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作总结

春去秋来,当工作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我们对工作进行总结了,总结是指某个时期、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从而肯定成绩得出结论,如何在工作总结中全面地认识自己呢?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民政局工作总结,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民政局工作总结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民政局工作总结供大家参阅!

xxxx年,我局在市民政局的正确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突出重点,确保重点民政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政策宣传、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督导督查等一系列工作,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展理想。

1、增建“农村幸福院”37所。完成全县26个乡镇37个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新增床位111张。

2、增建养老服务示范点3个。完成桃洪镇和平社区、梨子园社区及滩头镇大坡村3个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新增床位9张。

3、新建荷香桥镇敬老院1所。敬老院座落于荷香桥镇车口村,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1560余平方米,设计床位60个,总投资300万元。

4、完成xxxx县乡镇区划调整工作

xxxx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已完成我县的石门乡、雨山铺镇、桃洪镇撤并工作。

二、以法制民政建设为重点,着力抓好救助、优抚、殡葬改革等工作。

(一)切实保障好我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是切实加强城乡低保精准、规范管理。我县从今年元月份起,城镇低保补差从平均255元·月/人提高到275元·人/月;农村低保从平均118元·月/人提高到平均122元·人/月。通过核查清理、信息比对以及群众监督举报等措施,今年全县共退出城市低保对象518户、639人,新增233户、268人,退出农村低保对象13427户、15540人,新增16293户、18842人,真正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阳光操作。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金2108万元,发放农村低保金6255万元,发放未参保集体企业已退休人员生活费58万元。

二是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扎实开展。我县现有五保对象5775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311人,分散供养对象5464人,集中供养生活费标准从240元·月/人提高到270元·月/人;分散供养标准从2640元·年/人提高到2900元·年/人;全年共发放分散供养金1546.5万元。全县共有孤儿1168人,全年发放孤儿资金近450万元。

三是医疗救助工作成效显著。本年共支付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1632.2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12907人次,其中救助普通住院病人2087人次,521万元;重大疾病医疗救助850人次,382万元;资助参合参保57970人次,365.2万元;根据病种发放门诊医疗救助卡52000张,364万元,较好解决了困难群众治病难问题。

四是临时救助工作及时有效。共为困难群众解决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23571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600万元。对符合救助条件的545人次给予救助,其中,精神病人145人,老年人115人,痴呆傻病人103人,未成年人182人。

(二)积极稳妥开展抚恤优待安置工作

一是积极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全年共发放各类抚恤补助经费4982万元;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65万余元,支付医保资金近60万元;依政策按程序为56名符合条件的对象办理了评残、提残或新增手续,集中为74名伤残人民警察换发了新证。

二是补充完善了优抚对象信息资料。

三是拥军优属工作常态落实。

四是主动做好了涉军信访工作。全年共办理上级转办件16件,接待群众来访500余人次,答复率、见面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五是义务兵优待工作全面落实。11月份,为xxxx3年和xxxx4年入伍的969名城乡义务兵发放了596.3万元家庭优待金,同时为xxxx4年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的358名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225.6万元。

(三)依法依规开展社会事务工作

一是大力推动殡葬改革工作。截止11月30日,火化尸体675具,同比增长6个百分点。殡仪馆集中办理丧事增加21起,同比增长8个百分点。

二是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管理规范。共办理结婚登记8430对,离婚登记1470对,补办结婚证760对。共办理收养登记11件。

三是社会组织有序发展。今年社会组织参检率为81.75%,新发展成立的社会组织有25家,完成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4家,自动注销和撤销登记的社团组织有5家、民非单位有3家。

三、以创新思维开拓社会各项保障福利事业。

(一)积极开展减灾救灾工作

一是扎实地开展了春荒冬令救助工作。共发放中央冬令救助补助资金400万元,春荒救助补助资金100万元。

二是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共发放救灾衣被3000多套,救灾资金80万元。

三是积极开展“5.12”防灾减灾活动。

四是积极推进减灾示范社区活动。今年创建了竹山塘社区和大井社区两个全国减灾社区。

五是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二)全面推进我县各项老龄工作

一是积极落实各项老年人优待政策。全年为全县2464名9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148万元,为44名百岁老人发放高龄津贴15.8万元。免费为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7980个。

二是扎实推进老龄重点工作。老年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成绩显著,被省老龄委评为先进单位。

(三)大力发展福利彩票、慈善事业

一是今年我们采取了新的宣传方式,全年调整规范电脑投注站点10个,新增电脑彩票投注站点2个。全县彩票销售总量共2327万元。

二是配合上级慈善总会对全县先心病困难患者进行免费手术,联合邵阳市爱尔眼科医院成功为362位白内障患者免费做了手术,为先天性心脏病及唇腭裂病人提供免费手续35列。慈善超市为150户特困家庭发放救助物品折币4万元。

20xx年工作计划

1. 全力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化平台建设。

2、加快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和烈士陵园的配套建设,及时制定运营办法和管理细则,切实让优抚事业单位发挥应有作用。

3、增建儿童福利、养老床位300张。一是加快敬老院建设。新建敬老院一所,养老床位60张。二是改建儿童福利院住宿大楼,建设床位100张。三是加快农村幸福院、养老示范点建设,新增养老床位140张。

4.继续做好防灾备灾工作,新建xxxx县救灾储备仓库大楼,建筑面积近1000平米。

5.完成小康目标监测工作,指导做好城乡居民自治率达标和逐年扩大基本养老服务保障面和保障标准。

6. 做好地名标牌设置工作,完成桃洪镇的门牌楼号的设置工作和城区道路命名工作。

7、完成全县354个行政村撤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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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工作总结


XX年,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继续解放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实现了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民政事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巩固。

今年,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从3月份开始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从12月份开始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在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我们通过层层动员部署、开展理论宣讲活动、开展领导干部“四走进”主题实践活动和“领导带案下访”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整改等,较好地完成了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中,我们以“先行抓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先行搞调研,找准突出问题”为目的,认认真真抓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每项任务的落实,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过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为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落实各项为民解困措施,民生保障进一步改善。

一是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实现了应保尽保。今年,我市把实施农村低保列为全市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222427人,占农村人口的4.06%,发放低保金9213.01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37.6元,达到了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农村低保人数占农村人口的4%、月人均补助水平达25元的要求,实现了农村低保应保尽保的目标。全市现有五保对象56095人,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五保供养保障范围,按照每人每月30斤米、1斤油、30元钱的标准发放救助款物,实现了五保对象应保尽保和“按标施保”的目标。

二是城市低保工作实现了规范化管理。今年,我市城市低保工作在保持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的基础上,针对物价上涨的实际情况,重点抓好提高低保标准、增加临时生活补贴、提高平均补差等工作,从今年4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从165元提高到200元,人均每月增加10—15元临时生活补贴,城市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发放低保金等都实现了规范化和制度化。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52819人,发放低保金7245.94万元,月人均补差水平117.8元,确保了城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今年,我市进一步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力度,7个县(市、区)都修订出台了新的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资金比例、资助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患病的五保户和特困户的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给予二次救助,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共资助农村五保对象和特困户365729人参加 “新农合”,进行二次救助12569人,发放救助金1069.12万元。同时,积极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全市共对患大病、重病的城市低保对象1101多人进行了救助,发放救助金145.6万元。

四是灾民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今年,我市先后遭受了历史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洪涝灾害和台风灾害。据统计,全市受灾人口225万人,因灾死亡16人,紧急转移人口13.4万人,倒塌房屋12488间,其中:倒塌居民住房4853户9070间,损坏房屋23660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16千公顷,成灾面积46千公顷,绝收面积7.06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7.6亿元。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全市共投入资金2570多万元用于解决雨雪冰冻灾害和冬春期间灾民生活安排,其中:中央和自治区冬春救助补助资金1660万元,市级下拨救济物资折款90万元,县级投入资金和物资820万元;全市投入救灾救济资金2592.64万元,采购发放大米1639.2吨,棉被28482床,衣服111064套(件),救助灾民和困难群众29.34万人;圆满完成了133户雨雪冰冻灾害倒房恢复重建工作,修复损坏房屋176间。洪涝、台风灾害期间,全市共投入灾民生活救助资金895万元,其中:自治区下拨资金635万元,市、县两级投入资金260万元(含储备物资),安排应急安置资金40万元,采购发放救助口粮700吨、发放救灾帐篷230顶,妥善安置了13万多因灾转移群众;圆满完成了2606户洪涝灾害全倒房恢复重建和642户台风灾害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了灾区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五是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我市于XX年启动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工程,在去年完成2300户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任务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截至今年11月底止,全市共投入资金1050万元,圆满完成21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使每个因灾全倒房户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户建成不少于30平方米以上的牢固住房。

六是开展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灾害社会捐助活动积极有效。今年, 我市积极开展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灾害社会捐助活动。其中:接收雨雪冰冻灾害社会捐款122万元,接收地震灾害社会捐款3210多万元;接收社会捐赠衣物1.4万多件,折价40多万元;组织社会直接向地震灾区捐赠救灾物资价值1640多万元;**市向祟左灾区捐赠100万元,支援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七是积极做好“两属两户”保险和理赔工作。今年,全市共为104843户农村“两户两属”办理房屋保险。至12月底止,全市共有2882户保险对象的房屋受到自然灾害破坏,已得到保险公司理赔888户,理赔金121.82万元,其余466户正在办理理赔中。

八是做好资助城乡低保家庭子女上大学工作。今年,我市对考上大学的466名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给予资助,共资助金额20.68万元,确保他们能及时上学。

九是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普查工作圆满完成。据统计,全市现有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户6XX户XX15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3.73%,约占农村家庭的4.6%,其中:五保户18147户21938人,低保户18516户63132人,一般困难户25340户116840人。

(三)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优抚安置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是义务兵家属优待政策全面落实。今年,我市7个县(市、区)都把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列入财政预算支出,县一级实行“三个统一”的兑付办法:即统一集中管理、统一兑付标准、统一兑付时间,优待标准均按当地农民上年度人均收入的75%以上的标准发放。全市共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820多万元。

二是依法依规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今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标准的有关政策,在上级抚恤、定补经费未下拨前,优先保障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落实,使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能按时兑现;对参战退役人员按时按标准(每人每月100元)发放生活补助;今年是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标准自然增长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从XX年7月开始,按每人每月增加10元的标准执行。对抚恤补助后生活仍较困难的优抚对象,还给予一定的优待,保证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不低于当地一般群众生活水平;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的优待标准同农村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标准一致;“三属”、在乡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都按相关政策给予适当优待;对获“优秀士兵”和立功的现役军人分别给予200-1000元的奖励。

三是认真做好“三参”人员审核认定和复查工作。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参战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继续核实认定参战人员,抓好对待认定人员的核实认定工作,全市新增参战退役人员240人,参战民兵7人;对已认定人员开展复核工作,对虽已发放生活补助,经查实不符合享受生活补助待遇条件的一律取消,停发补助。

四是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稳步推进。今年,我市共接收退役士兵1903人,其中农村退役士兵1511人,应安置392人(城镇退役士兵370人,转业士官22人)。为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今年,我市7个县(市、区)都出台了安置方案,继续实行保障重点对象安置就业和全面推行自谋职业安置改革的安置办法,除保障重点对象安置就业外,对城镇入伍的退伍义务兵、城镇入伍的复员士官全面推行自谋职业,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2月底止,全市已安置392人,占应安置人数的100% ;全市申请自谋职业的退役人员344人,占应安置人数87.8%。全市共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和生活保障金792.7万元。

五是优抚对象“治病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今年,全市各级认真落实《**市关于减免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的通知》精神,对患病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凭有效证件或民政部门的有关证明到所属县、乡两级医院诊病的,医院免收挂号费、诊费,住院床位费减免10%;经县级民政、卫生部门批准,做血、尿常规化验、b超、心电图、胃镜、肝功、透视等检查的费用减免10%;县、乡两级医疗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医疗队深入农村为在乡老复员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免费体检和诊病;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在乡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安排到敬老院、光荣院集中供养;县级民政部门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点优抚对象和参战退役人员,缴交全年参保个人应缴费用;重点优抚对象重病住院的,除了按合作医疗规定报销一定比例医药费外,还视情给予医疗救助,努力缓解优抚对象的“治病难”问题。

六是“二次入伍”人员“三险”得到全面落实。今年,我们认真按照劳社部发[XX]17号、 [XX]28号及桂劳社发[XX]212号精神,积极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落实“二次入伍”人员劳保政策,“二次入伍”人员的“三险”得到了全面落实。

七是复退军人稳控工作积极有效。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大复退军人稳控工作力度,深入排查,随时掌握动态,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并针对重点对象采取“一对一”和“结对子,交朋友”的方法,对参与上访人员耐心细致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奥运会期间,我市没有发生复退军人进京赴邕及到市委、市政府非正常上访事件。

八是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今年春节、“八一”期间,我市各级各单位积极开展多形式的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活动。全市共为驻军送去慰问金、慰问品折款200多万元;向优抚对象发放慰问品8000多份,送春联和《光荣之家》牌匾6000多幅(块)。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

(四)不断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进一步巩固。

一是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今年是全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年,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月25日正式启动村“两委”换届选举试点工作。至9月底止,全市1372个村和49个社区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城乡社区建设扎实推进。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玉发〔XX〕26号)和市政府办转发《**市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XX〕204号)精神,在抓好城市社区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三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今年,我们结合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重点抓好换届选举前的财务审计、村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以“十簿一卷”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目前,我市1372个行政村都建立和完善了这项制度。

四是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积极有效。今年,我们继续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向民政部推荐了玉州、福绵、容县、陆川等4个婚姻登记处申报全国婚姻登记合格单位,并接受了民政部工作组的抽查验收,我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57055对,离婚登记3827对,其中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华侨结婚203对,离婚13对。为了做好北京奥运期间的婚姻登记工作,我们制定了应急预案,抽调人员和增加设备,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8月8日这天全市共办理婚姻登记1675对,其中办理结婚登记1671对,离婚4对。

五是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圆满完成。至12月底止,全市7个县(市、区)以及我局补查的垮区域性地名材料已经全部完成上报,全市共完成地名补查28679个。六是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广东、广西两省(区)民政厅《关于开展“粤桂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的通知》(粤民区[XX]7号),我市与湛江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互访交流,建立了边界稳定长效机制。同时,积极配合市调处办等有关部门开展九洲江河道界线参照桩埋设,加强对边界线确认,深入河道现场做好陆川、博白两县群众的思想工作,避免纠纷事态升级发展,有效维护了边界地区的稳定。

(五)加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社会福利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救助行动”加快推进。我市从去年7月启动实施“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救助行动”,共为申请救助的7758名患者进行了手术适应症筛查,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及时进行手术救助。截至12月底止,全市共确定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儿童2586名,有2211名残疾儿童获得手术救助,其中先心类526名,工作进度居全区首位。

二是老年福利事业有新发展。今年,我们积极动员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全市申请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团体和个人4个,其中2个已开业使用,全市有国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12个,老人福利服务床位数达到800张;兴建了**城区老人活动中心,资助博白、容县两县兴建老人活动中心;继续开展“白内障患者复明救助工程”,为380名贫困白内障老人进行了复明手术。

三是殡葬改革扎实推进。今年,我市以抓好市殡仪馆搬迁重建为重点,加大殡葬政策法规宣传和执法力度,加强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的应急管理,取得了较好成效。市殡仪馆搬迁重建的18项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全市共火化遗体5048具,比XX年4976具增长了1.45%。

四是继续推进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今年,我市国家“蓝天计划”项目**市儿童福利院建设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全部完成,进入了动工兴建阶段。

五是加强福利企业管理。今年,我市完成了对福利企业退税免税情况督查和社会福利企业的年审工作,XX年度企业应退两税全部返还到位,有效保障了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是积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今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救助管理办法》,重点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建立县级救助站,博白、陆川、北流、兴业四个县(市)成立了本级救助站,配置了人员,其中陆川县救助站首批获得资助60万元,市救助站获自治区民政厅配置了救助专用车,有效地提高了我市救助工作的整体能力和工作水平。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749人(次),其中救助流浪未成年人289人。六是加强即开型福利彩票发行工作。今年,全市成立刮刮乐中心站14个,布设销售网点248个,共发行即开型福利彩票954.59万元,筹集公益金100.25万元。

(六)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社会的功能进一步增强。

一是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今年,我们重点抓好行业协会、商会、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全市共登记社会组织1431个,其中社会团体101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17个。今年新登记社会组织123 个,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5%;目前正在备案审核办理95 个;注销登记社团与民办非企业单位 23个。

二是积极抓好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今年,全市应年检的社会组织1239个,已年检 1200个,年检合格率 98 %。

三是继续推进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今年,我市继续推进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市社会组织中已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的占90%,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承诺服务制度占85%,公益活动服务面达6万多人(次),直接经济效益达600多万元,为民做好事、办实事1000多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今年,我市社会组织参加全区、全国有关17个项目比赛评比,获得全区、全国奖励35个单位(人次)。兴业县桂兴农牧养猪协会被中国科协、财政部评为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

(七)加强老龄工作,服务老年人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是村(社区)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稳步推进。今年,我们加大对村(社区)建立老年人协会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到12月底止,全市90%的村(社区)建立了老年人协会。

二是在**城区部分社区开展老年人居家养老状况问卷调查。为了摸清老年人对居家养老的需求情况,我局在**城区北辰、东岳、名山、庆丰等4个社区开展了问卷调研工作,单独设计了调查问卷,培训了调查员,撰写了调研报告,将调研成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为我市深入开展居家养老工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市首届老年人运动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举办我市首届老年人运动会,我们作为筹委会成员之一,积极配合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了运动会如期举行并取得圆满成功。

四是认真开展敬老节走访慰问活动。今年敬老节期间,全市各级各单位积极开展了敬老节走访慰问活动,有5个县(市、区)还举行了专题文艺晚会,丰富了老年人的节日文化生活。

XX年,我市民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民政事业有了新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

1、乡镇基层民政专职人员人少事多,且兼职太多。

2、复员退伍军人上访特别是集体上访时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

3、部分县区的社区建设滞后。这些问题和困难都有待在今后加以解决。

民政局综治工作总结


一、积极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度。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职责,做好成员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和下属部门和单位都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部门都能按照县综治委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综治工作责任,牢固树立综治工作大局观念,在各自部门工作中,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局办公室严格对照县综治委目标责任书要求,逐项落实综治工作任务,及时召开综治会议,安排综治工作任务,组织综治宣传月活动。

二、进一步落实见义勇为政策。为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和我县民政工作实际,4月份出台了《关于落实见义勇为有关政策的意见》,明确规定对未参加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的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致残、牺牲,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在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优先享受救灾救济款物,给予优先照顾,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基本生活,弘扬社会正气。

三、做好优抚工作。半年来共接待优抚安置对象来信来访50人次,现场答复40人次,处理优抚安置类来访信25余件,进行入户调查9起,基本稳定了来访来信者。认真调研优抚安置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度接收安置对象27人,安置工作正在积极落实中。努力解决老复员军人“三难”问题,基本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

四、积极开展救灾工作,切实做好传统农村救济向农村低保过渡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县级救灾预案,今年4月间,指导完善了乡、村两级预案制定工作,在汛期到来之前就做好应对工作,确保把灾害影响降到最低。在传统农村救济向农村低保过渡工作中,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平稳过渡。对上访群众和盲流人员及时给予安抚稳定和社会救助,确保无灾民越级上访等事件发生。对于社会困难户,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尽量给予生活救助。上半年发放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27.5万元,发放临时救助1.5万元,接待困难群众来访300余人次,基本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五、确保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严格对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认真核实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及时办理低保金发放手续,确保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能及时得到政府救助,已确保他们基本生活需求。半年来,共发放低保金3200余户14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特困救助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农村特困救助向农村低保过渡衔接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益。

六、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国家民间组织管理法规政策,开展民间组织年检工作,24个社会团体和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年检,进一步强化了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及时与计生部门协作,半年共办理婚姻登记530对,离婚登记11对,收养登记4起,政策合格率均达100%。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局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市县综治工作要求,以保障我县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为立足点,咬定全年任务不放松,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三个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有步骤地贯彻实施县委、县政府的综治目标,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正确处理工作、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四无两提升”和“创建和谐平安单位”的目标。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

1、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单位的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和维稳工作,把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和维稳工作纳入到单位的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之中,常抓不懈。今年我们根据稳定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制定了相适应的稳定工作责任目标,进一步完善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管理机制,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其他领导成员具体抓,真正做到齐抓共管。同时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和维稳防控工作,强化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的管理力度,保证综治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2、建立健全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单位领导要将综治工作纳入单位的目标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计划周密、措施具体、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同时将综治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做到人员、措施落实。局领导要与单位基层部门签订了综治和平安创建以及维稳工作责任书。明确今年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和工作任务。

3、充分发挥综治小组和机关人员的监督职能作用。逐步完善维护社会稳定预警机制、根据民政工作性质制定了相关应急预案,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工作检查,认真解决好本单位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治理重点目标周边治安环境,加强调解预防工作,真正把矛盾和问题解决、消除在萌芽状态,使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工综治意识

为保证实现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今年我局将着力加大防范教育,从政治教育着手,不断提高教职员工的综治意识,统一思想,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1、认真抓好单位内部的综合治理工作。一是突出重点,明确工作目标。我们结合今年工作重点,制定单位年度维护稳定工作实施方案、维护稳定和综合防控工作措施,以及近期维护稳定工作方案等,突出抓稳定促发展的工作管理目标。二是要抓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政治教育学习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觉悟,培养高素质的工作队伍;三是集中整治、堵塞漏洞,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开展经常性的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检查,预防不法分子和xx组织的侵入,从而有效地净化单位环境,达到一方平安的目的。四是安全保卫部门积极的深入到进入单位内的施工队伍中间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为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实行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措施,杜绝单位内部的安全事故发生。

2、结合“五五”普法开展综合治理工作。首先,把普法教育工作列入整体工作之中,制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目标,层层签订普法宣传教育目标责任书,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与单位工作进行同安排、同考核、同总结。其次是结合单位工作和上级普法要求,制定普法教育工作计划和学习安排,选定普法学习内容、确定普法学习指标,把法制教育和禁毒工作列入目标管理之中。按照学习安排,有计划的学习了《消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民政有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和反腐倡廉开展专题教育、在思想上提高机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单位干部群众受教育面要力争达到100%。

(三)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社会稳定

继续把落实责任制作为重点,始终将综治工作实绩考核内容纳入工作实绩考核目标中,作为对职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制度明确,职责分明。结合与部门签订的综治、平安创建和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内的任务要求,分别就本单位的稳定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自查,对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摸排和及时整改。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预防和遏制各类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单位稳定。其具体做法是:

1、落实规章制度。一是坚持重大节目、重大活动按规定安排假日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认真负责,无脱岗现象。二是坚持检查制度。单位根据不同的工作场所和部位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和不安定的因素。三是重点部位的防范管理。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实施重点部位重点防范,特别加强了对战备值班室和指挥控制室的防范管理。

2、强化消防意识。强调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对干部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宣讲。把消防重点放在局下属单位,加强消防设施建设,不违章操作,杜绝电火灾的发生。

民政局双拥工作总结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的光荣传统,是加强国防建设的重要内容,它关系到国家安危,人心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世界还不太平,国际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有新的发展,国际恐怖主义活动十分猖獗,台湾问题没有解决,祖国没有完全统一的情况下,做好双拥工作显得十分重要。二00三年我县双拥工作在县委、政府得领导下,始终坚持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立足基层,服务大局,注重建设,全县出现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营造了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一家人的社会氛围,为国家和部队建设,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增强国防意识,开展国防宣传教育

一年来,县委、政府和驻**部队,以做好新形式下双拥工作,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和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基本目标,以促进生产力发展那和部队战斗力的提高为根本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注重抓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拥政爱民教育。在元旦、春节、“八一”等节假日和国防教育月开展双拥活动和国防教育。县委、政府每年都组织召开拥军优属座谈会,县委政府领导带队走访慰问驻**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各乡镇、村委会和村民小组拥军服务组织,就近就地走访慰问烈军属。“八一”建军期间,驻**部队邀请地方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双拥座谈会,军地领导分别祝贺,畅谈军民鱼水情和新形式下的双拥工作,县武装部近组织了射击活动,体现了军政军民团结和社会各界都关心,,重视双拥工作。平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橱窗等舆论阵地进行双拥宣传。通过这些活动,既发展广大军民的爱国热情,增强了全民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增强了广大军民做好杀工作的自觉性,出现了党政军领导主动抓双拥工作,军地优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促进了军政军民关系良好的发展。

二、做好拥军优传工作,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优抚工作是“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民政部门的一项经常相的职能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传统性、政治性,做好优抚工作,有利于依法维护和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国防建设和部队建设,有利于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一年来,县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发扬拥军优传的光荣传统,把支援部队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己任,不择不扣地认真落实政策,最大限度地使优抚对象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

1、抓实义务兵优待金的筹集兑现工作。根据《**义务兵家属优待规定》。今年我县的义务兵优待仍采取分统筹,村提留的办法进行兑现。全县共兑现义务兵优待金440户,兑现资金14.1万元,户均优待标准325元,兑现率为100%。其中城镇义务**58户,1.7万。

2、做好义务兵立功的奖金发放工作。2003年共接收到部队寄回的立功喜报88份,其中荣立三等功的21份,受部队嘉奖的67份。为鼓励**籍义务兵在部队再立新功,帮助部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军人抚优恤待实施细则的规定,对荣立三等功的义务兵兑现奖金200元。共兑现奖金4200元。

3、做好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和抚恤工作。我县历年对优抚对象的定期补助和抚恤定额发放。全县享受定补抚恤金的优抚对象890人,其中在乡伤残军人57人,领取在职伤残保健金4人,老复员军人66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1人,三属50人,共发放抚恤定计款83万元。

4、做好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今年去县接收退役士兵108人,其中转业士官3人,城镇义务**22人,农村义务兵86人,今年退役符合安置工作的22人,加上年安置退回重安的1人共23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用工制度的改革,退役士兵的安置难度越来越大。今年我县被列为全省59个扩大安置试点县之一。自谋职业,经济计偿安置梁道暂难开通。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2002)173号文件精神,县委政府在企业少且不紧气,行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压缩编制等重重困难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将23名退役士兵全部安置光。其中安置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6人,自收有支事业单位5人,企业3人,定额拨款事业单位1人。

5、切实开展好“爱心献功臣“工作,努力委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三难“问题。今年切实解决住房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9户,建行面积750平方米,补助资金5.3万元,解决治病困难的20户,1万元,生活困难的200户,2万元。切实解决了他们的困难。

民政局行风评议工作总结


深入开展行风评议 不断强化以民为本的服务宗旨
近几年来,我县民政系统基层窗口单位在上级民政部门的部署和指导下,通过持续深入地开展民政行风评议工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得以强化,民政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不断改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一、广开各方言路,切实维护民利

民政部门是代表党和政府为最困难的人、最可爱的人和最普通的人服务的职能部门,每项民政工作无不牵系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和切身利益。民政行风的好坏,来自于各个基层民政单位的所作所为和社会形象。基层民政窗口单位每天都要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直接为民政对象服务,是民政对象接触的“第一人”,检验民政行风如何,唯一标准在于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此,我们以行风评议为契机,广开各方言路,通过人民群众的反映来检验民政工作的质量,进而改进工作方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

1、问卷调查。XX年来,我们分两次发放调查表12种,共计1620余份,向社会广泛征询意见,收回1480余份,满意率达96.7%,但同时也对“政务公开”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意见。

2、聘请行风监督员。近几年来,我们三次聘请了来自人大、纪检监察、政法委、县政府和其他方面的民政行风监督员18名,征集各方意见,督促行风评议工作,共收到信息58条。

3、认真受理来信来访。行风评议以来,局在加强信访接待力量的基础上,要求各股室工作人员以“主人翁”精神,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认真做好接待工作。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7月份,共接待来访930余人次,处理来信320余件,解决实际问题281例,重访率降低了6.2个百分点。

4、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20xx年以来,我局共计办理建议、提案30余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20余个,其中有关五保供养的提案还被县政协全会列为发言材料,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5、开展“走入家庭、走入社区”的“双走”活动,上门听取意见。今年开展行风评议以来,局组织全县民政干部集中在6—8月份调查走访了全县X个村和X个社区居委会,走访对象达X多人。广泛收集了关于五保、低保、优抚等涉及人民群众权益的意见X多条,这些问题绝大部分正在处理之中,有的倾向性问题还得到了根本改善。

总之,我们以行风评议为载体,通过广开言路,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而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

二、全面公开政务,认真落实民权

民政工作要真正做到以民为本,我们认为落实民权是基础,而在现今状况下,要落实民权,首先必须给人民群众以“知情权”。为此,我们以行风评议为契机,全面公开政务,实行“阳光行政”和“阳光操作”。

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是政务公开、落实民权的基础。近几年来,局先后建立了机关规章制度12章60条,行风评议中,局机关率先建立政务公开栏18个,政务公开无一死角。还两次专题行文,部署各民政所、敬老院、低保工作机构的政务公开内容,共计19项。此外还完善了工作评议制度,每月底局机关召开工作例会,各股室汇报当月工作和下月计划,集中评议,基层民政所不定期集中或专题讲评。

2、规范制度的执行是政务公开、落实民权的关键。行风评议以来,局为了保证制度的执行,认真落实民权,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层层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内容包括责任制的制订、办事情况、服务质量、自身建设等内容,并实行行政问责、责任连带和责任追究制;二是实行绩效考核,每年年初局与各股室、各民政所签订责任状,年终考核兑现,奖罚分明;三是加强督查指导。每次行风评议过程中,局领导班子都要对各民政所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指导。每半年一次的督查也已成惯例。

由于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事项都被纳入了政务公开内容,民政对象的知情权等民权内容基本得到落实。

三、依法依规办事,设法保障民主

行风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各基层民政窗口单位依法办事、文明执法,而法制与民主是一对孪生兄弟,相互依存。人民群众基本民主政治权利的保障,有赖于民政工作的依法依规办事。近几年来,通过开展民政行风评议,我局在依法依规办事保障民主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1、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20xx年以来,指导开展了第五次村委会和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严把法律、政策、程序关。各村还建立了人民调解、社会治安、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下属组织,公开了村级政务和财务,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新县城社区建设也有了良好的开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促进了我县基层政权的稳固、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同时也确保了人民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力的行使。

2、婚姻登记严格依法。行风评议开展以来,我们一是加强了执法检查,确保合法登记和无乱收费、无搭车收费现象;二是违法登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x年行风评议中,就查处XX民政所一例违法登记并通报全县;三是违规行为及时制止。x年行风评议过程中,局针对XX等x个乡镇不在县局购买法律证书和相应的证件,造成婚姻登记证件管理混乱的情况,及时予以制止和处理。

3、殡葬改革、民间组织管理等依法规范。近几年来,无执法违法行为。

四、改进工作作风,倾情解决民生

民政民政,民以食为天,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是民政工作者的天职。提高民政工作质量,为民多办实事、多办好事,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是民政行风评议所要达到的根本目的。我局通过开展行风评议,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服务质量等问题,切实改进作风,倾情关注民生,办了一些实事:

1、走进农村五保家庭和特困家庭,救灾救济有新突破。今年以来,局组织全县民政干部先后走访xx所敬老院、X个村散居五保对象和特困户建房援建对象,共计X多人,全面摸清了五保对象的身体、生活、住房以及生活费的到位情况,为县政府实行五保供养上级转移支付经费封闭运行、专帐专管奠定了坚实基础,实现了我县五保供养工作的历史性突破。及时查灾报灾、下拨救灾救济款,妥善安置灾民,解决其生产、生活困难。

2、应保尽保,客观从实,低保工作规范有效。至目前止,全县低保对象X户,x人,月发放保障金X万多元,极大地缓解了城镇困难家庭的生活。同时低保工作者深入社区和单位,听取居民意见,力求济特困之所需,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易俗河镇百花社区王可仁老人逢人总说:搭帮政府、搭帮民政,低保为他全家帮了大忙。

3、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启动。今年来在省市厅局的支持帮助下,我县启动了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预计到年底可初步筹集资金X余万元,其中县财政X余万元。

4、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巩固发展,老龄工作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稳中有进。

总之,我们以民政行风评议为载体,不断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党中央和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愿望还存在一些差距,如有的窗口单位对民政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行风评议浮而不实,缺乏针对性;有的干部民本意识不强,服务态度简单,工作方法不当;有的窗口单位基础工作薄弱,意见反馈渠道不畅等等,亟待今后进一步整改和加强。

民政行风评议任重道远,我们将锲而不舍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求真务实,扎实工作,把全县民政行风建设推向新阶段,不断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


民政局行风评议工作总结

民政局个人工作总结


(一)扶贫帮困工作

1、加大社会救助的力度。截止6月底,全区低保覆盖人数20663人,累计发放救助金3907万元;医疗救助669人,发放医疗救助金195.9万元;享受居民医保补助人员5742人次,累计发放补助金96.6万元;支内回沪帮困补助对象30268人,共发放补助金3582.9万元。综合帮扶7454人,帮扶资金支出累计达274万元(XX年1月-6月)。

2、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帮困送温暖工作。制定了市、区领导走访慰问困难家庭工作方案,陪同区四套班子领导分别走访慰问了本区困难家庭。落实市委书记俞正声来本区慰问困难群众,视察节日帮困的相关工作。区至爱帮困服务社开展以实物帮扶为主的送温暖活动,总计金额31.5万元;以“送温暖、创和谐、迎世博”为主题开展一次性综合帮扶活动,共支出帮扶资金210万元。

3、会同石泉街道举办XX年“蓝天下的至爱”大型慈善募捐活动。活动现场区四套班子领导带头捐款,机关干部、社区群众和爱心企业纷纷举牌奉献爱心,区慈善基金分会和各街道(镇)共募集善款达806万元,创历年新高。会上,全市首家“晨路慈善服务社”揭牌成立。

4、认真做好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慈善募捐接收工作,在区慈善基金分会设置专门接受点,截止6月底,共接收来自286家单位和个人的捐款共计342.87万元。

(二)社会福利和老龄工作

1、落实新增养老床位500张。陪同区领导实地调研桃浦李子园地块养老院项目、中远两湾城地块项目状况,确定养老设施项目设计方案,形成可行性报告,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积极推进项目落实。

2、为老服务实事项目有序推进。截止6月底,已有4个老年活动室建设完工,并已开始添置活动设施。全区共有15931位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其中,9621位老人由政府出资补贴购买服务,6310位老人自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已完成全年指标数的89%。

3、加强养老机构窗口建设。组织养老机构护理员培训和比赛,开展养老服务能手、服务明星评选表彰。制定应急预案,做好世博运营期间养老机构安保、信息报送、综治维稳工作,签订养老机构安全责任承诺书,提升养老机构安全保障和服务管理能力。

4、积极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与区健康办联手开展XX年度健康型(老年)小区的检查评估工作,开展“迎世博、健康关爱社区行”系列活动,推出健康监测等十项为老健康服务项目。联合上海佰瑞福为老健康服务中心,在各街道(镇)开展为老健康服务志愿者培训,定期组织健康讲座、医疗咨询、安全检查、健康服务,推广和普及五脏养生操。

5、推进独居老人结对关爱活动。继续推进关爱独居老人的“守望工程”,针对独居老人变动情况、关爱制度、结对工作、关爱服务、子女履行义务和特殊照顾等内容,认真检查落实。并建立完善独居老人档案制度、有关人员的责任制度、问候记录制度、突发事件处理制度、教育宣传制度和检查督促制度。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1、认真做好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门式规范化建设。全区9个街道(镇)都完成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门式标准软件的安装。其中,石泉、甘泉、长征、曹杨、真如已完成了标准软件安装的调试运用。

2、探索建立百姓事务协商机制。在曹杨街道杏梅园居委会、长寿路街道普雄居委会和宜川路街道赵家花园居委会试点建立居委会百姓议事室,形成百姓事务协商机制,运用民主自治化解矛盾,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3、进一步加强居委会自治能力建设。制定《关于加强本区居委会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大居委会“减负”力度。并在多次征询相关部、委、办、局和各街道(镇)意见的基础上,逐步修改完善。

4、认真做好世博赠票赠卡工作。召开了世博期间赠票赠卡第一阶段排摸工作会议,明确了排摸对象;举行赠票赠卡工作情况通报会,通报了市赠票赠卡会议精神,详细了解、解决各街道(镇)的工作进度和碰到的问题。

5、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与都江堰市玉堂镇就开展“社区守望相助活动”进行沟通,起草了社区守望相助协议,确定本区20个居委会、88户家庭与都江堰的居(村)委会和家庭结对互助。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落实世博安保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制定了《普陀区关于做好世博期间双拥工作的意见》,春节、“五一”期间,分别组织区党政领导走访慰问承担世博安保任务的驻区部队官兵,赠送了慰问金和慰问品。

2、积极开展双拥活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区党政领导走访慰问部分驻区部队官兵,送去慰问金,向子弟兵致以节日的问候。举办了XX年党政军迎春团拜会,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为本区1800多户优抚对象送上慰问信和慰问品,为65名优抚对象发放帮困金7.7万元。

3、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组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和军休干部参加黄山、上海荣军院的疗休养活动。完成“XX年度随军随调部队干部家属公益性岗位补贴”,残疾军人和“三属”的“XX医保年度自负部分医疗补助”工作,为6159人次核发各类优待抚恤经费500余万元。

4、组织实施了“情系功臣”和“军徽映夕阳”两个公益创投项目。分别制定了《目标管理办法》等7项工作制度,通过调查排摸,确认优抚对象和受助老人共计6000余名,招募志愿者近3000人,分别落实服务内容,引领志愿者开展探访活动,举办健康、安全等知识讲座,召开座谈会,组织主题联谊活动及祝寿活动。

5、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双向选择和自谋职业推荐工作,做好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发放工作。截止6月底,本区共接收退役士兵272人,安置率达到100%。其中,自谋职业率达到88.2%。

(五)民间组织的发展和管理工作

1、做好各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截至6月底,全区共有社会团体11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09家,在各街道(镇)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登记备案的群众团队1211家。

2、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完成了业务主管部门的变更换证工作,对新成立的社会组织电子签章的使用进行了培训。同时组织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集中业务培训,为年检工作打下基础。目前,年度检查工作已进入登记管理机关最终审查阶段,应参加年检的377家单位100%完成了网上填报。

3、完善预警网络工作。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在世博平安工作中的作用,年初举行预警网络工作交流总结会,调整落实世博期间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工作的通知》,对社会组织三级预警网络进行梳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世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4、推进企业协会政社分开。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对企业协会政社分开情况进行了调研,拟定了推进政社分开的实施方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及办事机构;分析了全区企业协会政社不分的基本状况,在确定的17家单位中,已有13家完成了政社分开任务。

(六)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工作

1、上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3774对,办理协议离婚登记1088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3060份,办理收养登记10例,合格率均达到100%。

2、推进婚姻家庭健康咨询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推进婚姻家庭健康咨询服务。截止6月底,共为2837对新人提供婚姻家庭指导等免费咨询服务。进一步完善离婚劝和工作服务机制,为离婚当事人免费提供“离婚劝和”疏导服务,共接待19对,劝和13对,劝和率达68%。

3、举办特色主题颁证活动。分别开展了“元旦佳节结良缘,世博之年展宏图”主题活动,纪念《婚姻法》颁布60周年结婚登记集体颁证仪式。通过活动,向全社会积极倡导新时代的文明婚俗,大力推动和谐社会与和谐家庭建设,同时让全区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世博、宣传世博、积极从我做起,生动演绎“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主题。

4、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围绕“宣传世博,优质服务”工作重点,定期对婚姻登记员进行业务培训,迎世博礼仪、手语培训。积极参与迎世博服务技能的竞赛,营造学知识,赛技能,比服务的工作氛围,通过评比,选出了普陀区窗口服务行业迎世博服务标兵和服务明星,全面提升婚姻登记窗口的服务水平。

5、进一步推进殡葬服务、殡葬文化进社区工作。举行“迎世博——殡仪服务进社区”XX年清明大型宣传活动。共为居民群众提供了包括殡仪服务咨询、购买墓地咨询、平安殡葬咨询等服务项目,发放宣传资料100多套,接待咨询百余人次,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6、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城管等执法部门,形成“三合一”救助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力度,在世博会召开前后,开展连续集中救助行动,截止5月底,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0名。此外,推进区救助管理站新址的硬件建设,完成设计、招投标、装修等工作,6月底前交付使用。

7、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谋划中长期发展蓝图。制定、修改和完善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局党委、局长室高度重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广泛开展了局“十二五”规划大讨论工作,广泛听取和吸收意见与建议。形成了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发展基本思路。

民政局五年工作总结


五年来,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努力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在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中彰显了民政职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积极争取多方支持,执政惠民能力不断加强

近年来,我局加强与国家、省级民政部门,市本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协调联系,密切外部友好关系,积极争取他们在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不断提高“为民惠民”的工作能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共向上级部门争取到各类民政专项经费约52亿元。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市慈善会积极与各级、各地爱心企业联系,接受和吸纳社会各界捐款28784.35万元,为重建项目争取了资金,推进和加快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有序推进灾后重建,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积极有效开展灾害紧急救助。“5.12”汶川大地震后,临时生活救助1371764人,发放灾民临时生活救助资金126059.1533万元;后续生活救助701528人,发放后续生活救助资金43222.64万元;在 “8.13” 特大山洪泥石流自然灾害发生后,市民政局及时下拨救灾物资,其中绵竹市床上用品3000套、大米40吨、帐篷700顶,什邡市床上用品1000套、大米10吨,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XX年6月,市民政局被国家民政部授予“民政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称号,记一等功。

加快推进灾后重建项目进度。我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民政系统灾后重建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了灾后重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民政局灾后恢复重建公共服务设施共有12大类,其中敬老院计划目标数122所,目前全市敬老院开工122所,已经竣工115所;社会福利院全市重建6所,开工6所,竣工4所;其它的村级综合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居委会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正在加紧建设,争取尽快完成并交付使用。据统计:全市民政系统灾后重建项目共有1764个,已开工项目1764个,开工率100%,完工项目1673个,完工率达94.8%。截止XX年5月,农房重建开工334441户,竣工333556户,完工率达99.7%。

三、狠抓民生政策落实,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城乡低保取得可喜成绩。XX年全市有1227414人次领取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累计月人均补助146元,月人均补助较XX年提高了49.5元,增幅达51%;XX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累计月人均补助60.7元,较XX年月人均补助增加了38.1元,增幅达169%,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全市共有农村敬老院133所,敬老院床位数14302张,实际入住老人12365人。五保集中供养标准2400元∕年、较地震前提高供养标准880元,增幅达58%,散居供养标准1800元∕年、较地震前提高供养标准437元,增幅达33%。

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全市共有福利企业94家,职工7519人,安置残疾职工3609人,占职工总人数48%,安置残疾职工较XX年增加1799人,增幅达99%,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四、扎实开展双拥工作,拥军优属成效更加明显

近年来,我局大力开展双拥工作,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共接收安置转业干部 289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8164名,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216.4万元,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经费6249.8万元。全市共举办国防知识竞赛20次,召开国防教育和双拥事迹报告会、演讲会200余场,大力宣扬了驻xx各军队拥政爱民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和各企事业单位的拥军意识,积极营造了xx“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良好城市氛围,社会反响较为强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自XX年以来我市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国家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已连续两届保持这一殊荣,现正积极争创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力争实现“三连冠”。

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


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民政局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我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落实“为民、务实、效率、廉洁”的工作要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民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全面落实救灾救济和社会救助工作
(一)完成“两保”提标和补差达标任务。
1、完成城乡低保提标和补差工作任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xx〕17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粤民助〔20xx〕14号)文件要求,我局积极与区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在区政府的有力支持下,于去年6月将我区城镇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3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195元,城乡低保补贴水平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42元和147元,成为全市首个达标的县区,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居全市第一。
2、完成五保提标工作任务。按照《广东省城乡低保补贴、五保供养标准达到全国前十名水平的实施方案》“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的要求,我局积极争取区政府的支持,并与区财政局协调,将五保提标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到位。从去年7月起,我区将五保户月供养标准从460元/人提高到520元/人,达到省厅规定标准,顺利完成五保提标任务。
另外,根据市民政局文件精神,我区于去年10月将31名集中在雷州市调丰镇麻风病“康乐园”疗养的霞山籍麻风病人月生活补助标准从250元提高到460元,全年发放麻风病人生活补助金18万元,有效保障了麻风病人的生活需求,解决了麻风病人的后顾之忧。
(二)落实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
1、不断完善医疗救助体系。根据民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初步建立我区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管理服务系统,组织街道民政助理和电脑操作员进行培训,下发培训资料12份,累计培训17人次,完成医疗救助对象资料录入工作,做到数据精确、人员信息更新及时。20xx年,我区城乡重大疾病医疗共救助183人次,其中城镇医疗救助124人次,农村医疗救助59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28.07万元,其中发放城镇医疗救助金18.6万元,农村医疗救助金9.47万元。
2、不断完善低保核查联动机制。初步建立了低保核查联动机制,在低保工作中,我局坚持领导到位、认识到位、管理到位、资金到位“四个到位”,认真组织各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实地走访、进村入户等方式对申请低保家庭的人员构成、经济收入、财产等情况进行调查,同时委派工作组按30%的比例对申请人员进行入户抽查,以确保低保申请合法合规、公平公正;至20xx年12月,我区共有城乡低保户2248户4903人,其中城市低保户1628户3317人,新增148户260人,取消143户358人,农村低保户620户1586人,新增103户226人,取消41户106人,真正做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应退则退、进退及时;全年发放低保金和临时物价补贴1438.75万元,其中城市1104.64万元,农村334.11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3、不断完善五保供养机制。至20xx年12月,我区在册五保户135人,全年发放五保供养金90.01万元,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每月按时、足额将五保供养金发放到五保户手中,这有效保障了我区五保户的基本生活,使五保户老人老有所居,老有所养,在全区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氛围,增强了五保户的幸福感。
(三)落实减灾救灾工作。
1、落实冬春救助和自然灾害救助制度。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天气寒冷,我区及时启动防寒救灾应急预案,有效支出冬春救助专项资金18.22万元,为720户困难优抚对象、五保户添置防寒衣被,帮助他们解决冬令防寒问题。7月份,6号台风“温比亚”正面袭击我市,我局按应急预案进入角色,在加强昼夜值班的同时,深入基层一线,及时了解掌握灾情,并通过街道、村(居)逐户登记核准,确认受灾重点困难户352户885人,及时发放应急救灾资金8.85万元,有效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
2、积极推进全国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20xx年,我区组织海滨街道海昌、海宁2个社区开展全国减灾示范社区建设,通过制作防灾减灾宣传栏、逃生标识牌,购买相关防灾应急储备物资,组建社区减灾工作组,开展组织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等形式,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我区全国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得到了上级民政部门的高度认

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第2页可,海滨街道海昌、海宁2个社区于20xx年11月被中央民政部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四)完成“6.30”扶贫济困日和四川雅安地震募捐任务。
1、成功举办“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6月20日至7月20日,按省、市统一部署,我区认真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6.30”扶贫济困日募捐活动。先后协调召开了统一战线各界人士、爱心民营企业人士、重点规模企业等3个系列座谈会,通报活动情况,发动捐赠。同时组织开展了献爱心捐赠、定向捐赠、扶贫“双到”认捐等3项主题活动。6月29日上午组织举行全区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区四套班子领导带头现场捐款,中鑫公司、银地集团等25个企业代表和爱心人士现场举牌认捐412万元,为我区落实扶贫“双到”任务提供了资金保障。
2、及时为四川地震灾区送上爱心捐款。4月20日,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造成196人死亡,21人失踪,12600多人受伤,当地民房严重破损。自雅安地震发生后,我区于4月26日组织“向雅安地震灾区捐款活动”,积极发动区属各级各部门党政机关干部、广大党员和群众进行爱心捐款,募得善款14.74万元,为灾区民众及时送去爱心捐赠款,帮助他们度过灾害难关。
二、有效拓展社会福利和政策惠民工作
(一)落实孤儿儿童福利保障。
1、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至20xx年底,我区在册孤儿67人,孤儿月基本生活费标准600元/人,全年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50.2万元,其中区属孤儿基本生活费21.6万元,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费28.6万元,有效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需求。
2、完善孤儿信息系统化管理。对我区孤儿个人档案资料进行登记造册,并及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实行孤儿信息系统化管理,确保孤儿应保尽保、进退及时,切实保障孤儿基本权益。
(二)落实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医疗救助工作。
根据省慈善会的工作部署,我区组织各街道、村(社区)对辖区内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童进行摸底调查,积极与市福利院联系对家庭困难的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开展免费医疗体检,组织我区2名低保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童赴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进行治疗,并通过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等渠道对2名低保家庭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童医疗费用进行补助,大大减轻了其家庭负担,较好地解决了低保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看病难、就医难”的问题,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三)落实80岁以上困难老人高龄津贴。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湛江市80岁以上困难老人高龄津贴发放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组织各街道、村(居)对全区困难家庭老人进行调查、登记、审核。至20xx年底,我区符合享受高龄津贴的80—89岁生活困难老人166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30元;90—99岁生活困难老人20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50元;全年共发放80岁以上困难老人高龄津贴7.3万元,其中发放80—89岁困难老人高龄津贴6万元,90—99岁困难老人高龄津贴1.3万元。同时,我区给区属百岁老人发放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每人每月300元,至20xx年底,我区在册百岁老人12人,全年发放百岁老人长寿金4.3万元。通过建立困难老人高龄津贴和百岁老人长寿金制度,逐步推动老年福利由救助型向普惠型发展。
(四)落实农村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精神,我局认真组织,深入调查,至20xx年底,我区在册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52人,按每服役一年人月补助10元落实生活补助,这批士兵一般服役年限都比较长,每人每月能领到50到70元的补助,全年发放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金3.93万元。
(五)落实困难群众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
根据省、市的文件精神,我局联合区财政局研究制定了《霞山区免除低收入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实施办法》,为五保、低保困难群众死亡人员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标准为每例免662元,全年共办44例,免除服务费2.9万元。
(六)落实经适房、公租房申请资格核定。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核实认定工作的通知》(湛房[20xx]88号)和《关于做好我市市区公共租赁房保障对象核实认定工作的通知》(湛房[20xx]28号)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市房管局对我区44户经适房和456户公租房申报对象资格进行核定,组织街道、社区入户调查,加班加点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经审核,确认符合享受经适房资格40户、公租房资格455户,取消不符合资格5户,及时整理相关资料移交给市房管局,受到市房管局的好评。
(七)落实福利企业安全生产和年审制度。
根据霞山区消委会《关于印发霞山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霞消安委[20xx]20号)的要求,我局认真研究制定《霞山区民政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同时将安全生产督查与福利企业年审制度结合起来,在年审过程中强化业务指导,在年审结束后对存在问题进行跟踪整改,形成管理合力;加强在“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区属福利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深入车间、厂房和仓库,检查消防安全设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和人员作业情况,督促厂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和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消防安全长效工作机制。至是年底,我区下属2间福利厂全年无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三、继续推进双拥共建和优抚安置工作
(一)做好双拥共建工作。
我区是湛江市驻军最多的市辖区,在做好春节、八一组团慰问辖区部队的同时,继续推进双拥共建工作。重点围绕创卫,走访联络部队,协调部队与地方共同协手做好创卫工作,整治部队营区周边乱摆乱卖、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去年6号台风“温比亚”过后,及时联系街道、部队对椹川大道、文明北一路等道路两旁被台风打断树木进行全面清理,尽快恢复交通和市容市貌,受到了市民群众的好评。
(二)做好优抚工作。
1、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重点落实335名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工作,全年共发放优待金204万元。同时按政策兑现无工作随军家属基本生活补助和立功受奖义务兵奖金工作。
2、落实抚恤金和生活补助发放。至20xx年底,我区有残疾、参战、涉核、“五老”、复退、“三属”、遗属等优抚对象997人,依照中央政策按基数给每人提高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15%,全年共发放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712.8万元。
(三)做好安置工作。
20xx年共接收退役士兵120人,组织报名参加免费技能培训56人,办理安置工作4人,动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118人,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187.3万元,整理4名省指令性安置的退役士兵材料,报区编委办并提出安置意见。同时加强对无军籍退休安置人员的管理,协调区人社局和财政局落实无军籍人员人均月增加地方性补贴300元。
四、推进区划地名和社区建设工作
(一)推进我区村庄村道、村巷规范化命名。
根据《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的要求,通过实地考察、绘制村道走向图等方式,对我区北月村4条村道、宝满村97条村巷进行命名,促进我区地名规范化管理,为人民群众解决了以往户籍登记中地址指向不明、缺漏等问题,方便了群众的日常生活。
(二)推进服务型社区建设。
1、提高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水平。围绕保障农村群众民主权利这一中心,从抓规范入手,通过规范村(居)务公开内容与形式、广播宣传、成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方式,逐步增强村务公开的实效性、透明性,不断强化民主监督,提高我区村(居)务公开的整体水平。
2、组织做好农村幸福院、全国和谐社区、农村服务均等化村庄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组织宝满、菉塘、南山3个村委会利用原有的敬老院资源进行重新改造,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完成农村幸福院申报工作;组织海滨街道海昌、海宁2个社区就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素质方面进行完善,提升社区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和谐社区”申报工作;组织新园街道菉塘村委会根据《20xx年湛江市农村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方案》要求,完善村庄内部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目前正组织该村委会进行项目相关申报工作。
五、整改强化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工作
一是巩固提高了火化率,20xx年全区火化遗体1679具,实现火化率100%;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落实殡改惠民政策。组织各街道、村(居)学习宣传殡改惠民政策,印发《低收入群体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申请表》,规范并公开申请审批程序,落实分工包片跟踪上门服务,确保殡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三是推进生态墓园建设。协助菉塘村抓好220亩大型生态墓园规划、报批和动工建设等手续,推进该项目建设;四是严肃查处殡葬举报案件。协调工商、物价等部门制发文件,取缔了调丰公墓违规经营收费管理的做法,及时制止了5起偷运尸体前往麻章区湖光、太平镇搞土葬的行为,严肃查处了周边农村假造坟墓占地和个别村民在村中重修祖墓等案件;五是加强殡葬执法队建设,组织执法队按区纪委、纠风办的部署开展风行评议“回头看”活动,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找准存在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殡葬执法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殡葬执法规范化,有效提高了执行力,促进全区殡葬管理和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六、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一)推进婚姻登记管理规范化管理。
1、促进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按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在认真抓好登记员思想教育、业务培训,提高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同时,进一步规范登记场所建设、网络设备配置和开展便民服务,不断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20xx年办理婚姻登记5254对,其中结婚登记3754对,离婚登记1097对,补办婚姻登记403对,整理入库婚姻登记档案5254份,出具各类婚姻状况证明884份。
2、顺利完成各个登记高峰日的婚姻登记任务。提前做好登记高峰日工作部署,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引导群众按程序办事,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全面满足群众需求,有多少登多少;确保登记程序合法,无错漏;确保安全有序,无群体事件发生,顺利完成20xx年1月4日、12月25日等登记高峰日工作任务,做到登记服务高效、优质、安全,多次受到网络、报刊等媒体的赞誉。
(二)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化管理。
除了做好日常登记、年审、换证等工作之外,重点做好社会组织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我区社会组织管理与“两建”工作结合起来,选取我区规模较大、发展较好的3家协会作为试点单位,指导行业协会完善内部10项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建立行业协会奖惩制度,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社团信用档案,积极探索社团公信力等级评估制度,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建设,促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和影响力。
七、全力做好涉军信访维稳工作
我区残疾、参战、涉核、军休等群体人员有1千多人,涉军信访维稳任务繁重。去年,我局针对五一、八一、国庆、元旦等敏感时期,提前认真研究制定预案,全力以赴做好涉军信访维稳工作。一是做好深入排查工作。每个时期情况认真分析疏理,列出重点上访对象名单,了解掌握登记上访人员的诉求,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落实分工包案。按区委、区政府的部署,逐个落实分工,联系包案,做到人盯人;三是定期约访谈心,上门关怀慰问,以情感化上访对象;四是尽力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如:按政策解决低保、医保、社保、大病救助、临时救济及解决子女上学困难等。通过一系列的工作,涉军群体较为稳定,杜绝了在各个敏感时期涉军越级上访问题发生,为我区的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此外,我局还按计划开展了新兴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创建和村(居)务公开示范点创建工作;同时完成了计划生育兼职单位工作任务和挂点村扶贫“双到”等工作任务。
过去的一年,我局虽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人少事多,任务庞杂繁重,有些任务完成得不够及时,有些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医疗救助和社会救助资金紧缺。我区生活困难患病群众人数较多,而省级下达医疗救助资金较少,难以满足需求,造成医疗救助资金紧缺。根据《广东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流浪人员患病所需医疗费用应由卫生部门负责解决,但实际上,我区2名患病流浪人员的医疗费现全是由区民政局负担,长期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分工职责不明,造成民政部门大包大揽,救助资金紧缺,致使社会救助工作举步维艰。
新的一年,是全党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实现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紧跟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重点要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稳步推进基层政权体系建设。
1、依法依规推进20xx年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选举规程》等法律法规推进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工作各环节依法依规,深入各村(社区)进行排查,对可能造成换届选举工作不良影响的因素,提前分析和梳理,及早介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化解矛盾,确保我区20xx年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2、积极推进菉塘村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项目建设。根据《关于对创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村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湛创办[20xx]8号)文件要求,组织新园街道菉塘村委会就村庄规划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文体等10项考核内容进行完善,不断改进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质量,做好验收准备工作,确保该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快完善城乡综合型社会救助体系。
1、加强城乡综合型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着力完善灾害应急救助、防灾减灾、社会救助等制度,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救助标准稳高托低,逐步推动社会救助一体化、均等化发展,力争2年内实现城乡低保补贴、五保供养标准达到全国前十名。
2、完善城乡社会救助机制。落实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探索建立临时社会救助制度、城市贫困人口帮扶制度、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全面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规定,提高供养水平。
(三)加快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1、着力发展普惠型社会福利。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继续推行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积极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提升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推进新兴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培训就业相配套的综合保障制度。
2、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加强慈善组织规范建设,完善慈善捐助信息公开制度,打造慈善公益品牌,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继续组织实施好“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
(四)加快村(居)民自治和城乡社区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村(居)民代表会议作用,加强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综合治理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全面提升村(居)民自治水平;大力推进幸福村(居)建设,健全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机制,推进有条件的村(居)完成“六个一”(一个公共服务站、一个文体活动中心、一个健康计生服务中心、一个家庭服务中心、一个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一个小广场或公园)工程建设,完善社区服务体系。
(五)加快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
1、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简化登记注册手续,除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外,所有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建立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与备案双轨制;重点扶持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
2、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制定政府转移职能目录、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和可承接职能转移、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目录,完善社会组织评估制度和操作规范,实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资质评判标准化;开展非营利组织免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等资格认定,保障社会组织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待遇。
3、强化社会组织行业自律体系建设。采用以点带面的方式,在我区3大行业协会初步建立行业自律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铺开,不断健全我区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形成广覆盖、高标准、严要求的行业自律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网络。
(六)加快推进双拥优抚安置改革。
1、扎实开展双拥工作。健全军民融合式发展双拥机制,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和军民共建活动,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创建内容和形式,营造关心支持军队建设、尊重爱护优抚对象的良好氛围。
2、深化安置工作改革。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制订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自主就业、经济补偿、重点安置、政策优惠、城乡一体”的安置体系;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全面落实军休人员“两个待遇”,完善军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
3、加强优抚保障工作。加快优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政策,完善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全面提升优抚对象保障水平;继续开展“关爱功臣”系列活动,做好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工作。
(七)加快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一是做好五年一度的界线联检和每年的平安边界管理工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维护行政区域界线附近地区稳定;二是继续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网络化管理;三是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消除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四是坚持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坚持推行火葬和改革土葬,推广树葬、海葬等节地生态葬法,加快和规范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规范经营性公墓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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