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工作程序 严格加强管理
“现在,手里有一张联系卡,好方便哦,随时可以把自己内心的真心话跟司法局领导说,有什么困难和思想问题,随时随地都可以请他们帮助解决哟!”今年42岁的刘某,家住xx县石垭镇,谈起手中的联系卡喜上眉梢。
今年初,xx县司法局为了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管理水平和社区矫正对象改造积极性,研究出台了《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衔接、监督、奖惩和解矫操作程序,建立完善矫正人员信息档案,最大限度地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该县10个基层司法所均建立了社区矫正qq群,制作发放了外出联系卡,发放了外出务工管理卡等,保证矫正对象不失控、不漏管,确保了管理到位。同时,县委、县政府还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全县绩效目标考核,将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纳入惠民帮扶工程,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县先后组织3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取得了明显社会效果。
强化基地建设 搞好教育监督
“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让我们在家门口就能学到法律法规知识。在今后的教育矫正工作中,我们一定更加注重学法、懂法、守法、用法!”6月26日,家住xx县白庙镇的杨某听完司法所组织的法制讲座后深受启发。这是xx县司法局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xx县司法局坚持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了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强化社区矫正基地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监督。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和各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居委会和村组,与社区、居委会、村组干部密切配合,摸清矫正对象的行为恶习,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思想道德、社会公德等专题教育,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培养健康心理,引导其自觉摒弃不良行为,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习惯。截至目前,全县共建立了11个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5个安置帮教基地和1个学习基地,有效确保了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和学习有场所、有资料、有组织管理者。
注重交流沟通 了解掌握实情
家住酉溪镇的张某在矫正初期,生活迷茫,意志消沉。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找他谈心交心,帮助其化解“心结”。现在张某带领周围群众成立了自己的建筑队,不仅自己致了富,还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谈起这段经历,他激动地说:“我能有今天的成功,离不开司法所领导的耐心开导与鼓励,是他们帮我重新扬起了理想的风帆。”
近年来,xx县司法局坚持访实情,主动为社区矫正对象办实事,组织人员深入矫正对象家庭,了解其个人、家庭、社会关系情况,与矫正对象谈心交心,加强与矫正对象亲属及周边居民的信息沟通,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现实表现和活动情况,发现不良苗头及时进行疏导和化解。组织矫正对象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自觉抛弃思想包袱,积极主动接受改造,尽快回归社会,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今年1月,苟角镇社区矫正对象杨某在接受矫正期间,为了维持家人生计,借钱买了一辆二手货车,在帮某建筑工地运输废弃材料途中发生车祸,造成1人死亡,死者家属提出了天价赔偿。杨某家中经济本来就十分困难,发生车祸后更是雪上加霜。杨某倍感绝望,思想情绪波动很大。苟角司法所工作人员闻讯后,立即主动上门看望慰问,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积极稳控死者家属情绪,帮助调解处理相关赔偿事宜。在司法所的积极介入下,经过交警现场勘查、认定并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双方终于达成合理的赔偿协议。妥善处理完交通事故后,杨某感动得热泪盈眶,表示要积极接受改造。目前,杨某已解除矫正,成功回归社会。
加强人文关怀 促进矫正转化
“帮教干部不仅从思想上教育引导我,还积极帮助我干事兴业,让我走上了发家致富的道路。”xx县镇裕镇社区矫正人员李某在司法所的帮助下,多方筹集资金栽种经果林,先期种植的梨树已经成林挂果,仅此一项就实现年纯收入3万余元。
近年来,xx县司法局十分注重人文关怀和真情感化,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和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一对一”、“多对一”帮扶机制,积极争取其他部门的协作支持,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低保、就业、住房以及子女就学等具体困难,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注矫正人员,确保社区矫正人员生活有着落、有住处、有经济来源,帮助矫正人员自食其力、勤劳致富、安居乐业,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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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我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XX年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
我县在全县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努力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各乡镇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如城郊乡“三结合、三到位”调解法、××镇“亲友团”调解法、杨士岗镇“会诊制”调解法、肖寨门镇“现场体验”调解法,均起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推广。值得一提的是,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在中国时事出版社《基层维稳与综治探索实践》刊物中发表。XX年,我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86件,重大疑难纠纷81件,纠纷重点人78人,纠纷重点户47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39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74件,调解率达到99%,调解成功1570件,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23件.这些基础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2、法律宣传工作。
一是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依法治理宣传活动。年初以来,共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3次,开办法律培训班3次,发放各种普法宣传书籍和资料2万余册(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二是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工厂活动。全县每个村和社区都配有法律顾问,帮助村民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法制校长为中小学校讲法制课10余场次,受教育达2万余人次。三是积极创新普法宣传载体,人民群众法制教育渠道进一步拓展。
3.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投资2万余元进行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设立了法援主任、接待审批、残疾人接待三个办公室,面积接近70平米。对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装修,更新了办公设备,为残疾人开辟了“四个无障碍”维权通道,提升了法律援助中心的硬件建设水平。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应援尽援”原则,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将社会低保边缘户纳入到法律援助工作范围,全年共办理援助案件93件,其中诉讼43件、民事50件、结案88件。
5.安置帮教工作
继XX年第二次对两劳释解人员进行了大规模普查,圆满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在基层单位,对两劳人员实行党员、干部“一帮一”责任制。全年对两劳释解人员的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100。
5、窗口工作
公证处全年办证331件,律师全年办案130件,担任法律顾问10家,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实现了无假证(案)、无投诉、无上访质量目标要求。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
司法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委的要求,制定了《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使司法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努力使全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依法治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县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xx年3月18日上午,作为县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县司法局参加了县委政法委、县综治维稳委在县城公园广场上举行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围绕平安和谐稳定的主题,突出创建平安、人人参与;构建和谐、人人共享、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内涵,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县司法局共出动宣传车辆1辆,悬挂布标两条幅,展出以争做遵纪守法公民、 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等维稳内容的宣传展板15块,向群众发放了《婚姻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普法宣传材料XX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5人次,受教育群众达2500余人。宣传活动吸引了大量群众,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xx年3月24日上午,县司法局和县妇联在县城百货大楼前联合举行大型法律咨询和综治宣传活动。宣传活动通过采取悬挂横幅及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解答、车辆巡回广播宣传等形式。集中宣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司法局展出维护青少年、农民工、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惠民法制宣传等展板14个,现场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赠送法律书籍5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50余起。
3、xx年5月18日,由县司法局、县文明办、县教育局联合开展的全县律师进校园法制宣传活动正式启动。司法局选派优秀律师从5月、11月分别给职中、祥城镇一中、三中、二中、禾甸中学、米甸中学五所中学的 7786名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活动以弘扬法治、崇尚文明、爱国守法为主题,通过此次活动,将进一步充实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队伍力量,强化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有效防控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为青少年的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
4、xx年11月2日,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共青团县委联合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 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一是在四中举行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共有1600多名在校高中生参加了法律知识竞赛。二是县直各学校、单位及各普法依法治理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各地200多名学生青少年参加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
5、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全县147个人民调委会、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订阅《人民调解》156份。征订《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五五普法教材150多册,发放到各乡镇司法所,发放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城乡规划法》等宣传资料,以及100多套法制宣传挂图。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实施,组织全县各普法单位征订《禁毒法学习读本》600本,《禁毒法学习读本》(青少年版)251本。向全县各普法单位发放《反邪教法制读本》600本,发放《农村实用法律法规选编》500本以及各种五五普法资料1200份。
6、开展五五普法督促检查工作。XX年8月11日--13日,由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普法办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组成检查组,对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组由县政协副主席马国芝和县人大法工委主任宝文才带队,深入到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经济局、县法制局、县教育局、县劳动局、县质监局、县电力公司、祥城镇和米甸镇等普法依法治理单位,重点检查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建立情况、普法档案资料整理情况、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形式、措施和成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情况等,并对下一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打算作了了解。
7、完成政协县x届x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工作。县司法局于2月3日13日,由局领导亲自带队,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到全县10个基层司法所对全县开展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认真研究了政协县七届二次会议第142号提案,通过前期一系列周密的准备工作,对第142号提案作了认真的答复,并对XX委员进行了回访,得到了提案人XX委员的满意回复。
县司法局基层工作半年来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年初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已任,狠抓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建设;努力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充实、加强、调整、完善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做出了贡献,现将今年基层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实完善各级人民调整组织,积极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
年初,我们首先对全县九个乡镇、一个街道办事处的十余个人民调委会进行了调查摸底,调查后与所辖地方党委、政府协调,并通过选举方式对一些较薄弱的人民调委会选派了16名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民调经验丰富,热爱民调这项工作的人员充实到调委会中来。特别是干岔子乡干岔子村、新丰村、边疆镇办事处共建社区等调委会,他们基本把矛盾纠纷不上缴,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基本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对久调不决或达不成协议的疑难等纠纷,难过法律服务所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防止久拖不决,引起矛盾激化和群众上访,在全县调委会中起到了示范作用,年初,为弘扬人民调解工作的典型和规范化建设示范工作,我们在东南部和沿江乡镇建立两级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样板,做为全县推广的典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涌现出一批向东升村、新丰村、卫东村等规范化的调委会。不同程度改善了我县基层人民调委会的状况,90%以上调委会有效地发挥了其职能作用,此外,我们还下大力气抓各调委会的规章制度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一系列相配套的规章制度。
二、积极做好民间纠纷排查,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我们根据文件精神,坚持不懈地抓实抓好纠纷排查工作,首先,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研究下发了《关于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通知》成立了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分级制定了工作制度和责任制,为全年的排查调处活动取得实效,打下了坚实基础,在排查中,乡镇、办事处司法所与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配合协调进行排查,基本做到了不漏组,不漏户、不漏人,做到了分类梳理,逐个登记,信息准、情况明,底数清,真正将矛盾有效排查在事发地,控制在萌芽状态。半年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6件,调处85件,对11件调解达不成协议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此外,全县各级人民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6件,成功117件,无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充分发挥了乡村屯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作用。
三、基层司法所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律服务所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1、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要求,由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克服重重困难,在3个乡镇购买了100平方米司法所办公用房,在去年购房的基础上,今年又对各司法所室内购买了档案柜、微机桌椅,统一制作了“调访一体化”运行图板,各项规章制度、登记册齐全,三个司法所基本达到了省级标准化要求。今后,我们还要在司法所人员素质上,内部管理上,业务规范上,信访工作上下力气抓,努力探索建立基层司法行政综合平台,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2、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以市场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为各级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主动参与各级党政领导接待群众信访工作,发挥好法律参谋助手作用,各项法律服务业务稳定发展。半年来,各级法律服务机构参与调解各类纠纷108件,协办各类公证36件,代写法律文书21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78人次,宣讲法律场次11场,受教育人数9700余人,为9个行政村担当法律顾问,为集体和村民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2.7万元,参加执法检查19人次,为基层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18条,采纳16条,充分发挥了各级法律服务所的职能作用。特别是新兴、松树沟乡法律服务所,各项法律服务业务开展平衡,获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今后我们还要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逐步改变法律服务工作在全县开展不平衡的局面,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面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切实加强“调访一体化”建设
长期以来,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和信访工作交织在一起,传统的工作机制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显现出职责不清,互相推诿,久拖不决、矛盾上交等弊端,导致集体访、个人访,越级访的数量逐年攀升,为此,我局自2004年接到市委、市政府转发的《黑河市“调访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后,就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起草并转发了适应我县的《调访一体化》实施意见,成立了县级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统一了调防工作的机制,就是将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由以往的分别受理实施、整合为统一领导,统一工作的机制,各乡镇、办事处让出了平方不等的办公室做为信访接待室,悬挂了调访一体化标志牌,成立了各乡镇、办事处《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访办公室,由乡镇抽调一至二名国家公务员人民做为专职或兼职调访员,年龄均在32--46岁之间,其中大专本科2人,调访办成员全部享受信访工作人员补贴。半年来,共接待上访案件38件,通过民调解决13件,行政处理24件,1件通过法律诉讼程序移交人民法院申请。
总之,半年来,我县的基层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一是基层司法所、调委会基础薄弱,二是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业务开展不平衡。三是基层所人员编制不足。四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等。因此我们要在下半年里,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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