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考核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版权所有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工作本身的奖励三种。
3.2.1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3.2.2行政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
3.2.3工作本身的奖励:授予先进员工、先进职员等称号、职务晋升、调整合适的工作岗位、加重工作任务和扩大工作职权(特别述职)、参与某层级别的决策等。
3.2.4按程度不同依次为通令嘉奖、奖金(奖品)、加薪、记功、记大功、职务晋升。
3.3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4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嘉奖通报全公司。
3.4.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4.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4.3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3.4.4增收节支1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者。
3.4.5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4.6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4.7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4.8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5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功通报全公司。
3.5.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5.2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3.5.3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5.4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5.5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5.6增收节支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者。
3.5.7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5.8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3.5.9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5.10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5.11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3.5.12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5.13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6.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真正适合发展中企业的员工奖惩制度第2页
3.6.2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F132.com精选阅读
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产业融合是指不同产业或同一产业不同行业相互渗透、相互交叉,最终融合为一体,逐步形成新产业的动态发展过程。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推进**县农村一二三产业加快融合发展,积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府厅发〔2016〕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实现全县农业总产值达42亿元、增加值达20.7亿元,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33.4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6万元。
二、工作重点
(一)着力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强化规划布局,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强化产业支撑,统筹城镇商圈、批发市场、零售网点建设,积极引进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开拓农村商品零售市场。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稳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农粮局、县城建局、县旅游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
(二)发展壮大产业集群。加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完善县域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加大对我县具有较好发展基础的果业、蔬菜、油茶、毛竹、苗木、花卉、生猪、家禽、茶叶等重点产业的培育,积极推动农业由生产环节向产前、产后延伸,构建农产品产销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条。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开展股份合作、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并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探索形成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推动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增值收益。依托**县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和龙头企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等,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应用企业集群。(责任单位:县农粮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林业局、县科技局)
(三)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以规划为引领,编制建设**县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园区规划面积2万亩,核心区位于**镇**村、**村、**村、**村、**村和**镇**村、**村,涵盖36个村民小组,打造集现代农业示范、秀美乡村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都市休闲服务于一体的综合示范园区。着力突出示范园区“示范、带动、引领”作用,建设和改善农产品市场的冷链系统、质量追溯体系、信息系统等设施,突出特色产业,提高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标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农粮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商务局、**镇、**镇)
(四)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农业科技人员及新型职业农民投身农业创业,领办农民合作社、兴办家庭农场、开展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技术、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深层次、多环节联合,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组织化水平,并承担行业协调、自律、服务等功能。积极推进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建设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引导专业技术少、资金实力弱的农户,开展劳力、土地、资金以及生产工具合作,联合生产、共同管理、统一营销,发展灵活多样的联户经营。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强化产业链建设和供应链管理,提高产品附加值,创新营销方式、健全营销网络,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购销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带动农民增收、示范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农粮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五)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根据资源禀赋、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情况,结合全县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定位,加快形成以农产品供给、生态调节、文化传承与休闲农业为主的三大现代农业功能区,推动农业功能向生态保护、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等现代功能扩展,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家乐、乡村游,提高在线经营能力,建设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村和乡村旅游示范村。加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大力推进农耕文化教育进校园,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农业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引导公众参与农业科普和农事体验。将养老元素融入农业生态和休闲观光等产业链条,推进健康养老与农业产业共同发展。(责任单位:县农粮局、县旅游局、县教育局、县发改委、县文广新局)
(六)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区域资源优势,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大力发展高产、高效、高附加值农业。用政策引领产业转型,对柑橘黄龙病发生较严重的区域,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农林复合经营。推广适合精深加工、休闲采摘的作物新品种,适应人们日益多样化物质文化需求。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专业化要求,发展“特而专、新而奇、精而美、土而优”的农业产业和产业。(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农粮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果业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七)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各领域的应用,提升农业生产智能化水平,健全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鼓励在城市郊区发展工厂化、立体化的高科技农业,提高本地鲜活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农粮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
(八)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以**蜜桔、**南脐橙为主题的品牌发展战略,坚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政府推进、自主创新、各方参与的原则,把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作为品牌培育的基础性工作,坚持农产品品牌数量扩张与质量提升并举、产品品牌建设与区域品牌建设并举、品牌培育与品牌保护并举、企业主体与政府引导并举,逐步形成培育名牌、发展名牌、宣传名牌、保护名牌的良好机制和氛围。加强**优势土特农产品品牌化生产和营销,围绕特种畜禽、有机茶叶、油茶、特色果蔬、淡水养殖等产业产品,整合现有品牌资源,加大政策、资源、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引导与扶持力度,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绿色农产品品牌。(责任单位:县农粮局、县果业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委、县旅游局、县教育局、县文广新局、县工信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
(九)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继续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中低产田。加快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造,推动道路、水利、电力、通信、安全设施等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城镇供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开展农村“低电压”综合治理。推动农村互联网提速降费,加快实现行政村宽带全覆盖。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以河道、河渠疏浚畅通及水环境生态修复为重点,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的新农村。加快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完善农村公路客运网络,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统筹规划建设农村物流设施,形成完善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的食品产业集群(基地)科技服务平台,推进企业“三品”建设。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供电、停车场、观景台、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农治办、县农粮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县城建局)
(十)开展试点示范创建。围绕产业融合模式、主体培育、政策创新和投融资机制,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基金,着力打造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县农粮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扶贫和移民办)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农粮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委农工部、县商务局、县水利局、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县交通运输局、县旅游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信局、县果业局、县国土局、县科技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供销社、县城建局、县林业局、县文广新局及有关乡(镇)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粮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注重项目驱动。以农业为依托,策划一批与二三产业融合在一起、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的龙头带动项目。积极策划**南柑橘废弃物循环利用处理中心项目、现代农业观光园项目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项目。(责任单位:县农粮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三)落实土地政策。对于风景游览设施、设施农用地、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农家餐厅、民宿、道路交通、生态停车场、养老服务业等优先给予用地保障,探索解决休闲农业用地难题。落实特色小镇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旅游局、县农粮局、县城建局、县规划设计院)
(四)加大扶持力度。县财政从现有支农专项资金中优先扶持农村产业发展,特别是用于扶持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特色种苗种植基地、农超对接、农产品加工、冷藏冷链及休闲农业项目等重要领域。积极对接省、市有关部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业相关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农机局)
(五)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积极探索农村产业融资渠道,开展与银行合作的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工作,推动普惠金融服务,积极创新适合农村电子商务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通过金融手段,推广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形成可评估、可扩张、可持续的模式,促进农业生态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人民银行**支行、县财政局、县金融工作局)
(六)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加快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全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认定工作,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培育一批致富带头人、科技带头人、经营带头人、管理骨干和复合型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落实人才政策,研究、出台大学生回乡创业帮扶政策,鼓励吸引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返乡领办合作社、家庭农场。(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粮局)。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推进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93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xx〕93号文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5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以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要抓手,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业为核心的都市现代农业,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动力,为我市加快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显著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产业融合发展的比例达到85%以上,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的比例达到85%以上,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4.6∶1,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一)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
1.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推动产城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产业园区集聚。坚持规划先行、特色引领,加快建设特色小镇,加强镇驻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推动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和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融入优秀传统文化和创意文化,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特色小镇。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2018年完成35个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争取即墨市、平度市成为全省新一轮县域经济提升行动县(市)。到2020年,打造50个产业发展高效、生态环境优美、文化特色鲜明的特色小镇。落实农村人口进城镇落户政策,实现进城农民市民化,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推动整村(社区)农民市民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农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
2.打造优势农业功能区。发挥区域优势,着力建设一批高产优质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效设施农业生产功能区。以青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为依托,建设高产优质粮食生产功能区;以大沽河沿岸流域为重点,规划建设高效设施农业生产功能区;以崂山、大泽山和大小珠山等山脉为重点,规划建设重点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构建政策资源向优势农业功能区精准支持机制,提升粮食产能和优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到2020年,建成稳产高产高标准粮田200万亩、绿色高效设施农业生产基地100万亩、高端特色重点农产品保护区生产基地100万亩。(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粮食局)
3.发展高端特色现代畜牧业。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区三级联创,创建200个绿色发展示范场、20个示范镇,以点带面,促进全市畜牧业绿色发展;持续发展规模化标准养殖,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新改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300处以上、建设标准化示范场(区)500处;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支持骨干龙头企业完善产业化经营机制,发展新业态,转移优势产能,加快培育兽药饲料、生物科技、畜牧业装备制造、废弃物综合利用等种养加一体化,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产业链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元;做大做强特色品牌畜牧业,改造提升六和肉禽、九联肉鸡、万福猪肉、康大肉兔等名优品牌,支持里岔黑猪、琅琊鸡、青岛年猪、禧福黑猪、崂山奶山羊、榕昕肉牛等创建特色品牌,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发展潜力的特高精品牌产品,培育无公害产地产品“双认证”养殖企业500家。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制规定,完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运行管理,健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机制。到2020年,肉蛋奶总产量稳定在110万吨左右。(责任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4.加快建设“蓝色粮仓”。坚持“引、增、稳、控”齐头并进,在全国率先建成环境友好型、质量效益型、创新引领型、统筹发展型“蓝色粮仓”。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的水产良种繁育基地、水产健康养殖基地、渔业资源养护基地、远洋渔业生产基地、水产品加工出口基地和水产冷链物流基地,实现优质水产品品种有序引进、水产养殖稳定发展、近海养殖有序退出、远洋捕捞规范发展、近海捕捞科学控制,全力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水产品消费需求。到2020年,远洋捕捞产量达到xx万吨以上,累计发展抗风浪网箱600个,工厂化养殖面积达到 120万平方米以上,海洋牧场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主要养殖品种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5.延伸农业产业链条。立足资源优势,重点打造粮食、花生、蔬菜、肉猪、禽类、乳品、饲料、海产品等8条产值过百亿元的农业产业链。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引进国内外大型农业集团总部或区域总部、研发中心,促进产业链条向高端延伸。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扩大实施区域和品种范围;引导、支持农产品深加工发展,促进其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中,加快消化粮棉油库存。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储藏保鲜、分等分级、产地初加工、直接营销,打造农业全产业链。落实财政、税收、金融、投资、用地和用电等优惠政策。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推广农超、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在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到2020年,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200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供销社)
6.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做大做强休闲和旅游农业,强化政策、用地和资金支持,加大对休闲农业园区、农业节会和乡村旅游重点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用地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安排。发展特色经济林等绿色产业,推广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发展培育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龙头企业,以点带面、连片开发,打造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的现代农业综合体。打造精品乡村游线路,在城市近郊区、大沽河沿岸、滨海沿线和北部山区区域培育一批生态旅游品牌。加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大力推进农耕文化教育进校园,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农业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引导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参与农业科普和农事体验。改善旅游村镇居民用水用电、道路、停车场、餐饮、厕所等生活环境、服务设施,进一步提高档次、质量和从业人员素质,促进农民就业增多、收入增长。2018年创建省级旅游镇村3个、畜牧业旅游示范区3处,培育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30个,打造5条农业旅游精品线路。到2020年,发展休闲农业节会100个,接待游客1000万人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综合收入达2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
7.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创业”行动,加快推进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市建设,助推互联网与农业发展高度融合、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同步提升。完善农业大数据平台功能,为农产品质量追溯、灾害预警、动植物疫情防控、农机安全防控、耕地质量监测等提供网络、信息、技术支持。发展智慧气象和农业遥感技术,强化深松整地智能化信息化监管。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深化涉农区(市)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互联网+社村共建”,大力培育农产品电商平台企业和农村电商服务企业,打造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逐步实现农产品“产运销”电子商务一体化发展,带动农民利用互联网创业就业、发家致富。2018年培育农村电商示范县、特色电商镇和电商示范基地、示范企业20个。到2020年,农业信息化综合水平达到65%以上,基本实现农产品“产运销”电子商务一体化发展,引领10万农民创业就业,带动百万农民利用互联网致富。(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
8.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优化县域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深入整合农村闲置宅基地、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集聚发展,确保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开展“星创天地”项目建设,打造农业“众创空间”。加快推进中国北方(青岛)国际水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东北亚区域性农产品价格形成中心和交易中心等项目建设。扶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优势特色品牌发展,大力建设区域特色凸显、品牌实力卓越的农业产业园区。深入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科学制定园区规划,推进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创业园区同步建设。引导发展“生产+加工+科技”型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产业园区综合体。建立农业科技园区产业联盟,加快推进青岛大沽河流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构建农业创业园集群,2018年重点打造50家现代农业园区。依托驻青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应用企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二)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
9.发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农业综合开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涉青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采取财政奖补等措施,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委托代理、土地托管和土地信托等方式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重点培育一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资企业,通过项目扶持、资金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创办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农机作业、农田灌排、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经营性服务组织,支持供销、邮政、农机等系统发挥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作用,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在管理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积极推动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到2020年,培育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00家,市级规范化家庭农场1000家,农业组织化率达到70%以上,农业服务社会化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畜牧兽医局、市金融工作办、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10.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优势。推动供销合作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培育大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健全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支持流通方式和业态创新,搭建全国性和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建设中国供销青岛农产品物流园和城市社区放心农产品直销店。加强商贸、供销、邮政等系统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建设与衔接,完善镇村物流体系,到2020年实现镇(街道)驻地和中心村(社区)物流配送全覆盖。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领域,由主要从事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责任单位:市供销社)
11.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作用,开展标准制订、商业模式推介等工作。拓展政府购买服务领域,将质量检测、信用评估等领域适合行业协会承担的职能移交行业协会。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产业联盟,支持联盟成员通过共同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融资拆借、共有品牌、统一营销等方式,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
12.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优化农村市场环境,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利用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开展农业环境治理、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修复。相关扶持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同等对待。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要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积极引导外商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
(三)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
13.完善农业产业链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农民收入增长支持体系,深度挖掘农民增收潜力。推进全产业链经营,建立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与扶持政策挂钩激励机制,带动农民分享产业融合带来的增值收益。健全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建设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引导龙头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形成稳定购销关系。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设立共同营销基金,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工作办)
14.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加快完成农村集体各类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切实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历史遗留问题。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村集体公益性设施等确权登记颁证。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到2020年基本完成改制任务。探索建立以产权为核心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推广土地入股和财政性支持资金折股到户,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分享资产收益,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居民房屋所有权、林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完善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功能,有条件的镇(街道)要加快建立产权交易市场。(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林业局)
xx.强化工商企业社会责任。鼓励从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工商企业优先聘用流转出土地的农民,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引导工商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辐射带动农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国家相关扶持政策与利益联结机制相挂钩。(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畜牧兽医局)
16.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稳定土地流转关系,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规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行为,建立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引导各涉农区(市)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并探索与农业保险、担保相结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契约意识,鼓励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方法体系。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依法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加强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
(四)完善多渠道农村产业融合服务。
17.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以涉农区(市)为基础,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优化农村创业孵化平台,利用现有农业产业园区、空置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建设一批中小型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吸引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和相关企业入驻,建立在线技术支持体系,提供设计、创意、技术、市场、融资等定制化解决方案及其他创业服务。依托工业云等信息化服务平台,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引导鼓励信息化服务提供商、互联网企业等积极参与涉农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和开放共享。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其健康发展。采取政府购买、资助、奖励等形式,引导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提供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局)
18.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农村普惠金融,鼓励青岛农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驻青金融机构拓展“三农”业务,下沉服务网点,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农村信贷投入,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农村倾斜。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农村金融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比例给予补贴。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坚持“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原则,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支持涉农企业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积极推动涉农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建立政府支持的市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落地,鼓励涉农区(市)设立分支机构,吸引国内大型融资担保公司在我市设立新的融资担保机构,增大担保资金规模。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开展蔬菜价格保险试点,健全养殖业保险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政策协调联动机制。探索建立农业补贴、涉农贷款、农产品期货和农业保险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办、市财政局、市农委、青岛保监局、市畜牧兽医局)
19.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加快发展农村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各类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到农村创业,实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发挥青岛市农业科技创新联盟作用,统筹驻青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各类农业科技资源,实施一批重点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健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推动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和新型经营主体的作用,开展“千名科技人员下乡”行动,健全村级农业技术服务站点,打通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集成推广关键增产增效技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加快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科技人员兼职取酬等制度规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
20.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加强中小型灌区配套节水改造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田节水灌溉,提高灌溉蓄水能力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到2020年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490万亩。整合资金,加快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村内道路硬化亮化、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宽带网络光纤改造。实施农村改暖工程,加快建设农村供热、供气设施,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镇(街道)驻地建设集中供暖设施和开通管道天然气。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基本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城乡建设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委,青岛供电公司,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和各市政府)
21.支持贫困镇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经济薄弱镇村、贫困村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农村服务业,实施符合当地条件、适应市场需求的农村产业融合项目,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扶持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鼓励经济发达区市与经济薄弱镇村、贫困村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合作,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经济薄弱镇村、贫困村产业融合项目。(责任单位:市扶贫协作办,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和各市政府)
22.开展试点示范。积极申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围绕产业融合模式、主体培育、政策创新和投融资机制,积极探索和总结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地方责任。有关区(市)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产业融合集聚。要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探索融合发展模式。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积极落实国家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型业态和商业模式发展。市财政局要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投入,创新政府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产业引导基金、贷款贴息、农业信贷担保等途径,鼓励引导金融资本、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深化农业“三项补贴”改革,优化完善畜牧养殖扶持政策,农机购置力争实现普惠性补贴。
(三)强化部门协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
公司员工考核制度范本
一、员工日常考核
为客观地评价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提高公司对员工奖惩的准确性,更好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
(一)公司以部门为单位进行考核,由领班(包括主任、工程师)对员工每天工作表现考核评分一次(综合部分由部门主管直接考核),部门主管每周审核一次,人事部每月汇总一次。公司将根据考核的累积成绩奖惩员工。
(二)考核内容
考核以考核标准为依据,内容包括通用部分和业务部分。通用部分包括普通员工考核通用部分,领班及领班以上职位员工考核通用部分。
对普通员工考核的通用部分内容包括:服务意识、仪容仪表、行为举止、考勤、纪律五方面。
对领班及领班以上职位员工考核的通用部分内容包括:服务意识、责任心和工作态度、管理能力、以身作则、表达能力、团结协调、出勤率七方面。
业务部分考核以各部门的考核标准为依据。
(三)评分比例
每天考核满分为100分,通用部分占30分,业务部分占70分。
(四)奖惩
1、处罚
当天考核扣分10至19分,扣当月浮动工资20%;当天考核扣分达20分,扣当月浮动工资40%;当月考核扣分达30分,扣当月浮动工资20%(已扣浮动工资的不重复扣分)。考核实行当天考核连带责任制。
(1)负连带责任的范围(注:甲、乙、丙类过失见后附的奖励制度)
因下列原因之一,员工犯乙类或丙类过失,或因员工过失造成重大事故,如停水、电、空调,爆水管,重大设备事故,治安消防事故,重大投诉,公司财物重大损失等,该员工直接上级、间接上级直至公司主领导均应负连带责任:
A、应对员工的,主管没有培训好,员工工作技能差;
B、主管责任心不强,巡查不到位,监管不力;
C、主管指导无方或指导不当;
D、一天内两个员工重复犯同样错误。
(2)应负连带责任的按直接责任人平均被扣金额的30%扣罚。
(3)管理层级别越高,发现问题时对当事人扣分的分值越高,部门主管加1倍扣分,公司领导(包括人事部检查人员)加2倍扣分(甲、乙、丙类过失分别扣5、10、20分不加倍)。
(4)管理层员工如发现并已处理下属的违纪或工作失误,其本人不负连带责任。
2、奖励
符合公司奖励标准的,可以按奖励程序进行奖励。奖励分为即时奖励和每半年的固定奖励:
(1)即时奖励。员工有出色表现的,给予部门加分(所有加分可以冲减被扣分数),也可以填写"奖励建议书"建议公司给予通报 表扬,发奖励金、晋升工资或职位,经人事部核实,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2)半年奖励。公司每半年根据考核,按员工的积累成绩奖励成绩突出者。
A、优秀员工奖。公司结合每半年例行考核奖励成绩突出的优秀员工(比例约占部门人数10%),除颁发荣誉证书并通报表扬外,还将给予物质奖励。
B、表扬奖。公司每半年对考核成绩较突出的员工,(比例约占部门人数15%~20%)给予通报表扬并颁发奖金。
C、部门成绩突出的,该部门奖励比例可适当提高。
(五)考核步骤
(1)领班(包括正副主任、工程师)每天对下属员工做考核评分,在员工考核记录表上填写考核分并说明扣分或加分的原因。
(2)部门主管每周核定总分并签名,如有不同意见 应在备注栏中说明。
(3)考核员工记录表要每周交被考核人签名确认。被考核人如有不同意见,也可以在备注栏中说明。
(4)领班(包括正副主任、工程师)由部门主管下接考核。
(5)部门每月汇总考核记录表,于21日交人事部。
(6)人事部汇总各部门考核的分数并提出奖惩意见。
二、员工年度考核
为全面客观地评估公司在职员工的工作情况及综合素质,公司每年两次(年中、年底)对全体员工进行考评,具体实施办法 如下:
(一)考评目的
全面了解公司全体员工半年来的工作和学习,提供人事决策及管理依据,确定员工培训方向。通过考评,肯定员工所取得的成绩,表扬先进,同时找出工作和学习中存在的不足,以期改正,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员工以正确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和学习中。
(二)考评内容
考评分两大部分,其一为(年中、年底)工作考核。各部门根据本部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进行科学的考核。考核结果以量化形式给出每位员工的实得分数。其二为理论知识考核。理论知识考核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考核试题由综合服务知识题和岗位专业知识题两部分构成。综合服务知识题涵盖服务工作的各方面,如礼貌知识、行为规范、治安消防知识、公司人事福利制度和其他 等。年度工作考核成绩占本次考核总分的70%,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考评总分的30%.
(三)考评方法
(1) 为保证考评的公正和民主,公司成立考评
领导小组,负责监督、评估和审批各部门考核结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由总经理担任,组员由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人事经理担任,具体考评工作由人事部负责。(2) 各部门的工作考核由部门主管、主任或系统工程师组成考核小组,全面负责本部门员工具体考核工作。
(3) 普通员工的工作考核由所属部门主管负责;部门主任的工作考核由公司分管领导和部门主管负责;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副总经理、部门主管的考核。
(4) 理论知识考核由公司统一组织,考试题目分A、B卷,为体现公正、公平原则,考核试题在开封之前严格保密。理论知识考核成绩(S)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服务知识题目占50分,岗位专业知识题占50分。
(四)工作考核步骤
(1) 员工首先对自已半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 ,写出总结报告 ,报告包括半年来成绩及不足,并提出下半年的工作和学习思路。总结报告应按规定 期限交本部门考核小组统一评审。
(2) 各部门考核小组应组织本部门员工召开总结大会,要求每位员工做会议发言,汇报半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当值员工可委拖他人宣读)。
(3) 考评小组根据考核标准及员工半年来的实际工作表现、汇报情况,客观地为每位员工评分。各部门考核小组将本部门考核结果整理汇总,于规定期限交公司考评领导小组。
(五)考评分类
工作考核分普通员工和管理层员工两个层次。理论知识考核中,所有员工综合知识题目相同,不同员工岗位专业知识题不同。
(六)考核顺序
每次考评先进行工作考核,各部门工作考核结束后,考核成绩汇总上报考评领导小组,然后进行理论知识考核。理论知识考核结束后,按照规定的百分比计算出每位员工的考核总分。
(七)考评时间
(1) 年中(年底)工作考核:每年7月初(12月初)开始进行工作考核,人事部向各部门发放考核内容表格及成绩记录表,在规定期限内各部门将本部门考核结果上报公司考评领导小组。
(2) 理论知识考核:每年7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理论知识考试,考试结束后由公司统一组织评卷。
(八)考评总分结构图
工作考核分M(70%)
部门考核小组分
考评总分(T)
综合知识题(50分)
理论知识考核分S(30%)
岗位专业知识题(50分)
(九)考评评估
公司考评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员工的评估结果分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1) 评优方法:每次评优按部门员工人数的10%为标准,即:部门员工人数×10% =评优基数(N),取考核总分的前N名为"优";评"优"员工考核总分须在85分以上。
(2) 每次考评不规定"良"、"中"、"差"的比例数。
(3) 未评上"优"且考评总分在75分以上者为"良",考评总分在75~60分之间者为"中",60分以下者为"差".
(4) 考评结果为"中"者,将被列为考察对象。公司将针对这部分员工进行再教育,帮助提高。对考评结果为"差"的员工列为换岗或淘汰对象,若每年两次考核仍居"差"者,则予以解雇。
(十)考评范围
已签订劳动合同 的员工都参加考评。试用期员工不在考评范围内。
(十一)考评仲裁
员工若对本部门的考核工作有意见,可直接向公司考评领导小组反映,亦可向工会反映。
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
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教育理念,引领学校“教学质量文化”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狠抓教学质量的积极性,使我校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此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评价奖励组织机构组长:肖昌明
副组长:姚本前、陈明海
成员:肖昌茂、肖昌明(小)、蒋世锦、田昌万、全胜
二、奖励分类
1、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进步奖。
2、各类竞赛奖。
3、抽考成绩奖。
三、奖励方式
实行等级奖,取消原来的目标管理奖。
四、资金来源
按学生人数在公用经费中向各校抽取。
五、具体奖励细则
(一)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进步奖。
1、优胜奖设置(按均分),取录名次原则上如下,但可按注解中的情况变动。
语数:一、二年级:一等奖2名(240元),二等奖2名(180元),
三等奖2名(150元)。
三、五年级:一等奖1名(300元),二等奖2名(220元),
三等奖2名(150元)。
四、六年级:一等奖1名(300元),二等奖1名(220元),
三等奖2名(150元)。
综合课(兼职):
三、五年级:一等奖1名(140元),二等奖2名(110元),
三等奖2名(80元)。
四、六年级:一等奖1名(140元),二等奖1名(110元),
三等奖2名(80元)。
综合课(专职):
三、五年级:一等奖1名(200元),二等奖2名(120元),
三等奖2名(70元)。
四、六年级:一等奖1名(200元),二等奖1名(120元),
三等奖2名(70元)。
注:
①、一等奖内均分相差5分者,降为二等奖,二等奖增加个数;二等奖中与第一名均分相差10分者,降为三等奖,三等奖增加个数。三等奖中与第一名均分相差20分者取消奖励。等次下降的差价加到一等奖上。
②、无考试成绩人员按人平数发放。
2、成绩进步奖:(当前名次-该班产生后的最高名次)×100元(或本期均分差与该班产生后最高一次的均分差缩小5分的按提高一个名次计算)
(二)竞赛奖
1、全能竞赛类
①、县级:一等奖每生奖200元,二等奖每生奖180元,三等奖160元。
②、镇级:各年级各层次奖励人数: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7人。
一、二年级:一等奖每生奖80元,二等奖每生70元,三等奖每生60元。
三至六年级:一等奖每生奖140元,二等奖每生120元,三等奖每生100元。
2、才艺表演类
①、表演类(奖励对象:原则上是班主任和音乐教师):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②、手工制作(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③、书法类(奖励对象:语文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④、绘画类(奖励对象:美术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3、运动会:
县级(奖励对象:当前辅导教师):县里取到哪一名,学校奖励到哪一名。单项第
一名:100元,单项第二名90元,后面依次类推。
区级(奖励对象:当前辅导教师):设人才贡献奖:每人次40元。
乡级(奖励对象:原则上班主任及体育教师比例5∶5):团体总分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第三名奖120元,第四名奖100元,第五名奖80元,第六名奖60元,第七至十名奖50元。
校级(奖励对象:原则上按班主任与体育教师比例5∶5):团体总分第一名奖150元,第二名奖120元,第三名奖100元,第四名奖80元,第五名奖60元,第六至八名奖50元。
(上母片可另外制定)。
4、县“三独”竞赛(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后面的奖励依次类推。
(三)抽考奖
获局奖励的奖金全部用于上下半年参与评价的相关学科、年级教师。
20XX年4月11日
出勤及奖惩薪办法
第一条严格遵守考勤、请、休假管理程序,每日上班有指定人员考勤,外出办事要请假。无特殊情况,不允许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脱岗、串岗、空岗。
第二条 员工要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第三条旷工处罚规定
(一)公司部门经理或主管,当月有旷工记录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内的(包括1个工作日),扣除2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2、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上不足2个工作日,扣除4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3、月累计旷工2个工作日以上内不足3个工作日,扣除6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4、月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及相关待遇后作辞退处理。
5、年累计旷工8个工作日以上的,扣年终各项奖金交作辞退处理。
(二)公司普通员工或实习员工,当月有旷工记录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内的(包括1个工作日),扣除1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2、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上不足2个工作日,扣除2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3、月累计旷工2个工作日以上内不足3个工作日,扣除3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4、月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及相关待遇后作除名处理。
5、年累计旷工10个工作日以上的,扣年终各项奖金交作辞退处理。
第四条 员工迟到、早退处罚规定
(一)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按当前的作息时间为准。部门负责人或主管违反规定的应自觉接受以下处理: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20元;
2、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的,扣30元;
3、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50元;
4、迟到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5、迟到60分钟以上90分钟以内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普通员工或实习员工违反考勤作息时间规定的,应自觉接受以下处罚。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10元;
2、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的,扣20元;
3、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40元;
4、迟到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5、迟到60分钟以上90分钟以内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三)公司员工在当月内迟到与早退的累计时间超过10小时,则扣除当月工资及相关待遇后作辞退处理。
第五条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如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
?员工当月迟到与早退累计三次扣100元,累计五次扣发全部绩效奖,旷工一次扣全部绩效奖。
第七条上班时,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100元。再经发现,扣除300元。
第八条员工外出办事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九条因工作需要积累工时工休,一般应在当月补休。如确因工作一时不能安排补休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可适当推迟,存休假期可一次性进行但不得超过五天。员工调动工作,原则上不能将积累的工休延至新的工作岗位。
第十条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或无法安排休息的人员,须经总经理批准核准,以补发加班费的形式予以补偿。
第十一条代(调)班如出现问题应作本人考勤处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经呈准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安全管理奖惩条例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对各单位和个人实施奖惩。
第二条、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经营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管理和文明生产。
分则
第三条、安全管理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评选安全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条、安全管理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法令法规,落实项目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管理;
2、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管理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管理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本文转载自[网-找文章,到网]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
第五条、安全管理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管理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六条、对安全管理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七条、项目部和职能部门不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违章指挥,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扣除所有风险抵押金,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班组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施工队不按项目部下达的各项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实施,违章施工的,处以20xx元以上的罚款,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由施工队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条、现场管理人员不按安全规章制度违章指挥,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理、上报、整改,造成不良后果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各职能部门、班组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管理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管理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附则
第十二条、本条例由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条例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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