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我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认真贯彻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的自治区减负办年自治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大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力度,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了大量细致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下大力气抓了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企业治乱减负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我市的治乱减负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的完成情况: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将其纳入了政府目标考核。市政府领导在不同场合多次指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治乱减负要与我市实际相结合,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把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提高到讲政治、反腐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改善投资软环境,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来实施,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部署的各项工作。
年初,市纠风办、减负办对全市减负工作进行了分解,对相关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各级各部门都成立了相应机构,做到了责任、人员、措施、工作“四到位”。把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切实转换政府职能、转变干部作风,明确提出了对投资者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为投资者服务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口号,一心一意为企业办实事。通过开展部门行风评议,签订责任制,做到年初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年终同考核、同奖惩。
(二)加强整治工作,以优化生产经营环境为契机,认真做好企业减负工作
我市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整治和优化生产经营环境工作,对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对重点企业进行走访,追根溯源,查摆问题,认真分析梳理,努力从制度建设上寻求突破,重点建立了企业缴费登记制度、检查备案制度、查实下岗或待岗制度,力争从源头上治理“三乱”和“吃、拿、卡、要”等顽症。《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们按***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由市法制办牵头对各部门现有的收费项目进行细致清理,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行政许可项目和收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对经批准保留的收费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降低收费标准,缩小收费范围。共清理项,涉及行政许可内容的文件件,其中件予以废止,取消行政许可项目项,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项。以**区为例,年共取消个单位共项收费项目,降低个单位共项收费标准,减少审批事项项。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及时将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强化社会监督,我市乱收费现象基本得到控制。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
清理、简化年检和涉企报表。结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我们对向企业年检、年度复核和年度审核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从而减化了办事程序,减轻了企业和群众负担,除法律、法规以外的年检事项一律取消。改革了企业年检制度,杜绝了在年检时搭车收费、搭车乱订报刊的现象。
涉企收费的重点单位、重点部门规范工作,开展了对涉企收费的重点单位、重点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工作。对规范中介机构收费、生产及销售的收费、部分行业协会的“乱排序、乱培训、乱收费”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市纠风办也召集有关部门就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推动了治乱减负工作向纵深发展。
全面推行市、旗县区、部门和单位收费公示制度。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所有收费部门在今年底前必须实行收费公示。目前,全市绝大部分收费单位的公示工作已经完成,所有单位将在年底前完成收费公示工作。
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今年,我市按照“清费、治乱、减负”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清理整顿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决定,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积极做好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清理整顿工作,拟报请市政府公布一批取消的收费项目,减轻社会各方面负担。
(三)巩固、规范“三查”活动
加大“三查”(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力度,巩固“三查”成果,规范“三查”行为开展了深入的工作。通过这些工作,推动我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了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企业治乱减负各项政策,改变了行业作风,规范了行政行为,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加大公路“三乱”专项治理力度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号)和《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国减负[]号)精神,我市继续开展了清理整顿公路和城市道路收费站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市交通局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使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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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丽水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按照全省治乱减负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针对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企业生存压力加大、营利空间日益缩小的严峻形势,结合丽水实际,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治理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继续加大力度,标本兼治,注重源头,着力抓深化、抓重点、抓落实,努力开拓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新局面,推动了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明确分工,进一步落实企业减负责任制
为全面落实好我市20xx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年初,市减负办召开市减负办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了XX年年工作,研究部署了20xx年工作。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结合丽水实际,市减负办制定印发了《20xx年丽水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和《20xx年丽水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责任分工》,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年企业治乱减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多措并举,切实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1、制订出台一系列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工业经济的扶持力度,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20xx年,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工业发展政策:《丽水市推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考核办法》、《关于加快市直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股改上市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品牌培育和质量提升的若干意见》、《丽水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等。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也分别出台政策,如青田县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县工业经济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扶持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银行业强力推进工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
2、继续开展“工业经济服务月”活动。4月份,市区经贸部门共成立了11个企业问题调查小组,由领导带队,深入企业,逐家走访,先后对市区240多家企业进行了问题调查和收集工作,共收集到72家工商企业反映的问题122件。之后,市政府召开问题交办会,通过政府交办单的形式交由各部门限期办理。在问题办理过程中,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踪有关问题的办理情况,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牵头督办,加快了办理速度,提高了办理质量。企业对77件交办事项的满意率达97.4%,对45件告知件的满意率达95.5%,满意率比去年明显提高。同时,各县(市、区)也扎实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
3、扎实开展“服务企业百日活动”。8月份,根据省纠风办、省减负办的统一部署,市纠风办、减负办发出通知,对全市开展“百日活动”作出具体部署。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选好载体和抓手,扎实开展“百日活动”。一是广泛开展基层站(所)服务企业活动。全市基层站(所)以多种形式深入企业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攻坚克难。如市质检院开展“千家企业质量帮扶”活动,成立由技术业务骨干组成的帮扶小组,结合丽水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特点,选择云和木制玩具企业、食品生产企业、能耗较大的企业开展帮扶活动;松阳县质监部门对不锈钢管行业开展产品质量整治与提升工作,帮助企业在最短时期内改善无缝不锈钢管产品质量不够稳定、合格率低的状况。二是积极创新服务形式和载体。市经贸委开展送政策到企业服务活动,与市财政局(地税局)联合举办市直工业企业扶持政策培训班,有132家企业203人参加学习,并与市财政局编印《现行工业政策选编》,向市直企业和各县(市、区)企业发送3000本。龙泉市选派30名懂经济、善管理的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到企业担任总经理助理,帮助企业开展工作,同时选派88名企业联络员联系企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50多个。青田县抽调30名县直部门干部,每人帮扶一个新建企业(项目)。三是采取积极措施为企业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百日活动”中,全市各部门单位在结合自身职能改进服务的同时,积极主动为企业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帮助企业破解了融资难、招工难等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在“百日活动”期间,全市列入计划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400个,已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382个,全市各级财政扶持企业资金14353万元,通过政府部门牵线搭桥帮助企业融资28亿元。
三、狠抓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各项清费减负政策。20xx年以来,国家、省先后出台多项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我市高度重视,积极研究部署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切实抓好各项清费减负政策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xx〕78号),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xx〕66号)和《关于第二批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xx〕75号),共取消7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征收2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2、立足地方实际,出台系列清费减负政策。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取消暂停降低部分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丽政发〔20xx〕93号),取消了3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1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降低了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市发改委根据省物价局和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针对企业反映的相关垄断性涉企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过高的问题,出台了降低服务性收费标准的规定。市直各部门纷纷结合本部门职能,制定和出台了许多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或措施。如市建设局规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收费标准的80%收取;图审项目受理审查费按原收费标准的50%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房屋建筑按建筑面积1元/平方米收取,构筑物等按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的1.1‰收取;市政公用工程20xx年起停止收费。市外经贸局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工本费等二项收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涉及企业的8项收费内容实施减免。市工商局对企业登记代理服务机构代办企业法人开业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营业单位开业登记、企业年检登记等按规定标准的70%收取。市公安局取消了边防检查证件工本费等一批收费。丽水检验检疫局出台了减免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费政策,同时积极为企业签发普惠制产地证。市林业局暂缓征收林业两金,全市林木从采伐到销售实现了“零”收费。市开发区管委会停止了对达产保证金的收取,实行工业企业免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政策。
据统计,20xx年全市共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6000万元,其中市本级2700万元;减免地方税收2.0亿元,其中市本级1.37亿元;减免企业社保费4627万元,其中市本级2130万元;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2678万元。财政地税部门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15.31万元。国税部门共为符合减免退税条件的企业办理税收退税返还76173万元,其中出口企业办理退税60351万元,民政福利企业退税5923万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及时办理政策性退税5801万元,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其他退税4098万元。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全年共减免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费41.25万元人民币,受惠的出口农产品多达4500批,签发普惠制产地证3686份,仅次一项就让丽水外贸出口企业享受关税优惠4375万元。丽水海关用好海关政策,降低企业成本,共为丽水企业减免关税1404万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涉及企业的8项收费项目实施减免,一年可为企业减免费用达200万元。
四、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减负工作取得实效
1、开展涉企涉项目收费情况专项检查。8月份,市纠风办、效能办会同市发改委、经贸委、行政审批中心、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4个检查组,走访了20家企业和项目,对涉企涉项目收费情况进行检查调研。针对检查中企业和项目业主反映的主要问题,市物价等部门对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并向市政府提出清费减负建议。12月,市纠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取消暂停降低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重点行业、主要单位进行了督查,督促各收费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级政府公布取消暂停降低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执行。一些部门也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积极开展收费检查。如10年10月,市林业局与市农负办、纠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涉林收费督查的通知》,要求相关(市、区)对涉林收费进行一次认真清理自查,坚决纠正不合理的涉农收费行为。
2、加强涉企收费的日常监管。去年,我市物价部门先后开展了民爆器材价格及配送服务收费专项检查,成品油、电力价格调整政策落实情况跟踪检查,通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司法鉴定收费专项检查,培训班收费检查,运管、稽征收费专项检查等。全年,全市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08件,查处价格违法所得金额704.72万元,实施经济制裁总金716.42万元。其中责令退还用户多收价款239.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64.92万元,罚款11.7万元。20xx年,我市共受理价格投诉举报案件1381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53件,退还消费者18.3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4.44万元,罚款0.35万元。已办结咨询投诉案件1375件,办结率99.6%。
3、开展行业协会及以企业为会员主体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支专项检查。认真开展自查、重点抽查,督促整改提高,进一步规范了会费收支管理。纳入检查的154家社团,已制定会费标准的118家,未制定会费标准的36家为不收会费社团。从检查的情况看,已制定会费标准的协会,会费标准能民主制定,基本上达到会员认同,制定程序合规,会费额度和档次适当,会费收支公开透明,无明显违规行为。
4、认真开展“百日活动”、年度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10月份,市减负办发出《关于开展“服务企业百日活动”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了省减负办关于年度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减负办、市直有关单位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加以整改。各县(市、区)减负办、市直相关单位相继报送了书面材料。10月中旬,市减负办组织检查组到青田县、龙泉市进行检查,听取减负办工作汇报,走访了几家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呼声。
5、严肃查处“三乱”行为。市纠风办、效能办、减负办加强监督投诉平台建设,畅通信访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和企业信访投诉事项,对个别部门存在的乱收费、乱摊派行为进行查。如根据群众举报和市纪委朱晨书记的批示,对雅溪交警中队违规收取22家汽校“维护秩序费”问题进行查纠。
尽管我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已取消、暂停、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到位;有的地方、部门对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还不够重视,存在工作抓得不紧、力度不大等现象;行业协会过多情况还存在,有的企业会费交纳压力较大;有的企业对减负工作仍心存疑虑,不敢大胆抵制“三乱”行为,不能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等等。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规定
我县着眼于减轻农民负担,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一年以来,总体上政策落实情况良好,改革进展顺利。对税改前税费尾欠暂缓清收基本能严格执行,在对明确了对已收取的XX年以来提留统筹费,应无条件如数退还给农民;继续暂缓清收农民农村税费改革前发生的税费尾欠,待经济发展,农民承受能力增强后再作处理,各乡镇、村基本上能规定及时地清退到农户。税改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和支付也得到较好的落实。同时,加大也了减负和税改政策的宣传力度,向广大农村群众宣传税改和减负政策,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得到较好的实施
(一)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 我县继续坚持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办[XX]35号文件精神,严肃查处各种侵犯农民权益的违法行为,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全县没有发生重大的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
(二)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 县委宣传、纠风、物价、减负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把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落到实处,
在全县减负检查中没有发现以代缴方式超限订阅报刊现象,乡镇、村基层组织、学校没有替农民、学生代订报刊、代扣代缴订阅费用。
(三)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 我县涉农收费单位均能严格按照发改委价格[XX]297号文件规定执行做好公示工作,增加收费的透明度,能做好收费公示栏动态管理,遇到有关规定调整变动,能及时更新有关内容,确保公示的准确性。对历年来公布取消和降低涉农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给予取消或纠正。
(四)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 ”我县根据闽价[XX]259号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一类县杂费最高标准,县物价、县减负办同县财政、教育、针对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提出标准方案,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由县政府批准后付诸实施。各个学校都能严格“一费制”的有关收费管理,收费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不足,杂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力地遏制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产生。
三、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明白卡的发放工作
认真组织
做好农民负担(监督)明白卡的发放工作,全县共发放农民负担(监督)明白卡7.6万份,于6月底已全部发放到各乡镇。并发文到各乡镇要求各抓实抓好此项工作。确保(监督)明白卡入户率达到99%。通过(监督)明白卡的发放,使农民群众更全面地了解涉农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和部分已取消、严禁面向农民收取的项目。
四、强监督检查,全面治理农村“三乱”问题
县减负办以整改检查发现问题为重点,以解决减轻农民负担热点为突破口,综合运用全面检查、专项检查和暗访等农民负担检查方法,根据榕农负监[XX]07号《关于面向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乱行为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和榕农负监[XX]09号《关于开展半年农民负担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县减负办与县经管站对县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政务支出的情况,进行抽样专项审计和农民负担专项检查,把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
五、建立完善“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制度
我县组织减负工作人员到有关乡镇、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宣传活动。引导村干部要克服畏难情绪,细致做好村民工作,防止“一事一议”引发新的农民负担。要正确引导农民自愿捐资参与村内生产公益事业建设,防止把
自愿捐资演变为新的摊派和集资。
六、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工作,查处涉农负担案件和违规行为。
认真接待农民群众来信来访,倾听社会和群众呼声,进行政策法规咨询,解决农民反映的问题。一年,县减负办农民负担来信、来电、来访25起,反映的问题涉及农村税费征收、教育乱收费和农民建房收费等,每起信访件都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及时核查,及时反馈农民。对县人大代表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大洋镇际尾村因学校危房建设,被城建部门收取教育附加费,地材砂石等硬性规定要税务发票,加重了村级负担”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答复。5月份根据群众来电,县减负办及时受理了一中学收费不规范问题,要求列出退款计划,退还合理款项。通过做好这项工作,该校已于6月底将不合理收取15850元款退还给学生。
办公室某年-某年工作总结
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办公室某年-某年工作总结第2页
开展,我院在级中开展了“西科运动精神”的征文比赛和摄影比赛,并取得了圆满成功;月日,经过精心的组织排练,我院同学参加西南科技大学第三届“美好青春,形象设计大赛”,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月日,在东举办了以“纪念一二·九运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演讲比赛。有名选手经过激烈角逐,产生了一、二、三等奖。年月日,为迎接我校首届“女生节”,我院举行了男女混合篮球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广大同学的好评。月日,我院分团委组织开展了以“环境保护应以自然为本还是以人为本”为主题的“青春风采”辩论比赛决赛,进入决赛的名优秀选手都是经过一系列的初赛选拔出来的,比赛中辩手们唇枪舌战、你来我往。辩出了风格,赛出了水平,展现了我院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为了改善学校生活和工作环境,提高师生的文明素质,树立邻里小学崭新形象,根据镇“整脏治乱”工作会议精神;为了把文明礼仪教育工作做到实处,让学生从内心深处受到教育,进而养成良好习惯,为了让同学们在平时自己的语言中时刻注意说好文明用语,经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邻里小学“整脏治乱”和文明礼仪专项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实现目标
学校基本整治有序,校园内无暴露垃圾;生活服务区基本无脏乱现象,公共厕所清洁卫生,校园环境优美。
二、成立邻里小学“整脏治乱” 和文明礼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孙杰
成员:全体教师
三、工作要求
1、各班主任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责成有关人员及时进行整改。
2、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学校各部门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3、学校定期召集全体师生“整改治乱”和文明礼仪宣传动员大会和总结会。
四、具体措施
“整脏治乱” 和文明礼仪进课堂
1、每班出一期“整脏治乱” 和文明礼仪班刊,由学校组织进行评比和表彰。
2、把“整脏治乱” 和文明礼仪的专项行动进课堂,由学校领导分年级上大班会课。通过组织学生讨论总结整脏治乱的重大意义。
“整脏治乱” 和文明礼仪树新风,共建美好新校园。首先,我们要充分认识在全校开展的“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其次,要把爱护环境、“整脏治乱” 和文明礼仪变成一种自觉行动,积极通过对环境的治理、改造,让人的身心在舒适的环境中受到熏陶和教育,通过开展“整脏治乱” 和文明礼仪树新风,引导大家养成讲卫生、爱清洁、讲文明的良好习惯,努力营造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优美环境,共同建设我们美好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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