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县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食药安全 诚信河北”行动计划(**-**年)〉的通知》(冀政〔**〕55号)《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冀食安办〔**〕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为目标,进一步明晰责任,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监管能力,解决突出问题,提升产业素质,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消除食品药品的安全隐患,夯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基础,推动社会共享共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1、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构。 县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县食安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安全县创建工作的实施。提出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进行督查,确保创建工作的有效实施。
2、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继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职能调整,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整合、融合。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和有效监管。各乡镇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的管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其“安全哨所”的作用,保障乡镇区食安办做到8个有:(1)有一套组织机构运行体系,(2)有一间办公室,(3)有一块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标牌,(4)有一套工作制度上墙,(5)有一套开展工作的文件资料(工作方案、计划、总结、工作档案等),(6)有一个文件柜,(7)有一台工作用电脑,(8)有一块固定宣传栏。
3、健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在乡镇区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实现监管下沉,有效发挥“前沿哨所”作用。各乡镇要确定1名行政人员任乡镇区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主任,成员由3名以上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的在编人员组成(报县食安办食药监局批准备案),由县法制办为其办理食品药品委托执法证,负责对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的安全巡查、督查,对企业违规情况可以给予警告、限期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涉及到查封、扣押等一般案件移交到县食药监局稽查局处置。在县城社区、各行政村至少聘请1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由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批准,报县食安办食药监局备案),具体负责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搜集、上报、巡查、宣传等工作。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统筹协调本辖区内安全创建工作,督查食品药品企业经营状况,收集、整理村级食品药品协管员工作信息和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巡查情况汇总报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为一线监管执法配备充足的人员,满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需求。全面开展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广泛推广应用电子监管、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整合县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建立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常规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快检能力。
(三)强化日常监管执法。
1、加强食品药品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管。以创建工作为契机,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水平;各相关企业加强制度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构建起全过程质量可追溯体系。
2、加大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力度。建立风险隐患定期排查研判和台账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整顿,着力解决关键环节监管难题。
3、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约束机制。全面推行量化分级、“黑名单”管理、失信惩戒等制度,创造良好生产经营环境。严惩重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建立健全案件联办协同、区域合作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力度。
(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区和县直创建职能部门、乡镇政府区与各行政村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县直创建职能部门与被监管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被监管企业提交安全目标承诺书。并严格落实企业责任管理、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产品追溯、生产经营记录、员工健康管理、培训教育等制度。通过舆论宣传、监督检查、企业承诺等方式,增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加强自检能力建设,提升企业自律意识,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企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持续投入机制,确保场地环境、存贮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等符合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要求。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认证管理的方式,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规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台,促进部门间、区域间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发布信息前的相互沟通和论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六)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落实国家、省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政策,鼓励支持食品医药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医药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快食品医药物流体系建设,培育现代化食品医药流通企业,大力发展食品医药集中配送、连锁配送等现代物流模式,提高流通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的可控性。促进餐饮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引导各类餐饮业态健康协调发展。
(七)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教育、科普教育和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有效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科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深入推进“药安食美”平台建设,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代表、新闻媒体等各方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实施步骤
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从**年2月起,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年2月3日? 2月28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创建工作,落实创建目标和具体责任。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健全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多渠道、广范围宣传创建示范县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年3月1?9月30日)各乡镇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职责分工,将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指标细化,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全面组织实施。县政府办、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自查整改阶段(**年10月1日?10月30日)各乡镇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开展查漏补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局评估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查找并组织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高创建成效(**年10月底前,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及群众意见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迎评迎检阶段(**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区、有关部门完成创建材料的整理、汇编以及现场等各项准备工作,迎接考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突出工作重点,精心安排部署,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经费到位、目标任务到位。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各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食药监局、卫生局、农牧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住建局、教体局、财政局、电视台等部门一把手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创建活动的动员会议和工作部署。每月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分析会,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评审各成员单位的相关档案、资料和执法台帐,提出工作要求,借鉴交流创新监管方法,对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营造舆论氛围。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采取标语、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及时报道创建工作的动态和取得的成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职责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共同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
(四)加大检查督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调度和研究处理创建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加大调研、督办、考核、通报工作力度,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对工作进展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分析原因,寻求突破点。对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切实措施,及时解决。要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积极探索保障机制、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经验,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为目标,进一步明晰责任,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监管能力,解决突出问题,提升产业素质,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消除食品药品的安全隐患,夯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基础,推动社会共享共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1、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构。 县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县食安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安全县创建工作的实施。提出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进行督查,确保创建工作的有效实施。
2、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继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职能调整,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整合、融合。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和有效监管。各乡镇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的管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其“安全哨所”的作用,保障乡镇区食安办做到8个有:(1)有一套组织机构运行体系,(2)有一间办公室,(3)有一块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标牌,(4)有一套工作制度上墙,(5)有一套开展工作的文件资料(工作方案、计划、总结、工作档案等),(6)有一个文件柜,(7)有一台工作用电脑,(8)有一块固定宣传栏。
3、健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在乡镇区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实现监管下沉,有效发挥“前沿哨所”作用。各乡镇要确定1名行政人员任乡镇区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主任,成员由3名以上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的在编人员组成(报县食安办食药监局批准备案),由县法制办为其办理食品药品委托执法证,负责对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的安全巡查、督查,对企业违规情况可以给予警告、限期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涉及到查封、扣押等一般案件移交到县食药监局稽查局处置。在县城社区、各行政村至少聘请1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由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批准,报县食安办食药监局备案),具体负责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搜集、上报、巡查、宣传等工作。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统筹协调本辖区内安全创建工作,督查食品药品企业经营状况,收集、整理村级食品药品协管员工作信息和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巡查情况汇总报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为一线监管执法配备充足的人员,满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需求。全面开展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广泛推广应用电子监管、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整合县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建立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常规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快检能力。
(三)强化日常监管执法。
1、加强食品药品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管。以创建工作为契机,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水平;各相关企业加强制度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构建起全过程质量可追溯体系。
2、加大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力度。建立风险隐患定期排查研判和台账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整顿,着力解决关键环节监管难题。
3、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约束机制。全面推行量化分级、“黑名单”管理、失信惩戒等制度,创造良好生产经营环境。严惩重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建立健全案件联办协同、区域合作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力度。
(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区和县直创建职能部门、乡镇政府区与各行政村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县直创建职能部门与被监管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被监管企业提交安全目标承诺书。并严格落实企业责任管理、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产品追溯、生产经营记录、员工健康管理、培训教育等制度。通过舆论宣传、监督检查、企业承诺等方式,增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加强自检能力建设,提升企业自律意识,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企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持续投入机制,确保场地环境、存贮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等符合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要求。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认证管理的方式,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规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台,促进部门间、区域间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发布信息前的相互沟通和论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六)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落实国家、省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政策,鼓励支持食品医药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医药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快食品医药物流体系建设,培育现代化食品医药流通企业,大力发展食品医药集中配送、连锁配送等现代物流模式,提高流通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的可控性。促进餐饮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引导各类餐饮业态健康协调发展。
(七)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教育、科普教育和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有效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科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深入推进“药安食美”平台建设,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代表、新闻媒体等各方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实施步骤
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从20xx年2月起,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 20xx年 2月 3日 — 2 月28 日 )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创建工作,落实创建目标和具体责任。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健全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多渠道、广范围宣传创建示范县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1— 9月 30日 )各乡镇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职责分工,将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指标细化,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全面组织实施。县政府办、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自查整改阶段( 20xx年 10月 1日 — 10月 30日 )各乡镇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开展查漏补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局评估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查找并组织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高创建成效(20xx年10月底前,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及群众意见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迎评迎检阶段( 20xx年 11月 1日 至 12月 31日 )各乡镇区、有关部门完成创建材料的整理、汇编以及现场等各项准备工作,迎接考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突出工作重点,精心安排部署,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经费到位、目标任务到位。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各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食药监局、卫生局、农牧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住建局、教体局、财政局、电视台等部门一把手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创建活动的动员会议和工作部署。每月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分析会,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评审各成员单位的相关档案、资料和执法台帐,提出工作要求,借鉴交流创新监管方法,对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营造舆论氛围。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采取标语、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及时报道创建工作的动态和取得的成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职责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共同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
(四)加大检查督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调度和研究处理创建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加大调研、督办、考核、通报工作力度,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对工作进展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分析原因,寻求突破点。对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切实措施,及时解决。要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积极探索保障机制、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经验,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平安医药创建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平安医药创建方案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建立覆盖全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确保全镇人民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和有关规定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各村场和有关部门必须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付前洲任组长,周勇、罗丹(常务)任副组长,曹斌、蔡志芳、李继白、罗先汉、汪国良、徐志明、柴荣、龚学东、周要武、谈军等为成员。各村(场)、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
广泛利用广播、宣传栏、横幅、宣传标语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举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四、建立监管机制
(一)各村(场)必须明确村委主任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和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接受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业务指导,在辖区内组织宣传、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卫生知识;负责本村(场)农村宴席、食品加工企业、食品药品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等食品药品安全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协助镇和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本村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完成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建立健全农村宴席厨师的备案管理。由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对农村宴席厨师的业务培训和管理,村(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对场地卫生条件、菜肴、原料、厨师健康状况等进行日常检查及现场监督,同时要求各厨师签订《城乡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并交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实行集体聚餐备案制度,并推行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工作。
(三)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它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时,要按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村(场)、单位负责人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必须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并将病人送往医院救治。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县人民政府、县食安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相关机构。重大食源性事故(死亡或群体性中毒)也可直接向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食安委报告。
五、部门协调监管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职能部门多,责任重大,各部门单位要紧密配合、综合协调,实现无缝对接、分段监管。在种、养殖环节,农技站、畜牧站要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畜禽养殖屠宰全过程监管,加大科学规范使用农药、兽药的宣传教育力度。在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市场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企业办、安监办要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药品添加剂等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加工、经营从业人员规范使用食品药品添加剂的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清理、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熬制地沟油的“黑作坊”、“黑窝点”;学校要加强食堂、小卖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及学校周边卫生环境整顿。在餐饮环节,市场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安监办要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餐饮经营服务行为,查处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加强对食品包装材料的监督检验,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包装材料的违法行为;市场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城管中队、居委会要联合规范流动食品药品摊贩、夜间饮食大排档等隐患较多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六、严格责任追究
村(场)支部书记、部门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村委主任为具体责任人。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将强化督查,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出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第2页
,各行动组要把各项工作任务指标(附后)按照序时进度及时完成;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省局“六条禁令”,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按程序执法,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现象以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徇私舞弊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以下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供大家参阅,希望能够帮到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根据xxxx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xx市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驻打假办〔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生产企业、批发市场、超市、零售门店、小作坊等为重点对象,针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药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积极开展生产企业资质清理审查,督促生产企业加强过程质量控制,严把质量关,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坚决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取缔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严惩一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分子,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要严格实施食品、药品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防止来路不明的食品、药品进入流通领域和群众手中。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药品或原料行为。对从合法渠道采购但不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索证索票或票证不全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从非正规渠道采购原料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涉及其他地区或监管部门的,要依法及时通报或移送有管辖权限的监管部门。
(三)严厉打击侵权仿冒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规范食品药品经营行为。加大面向农村市场的食品药品批发市场、集散地及个体经营户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以交易会、展销会、义诊、讲座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严格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和备案,加强违法广告监测,对监测发现的违法广告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发现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线索,要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追究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
(一)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从2015年1月起至6月底结束。
(二)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4年12月10日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抓好宣传动员,落实责任分工。
2、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2月11日至2015年6月)。局相关股室要根据职能职责,牵头开展相关工作。
3、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2015年6月1日至15日)。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工作信息,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严查严打,实行零容忍。要深挖细查,严查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惩处一批违法人员,端掉一批假冒伪劣窝点,对违法行为要从重从快查处,实行零容忍,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要与局开展的其它专项整治相结合,局相关股室按照各自职责牵好头,会同各基层监管所和稽查大队抓好工作组织和部门协调工作,加大联合执法和联合办案工作力度。
(三)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督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 员:x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数据资料的上报工作,由贾宁辉同志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四)认真总结分析,及时报送信息。药品稽查队和食品监察大队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的经验教训,及时上报相关工作信息总结到办公室。办公室于2015年6月13日前向市局上报整治工作总结。
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近期全国各地连续发生多起安全事故,山东因输油管道泄漏发生爆炸,中央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进一步警醒起来,汲取血的教训,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堵塞漏洞、排除隐患,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当前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第2页
管领导及各科室(对、所)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同时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职责,并对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整治,市局领导将亲自带队对重点企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落实。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工作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xx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xx政办发〔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食安xx”目标,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健全“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促进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提升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推动食品安全整体态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基本目标
(一)防范系统性风险。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党政同责的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四有两责”投入保障机制,完善“一办一所两员”基层责任网络体系,确保区域内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科学先进、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要求,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创新,鼓励推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全面构建“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媒体监督、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提高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得到有效控制;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品合格率稳定在较高水平;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在68%以上。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县政府成立创建省食品安全县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省食品安全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安办,具体承担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督导、检查考核、新闻宣传等工作。各乡镇(街道)是辖区创建活动的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对照创建考核评价标准,建立创建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人、财、物保障,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切实将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快整改,消除隐患。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我县食品安全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因地制宜、克难攻坚,提高监管效能,有效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健全机制,落实长效。坚持目标导向,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党政同责的责任机制、考评机制。完善基层网络体系,深化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巩固成果,固化经验,构建长效监管新机制。
(四)营造氛围,社会共治。坚持满意导向,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媒体监督、法治保障的共治格局,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五)科学评价,群众满意。科学设定工作指标,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创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弄虚作假,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让全社会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的好转。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xx年xx月底前)。制定xx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相关责任单位成立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各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实施方案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实施创建阶段(xx年xx月至xx年xx月)。按照创建实施方案工作任务要求,各单位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抓住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突破,推进实施创建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三)自查自纠阶段(xx年xx月至xx月)。各单位对照创建实施方案,组织自查自纠,汇总归档创建材料;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县政府。
(四)市级考评阶段(xx年xx月至xx月)。向市创建办报送创建工作总结、自评结果以及对创建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市创建办于xx年xx月底前,组织对各县政府创建工作开展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把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依据。
通过验收的县做好迎接省创建办考核评价的准备工作,不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县继续创建工作。
(五)省阶段性评估阶段(xx年xx月后)。通过市级考评验收的县迎接省创建办的阶段性评估,力争综合得分不低于90分、群众满意度不低于68%。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为组长的“xx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县财政局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创建工作,保障创建工作需要。各乡镇(街道)、相关责任单位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部门协调。食品安全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乡镇(街道)、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及时了解和解决创建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项工作都要有计划、有总结,要以文字、图片、音像等形式记录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完整的工作台账。
(三)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制定食品安全培训年度计划,以“食品安全宣传周”为载体,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狠抓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相关责任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层层分解,落实具体人员的工作责任,加强创建工作资料建档工作,及时整理汇总创建工作台账资料,总结创建工作好做法好经验,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创建工作验收资料的完整。
(五)严格工作考核。建立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业绩考核评价机制,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联合县考评督查办,对各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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