单位消防管理责任
在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全系统的议事协调作用,健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基层各单位、各股室要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标准的要列出计划,没有标准的要尽快制定,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落实标准要求,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
(三)强化消防安全分类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等场所,全系统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及时提请局领导小组督办,督促单位制订整改计划、落实安全措施。
专项治理以文化市场、文物古建、旅游景点、影剧院为检查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建立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基层各相关单位、各股室要积极推动干部职工培训,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组织消防工作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活动。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县安委会组织部署、排查整治和总结3个步骤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6年6月5日前)。基层各单位要制定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5日至9月10日)。基层各单位要加强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力度,消防基层基础,提高火灾防控能力;要按各自职责,扎实推进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基层各单位要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每月一次上报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基层各单位要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局安全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各基层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基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在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的基础上,统筹部署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纳入工作考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真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这次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基层各单位要以抓火灾排查整治、抓消防基础建设为工作重点,实行部门联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全力督促本单位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三)强化督导,夯实责任。基层各单位要建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常抓常议机制,定期总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事项,并组织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跟踪问效,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参与消防宣传活动。要进一步健全并落实消防工作行政问责机制,将消防安全工作履职情况、火灾形势稳定与否等作为追责主要方面。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要及问责处理;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
基层各单位于6月5日前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报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4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5日前上报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建设行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行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根据《关于印发〈全市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市公消〔2018〕62号)、《2018年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寻消委字〔2018〕8号)及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牢牢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期间,在全县建设行业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消除建设行业火灾隐患,增强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遏制重特火灾事故,确保全县建设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努力为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检查范围
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新建、改(扩)建及装饰装修工程等。
三、检查内容
1、施工现场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现场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
3、施工现场明火作业是否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操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施工现场员工集体宿舍、食堂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尚未竣工的建筑屋内是否存在住人现象,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现象。
5、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消防设施、消防产品、防火材料是否经国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
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按要求隔离存放并保证防火间距。
7、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是否落实到位。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中旬)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检查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检查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强大社会舆论声势。请办公室将本方案、自选动作方案及动员布署情况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二)全面实施阶段(十九大闭幕前)
各有关单位、企业首先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并建立工作台账。对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分级管理,属于一般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属于重大隐患,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1、5月中旬起,全面启动夏季消防检查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消防安全。
2、5月下旬至9月上旬,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消防安全。
3、9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措施,严管严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确保党的十九大消防安全。
请质(安)监站等部门于每月28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至局办,局办汇总后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5日内)
各有关单位对开展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自评、自查、自改,并作出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隐患整治和灭火救援的长效机制。于十九大闭幕后5日内报工作总结报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
五、有关要求
1、各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建设行业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按具体情况进行部署落实,立即对在建工程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不留漏洞和死角,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和事故苗头。
2、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督导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3、各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认真安排部署,责任到人。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本辖区在建工程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4、各单位要高度认识这次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严格认真,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xx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办函〔xx〕46号)要求,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教育局决定从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市中小学校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提高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增强火灾防控能力,动员一切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稳定。
二、检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和民办教育机构。
三、检查内容和标准
(一)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1、校园建筑和场所是否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
2、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立学校消防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层层明确各类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健全完善消防档案。
3、严格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和每月防火检查制度,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严格按照防火规范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设有符合标准的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配备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确保其使用性能保持良好状态,维护管理到位,相关人员能够熟练操作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
5、学生宿舍应指定专人管理,规范用火、用电行为,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为学生配备“四个一”、缓降器等应急逃生自救器材。
6、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图书馆、室内体育场等场所门窗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7、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应与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企业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半月至少模拟启动一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8、校园建筑自动灭火(报警)系统、疏散逃生自救、防火分隔等消防设备及设施完好有效。
9、校园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在岗在位,值班操作人员具备资质且持证上岗,并能熟练掌握本岗位消防安全技能。
10、电气线路敷设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经具备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确保电气线路检测覆盖率、合格率均达100%。
11、厨房的排烟罩应当每天擦拭一次,每月清洗一次,排烟管道应由专业公司每季度清洗一次。
12、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
13、组织全体师生参加一次“生命通道体验活动”,暑假前布置一份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家庭作业。
(二)消防安全技术方面
1、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
2、建筑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3、建筑疏散门的宽度不应小于1.4米,紧靠门口1.4米内不应设置踏步。
4、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等处应按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
5、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的标志,室内疏散通道或室外通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的标志。
6、厨房使用燃气灶具应安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宜设自动灭火装置,且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装置。
7、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建筑内,且不应超过3层,当设置在其它建筑内时,不应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内,且应按规定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
1、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做到消防知识进教材、进课堂。
2、利用校园电视、广播、互联网、板报等媒体,高频次播发以消防常识和自防自救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提示,发布大风天气预警通告和防火提示。建立户外大型广告牌、户外大屏幕、楼宇电视、宣传栏、灯箱等长期性的消防公益宣传阵地,普及火灾逃生自救基础知识,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广大师生员工。
3、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全体师生参加的演练。
4、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教职工“三懂三会”等教育培训,保证所有人员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5、按师生人数、建筑面积合理组建消防安全救援小组,负责引导学生疏散、扑救初起火灾及落实防火措施等。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明确职责任务,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营造舆论声势。
(二)全面整治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对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时限。
(三)重点保卫阶段(9月1日至第24届金鸡百花电影节结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突出夜间和高峰时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整改火灾隐患,确保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四)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校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统一检查考核,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完善提升学校火灾防控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地、本单位的工作开展。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学校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检查督导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职责。学校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职能部门合力推进和共同努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联动机制,积极构建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全力消除火灾隐患。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同步开展对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检查工作。
(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广播、电视、板报墙报、宣传栏、网络等各种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既要宣传党委政府和本部门(单位)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服务学校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学校师生及其家长的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市教育局将定期进行工作调度,统筹推进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适时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各学校夏季检查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各单位工作情况,表扬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要在6月10日前报到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每月底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康xx,电话:62xxxx,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xx市教育局办公室 xx年6月1日印发
为切实加强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州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公安部“5·14”、省消防安全委员会“5.22”会议精神,州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州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以夏季消防检查为牵引,以构建法治消防为着力点,推动基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夯实隐患整治、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消防安全宣传“六项基础工作”,大力提升消防执法、科学施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行业部门监管、社会单位自我管理、群众自防自救“六个水平”,切实增强全社会火灾抗御能力,确保夏季全州不发生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州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李xx 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陈xx 州政府副秘书长
徐xx 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徐廷焕兼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全州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统筹协调,促进夏季消防工作的有效开展,并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文件起草、宣传发动、信息沟通和指导各县(市)、xx试验区开展好夏季消防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面
1.排查范围。
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区域性火灾隐患、30户以上木质结构连片村寨、大型城市综合体、工业园区、养老院、福利院及医院。
2.整治重点。
(1)易燃易爆企业。主要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维护保养不到位,日常消防检查巡查不落实,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不到位,灭火药剂储备不足,灭火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未开展演练,未按要求建立企业消防队,未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
(2)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整治消防手续未办理,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未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不落实,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维护保养未落实,疏散通道不畅通,装修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用火用电不规范,违规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灭火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未开展演练等。
(3)文物古建筑场所。主要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不能正常运行使用,工作人员未培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混乱,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未开展演练等。
(4)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州安委会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部署要求,主要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维护保养不到位,日常消防检查巡查不落实,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
(5)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区域性火灾隐患。重点对各地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性火灾隐患和城乡结合部开展治理,主要整治整改方案制定不符合实际,整改主体责任不落实,整改期限不明确,整改措施不落实,整改期间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等。
(6)30户以上木质结构连片村寨。按照州政府《xx农村大村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要求,主要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水改”、“电改”、“灶改”工作缓慢,志愿消防队未建立等八项工作措施未落实的情况。
(7)大型城市综合体。主要整治消防手续未办理,消防管理主体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运行不正常、维护保养不落实,未按规定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灭火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未开展演练等。
(8)工业园区。主要整治消防规划未制定、实施与建设不同步,进驻企业消防手续未办理,消防管理主体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运行不正常、维护保养不落实,未按规定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灭火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未开展演练等。
(9)养老院、福利院及医院。主要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电气线路安全隐患突出,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不完善,灭火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未开展演练等。
(二)消防安全检查方面
1.各县(市)人民政府、xx试验区管委要于6月10日前印发细化方案,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会议部署当地夏季消防工作。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明确各成员单位夏季消防工作的职责,部署开展好本系统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2.州级住建、民政、文广、教育、卫计委、旅游、商粮、安监、工商9个行业部门要印发文件部署本系统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每月向州政府报告排查整治情况。消防安全委员会其它成员单位应明确检查重点,部门分管消防工作领导要每月带队开展1次消防安全检查。
3.各地要紧盯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全工作,期间,各地政府要组织文化、工商、安监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消防检查,对重点区域实行巡防看守。
4.民政、卫生、消防等部门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等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掌握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督促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要牵头协调解决。
5.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铁腕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九小”场所和列管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
(三)灭火救灾方面
1.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应急救援指挥部和指挥长机制,充实建筑结构、石油化工、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专业人员,健全应急救援专家队伍,积极实施等级调派、力量编成和专业化指挥,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2.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年内,完成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未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乡镇要积极组建由乡镇常驻成年人口组成的志愿消防队,人数不得少于15人,并配置手抬消防泵、水带、水枪等灭火设施,开展消防演练,以便及时扑救初起火灾。
3.公安消防机构要重点针对夏季火灾多发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和文物古建筑,制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六熟悉”、实战演练等,确保队伍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方面
1.各地规划部门要对辖区城市和乡镇消防规划开展一次核查,重点检查是否科学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发展,检查情况于6月底前报当地政府备案。
2.各地政府牵头,部门参与,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当地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欠账”情况,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
(五)消防安全宣传方面
1.各地要以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作为目标,充分利用公众媒体传播力量,增加宣传频次和密度,延伸宣传触角。扎实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中小学校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大学在新生军训中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民航、铁路等行业在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当地政府网站或门户网站开设消防频道或网页等。
2.各地要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每月在当地有影响的电视、报刊推出一期专题报道。公安消防机构要利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按要求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业务指导信息,重大安保活动及节庆期间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等。
3.定期开放消防队站、消防科普教育馆等场所,接受群众参观体验,不断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
四、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前)。各地要召开专题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对照工作内容逐条分解,逐条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州政府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夏季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并在全州范围内通报。各县市政府、xx试验区管委会要组织检查组,对本地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治火灾隐患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分析本地消防安全规律和特点,不断细化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做到组织领导到位、部门协同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结合各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工作开展,在稳定火灾形势的同时,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开展。
(二)实施群防群治,逐级落实责任。各县(市)政府、xx试验区管委分管消防工作领导要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推动解决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基层消防组织运行等重大问题,推动行业部门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形成消防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各地要督促各类社会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督促社会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督促乡镇、街道、农村、社区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综治办、安监站、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消防协管队伍等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小单位场所及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发动群众开展家庭火灾隐患自查。公安派出所要发挥点多面广、情况熟悉的优势,对辖区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及时督促整改隐患,随时提示消防安全。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各级公安、消防、安监等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该罚款的一律罚款,该责令“三停”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该查封的一律查封,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决不姑息迁就、养患成灾。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广泛开展宣传,全面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告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组织党政领导、单位法人、干部职工、学生、居民等参观消防教育馆、消防队站,大力提升消防工作知晓率。
(五)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各级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各级政府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层层落实责任,把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期间,凡因工作不负责任、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将严格追究责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各县(市)、xx试验区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细化方案请于6月10日前报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5日前上报总体工作总结。州政府将适时召开调度会,通报工作情况,推动各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联系人:孙xx;联系电话:13595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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