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粮食局行政执法和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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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行政执法和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实施办法》,确保我县粮油市场健康有序、稳定发展、质量良好和卫生安全。一年来,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并根据昭通市粮食局《关于采取措施确保春节期间市场供应物价稳定和节日安全的通知》(昭市粮[]2号)、《关于开展“五一”节期间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昭市粮[]11号、《关于开展粮食收购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昭市粮[]14号)、《关于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通知》(昭市粮[]42号)、《关于印发(昭通市<奥运期间粮食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昭市粮[]64号)和永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善县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永食安委办[]4号)、《关于加强“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永食安委[]1号)、《关于印发永善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永食安委办[]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有代表性的和吞吐量比较多的重点乡镇的粮油市场和个体经营户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对其他购销量比较少的乡镇,适时地在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下,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全县人民的生活需要和“节假”日期间粮油食品的安全,从创建“平安永善、和谐永善”和支援溪洛渡电站建设的高度出发,县粮食局领导把搞好粮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与粮食行政执法相结合,积极主动,多次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工商、质监、卫生等)。由县粮局牵头,成立“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分别对溪洛渡、团结、桧溪、细沙、青胜、黄华、莲峰、茂林、大兴、墨翰等乡镇的市场粮油和个体粮油经营户经营的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进行监督检查。

1、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法,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服务大局,维护和完善粮油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县粮局先后召开7次会议,研究行政执法和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措施,特别是在奥运会和节假日期间,我县把粮油市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重点对溪洛渡、团结、细沙、桧溪、莲峰、茂林、大兴等乡镇的粮油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粮油质量安全和价格稳定。

2、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把搞好“米袋子”工程和创建“放心粮油”服务体系结合起来,努力构筑城乡居民购买“放心粮油”意识,让群众满意和政府放心,尽到我们力所能及的职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粮油市场

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关系到整个购销粮油市场是否健康有序发展,也是关系到粮油质量安全、良好、卫生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特别是粮食企业改制后,粮油购销市场更加市场化,粮油经营者的业务素质更是参差不齐,所以,宣传工作很重要,根据省市粮食局的文件精神和县食安委的通知要求,我们在开展行政执法和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在各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工商、质监、卫生)的关心、支持配合下,首先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流通统计制度》及其他相关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其次是粮油质量、标准、卫生、安全的宣传。

1、通过近年来的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由原来的粮食部门统一经营的模式逐步转变为市场经济发展的模式,粮油市场繁荣,对保障粮油市场基本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个体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从不懂得粮油食品的质量标准已逐步了解粮油食品的好坏,使广大的个体经营者和消费者提高了对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的鉴别能力。

2、认真履职、严格执法,把行政执法和粮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整个购销市场,做到一边检查、一边宣传讲解《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油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要求粮食企业和个体粮油经营户不管是平常或节假日期间都要经营高、精、细的绿色优质粮油,杜绝劣质粮油上市场。

3、我们在每次粮油食品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中,要求粮食企业和个体粮油经营户,在进货时,必须向对方索取(分品种、批次和生产日期) 粮油质量检验报告书,并妥善保存,接受检查。同时,建立相应的粮食经营出、入库台帐,并在每月20日前将本店所经营的粮油分品种、数量向县粮食局报送报表。

4、对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同时,检查各粮油经营网点,所经营的粮油产品是否堆码整洁和受到污染,成品的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国家包装、标签标准和规定,有无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os”标志)等并要求粮油经营者不购进、不

县粮食局行政执法和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第2页

销售不合格粮油产品。

三、突出重点、集中检查

今年以来,由县粮局牵头(工商、质监、卫生配合)组织的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经过周密部署安排,历时25天,先后8次,45人次参加的,对全县15个乡镇的市场粮油进行了分期、分批次的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对溪洛渡、莲峰两镇的粮油市场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包括价格监测),为确保全县粮油市场质量安全、价格稳定和健康有序的发展,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保证了每次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1、检查粮油经营户104户,各种粮油939840公斤:

(1)原粮88000公斤,其中玉米76200公斤,大豆11800公斤

(2)成品 746090公斤,其中大米475350公斤,面粉246000公斤,面条16240公斤,糯米8500公斤

(3)食用植物油105750公斤。

2、检查粮食收购户4户,有收购资格许可的1户(粮

油购销储备有限公司)共计2025000公斤。

(1)玉米1025000公斤(粮油购销储备有限公司100万公斤)

(2)稻谷100万公斤(粮油购销储备有限公司100万公斤)

3、检查中发现溪洛渡镇有 3户经营的成品粮1625万公斤(有陈化现象不能食用),已作饲料处理,其中大米1275公斤,面粉350公斤。

4、经过全年的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有90%以上的个体经营户门面小,储粮少,周转快,而且包装是(10—25公斤装)很适应广大消费者的需要,95%以上的粮油都有达到优质标准。

四、今后我们将继续做好粮食收购和粮油市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粮食收购和粮油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维护消费者利益和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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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20xx年江西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市农粮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一年来,我们粮食流通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在市农业和粮食局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以及全体职能股室的配合下,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了粮食库存、粮食收购资格换证、早稻和中晚稻粮食收购活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粮食仓储设施设备监管、及江西省监督检查信息系统软件升级工作、就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制体系建设工作
我们粮食流通监督法律体系建设和法律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从而规范了粮食执法行为,在法律制度上进行完善和补充,特别是在粮食行政执法主要处罚依据和种类及粮食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进行了系统的解读和学习,法制意识得到了增强。
二、开展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我们认真按通知的要求,及时组织了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抽调专业人员对粮食库存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有粮食库点个,仓房座。(1)、粮食库存数量情况。以3月25日为检查时点,经检查粮食统计帐面数为吨;分品种:全部为稻谷,其中早籼稻吨;分性质:省级储备粮吨,县级储备粮吨。按规定程序采取测量计算法进行计算,粮食实际库存数量与保管账、统计账一致。做到了数量真实,账实相符。(2)、粮食库存质量情况。经检查现有粮食库存质量较好,全部达到三等质量标准,有的还达到了二等质量标准。在清查实际数中,粮食收获年限为20xx年吨,20xx年吨,20xx年吨。(3)、储备粮轮换情况。20xx年3月人民政府下达储粮轮换计划吨,20xx年4月份县储粮陆续轮换出库,10月份完成县储粮轮换收购入库。(4)、政策性粮食补贴拔付使用情况。经核查20xx年度我县粮食收储企业应收政策性粮食补贴万元,实际收到补贴万元,政策性粮食补贴已全部拔付到位。
三、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工作
为做好今年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农业和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于8月1日至25日止为一个月的时间对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国有和民营企业进行了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国有和民营企业,在这次检查中吊销1家个体工商户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四、早稻和中晚稻收购监督检查工作
今年9月至11月我们开展早稻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各相关职能股(室)先后对各类粮食收购资格主体、收购活动和履行相关义务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最低价收购库点进行巡查。今年早稻和中晚稻粮食市场价格平稳、没有出现粮价大的波动、更没有出现抢购粮食不法现象,为粮食收储企业今年粮食收购提供市场保障机。截止到今年11月10日止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累计收购早稻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性粮食万市斤,其中早稻万市斤、中晚稻万市斤。
全年开展监督检查(次数)16次、出动人员(人次)68次,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处理情况,其中责令改正(例数)1例,警告1例,
五、粮食供应监管工作
(1)、为保质保量军粮供应、严格遵守粮食供应有关政策,积极转变服务观念,创新工作方法,结合本地粮食供应工作特点,制订了完善粮食供应保障制度,严格执行粮食供应质量和服务态度跟踪卡制度,确保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所供应的粮油质量标准完全符合国家粮油卫生标准。(2)、创新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相关职能股室先后多次进行听取粮食供应的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千方百计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粮食供应服务工作。
六、粮食仓储设施设备监管工作
为确保粮食仓储设备和储粮安全。年初制定了粮食仓储管理工作责任目标和管理责任制度及安全防火责任状,今年八月、十月两次对全县十七个收储站储粮库点安全隐患分别进行了排查,杜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一年的工作,在粮食监督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以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有待于提高。二是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还不是经常化、日常化,依赖性较强。三是思想上观念上和行动上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不太相适应,工作有时还存在流于形式,瞻前顾后。
八、20xx年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10周年《条例》的宣传工作力度,在县城主要路口悬挂横横幅标语2-4条、印发宣传材料800份,强化依法行政,完善法律体系建设,提高全民对粮食依法行政的法律地位。
2、更新观念、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行政执法的水平。
3、指导各类粮食经营者,建立和规范粮食经营台账,并按时报送各类报表。
4、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监管及仓储设施设备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同各类粮食经营者信息联系,促进依法行政。
6、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大对夏粮、秋粮市场的检查力度。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粮食局“国庆、中秋节”期间粮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粮食局“国庆、中秋节”期间粮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粮食局“国庆、中秋节”期间粮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粮食质量保障工作,维护粮食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机益,根据××市粮食局《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粮食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昭市粮发电[20xx]17号)、××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昭区食安委办[20xx]20号)、××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昭区食安委办[20xx]21号)文件精神,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规赋予粮食局的职能职责。结合实际,××区粮食局于9月10日至30日,由购销流通科组织,检查组一行四人,对××区辖区内的××区中南米厂、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军粮代供站、福禄仓粮食批发市场、储备购销公司粮油三门市、××区源达粮食商场、部分个体粮油经营大户、洒渔中学食堂、粮食市场、乐居中学食堂、粮食市场、苏家院中学、粮食市场进行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城区商品粮的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福禄仓粮食批发市场、储备购销公司粮油三门市、××区源达粮食商场、食用油批发门市、部分个体粮油经营大户油进行检查,一看qs标识、二看生产合格证、三看出厂时间、四看保质期、五看进货检验单、六看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通过“六看”所经营的粮食都有qs标识、生产合格证、出厂时间,没有超过保质期,未发现陈化粮。

(二)加工大米的监督检查

目前,××区区域内只有两家大米加工企业,即××中南米厂、区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检查组通过对××区中南米厂、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车间的原粮、成品粮进行检查,原粮籼稻附有××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检验报告,该批粮食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属非陈化粮(宜存)。加工出来的大米品质好附有××市综合技术检测中心检验报告,属合格产品。

(三)农村粮食市场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洒渔粮食市场、乐居粮食市场、苏家院粮食市场上市的大米、玉米及小杂粮进行检查,没有发现陈化变质的粮食。

(四)学校食堂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洒渔中学食堂、乐居中学食堂、苏家院中学食堂用的大米、面粉、油脂进行检查,没有发现变质的粮食和油脂,所检查的粮油都在保质期内,有进货台账记录,进货有售方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

二、检查结果

通过对上述大米加工企业、商品粮批发市场、粮油经营大户的检查,共计检查粮油1186吨,建立有完善的粮食经营台账,所检查稻谷、大米、面粉、油脂符合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标准,没有发现陈化变质、霉烂腐败、有毒有害等不合格粮食,确保“两节”期间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油

司法局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司法局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xx年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三项执法检查内容一一进行安排,认真组织实施,高质量地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证法》执行情况 (一)认真贯彻《公证法》,推进公证工作,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协会、公证机构和全体公证人员,通过深入学习,全面、准确地把握《公证法》的精神实质,充分发挥公证的各项职能作用,围绕灾后恢复重建,为征地“农转非”安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招标投标提供法律服务。同时,积极为国企改革、民营经济发展等提供服务,积极推进xx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党委政府和省司法厅的部署,研究制定公证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和措施。认真办理承包合同、土地征用补偿协议、农民外出务工合同等公证事项,为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提供服务,为农村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繁荣。围绕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服务。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在为政府、企业、社会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着眼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更多地关注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关注弱势群体,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1-9月办理各类公证10920件。 (二)按照“一法三规章”的要求,严格规范公证管理行为和公证执业行为,不断提高公证公信力。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现有公证管理人员11人,其中市局5人;现有公证处7个,公证员26人,公证员助理22人。为切实加强公证执法管理,规范公证行为,进一步提高公证文书质量和增强公证公信力,预防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我局按照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要求和我局今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9月25日至28日,由市局法制处、公证律师管理处执法人员组成的专项执法检查组,对六县(市、区)司法局公证管理执法情况及7个公证处的公证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采取听汇报、问情况、抽号查卷、阅卷登记、现场评议、提出整改措施等方式,重点检查公证机构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职能部门是否依法、依程序、公正廉洁对本地公证机构实施监督指导。检查了遗嘱、继承、委托、声明、赠与、贷款、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类公证等卷宗350件。通过检查发现,近年来全市公证管理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公证处加强自身建设,在提高公证公信力方面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服务与管理并重。全市两级司法行政公证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人员执业管理办法》,加强对本地公证机构的组织建设、执业活动、财务制度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指导。有的县区司法局对公证处实行财务报表季报、年报制、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季度联系会议制等方式将管理与服务有效地结合起来,充分体现了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作用。 2、建设和落实齐抓。各单位结合实际,在建立和完善公证工作的管理制度方面狠下功夫,在指导和监督公证处按照《公证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方面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制度不健全和缺失的问题。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全市公证管理部门对现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督促公证处内部不断加强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证质量管理和保障制度,做到依法办证,依规执业,公证书格式规范,收集证据齐全,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及时、规范。 3、

司法局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第2页指导与检查结合。按照《公证程序规则》、《四川省公证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及公证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十分重视公证质量管理,加强公证业务培训,将公证质量的提高作为指导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坚持开展年度公证质量检查,对公证质量监督管理常抓不懈。市诚信公证处实行质量监督四级审查制,公证质量管理取得实效。 4、考核与处理结合。严格认真履行公证管理职能,认真开展公证机构、人员年度考核,制定考核内容和程序,依法依规实施。结合日常工作检查、调研活动核实的情况切实做好对公证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工作,依法依程序处理对公证机构和人员的投诉或者举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公证机构及人员的信誉;将投诉处理结果与平时的考核相结合,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将年度考核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措施,严格按要求实施备案报批管理,提高了管理的水平。 5、科技与规范统一。各公证处努力实现了办公现代化,达到人手一台电脑;条件较好的公证处还配备了照相机、摄像机、传真机、投影仪等现代化办公设备;积极开发使用公证档案管理软件,规范档案管理,增强了公证工作的电子化管理水平,实现了科技与规范的有效统一。 6、质量与效益提升。我市公证质量在过去的一年中有了明显提高,公证质量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卷宗质量提升明显。各处对公证卷宗的整理都比较重视,卷宗都能做到按时装订归档,卷内应留存的材料基本都能收集到位,卷宗的整理、管理较为规范,从这次检查的情况看诚信公证处、绵竹、旌阳公证处公证质量较好,反映出近年来强化公证卷宗管理、开展质量检查的工作见到了实效。 7、依法与公正执法。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在监督指导过程中,严格依法行政,廉洁公正执法,未发生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干预公证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的行为,促进了xx公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认真查找问题,完善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公正执法。法律从制定到实施有一个从法律条文转变成现实的过程,执行中必然会出现问题,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也正是执法者的职责所在。一是有的县(市、区)由于人少和公证改制的一些遗留问题,管理部门人员既是管理人员又是公证员,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二是对公证工作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检查中也发现公证质量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全市公证处高度重视公证质量,加强内部管理,严把公证质量关,建立健全有效的公证质量监管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公证质量。坚持公证质量管理工作常抓不懈。要加强公证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促进公证员强化质量意识,增强风险意识。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查活动,消除公证质量隐患。 二、《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20xx年11月21日,我省颁布了《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我市通过“五抓”,全面贯彻执行,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抓宣传教育,力争《条例》家喻户晓。《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颁布后,我们把对《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发了《xx市司法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的意见》,积极组织司法行政机关干部职工、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认真学习。一是印制《条例》1000余份,免费发放到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基层调委会,使每个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都能熟知《条例》的具体规定,提高依法调解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把20xx年6月17日定为“《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宣传日”,全市开展了集中宣传,此次集中宣传,以《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和《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为主要内容,全市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标语、板报、专栏等宣传阵地和形式,宣传人民调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设置了法律咨询台,接待群众咨询6000余人(次)。三是把《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作为人民调解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分期分批培训了全市人民调解员,培训率达到了100%。 (二)抓贯彻落实,完善人民调解网络。我们借《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实施的契机,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一是探索建立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市及各县(市、区)和高速公路均建立了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委会,并探索成立了医疗事故纠纷和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委会,同时在具备条件的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集地等探索建立自律性调解组织。二是巩固完善和规范村(居、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委会,按照“五有”、“四落实”(即有调委会标识牌、有工作场所、有印章、有调解、回访等记录簿、有统计台帐,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标准进行建设,调整充实调委会人员,使之成为运作规范、调处有力、群众信任的调解组织。三是统一规范了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其负责调解辖区内重大、复杂、疑难的民间纠纷和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四是在村(居)民小组设调解员和调解信息员。通过这些措施,全市建立了乡镇、街道调委会127个,村(居)调委会1702个,企事业调委会74个,行业性区域性调委会11个,其他调委会19个,形成了上下相连、左右相通、较为完善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 (三)抓机制创新,形成大调解新格局。我们从健全工作机制入手,不断提高矛盾纠纷的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在有效调处好新时期的矛盾纠纷上下功夫见实效,总结摸索出人民调解“四先”、“四早”工作法,即预警在先、矛盾纠纷早发现;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工作在先、矛盾纠纷早调处。在此基础上,20xx年,又在全市推出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一是建立矛盾纠纷预防机制。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完备和调解员来自基层、对社情民意熟悉的独特优势,构建纵横交错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定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对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问题,实行动态管理,跟进排查,及时掌握可能形成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隐患,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做到“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建立人民调解协作配合机制。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将人民调解与法制宣传、普法依法治理相结合,以普法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以矛盾纠纷的化解推动普法。将人民调解与专业法律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法律服务力量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作用。注重运用法律援助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对弱势群体及时开展法律援助,稳定、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和心理,消除不稳定因素。积极推行在公安警务室、交警队,基层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室,建立相应的协作、对接、引导、委托等制度,实现“大调解”的无缝衔接。三是建立全方位考核机制。按照“大调解”工作体系的考核要求,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司法局的目标考核,建立人民调解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同时注重打造调解品牌,提高社会知名度,增强人民调解员的责任感、自豪感和纠纷当事人的信任感。 (四)抓指导管理,夯实人民调解基础。全市普遍建立了纠纷登记、纠纷排查、纠纷反馈、纠纷会诊、纠纷调处、纠纷督办、纠纷回访、纠纷归档等规范工作制度和每月一次例会学习制度。加强了调委会工作任务、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等文字图表上墙明示等规范化工作。各地调委会普遍建立纠纷审查、调解前准备、权利义务告知、公平公正调解、依法达成协议、督促履行协议等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司法部制订下发的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及其使用说明,着重抓好调解文书的规范使用,并对基层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工作台帐进行了规范,及时总结推广了典型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编撰了《人民调解文件汇编》和《人民调解案例选编》,辑录了包括《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在内的中央和省、市人民调解法规、规章和文件,从全市近几年来调处的数万件调解案件中筛选出部分成功案例,发给基层各调解组织学习交流。同时,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还每月一次定期深入全市各县(市、区)及镇、村、社区、企业调委会,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调研,现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 (五)抓素质提高,增强人民调解水平。我们把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人民调解队伍作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一是抓人员配备。严格调解主任的入选关,把那些年龄适中、身体好、文化高、懂法律、处事公道正派的同志选进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抓岗前培训。对新选聘的人民调解员,采取集中学习和老同志传、帮、带的方法上岗培训,学习调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调解程序和方法,了解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和原则。三是抓分级培训。每年3、4月份,各县(市、区)司法局都安排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县(市、区)司法局培训司法所人员和乡镇(街道)一级调解员,基层司法所负责培训村(居、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调解员。四是抓经验交流。组织人民调解员召开现场会,交流工作经验,现场观摩调解纠纷,探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应对措施;组织调解员参加旁听法庭审判,推荐优秀的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丰富调解员法律知识水平,提高调解纠纷的能力和技巧。五是抓评比提高。通过调解文书制作的检查评比,普遍提高了调解人员规范制作调解文书的水平,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增强。六是抓队伍保障。在全市积极试行首席调解员工作制度,给广大调解干部落实经费报酬,部分地方还落实了养老保险。通过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广大调解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保障了矛盾纠纷的及时调处,有效地维护了基层的社会稳定。 (六)抓依法调解,深化农村治安整治。我们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抓早、抓小、抓苗头,每月定期排查矛盾纠纷,针对重要时期、敏感阶段进行重点排查,实行普遍排查与集中排查、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并举,全面掌握各类矛盾纠纷情况。结合司法部提出的“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的意见,按照省司法厅的安排部署,我们把“三案”(即化积案、消老案、攻难案)攻坚作为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的主战场,作为“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的重头戏,全力以赴,精心筹划,通过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突击化解一批“积案、老案、难案”,千方百计为党政分忧,为群众解难,全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出“三案”667件,全部进行了调处。如罗江县蟠龙镇调委会成功调解了该镇太三村10组、11组、12组因历史原因造成的涉及数百人征地用水纠纷,平息了30余年来三个组数百人的恩怨,也使这件历年上访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中江县冯店镇幼儿园因幼儿被淹身亡,死者家属、亲友30余人围攻镇政府,通过镇调委会耐心疏导,精心调解,成功地化解了这场纠纷。广汉市司法局三水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历时12年的上访“难案”。 三、落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三项重点工作优秀成果展示评选活动”情况 根据省司法厅的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方案,迅速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优秀成果展示项目工作已进入审定阶段。
(一)迅速部署,确定项目。去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及司法局长论坛后,我局及时传达了省厅关于开展司法行政系统优秀成果展示评选活动的有关要求。局党委会进行了研究部署,要求分管领导把关,各处室至少申报1个项目。通过层层筛选,在各处室上报的7个项目中,确定了《千村行动、服务民生、助民惠民—xx市司法局开展“心系千村、法律惠民”行动纪实》、《为农民工撑起法治的天空—xx市司法局开展“牵手农民工、援助在身边”行动纪实》两个项目上报省司法厅,经省司法厅审定,确定《千村行动、服务民生、助民惠民—xx市司法局开展“心系千村、法律惠民”行动纪实》为我市的参展项目。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认真抓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三项重点工作优秀成果展示评选活动”工作,我们及时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马龙静任组长、副局长郭水文、向元强、尹全斌、曹永强任副组长,各各处 (室、部、科)负责人、县(市、区)司法局长、协会会长(主任)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尹全斌兼任主任,抽调局机关干部负责方案的制定、组织和实施,并落实了专人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同时,利用各次会议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把工作责任分解落实,纳入考核,严格奖惩,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项目确定后,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展示制作,我们精心组织,认真抓好项目制作各项工作。 1.科学制定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了《xx市司法局关于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成果展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工作机构、工作要求等。将整个制作过程分为资料收集准备、形成材料、摄制专题片、修改审查四个阶段实施。 2.分组开展工作。在整个成果展示制作中,我们机关干部职工共分成了策划协调组、文字材料组、脚本编写组、资料准备组、图片收集组、专题片摄制组,分工协作,分步实施。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会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收集从20xx年以来开展“心系千村、法律惠民”行动的文字资料、图片等。并同步进行文字材料的撰写工作,资料收集完成后,再对文字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前后修改了9次。之后邀请专业人员根据文字材料于7月底完成了专题片脚本的编写工作。在专题片摄制过程中,我们与制作公司签订了摄制协议,共投入资金2万余元,派专人与该公司制作人员一道深入实地,补拍相关图片、影像资料,较好地完成了专题片的制作工作。经过10余次审核修改,已经初步形成了专题片,现已将专题片报送给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由于是第一次开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三项重点工作优秀成果展示评选活动”工作,工作中存在不少的困难和不足,主要是无工作经费;以前的资料不完善;局机关干部对制作专题片不熟悉等,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应对,尽力解决。 建议将《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三项重点工作”优秀成果展示评选办法(试行)》第十四条中的“解说人员(市州局长或分管副局长)需根据录像画面进行同步解说”进行修订,采用专业人员进行配音,更好地展现司法行政工作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通过优秀成果展示工作,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努力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改善和服务民生做出积极的贡献。

县粮食局年终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县粮食局年终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系统干职员工的共同努力,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平稳,现将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机制,建立安全生产的保障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为使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步入法制化、正规化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严格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生产领导,严格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制订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全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粮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完善各种机制,建立安全生产的保障体系。 二、加大排督查力度,将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我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开基层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会议,发动群众,广泛宣传,迅速掀起安全生产工作高潮,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宣传着力增强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粮食行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切实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赣府厅名[**]67号)要求,按照部门专项检查要求,全年对行业管理职责范围内14家国有粮食企业及部分省、市民营龙头企业的用电线路、开关设备、机械设备、消防设施、危仓老仓、简易仓房、粮棚(凉棚)、储粮药剂、宿舍、办公场所、厨房、厕所等重点部位及薄弱环节共组织开展19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46处,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安全生产督办单,建立信息台账等。通过认真细致、拉网式大检查,对全县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情况了解清楚,做到心中有数,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一是明确整改责任主体;二是加强宣传教育;三是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加大排查力度,确实将安全生产中存在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加大投入,彻底整治,消除隐患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附属设施条件差,我局根据安全生产大排查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治,加大投入,特别是国家粮食系统在财务紧缺情况下,全年挤出资金65余万元,用于危仓老仓、用电线线路、仓库凉棚等维修改造,根据实际情况对无使用价值附属危房采取该拆除的拆除,该维修的进行维修,进行了彻底整治,以消除隐患,使得安全生产隐患逐步减少,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明显好转。为实现我县粮食行业的科学发展,为粮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而努力奋斗。**年工作打算及目标我局将继续完善安全生产的各种制度,进一步加大排查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的排查体系,并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1980年以后老仓分两年进行分步改造(改造仓库三十八座,仓容约七千万斤)。今后将实现全系统安全工作继续保持平稳态势,争取无事故安全运行。

春节期间粮油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春节期间粮油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春节期间粮油安全检查工作总结,请大家参阅!

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发[20xx]15号)精神和要求,**区、**市、**县、**市、**县五县(市、区)粮食局(商务局)为确保春节期间广大市民粮油食品消费安全,从元月8日至2月4日,共组织37名粮食、工商、食药、物价、质监等部门执法人员,对从事粮油收购、加工、销售、使用和储存业务的粮油经营者,重点为粮油批发市场、粮油加工企业、粮油经营零食企业(含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和个体粮油经营户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建专班

为做好本次春节期间粮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市粮食局非常重视,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年春节期间粮油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副局长任组长,局监督检查、调控、仓储、法规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工作专班。**月**日,**市由政府牵头,召集粮食、工商、食药、物价、质监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制定工作方案,印发通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要求,并明确由粮食局长章继富带队负责此次检查工作。其他县(市、区)粮食局也按市局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做到了领导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检查落实。

二、认真检查,文明执法

此次检查主要采取听、看、查、纠等形式进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粮油经营者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帐,按规定及时报送经营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粮油加工企业是否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在粮油加工过程中其加工的原粮是否有质检报告;粮油经营者是否按规定建立并执行粮油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是否按规定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粮油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要求。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做到两人以上同行,亮证执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各部门各司其责,严格执法,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使粮油经营者增强了质量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规范了粮油经营秩序,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了节日期间粮油市场消费安全。

三、检查结果

据统计,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粮食加工企业、粮油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粮油经营户、军粮供应站、大中型酒店、等集中用粮单位共73家。检查结果:全市粮油市场货源供应充足,品种齐全,质量较好,价格基本稳定,卫生状况较好,没有发现“三无”和过期变质粮油食品。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违规较轻商家进行了口头警告,对4家违规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下达了责令整改书,并限期要求责令改正。

三、存在的问题

1、个别超市和个体经营户没有按要求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大型超市有经营流水帐,粮油商品购进在电脑上有记录,但销售没有记录或记录不全,也没有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

2、个别品牌大米包装无厂家商品条码。

3、个别粮油经营户存放实物仓储条件较差。由于供应量小,库存粮食没有固定仓库,与其它食品混放混存现象普遍,卫生状况堪忧。

3、部分个体粮食经营户销售的成品粮油没有出厂、出库质量检验报告单。

四、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普及粮油消费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粮食安全消费意识。

2、适时组织培训。在适当的时候,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组织成品粮经营者进行培训,提高经营者诚信经营、合法经营意识。

3、认真检查。对成品粮经营者要依法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粮油仓储和安全设施情况,成品粮油出入库索证情况等,对拒不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依法办案,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

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11月21日至30日由对县林业局、工商局等30多个单位及乡政府进行20xx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通过这次检查发现了不少工作亮点,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现在就这次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行政执法单位都能较好地完成各项本职工作,依法行政工作有专职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并能定期组织召开单位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能够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检查的30多个单位中,审计、工商、规划、水利、文化、药监、计生、监察等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乡镇有朗江、青朗、蒲稳等工作较突出,但消防、旅游、畜牧、黄茅乡等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比较差。所检查的各单位全年无一起因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被撤销情况(计生局、工商局各复议一起,复议机关维持)。

    各单位狠抓执法队伍建设,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上岗,与此同时除积极组织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县法制办的培训外,还要在内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两次业务培训。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同时,各相关部门能积极组织宣传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宣传计划,并总结每次宣传情况按时上报上级部门及县法制办。

    二、工作亮点

    县审计局以依法理财、文明执法,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财政的职能为出发点,加强预算执行审计,依法重点审计资金审批权利较大部门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加强对热点项目审计,促进了财政资金效益的有效发挥,保证了重点民生专项资金政策的落实。

    县监察局全年依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监督在先、服务为本、执法为民”的目标,认真履行监察职能,严格规范行政行为,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对全县的重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此同时,出台了《会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效能建设若干规定(试行)》、《会同县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对各单位执法行为进一步进行规范,使各单位执法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县规划局全年依法行政工作与老城区扩容提质、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一心两城、一点两线”城市格局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完成了社会综合停车场、城市道路、县一中整体搬迁、县城西区市场改造、城北江东新区等土地控制性详细性规划的调整,对所有有关项目涉及规划的进行专业详审后递交行政许可审查领导小组审查,涉及的重大项目的递交县规划委员会审查。

    为了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县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确保了全县公众饮食、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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