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及强制休假实施方案**县农村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及强制休假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我县农村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做好超前预防、加强检查监督,遏制违规违纪行为和各类案件发生,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我县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上级行内控管理工作要求和市联社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信用社实际,决定从二00三年元月一日起,对全县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实行轮岗和强制休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重要岗位人员的范围
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是指信用联社会计主管、微机管理员、机关会计员、重要凭证管理员、金库管理员、经警保卫人员、票据交换员和基层经营单位的主任、信贷员、主管会计、出纳员、微机操作员、联行结算员。
二、有关规定
1、凡是在同一单位连续从事主任、会计工作满五年的,必须调离原单位;连续从事其他工作满三年(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五年)的人员,都要进行轮岗。
2、对从事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由联社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有计划的安排休假,并安排好顶岗人员和交接工作,特殊情况可实行强制性休假。
3、休假人员的安排:①联社机关重要岗位人员休假,由联社理事长安排,在科室之间调剂顶岗;
②信用社主任休假,由联社主要领导安排,并明确临时负责人;
③信用社职工休假,由联社安排,在内部之间调剂顶岗;
④信用分社人员休假,由信用社主任调剂安排,要明确双人临柜。
4、岗位轮换及休假必须坚持先移交后离岗,先审计后上岗的原则。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及休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全部移交手续;对强制休假的人员,休假时间视实际情况需要确定,强制休假期间个人待遇不变。
5、对轮岗和强制休假期间,审计监察部门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对其经办的工作进行全面审计,审计时间控制在七天以内。审计结束后,对审计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作出审计结论。经审计检查确有问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涉及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代班人员在顶岗期间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负责审计人员报告。
三、管理责任
1、对不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安排轮岗未轮岗,造成员工有抵触情绪不服从安排,并有严重违规违纪或发生案件的,将撤销主任职务。
2、强制休假对象审计不及时,措施不力,导致发生案件或不按审计程序、走过场,应发现的问题未发现或反映问题避重就轻的,将追究审计人员责任。
3、对顶岗代班人员在代班期间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监守自盗而引发责任事故和案件的,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农村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及强制休假实施方案
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出路
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出路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会计核算中心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省联社领导:
会计核算中心成立以来,为认真履行职责,借鉴两省联社会计核算中心考察情况,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会计核算中心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现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关于调整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内设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能的通知》(农信联办〔20xx〕14号)精神,规范费用管理和财务收支行为,严格预算控制,合理税收筹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服务费摊销,构建“集中管理、统一核算”新模式。
二、具体方案
(一)明确职能定位
1.集中核算。统一办理省联社总部机关、各直属机构经费报销、账务处理,统一管理省联社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统一办理省联社各项纳税、财务预决算和报表编制。
2.推动预算管理。年初,核算中心审核汇总各部门编制详细预算方案,科技项目应遵循立项审批制度,科学预算,减小偏离度,各项支出应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开支。年中,因不确定因素或与预算出入较大的项目应提出预算调整方案,监督预算执行有效性,强化预算约束作用。
3.分析预测。核算中心利用集中核算后所有的会计信息,编制各部门财务收支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与管理目标差距,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目标实现情况,为经营者、管理者提供有价值信息。
4.会计监督。通过统筹、统管、统算,全面监督资金使用和成本开支的合理、合法和有效性,按年开展对办事处的检查指导。
(二)内部架构
为规划人员管理,加强劳动组合,发挥最大效能,会计核算中心将进行如下分工。
1.综合协调服务。设综合科,管理核算中心公文、印章,承办计划、总结、综合性文件起草和文字材料审核等。按程序与实物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购置与核对,按时与银行对核,做好内外部协调、服务工作。
2.预算管理和税收筹划。设会计一科,制定预算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审核汇总各部门预算及调整方案,规范预算编制,按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监督预算执行。按季对办事处预拨备用金,按年进行检查指导。认真开展税务政策研究,树立依法纳税意识,合理进行税收筹划,科学安排收入、支出,最大限度为单位及个人“节税”。
3.专人专职核算。设会计二科,制定费用管理、会计核算、操作流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审核经费报销凭证,按月集中统一办理成本核算,及时计提解缴应纳税金,按期编制会计报表,按年进行会计决算。
(三)核算体系
省联社各部门发生支出,按自主经营和向基层行社提供服务分为营利和非营利性支出,按支出性质分为营利与非营利性会计核算体系,全部支出实行预算管理。营利性支出部门有经营收入,可分户核算利润;非营利性支出部门无经营收入,发生服务费向基层行社摊销,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
1.营利性会计核算体系。核算省联社自主经营活动的财务收支,分户核算利润。目前有资金营运中心和资金清算中心。
设经营户账套。一个经营机构设一户账,各经营机构资金及资金利息支出在该机构据实办理;发生人员费用、业务费用按程序报会计核算中心办理,税金由会计核算中心按省联社法人统一核算,尽可能用足税收政策,避免多交税,各项支出记入应支出经营户账。各经营机构不持有留存收益,当期损益按年划转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办理决算。
2.非营利性会计核算体系。核算省联社为基层行社提供服务,无经营收入而产生的服务费支出,设服务费账套,分机关服务费和科技服务费,项目资金单独设账专项管理。目前有省联社各处室和科技信息中心、电子银行部。
(1)机关服务费。核算省联社为基层行社提供服务而发生的服务费支出,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省级联合社收取服务费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80号)的文件规定向基层行社按年(季)摊销。年初基层行社按《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比例乘以上年总收入基数预缴。
(2)科技服务费。核算科技信息中心、电子银行部为基层行社提供运行维护而发生的服务费支出,按年按总科技服务费乘以《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科技信息中心财务管理与账务核算暂行办法》文件中规定的办理业务数据量(包括笔数、金额)一定比例分摊。
(3)科技项目资金。省联社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项目建设,确立项目立项审批制度,科技项目属省联社代理基层行社建设,所有权归行社共有。科技中心全面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分项目设账,科学预算,减小偏离度,项目资金按《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息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于年初立项时向基层行社预收,按项目决算后多退少补。
(4)基建
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会计核算中心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项目资金。基建项目立项审批后,省联社成立基建办公室负责实施,基建办属临时性机构。项目资金可用省联社经营所得的留存收益垫支(即营运资金)或向基层行社筹集,所有权归属省联社,项目竣工转入固定资产核算,折旧费纳入机关服务费按年向基层行社摊销。3.推动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对省联社各部门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各项支出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列支,提高工作合理规划和科学决策,促进预算目标实现,将约束与激励运用到各部门,充分提高员工积极性。年初,制定全年预算方案,年中对不确定性或预算出入较大项目,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预算调整方案并按程序审议。
4.建立费用报账员制度。按《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用品及有关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制定费用管理办法,明确省联社机关、各直属机构费用管理权限。省联社办公室负责机关费用审核管理;各直属机构审核本机构费用,根据需要设立报账员,采用备用金管理,集中报账后,补足备用金,年末清缴。
5.实行账实分管。制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账实分管原则,设立实物管理部门(可由办公室兼任),负责省联社机关、直属机构的实物采购、调拨、处置以及与会计核算中心进行定期账实核对等工作。
农村信用社党建工作实施意见
农村信用社党建工作实施意见农村信用社党建工作实施意见第2页
下,负责辖区内农村信用社党的工作;市州办事处党委设党委办公室,与综合社务科合署办公。同时,设立省联社市州办事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省联社纪委和市州办事处党委的双重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农村信用社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市州办事处纪委办事机构设在办事处稽核监督科。红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经我局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一项重要举措,为确保该项活动有目的、有计划、有成效的得到落实,我局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并成立了
“红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的相关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能取得明显成效。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局干职工及全民健身中心全体干职工
二、专项整治的内容
(一)吃喝风重点整治内容
1、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2、违反规定安排非公务接待或假借招待之名公款吃喝;
3、违反规定超规格、超标准安排公务接待;
4、同城部门之间相互公款宴请;
5、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公款吃喝;
6、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
7、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招待费用;
8、其他违反规定公款吃喝的行为。
(二)“红包”重点整治内容
1、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等送的“红包”;
2、党员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违反规定接受与该党员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送的“红包”;
3、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送的“红包”。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下旬)。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下属单位(全民健身中心)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二)学习教育(6月上旬)。
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条例》以及《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县委和省、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收受
“红包”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和自觉抵制违规吃喝、收送“红包”。
(三)自查自纠(6月中下旬)。
1、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逐一对照需要重点整治的问题,深入查摆
“红包”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立行立改。
2、党员干部向党组织做出公开承诺。在所在单位党组织统一组织下,党员干部向党组织作出公开承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不违反规定公款吃喝、不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不接受服务对象请吃、不收送“红包”等。已经接受的“红包”,一律退回;确实无法退回的,主动上交。对个人上交的“红包”,由本部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管理,财务部门建立单独台账。承诺书应集中保管,妥善存放。
由办公室带头组织相关人员通过财务检查、审计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单位吃喝风、“红包”风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整改落实(7月份)。
针对查摆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要注意总结经验教训,建立长效机制。要认真对照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其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结合专项整治,进一步制定完善本单位实际的公务接待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定期公开本单位公务接待费用,至少每半年公开1次。对吃喝风、“红包”风方面的问题,立查立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务求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机关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针对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具体范围和对象,细化专项整治的内容和措施,规定专项整治的责任和要求。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要及时公开举报方式,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大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曝光,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既要对当事人进行查处,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导,层层传递压力,落实工作责任。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内容,坚决纠正违规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石。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府发〔2014〕47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市府发〔**〕26号)精神,切实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着力提升“三农”金融服务,助推扶贫攻坚,统筹城乡发展,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三农”发展需求,以国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契机,以征集农户、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等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为抓手,以库网信息服务平台为载体,以信用评价和信用建设为路径,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创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着力打造“信用农村、信用**”,促进农村信用环境显著改善,实现农村信用与农村经济的良性互动、农村经济与县域金融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协调
坚持政府主导,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措施,制订工作方案,妥善解决推进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统筹全局,系统规划。
(二)人行牵头,多方支持
充分发挥县人民**行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引导各涉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涉农金融机构、评级机构及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共同参与,做到组织有序、多方合力、共同推动。
(三)科学合理,务求实效
积极探索合适的工作方法和途径,杜绝“重形式,走过场”现象的发生,将信用评价结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金融信贷支持,使守信农村经济主体得到更多融资便利和实惠。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科学构建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采取开发、借鉴、整合现有系统资源等多种形式,以农户家庭、农村企业、农村组织等农村经济主体为单位,建立涵盖以农村经济主体基本情况、贷款归还情况、为他人担保情况、涉农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主体的授信额度等主要指标的电子信用档案。
二是合理确定信息采集指标体系,根据《中国人民**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数据项指引的通知》(**办发〔2013〕62号)精神,结合全县农户等农村经济主体的特点和信息分布情况,充分利用部门、单位和涉农金融机构等掌握的信息,建立和完善农村经济主体信息采集机制,以满足信用评价为目的确定信息采集指标体系。
三是搭建综合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在建立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农户信用信息服务网,与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单位实现网络连接,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各系统之间信息互动和资源共享,将政策信息、金融机构产品与服务信息、中介机构服务信息、农户等农村经济主体生产经营和融资需求信息等纳入其中,构建信息征集、信息发布的综合性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互通,减少信息不对称。
(二)开展信用评价和信用创建
一是建立健全农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针对农户特点,县人民**行、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与涉农金融机构共同协作,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和定量定性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影响农户的各个因素,从农户家庭结构、农户家庭经济状况、家庭财产、综合素质、经营能力等多维度考虑,建立一套完整的农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信贷发放的参考依据,推进农户信用评价与精准扶贫、小额农贷、产业扶贫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等金融产品和服务相结合,逐步形成“农户+征信+信贷”的业务模式。
二是开展信用创建活动,县人民**行牵头,县金融工作局、县发改委、县文明办、涉农金融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制定信用创建活动方案,每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评定活动并进行表彰奖励,评定结果一并纳入对乡镇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内容。
(三)有效对接运用信用评价结果
一是强化政策扶持,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以信用评定为基础的政策扶持措施,在资金、技术、保险、税收等方面,给予差别化扶持,特别是对信用良好的乡镇和村优先安排涉农项目和资金。
二是加大信贷扶持力度,各涉农金融机构对信用企业、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制定对应的扶持政策,按照贷款优先、额度放宽、手续简便、利率优惠的原则,对贷款额度超过其信用贷款限额的农户,可采取企业担保、三户联保等途径予以支持。
三是完善扶贫担保体系,优先考虑发放扶贫担保贷款,通过“评级+授信+信贷”的模式,有效满足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需求。
(四)广泛开展信用宣传引导
积极组织开展适合农村特点、形式多样的信用及相关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充分发挥涉农金融机构网点、村居(社区)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利用标语、网络、广播、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开展征信宣传,普及信用及相关金融知识;二是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深入农村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金融知识普及月”等活动,提高农村经济主体的金融素养和风险识别能力,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宣传启动(**年**月底前)
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考核机制,筹建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组织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多层次的宣传动员,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探索实施,深入推进(**年**月至**年**月)
确定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采集指标项,探索建立农村信用信息数据采集和报送机制;采取开发、借鉴、整合现有系统资源等方式,搭建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与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确保信息采集报送的时效与质量,强化推广平台服务功能。
(三)发展完善,巩固创新(**年**月**年**月)
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拓展相关部门、单位和农村金融机构对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发挥评价体系的激励惩戒作用;完善各项制度、政策及保障措施,定期总结实施成效,推动实践创新,不断拓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渠道。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县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金融工作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金融工作局、县人民**行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发改委、县文明办、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农粮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管局、涉农金融机构等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县公安局、县法院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人民**行,其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日常督查等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在县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保障人员和经费,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推进的时间节点,建立考核督查制度,细化考核目标,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质保量完成。
(三)加强统计监测报告
建立统计监测分析制度,定期对数据库运行情况及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与监测,不定期进行数据分类管理,形成周期性的动态监测报告,全面反映推进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着重反映信用贷款增长情况、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效果等。
(四)加大金融产品创新
各涉农金融机构对农户等农村经济主体要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对信用好的农村经济主体在授信、利率、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不断创新农村经济主体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对信用好的农村经济主体发放信用或担保贷款。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
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及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提出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组长:魏澜(校长兼书记)
副组长:刘朝晖(德育分管副校长)
组员:金忠校(学校应急办主任)、陈燕锋(政教处副主任)、沈悦(大队辅导员)、毛晨蓉(政教主任助理)、张亚杰(心理辅导员)、李花(政教干事)及各年级组长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电话:68511995 68514225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 年6月—9月
1.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主题班会。 组织学生围绕《遵纪守法、珍爱生命、共建平安校园》主题,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根据本校实际进行讨论反思。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 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 加强预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排查建档。学校德育领导小组和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要加强对特殊家庭学生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细、建档造册,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心理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6.及时处理。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2016 年9月—12月
我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排查建档、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 2016 年9月底前形成并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已发生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按照 "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2.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二)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不少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及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铜教督〔2016〕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广大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增强守法意识、守纪意识,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区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治理内容
(一)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行为。
(二)学生之间,蓄意以强欺弱、以多欺少,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行为。
(三)学生之间,蓄意相互勾结、拉帮结派,形成势力,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行为。
四、具体措施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部署。各校在接到《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铜教督〔2016〕3号)和关于印发《徐州市铜山区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教督〔2016〕4号)后,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认真实施。
(二)严格落实,开展专题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活动,开展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主动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或学校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文件及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充分利用校会、家长会、校园网、校内电子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宣传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暑假前和开学后,各校要召开一次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班会、举办一次专题升旗仪式、组织一次专题讲座,集中向师生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预防措施,不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预防,完善各项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各校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和疏导;各校要设立校园欺凌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面向全体学生公布救助电话并明确负责人,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凡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四)排查摸底,组织自查自纠。各校暑假前要认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对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摸底,建立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台账,要对校园欺凌治理专题教育活动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各校要按照要求积极开展校园欺凌事件全面自查和总结,结合本校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
各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制定的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和自查报告,两份材料,要于2016年7月15日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可发送督导室OA或邮箱)形式一并上报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405室。同时,把相关材料也要上传到本校网站"督学进校"栏目,备查。督导室将于新学期开学后组织有关科室、责任督学对各校进行校园欺凌治理专项督导。
民族中学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05年元月10日,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科学理念,紧密结合我校实际,扎实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在巩固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杜绝和遏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整治的工作重点
1.要严格实行学校安全工作负责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学校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合保卫干部管理学院内部的安全工作,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网络,广泛动员和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齐抓共管。
2.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制,落实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制定和完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要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值班、巡逻、消防、交通、食品卫生、集体活动等方面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和解决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的制度和严厉的管理措施防范各种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3.要定期检查、维护、维修学校基础设施,全面排查学校内部的水、电、教学设施、公共活动场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建筑、围墙、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厨房设备、餐器和食品、水源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规范,报警求助、应急处置设备、安全疏散通道必须齐全,确保安全有效。对在整治中发现的各种隐患,学校应立即整改,如学校本身无法整改的,应加强管理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4.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格按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要求,要强化学生宿舍的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要认真排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严禁走过场,弄虚作假。
5.要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要加强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纪律教育,强化教师为人师表的思想意识,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的事件发生。
6.要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教育,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
7.集中力量净化学校及周边环境,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协作机制,要与各部门通力合作,全面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环境,彻底整治周边环境,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
三.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联合整治、分类处理、校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和组织布置、学校自查、检查整治、四个阶段进行。
1.组织布置、11月20日—12月10日,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布置。认真抓好整治活动的部署、实施、督促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学校自查,12月11日~12月20日,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按照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召开学校行政及相关人员会议,制定实施意见,着手对学校内部和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学校有能力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无法整改的,上报有关部门协助整改。
3.检查整治(12月21日—12月30日)。要对学校内部排查摸底后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属于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属于限期整改的,必须及整改责任人,并逐步落实整改结果。
4.工作总结. 2005年元月2日—10日,专项整治结束后,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进行认真总结。
四、专项整治的要求和措施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及青少年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做好学校和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2.分工协作,充分履行工作职责。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综合整治活动。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汇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等。
3.加强宣传,努力创建“平安校园”。要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要加强法制、纪律、安全教育力度,提高自防自救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切实加强学校内部的自身建设和安全管理,层层落实内部治安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开展经常性的学校内部及周边安全大检查,完善和充实学校安全防范机制。
4.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常抓不懈。在认真总结以往与这项专项整治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整治和巩固并举的方针,应着力于制定实施学校及青少年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校园及周边治安存在问题的要限期整改以推进这项工作的持续开展。
注意了,好的策划书不一定按某种格式,或许一篇好文案本身就是一部好的策划书。以上《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文能帮助您解决策划书的撰写需求,如果还想阅读关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请访问“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专题!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