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下访活动实施方案
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积极下访,时刻谨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把人民群众的事当成领导干部自己的事,深化领导干部下访制度,领导下访促使基层干部端正了对信访工作的态度,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来解决信访问题,有效地化解了一大批信访疑难案件。今年为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20xx年干部下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扎实做好今年干部大下访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干部大下访活动,确保建设领域已化解信访积案无反弹,巩固率达到100%;20xx年区交办信访积案息诉息访率达100%。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信访问题得到切实解决,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实现建设领域信访总量、到市区信访、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明显下降。
二、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
坚持“走访解民难、走访聚民心、走访促发展”原则,将了解社情民意、排查化解建设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城乡建设信访积案、探索建立信访稳定工作长效机制作为干部下访、走访活动的主要任务,将解决问题、教育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全力推进“事要解决”。
(一)认真下访,化解矛盾(1月至4月)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集中时间,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走访、下访和回访活动。通过走访、下访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对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较多的问题,加大协调处置力度,对已化解处理的信访积案和群体类信访问题进行回访。一是按照“谁解决问题,谁跟踪落实,谁回访”的原则,对已化解处理的信访积案个案进行回访,督促解决措施的落实兑现,确保真息访,促成真结案,避免已结案件出现反弹。对出现反弹的信访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重新研究制定化解处理方案,促使信访人息诉息访。二是认真落实对部分群体性信访突出问题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群众真正得实惠。委领导和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制定的《关于建立委领导联系帮扶企业制度的通知》(巴南建委发〔〕166号)确定的联系帮扶企业和镇街为大走访对象,分别开展大走访工作。
(二)排查梳理,登记建档(1月至5月)
1、全面排查梳理。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对建设领域的信访积案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排查。排查重点为建设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特别是一城龙洲项目质量问题、屏都大厦等矛盾纠纷,要加大处置力度,避免相关人员到市区集访或进京上访。
2、逐一登记建档。对排查出的信访积案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逐件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矛盾纠纷类型、化解结果、稳控情况、责任人等要素登记建档。
3、集中分类交办。按照“事要解决”和“扬汤止沸、釜底抽薪”的要求,通过大下访活动,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群体性问题、多次到市区上访信访问题、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历史遗留等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落实区交办的信访案件。
(三)分类分责,包案化解(5月至8月)
1、分类明确责任。按照职能分工,各责任单位委化解信访积案的责任主体,也是协调、指导、督查的责任主体,负责对职能范围内的信访案件进行协调解决,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联系相关部门处理。
2、落实包案领导。信访积案全部实行领导包案,各分管领导为信访积案包案领导。包案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会办、亲自解决、亲自做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切实做到真包真抓,一包到底,直到“案结事了”。
3、制订化解措施。化解信访积案责任单位要按照“重新调查、重新研究、重新定性、重新处理”的原则,由包案领导牵头,抽调专门人员,逐案研究,逐案提出化解意见。对处置信访积案困难较多,难度大的,要及时向区联席办报告,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不能久拖不办,办而不结。
(四)结案审查,归档管理(9月至10月)
各单位要对区交办信访积案要以诉求合理的调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终结、教育疏导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置到位。办理的所有信访案件,经包案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查同意后,逐案建立卷宗,按行政类、涉法涉诉类分别报送区联席办和区委政法委审核。所有交办案件审结后,统一将卷宗报送县联席办归档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包案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抓,定期研究大下访工作和信访积案处置情况。每月至少集中研究1次干部大下访工作,每周集中分析处理信访疑难问题。
(二)实行网格管理。对活动的开展情况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领导干部走访、接访、下访工作情况台帐;建立已化解处理信访积案走访回访工作台帐,包括走访回访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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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基本情况、走访回访责任领导、走访回访结果等内容;建立交办案件办理情况工作台帐,按要求统计汇总并上报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进度。在活动期间要及时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三)明确工作重点。对市、区交办的信访案件和排查的矛盾纠纷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工作有人管、有人干、有成效。要形成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的强大合力。对已化解信访积案的走访回访工作要明确具体的牵头责任单位、责任人,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面对面与当事人沟通,了解问题处理和落实情况。对交办的信访积案要逐案落实包案领导、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包案领导要亲自处理。
(四)强化正面宣传。要及时总结、推广活动开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宣传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实施考核奖惩。开展干部大下访活动是今年全市开展“三项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此项工作已纳入全区年度党政信访稳定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因此,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和干部职工要认真履行职责,高度重视干部大访工作,狠抓工作落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处理信访积案和建设领域内的矛盾纠纷,切实完成好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凡因工作不努力,工作责任心不强,信访问题处置不力,造成大规模上访、集访或其它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领导干部包村联县市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引深领导干部下乡包村联县(市)活动,不断强化对“三农”工作的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全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现代农业发展为方向,以“访民生、知民情、解民事”,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目标,以村、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以“一村一品”、“一县一业”为抓手,以宣讲政策、科技下乡、帮扶解困、调查研究等为主要内容,深入农村、深入农户、深入田间地头,扎实开展下乡包村联县(市)活动。
二、活动内容
1、每位厅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一个市、对接一个县,包扶一个村或一个农民合作社,每个业务处站联系1个县,包扶1个村或1个农民合作社。
2、宣讲政策。要深入农户、深入田间地头,以宣讲、培训、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深入宣传讲解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省委农村会议精神以及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使广大基层干部、农民了解掌握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三农”工作的政策和当前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发展重点和主攻方向,调动激发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3、科技服务指导。要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农技队伍优势,整合技术力量,大力开展科技下乡活动。要通过专家现场咨询、专家培训、发放科普宣传册、科技成果展示等形式,为广大农民提供全方位的农业技术咨询与服务,把先进实用技术及科普知识送到农民手中。要把春季科技下乡作为重点,及时向农民提供市场信息、作物良种、病虫害防治、科学施肥、规模养殖等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引导农民科学生产。
4、完善发展规划。要把“一村一品”、“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三大发展规划作为重点,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在上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帮助包扶村(社)查找分析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确立发展措施,完善发展规划。
5、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大力弘扬农业干部能吃苦、贴心群众的优势和传统,通过走访、座谈、召开村民会议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了解包扶村(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精神,积极协调,争取支持,千方百计帮助村(社)和农民排忧解难。
6、开展调查研究。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包村增收活动的重要任务,围绕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最基层的真况实境,捕捉最前沿的信息,提出前瞻性的对策,为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决策提供基础和参考。每位厅领导和业务处站都要围绕今年的重点工作,结合驻点包村情况,撰写1-2篇高质量的调查报告。
三、组织领导和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领导干部包村联县(市)活动扎实开展。厅里成立以李平社厅长为组长的干部包村联县(市)活动领导组,成员由办公室、人事处、纪检组、机关党委、财务处、计划处等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劳资处,负责住点包村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督促检查。
2、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工作形象。处级以上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下乡住村期间,要轻车减从,不搞层层陪同,减轻基层负担。要树立下乡就是上班,田间地头就是办公室的理念,打掉官气接地气,扑下身子办实事,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不做样子,不走过场,听真话,交真心,办实事。
3、建立相关制度,促进工作落实。各处站要制定年度下乡下乡驻点工作计划,合理安排下乡时间和人员。要建立下乡住村活动相关制度,做到下乡住村有考勤、走访群众有记录、开展活动有档案。原则上,厅领导和处站每年住村下乡时间不少于2个月,各处站下乡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1/3。
4、加强信息反馈,及时反映工作动态。要摸实情,听民声,及时梳理反馈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的心声和建议。6月底前报送上半年工作情况,12月中旬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改进领导干部学习实施方案
关于改进和加强领导干部学习的实施方案改进领导干部学习实施方案第2页
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个人分析报告。把理论素养、学习作风和学习能力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评优、评比表彰、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领导干部考核实施方案
下面是是我们网站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领导干部考核实施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用科学的标尺考核工作实绩、衡量发展成果、引领发展方向,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央“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和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县级人民团体、直属机构,有关上划单位;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二、考核内容
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主要包括目标任务考核和社会评价两部分。其中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为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内容及其它列入单项考核的重点工作任务;社会评价为各级和社会各界对被考核单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所取得的实际成效的评价,同时对被考核单位服务的领域和对象进行公众满
意度调查。
2、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领导班子主要考核本年度职能作用发挥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完成重点任务、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实际成效;领导干部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3、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
主要考核本年度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完成反腐倡廉任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三、考核方法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上级考核与公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年度考核,与年度目标责任年终考核同步进行。
(一)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采取职能部门平时考核、半年初评、督查督办、现场观摩的办法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过程性考核检查;采取跟踪管理的办法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工作进行监察和监测预警、状态评价。
1、部门考核:由制定考核指标的县直部门负责对各乡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按时向县考核办报送任务落实情况。
2、半年初评:由县考核办组建考核组,对各乡镇目标任务和县直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查。
3、督查督办:由县考核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根据工作需要,对县委、县政府列入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同一工作项目受两次以上督查督办的,每次在本指标年终考核得分中扣2分。
4、日常督查:建立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制度,按时填写工作日志,包括每日工作内容及成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日志年终报送县委组织部,作为领导干部年终考核格次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5、现场观摩:县委、县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对各乡镇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观摩测评,测评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年终考核。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定量经济指标,由县统计局每季度向县考核办报送一次考核评估结果;社会发展指标由县上相关部门在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分别在半年和年底前向县考核办报送结果;综合指标年终由县考核办统一组织考核;同时,结合县上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适时进行考核评价。
平时考核内容以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为主,由考核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二)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由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组建相应考核组,按照被考核对象自查自考、数据汇总、任务考核、民主测评、社会评价、民意调查和综合评定等程序进行。
1、自查自考。结合年终总结,形成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努力方向;形成领导班子工作自查报告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效报告。各种报告于工作报告大会前一天送达参加会议的人员。
2、数据汇总。对各乡镇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年终数据汇总,法定数据由县统计局负责统计汇总、审核评估;其它数据由负责制定目标任务的县直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统计汇总。各类数据于年终考核前按时限要求报县考核办。县直各部门要对考核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3、任务考核。由县委组织部从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抽调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干部组成考核组。考核前,县考核办要对考核组成员进行集中培训,明确考核的具体内容、工作程序、方式方法、纪律要求等。
考核组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组织指导被考核单位召开工作报告和讲评大会;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组织开展民主测评、社会评价,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评价打分,写出考核综合分析报告。
具体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工作报告。由被考核单位向考核组汇报本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报告大会参会人员范围:乡镇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的人员和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社会评价的人员。民主测评的人员一般为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乡镇站所主要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离退休干部代表;社会评价的人员一般为所在地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直部门参加工作报告大会的人员一般为机关单位全体干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民主测评。工作报告大会上,由考核组组织发放测评表,参会人员无记名填写《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并由考核组统一收回统计汇总。
(三)查阅资料。由考核组查看被考核单位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等,核实情况。
(四)实地核查。考核组依据考核要求,实地进行必要的数据抽样调查;根据考核需要,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难以认定的项目进行现场核实;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可采取专项调查、数据核实、委托审计等方法进行核查。同时,对市考核指标的评定,根据年初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县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年终考核时根据市上考核结果,给各责任部门评定成绩,纳入年度考核。
(五)评价打分。考核组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对被考核单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写出书面考核材料上报县考核办,内容包括考核采取的方式和方法、被考核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建议等。
4、年终讲评。由县考核办组织召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讲评大会,分乡镇、党群部门、政府部门和上划单位四个层面进行。大会由年终考核组、被考核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被考核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结合影像资料限时向大会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考核组根据汇报和年初制定的目标责任书,现场评价打分,形成年终讲评分值。
5、社会评价。采取下级评价、同级互评、上级评价、各界代表评价等形式进行,主要包括各方评价、县级领导评价、县政府分管领导评价、乡镇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评价和民意调查五个方面。该项所占分值为100分,分别按2∶2∶2∶2∶2的比例计算得分。
①各方评价。对各乡镇的评价,由考核组在工作报告大会上组织参会人员,无记名填写《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社会评价表》;对县直部门的评价,结合市上考核时召开的工作报告大会进行,由县考核办组织参加工作报告大会的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记名填写《县直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社会评价表》。
②县级领导评价。由所有县级领导对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工作绩效、职能服务、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
③县委、政府分管领导评价。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部门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评价。
④乡镇领导、部门负责人评价。由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直部门和上划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所有被考核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评议。
⑤民意调查。年终考核期间,由县统计局负责在各地群众中对各乡镇工作成效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由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在县直部门下属单位、工作联系单位、服务领域的干部群众中,对各部门工作成效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6、综合评定。由县考核办汇总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果,提出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初步意见,经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对乡镇和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格次,由县委组织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县委常委会进行审定。
四、分值评定
(一)分值构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千分制,各乡镇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文化建设、党的建设五大类指标和县直各部门核心职能、公共服务、班子和队伍建设的分值权重以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分值为准。乡镇目标任务考核总分值为850分,其中年终考核组考核300分,平时考核150分,县直部门考核100分,项目观摩100分,年终工作讲评100分,社会评价100分;县直部门目标任务考核总分值为850分,其中年终考核组考核400分,平时考核150分,年终工作讲评100分,社会评价100分,市考核指标评定50分,包村工作50分。
(二)评定标准:目标任务考核中,对于量化指标的考核,完成目标任务在60%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60%以下的不计分;定性指标的考核,按评价要点核定实际落实情况计分。
(三)加减分认定
1、奖励加分
乡镇和县直部门在当年工作中成绩突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加分:
①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固定资产
投资、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社会稳定指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
②县直部门某一项主要职能指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且在
全市排名在前2名的;
③乡镇和县直部门某项工作获得县委、县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的;
④乡镇和县直部门工作有重大创新,且在一定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并被宣传推广的。
2、失误减分
乡镇和县直部门在当年工作中出现失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减分:
①乡镇和县直部门某项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以上通报批评的;
②乡镇和县直部门某项工作发生重大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在一定范围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③行风评议位居全县后3名的。
以上奖惩加减分项目均以正式文件为依据,年度考核综合评定前下发的当年兑现、以后下发的转入次年兑现。奖惩加减分的具体项目和标准,根据考核导向另行制定。
五、等次评定
(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评定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考核等次依据综合得分,分别按乡镇、党群系统、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上划单位四个类别排序确定。优秀等次一般不超过同类别单位总数的35%;良好等次一般不超过同类别单位总数的50%;一般及以下等次的比例掌握在15%左右。得分排名在政府部门类别后两位、其它类别最后一位且考核总得分低于800分以下的,应评为较差等次,其余为一般等次。
凡乡镇、县直部门某项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以上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各类通报批评文件资料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搜集整理,在年终考核时提供给县考核办。
凡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固定资产投资6项指标中每项指标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承担部门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凡重点项目建设、部门包村工作未完成任务的责任部门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凡承担市考指标的责任部门在全市系统内年度考核排名未进入前两名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位居后一名的不能评为良好以上等次;位居末位且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直接评为一般或较差等次。
凡有任意三项县考指标在考核排名中居末位的,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有任意两项县考指标居末位的,直接确定为一般等次。
另外,在等次评定中,把考核奖励加分后的情况与综合考核结果进行比较,在原基础分上,一般只能晋升一个等次,凡综合考核位居前3名的,加分后的情况不影响原考核等次,但在同一等次的,则按加分后的情况进行排名。
乡镇、县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秩序等某一项被“一票否决”的,直接定为较差等次。
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的程序:在年终综合考核时,由县直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初步意见,送县考核办汇总后,报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有关职能部门的具体分工:党风廉政建设由县纪委负责;社会稳定由县政法委(维稳办、综治办)负责;安全生产由县安监局负责;环境保护由县环保局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信访秩序由县信联办(信访局)负责。
(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格次评定
乡镇和县直部门科级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格次,格次评定与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挂钩。凡单位年终考核不是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不能评为优秀格次。
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中有1项测评内容的优良率(指优秀票和良好票得票率之和)低于70%的,一般不得评为优秀格次;有2项低于70%的,一般不得评为良好格次;有3项低于70%的,应评为较差格次。
凡领导班子成员中有受到党政纪律处分和有其他严重问题的,本年度不能评为优秀格次。
(三)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格次评定
乡镇和县直部门科级领导干部考核总分为100分。党政正职得分为: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占80%,个人民主测评得分占20%;其他领导干部得分为: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占70%,个人民主测评得分占30%。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与领导干部考核挂钩实行百分制换算。
乡镇和县直部门科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格次。
领导班子被评为优秀格次的,党政正职可直接评为优秀格次,其他领导干部在本单位内根据得分排序按20%的比例确定优秀格次;领导班子被评为良好和一般格次的,领导干部在本单位内根据得分排序分别按15%、10%的比例确定优秀格次;领导班子评为较差格次的,领导干部均不得评为优秀格次。
领导干部评为优秀格次的,其民主测评各项内容的优良率(称职票以上)一般应达到90%以上;领导干部评为称职格次的,其民主测评各项内容的优良率一般应达到70%以上。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各项内容的不称职票平均得票率超过30%的,经组织调查认定后,一般应评为不称职格次。
领导干部在受党政纪律处分期间不能评定为优秀格次;领导干部受组织立案审查未结论前,只参加年度考评但不评定考核格次。领导干部受党政纪律处分和组织立案审查的情况,由县纪委(监察局)在年终考核时提供给县考核办。
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由县直各党委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由各党委提出初步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定后按程序确定;各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凡参与县上中心工作或包抓重点项目建设离开原单位一年以上的领导干部,一律在用人单位考核。
六、结果运用
县考核办建立考核工作数据库,并将乡镇和县直部门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有关资料及时移交县委组织部,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奖惩的重要依据。
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本乡镇、本部门干部的考核工作,每年年度考核结束后,按要求将科级以下干部考核结果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县考核领导小组每年通报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反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情况。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和领导班子给予通报表彰;对评为优秀和良好等次的单位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列支,奖金由获奖的乡镇、县直部门支配使用,可根据内部考核结果奖励到人,但不搞平均主义。
乡镇和县直部门科级领导干部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予以优先考虑;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考评等次必须为称职以上。
领导班子换届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要充分运用历年考评结果。干部考察材料中必须反映所在单位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近年考核结果。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排在末位的单位,其单位领导班子要向县委写出书面报告,分析原因,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连续两年排在末位的单位,对领导班子进行适当调整;领导班子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对主要领导采取免去现职、调离、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措施进行组织调整,班子其他成员两年内一般不得提拔任用。
领导干部被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免去现职、改任非领导职务或降职使用。对因工作失误、失职造成损失的,严格实行问责制,必要时进行组织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处理。
七、有关要求
1、县考核办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定期研判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分析预测,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向有关单位发出预警通报,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宏观监控指导作用。
2、建立考核工作责任制,实行考核工作问责制。考核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提高素质能力,遵守工作纪律,严格照章办事,实事求是,公道正派。被考核对象要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实绩,自觉接受考核检查和公众评议,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考核纪律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公开举报制度,提高考核评价质量,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工作环境。被考核对象如对目标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分别向县考核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申请复核,受理部门应予以复议,并将结果及时反馈。
4、在年度考核中,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核办法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考核内容,降低考核标准,特别是列入市考指标的目标任务,要逐一进行单项考核,逐项评定得分。对于考核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提交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5、严格实行目标责任考核集中统一管理,禁止各部门随意同乡镇签订目标责任合同,禁止在年终搞突击检查评比,影响和干扰基层正常工作,违者由县纪检监察部门予以查处。
6、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乡镇、本部门考核实施办法,做好考核工作。
领导干部下基层讲党课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下基层讲党课”活动精神,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全面增强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快建设科学发展强县步伐。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讲党课”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干部会议、市第十次党代会、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乡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立足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提高党员干部工作能力,培养党员干部优良作风。通过下基层讲党课活动,激发广大党员的干事创业热情,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活动目的
“下基层讲党课”集中活动时间为今年10月15日至12月底。坚持成功经验长效化、有效做法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广泛运用,长期坚持。根据我乡领导干部包村工作安排,乡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分别到农各村,乡包村干部到所包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在本支部内,通过谈心谈话、党课教育、指导帮扶等形式,深入开展“下基层讲党课”活动。
三、活动形式
1、开展谈心活动。党委书记带头,各包村干部深入到所联系村,与本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困难党员群众等采取召开座谈会、恳谈会等形式开展谈心谈话,基层党组织书记深入党员、群众中,了解掌握本单位的发展实际和党建工作现状,认真分析存在问题不足,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鼓励党员群众干事创业。
2、开展党课教育。党委书记带头开展学习,邀请县委党校教师到各村围绕落实决策部署、增强党性修养、加强班子建设、提升干部素质、发现和培养人才等课题,为党员群众讲党课。包村干部到所包村,为党员群众上党课。基层党组织书记在本单位讲党课。
3、进行集中宣讲。党委书记、包村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要采取召开专题讲座、座谈会、报告会或发放传单、深入农户等形式,重点围绕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张庆黎书记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市第十次党代会报告、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和即将召开的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集中开展宣讲活动。
4、指导发展实践。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建功献礼月”活动要求,围绕“发展、民生、稳定、党建”四大主题,党委书记结合全乡实际,包村干部结合所包街村实际,基层党组织书记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做到“八个一”:在服务发展上,以农业秋收生产、工业提质增效、加快项目建设等为重点,开展一次调查研究,帮助解决一项难点问题;在保障民生上,以帮助解决群众衣食住行和就医、上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为重点,开展一次志愿服务,为群众办一件实事好事;在维护稳定上,以排查隐患、化解矛盾为重点,调解一起矛盾纠纷,处理一起信访积案;在加强党建上,以强班子、强队伍为重点,特别是围绕年底农村两委换届工作,向党员和群众征求一次意见建议,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体党员干部思想上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真正把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全体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此项活动,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2、领导带头,发挥示范作用。为使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将准备好充足的学习材料,领导亲自加强辅导,全体党员要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取得应有的成效。
3、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以讲党课活动契机,健全乡学习制度,积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经常学习,以学习提高自身政策水平和执政能力,以学习促进全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人民银行支行领导干部问责活动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小学领导干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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