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文章标题:集团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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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日期:2017/06/010发布日期:201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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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32使用范围…………………33组织机构…………………34职责范围…………………35抢险通讯联系表…………56报告程序………………57抢险流程图………………58集结期间的情况处置…………59抢险车辆配备………………510级别救援预案……………611现场保护与调查处理………6一、目的
1.将紧急事故局部化,如有可能并予以消除。
2.尽量缩小事故对人和财产的影响。3.贯彻“统一领导、全面组织、分工协作、安全第一”的原则。二、使用范围适用于集团范围内重特大事故应急情况的处理。事发单位的应急救援组织,按照集团《现场应急处理程序》执行。三、抢险指挥小组:总指挥:指挥总监:副总指挥:领导执行小组成员:四、领导指挥和抢险小组职责(一)指挥小组:1.负责分析事故情况,对事故抢险现场的指挥、抢险措施的部署以及合理确定救援方案,制定各阶段对策;2.负责事故现场人员、重要物品的抢救。3.负责抢险车辆及抢险工具的准备工作。4.负责及时与110、119、120、122等部门的协调工作。5.负责抢险物质的供应。6.负责内、外信息的接收与发布。7.负责了解、检查各救援部门的工作,及时提出指导和改进意见,保证救援工作正常进行;8.负责向集团总部做事故增援及相关情况的报告。(二)执行小组:1.接到事故通知后,组织抢险小组,准备好抢险工具,立即奔赴事故现场。2.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3.根据事故的性质,负责事故现场一切安全隐患的检查和电、气源的切断工作。4.与领导及专业人员沟通,进行有关措施的实施。5.报告事故具体险情及抢险结果,若事故扩大,做好通知撤离工作。6.抢险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抢险职责,听从领导及抢险人员的指挥,不准擅自行动。(三)抢险小组:1.救援抢险组:组长由事故发生单位总经理担任,成员由事故单位安全管理负责部门人员及有关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2.安全保卫组:组长由事故发生单位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事故单位的安防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3.后勤保障组:组长由事故发生单位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事故发生单位办公室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负责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现场伤员医疗救护协助工作。4.善后处理组:组长由集团人力部门领导担任,成员由事故发生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怃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问题;做好其它善后事宜。5.事故调查组:组长由集团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级安管部门、工会及有关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图纸的测绘;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6.根据“统一领导、全面组织”的原则,应急救援过程中,其工作职能出现上下级间相互交叉的,由上一级指挥机构负责落实。五、抢险通讯联系表:(见附表1)六、事故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向事故发生部门、安管部门或有关领导报告;事发单位立即上报集团安管部门和主管领导,由集团安管部门上报集团公司领导。2.各级立即按照此方案,通知指挥小组和抢险小组奔赴事故现场。3.根据抢险需要,向外求救,协助抢险。4.需要向地方政府部门报告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重伤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人组织报告,死亡事故由集团组织报告,重大死亡事故
集团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集团总部组织报告。七、抢险流程图(见附表2)八、指挥部成员集结期间的情况处置1.当集团接报重特大事故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发布命令,集团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指挥部各成员的集结。通常情况指挥部成员1小时内要到达指定的集结地点,视事故发生地情况按照总指挥要求统一前行;特殊情况,指挥部成员经请示后,可立即自行前往。2.集结期间的车辆保障,属于自用车领导的自负;其他成员在廊的由集团和企业车队保障。3.特殊情况下的交通保障,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的指令办理。4.集结期间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之间的通信保障和相关事项的处理,由个人手机办理。5.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及成员没有到达事故现场期间的救援工作,由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领导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的要求和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到达后,所有救援工作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接手开展。九、抢险车辆配备(1)配备抢险专用车四辆(由集团车队负责)。十、级别救援预案启动级别
范围
处理流程
备注一二三级
重、特、大事故
1.向集团安全管理部门发布救援信息。2.总指挥调集各救援小组,协调内外部机构增援救助抢险如医疗、公安、消防等单位以及、物资、人员、车辆支援。3.内外部信息发布与上报。4.各抢险小组全员根据实际情况进入抢险现场。5.人员、物质、重要票据、现金等转移。6.赶赴现场时间一般根据区域的限制,以最快时限为准。
四级
防汛、火灾、食物中毒事故
1.发生事故单位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处理,需求支援立即向上级请求资源。2.内外部信息发布与上报。3.启动四级预案,组织抢险小组赶赴现场实施救援。4.协调内外部机构增援救助抢险如医疗、公安、消防等单位以及、物资、人员、车辆支援。
备注:事故发生后,由事故发生单位立即报告事故救援指挥部(集团安全管理办公室为信息接受部门。
十一.事故现场保护与调查处理(一)现场保护1.事故发生后,安全保卫组要立即封锁保护现场,除抢救需要外,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破坏现场。因抢救及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有条件的要进行现场录像、拍照。未经事故调查组现场勘察同意,不得借口任何理由擅自清理现场,造成真相被掩盖。死亡事故现场需经当地劳动、公安部门同意才能清理。(二)事故调查处理1.生产事故由生产部门牵头组织调查,设备事故由设备部门(或技术部门)牵头组织,交通事故由车辆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火灾、人员伤亡及其他事故由集团安管部门牵头组织。2.重大事故由集团安管部门组织调查,总部安委办视情况派员参与;特大事故由总部安委办组织调查。涉及国家有关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火灾事故由安管部门配合公安部门依法调查。3.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各部门及人员不得拒绝。4.调查报告须经全体调查组人员签名,并提交事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
附表1抢险通讯联系表总指挥:指挥总监:副总指挥:领导执行小组成员:注:抢险成员小组移动电话24小时开机附表2视情况通知重特大事故确认情况视情况通知汇报情况确认情况汇报情况集团安全管理部门通知主管领导集团领导110、119、120下达命令下达命令
协调对策汇报情况下达命令启动预案级别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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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一、应急救援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不足3人但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供电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1、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2、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3、事故抢险组由区安监局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4、物资供应组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5、技术资料组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6、后勤保障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7、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8、新闻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发布信息,及时了解并提供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抢险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三、危险性评估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河东街道、付庄街道、册山街道、罗西街道、双月湖街道、汤庄街道境内的采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以发生事故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街道有关部门为主,实行区域互救原则。有关街道办事处应根据辖区内非煤矿山的实际,制定训练计划,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五、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一)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以各企业自备为主。(二)救援物资和设备的调运。根据救援的需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随时调集全区各矿山企业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一)事故报告1、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告区安监局和所在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在30分钟内报区政府,并按程序上报。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上报区安监局。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和事故发生单位要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三)通讯联络区政府值班室电话:区安监局值班室电话:七、事故的应急救援(一)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区政府,同时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并组织专业救助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救护。(二)应急救援措施现场抢救工作应在现场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现场抢救应根据坍塌范围、爆炸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运抢险救援物资和设备(吊车、起重机、挖掘机等),及时、有效地抢救遇险人员,减少伤亡,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三)抢险救灾原则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抢救遇险的人员,防止事故扩大。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进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新的事故。
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河东区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保证在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一、应急救援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遇险)10人以上(含10人)或不足10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经贸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卫生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区环保分局、区交通分局、区总工会、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副局长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危险区域的群众。抢险救灾组: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牵头,负责组织消防部队和其他单位的消防队员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制订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技术保障组:由区安监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牵头,区公安消防大队、区经贸局、区环保分局、区交通分局、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快速监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保障服务。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牵头,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后勤保障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配合,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道路维护、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牵头,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有关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秘书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等情况。搜集整理事故抢险、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等方面的资料。新闻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对外发布信息,接待新闻媒体记者,使外界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和危险性评估初步调查,我区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液氨、汽油、苯(粗苯)、乙炔、氧气、乙醇、液氯、甲酸、硝酸、二甲醚、天然气、液化气等。据此确定的主要危险目标是:(一)液氨:红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汽油:辖区内各加油站。(三)苯(粗苯):市亿特龙石化有限公司(四)乙炔:市永盛乙炔气厂、(五)氧气:蓝天气体厂、罗盛气体经销处(六)液氯:市造纸化工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七)二甲醚:久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八)乙醇:河东区永盛酒精厂(九)甲酸:册山天纪元化工有限公司(十)天然气:富茂燃气公司(十一)硝酸:光化工厂(十二)液化气:辖区内各液化气站(十三)其他危化品重点企业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一)公安消防部队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河东区内的专兼职消防队伍,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辅助力量,由消防部门统一调度、指挥。(二)危化品安全技术不清的,可向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山东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等单位寻求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三)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应急救援特勤队伍的建设,制订应急救援的战术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指导河东区内的专兼职消防队伍进行定期演练。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区安监局和公安、环保、技术监督部门,区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半小时内上报区政府。通讯联络方式为: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19,110区安监局值班室: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区环保分局:区质监分局: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山东省化学品登记办公室)(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三)当地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六、事故的应急救援(一)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时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指挥部可以调集社会各界力量 和民兵预备役支持援助。(二)应急救援坚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三)应急救援工作重点1、抢救受伤、受害人员。2、控制危害源。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和事故单位技术人员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继续扩大。3、疏散人员。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迅速撤离出危险区。4、做好现场清洗,消除危害后果。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等措施,防止继续对人的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5、按照国家标准,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四)应急救援的注意事项1、救援人员进入危险区应以2—3人为一组,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发生伤亡。2、工程救援队尽可能和事故单位协同作战,与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专业队伍协调行动;救援所用的工具应具备防爆功能。3、现场医疗急救,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对伤员实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伤员的多次转院;妥善处理好伤员的污染衣物,防止继发性损害。4、组织污染区群众撤离事故现场,指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向上风向(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快速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尽快除去污染衣物。七、其他 担任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组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由指挥部做出撤离现场、结束救援工作的决定。
注意了,好的策划书不一定按某种格式,或许一篇好文案本身就是一部好的策划书。以上《交通局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文能帮助您解决策划书的撰写需求,如果还想阅读关于“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相关内容,请访问“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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