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长沙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为了保证工作或者事情能够有条不紊的开展,我们要开始着手写一份工作方案了。我们在建立方案我们在建立方案的时候,要尽可能的考虑全面。您也想学习如何写一份方案吧?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做好长沙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关于做好长沙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文章标题:关于做好长沙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国第六次环保大会精神,切实加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全市人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环保国策意识,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如下宣传方案。一、指导思想通过对长沙市环保工作以及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的宣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长沙环境质量的改善,不断加快长沙市文明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步伐。同时,为深入贯彻第六次环保大会精神和推进长沙市“三化”进程以及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督和管理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组织机构成立长沙市环境保护工作宣传领导小组,组长由汪湘陵、黎建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邬恩波、周国强、刘绪甲、李志坚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文明办、理教处、宣传处,市环保局办公室、宣教站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三、参加媒体1、主流媒体:长沙晚报、星沙之声、长沙电视台新闻频道、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长沙电视台经贸频道、长沙电视台公共频道、星辰在线、红网。2、配合媒体:三湘都市报、潇湘晨报、湖南经视等。3、特邀媒体:重要活动邀请中央、省里的新闻媒体,中国环境报、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人民广播电台、省交通频道、湖南都市频道、当代商报以及金鹰之声等。四、宣传安排(一)新闻宣传: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大家谈环保阶段(7月)1、报道内容:(1)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国第六次环保大会精神;(2)大力报道全市整治环境违法排污环境执法的一系列“劲风行动”和工作会议上的有关举措,重点报导大型执法行动;(3)大力报道“静音行动”的实施,重点打击噪声污染,突击整治娱乐行业违法排污的扰民行为,特别重点报道环保首开先河的“娱乐业举行环保听证会”和“发放排污许可证”现场直播。2、报道要求:(1)主流媒体、配合媒体要开辟专栏、专题、专版,电台、电视台要制作宣传片专题,不仅要作好动态报道,而且要作好重点报道;电视台各专业频道要根据自身特点,在作好动态报道的同时作好深度报道;在政法频道上《政法报道》专题设立大型策划报道。(2)市属主要媒体要于7月10日起设“一把手谈第一国策”专栏,对九个区、县(市)长和两个工业园区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请市政府分管领导、环保局主要领导作客新闻会客厅向市民谈环保国策;(3)在星辰在线、红网以及新浪等网站的“你说话吧”策划1—2期环保话题,对有关娱乐噪声、油烟扰民问题和倡导绿色生活等内容开展讨论。3、报道目的:实现环保国策历史性的转变,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使大家解放思想,进入状态,迸发激情,凝聚力量,达到方向上把握、战略上谋划、任务上明确。第二阶段:部门抓环保阶段(8月到9月)1、报道内容:(1)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第二阶段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通告》;(2)大力报道“蓝天行动”的实施,重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治理油烟和燃煤锅炉烟气污染;(3)大力报道清洁能源的推广情况,对积极整改后效果较好的单位经验进行推广,对不改烧清洁燃料、污染严重的单位进行曝光。2、报道要求:(1)长沙市将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和记者通气会以及有关情况的通报会,请省、市属媒体做好相关报道;(2)在长沙晚报等媒体开展“我为长沙的‘蓝天碧水静音’献一计”(暂定)征文竞赛,请各行各业各部门和全市人民为长沙市的环境质量改善出谋划策;(3)请特邀媒体对执法情况和一些热点问题作好重点报道。3、报道目的:使各级尽快进入状态,激发主动精神和创新意识,主动把握排兵布阵,标准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突破口。第三阶段:企业搞环保阶段(10月到11月)1、报道内容(1)大力报道“净水行动”的实施,重点整治水污染源,打击影响湘江流域长沙段饮用水源安全的不法排污行为,关闭、取缔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违法企业;(2)大力报道我市在推进“三化”进程中须加强整治的环境问题,重点报道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即未开展关于做好长沙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做好长沙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就开工建设、投入生产的;没有通过“三同时”验收就擅自投产的;办理了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但不按要求进行运转、未达标排放的;(3)大力报道污染单位整治后的成功经验及启示,报道各部门在执法中涌现出的好的典型(人和事)。2、报道要求(1)主流媒体的报道要求抓住重点、突出亮点、体现特点,利用多种形式,把报道做深做活。配合媒体、特邀媒体在重要版面、重点时段做好重头报道,充分展示长沙市各行各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2)请主流媒体以及网络发挥各自特点,浓墨重彩对“领导课堂”和“市民课堂”作全过程、全方位采访报道;(3)一些市属媒体和网络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举行听证时进行同步直播。3、报道目的:调兵布阵,严格准入政策,使环保工作出成效,促进“三化”进程。第四阶段:各界促环保阶段(12月)1、报道内容:(1)大力报道“警示行动”的实施,着重治理扬尘,拆除烟囱,严查死灰复燃的“五小”企业,严查小烟囱违法使用;(2)大力报道城管、工商、文化等相关部门为改善环境质量开展的工作;(3)大力报道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宣传。2、报道要求(1)在长沙晚报、三湘都市报开展长沙市“环保国策知识竞赛”,内容包括:环保法律法规、一年来的环保工作回顾等;(2)请中国环境报在头版或重要版面刊登长沙市环境执法“劲风行动”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绩;(3)请主流媒体和配合媒体对重点人物进行人物专访,在相关版面或栏目进行重点刊播。3、报道目的: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创新环保工作机制,以点带面,形成合力,层层抓环保,层层谈环保,层层抓落实。(二)教育宣传1、于9—10月在长沙“领导课堂”举办一次环保讲座,旨在提高各级领导的环境意识;2、为了提高市民的环境文化素养,倡导绿色消费,使绿色理念深入人心,于8—9月在“市民课堂”开设环保论坛,并将讲学内容制成光碟,下发到各社区、街道、乡、镇(场);3、制作一期环保内容的宣传专报,张贴到各社区、街道。五、总体要求1、领导高度重视。市属各新闻单位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的宣传报道工作,要有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报道机构。要有周密的报道计划,有精心的策划,要有过硬的记者队伍,把这次报道做深、做活、做出影响。营造轰轰烈烈的舆论氛围。2、报道形式要多种多样。要通过信息、言论、图片、花絮、专题、专版、特刊等多种形式,不惜版面,不惜时段,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长沙市围绕改善环境质量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成功经验。重点报道长沙市环境执法“劲风行动”开展的情况,要做到可读性强、可视性强、现场感强、冲击力强,为老百姓所喜闻乐见。3、开辟专栏、专版、专题。从现在起,市属各新闻单位要加大环保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鼓舞全市人民参与环保的积极性。要根据每个阶段宣传报道的要求,开辟专栏、专题、专版。要做到天天有内容、周周有报道、月月有重点。3、公益广告宣传。长沙电视台所属频道要从7月1日起,每天要在重要时段播放2次以上的环保公益广告,长沙晚报要定期刊出一定版面的环保公益广告,红网、星辰在线要制作专门的网页。4、录播课堂专题片。长沙市广播电视局负责全程录制“领导课堂”和“市民课堂”,并制作成专题片在所属频道播出,同时制作成200张DVD赠送给中央、省、市有关部门和100个整治验收的社区。5、优稿评选。年底,由市委宣传部、长沙市环保局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对围绕本宣传方案开展的新闻报道进行评比表彰,拟评出新闻报道工作组织奖和新闻报道优稿奖若干,并予以奖励。六、具体工作安排1、请市属媒体将具体新闻宣传方案于7月5日前交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新闻中心;2、有关举措的新闻背景资料和环境执法情况的综合材料,以及知识竞赛的有关内容,由长沙市环保局负责;3、7月初,召开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负责人协调会,由长沙市委宣传部新闻中心、长沙市环保局负责;4、组织各有关媒体集中采访,由长沙市委宣传部新闻中心、长沙市环保局负责;5、本次方案的新闻宣传统筹协调工作由市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教育宣传的统筹安排由市文明办、市委宣传部理教处、宣传处负责;6、“领导课堂”和“市民课堂”的专家邀请由长沙市环保局负责;7、集中采访、会期报道、接待记者、优稿评选和知识竞赛、光碟制作等各项费用,由长沙市环保局负责。二00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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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长沙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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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办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街道办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切实做好迎接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建立完善、高效的迎检工作机制,特制定我街道迎接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如下:

一、督察时间

省环保督察组预计于**月**日至**月**日对**市开展环保督察,并对三分之一的区县开展下沉督察;中央环保督察组预计**年上半年对**省开展环保督察(约30天),具体督察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督察内容

中央、**省环保督察重点围绕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开展,主要针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等工作。

督察组将重点调阅**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工作落实等方面文件资料;开展党政主要领导个别谈话,召开“两代表、一委员”和相关部门、环保系统、企业环保工作座谈会;对重点工业园区、重点污染源、环境基础设施、环境敏感点等点位进行现场检查。

督察组进驻期间,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受理举报和现场抽查等方式开展工作。

三、迎检机构

(一)成立华兴街道迎接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华兴街道迎接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迎接中央、**省、环保督察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等工作。

(二)设置专项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督导组、综合组(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信访维稳案件组、宣传信息资料组、后勤保障组等5个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由相关领导担任组长,按工作职责统一抽调人员,分组推进相关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一是明晰职能职责。各科室、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到环保督察主要是“督政”,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以查找问题为导向,从发展方式、科学决策、政策措施、重大项目、资金投入、政绩考核、干部评价、追责问责等关键环节,参照省委办公厅《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委厅〔2016〕87号)、《**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送审稿)、《**市**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送审稿)、《**市**区迎接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方案》进一步明晰本单位环保职能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二是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各单位按照**区、街道两级要求,总结**年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重点做好群众反映集中、多头投诉、重复投诉、新出现的环境问题查实处理,切实整改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省环境保护厅专项督察通报、市环保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环保督察小组梳理出来的各项问题。

(二)完成资料汇总组卷。各社区、科室对照督察组要求的环境保护督察资料清单,立足各自职能职责,认真按照环保督察系列要求,逐项梳理核查各类资料,扎实建立台账,认真查漏补缺,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准备、整理和汇总,本着“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每份文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资料目录电子件,按照督察组要求报送,做到随要随报、随问随答,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文件资料如不能按要求提供,督察组将视为未开展。

(三)落实督察组交办事项。按照街道迎接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督察组交办的资料报送、个别谈话、座谈会、信访案件办理和现场检查等工作。

(四)完成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督察组反馈意见后,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落实,向街道迎接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送整改情况,汇总逐级上报。

县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县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好我县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属地管理、重心下沉、全面覆盖"原则,改革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形成各有所管、各尽其责、信息畅通、集约高效环境监管格局,实现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无死角。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要求将大气、水、重金属、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等各项污染防治目标和规划落实到位。

(二)确保污染源环境监管工作到位、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监督全县工业园区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

(四)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控和整治。

(五)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减少环境信访、重复访总量,优化生态环境,增强群众环境安全感。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分工

(一)网格划分。设立县、乡镇、村三级责任网格,做到监管有机衔接、不留空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监管网格管理责任制。

一级网格:以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核心建立一级网格,主要领导为全县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网格监管工作负总责,行使统一指挥、监督和调配全县网格化体系;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调度、督促工作具体开展;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开展网格化具体工作;相关县直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工作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承担具体责任。

二级网格:全县共划分18个乡镇人民政府和1个街道办事处为二级网格,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网格监管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指导辖区内相关单位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开展好环境保护各项行动,协调处置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各地应根据辖区内企业污染排放现状,建立县级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把国控、省控、县控重点污染源企业作为县级网格监督管理的重点,适时开展检查。

三级网格:以村(社区)建立三级网格。由各村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网格监管负总责,指导、协调和监管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各项事宜。

(二)网格职责。按照巩固一级网格、优化二级网格、提升三级网格的工作思路,健全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制。下级网格接受上级网格的工作指导和监督,上下级网格间统筹协调,共同完成所担负的环保网格监管工作。

县(一级网格):县政府对全县的环境质量、河流出境断面、饮用水源、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和重点污染源监控管理以及各项污染防治目标和环境信访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责任制及考核制度。配备人员,投入资金,确保网格监管正常运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门会议,研究、分析全县重点环境问题,分解工作任务。制定考核细则,负责对下级网格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县环保局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对下级网格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并负责向上级环保部门和县政府报告工作。

镇(乡、街道)(二级网格):各镇(乡、街道)主要领导对本辖区的环境工作负总责。制定出台相应的监管内容、监管流程、工作程序等配套制度,建立标准明确、责任细化、考核公平、奖罚分明的管理体系;带领所属网格相关部门落实环境监察制度和要求,明确责任网格化管理的思路,做好网格内环境监管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网格内各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参与重大环境专项检查行动,协助一级网格对网格内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的调查或督查,做好有关环境污染和纠纷的调解工作;汇报、上报本网格单位网格化管理工作进度情况。统筹各部门力量,牵头解决辖区内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媒体调查和自查发现的各类环境保护信访问题。建立环境突发事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人员、装备、物资器材,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各种环境污染事故。

村(社区)(三级网格):各村(社区)主要领导在上级网格的指导下开展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对本级环境监管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对辖区内的污染源摸底排查,建立全面准确的污染源基础数据库;在日常巡查中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上报上级网格,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协助上级网格完成对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及处理工作;及时调查处理污染纠纷和信访案件,防止发生群体性和越级上访事件;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三)部门网格职责。

环保部门: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法规和制度,对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进行综合协调和统一监督,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实施。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排污收费、总量控制、污染减排、区域限批、企业环境行为监管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本行政区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管,协调辖区内各级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并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对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联合执法,与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建立环境监管执法联动机制,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发改部门: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关系,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和社会发展规划,推进实施本行政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拓宽环保筹融资渠道;负责统筹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经贸部门:组织实施全县落后产能、高能耗、高污染的淘汰,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工作,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引进、开发、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及科技成果;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参与拟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负责制定和发布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协调配合各执法部门对落后产能依法实行监管;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目标考核,采取措施推进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提出由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的重大工业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意见,指导协调工业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工作;依照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手续。

教育部门: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科普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学生的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意识;在突发环境事件和恶劣空气状况下,可能危及师生安全时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应急保护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科技部门: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应用,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环境刑事犯罪案件和因环境违法需予以行政拘留的治安管理案件;负责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辆,协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机动车尾气污染进行监督管理;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交通事故、火灾、爆炸和泄漏等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监察部门:负责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执纪监督问责;参与和监督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负责环境问题行政责任的追究,对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民政部门: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积极参与涉及环境公害事件的社会救助工作。

财政部门:依照国家规定加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健全环境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按部门预算程序将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贯彻中央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和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我县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依法加强排污费征收和使用的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推进环境保护税费改革;加强对各部门涉及环境保护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人社(公务员管理)部门:会同纪检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环境问题问责调查结论,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落实问责处理决定。

国土部门: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用途管理制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组织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地手续;开展地质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防治矿山地质灾害,负责国土开发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依法取缔非法矿山开采和粘土烧砖等行为。

住建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城乡规划,并经批准后依法实施。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定,核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防范违法开工建设行为;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督促和指导房建和市政工程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城管部门:城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并负责辖区内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交通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体系规划,推进绿色交通建设;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定,依法办理交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组织实施港口、码头、船舶及交通干线污染治理,对职责范围内机动车船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加强公路建设工程污染防治和管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交通工具的安全管理,防治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会同和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水务部门:拟定本行政区域水资源保护规划,划定水功能区划,建立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定,办理水利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组织开展地下水保护和水土流失的预防及治理,预防和治理河道采砂过程中的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厂建设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依法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负责城镇供水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和管理。

农业部门:制定并实施本级行政区域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制定并实施本级行政区域农业资源区划;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场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加强耕地质量保护、监测和修复治理工作;加强农业野生植物、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牵头管理外来物种;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等生产资料,防止和减少农业生产资料形成的污染;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对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指导和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农业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指导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组织实施畜禽养殖业及其他农业节能减排项目。

林业(园林)部门:拟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林业生态建设规划,负责对林业(含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石漠化防治、湿地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等工作;加强县城园林、绿地、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与管理;加强对自然遗迹、人文遗迹、风景名胜区、等环境要素的保护。

投促部门:坚持"环保优先",严把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准入关口,推进流通领域各环节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报废汽车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和机动车燃油的供应管理,推动油品升级和油气回收工作。

文广部门:加强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的环境管理,防止噪声、震动等污染环境;组织、协调我县有关媒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发布环境公益广告;指导和监督媒体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正面舆论引导,依法依规查处利用环境问题恶意炒作和新闻敲诈等违纪违法行为。

卫计部门:加强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对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进行卫生监督监测;指导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配合和支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查处医疗卫生机构环境违法行为;指导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应用辐射设施设备管理,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和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中的伤亡人员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及研究结果,协助做好与环境污染有关疾病的预防和控制。

审计部门:加强对环境保护治理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开展专项资金审计,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把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对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工作的绩效考核。

国资监管机构:督促监管企业强化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的各项措施,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严格奖惩;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自觉接受环境执法检查,做好环境隐患排查和整改,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法定职责权限,负责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根据其他部门提供的企业环境信息,充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并作为工商监管的参考内容;依法加强对进入县场的野生动物和其产品监管,防止污染环境;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在受理企业申请和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和要求。负责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许可,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机动车尾气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监督,对用于环境监测的计量器具依法进行计量检定。

安监部门: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条件的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

统计部门:将环境保护有关统计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并定期公布;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统计,依法查处弄虚作假行为。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及时提供数据,支持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减排统计核算、领导干部环境保护经济责任审计和环境问题(事件)问责调查。

法制部门:审查、修改有关县政府组成部门起草并报送政府的加强环境保护地方性草案、规范性文件;对有关部门报送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加强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

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方面的税收政策规定,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污染违法等不符合环保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单位,不予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负责对环境污染违法单位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强化税收征管及税务稽查、进行纳税评估、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通过税收的县场杠杆作用,强化对企业的环境管理,更好地发挥税收在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过程中的应有作用。

金融管理部门:完善企业征信系统的环境保护信息,加强授信管理,依照法律法规严格管控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信贷;实施绿色信贷,支持企业污染治理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

监管部门:支持保险经营机构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督促保险经营机构认真履行保险合同,建立健全保险理赔服务体系。

供电部门:负责监管能源行业环境保护规划计划、重大项目和产业政策的执行情况,督促输变电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监督供电企业严格执行有关部门作出对淘汰、关停企业和环境违法企业的停、限电措施;监管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差别电价等节能减排电价政策,依法对违规发电企业采取吊销发电上网许可证等措施;.

气象部门:加强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提供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气象信息,拟定气象干预应对措施;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大气污染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

其它相关部门:在政府领导下,结合实际,按照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环境监管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巡查督查常态化。各级网格内相关部门相互配合、联动监管,建立联合巡查制度,定期在本辖区内组织巡查;上下级网格间明确责任、精细管理,定期组织对下级网格工作的督查。巡查工作中,对于网格内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监察;对于有违法排污情况或信访投诉的企业,应视情况加大检查频次;督查工作中,对于下级网格机构,原则上上级机构应做到每季督查1次以上。

(二)及时响应举报和应急处置。各级网格面对环境安全应急事件或接到管辖网格内的环境违法排污举报,原则上应在半小时内准备就绪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非工作日或夜间原则上应在1小时内准备就绪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管辖网格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执法人员应按照指令要求,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网格机构汇报事故情况。

(三)掌握辖区污染底数。各级网格机构人员,应加强对辖区内的抽查,摸排各类排污企业的总数和分布情况,包括环境规划、环评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排污费征收情况,清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和去向。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主要环境风险隐患点及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等。

(四)加强协同合作。在实际监管中,各部门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工作;下级网格对涉及到的相关部门业务等一系列监管问题的,均可向上级网格或相关部门要求给予支持和指导。

(五)强化宣传监督。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支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查处情况、挂牌督办案件等相关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畅通公众信息表达渠道,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大胆揭露和曝光一批反面典型,以案说法,加强舆论引导,形成"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编办、检察院、发改局、教育局、经贸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农牧局、水务局、投促局、卫计局、审计局、林业局、安监局、市监局、国税局、地税局、供电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正安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环境保护网格监管日常工作的开展、督促和指导。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网格主要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网格实际,做好检查和监管,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要适时检查责任网格内重点单位的环保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监管机制。强化区域限批制度,对未完成年度总量减排任务、河流断面水质考核不合格等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依法实施区域限批。强化联合执法机制,环保、发改、经贸、公安、国土、安监、工商等部门要履行部门职责,要服从所辖行政区域的统一调度指挥。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级网格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及日常监管。通过新闻媒体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和各级网格责任单位工作不积极、不作为、监管不力等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并通报批评;对工作人员没有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导致污染事故发生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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