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

事实告诉我们,成功是需要一份计划的。为了下一项任务能顺利开展,我们应该从多方面去制定好方案。优秀的方案可以使得工作和活动的安排更加缜密。符合要求的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食药安全诚信**”行动计划(**-2015年)〉的通知》(冀政〔**〕55号)《**省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冀食安办〔**〕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为目标,进一步明晰责任,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监管能力,解决突出问题,提升产业素质,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消除食品药品的安全隐患,夯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基础,推动社会共享共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1、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构。 县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县食安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安全县创建工作的实施。提出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进行督查,确保创建工作的有效实施。

2、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继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职能调整,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整合、融合。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和有效监管。各乡镇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的管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其“安全哨所”的作用,保障乡镇区食安办做到8个有:(1)有一套组织机构运行体系,(2)有一间办公室,(3)有一块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标牌,(4)有一套工作制度上墙,(5)有一套开展工作的文件资料(工作方案、计划、总结、工作档案等),(6)有一个文件柜,(7)有一台工作用电脑,(8)有一块固定宣传栏。

3、健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在乡镇区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实现监管下沉,有效发挥“前沿哨所”作用。各乡镇要确定1名行政人员任乡镇区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主任,成员由3名以上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的在编人员组成(报县食安办食药监局批准备案),由县法制办为其办理食品药品委托执法证,负责对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的安全巡查、督查,对企业违规情况可以给予警告、限期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涉及到查封、扣押等一般案件移交到县食药监局稽查局处置。在县城社区、各行政村至少聘请1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由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批准,报县食安办食药监局备案),具体负责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搜集、上报、巡查、宣传等工作。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统筹协调本辖区内安全创建工作,督查食品药品企业经营状况,收集、整理村级食品药品协管员工作信息和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巡查情况汇总报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为一线监管执法配备充足的人员,满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需求。全面开展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广泛推广应用电子监管、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整合县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建立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常规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快检能力。

(三)强化日常监管执法。

1、加强食品药品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管。以创建工作为契机,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水平;各相关企业加强制度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构建起全过程质量可追溯体系。

2、加大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力度。建立风险隐患定期排查研判和台账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整顿,着力解决关键环节监管难题。

3、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约束机制。全面推行量化分级、“黑名单”管理、失信惩戒等制度,创造良好生产经营环境。严惩重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建立健全案件联办协同、区域合作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力度。

(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区和县直创建职能部门、乡镇政府区与各行政村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县直创建职能部门与被监管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被监管企业提交安全目标承诺书。并严格落实企业责任管理、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产品追溯、生产经营记录、员工健康管理、培训教育等制度。通过舆论宣传、监督检查、企业承诺等方式,增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加强自检能力建设,提升企业自律意识,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企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持续投入机制,确保场地环境、存贮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等符合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要求。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认证管理的方式,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规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台,促进部门间、区域间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发布信息前的相互沟通和论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六)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落实国家、省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政策,鼓励支持食品医药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医药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快食品医药物流体系建设,培育现代化食品医药流通企业,大力发展食品医药集中配送、连锁配送等现代物流模式,提高流通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的可控性。促进餐饮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引导各类餐饮业态健康协调发展。

(七)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教育、科普教育和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有效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科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深入推进“药安食美”平台建设,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代表、新闻媒体等各方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实施步骤

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从2015年2月起,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 2015年 2月 3日 — 2 月28 日 )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创建工作,落实创建目标和具体责任。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健全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多渠道、广范围宣传创建示范县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3月1— 9月 30日 )各乡镇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职责分工,将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指标细化,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全面组织实施。县政府办、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自查整改阶段( 2015年 10月 1日 — 10月 30日 )各乡镇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开展查漏补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局评估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查找并组织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高创建成效(2015年10月底前,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及群众意见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迎评迎检阶段( 2015年 11月 1日 至 12月 31日 )各乡镇区、有关部门完成创建材料的整理、汇编以及现场等各项准备工作,迎接考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突出工作重点,精心安排部署,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经费到位、目标任务到位。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各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食药监局、卫生局、农牧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住建局、教体局、财政局、电视台等部门一把手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创建活动的动员会议和工作部署。每月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分析会,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评审各成员单位的相关档案、资料和执法台帐,提出工作要求,借鉴交流创新监管方法,对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营造舆论氛围。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采取标语、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及时报道创建工作的动态和取得的成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职责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共同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

(四)加大检查督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调度和研究处理创建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加大调研、督办、考核、通报工作力度,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对工作进展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分析原因,寻求突破点。对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切实措施,及时解决。要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积极探索保障机制、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经验,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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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县活动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县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食药安全 诚信河北”行动计划(**-**年)〉的通知》(冀政〔**〕55号)《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冀食安办〔**〕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为目标,进一步明晰责任,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监管能力,解决突出问题,提升产业素质,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消除食品药品的安全隐患,夯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基础,推动社会共享共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1、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构。 县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县食安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安全县创建工作的实施。提出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进行督查,确保创建工作的有效实施。

2、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继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职能调整,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整合、融合。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和有效监管。各乡镇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的管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其“安全哨所”的作用,保障乡镇区食安办做到8个有:(1)有一套组织机构运行体系,(2)有一间办公室,(3)有一块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标牌,(4)有一套工作制度上墙,(5)有一套开展工作的文件资料(工作方案、计划、总结、工作档案等),(6)有一个文件柜,(7)有一台工作用电脑,(8)有一块固定宣传栏。

3、健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在乡镇区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实现监管下沉,有效发挥“前沿哨所”作用。各乡镇要确定1名行政人员任乡镇区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主任,成员由3名以上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的在编人员组成(报县食安办食药监局批准备案),由县法制办为其办理食品药品委托执法证,负责对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的安全巡查、督查,对企业违规情况可以给予警告、限期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涉及到查封、扣押等一般案件移交到县食药监局稽查局处置。在县城社区、各行政村至少聘请1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由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批准,报县食安办食药监局备案),具体负责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搜集、上报、巡查、宣传等工作。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统筹协调本辖区内安全创建工作,督查食品药品企业经营状况,收集、整理村级食品药品协管员工作信息和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巡查情况汇总报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为一线监管执法配备充足的人员,满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需求。全面开展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广泛推广应用电子监管、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整合县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建立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常规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快检能力。

(三)强化日常监管执法。

1、加强食品药品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管。以创建工作为契机,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水平;各相关企业加强制度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构建起全过程质量可追溯体系。

2、加大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力度。建立风险隐患定期排查研判和台账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整顿,着力解决关键环节监管难题。

3、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约束机制。全面推行量化分级、“黑名单”管理、失信惩戒等制度,创造良好生产经营环境。严惩重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建立健全案件联办协同、区域合作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力度。

(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区和县直创建职能部门、乡镇政府区与各行政村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县直创建职能部门与被监管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被监管企业提交安全目标承诺书。并严格落实企业责任管理、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产品追溯、生产经营记录、员工健康管理、培训教育等制度。通过舆论宣传、监督检查、企业承诺等方式,增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加强自检能力建设,提升企业自律意识,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企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持续投入机制,确保场地环境、存贮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等符合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要求。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认证管理的方式,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规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台,促进部门间、区域间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发布信息前的相互沟通和论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六)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落实国家、省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政策,鼓励支持食品医药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医药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快食品医药物流体系建设,培育现代化食品医药流通企业,大力发展食品医药集中配送、连锁配送等现代物流模式,提高流通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的可控性。促进餐饮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引导各类餐饮业态健康协调发展。

(七)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教育、科普教育和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有效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科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深入推进“药安食美”平台建设,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代表、新闻媒体等各方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实施步骤

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从**年2月起,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年2月3日? 2月28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创建工作,落实创建目标和具体责任。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健全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多渠道、广范围宣传创建示范县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年3月1?9月30日)各乡镇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职责分工,将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指标细化,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全面组织实施。县政府办、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自查整改阶段(**年10月1日?10月30日)各乡镇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开展查漏补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局评估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查找并组织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高创建成效(**年10月底前,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及群众意见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迎评迎检阶段(**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区、有关部门完成创建材料的整理、汇编以及现场等各项准备工作,迎接考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突出工作重点,精心安排部署,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经费到位、目标任务到位。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各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食药监局、卫生局、农牧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住建局、教体局、财政局、电视台等部门一把手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创建活动的动员会议和工作部署。每月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分析会,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评审各成员单位的相关档案、资料和执法台帐,提出工作要求,借鉴交流创新监管方法,对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营造舆论氛围。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采取标语、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及时报道创建工作的动态和取得的成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职责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共同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

(四)加大检查督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调度和研究处理创建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加大调研、督办、考核、通报工作力度,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对工作进展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分析原因,寻求突破点。对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切实措施,及时解决。要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积极探索保障机制、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经验,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食品药品安全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为目标,进一步明晰责任,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监管能力,解决突出问题,提升产业素质,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消除食品药品的安全隐患,夯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基础,推动社会共享共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1、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构。 县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县食安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安全县创建工作的实施。提出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进行督查,确保创建工作的有效实施。
2、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继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职能调整,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整合、融合。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和有效监管。各乡镇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的管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其“安全哨所”的作用,保障乡镇区食安办做到8个有:(1)有一套组织机构运行体系,(2)有一间办公室,(3)有一块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标牌,(4)有一套工作制度上墙,(5)有一套开展工作的文件资料(工作方案、计划、总结、工作档案等),(6)有一个文件柜,(7)有一台工作用电脑,(8)有一块固定宣传栏。
3、健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在乡镇区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实现监管下沉,有效发挥“前沿哨所”作用。各乡镇要确定1名行政人员任乡镇区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主任,成员由3名以上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的在编人员组成(报县食安办食药监局批准备案),由县法制办为其办理食品药品委托执法证,负责对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的安全巡查、督查,对企业违规情况可以给予警告、限期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涉及到查封、扣押等一般案件移交到县食药监局稽查局处置。在县城社区、各行政村至少聘请1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由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批准,报县食安办食药监局备案),具体负责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搜集、上报、巡查、宣传等工作。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统筹协调本辖区内安全创建工作,督查食品药品企业经营状况,收集、整理村级食品药品协管员工作信息和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巡查情况汇总报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为一线监管执法配备充足的人员,满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需求。全面开展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广泛推广应用电子监管、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整合县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建立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常规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快检能力。
(三)强化日常监管执法。
1、加强食品药品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管。以创建工作为契机,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水平;各相关企业加强制度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构建起全过程质量可追溯体系。
2、加大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力度。建立风险隐患定期排查研判和台账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整顿,着力解决关键环节监管难题。
3、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约束机制。全面推行量化分级、“黑名单”管理、失信惩戒等制度,创造良好生产经营环境。严惩重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建立健全案件联办协同、区域合作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力度。
(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区和县直创建职能部门、乡镇政府区与各行政村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县直创建职能部门与被监管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被监管企业提交安全目标承诺书。并严格落实企业责任管理、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产品追溯、生产经营记录、员工健康管理、培训教育等制度。通过舆论宣传、监督检查、企业承诺等方式,增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加强自检能力建设,提升企业自律意识,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企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持续投入机制,确保场地环境、存贮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等符合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要求。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认证管理的方式,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规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台,促进部门间、区域间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发布信息前的相互沟通和论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六)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落实国家、省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政策,鼓励支持食品医药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医药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快食品医药物流体系建设,培育现代化食品医药流通企业,大力发展食品医药集中配送、连锁配送等现代物流模式,提高流通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的可控性。促进餐饮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引导各类餐饮业态健康协调发展。
(七)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教育、科普教育和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有效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科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深入推进“药安食美”平台建设,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代表、新闻媒体等各方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实施步骤
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从20xx年2月起,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 20xx年 2月 3日 — 2 月28 日 )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创建工作,落实创建目标和具体责任。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健全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多渠道、广范围宣传创建示范县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1— 9月 30日 )各乡镇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职责分工,将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指标细化,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全面组织实施。县政府办、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自查整改阶段( 20xx年 10月 1日 — 10月 30日 )各乡镇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开展查漏补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局评估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查找并组织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高创建成效(20xx年10月底前,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及群众意见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迎评迎检阶段( 20xx年 11月 1日 至 12月 31日 )各乡镇区、有关部门完成创建材料的整理、汇编以及现场等各项准备工作,迎接考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突出工作重点,精心安排部署,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经费到位、目标任务到位。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各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食药监局、卫生局、农牧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住建局、教体局、财政局、电视台等部门一把手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创建活动的动员会议和工作部署。每月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分析会,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评审各成员单位的相关档案、资料和执法台帐,提出工作要求,借鉴交流创新监管方法,对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营造舆论氛围。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采取标语、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及时报道创建工作的动态和取得的成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职责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共同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
(四)加大检查督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调度和研究处理创建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加大调研、督办、考核、通报工作力度,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对工作进展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分析原因,寻求突破点。对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切实措施,及时解决。要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积极探索保障机制、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经验,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平安医药创建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平安医药创建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平安医药创建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药”活动的实施意见》临综治[20xx]5号文件和县政法委会议要求,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进一步推动平安沂南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医药”活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平安沂南”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围绕确保政治安定、信访安全、社会稳定、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全面落实机关内部的“三防”措施,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全县食品医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平安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法人重视平安创建工作,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层层落实一岗双责管理责任制。
2、保卫机构健全,层层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制度落实,重点要害部位人防、技防、物防覆盖率达到100。单位内部存放爆炸性、易燃物、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无重大责任事故。
3、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妥善疏导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无危及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非法集会、游行和集体访,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职工重大犯罪;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无“×××”等邪教组织活动。
4、大力加强对职工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广泛深入的开展创建平安科室活动,职工精神面貌积极向上,文化生活健康丰富,文明素养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5、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督逐步加强,全县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重大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件发生。
6、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开展创建“诚信药店示范点”、“诚信药房示范点”活动,促进行业自律。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是成立机构。要按照“平安医药”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调整充实平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保证创建活动有人抓、有人管,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解明确、防范体系完善、宣传工作到位,确保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二是建章立制。要结合各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平安医药”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标准。要建立完善综治责任人履行职责报告、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重大矛盾隐患跟踪监控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形成责任明确、机制完善的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突出重点。加强对机关内部安全防范,“三防”措施覆盖率达100。在食品安全方面,要督促各相关监管部门,抓好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批发市场、饮食摊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监督检查;在药品安全方面,抓好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体药店、医疗机构用药监管,营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四是强化措施。要开展经常性的创建活动,牵头组织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抓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建立完善农村食品“三网”建设(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和药品“两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建设,继续推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五是加大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大张旗鼓地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宣传“平安药监”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重点内容,普及“平安药监”有关知识,形成人人关心平安创建、人人参与平安创建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平安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任务加以落实。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将“平安创建”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平安创建责任书,把创建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制定工作措施。针对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方法步骤等,使创建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稳步推进。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认真分析和解决基层、企业、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
三是建立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制、预警机制和救援机制,形成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纵向机构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协作体系。要制定和完善预防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地杜绝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如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事件,能做到迅速控制局面,及时妥善处置。
二○○六年三月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案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建立覆盖全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确保全镇人民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和有关规定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各村场和有关部门必须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付前洲任组长,周勇、罗丹(常务)任副组长,曹斌、蔡志芳、李继白、罗先汉、汪国良、徐志明、柴荣、龚学东、周要武、谈军等为成员。各村(场)、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

广泛利用广播、宣传栏、横幅、宣传标语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举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四、建立监管机制

(一)各村(场)必须明确村委主任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和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接受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业务指导,在辖区内组织宣传、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卫生知识;负责本村(场)农村宴席、食品加工企业、食品药品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等食品药品安全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协助镇和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本村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完成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建立健全农村宴席厨师的备案管理。由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对农村宴席厨师的业务培训和管理,村(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对场地卫生条件、菜肴、原料、厨师健康状况等进行日常检查及现场监督,同时要求各厨师签订《城乡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并交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实行集体聚餐备案制度,并推行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工作。

(三)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它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时,要按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村(场)、单位负责人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必须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并将病人送往医院救治。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县人民政府、县食安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相关机构。重大食源性事故(死亡或群体性中毒)也可直接向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食安委报告。

五、部门协调监管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职能部门多,责任重大,各部门单位要紧密配合、综合协调,实现无缝对接、分段监管。在种、养殖环节,农技站、畜牧站要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畜禽养殖屠宰全过程监管,加大科学规范使用农药、兽药的宣传教育力度。在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市场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企业办、安监办要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药品添加剂等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加工、经营从业人员规范使用食品药品添加剂的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清理、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熬制地沟油的“黑作坊”、“黑窝点”;学校要加强食堂、小卖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及学校周边卫生环境整顿。在餐饮环节,市场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安监办要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餐饮经营服务行为,查处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加强对食品包装材料的监督检验,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包装材料的违法行为;市场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城管中队、居委会要联合规范流动食品药品摊贩、夜间饮食大排档等隐患较多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六、严格责任追究

村(场)支部书记、部门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村委主任为具体责任人。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将强化督查,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出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餐饮服务环节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和药品市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预防和杜绝重大食品、药械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决定从即日起到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全国卫生工作、食品药品监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以规范全县餐饮消费环节、药品市场秩序为重点,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我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统一领导、分组划定责任区域的方式,成立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樊利光
副组长:高曙光姚瑾刘爱国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行动组和一个后勤保障组。
第一行动组
负责人:高曙光
组长:邓军
成员:解振祥孙保连
责任区域:张村镇、西潘楼镇、王市镇、孙集镇、纪王场乡、巩店镇、孙庙乡和城区五一路以北。
第二行动组
负责人:姚瑾
组长:陶恩情
成员:陆军潘多秀
责任区域:永兴镇、王人镇、汝集镇、江集镇、旧城镇、望疃镇、中町镇、马店孜镇和城区五一路以南,阜蒙河以北。
第三行动组
负责人:刘爱国
组长:余立新
成员:姜书连陆祥
责任区域:程家集镇、阚疃镇、展沟镇、新张集乡、胡集镇、大李集、刘家集和城区阜蒙河以南。
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樊利光
组长:马晓勇
成员:刘娟
负责车辆、经费等后勤保障、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县餐饮服务单位、药品经营企业、全县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四、检查的重点内容和目标任务
(一)食品专项检查方面
1.重点加强对餐饮单位自制的熟食卤菜、凉菜以及餐饮用具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冷荤、熟食制品和水产品等高危性食品加强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厉打击餐饮业无证经营行为,提高餐饮服务许可持证率。
2.重点检查辖区内学校食堂和敬老院食堂,加强对畜禽类及其制品、实用油、调味品等原料的采购、储存和使用的监管,确保不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对食用油脂、一次性筷子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记录制度。采购食品和原料要保证质量,做到定点采购、验收入库、建立台账。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的食用油或“地沟油”、影响食品安全的一次性筷子,依法查处采购和使用毒死、病死及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行为。
4.结合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严厉打击餐饮业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制作食品的行为。
(二)药品专项检查方面
1.重点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使用情况,严查购货渠道是否合法、购进药品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进行养护,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劣药械、挂靠经营、走票、过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2.加强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的监管,加大对抗生素类、生物制品、血液制品、进口药品、中药饮片、中药注射液等国家基本目录内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
3.结合全县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加大“规范药房”建设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加大硬件投入,改善药品储存条件,扎实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保证药品质量。
4.加大“两非”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查处非法经营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各餐饮服务单位、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好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经营、使用行为。
(二)统筹兼顾,确保实效。各行动组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和检查内容,实施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从严从快处理。要把此( )次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要与药品gsp跟踪检查,药品抽检、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上报、药品广告监测、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建立餐饮服务行业基本档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结合起来,与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归档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明工作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采取多种方式不定时对各行动组进行督查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第2页

,各行动组要把各项工作任务指标(附后)按照序时进度及时完成;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省局“六条禁令”,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按程序执法,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现象以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徇私舞弊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在专项检查结束后,各行动组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把总结报送到局办公室。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以下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供大家参阅,希望能够帮到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根据xxxx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xx市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驻打假办〔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生产企业、批发市场、超市、零售门店、小作坊等为重点对象,针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药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积极开展生产企业资质清理审查,督促生产企业加强过程质量控制,严把质量关,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坚决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取缔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严惩一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分子,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要严格实施食品、药品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防止来路不明的食品、药品进入流通领域和群众手中。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药品或原料行为。对从合法渠道采购但不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索证索票或票证不全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从非正规渠道采购原料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涉及其他地区或监管部门的,要依法及时通报或移送有管辖权限的监管部门。

(三)严厉打击侵权仿冒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规范食品药品经营行为。加大面向农村市场的食品药品批发市场、集散地及个体经营户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以交易会、展销会、义诊、讲座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严格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和备案,加强违法广告监测,对监测发现的违法广告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发现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线索,要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追究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

(一)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从2015年1月起至6月底结束。

(二)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4年12月10日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抓好宣传动员,落实责任分工。

2、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2月11日至2015年6月)。局相关股室要根据职能职责,牵头开展相关工作。

3、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2015年6月1日至15日)。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工作信息,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严查严打,实行零容忍。要深挖细查,严查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惩处一批违法人员,端掉一批假冒伪劣窝点,对违法行为要从重从快查处,实行零容忍,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要与局开展的其它专项整治相结合,局相关股室按照各自职责牵好头,会同各基层监管所和稽查大队抓好工作组织和部门协调工作,加大联合执法和联合办案工作力度。

(三)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督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 员:x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数据资料的上报工作,由贾宁辉同志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四)认真总结分析,及时报送信息。药品稽查队和食品监察大队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的经验教训,及时上报相关工作信息总结到办公室。办公室于2015年6月13日前向市局上报整治工作总结。

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近期全国各地连续发生多起安全事故,山东因输油管道泄漏发生爆炸,中央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进一步警醒起来,汲取血的教训,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堵塞漏洞、排除隐患,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当前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及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斯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教训,把做好餐饮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生产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餐饮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要制定工作方案,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将监督检查工作贯穿在大检查全过程。通过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增强食品餐饮企业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宾馆饭店、学校食堂、机关单位食堂、工地食堂涉及燃气使用设施设备、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无证加工凉菜、经营过期变质腐烂食品行为等进行检查。对药品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质量及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通道、锅炉压力容器、防火防爆设施维护及运行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餐饮单位
1、检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运行情况,燃气、锅炉等防火防爆的设施设备是否正常,加强对污染源的检查(如二次供水、垃圾等)。
2、餐馆加工场所是否有禁烟标识,消防设施是否备齐可用,应急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操作等。同时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经营行为。对鲜肉及肉制品、生食水产品、火锅、菇类、豆角类高风险食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要严格检查,不留死角。
(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1、检查药品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Mp规定操作,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压力容器是否落实安全措施,相关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运行。是否落实负责,是否有禁烟标识,消防设施是否备齐可用,应急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操作等。
2、检查药品经营企业仓储设施设备是否运行。是否有禁烟标识,消防设施是否备齐可用,应急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操作等。
四、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工作。一是要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各区市县局要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发生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认真排查安全隐患。要组织相关企业和单位认真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开展对大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旅游区、城乡结合部等的食品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三是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和其他违法经营活动,有效保障老百姓饮食用药安全。
五、检查方式
市局主要负责全市大型餐饮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各区市县局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检查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好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此次大检查工作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药监部门全面检查、市局跟踪督导检查”方式进行。各区市县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细致检查安全事故易发场所、关键环节,不留死角和盲点,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保障安全过节。
六、检查步骤
检查分为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要按照中、省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发动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安全检查不留死角。
(二)执法检查阶段(12月11日—12月30日):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开展对食品药品企业进行节前安全大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市局在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大检查的同时,也将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对各区市县进行现场督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集中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汇总材料上报工作。各分

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第2页

管领导及各科室(对、所)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同时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职责,并对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整治,市局领导将亲自带队对重点企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落实。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目的意义和工作要求,努力营造氛围,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安全生产中来。
(三)严防死守,务求实效。要以对安全检查“严、细、实”的作风,以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深入企业、督促检查指导,对企业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敢抓敢管,一查到底,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要通过大检查建立安全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与日常监管整治相结合,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机制,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请各区市县局于2014年01月10日前将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局办公室。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工作方案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工作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xx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xx政办发〔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食安xx”目标,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健全“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促进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提升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推动食品安全整体态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基本目标

(一)防范系统性风险。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党政同责的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四有两责”投入保障机制,完善“一办一所两员”基层责任网络体系,确保区域内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科学先进、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要求,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创新,鼓励推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全面构建“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媒体监督、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提高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得到有效控制;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品合格率稳定在较高水平;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在68%以上。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县政府成立创建省食品安全县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省食品安全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安办,具体承担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督导、检查考核、新闻宣传等工作。各乡镇(街道)是辖区创建活动的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对照创建考核评价标准,建立创建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人、财、物保障,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切实将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快整改,消除隐患。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我县食品安全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因地制宜、克难攻坚,提高监管效能,有效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健全机制,落实长效。坚持目标导向,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党政同责的责任机制、考评机制。完善基层网络体系,深化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巩固成果,固化经验,构建长效监管新机制。

(四)营造氛围,社会共治。坚持满意导向,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媒体监督、法治保障的共治格局,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五)科学评价,群众满意。科学设定工作指标,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创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弄虚作假,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让全社会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的好转。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xx年xx月底前)。制定xx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相关责任单位成立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各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实施方案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实施创建阶段(xx年xx月至xx年xx月)。按照创建实施方案工作任务要求,各单位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抓住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突破,推进实施创建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三)自查自纠阶段(xx年xx月至xx月)。各单位对照创建实施方案,组织自查自纠,汇总归档创建材料;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县政府。

(四)市级考评阶段(xx年xx月至xx月)。向市创建办报送创建工作总结、自评结果以及对创建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市创建办于xx年xx月底前,组织对各县政府创建工作开展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把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依据。

通过验收的县做好迎接省创建办考核评价的准备工作,不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县继续创建工作。

(五)省阶段性评估阶段(xx年xx月后)。通过市级考评验收的县迎接省创建办的阶段性评估,力争综合得分不低于90分、群众满意度不低于68%。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为组长的“xx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县财政局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创建工作,保障创建工作需要。各乡镇(街道)、相关责任单位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部门协调。食品安全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乡镇(街道)、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及时了解和解决创建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项工作都要有计划、有总结,要以文字、图片、音像等形式记录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完整的工作台账。

(三)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制定食品安全培训年度计划,以“食品安全宣传周”为载体,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狠抓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相关责任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层层分解,落实具体人员的工作责任,加强创建工作资料建档工作,及时整理汇总创建工作台账资料,总结创建工作好做法好经验,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创建工作验收资料的完整。

(五)严格工作考核。建立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业绩考核评价机制,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联合县考评督查办,对各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

奥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奥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8年北京奥运会即将召开,为确保奥运期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为顺利举办北京奥运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奥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8〕171号)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奥运会(残奥会)结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核心,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为动力,以确保奥运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为着力点,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努力解决公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为全面落实“314”总体部署,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坚持集中整顿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围绕保障奥运食品药品安全的大局,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认真排查可能引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各类隐患,建立和维护良好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消除监管死角。通过整治,全面提高我县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确保奥运期间全县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8年6月7日前)。各乡镇、县府有关部门逐级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提出本辖区、本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进行宣传动员和周密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18年6月8日—8月7日)。各乡镇、县府有关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分类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巩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应急准备(2018年8月8日—9月17日)。各乡镇、县府有关部门在继续加强监管的基础上,重点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出现事故苗头,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妥善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程度。
四、主要措施
(一)食品方面
1.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县农业局、县畜牧局牵头,各乡镇和县府有关部门配合)
(1)全力抓好产业发展。做好生产指导,全力抓好“米袋子”、“菜篮子”和“果盘子”生产,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切实保障粮油、蔬果、肉、蛋、奶、鱼等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不脱销不断档,努力实现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不大涨不大落。
(2)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和示范产业的建设力度,重点推进粮油、生猪和水产业的标准示范建设,增强其辐射带动能力。加强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化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大力开展农民培训,普及标准化知识和技术,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的质量安全责任和意识。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培育和认证工作,提高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加大监测频率,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项目,重点组织实施农药、兽药残留监控计划,要根据实际,加强产地的农产品速测。依法加大对生产、经营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行为的处罚力度,发现不合格产品,要追查源头,督促整改。
(4)组织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定期组织对农产品生产基地落实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和农药、兽药使用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自检或委托检测、建立生产记录档案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在猪肉生产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门点的检查,坚决杜绝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销售和使用,依法查禁违规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把护农保春耕“一打三放心”联合行动推向深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或使用“毒鼠强”行为。
(5)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督导农产品批发企业完善市场管理责任制度、自检制度、台账记录和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制度;完善蔬菜批发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农产品超市、配送中心等农产品销售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经营记录。
(6)加强产销衔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工作的各项政策,服务于产销衔接,加强农产品生产和市场供求形势分析,及时发布有关供求信息,加强与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广大客商的沟通与服务,组织余缺调剂,保障市场供应。
2.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县质监局牵头,各乡镇和县府有关部门配合)
(1)加大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食品生产原料、工艺、检验、储运进行全过程检查,包括食品加工中使用的包装、容器等,发现企业存在不能维持发证时质量安全必备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产并限期整改,整改复查

奥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仍不合格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在流通领域凡发现销售无证、未加贴qs标志的食品,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依法查处。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督促小作坊业主认真按照承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限制小作坊产品在本乡镇范围内销售。加大小作坊产品监督检查频次,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问题。
(3)加强对重点食品的专项监督抽查。采取定期监督检查与临时性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节令食品和容易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抽查,重点检验非食用原料、食品添加剂、重要卫生安全指标和违禁药物等。扩大抽查范围,对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小麦粉、大米、米粉、瓶(桶)装矿泉水、食用植物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食品开展专项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与监控制度建设。加强质量分析,总结发掘食品质量状况变化的规律,研究细化分析评价方法,使监督抽查结果成为衡量地区食品质量安全形势、衡量食品企业发展质量的重要标尺,为奥运会期间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3.整顿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县工商局牵头,各乡镇和县府有关部门配合)
(1)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奥运会期间食品市场巡查力度,强化对完善和规范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的监督检查和分类指导,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力度,强化对问题食品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工作,确保食品质量合格。
(2)集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以粮食、肉类、蔬菜、奶制品、饮料、酒类、禽蛋制品、调味品、休闲食品等市场消费集中的食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以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繁华街道和交通枢纽等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查处取缔食品无照经营专项执法检查;在巩固“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维护和规范奥运会前及奥运会期间食品市场秩序。
(3)进一步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加强案件排查和督查督办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以及销售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要妥善处理监管执法与促进奥运会期间食品流通的关系,既要严格依法行政,又要促进食品市场繁荣。
4.严格餐饮消费监管(县卫生局牵头,各乡镇和县府有关部门配合)
(1)全面开展重点区域餐饮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清查工作。规范餐饮业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公开,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取缔占道经营的饮食摊点,确保繁华街道、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到100%。
(2)加强对中小餐饮企业的食品卫生监管,逐步建立完善中小餐饮企业监管档案。重点对餐饮业、自制食品的商场、超市及学校食堂卫生条件、餐具消毒、原料采购等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用油、畜、禽肉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过期和重复使用原料、滥用添加剂等行为。
(3)切实抓好餐饮场所、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和其他集体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学校和建筑工地等总承包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餐饮单位、学校和建筑工地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和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卫生规范,规范食品及原料采购进货渠道。落实食品卫生巡查制度和100人以上宴席提前24小时登记备案制度。开展学校周边小零售店、小餐饮店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购买、存放和使用亚硝酸盐等违法行为,及时排查食物中毒事故隐患。
(二)药品方面
1.加强药品安全保障(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县府有关部门配合)
(1)强化药品流通监管。加强药械市场监管,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药品专项整治成果,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一律依法从严处理;进一步加强抽验工作,加大农村药品、高风险药品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结合药品不良反应和广告监测结果,开展专项监督抽验工作。加大违法药品广告整治力度,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要坚决采取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
(2)强化医疗器械监管。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工作,以与奥运会有关产品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2.深化兴奋剂专项治理(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县府有关部门配合)
根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水府办发〔2018〕88号)要求,落实责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准确掌握全县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经营企业及化工类企业的名单和生产经营情况;认真梳理分析兴奋剂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检查,全面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切实加强奥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黄勇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匡琳、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局长谭长春任副组长,县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文广新局、电信公司、电视台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和配合,建立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机制,牵头组织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促,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各乡镇、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障奥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意义,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责任落实。要继续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统一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有关单位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予以保障;县府有关部门在切实履行好各自监管职责的同时,要加强对乡镇的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要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渎职失职引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要按规定追究领导及当事人的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各乡镇、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和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工作目标,逐级落实整治任务,抓好、抓实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注重宣传,广泛发动
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同时,注重发挥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维权和自律作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打假治劣工作格局。
(四)加强信息沟通,强化应急预警管理
在专项整治期间,各乡镇、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及时报送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传真78842444,邮箱pe)。要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预警和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机制,规范应急处理工作,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要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故,能第一时间做出响应,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态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要强化社会监督,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公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等,为投诉举报者提供便利。
(五)加强督导,务求实效
在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县府有关部门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要求进行督查指导,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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