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侨情调查实施方案

那些成功的人,对于未来或者重要的事特别注视方案的制定。根据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我们需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应该结合实际,切实可行。您是否觉得方案特别难写呢?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重点侨情调查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重点侨情调查实施方案河东县重点侨情调查实施方案根据河东市重点侨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发河东市重点侨情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外侨〔2005〕调1号)精神,为了顺利地组织实施我县重点侨情调查,结合我县侨情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重点侨情调查的对象调查对象为河东县海外华侨华人、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以及海外华侨华人、香港、澳门社团。重点对象:一是重点人士情况,即政治上有影响、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专业上有造诣的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情况;二是重点人士后代及在国(境)外出生的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新生代中的优秀人才情况;三是1979年以来出国的海外新华侨华人情况;四是海外华侨华人、香港、澳门社团情况。二、重点侨情调查的内容重点侨情调查内容包括,调查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身份、出生地、居住国(地区)等基本情况;重点是重点人士、重点人士后代、新生代和新华侨华人中优秀人才的经济实力、回国投资、回国兴办公益事业、从业类型、工作处所、通讯地址等情况;海外华侨华人、香港、澳门社团的名称、创办时间、届次、负责人、所处国家(地区)、宗旨、性质、活动情况和通讯地址等情况。三、重点侨情调查的方法和步骤(一)调查方法:重点侨情调查主要采取行政村、社区调查与有针对性地入户调查相结合、境内调查与境外调查相结合、数据汇总与资料分析评估相结合等方法进行,同时充分利用我县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有关资料。正式调查开始前,先进行调查对象摸底,在摸底的基础上,开展入户调查和行政村、社区调查,调查结束并经质量检查后,进行录入、汇总、分析评估、重点对象及社团背景资料整理和重点侨情调查资料汇编等工作。重点侨情调查工作从2005年9月开始,2016年1月结束。(二)调查步骤:1.成立机构(9月10日~12日)成立河东县重点侨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礼俊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外事侨务办主任李莉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付军赐,统战部副部长欧林顺,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华,县教育局副局长黄力非,县财政局副局长陈淑治,县人事局副局长杨德昌,县统计局副局长吴昌荣,县科技局副局长林生华,县侨联主席兰金泰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及成员单位抽调得力人员组成(以下简称“调查办”)。2.动员部署(9月13日~14日)召开河东县重点侨情调查工作会议,对做好侨情调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3.组建队伍(9月15日~20日)各乡(镇)、村、社区居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抽调得力人员组建调查指导员、调查员队伍。4.调查培训(9月21日~25日)由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对各乡(镇)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调查指导员、调查员进行集中培训。10月下旬,省调查办对计算机录入人员进行培训。5.调查摸底(9月26日~10月7日)在重点侨情入户调查和行政村、社区调查开始之前,进行调查对象摸底。一是各乡(镇)对所属行政村、社区进行摸底,掌握需要开展调查的行政村、社区的有关情况,填写《福建省重点侨情调查行政村(居委会、社区)摸底登记表》。二是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入户对象进行摸底,掌握需入户调查的对象和数量,填写《福建省重点侨情调查入户对象摸底登记表》。摸底工作以1996年的侨情调查资料为参考,同时利用家谱、族谱和计划生育工作资料以及侨联、公安、教育、人事、科技等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在摸底的基础上,县调查办要对乡(镇)和村、社区居委会的摸底情况进行检查把关。经摸底的调查对象的数量与1996年普查相比有减少的,县调查办会同基层认真查找原因,搞清情况,防止漏查和错查。6.调查实施(10月8日~11月20日)在准确摸底的基础上,按省统一印制的重点侨情调查表开展侨情调查。一是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组织调查员入户调查,填写《福建省重点侨情调查入户调查表》。二是乡(镇)负责组织所属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对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中的重点人士、重点人士后代及在境外出生的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新生代中的优秀人才情况实施调查,由有关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填写《福建省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重点人士、新生代优秀人才基本情况调查表》。三是乡(镇)负责组织所属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对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社团情况实施调查,由有关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填写《福建省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社团情况调查表》。在开展我县重点侨情调查的基础上,各乡(镇)、有关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电话、传真或发函联系等方式,请县外、海外乡亲和社团协助了解有关情况,掌握重点侨情资料,补充、完善县内调查的数据与信息。7.质量检查(11月21日~25日)调查员入户调查和乡(镇)调查结束后,乡(镇)和村、社区居委会组织力量对填写的各类调查表进行全面重点侨情调查实施方案

重点侨情调查实施方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对不合格的组织人员重新调查。县调查办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确保调查数据、材料的质量。8.录入汇总(11月26日~12月26日)调查员入户调查和乡(镇)、村、社区调查结束并经质量检查后,进行录入汇总。录入汇总采取人工汇总与计算机录入汇总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乡(镇)和村、社区居委会实行人工汇总(有条件的也可用计算机录入汇总)。县调查办《福建省重点侨情调查入户调查表》可实行人工汇总外,《福建省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重点人士、新生代优秀人才基本情况调查表》和《福建省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社团情况调查表》必须实行计算机录入汇总。县调查办除要在录入汇总的基础上对重点侨情调查的数据、材料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评估。9.资料上报(12月27日~30日)由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在12月30日前按要求将侨情调查资料汇总报市重点侨情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几点要求(一)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村、社区居委会要严格按调查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确保调查工作人员有固定办公地点、专项经费和办公设备。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责任到人,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重点侨情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注意方式方法。调查员在入户调查时,要讲究工作方法,向入户对象讲清调查的目的、意义,消除疑虑,取得理解、配合和支持。向海外乡亲和社团传真、发函调查的有关侨情调查表格,须经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审核后报市调查办审查。(三)确保调查质量。各乡(镇)、村、社区居委会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把好摸底、调查、录入、汇总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关,把握好工作进度与质量的关系,保证侨情调查资料的真实可靠。(四)依法开展调查。各乡(镇)、村、社区居委会及县调查办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特别是对入户调查表和重点对象的有关资料要严格保密,严禁外传外泄
重点侨情调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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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系统社情民意调查实施方案


司法系统社情民意调查实施方案

社会真实情况,广大民众的真实意愿、想法、希望、意见等等。这些情况是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的基础,决定了政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以及政策实施的可行性,直接影响到目标的实现。 而要获得准确的社情民意,决策者一定要深入民众基层,实地调查,放低姿态,要善于发现问题,善于分析,善于总结。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系统社情民意调查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充分发挥xx县司法行政系统民意调查收集制度的功能,经xx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xx县司法行政系统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简称民调中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司法行政系统经常性的社情民意调查,通过建立畅通、科学、快捷、公正的调查渠道为县委县政府倾听民意,集中民智,科学决策服务。

一、指导思想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反映社情民意、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及时快捷地了解民意、掌握舆情,将政府需要、民意心声和社会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在百姓和政府之间架起一座信息沟通桥梁,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职能定位

一是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系统社情民意调查体系;

二是组织开展我县社情、民意、舆情的调查、监测、分析和反馈;

三是完成我县社情民意调查项目的选题、策划和分析。

三、运作模式

xx县司法行政系统民调中心根据调查任务,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对调查的各个环节进行分解,并组织实施。为使调查结果更具有科学性、真实性,社情民意调查采取政府与中介机构共同完成的运作模式。

四、调查方式

(一)综合调查(此为两月一次的年度长效工作)

1.范围

全县范围内。

2.模式

xx县司法行政系统民调中心与第三方中介机构共同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政策,将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政府关切的重点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设计一套问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滚动式全覆盖调查。

3.步骤

民情收集:根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与xx县政府下达的任务单,以街道、镇为单位按比例确定抽样框,尔后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委派专业人员实施入户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分析转办:由县司法行政民调中心定期将收集到的调查结果以书面形式转交至县政府,并由县民情收集部门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分类处理。

评估反馈:县民情收集部门按照县政府的指示,将需整改的内容书面反馈至县民调中心,再由县民调中心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调查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回访,并形成报告报送县政府。

(二)专项调查(此为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不定期专项任务)

1.范围

根据调查内容合理确定样本框。

2.模式

(1)电话访问:根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与xx县政府下达的任务单,与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合作,以县民调中心前期收集并建立的街道、镇常住居民固定电话号码为样本框,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就需调查的内容进行电访并形成调查报告,报送县政府、县民情收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

(2)调查访问:根据县政府下达的任务单,由县民调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共同就需调查的内容设计问卷,尔后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利用其人力资源独立开展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报送县政府、县民情收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

3.回访

县民调中心根据县民情收集部门的书面反馈,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就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及xx县政府提出的需整改的问题进行回访,并形成报告,供政府决策。

县村级班子满意度调查实施方案


县村级班子满意度调查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入地了解广大农村党员群众对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真实意见,科学评价村级班子和村干部队伍的满意度情况,切实加强和改进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温州市村级班子满意度调查实施方案》(温组发〔〕38号)和全市在桥下镇村级班子满意度调查试点情况,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村级班子满意度调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时间和范围
调查工作从4月22日开始,5月15日前结束;调查范围为全县37个乡镇(桥下镇属市试点单位,不需再组织调查)的868个建制村。
二、调查内容
1、对建制村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满意度调查;
2、对村级后备干部进行推荐;
3、对村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推优;
4、征求对村级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与建议;
5、其他需要调查的事项(由各乡镇自行决定)。
三、调查方法
各乡镇要逐村成立专门调查工作组,负责各建制村的满意度调查,工作组成员一般由乡镇住村联片干部、大学生村官和村报账员、计生员等共同组成;对人口数较多的村,还可以吸收部分网格小组成员参加。组建工作组时,村两委班子成员及直系亲属应当回避,确保调查的真实度、可信度。
进村开展满意度调查前,需在3天前予以公告,发动群众参加。满意度调查采取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在党员中进行调查,即召开村党员大会,开展满意度调查。二是在村民中进行调查。结合各村实际,对常住人口在500人以上的村,以户为单位,实行一户一票,由调查人员进村入户开展调查。对常住人口在500人以下或在家人口在100人以下的村,一般以对在家且年满18周岁以上全体村民进行调查的方式进行。对村民居住比较集中的村,可采取集中村民、统一发放调查表的方式进行。各建制村调查率原则上不能低于60%。
村级班子及其成员满意度评价分“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项。满意度的计算方法确定为:满意度=‘很满意’比重100+‘满意’比重80+‘基本满意’比重60+‘不太满意’比重30+‘不满意’比重0,满分为100分,由此计算满意度调查结果。
在现场调查结束后,各乡镇组织办要及时把调查表进行集中汇总与统计。在此基础上,各乡镇党委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深入开展逐村逐人分析,并写出调查工作分析材料,请于5月28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备案(联系科室:组织科,联系人:金显锋,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要重视对调查结果的运用,与示范村创建、后进村整顿、村后备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村级组织换届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发挥村级班子满意度调查的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委组织部成立村级班子满意度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具体负责全县村级班子满意度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党委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并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好组织、协调和督查,同时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保证调查质量。各调查组及调查人员要认真负责组织现场调查,不违规操作、不弄虚作假,保证调查对象独立填写调查问卷,真实反映个人想法,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诱导或暗示,注意防止各方面的人为干预。被调查对象,如因故不能接受调查,需在调查日志中详细记录。在整个调查过程中,调查组要注重把上门调查与访谈村两委班子成员及部分党员、村民代表结合起来,进一步核实调查情况。
3、严肃调查纪律。参与调查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要强化纪律意识,加强保密工作,防止调查数据外泄,尤其是原始调查数据一律不准对外提供。调查人员若与受调查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存在亲戚或重大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查的,应主动回避。对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4、加强检查督促。为及时掌握调查实施情况,县委组织部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调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事后抽查;市委组织部将适时组织人员开展督查。同时,根据督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提出相关要求,特别对发现干扰正常调查秩序、故意弄虚作假并造成调查结果严重失实的,要视情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公安局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实施方案


公安局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有力推进分局2018年度重点工作的部署落实,督促各单位扎实有效抓好全年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按照全区公安工作会议“关于基层基础工作,指挥中心和督察抓好督导调度”的部署要求和分局主要领导意见,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察目标

通过跟踪督导、明察暗访、定期通报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工作执行力度,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分局2018年度各项重点工作的圆满优质完成。

二、督察时间

自5月份开始至年底,原则上每月集中组织开展一次。

三、督察内容

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确定的2018年度重点工作事项,以及其他本年度内部署开展的重点工作。

四、督察方式

采取“2+X”的督察模式,由督察科、指挥中心牵头负责,督察内容涉及业务部门的,视情从相关业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察组协助督察。

根据全局2018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时限要求和分局党委工作安排,按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市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等规定,每月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细化检查方案,明确督察的时限、内容、标准和时间,并向分局各单位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对全年重点工作,各单位要提高重视程度,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主动自查自纠,全力推进分局年度重点工作的开展。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分局成立由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尹焕礼为组长的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督察科,负责相关督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要科学安排,周密组织好每次督察活动,并搞好每次督导检查的问题梳理、原因分析,意见建议提交等工作,为党委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督察结果每月通报,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记录、跟踪问效。对领导不重视、工作进展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要及时上曝光台、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民警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同时要对有关单位领导启动问责机制。

四是务求工作实效。要灵活运用督察方式,通过专项督察、重点督察与随机检查等多种手段,围绕重点督查内容,深入一线,真督实查,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敢于较真碰硬,推进分局全年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农民人均纯收入抽样调查实施方案


农民人均纯收入抽样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的意见》(渝委发〔20xx〕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的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xx--24),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所有乡镇开展农民人均纯收入调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实施“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是市委、市政府在新形势下对“三农”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推动落实“314”总体部署和发挥“两翼”山林资源优势、实现农民增收增效的重要举措。开展农村居民生产、收入、消费、积累和社会活动情况调查(即农村居民纯收入抽样调查),可以有效监测“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的实施进程,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制定农村经济政策、科学决策和绩效考核提供依据。同时,也可以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料,客观真实地监测我县的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和农村小康进程,推算各乡镇粮经作物产量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农业生产重要指标数据,有利于乡镇编制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二、样本抽选办法
(一)调查范围、规模。按照全国农村居民收入调查方案和重庆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所有乡镇(含白帝城风景区管委会)建立规范化的农村居民收入抽样调查网络,开展农村居民纯收入调查工作。调查规模按照每个乡镇20户抽选。
(二)调查样本抽样方法。以各乡镇为总体,建立有代表性的乡镇抽样调查网络,并按照科学规范的对称等距抽样方法,进行三阶段抽样:
1.调查村的抽选。由国家统计局x调查队负责。以各乡镇所辖行政村为总体,按照各乡镇上报给国家统计局x调查队行政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为主要标志由低到高排队,乡村人口为辅助标志,对称等距抽出调查村。每个调查村选定1名辅助调查员。
2.调查社的抽选。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报国家统计局x调查队审定备案。在抽中调查村中选出一个能代表本村农民收入水平的中等收入社作为调查社,即按照该村各社收入水平由低到高排队进行抽选。
3.调查户的抽选。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报国家统计局x调查队审定备案。先对抽中社所有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进行回忆调查,然后以收入为主要标志从低到高排队,以每户人口为辅助标志进行累计,编制抽样框,对称等距抽选20户调查户。
(三)样本轮换周期。农村居民纯收入抽样调查为常年性调查工作。为保证抽样调查的代表性,调查样本轮换周期为5年,每隔5年重新抽选一次调查样本(上级另有规定除外)。在轮换周期内,各乡镇每年可以有序轮换20%的样本户。
三、调查的组织实施和职责分工
为统一规范实施抽样调查工作,保证抽样方法的科学性和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农村居民纯收入调查工作实行统一方案、统一管理、统一发布、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管理模式。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国家统计局x调查队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抽样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府办联系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国家统计局x调查队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农民人均纯收入抽样调查的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国家统计局x调查队的职责。主要有:制定调查方案;直接抽选调查村,指导乡镇抽选调查社及调查户;负责组织培训工作;制发、维护数据录入程序;每月(季)进行超级汇总;负责指导、检查全县各乡镇的调查工作;负责评估、审定全县及各乡镇的数据;负责数据上报和发布工作;调查网点的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解释、县级档案管理和数据保密工作。
2.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的农民纯收入抽样调查工作;配备专职的统计干部1名(统计干部的必备条件: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较高的文化水平、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程序),并保证统计干部的相对稳定;为统计干部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设备及必要的工作经费;指导、检查本乡镇的调查工作;核实( )并签报本乡镇的原始调查资料数据。
3.乡镇统计干部的职责:指导、管理本乡镇的所有调查户的日常调查工作;每月收集、整理、录入、审核本乡镇调查户的所有调查数据;上报调查数据;负责资料管理和数据保密工作;撰写并上报统计信息资料;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调查任务。
4.辅助调查员的职责:具体管理本村抽取的20户调查户;负责检查、辅导调查户记好帐,按时收集调查户的“现金、实物”两帐、“农村劳动力就业与外出从业情况补充资料”卡片以及年报需要提供的资料。每月按时将审核编码后的“现金、实物”两帐、“农村劳动力就业与外出从业情况补充资料”卡片

农民人均纯收入抽样调查实施方案第2页

报当地乡镇统计干部。
5.调查户的职责。每个调查户按时间的先后顺序,按时将每天发生的所有买卖收支行为和家庭经营生产情况逐笔记入帐本。做到不漏记、不重记,不记坨坨帐,不做假帐和虚帐。对每月所记的收支帐目数据与当月家庭的实际收支情况进行对比核实,据实进行更正和补记。
四、启动时间及工作步骤
农村居民纯收入抽样调查网点的启动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20xx年3月底前为准备阶段,完成方案的制定。
(二)20xx年4月底前完成网点的抽选,确定辅助调查员和调查户,并确定专(兼)职统计干部。
(三)20xx年5月底前为试行阶段。集中完成调查户、辅助调查员及乡镇统计干部的业务培训。组织调查户进行试记帐、辅助调查员进行试编码、乡镇统计干部进行数据处理程序的调试工作。
(四)20xx年6月1日开始,正式启动农村民居收入抽样调查网点,调查户开始正式记帐,并建立健全调查管理制度。
五、调查结果的使用及管理
农村居民纯收入抽样调查网络启动后,调查所取得的资料作为农业统计、农村经济统计的基础资料。主要用于县政府对各乡镇社会经济发展考核;作为农村司法案件理赔法定数据;是今后各乡镇小康进程监测的依据;是各乡镇对外公布、使用的法定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各乡镇农村居民纯收入抽样调查实行全县超级汇总,按照“统计数据下管一级”原则,由国家统计局x调查队审核反馈各乡镇使用。凡未按方案规定建立农村居民纯收入抽样调查网络的乡镇,国家统计局x调查队不予提供其有关考核的法定数据。
本调查方案由国家统计局x调查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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