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拍卖实施办法

若想要事情顺利进行,就必须提前撰写方案。当我们不知如何开展工作时,我们会准备多种类型的方案做好每一步的方案设计才是工作实施的重要前提。方案是否有统一的格式呢?经过收集并整理,小编为你呈上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拍卖实施办法,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拍卖实施办法

委托人:xx市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拍卖人:xx市财政局

标 的:市政府公务车辆约计108辆

本拍卖方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规定制定。

一、 拍卖的有关概念

(一)拍卖

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车辆的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二)拍卖当事人

1、拍卖人

拍卖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市直机关拟选择资质好,市场信誉高的拍卖机构。

2、委托人

委托人以市财政局为拍卖车辆法人作委托人。

3、竞买人

内部拍卖时,市直参加公务用车改革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均具有竞买人资格。外部拍卖时,所有的社会自然人和法人均具有竞买人资格。

4、买受人

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三)拍卖的程序

1、 拍卖委托

2、 拍卖公告与展示

3、 拍卖的实施

4、 拍卖价款的收付与拍卖标的的转移或者交付使用

二、 委托人与拍卖人的具体工作

(一)委托人工作

1、收集车辆标的及整理车辆标的的有关证件资料(机动车行驶证、购置附加费证、定编证、保险证、公路规费缴讫证等)。

2、委托拍卖人对车辆标的进行评估。

3、根据拍卖人提供的车辆评估报告确定拍卖底价。

4、与拍卖人签署《委托拍卖合同》。

5、向拍卖人提供车辆标的的有关资料(如机动车行驶证、购置附加费证、车辆定编证、保险证、公路规费缴讫证等的复印件)。

6、协助拍卖人公开展示车辆标的。如提供展示场所,安排保安人员维持现场秩序等,使车辆展示能安全有序地进行。

7、参加拍卖会,监督拍卖活动的进行。

8、拍卖会结束,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委托人提供成交车辆所属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资料及单位有关证件(如车辆过户证明、委托书、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车管部门表格等等)协助买受人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

9、与拍卖人结算拍卖价款,拍卖活动结束。

(二)拍卖人工作

1、核实车辆标的的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及档案资料是否完整(由委托人协助拍卖人到车管部门核实)。

2、根据车辆标的的证件资料及档案情况确定是否可以拍卖。

3、对车辆标的进行评估,核实车辆的性能、状况及其瑕疵。

4、与委托人签署《委托拍卖合同》。

5、制定具体拍卖方案:

根据车辆所属单位进行分场拍卖。如:第一场拍卖会拍卖a、b、c、d四个单位的车辆;第二场拍卖会拍卖e、f、g、h四个单位的车辆;第三场拍卖会拍卖i、j、k、l四个单位的车辆……。

6、内部拍卖阶段由市车改办发出拍卖通知,向社会公开拍卖阶段发布机动车拍卖公告:

(1)在《xx日报》上刊登拍卖公告。

(2)在xx电视台发布电视拍卖公告。

7、依照《拍卖法》制定《拍卖报价目录》与《拍卖规则》。

8、有序安全地组织车辆公开展示。

9、举行拍卖会。安排保安人员维持会场秩序。

10、拍卖会结束后,拍卖人与买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由市车改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统一、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同时必须把所有的定编证收回。

11、各位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到拍卖机构后,再由拍卖机构将拍卖价款转帐到委托人指定的专用帐户。

三、 其它事项:

(一)市车改办及时提供有竞买资格条件者的名单给拍卖人,以便拍卖人接受报名时核对。

(二)拍卖人免收委托人佣金,买受人在内部取得拍卖车辆拍卖的,买受人应付给拍卖人的佣金,佣金比例不超过拍卖车辆价款的5%。

(三)社会公开拍卖的,拍卖人免收委托人佣金,买受人应付的佣金由拍卖人按《拍卖法》的规定向其收取拍卖车辆价款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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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方案


区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原则,以改革区直机关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为突破口,逐步转变多年来形成的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由政府大包下来的"大锅饭"做法,走机关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市场化、货币化的道路,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的新机制。
二、改革的范围和对象
范围: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区级各人民团体。对象:科级以下(含科级),属区委常委会管理的,在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区级各人民团体担任领导职务的现任领导干部及在岗在编的一般干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副县级领导兼任的,若无公务用车,可按正科最高标准享受交通费补助,原则上不再配车,若有公务用车,不再享受交通费补贴。暂不包括下列单位:法院、检察院及老干局、交通总公司、农机总公司、物资总公司、粮食总公司、供销总社、汇通集团等单位。三权在市上的自愿参照执行,如国税局、公安分局、地税局等。
三、车改的具体办法
基本方法是:全区属于车改范围内的各部门,按其公务用车量的大小,核定交通补助费并随工资按月发放给个人,节约归已,超支自负。其具体标准为:下列部门:正职400元/月,副职200元/月,一般干部50元/月,工商局、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乡企局(私营经济发展局)、建设环保局、土地局、综合经济管理局、计统局、教育局、信访局、计生局、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农工部、下列部门:正职300元/月,副职150元/月,一般干部40元/月、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审计局、司法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物价局、文体局、应急服务中心、广电局、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国资办体改办、科技局、环卫局。下列部门:正职200元/月,副职100元/月一般干部30元/月,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人大各委办政协各委办纪委监察局统战部文明办研究室老龄办保密办机关工委总工会团委机关事务中心妇联工商联编办党校党研室档案局手联社残联征集办教育督导室没有公务用车的区直机关各部门不再配备公务用车,改发交通补助费。现有公务用车的部门,鼓励其将车辆上缴,从上缴并办清手续的下一月起改发交通补助费,现有车辆使用到期报废后,不再进行更新,其部门领导和干部,从手续办妥的下月起实行交通费补助,若没有上缴公务用车的部门,其单车年财政所拨费用减少30。车改部门领导职工从领取交通补助费之日起,不再享受公车待遇。发放交通补助费不作为工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公赴区外(不含渭城区)乘公共汽车(不含出租车)或外出乘火车、飞机的,按规定实报实销。
四、车辆的评估、处置
 上缴的车辆原则上实行竞价拍卖。拍卖车辆必须进行评估,其评估程序为:1、由交车单位出具有关证件、材料,报区国资办。2、由区国资办组织有评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评估小组进行评估,现场进行技术鉴定,并出具《评估结果报告书》。3、《评估结果报告书》由区国资办验证确认后,提供给拍卖方,组织公开竞价拍卖。4、各交车单位要协同区国资办做好车辆过户手续的办理工作。
五、司机的安置
1、提倡司机停薪留职,自谋生计。停薪留职期间的住房、医疗保险和养老统筹的政策不变,但按规定本人应负担的部分必须按时足额上交本单位。停薪留职直到退休,工龄连续计算,退休时的待遇不变。2、允许年满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的司机自愿提前退休,其待遇比照职工提前退休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3、允许年满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的司机自愿提前离岗。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有关手续。4、允许司机买断工龄,参照区属企业职工买断工龄的有关规定执行,其标准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5倍确定。六、保证措施
2、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均不设司机编制,未执行车改政策的单位,其司机全部实行雇员制,其雇员费用由区财政核拔。2、领取交通补助费的领导干部,一律不许到下属企事业单位报销各种交通费用和借用车辆。3、领取交通补助费的部门领导干部不准为节省交通费而影响公务活动。区纪委、监察局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部门领导干部用车情况和外出活动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4、现有2辆公务用车的部门:工商局、教育局、计统局、水利局、土地局、组织部等,必须在8月31日前,向区国资办上交1辆。其部门仍按拥有公务用车单位对待。若不按期上交者,将追究其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5、没有实行车改的部门,要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和车辆管理使用上的不正之风,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6、鼓励群众对领导干部违反本方案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查实的,按处罚额的50奖励举报者。对举报者打击报复的,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快推进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依据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xx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xx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保障公务出行。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二)基本原则

1.从严从紧,应改尽改。严格核定保留车辆编制,能取消的公务用车,按规定一律予以取消;公务出行能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障的,一律交给社会和市场。

2.厉行节约,保障出行。将节支率作为制定实施方案的底线,确保改革后的公务交通支出低于改革前公车运行成本。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证必要公务出行不受影响,严禁出现“既坐车、又拿钱”的现象。

3.严密部署,各负其责。县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对全县公车改革负责指导、协调,重点抓好县直党政机关、乡镇、开发区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公车改革,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做好各自公车改革工作。

4.规范透明,接受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规范操作程序,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三)总体目标

xx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县直机关、乡镇、开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形成符合xx县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车改范围

(一)机构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全部参加改革。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待中央部署后再适时启动。

(二)人员范围

在编在岗的县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鼓励县、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应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三)车辆范围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四)其他

垂直管理系统驻本县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与本县统一标准,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与本县公车改革同步推进,所需经费按原渠道供给。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

保留一定数量的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的公务用车,原则上不再配备到各部门,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统一集中管理(乡镇、开发区保留的车辆,留在所属地,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为党政机关及单位公务出行提供保障,主要用于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在社会化交通方式提供不足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也可用于保障各地、各部门跨区域出差、下乡、调研等公务出行需要。待平台稳定运营后,适时委托具备管理资质的单位或通过招标形式确定相关企业,采取市场化模式运作。

(二)确定保留公务用车数量

各级党政机关保留的公务用车数,要在确保节支率不低于7%的前提下,实行总量控制,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合理保留全县公务用车数量。

1.从严核定保留车辆编制。整体统筹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依据参改单位数、地域面积和人口规模,合理确定保留公务用车数量。实物保障工作用车定编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可保留工作用车岗位范围确定。承担特殊机要保密通信任务的单位和内设机构车辆,经核定后按编制保留。

保留车辆实行编制管理,并按下列原则确定编制总额:

①参改单位各保留一辆应急用车,按照“三定”方案,人员编制在40人以上的增加一辆应急用车。

承担特殊机要保密通信工作任务的单位和内设机构,按现有数量保留机要通信车辆。

②副科级及以下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不单独核定车辆编制,人员编制数纳入主管部门一并核定车辆编制。

③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调研、视察、巡视等工作用车,纳入其他车辆中,按照不超过原有车辆数的35%核定编制。

④除中央确定的执法执勤部门之外,根据县政府公布的《xx县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对确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县直其他部门,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及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按不超过现有车辆数45%统一核定编制,并纳入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和调度。中央确定执法执勤部门以外的单位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执法车辆,在机关入户的,必须理顺关系,确保执法执勤需要。

2.合理确定执法执勤车保留数量。我县配备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为:法院、检察院、公安、纪委(监察)、司法、农委、市场监督管理和林业(含森林公安)。本着改革与保障并重、改革后实现节支的原则,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比例,按现有车辆编制数(不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县及以下不超过60%的比例核定执法执勤用车数量,确因工作需要超过上述比例的,要相应扣减交通补贴,每多保留1辆,每年按6万元扣减公务交通补贴,超过90%的不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为保证改革后执法执勤公务不受影响,各参改执法执勤部门保留车辆具体比例可根据自身情况分别研究确定,不搞“一刀切”。既要防止出现“既拿钱、又坐车”的问题,又要避免为了足额拿到补贴、盲目压减车辆影响执法执勤公务的现象。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比例按照当地同级保留比例执行。

(三)完善公务交通保障体系

1.交通补贴使用范围。县直单位在xx主城区建成区范围内(东至东环路,南至s343,西至沿岗河堤,北至北环路),乡镇、开发区在其政府驻地5平方公里范围内(四至边界由乡镇开发区在报审方案中具体明确)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在此以外的公务出行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财政部门依据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做好差旅费保障范围的衔接,跨区域公务活动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

2.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保障办法。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可用于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政府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应急预案中另行制定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

3.公务出行保障措施。进一步健全城镇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适时组织社会化租车服务商的招标采购工作,确定完全市场化的汽车租赁运营公司,补充参与保障公务出行,确保改革后公务出行得到有效保障。

(四)确定公务交通补贴

根据整体节支率测算,按照《xx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我县执行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分为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及以下五档执行,补贴标准为正处级1040元/月,副处级970元/月,正科级650元/月,副科级600元/月,科员及以下550元/月。

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为解决单位内部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平衡问题,允许各参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集中部分公务交通补贴作为内部公共交通费统筹使用,统筹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统筹资金使用要公开透明,按月进行公示。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报县车改办审批后执行。

(五)司勤人员安置

1.安置原则。按照“以人为本、依法合规、各司其责”的原则,坚持内部消化为主,多途径、最大限度地安置司勤人员,不得将司勤人员简单推向社会,特别要做好工作年限长、年龄较大的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确保安置工作平稳顺利。

2.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各参改单位的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可选择到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竞聘上岗。在册司勤人员不能满足公务用车服务平台需要时,可在聘用司勤人员中择优选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对未能竞聘上岗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可通过单位内部转岗、提前离岗、自谋职业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借用的司勤人员一律回原单位。依法做好未聘用司勤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妥善处理其人事劳动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县人社局制定《xx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指导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安置工作组,负责指导各参改单位做好本单位司勤人员安置工作。

3.安置司勤人员的必要支出,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六)车辆处置

县辖区范围内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处置,制定《xx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改车辆处置办法》,处置办法报县车改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对核减的公务用车,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先调剂使用,后统一处置”的原则,公开招标采购车辆鉴定评估、拍卖交易、解体及相关服务处置机构,对取消的公务用车,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向社会统一公开处置,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处置后车牌号收交公安车管部门。

监察、审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车辆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方法步骤

(一)提出参改申请

各参改单位按照要求,认真核对汇总本单位参改人员和车辆信息,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车改办审核。实施方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领导。包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架构及成员名单、联系方式等。

2.现有人员组成及参改人员情况。包括现有人员编制数、实有数及其职级构成情况。

3.现有车辆情况及拟保留车辆情况。包括车辆编制数、实有数(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分类填写),拟保留的车辆数(含未参改党政主要负责人用车、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用车等),具体保留车辆的车牌、车架号等信息,拟保留车辆数按编制核定原则确定。

4.司勤人员情况。包括司勤人员总数及分类情况,涉改司勤人员安置情况等。

5.公务交通补贴统筹。包括本单位是否实施及统筹比例以及统筹经费管理办法。

(二)审核批准

县车改办逐一审核参改单位相关信息,测算全县改革前后公务交通支出变化情况。包括改革前支出核算,改革后支出预计,节支率核算等。测算通过后,上报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下达批复。

(三)公示

参改单位接到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批复后,公示本单位车改方案,公示范围为所在单位。

(四)封存车辆

县车改办统一出具封存、上交凭证。公示结束后,各单位在县车改办规定时间内封存上交车辆和车辆相关资料。

(五)发放补贴

参改单位完成车辆封存上缴工作的次月,开始计发公务交通补贴。未按规定时间封存车辆的,暂不发放,计发时间另行研究(不予补发)。参改单位在职人员职务晋升或退休情况,报人社和财政部门审核后,从次月开始调整交通补贴。

五、管理措施

(一)留用车辆的管理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修订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登记、公示等各项使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机要通信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保留的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执法执勤用车和行政执法用车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1.定向化保障车辆的核定和管理。建立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实行统一编制管理、统一预算安排、统一购置更新、统一报废处置和统一调配使用,对保留车辆实行信息化监督管理。保留的实物保障用车,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实行定编和统一管理。留用车辆从现有车辆中选取,不得另行购置。

2.执法执勤车辆的核定和管理。执法执勤部门按规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财政部门按规定对执法执勤用车进行核定和规范。

3.八部门以外的行政执法车辆的核定和管理。除中央确定的执法执勤部门之外,对确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其他部门,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财政及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超过同级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比例统一核定编制,并纳入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和调度。

(二)公务用车中的财务制度管理

严格交通费用预算管理,完善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配套的财务制度,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各参改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在编在岗人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量,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行“各负其责”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县直机关及乡镇、开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公务用车改革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组,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责任,深入调查研究,细致统计测算,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二)明确职责,扎实推进。县车改办负责全县车改工作整体推进,落实县车改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县发改委负责拟定《xx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拟定《xx县公务用车制度涉改车辆处置办法》和《xx县县直乡镇开发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组建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县财政局负责拟定《xx县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办法》,严格按照在编在岗人员数量和职级核定县直各单位公务交通补贴预算;县人社局负责拟定《xx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指导意见》,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审核县直、乡镇、开发区在编在岗人员数量和职级标准,并指导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配套政策与本方案一并印发实施。

(三)严明纪律,规范管理。任何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审计机关要对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运行维护费用等情况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查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

(四)注重宣传,舆论引导。要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典型经验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凝聚改革共识,使广大公务人员和司勤人员了解和积极支持改革,确保我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车改领导小组提请有关会议研究决定。

农业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农业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按照《**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县县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和要求,特制订**县农机局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名单

成立县农机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局长

副组长:** 分管副局长

成 员:** 财务股股长

** 办公室主任兼人事股副股长

二、基本情况

(一)部门总体情况

1、部门基本构成。农机局机关设综合办公室、人事政工股、财务股、农机技术开发推广股、农机科教管理股、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6个内设机构;下属县农机安全监理所、县农业机械化学校两个二级机构。

2、主要职能。一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农业机械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农机产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是负责重大农机化项目的筛选、立项、申报和实施,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农机化重点项目的攻关立项和实施。三是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与发展,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指导农业生产的农机化服务工作。四是负责全县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的登记注册、牌证发放、技术检验及驾驶操作人员考试发证及换证审验工作。五是负责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考试培训和管理服务等工作。六是负责全县农业机械的研究开发及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依法监督管理农业机械生产、经营与维修市场。七是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农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3、人员组成。农机局现有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两种性质,其中参公人员25名,事业编制人员38名,符合参改条件的有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农机安全监理所。

(二)参改人员情况

1、参改人员编制数25人、实有数25人。

2、职级构成为正科9人、副科5人、科员9人、参公单位工勤人员2人。

3、身份性质为参公人员2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2人。

(三)公务用车情况

农机局现有公务用车编制数6辆、实有数6辆;4辆车状况“一般”,2辆“不佳”、要报废;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车3辆,其中**xxxx为农机事故处理车,**xxxx、**xxxx为农机安全检测车,车上有省局装配的农机事故处理、安全检测设备。

(四)司勤人员情况

现有司勤人员6人,均为事业单位工勤类在编在岗人员。

三、公务用车改革情况

(一)特种车辆保留情况。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农机局保留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实际留用1辆。

(二)处置车辆情况。农机局主要采取单位留用、调配、报废三种方式处置公务车6辆,其中单位留用的1辆,已由局财务股集中封存保管;报废的2辆,已移交县交警大队处置;调配的3辆,手续齐全、无违章扣分记录,相关过户资料完善,已移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四、司勤人员安置情况

6名司勤人员中保留司勤人员1名,竞聘上岗1名,内部转岗4名,均已妥善安置。

五、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情况

拟发放人员数量25人,每月公务交通补贴14100元,年发放公务交通补贴169200元。

六、执法执勤用车改革情况

农机局车改前公务、执法执勤用车编制6辆、实有数6辆,分布在局机关、农机安全监理所;车改后核定保留车辆编制1辆,性质属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车,车牌号**,主要供县农机安全监理所特种执法执勤使用;报废一般执法执勤车2辆,移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3辆,实际取消5辆,包括**、**两台喷有“农机监理”字样的农机安全检测车。

七、保留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一)调度与使用

1、保留的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车丰田**由分管机关的领导调派、管理,严禁特种勤务车辆私用、私驾行为,实行特种勤务车辆专车专驾,司勤员马志伟为专职驾驶员,任何人不能直接与司机联系调用该车辆。司机必须听从安排,不服从安排擅自出车2次以上调换岗位。

(二)日常管理

2、此车辆不准借用或出租,发现一次扣除司机1个月津贴,造成事故的一律由司机负责;没有出车任务时司机在办公室值班待命。

3、此车辆用油包干,实行油卡加油管理,统一使用92标号汽油,核定汽油油耗为12升/百公里,由分管机关的领导核定里程并安排财务股充值加油。

4、此车辆实行定点洗车、定点维修,其地点、费用由分管机关的领导把关,司机在添置设备、维修车辆前不报告的,费用自理。车辆保险由局财务股统一办理。

5、此车辆司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杜绝闯红灯、超速行驶、强行超车等违规行为,全年不发生安全事故,给予安全奖励1000元,但如有违章罚款则在安全奖励中按单位负担80%,司机负担20%的比例予以扣除。

6、严格规范公车停放管理,此车辆除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特殊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得停放在餐饮、酒店、洗浴、歌厅等餐饮娱乐场所及学校、旅游景点,凡双休日、节假日、下班后必须停放到单位车库,不得停放在居民住宅区,确因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停放到居民住宅区的公务车辆,需经分管机关的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司机必须保障车辆在外停放的安全。

农业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农业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40号)、《中共**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其配套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县农业局是县人民政府行政职能部门之一,是正科级行政单位,现有行政编制数20个,实有人员22人,其中农业局行政编制数10个,实有人员11人(**于2015年2月调入农业局工作,但其行政编制仍在**乡);粮食局行政编制数10个,实有人员11人。现有事业编制28个,实有人员26人。根据**府办发〔2015〕51号文件精神,我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即人秘股、农经股、生产股、农业信息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站;所属事业单位10个,其中**县种子管理局、**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县良种场、**县蔬菜办公室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县农业局植保植检站、**县农业局农技站、**县农业局土肥站、**县农村科教(能源)站,**县农业局经济作物站、**县农业执法大队为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相关政策及法律;对全县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进行编制规划;指导农业产业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业综合执法、植物检疫;承担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及推广;组织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及培训工作。

(二)参改人员情况

按照《**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参改人员编制数20名,现有22人,其中正科级11人(含**)、副科级8人、科员3人。

(三)参改车辆情况

我局现有车辆编制数5个,实有车辆5辆,参改车辆5辆,其中取消车辆3辆,即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1辆;保留车辆2辆,即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具体为:

1、取消车辆。(1)一般公务用车。**为**座**排量的**小轿车,于**年**月登记注册,价格**万元,已行驶**万公里,建议报废;**为**座**排量的**小轿车,于**年**月登记注册,价格**万元,该车所有人为**县畜牧水产局,使用人为**县农业局,已行驶**万公里,现车况良好,无大修。(2)执法执勤用车。*为**座**排量的**商务车,于**年**月登记注册,为上级配发的执法执勤用车,价格**万元,已行驶**万公里,现车况良好,无大修。

2、保留车辆。(1)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为**座**排量的**小旅行车,于**年**月登记注册,为上级配发的执法执勤用车,价格**万元,已行驶**万公里,现车况良好,无大修。(2)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为**座**排量的**牌小轿车,于**年**月登记注册,为上级配发的执法执勤用车,价格**万元,已行驶**万公里,现车况良好,无大修。

(四)司勤人员情况

我局现有司勤人员2人,其中在册正式人员1人、自聘人员1人。

二、执法执勤车辆改革

我局原核定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3个,实用执法执勤车3辆,根据“保留执法执勤用车比例按照不超过原核定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70%标准执行”的要求和《**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局保留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具体为:

1、一般执法执勤用车。**为**座**排量的**小轿车,于**年**月登记注册,为上级配发的执法执勤用车,价格**万元,已行驶**万公里,现车况良好,无大修。

2、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为**座**排量的**小旅行车,于**年**月登记注册,为上级配发的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价格**万元,已行驶**万公里,现车况良好,无大修。

我局郑重承诺,不会因公车改革后执法执勤用车减少而影响工作的开展,不会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三、司勤人员安置

1、保留情况。按照1:1比例配置编制司勤人员原则,我局拟保留现有的2名司勤人员,其中在册正式人员1人、自聘人员1人。

2、总体原则。遵循“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公开透明”的总原则,对我局司勤人员进行科学民主安置。

3、安置情况。因我局保留2辆执法执勤用车,原有的2名司勤人员不需离岗安置。

四、公务交通补贴统筹

我局参改人员年补贴总额15.66万元(含粮食局和**),其中正科级8.58万元、副科级5.28万元、科员1.8万元。我单位不实行公务交通补贴统筹。

五、取消的公务用车处置

我局取消的公务用车数为3辆,于2016年5月31日统一停驶封存在**有**广场,车辆移交工作负责人由县种子管理局局长**具体办理,联系电话**,同时,按照《**县公车改革取消车辆移接交表》的要求,将3辆取消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凭证、购置附加税完税证明、各类保险单、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以及随车工具一并移交,并提供了3辆所移交车辆无违章记录证明。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准确按时完成这次车改工作任务,成立由**为组长,**、**为副组长的县农业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车改工作的协调联系。

(二)明确目标责任。为确保按期全面的完成此次车改任务,局车改领导小组要明确职责分工,认真负责,夯实责任,对车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车改工作顺利实施。

(三)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在编在职人员的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从严审核,及时申报,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和支出标准。建立交通费用定期公示制度,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对租赁用车费用也将严格控制,并将一同纳入“三公经费”预算管理。

(四)加强监督检查。局纪检监察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定期不定期做好公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留用执法执勤车是否违犯用途使用、领导干部违规乘坐及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等现象进行着重监督,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加强执纪问责追究,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车改工作的平稳实施。

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40号),推进**县审计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省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审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改革要求、原则和目标

(一)改革要求

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积极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创新制度,保障公务。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确保区域范围内公务出行不受影响。

2.统筹兼顾,政策配套。妥善处理改革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严格执行县的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新旧机制平稳过渡、有机转换。

3.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统一执行全县的公车改革工作方案,确保公车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三)总体目标

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局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适时启动**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建立符合审计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组织机构

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后,局党组按照县车改办的相关要求,及时成立县审计局车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县审计局公车改革工作,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曾宪嵩 党组书记、审计局局长

副 组 长:宋纯江 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大琼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 红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综合科全体工作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由田湖负责。

三、参改范围

(一)机构范围:**县审计局机关。**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按规定执行。

(二)人员范围:局机关现有在职在编公务员9人。投资审计中心现有事业编制8人暂不纳入。

(三)车辆范围:审计局现有车辆3辆,申请保留1辆(**JJ5980),上交处置1辆(**J2**96)。投资审计中心1辆(**J58780)暂不参加改革。

四、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一)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1.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当发放交通补贴。按县规定保留2辆业务车辆(机关1、事业1)。

2.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从事公务活动的,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公务交通保障范围为:县城区或规定区域,按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范围执行。跨行政区域和远距离公务出行,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

3.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保障:对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执行**县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保障办法。

(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1. 执行我县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划分和统一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我县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1**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7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700元、科员每人每月500元、其他每人每月450元。

2. 补贴发放方式: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扣除单位统筹使用部分,随工资按月发放给个人。

3. 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5%作为单位统筹部分,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的问题。

五、司勤人员安置

**县审计局工勤编制2人。2001年12月后没有专职司勤人员,现临时聘用1人从事驾驶工作。公车改革后继续聘用。

六、规范车辆处置

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统一规范处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实行编制管理,严格配备标准。

(二)严格财务管理。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交通费用。

(三)严肃改革纪律。不擅自处置涉改车辆,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四)公务出行保障措施。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改变工作模式,采取网上政务、电子公文传输、视频会议等方式,确保改革后公务的正常开展。

八、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节支出率测算情况

(一)改革前公务交通支出测算(按20**年进行测算)

根据文件规定,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以20**年度为测算依据: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涉改公务用车实际更新和新增购置费+涉改公务用车实际运行费+涉改司勤人员支出+其他相关支出。经测算,公务用车运行费为83000元,涉改司勤人员支出67200.00元。

(二)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测算(按20**年进行测算)

根据现有文件的规定,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以20**年度为测算依据: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费支出+保留车辆费用支出+保留司勤人员费用支出+其他相关费用支出经测算,改革后的20**年公务交通预计支出为5262625.35元,其中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费支出75000.00元,保留车辆费用支出23560.00元,保留司勤人员费用支出33600.00元。

(三)节支预测及节支率计算

根据文件规定,**县审计局的公务交通支出节支率为:

节支率=(1-改革后的公务交通支出/改革前的公务交通支出)×100%=12.1%。

员工奖励实施办法


员工奖励实施办法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批示

主旨:

××物20xx(便)字第0××号

《关于印发〈员工奖励实施办法〉并贯彻施行的通知》

说明:

董事长:

为了配合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确保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行以及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并为业主提供一流的服务水准,物业公司制定并拟印发《员工奖励实施办法》,对本企业敬业、勤业并取得一定业绩的员工之行为作出奖励,籍此,使公司全体员工能精诚团结,发挥各自潜能及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服务水平的提高。

当否,请批示。

×××

200×/××/××

内部请示(报告)签呈单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函笺

××物200×(便)字第0××号

关于印发《员工奖励实施办法》并贯彻施行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配合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确保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行以及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并为业主提供一流的服务水准,公司制定并印发《员工奖励实施办法》,对本企业敬业、勤业并取得一定业绩的员工之行为作出奖励,籍此,使公司全体员工能精诚团结,发挥各自潜能及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服务水平的提高。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年××月×××日

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奖励实施办法》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员工奖励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公司的发展以及公司董事会的要求,拟对公司原有的员工奖励办法进行调整,以改变模式化的奖项设置。根据现代企业管理的理念,按公司价值观为导向,尝试设立新的员工奖励办法并在实际运作中逐步调整完善,形成具有鲜明××特征、层次清晰、结构完整的员工奖励办法,作为公司考核激励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总体要求

奖励办法要能够激发员工奋发向上,体现公司理念,明确价值导向,认同员工价值,提升公司凝聚力。

三、设置原则

第一、细化原则。奖项设置各有侧重,取向明确,既提倡德才兼备,也鼓励学有专长,避免“贪大求全”。

第二、绩效原则。讲求结果导向,以公司利益为最高目标,兼顾社会效益。

第三、量化原则。增加量化指标的比重,尽可能减少非量化、模糊性的评价指标。

第四、榜样原则。奖项的设置及评选要突出优异,名实相符,要有明确的激励和榜样作用。在评选中不设硬性的名额指标。

四、奖项设置

奖项的设置具体分为以下几类:

(一)综合类是对员工认同公司理念、服务公司、爱岗敬业、与公司荣辱与共的褒奖;体现公司对员工个人价值的认同,以及对在年度工作中,完成任务优异的团队和员工的奖励。设:荣誉员工奖,总经理奖,优秀员工奖,年度杰出团队奖,年度杰出经理奖。其中:荣誉员工奖为终身奖,是公司最高奖项。

(二)专项荣誉类主要是为对公司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的奖励。设:特殊贡献奖,服务工龄奖。

五、奖项说明

(一)荣誉员工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可参加此奖项的评比。此奖项为终身奖,是公司最高奖项。

1.入司工作年限四年以上(含四年)

2.连续三年(或累计四年)获得年度单项奖的。

3.认同公司理念,在维护公司利益与声誉方面做出特殊贡献的。

4.坚持原则,执行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工作优异,对公司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5.以公司利益为最高目标,有高度的整体意识和团队精神,品德高尚,团结同志。

(二)总经理奖:具备以下条件中五项的公司员工可参加此奖项的评比。

1.坚持原则,执行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工作优异,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评优秀的。

2.以公司利益为最高目标,有高度的整体意识和团队精神,服从领导,团结同志,业务娴熟。

3.认同公司理念,模范执行员工守则,品德高尚,廉洁奉公。

4.全年出满勤。

5.敬业爱岗,努力工作,锐意进取,在本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荣誉或奖励的。

6.以公司利益为己任,通过各种措施,为公司创造效益20万元(含)以上者。

7.努力学习新的管理理念及经验,善于思考,强化管理,有创新意识,对原有的制度、流程提出重大改进意见,提高效率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8.除以上6条外,如有出色完成公司重大或特殊任务有功绩者,评选组认为有必要的,可提请总经理特许并报董事会批准,参加此奖项的评选。

(三)特殊贡献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员工可参加此奖项的评比

1.敬业爱岗,努力工作,锐意进取,在

员工奖励实施办法第2页

本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区、市级政府以上荣誉或奖励的。

2.有创新意识,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措施;提供有效信息,并为公司采纳且产生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或为公司防止或减少了重大经济损失,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

3.以司为家,厉行节约,在工作中想方设法为公司节约开支金额在5000元(含)以上者。

4.业务娴熟,通过合法合理的手段,为公司增创效益在2万元(含)以上者。

5.见义勇为,维护社会公德和社会治安,表现突出,获得区级以上见义勇为基金奖励的。

6.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四)服务工龄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可参加此奖项的评比

1.在公司工作年限在三年(含三年)以上

2.尽心尽责,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有良好的工作业绩,获得过公司奖励的。

4.关心集体,爱护团队,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并做出成绩的。

(五)年度杰出团队奖:参加此奖项评比必须具备的条件

1.超额完成部门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工作业绩显著。

2.有高度的全局观念,整体意识强,能团结协作配合其他部门工作,注重工作效率,积极参与公司开展的各项活动。

3.严格执行公司制度,严守职业道德和员工守则,团队有良好职业素质的。

4.团队学习气氛浓厚,创新意识强,注意吸取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技术,并融会应用于工作中,有过硬业务水平的。

5.消防安全意识强,能严格遵守公司消防及安全管理的规定,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

(六)年度杰出经理奖:具备以下条件四项者可参加此奖项的评比

1.工作认真积极,卓有成效,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含)以上的。

计算公式:(实际完成任务指标—计划任务指标)/计划任务指标

2.在工作中,锐意改革,积极创新,为公司创造明显效益的。

3.部门管理严格规范,执行制度一丝不苟,部门员工认同度高,团队凝聚力强。

4.有高度的全局观念,与其他部门配合协调好。

5.严守职业道德和员工守则,廉洁奉公。

(七)优秀员工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可参加此奖项的评比。(部门经理以上的管理人员不参加此奖项评比)

1.完成工作指标,业务水平高,获得公司上下一致认同的。

2.遵守职业道德和员工守则,目标考评优秀。

3.工作勤勤恳恳,认真负责,成绩突出。

4.团结同志,相互协作,且有团队精神和全局观念。

5.厉行节约,维护公司利益。

六、评选程序

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议,具体程序如下:

部门推荐评审组初评张榜公示群众评议

评审组审定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核准公布结果

七、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除特殊贡献奖之外的其他奖项的评比:

(一)入司时间未满一年的。

(二)未完成年度工作指标的。

(三)病事假时间连续超过一个月(或累计超过一个半月的)。

(四)出现重大工作失误。

(五)违反员工守则被处罚的。

八、奖励标准

(一)荣誉员工奖:

1、授予公司终生员工。

2、公司为其购买大病医疗保险(累计保费1万元)。

3、受奖当年安排本人及配偶境外旅游一次(地点公司确定)。

4、受奖当年晋升一级工资。

(二)总经理奖:

1、奖金3000元。

2、带薪休假一周(5个工作日)。

(三)特殊贡献奖:

1、根据贡献额,酌情给予提成奖励。

2、安排本人及配偶境内旅游(地点由公司确定)。

(四)服务工龄奖:

晋升一级工资。

(五)年度杰出团队奖:

1、每人奖励300元。

2、带薪休假一周(5个工作日)。

(六)年度杰出经理奖:

1、安排境内旅游一次(地点由公司确定)。

2、安排与工作相关的带薪学习(费用在3000元以内)

(七)优秀员工奖:

奖金600元。此外,对自费参加物业相关专业培训的员工,按培训费用的比例给予适当奖励。

获奖的员工和集体,除以上奖励之外,公司可根据事迹推荐其参加市区级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模,红旗手,青年标兵,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的评选。

九、表彰形式

(一)在全年总结表彰会上授奖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二)对于获得“荣誉员工奖”和“董事长奖”的员工,其事迹和照片将陈列于公司荣誉室。

(三)以“××精英荣誉榜”的形式给予公开表彰。

十、荣誉员工的解除

(一)荣誉员工是公司的终生员工,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解除其荣誉员工称号。

1.违法乱纪,被司法机关处理的。

2.贪污受贿,被举报查实的。

3.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失误,导致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4.纪律散漫,屡次违反员工守则被处罚,经教育仍无改进的。

(二)解除程序。

董事长办公室提出动议评审委员会复查张榜公示

群众评议评审组审定董事长审批公布结果

(三)荣誉员工的考核。按荣誉员工考核表(另行下发)每年进行一次,由董事长办公室负责。

十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有的员工奖励办法同时终止。

二○○×年××月×日

抄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

抄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村道修建实施办法


村道修建实施办法

文章标题:村道修建实施办法

根据区政府*区长指示,为尽快修善大砂村道路,改善公路周遍群众和工矿企业出行、运输条件,根据有关农村公路建设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修好农村路,加快城镇化”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群众参与”的思路,坚持“一事一议”的原则,把大砂村道路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充分体现政府“爱农、兴农、富农”的政策,实现村道的畅、洁、绿、美目的,推动全村和周遍工矿企业经济的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街道应成立乡大砂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负责、公路建设资金的协调和筹措,动员和组织群众投工投劳拉运土方和铺筑砂石。公路段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和报建。

三、工作原则 

公路建设中,要做好群众的宣传动员,用活、用好民工建勤政策。工程实施中,坚持“等级适当提高,线型基本不变,老路充分利用,路基适当加宽,防护工程加固,排水设施齐全”的建设原则,结合村情,因地制宜,开展村道建设。

四、工作任务

主要任务是公路进行拓宽路基,补强路面,开挖水沟,整修路肩,修复毁坏,填补坑槽,铺筑砂石,达到路面平整、路肩整齐、路拱适度、水流畅通、路容美观;对公路进行路基处理和石子硬化。确保在60个工作日完成0.9公里道路的油路铺设。

五、工作措施

1、该路属于村道中的干线公路,车流密集。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必须动员多方力量广泛参与,按照政府管、社会办、群众干的建设格局,形成规划科学、设计合理、质量过关的建设模式。

2、该公路建设是在原来路面的基础上进行扩建的公路,所以在繁多的路障排除中,必须做到领导包村、干部包组、村干包户。

3、工程展开后,参战干部要全力配合测设、放线、指导施工。

七、几点要求

1、村委会要精心安排,对群众做好政策宣传,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实施。同时要确定专人负责,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动员群众投工投劳,迅速投入到公路建设中去。

2、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公路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村道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组织施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3、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及时向政府汇报监督和工程进展情况。

(此方案由地方公路段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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