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要想在人生中取得成功,就一定要做准备。当我们想要做某一个项目时,做一个方案是很重要的,制定方案能够控制工作,我们怎么样才能写好方案呢你也许需要"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这样的内容,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___银监办发[_]14号《转发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了坚决遏制案件多发势头,保证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联社决定在全县开展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查防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针对当前农村信用社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为防范风险,增强案件查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查防违法违规案件同加强制度建设和深化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坚决从严治社,切实加强管理,有效遏制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全面提升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为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是:标本兼治,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违法违规案件得到遏制,案件数量不断下降。
三、工作内容
㈠严肃查处已发案件。对已发案件,要严肃认真的进行查处。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依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党员违法违规违纪的,还要依照党纪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案件,必须移交司法机关。在查办案件中,要建立领导办案负责制,对案件查处不力或有意隐瞒案件的,要追究查办负责人的责任。
㈡开展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专项检查活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主要业务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包括机构组织控制、授权授信、信贷资产管理、资金管理(联行资金管理等)、会计结算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内部审计等。要重点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能够覆盖到各项业务领域、岗位和操作环节,各项业务操作是否制订了详细的操作规程和细则;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效的贯彻,差错和事故是否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纠正;岗位责任制是否明确有效并真正执行。
对引发案件的主要问题进行重点检查。一是会计操作风险检查。会计业务是否做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尤其是未达账和账款差错的查核工作;是否有“一手清”的现象;“印、押、证”管理是否合规;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是否实行账实、保管与使用相分离,账实是否相符;会计交接是否符合规定;会计档案管理是否符合规范;会计核算是否做到账账、账据、账款、账实、账表及内外账“六相符”;会计人员是否有向有关部门和负责人直接报告违规行为和问题的渠道和途径,违规行为和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制止和纠正;联行资金、系统内往来资金是否平衡一致,未达账项是否隐瞒有各种挂账资金或案件;是否对会计财务、出纳、联行业务进行事前审查、事中复核和事后监督;监督部门的检查效率和效果如何;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整改;对检查属实的有关责任人是否实行调离工作岗位制度。
二是贷款操作风险检查。贷款发放程序是否合规,借款人、担保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担保抵押物的合法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保证、抵押、质押手续是否合规合法,抵押、质押清单是否有财产共有人签字的承诺书;保证人是否有签字的承诺书,借款人的身份证件是否有效,贷款占有形态的真实性。
三是计算机操作风险检查。微机主管和操作人员的代号密码及权限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相同的业务操作中,操作员、复核员是否同一人操作;电子汇兑业务中,录入、复核、编押、通讯员等是否按《细则》中规定操作;系统管理员对业务人员的授权是否坚持:同一时间同一岗位只授权一人;业务员对自己使用的密码是否严格保密,是否定期更换密码;营业中途离岗、交接或长时间无业务办理时,操作员是否退到注册状态。
四是道德风险检查。对有关岗位和人员进行重点检查。要检查基层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对信贷、会计、出纳等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谈话;同时,要对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轮岗制度”、“干部交流制度”和“强制休假制度”进行检查;对参与“赌、毒、黄”活动的员工,以及有经商办企业、从事未报告的股票买卖活动、不正常交友等问题和现象的员工要予以重点排查,利用岗位职务而违法违规违纪的,将要严肃查处。
㈢开展规章制度专项清理活动。要高度重视,对无章可循的,要抓紧制定规范的操作规程,杜绝管理“断层”和风险控制“盲区”;对现有规章不适应实际发展要求的,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保持管理的连续性和风险的可控性。
四、工作措施
㈠加强领导。联社成立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运锴,副组长:黄玉,成员:秦文进、李绍银、张元萍、胡士菊、邓宏芳。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上述“工作内容”,督促各职能部门对业务财务、计算机、人事、内审等方面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㈡组织实施。由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负责按“工作内容”中的相应要求,对全县信用社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内控制度不完善的要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
按照___昌市银监局及县银监办要求,以及自身工作的需要,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检查情况以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整改和内控制度需要完善的情况,于2005年11月底以文字和表格形式交联社,由稽核科收集汇总后上报银监部门。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F132.com延伸阅读

农村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及强制休假实施方案


农村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及强制休假实施方案**县农村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及强制休假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我县农村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做好超前预防、加强检查监督,遏制违规违纪行为和各类案件发生,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我县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上级行内控管理工作要求和市联社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信用社实际,决定从二00三年元月一日起,对全县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实行轮岗和强制休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重要岗位人员的范围
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是指信用联社会计主管、微机管理员、机关会计员、重要凭证管理员、金库管理员、经警保卫人员、票据交换员和基层经营单位的主任、信贷员、主管会计、出纳员、微机操作员、联行结算员。
二、有关规定
1、凡是在同一单位连续从事主任、会计工作满五年的,必须调离原单位;连续从事其他工作满三年(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五年)的人员,都要进行轮岗。
2、对从事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由联社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有计划的安排休假,并安排好顶岗人员和交接工作,特殊情况可实行强制性休假。
3、休假人员的安排:①联社机关重要岗位人员休假,由联社理事长安排,在科室之间调剂顶岗;
②信用社主任休假,由联社主要领导安排,并明确临时负责人;
③信用社职工休假,由联社安排,在内部之间调剂顶岗;
④信用分社人员休假,由信用社主任调剂安排,要明确双人临柜。
4、岗位轮换及休假必须坚持先移交后离岗,先审计后上岗的原则。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及休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全部移交手续;对强制休假的人员,休假时间视实际情况需要确定,强制休假期间个人待遇不变。
5、对轮岗和强制休假期间,审计监察部门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对其经办的工作进行全面审计,审计时间控制在七天以内。审计结束后,对审计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作出审计结论。经审计检查确有问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涉及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代班人员在顶岗期间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负责审计人员报告。
三、管理责任
1、对不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安排轮岗未轮岗,造成员工有抵触情绪不服从安排,并有严重违规违纪或发生案件的,将撤销主任职务。
2、强制休假对象审计不及时,措施不力,导致发生案件或不按审计程序、走过场,应发现的问题未发现或反映问题避重就轻的,将追究审计人员责任。
3、对顶岗代班人员在代班期间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监守自盗而引发责任事故和案件的,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农村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及强制休假实施方案

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出路


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出路

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出路

农信社改革的出路
稳步推进产权改革,完善法人治理。
在前一阶段试点组建农村银行类机构和统一法人重组改造基础上,加快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的进程。对组建农村银行类的机构,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审慎稳妥开展组建工作。对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的机构,要集中力量,认真抓好试点,由此形成一套改制改造的规范性操作文本,对符合条件的地方,可以成批量地组织推广,缩短改制过渡期,让新的法人机构尽快投入运行。
督促农村信用社切实转换经营机制。
围绕激励有效、约束严格、权责明晰、奖惩分明的经营机制目标,重点抓好劳动用工、财务分配制度改革,强化信贷问责制,切实在这几个领域的改革上做好文章,防止和杜绝出现“改革就是换牌子”的错误做法,确保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真正转换。
逐步完善管理体制。
在目前监督管理体制下,省级联社如何履行好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责,“管什么、如何管”,现在还没有成型的模式和做法可供遵循,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至于省级机构的未来发展方向,目前还难以确定,但可以预见,将来改革发展的可能路径,一是目前的纯管理型继续完善;二是具备条件的可能向经营管理型逐步发展,在现有省级机构基础上整合再造,向类似天津模式发展;三是统一法人商业化经营类型。
进一步增强支农服务功能。
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在继续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工作的同时,顺时、顺势调整服务重点,拓宽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方式,增加服务品种,增强服务功能。要区分不同类型机构,加强对支农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改制为银行类的机构,也要根据当地农业产值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明确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三农”,并加强对支农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监管。
通过改革,农村信用社风险指标虽有改善,但风险程度仍不容忽视。必须进一步强化对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监管,以监管促发展,在发展中防范风险。要坚持分类监管的原则,提高监管的有效性。突出监管重点,强化合规性监管,逐步提高风险防范水平。
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本轮改革并没有解决农村信用社的所有问题。由于农村信用社问题的特殊性,对其支持将是今后较长一个时期内国家政策的必然选择。因此,仍然需要在税收等政策上给予农村信用社优惠,继续延长改革试点的有关政策,并争取使之长期化、制度化。
优化农村信用社发展环境。
清理目前仍然存在的制约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的不合理的政策规定,给农村信用社创造出与其他金融机构公平竞争的环境。进一步加大打击“逃废债”行为的力度,提高执法的权威性,为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降低风险隐患创造条件。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优化农村金融生态,为培育和促进农村金融机构健康稳定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加快相关立法进程。
为确保农村信用社及其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能够健康发展,需要从立法层面予以配合,以使其有法可依。目前仅有部门制定的《农村信用社管理规定》是不够的,有关部门已经建议国务院尽快制定颁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管理条例》或《农村信用社管理条例》,将合作金融立法纳入规划,从法律上明确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性质、地位和政策环境。

农村信用社小额股金清退工作方案


镇2014年度农村信用社小额股金清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社股金管理,加快小额股金清退进度,使农村信用社股金结构早日达到改革的相关指标监管要求,推进我县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步伐,根据县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镇成立农村信用社小额股金清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农村信用社小额股金清退工作。由党委书记李良任政委,镇长罗运河任组长,信用社主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廖秋明、杨纪平、刘志荣、王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高君兼任办公室主任,廖秋明任办公室副主任。信用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全程参与并负责清退过程中的宣传解释和应急处置。

二、清退方法

㈠清退任务。根据县分配任务,全镇清退总户数7413户,总金额1706459元,其中拟清退统一法人小额股金(1000元以上)1070户,金额1643167元;已清退未兑付小额老股金(1000元以下)6343户,金额63292元。具体到线到村任务详见花名册。

㈡清退方式。以片为主,分两个阶段按最低任务进行考核,各驻村干部组织各村逐村清退。

㈢股金帐中小额股金的清退

1.在办理现有股金帐中小额股金(1000元以上的)清理时,每清退一户,应详细登记好《隆回县农村信用合作社1000元以下已清理未兑付股金清理表》(附件一),并由股东或代理人在领款人栏内签字确认。

2.清退标准。对现有股金帐中2004年(含)以后募集的小额股金,按年利6%进行分红清退,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对历年红利未到帐的,由信用社清理后一次分红到位。

3.清退手续。股东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和股金证办理,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或关系证明(村级组织证明、户口簿等)办理,并填写《隆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退股申请表》(附件二),并将身份证明复印件附后,同时收回股金证或股金收据;股东家庭成员在农村信用社有不良贷款的,清退的股金本金和红利应先用于偿还不良贷款本金或利息。

㈣应付款中已清退未兑付小额股金(1000元以下的)的兑付

1.在兑付应付款中已清退未兑付小额股金时,应逐笔登记《隆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其他应付款中已清退未兑付股金兑付登记表(附件三),并由股东或代理人签字确认。

2.兑付标准。对1990年以前(含1990年)的时段,按每年3%进行分红,1991年至2004年(含2004年)期间按4%进行分红,2004年以后按6%进行分段计算股金分红,计算后减去期间已分红利。对已分红尚未付到位的,信用社应清理好一并兑付到位。

3.兑付手续。股东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和股金证办理,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或关系证明(村级组织证明、户口簿等)办理,兑付后应收回股金证或股金收据;股东家庭成员在农村信用社有不良贷款的,清退的股金本金和红利应先用于偿还不良贷款本金或利息。

㈤清退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⑴对于股金或股金收据丢失的,经信用社核实后,由股东或代理人持身份证填写挂失申请书,经办人员登记好挂失登记簿予以办理退股手续;⑵原股东死亡的,由村(居)开具死亡证明并明确一个在家的法定继承人,死亡证明要注明社会关系,经镇人民政府审查盖章后办理退股手续;⑶对于在清退过程中发现的有股金证或收据,而在信用社股金帐中无帐的,清退人员和信用社职工应做好股东的解释工作,暂不兑付,并将具体情况汇总,落实明确原募股责任人后将具体联社财务部。

三、工作经费

2004年以后募集的现有股金帐中的股金,工作经费按清退每笔20元计付;2004年以前现放其他应付款中的小额股金,按清退每笔10元计付;经费核算到片,其中村级60%、线40%,5月12日前未完成清退考核任务的,工作经费减半提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小额资格股的清退,是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前提条件,各村(居)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村(居)支部书记负总责,亲自抓。镇将此次清退农村信用社小额股金纳入各村(居)绩效考核范围,要求各村(居)必须在2014年5月15日前完成清退考核任务。

2.搞好宣传引导。清退资格股,是信用社改革的需要,是我县经济发展的需要,清退工作要坚持“六个带头”,即:信用社干部职工带头,领导干部带头,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村组干部带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带头,党团员带头,确保清退任务如期完成。

3.严格执行政策。股金清退工作应坚持“积极引导、注意方法、稳妥推进、完成任务”的原则开展工作,要及时上报清退兑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积极稳妥处置各种突发情况。

4.强化督查考核。清退工作实行线长负责制,各线要集中时间精力,依法有序组织清退。镇按两个阶段进行考核,最低要求在5月10日前完成2004年以后募集股金清退任务的70%,完成2004年以前募集股金清退任务的50%;在5月12日前完成2004年以后募集股金清退任务的95%,完成2004年以前募集股金清退任务的80%;村(居)未完成进度考核任务的,扣减村(居)绩效考核分5分。

滩头镇人民政府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日

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会计核算中心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会计核算中心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省联社领导:

会计核算中心成立以来,为认真履行职责,借鉴两省联社会计核算中心考察情况,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会计核算中心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现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关于调整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内设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能的通知》(农信联办〔20xx〕14号)精神,规范费用管理和财务收支行为,严格预算控制,合理税收筹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服务费摊销,构建“集中管理、统一核算”新模式。

二、具体方案

(一)明确职能定位

1.集中核算。统一办理省联社总部机关、各直属机构经费报销、账务处理,统一管理省联社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统一办理省联社各项纳税、财务预决算和报表编制。

2.推动预算管理。年初,核算中心审核汇总各部门编制详细预算方案,科技项目应遵循立项审批制度,科学预算,减小偏离度,各项支出应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开支。年中,因不确定因素或与预算出入较大的项目应提出预算调整方案,监督预算执行有效性,强化预算约束作用。

3.分析预测。核算中心利用集中核算后所有的会计信息,编制各部门财务收支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与管理目标差距,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目标实现情况,为经营者、管理者提供有价值信息。

4.会计监督。通过统筹、统管、统算,全面监督资金使用和成本开支的合理、合法和有效性,按年开展对办事处的检查指导。

(二)内部架构

为规划人员管理,加强劳动组合,发挥最大效能,会计核算中心将进行如下分工。

1.综合协调服务。设综合科,管理核算中心公文、印章,承办计划、总结、综合性文件起草和文字材料审核等。按程序与实物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购置与核对,按时与银行对核,做好内外部协调、服务工作。

2.预算管理和税收筹划。设会计一科,制定预算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审核汇总各部门预算及调整方案,规范预算编制,按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监督预算执行。按季对办事处预拨备用金,按年进行检查指导。认真开展税务政策研究,树立依法纳税意识,合理进行税收筹划,科学安排收入、支出,最大限度为单位及个人“节税”。

3.专人专职核算。设会计二科,制定费用管理、会计核算、操作流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审核经费报销凭证,按月集中统一办理成本核算,及时计提解缴应纳税金,按期编制会计报表,按年进行会计决算。

(三)核算体系

省联社各部门发生支出,按自主经营和向基层行社提供服务分为营利和非营利性支出,按支出性质分为营利与非营利性会计核算体系,全部支出实行预算管理。营利性支出部门有经营收入,可分户核算利润;非营利性支出部门无经营收入,发生服务费向基层行社摊销,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

1.营利性会计核算体系。核算省联社自主经营活动的财务收支,分户核算利润。目前有资金营运中心和资金清算中心。

设经营户账套。一个经营机构设一户账,各经营机构资金及资金利息支出在该机构据实办理;发生人员费用、业务费用按程序报会计核算中心办理,税金由会计核算中心按省联社法人统一核算,尽可能用足税收政策,避免多交税,各项支出记入应支出经营户账。各经营机构不持有留存收益,当期损益按年划转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办理决算。

2.非营利性会计核算体系。核算省联社为基层行社提供服务,无经营收入而产生的服务费支出,设服务费账套,分机关服务费和科技服务费,项目资金单独设账专项管理。目前有省联社各处室和科技信息中心、电子银行部。

(1)机关服务费。核算省联社为基层行社提供服务而发生的服务费支出,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省级联合社收取服务费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80号)的文件规定向基层行社按年(季)摊销。年初基层行社按《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比例乘以上年总收入基数预缴。

(2)科技服务费。核算科技信息中心、电子银行部为基层行社提供运行维护而发生的服务费支出,按年按总科技服务费乘以《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科技信息中心财务管理与账务核算暂行办法》文件中规定的办理业务数据量(包括笔数、金额)一定比例分摊。

(3)科技项目资金。省联社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项目建设,确立项目立项审批制度,科技项目属省联社代理基层行社建设,所有权归行社共有。科技中心全面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分项目设账,科学预算,减小偏离度,项目资金按《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息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于年初立项时向基层行社预收,按项目决算后多退少补。

(4)基建

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会计核算中心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项目资金。基建项目立项审批后,省联社成立基建办公室负责实施,基建办属临时性机构。项目资金可用省联社经营所得的留存收益垫支(即营运资金)或向基层行社筹集,所有权归属省联社,项目竣工转入固定资产核算,折旧费纳入机关服务费按年向基层行社摊销。

3.推动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对省联社各部门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各项支出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列支,提高工作合理规划和科学决策,促进预算目标实现,将约束与激励运用到各部门,充分提高员工积极性。年初,制定全年预算方案,年中对不确定性或预算出入较大项目,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预算调整方案并按程序审议。

4.建立费用报账员制度。按《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用品及有关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制定费用管理办法,明确省联社机关、各直属机构费用管理权限。省联社办公室负责机关费用审核管理;各直属机构审核本机构费用,根据需要设立报账员,采用备用金管理,集中报账后,补足备用金,年末清缴。

5.实行账实分管。制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账实分管原则,设立实物管理部门(可由办公室兼任),负责省联社机关、直属机构的实物采购、调拨、处置以及与会计核算中心进行定期账实核对等工作。

农村信用社党建工作实施意见


农村信用社党建工作实施意见

农村信用社党建工作实施意见
为适应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我省农村信用社党的管理体制,加强我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根据银监会批准的《**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实施方案》、省委组织部《关于我省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后系统党的建设和干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68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现对我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加强农村信用社系统党建工作的现实意义
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加强党的建设,是关系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一件大事。建立系统党委是与现行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政治体制的调整,既有利于强化全省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又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信用社系统的领导;既有利于全省农村信用社自主经营、防范风险,又有利于按照党对经济工作的要求增强对“三农”的金融服务;既有利于保证在党的领导下,促进农村信用社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又有利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实现政治目标与经济目标的有机统一。加强系统党建工作对于我省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加强农村信用社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及职责
全省农村信用社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切实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树立科学的金融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党的建设工作与加强经营管理、改善金融服务相结合,建立完善系统党的管理体制,理顺党的关系和干部管理关系,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与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构建系统党建工作新格局,提高系统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促进全省农村信用社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党建工作的目标:(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能够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政治坚定,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洁自律。(2)党员干部队伍好。共产党员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干部能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3)工作机制好。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完善。(4)工作业绩好。保持各项业务协调发展,经营管理秩序良好,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富有成效。(5)群众反映好。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农民群众对农村信用社系统党组织的工作满意。
全省农村信用社各级系统党组织的主要职责:(1)组织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指示和系统党组织的决议。(2)发挥系统党的政治核心作用,讨论、决定本系统、本单位的重大问题,支持和促进各级管理部门和农村信用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行使职权,组织带领干部和职工努力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3)负责领导、组织系统各级党组织开展好党的工作,加强系统党组织自身建设,抓好以系统党委为核心的党组织体系建设。(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系统内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做好系统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工作人员的选配和管理工作。(5)领导系统工会、共青团、女工委员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做好系统统战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为农村信用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6)积极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金融安全,促进社会稳定。(7)加强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三、完善农村信用社系统党的领导和干部管理体制
(一)省以下农村信用社系统党的组织机构设置及隶属关系
省联社党委在省委领导下,负责对全省(不含成都市)农村信用社系统党的工作实行垂直领导,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建立健全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党的组织机构,理顺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省联社本部设立省联社机关党组织,在省联社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省联社本部党的工作;机关党组织下设办公室和群工部,机关党委办公室与行政办公室合署办公,群工部与系统工会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同时,设立省联社本部纪检组织,在省联社纪委和省联社机关党委的双重领导下,负责本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省联社本部纪检组织办事机构设在纪检监察保卫室,原则上由3名人员兼任委员。本部各处室(中心)按《党章》有关规定设立党支部。
省联社市州办事处设立办事处党委、达州市联社党组改建为达州市联社党委,在省联社党委的领导

农村信用社党建工作实施意见第2页

下,负责辖区内农村信用社党的工作;市州办事处党委设党委办公室,与综合社务科合署办公。同时,设立省联社市州办事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省联社纪委和市州办事处党委的双重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农村信用社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市州办事处纪委办事机构设在办事处稽核监督科。
县级联社(含县、市、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下同)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的多少,设立党委或党总支,在省联社党委或市州办事处、市联社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县级联社党委(总支)设党委(总支)办公室和组织部,党委(总支)办公室与行政办公室合署办公;组织部与人事部门合署办公。同时设立县级联社纪委(纪检组),在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农村信用社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县级联社纪委(纪检组)办事机构设在联社稽核监督科。
在中央对副省级城市农村信用社作出明确规定之前,成都市联社党组织关系仍由中共成都市委管理。市州办事处党组织关系、达州市联社党组织关系由省联社党委归口管理。党的组织关系在县(市、区)委的县级联社,由所在县、市、区委移交所在市州办事处党委、市联社党委归口管理。县级联社以下机构,包括县级联社机关、营业部、农村信用社、分社及储蓄所,按照《党章》有关规定设立相应的党组织,党组织关系在乡镇党委的移交所在县级联社党委(总支)归口管理。
(二)建立健全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干部垂直管理体制
实行系统党的垂直领导以后,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实行干部垂直管理,由省联社党委统一组织和实施。
市州办事处及市联社干部的任免提名。省联社市州办事处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由省联社党委负责任免和管理,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其中,主任、党委书记任免前听取所在地方党委意见。成都、达州市联社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由省联社党委负责任免和管理,按有关规定、程序和章程进行。其中,理事长、党委书记在任免前听取所在地方党委意见。
县级联社领导干部的任免提名。县级联社(含成都市所辖各县、市、区,下同)理事长、党委书记、主任,由省联社党委负责任免和管理,按有关规定、程序和章程进行;县级联社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由省联社党委委托所在市州办事处党委、市联社党委负责任免和管理,按有关规定、程序和章程进行,任前报省联社党委备案。其中,理事长、党委书记任免前听取所在地方党委意见。
未列入以上范围的农村信用社系统的干部,按相应的干部管理权限管理。
四、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党的领导班子建设
(一)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必须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领导班子既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扎实成效,又要认真学习现代管理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和现代金融知识等,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本领。要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述学、评学、考学”制度,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质量。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部署,加强对系统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改进教育培训方式,坚持系统培训与自主培训、脱产培训与在岗自学、短期培训与中长期培训、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切实增强培训的实际效果。
(二)积极加强领导班子的能力建设
积极推进“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工程”,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要提高决策能力和水平,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要提高经营的能力和水平,特别要提高财务管理、成本管理和质量管理的能力;要提高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发展能力;要提高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不断推进思想观念、经营机制、内控管理、金融技术的创新;要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水平,及时掌握和解决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落实工作责任制,努力建设和谐信用社。
(三)大力推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
要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不断增强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途径,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前提下,把党的领导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靠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工作机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保证班子协调高效运转,增强班子整体活力。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沟通,自觉维护班子团结。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增强民主意识,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集中班子成员的智慧,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增强大局意识,尊重和支持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领导班子的决定和有关制度规定。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党员的领导成员都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党组织领导班子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上级党组织要加强指导,并根据情况适时派员参加;会后应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民主生活会情况,并将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四)着力推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
领导班子成员要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奉献的优良作风,坚持实事求是,坚决反对和摒弃弄虚作假、急功近利、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建立健全对领导班子的激励约束机制,把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从制度和机制层面推动领导班子作风建设。
五、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各级管理部门和农村信用社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入开展农村信用社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社,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建立健全党委(总支)统一领导、党组织与经营班子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员工支持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农村信用社各级党组织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党委(总支)书记对本级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其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一把手”的廉洁自律情况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内廉政建设和分管业务部门的正职廉洁自律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要按照《建立健全教育、管理、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切实把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制度,认真组织和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中纪委和省纪委近年来制定的一系列反腐倡廉规章制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遵守廉政制度,做出表率。
抓好党员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建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分级实施的目标责任管理办法。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金融政策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自身拒腐防变能力。
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系统各级纪律检查部门要组织纪检力量,抓住重点、难点和职工及农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查处一些有影响的违规违纪大案要案。对领导干部中发生的有令不行、令行不止等违纪行为和以贷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腐败行为,要进行重点查处。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预警机制。纪检监察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定期接待日制度,加大对各类举报信访问题的检查力度。对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要认真核查处理,凡问题属实的要严肃对待,不能姑息。系统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促进全省农村信用社党风、行风的根本好转。
六、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一)努力推进全省系统( )基层党支部建设
积极探索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及时调整充实支部干部,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关心和爱护党务干部,抓好党支部书记和工作骨干的培养教育,努力为其创造学习和提高的条件。积极支持基层党支部的工作,开展好“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制度建设好、活动开展好、作用发挥好”的“五好”支部创建活动,努力提高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落实服务中心工作、促进业务发展的要求,把促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营质量效益作为支部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支部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振兴农村信用社的战斗堡垒。
(二)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系统党员教育要不断创新教育方式,更新教育手段,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对党员的宗旨教育、党员意识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围绕业务经营和管理,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努力适应新形势下党员思想多样化、需求多样化的内在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党员队伍的管理,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党组织;探索建立党内自警自励和组织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加强党员自我管理与自律约束;随时了解、掌握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基层工作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重视在群众公认的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认真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到收缴足额、管理严格、使用合规。结合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积极教育和引导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七、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党的宣传、群团、统战工作
系统各级党委有条件的要建立工会、团委等相应的群团组织,按规定设置党的组织、宣传等部门,或指定人员具体负责党的宣传、群众、统战工作;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实行一套人马、多块牌子、一身多任。要加强党的宣传工作,建立党的宣传窗口,完善各种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内容,使党的知识更加普及。要改善党对群众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系统工会、共青团、女工委等群众组织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群众组织在经营管理中发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开展好民主评议干部、民主监督社务的活动。要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推行社务公开,对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和全局性的重大决定,认真听取职工意见,使决策更加顺应民意、更加科学合理。努力开展好“我为信合添光彩”、“文明优质服务”、“创建精神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文明示范岗”和“争当岗位能手”等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群团活动,努力创造团结奋进的氛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农村信用社凝聚力。
八、以人为本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好统一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激励斗志的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加快农村信用社发展提供广泛的群众基础。坚持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组织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等知识的学习,坚定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要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等工作手段,坚持不懈地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既要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鞭策人,又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业务工作和其他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职工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认真解决生活困难职工、离退休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实际问题。
九、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系统各级党委和职能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责任,把党的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系统管理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责。要建立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党委书记亲自抓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其他兼任党内职务的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积极支持、配合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要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主动适应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坚持完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划、目标,明确工作具体措施,确保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经营管理相互促进、同步协调发展。

红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红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经我局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一项重要举措,为确保该项活动有目的、有计划、有成效的得到落实,我局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并成立了

“红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的相关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能取得明显成效。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局干职工及全民健身中心全体干职工

二、专项整治的内容

(一)吃喝风重点整治内容

1、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2、违反规定安排非公务接待或假借招待之名公款吃喝;

3、违反规定超规格、超标准安排公务接待;

4、同城部门之间相互公款宴请;

5、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公款吃喝;

6、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

7、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招待费用;

8、其他违反规定公款吃喝的行为。

(二)“红包”重点整治内容

1、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等送的“红包”;

2、党员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违反规定接受与该党员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送的“红包”;

3、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送的“红包”。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下旬)。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下属单位(全民健身中心)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二)学习教育(6月上旬)。

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条例》以及《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县委和省、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收受

“红包”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和自觉抵制违规吃喝、收送“红包”。

(三)自查自纠(6月中下旬)。

1、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逐一对照需要重点整治的问题,深入查摆

“红包”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立行立改。

2、党员干部向党组织做出公开承诺。在所在单位党组织统一组织下,党员干部向党组织作出公开承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不违反规定公款吃喝、不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不接受服务对象请吃、不收送“红包”等。已经接受的“红包”,一律退回;确实无法退回的,主动上交。对个人上交的“红包”,由本部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管理,财务部门建立单独台账。承诺书应集中保管,妥善存放。

由办公室带头组织相关人员通过财务检查、审计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单位吃喝风、“红包”风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整改落实(7月份)。

针对查摆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要注意总结经验教训,建立长效机制。要认真对照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其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结合专项整治,进一步制定完善本单位实际的公务接待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定期公开本单位公务接待费用,至少每半年公开1次。对吃喝风、“红包”风方面的问题,立查立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务求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机关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针对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具体范围和对象,细化专项整治的内容和措施,规定专项整治的责任和要求。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要及时公开举报方式,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大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曝光,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既要对当事人进行查处,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导,层层传递压力,落实工作责任。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内容,坚决纠正违规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石。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府发〔2014〕47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市府发〔**〕26号)精神,切实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着力提升“三农”金融服务,助推扶贫攻坚,统筹城乡发展,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三农”发展需求,以国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契机,以征集农户、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等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为抓手,以库网信息服务平台为载体,以信用评价和信用建设为路径,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创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着力打造“信用农村、信用**”,促进农村信用环境显著改善,实现农村信用与农村经济的良性互动、农村经济与县域金融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协调

坚持政府主导,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措施,制订工作方案,妥善解决推进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统筹全局,系统规划。

(二)人行牵头,多方支持

充分发挥县人民**行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引导各涉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涉农金融机构、评级机构及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共同参与,做到组织有序、多方合力、共同推动。

(三)科学合理,务求实效

积极探索合适的工作方法和途径,杜绝“重形式,走过场”现象的发生,将信用评价结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金融信贷支持,使守信农村经济主体得到更多融资便利和实惠。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科学构建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采取开发、借鉴、整合现有系统资源等多种形式,以农户家庭、农村企业、农村组织等农村经济主体为单位,建立涵盖以农村经济主体基本情况、贷款归还情况、为他人担保情况、涉农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主体的授信额度等主要指标的电子信用档案。

二是合理确定信息采集指标体系,根据《中国人民**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数据项指引的通知》(**办发〔2013〕62号)精神,结合全县农户等农村经济主体的特点和信息分布情况,充分利用部门、单位和涉农金融机构等掌握的信息,建立和完善农村经济主体信息采集机制,以满足信用评价为目的确定信息采集指标体系。

三是搭建综合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在建立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农户信用信息服务网,与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单位实现网络连接,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各系统之间信息互动和资源共享,将政策信息、金融机构产品与服务信息、中介机构服务信息、农户等农村经济主体生产经营和融资需求信息等纳入其中,构建信息征集、信息发布的综合性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互通,减少信息不对称。

(二)开展信用评价和信用创建

一是建立健全农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针对农户特点,县人民**行、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与涉农金融机构共同协作,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和定量定性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影响农户的各个因素,从农户家庭结构、农户家庭经济状况、家庭财产、综合素质、经营能力等多维度考虑,建立一套完整的农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信贷发放的参考依据,推进农户信用评价与精准扶贫、小额农贷、产业扶贫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等金融产品和服务相结合,逐步形成“农户+征信+信贷”的业务模式。

二是开展信用创建活动,县人民**行牵头,县金融工作局、县发改委、县文明办、涉农金融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制定信用创建活动方案,每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评定活动并进行表彰奖励,评定结果一并纳入对乡镇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内容。

(三)有效对接运用信用评价结果

一是强化政策扶持,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以信用评定为基础的政策扶持措施,在资金、技术、保险、税收等方面,给予差别化扶持,特别是对信用良好的乡镇和村优先安排涉农项目和资金。

二是加大信贷扶持力度,各涉农金融机构对信用企业、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制定对应的扶持政策,按照贷款优先、额度放宽、手续简便、利率优惠的原则,对贷款额度超过其信用贷款限额的农户,可采取企业担保、三户联保等途径予以支持。

三是完善扶贫担保体系,优先考虑发放扶贫担保贷款,通过“评级+授信+信贷”的模式,有效满足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需求。

(四)广泛开展信用宣传引导

积极组织开展适合农村特点、形式多样的信用及相关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充分发挥涉农金融机构网点、村居(社区)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利用标语、网络、广播、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开展征信宣传,普及信用及相关金融知识;二是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深入农村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金融知识普及月”等活动,提高农村经济主体的金融素养和风险识别能力,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宣传启动(**年**月底前)

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考核机制,筹建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组织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多层次的宣传动员,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探索实施,深入推进(**年**月至**年**月)

确定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采集指标项,探索建立农村信用信息数据采集和报送机制;采取开发、借鉴、整合现有系统资源等方式,搭建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与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确保信息采集报送的时效与质量,强化推广平台服务功能。

(三)发展完善,巩固创新(**年**月**年**月)

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拓展相关部门、单位和农村金融机构对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发挥评价体系的激励惩戒作用;完善各项制度、政策及保障措施,定期总结实施成效,推动实践创新,不断拓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渠道。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县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金融工作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金融工作局、县人民**行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发改委、县文明办、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农粮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管局、涉农金融机构等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县公安局、县法院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人民**行,其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日常督查等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在县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保障人员和经费,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推进的时间节点,建立考核督查制度,细化考核目标,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质保量完成。

(三)加强统计监测报告

建立统计监测分析制度,定期对数据库运行情况及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与监测,不定期进行数据分类管理,形成周期性的动态监测报告,全面反映推进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着重反映信用贷款增长情况、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效果等。

(四)加大金融产品创新

各涉农金融机构对农户等农村经济主体要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对信用好的农村经济主体在授信、利率、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不断创新农村经济主体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对信用好的农村经济主体发放信用或担保贷款。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

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及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提出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组长:魏澜(校长兼书记)

副组长:刘朝晖(德育分管副校长)

组员:金忠校(学校应急办主任)、陈燕锋(政教处副主任)、沈悦(大队辅导员)、毛晨蓉(政教主任助理)、张亚杰(心理辅导员)、李花(政教干事)及各年级组长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电话:68511995 68514225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 年6月—9月

1.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主题班会。 组织学生围绕《遵纪守法、珍爱生命、共建平安校园》主题,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根据本校实际进行讨论反思。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 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 加强预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排查建档。学校德育领导小组和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要加强对特殊家庭学生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细、建档造册,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心理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6.及时处理。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2016 年9月—12月

我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排查建档、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 2016 年9月底前形成并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已发生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按照 "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2.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二)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不少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及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铜教督〔2016〕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广大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增强守法意识、守纪意识,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区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治理内容

(一)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行为。

(二)学生之间,蓄意以强欺弱、以多欺少,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行为。

(三)学生之间,蓄意相互勾结、拉帮结派,形成势力,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行为。

四、具体措施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部署。各校在接到《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铜教督〔2016〕3号)和关于印发《徐州市铜山区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教督〔2016〕4号)后,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认真实施。

(二)严格落实,开展专题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活动,开展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主动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或学校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文件及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充分利用校会、家长会、校园网、校内电子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宣传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暑假前和开学后,各校要召开一次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班会、举办一次专题升旗仪式、组织一次专题讲座,集中向师生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预防措施,不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预防,完善各项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各校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和疏导;各校要设立校园欺凌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面向全体学生公布救助电话并明确负责人,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凡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四)排查摸底,组织自查自纠。各校暑假前要认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对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摸底,建立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台账,要对校园欺凌治理专题教育活动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各校要按照要求积极开展校园欺凌事件全面自查和总结,结合本校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

各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制定的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和自查报告,两份材料,要于2016年7月15日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可发送督导室OA或邮箱)形式一并上报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405室。同时,把相关材料也要上传到本校网站"督学进校"栏目,备查。督导室将于新学期开学后组织有关科室、责任督学对各校进行校园欺凌治理专项督导。

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医疗服务市场中的各种违法违规的医疗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市政府决定从2005年6月起,集中6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专项治理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卫生、工商、公安、药监、科技、监察、宣传等部门联合行动,以维护规范有序的医疗服务市场为目标,以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的,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顿。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犯罪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医疗行为,规范医疗市场经营活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障群众的身心健康,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通过治理整顿,清除危害医疗市场经济秩序的本文转载自非法行医活动,使严重违法违规案件得到依法严肃处理,医疗广告市场得到净化,各医疗机构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对医疗市场秩序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全市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市卫生局为主要牵头单位,宣传、工商、公安、药监、科技、监察等部门组织实施。为了加强治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改正同志兼任,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王红艳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制定整顿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协调、实施和督导医疗市场的治理整顿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指定有关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部门之间的联系并落实各自的工作任务。
各区县的整治工作在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政府的部署,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专人,扎扎实实组织实施好各区县的医疗服务市场的整顿治理工作。在全市形成市、区县两级联动,部门协作,执法有力的整顿工作局面,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良好效果。
三、部门分工
卫生行政部门是卫生执法的主体,要进一步加大医政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违法违规医疗行为,组织、协调、督导全市医疗服务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
宣传部门要组织各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意义,及时报道整顿工作的情况,监督各媒体刊登医疗广告的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的刊播行为,建立起医疗广告的长效监管机制。
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医托的违法犯罪活动,制止房屋出租户为非法行医人员提供医疗场所,保证卫生执法的顺利进行。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查处使用假劣药品、过期药品和违法自配制剂的医疗机构。
市科技局重新审定医学科研机构的资格,明确科研机构的经营范围,规范医学研究机构的经营行为,禁止其开展医疗活动。
监察部门监督各职能部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四、主要任务
(一)依法取缔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无证机构、个人诊所、未经审批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店坐堂医生等。(市卫生局)
(二)清理医疗机构内的非卫生技术人员承包开设专科,特别是泌尿性病和肝病科,规范医疗机构的经营和管理。(市卫生局)
(三)依法查处超范围执业的医疗机构及未注册的卫生技术人员从业(含未变更执业地点)人员,纠正违法违规医疗行为。(市卫生局)
(四)清理未经审批乱挂的“中心”、“研究所”、“专家门诊”等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名称牌匾。(市卫生局、科技局)
(五)清理医疗机构内假药、非法自配制剂、不合格的药品。(市药监局)
(六)查处为非法行医人员提供医疗场所的房屋出租户,清理非法开设医疗点的外地流动人员。(市公安局)
(七)停止各媒体刊登非法医疗广告,包括:未经审核的医疗广告,超出审批内容的医疗广告,以信息、热线、专栏、讲座等形式的软广告。查处刊登和制作非法医疗广告的广告公司、媒体和医疗机构。(市工商局)
(八)重新审核医学研究机构的资格,凡不符合医学科学研究机构规范标准的一律撤销,禁止以医学研究所的名义开展医疗活动,刊登医疗广告。(市科技局、市工商局)
(九)严厉打击医托的违法犯罪活动,禁止以不正当的手段进行非法经营。(市公安局)
(十)组织各媒体对非法行医的行为及时曝光,揭露非法行医的内幕,向社会宣传卫生法律常识,提高社会群众的识别能力。(市委宣传部)
(十一)对行政不作为、整治工作不力、渎职等违法行政行为,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任人的责任。(市监察局)
五、工作措施
 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各区县、各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各区县政府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出相应的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落实各项工作。各主要负责人对重点区域、重点任务、重大案件要亲自抓,亲自查。要建立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权责一致的责任追究制,对整治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管理范围和管辖地违法违规长期得不到治理的领导干部,要追究其责任。
(二)分工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依法管理、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形成有力的治理工作态势。
(三)突出重点,集中精力,严查大案要案。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和当地实际,确定整顿工作重点,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查处一批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违法大案要案,从重从快惩处,推进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工作顺利发展。
(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举报,置违法违规行为于社会严密监督之下。
(五)加大新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目的和内容,及时反映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曝光一批违法执业的医疗机构。采取上街宣传、发放资料、知识问答、广播热线、电视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行医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六)整建结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工作查找漏洞,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制定管理措施,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清除各种滋生非法行医的土壤,防止反复。
(七)严格执法程序,确保办案质量。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各执法部门要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时效意识,依法严惩违法经营者,要坚持严格执法、文明办案、严格办案工作程序,确保整顿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八)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各部门之间要经常互通信息,及时向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工作经验。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半个月)。
1.召开全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禁止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
2.各区县制定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各项工作责任人。
(二)整顿阶段(三个半月)。
各区县、各部门按照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全面的治理整顿。
(三)核查阶段(一个月)。
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分组对各区县工作和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核查的结果要在全市通报,对整顿工作达不到目标的,要责令限期达到。
(四)总结阶段(一个月)。
各区县、各部门进行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表彰先进。整顿工作总结材料要按时上报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民族中学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05年元月10日,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科学理念,紧密结合我校实际,扎实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在巩固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杜绝和遏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整治的工作重点

1.要严格实行学校安全工作负责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学校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合保卫干部管理学院内部的安全工作,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网络,广泛动员和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齐抓共管。

2.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制,落实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制定和完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要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值班、巡逻、消防、交通、食品卫生、集体活动等方面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和解决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的制度和严厉的管理措施防范各种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3.要定期检查、维护、维修学校基础设施,全面排查学校内部的水、电、教学设施、公共活动场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建筑、围墙、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厨房设备、餐器和食品、水源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规范,报警求助、应急处置设备、安全疏散通道必须齐全,确保安全有效。对在整治中发现的各种隐患,学校应立即整改,如学校本身无法整改的,应加强管理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4.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格按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要求,要强化学生宿舍的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要认真排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严禁走过场,弄虚作假。

5.要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要加强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纪律教育,强化教师为人师表的思想意识,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的事件发生。

6.要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教育,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

7.集中力量净化学校及周边环境,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协作机制,要与各部门通力合作,全面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环境,彻底整治周边环境,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

三.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联合整治、分类处理、校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和组织布置、学校自查、检查整治、四个阶段进行。

1.组织布置、11月20日—12月10日,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布置。认真抓好整治活动的部署、实施、督促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学校自查,12月11日~12月20日,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按照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召开学校行政及相关人员会议,制定实施意见,着手对学校内部和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学校有能力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无法整改的,上报有关部门协助整改。

3.检查整治(12月21日—12月30日)。要对学校内部排查摸底后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属于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属于限期整改的,必须及整改责任人,并逐步落实整改结果。

4.工作总结. 2005年元月2日—10日,专项整治结束后,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进行认真总结。

四、专项整治的要求和措施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及青少年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做好学校和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2.分工协作,充分履行工作职责。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综合整治活动。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汇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等。

3.加强宣传,努力创建“平安校园”。要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要加强法制、纪律、安全教育力度,提高自防自救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切实加强学校内部的自身建设和安全管理,层层落实内部治安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开展经常性的学校内部及周边安全大检查,完善和充实学校安全防范机制。

4.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常抓不懈。在认真总结以往与这项专项整治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整治和巩固并举的方针,应着力于制定实施学校及青少年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校园及周边治安存在问题的要限期整改以推进这项工作的持续开展。


注意了,好的策划书不一定按某种格式,或许一篇好文案本身就是一部好的策划书。以上《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文能帮助您解决策划书的撰写需求,如果还想阅读关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请访问“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专题!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