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全会体会—人大代表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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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他们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与人民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因此,人大代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发挥知情参政作用,反映社情民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建立畅通、公正、规范的表达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意愿能够及时、充分、有序地得到反映。为此,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这一制度成为充分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渠道。知情参政是人大代表履职的主要任务之一。人大代表应从维护大局出发,认真履行参政议政的职责。一方面,应了解民情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通过专题调研、视察和参加评议、执法检查等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全面准确地把握社情民意,为自己参政履职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改革发展的全局,都要有比较全面的了解。把国家政策和民情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提出利国利民的议案和建议。另一方面,应如实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意愿,把自己深入基层了解到的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通过各种方式如实反映出来,使党和政府真正了解社情民意,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党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各级人大代表作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应从关心群众利益入手,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一是为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二是教育和引导群众顾全大局。主动向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提高群众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看待形势、认识大局,通过法律程序表达自己的愿望。三是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把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协同基层组织,从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入手,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手段,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充分发挥人大信访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的联系与沟通,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促进社会和谐。
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凝聚民心,增强社会创造活力。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选举出来的各个方面、各个阶层的代表人物,在群众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发挥好人大代表的表率作用,能够带动群众,促进各项事业发展。人大代表应积极带头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真正承担起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的任务,把广大群众团结凝聚起来,确保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人大代表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应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选民和选举单位的监督,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发挥好代表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人大代表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应积极配合、支持各级党委和政府,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凝聚民心、促进改革,为各行各业的人们干事创业提供舞台,努力营造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
六中全会体会—人大代表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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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全会体会—基层篇


六中全会体会—基层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重要目标,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重大创新。
一、注重干群和谐,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在构建和谐基层的实践中,我们紧紧抓住干群和谐这个关键,在切实解决干群矛盾、增进干群和谐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在广大干部中开展“我是人民的儿子”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这一活动,使广大干部切实摆正“主仆”关系,满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主动与群众融为一体,真正做到真心敬民、诚心爱民、实心为民,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二是深化创新“双带双强”工程,密切农村党群关系。近年来,我们在农村大力实施以带头致富能力强、带民致富能力强为主要内容的“双带双强”工程,提高了农村党员在群众中的威信,增强了农村党组织的活力。目前,全县有6000多名党员干部与农户结成帮带对子,共帮扶特困户1522户,脱贫877户、2769人,投入帮扶资金108万元。三是大力拓宽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进一步健全调查研究、群众接待日、领导干部亲自处理来信来访、机关干部到基层特别是贫困地区锻炼等制度,不断拓宽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努力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
构建和谐基层,必须及时化解改革发展中的各种矛盾。近年来,我们在征地补偿、拆迁安置时充分考虑农民利益,着眼失地农民的长久生计;对企业改制后涉及职工利益的遗留问题,尽量以最优惠的政策予以解决;政府出面,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全额发放;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坚持“三个杜绝”,即坚决杜绝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坚决杜绝牺牲环境的经济增长,坚决杜绝损害百姓利益的虚假繁荣。通过坚持“三个杜绝”,保持经济社会在和谐的氛围中实现可持续发展。双流作为成都市的近郊大县,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连续10年位居四川省“十强县”之首,经济社会发展实力跻身全国“百强县”行列。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确保了群众安居乐业,为构建和谐基层创造了物质条件。
稳步推进基层民主,建立干群和谐的长效机制。长期稳固的干群和谐最终要靠制度来保证。只有稳步推进基层民主,才能保证基层干部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服务,对群众负责。为此,我们坚持“以群众利益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根本”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公推直选工作。目前,全县已有7个镇成功实行了公推直选镇党委书记,有108个村和社区实行了党支部书记的公推直选,183个村的村委会主任实行了“两个直接”的选举方式。通过建立公议制度、述职制度、年度考核制度、罢免制度等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了当选干部的工作责任感,进一步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稳定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重点解决的(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问题。实践证明,没有农村的和谐,就没有全面的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就难以真正实现。只有把农村发展作为重中之重,最大限度地加快发展,才是构建和谐基层的根本之道。
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双流县承担了成都市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试点工作。通过搞好科学规划、做强产业支柱、利用市场配置资源、建立新型城乡管理体制和推进农民生产、生活和居住方式转变等一系列措施,促进了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覆盖、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的进程,实现了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发展的良性互动,形成了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
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我们以农民利益、农村的长治久安为根本出发点,创新和完善了各种政策。一是建好安居房。采取统拆统建、统一安置的模式,大力实施集中安置工程,改善农民居住环境。与此同时,实施对困难家庭危房进行改造的“安身工程”,对农村居住危房又无经济能力改造的特困户,由县财政按每户6000元再加上镇和对口单位的扶助资金改造住房,今年计划完成200户危房改造。二是广开就业路,筑牢保障线。加大培训力度,实行政策扶持,增加就业岗位,实施充分就业计划,全力做好失地农民就业工作。本着还利于民的原则,建立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到老有所养。我县现有21671名已征地农民参加了社保,其中有11613人享受了养老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做到病有所医。今年全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已达52.8万人,参保率达78.4%,比去年提高13个百分点。将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纳入城镇低保,做到困有所助。现已基本建立起失地农民综合社会保障体系。三是大力推动农村教育发展。全力推动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着力为广大农村孩子提供享有优质教育的机会,全力实施帮困助学。我县计划在3年内全部实现对农村9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免收书本费和对贫困学生补助生活费的“两免一补”目标,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而失学。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做好村庄规划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美化村容村貌。通过上述一系列综合性举措,为农村基层和谐打下扎实基础。
三、激发创造活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和谐社会氛围
和谐社会必然是一个充满活力、崇尚创造、健康向上的社会。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为了激发创造活力,我们稳步实施全民创业计划。通过鼓励广大群众辛勤劳动、艰苦奋斗,努力使千家万户实现家有恒产、生活殷实;积极发展“能人经济”,充分利用双流成功创业者的示范效应,鼓励有一定实力的能人自主创业,促进他们由个体户向私营或股份制企业转变,在全县形成“集中资金兴产业、你追我赶办企业”的浓厚氛围;鼓励现有企业家将产业做大做强,对市场前景好、发展后劲足的企业进行强力扶持,培育壮大一批项目,力争较短时间内在企业家中培养一批实业精英、“创业巨人”;鼓励双流在外人员中具有先进技术、科学管理经验和一定实力的人才回乡兴办工业企业和各类经济实体,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把工作当成事业去追求,把事业当成学问去研究,在促进双流经济社会的大发展中释放潜能、建功立业,努力实现人生价值。
在实施全民创业计划的过程中,我们着力创新工作机制。比如,在确定今年首批200户“百姓创家业”的过程中,我们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发布公告,公布重点产业、激励政策、申报办法等事项,由百姓自己制定并申报创业方案,在全县范围内通过竞标评选的办法确定。确定后,我们用财政设立每年200万元的专项资金,以“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扶持。通过大力实施全民创业计划,有效克服了贪图安逸、不思进取、小富即安的消极思想,在双流大地形成创业活力竞相迸发、创业精英不断涌现、创业财富充分涌流的大好局面。同时解决了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从而为构建和谐基层提供了不竭动力。
在构建和谐基层的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政通”才能“人和”。基层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是构建和谐基层的关键。我们只有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以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为目的,切实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具体工作,才能打开通向和谐基层、和谐社会的通途。





六中全会体会—金融篇


六中全会体会—金融篇六中全会体会—金融篇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更加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即由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促进社会和谐是我国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必要条件。作为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我们要更加自觉地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积极主动地以市场建设推动社会建设,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一、市场从何而来
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在我国相当长的发展时期内,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此决定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点是发展中市场、发展中体制、发展中经济、发展中社会。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关键是发展。
中国要谋求科学发展就必须从根本上建设先进的社会主义市场制度。这既是20多年改革开放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实现和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条件。没有先进的社会主义市场制度,经济和社会的运行就没有载体,物质和科技的力量就不能得到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四位一体的发展目标就无法得到更充分的体现,发展也就不能真正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不仅表现在基本比例关系方面,更表现在市场落后和市场制度缺损的现象广泛存在。在物质瓶颈的背后存在着市场制度瓶颈。比如,2003年下半年以来宏观经济过热,宏观调控一时难以到位,就是市场制度缺损和市场落后的表现。说到底,现阶段我国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都可以从市场制度缺损找到症结,其中金融制度缺损处于矛盾和问题的核心。
那么,市场到底是怎么形成的?我们可以通过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制度下两种市场在形成过程、推动机制上的比较来理解这个问题。首先,两种市场的形成过程不同。考察资本主义发展历史不难发现,资本主义市场主要是自发生长形成的。早期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和发展,经历了漫长的、个体自生自灭的、充满剥削压迫的曲折发展过程,因而也可以看成是原生态的、以个体为中心的、低效率的、非社会化的,不是以人为本、追求社会平等的。而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是在自觉建设中形成的,带有很强的开发性特征,能够与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结合起来,表现为自觉的、主动的、赶超的、高效率的、系统的市场建设,它把以人为本、实现社会和谐作为自身的根本目标。其次,两种市场的推动机制不同。资本主义市场的思想基础是西方的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宣扬私利至上,把私人财产权利及其保护作为其市场制度的核心,并围绕这个核心发展演化出了符合资本家利益的制度体系,以个人或私人组织对财富的无限制追求来推动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自身的目标,并通过公有财产权利的不断发育、改进,发展出效率更高、激励更强、公众受益更多的形式,来保证上述目标的实现。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反映了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现实,在此现实条件下只能通过市场建设的形式来实现经济建设目标,进而实现社会主义的社会目标。当然,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建设,既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同,也与我国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不同,不是以社会目标取代经济目标,而是实现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的共赢。
从起源看,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自发市场建设强调效率,忽视社会公平,只是随着社会发展和资本主义内部矛盾的加深,才在一定程度上顾及社会公平。从现实来看,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为了保持在市场建设中的领先地位,极力宣扬新自由主义,尽量把市场发展说成是自发的、原生态的,使发展中国家误认为无论用什么方法都无法建设市场。这就使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在市场建设方面无所作为,与发达资本主义的发展差距固定化、长期化、扩大化,在市场能力、业绩、效率等诸多方面永远处于劣势,从而在全球化环境中无法建设自己的市场,只能跟经济发达国家的市场对接。
事实上,随着资本主义的不断发展,市场逐渐由自发生长向自主建设形态转化,并在数百年中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不断完善、不断演进的发展过程。经过市场制度的长期建设,现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形成了与资本主义相适应的市场体系。我们研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不能忽视政府在资本主义市场建设中曾发挥的历史推动作用,更不能忽视政府干预在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因此,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更不能单纯地认为经济运行面临的已经是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只要在国家对经济运行实行总量和结构调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就万事大吉了。要看到,与发达国家相比,在现有市场落后和市场制度缺损的国情下,我国不只是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市场进行简单的修复和完善,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市场建设来消除制度瓶颈制约,创造性地建设一个先进的社会六中全会体会—金融篇

六中全会体会—金融篇主义市场制度和市场体系。这是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谋求发展的惟一选择,是实现自觉、主动、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内容。
我国的市场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建设过程。开发性金融涉足的很多领域都反映了这种过程。因此我们说,市场是建设出来的,而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当然,市场经济的产生有早有晚,其发展也有快有慢。比如,资本主义首先发源于英荷两国,就是因为这些国家的市场经济发育和发展较早。也正是因为英国市场经济发展最充分,市场经济特别是金融、贸易、会计等方面的很多理论和制度,便发源于英国。对资本主义的认识,像马克思的《资本论》,也成就于英国。但无论在实践上还是在理论上,任何国家市场的形成和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推动,越是后发的市场经济,政府的推动作用越大,由此也可以说市场是能够建设的,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的社会主义市场更是建设出来的。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现状看,国内不少人对市场建设问题的认识还是极其薄弱的。不改变这种状况,我们就不能自觉、主动地运用客观规律,加快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建设。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结合多年来开发性金融的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建设不同于资本主义的“自发”市场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结合我们自己的国情,准确认识和把握市场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关系,准确认识和把握市场建设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关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经济实践中对开发性金融进行准确定位,在开发性金融工作中更加主动、自觉、努力,使开发性金融充分发挥功效,从而显示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二、市场建设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诸领域,开发性金融市场建设的途径是独特的
当前,中央把加强和谐社会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条重要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四位一体的发展目标。我们要以开发性金融的发展推进市场建设,进而推动和影响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完整地体现和服务于四位一体的建设目标。
市场虽然表现于经济运行,为经济运行服务,但不能把市场建设视为一种纯经济的范畴和活动。固然,市场靠每天的经济运行不断完善自己、再现自己、再生产自己,但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再生产来看,市场每转一轮既是对原有机制和体系的一次验证、一次改进、一次重生,也在不断的轮转中创造出新的生产关系,以证明自身存在的合理性,而市场嵌入其中的不断演变的生产关系,是在经济之外,还包含着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内容。然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要素并不是可以盲目组合,随便捏来就会成为一个市场的,必须按照市场运行和经济运行的要求,按照资源配置的效率原则整合起来,才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市场的有效运行、利益的合理分配。只有这样,才能从多维视角全面进行市场建设,最终建设出高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确认识市场建设及其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实践问题和理论问题。特别是市场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关系,更是亟待人们加深认识的一个现实问题。世界上没有纯经济的范畴,也没有纯金融的范畴。以开发性金融推进市场建设,既跟经济建设有关,又与社会建设有关。具体到实践中,开发性金融主要是以融资推动等形式参与市场建设,是从社会建设入手来取得经济建设成效的,这具有不同于其他市场组织形式及其过程的独特内涵。
从开发性金融的功能看,市场建设包含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业绩建设四个阶段。按传统经济的涵义,这四个阶段中只有业绩可以归类于经济建设的成效,如资产规模扩大、资产质量提高、风险防范系统增强、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等。其他三项建设则更多地具有社会建设的含义,因而可以看成是广义的社会建设范畴。从建设阶段递进的次序来看,没有相应的思想共识,没有成熟的组织体系,没有有效的制度保障,也就不会建设出一个先进的社会主义市场制度,更谈不上经济建设的成效。因此,在开发性金融的框架中,具有社会建设功能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是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而经济建设对社会建设具有反哺作用,并以业绩建设最终体现社会建设的成效。
开发性金融的实践也说明,市场建设过程体现和反映着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基本内容。例如,开发性金融的宣介,从性质上来看是一种文化建设,而我们提出的“一把手拉动,自上而下”,又是政治建设的一种方法。这样,从社会建设入手,市场建设可以把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要素、优势、力量整合起来,为经济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而市场建设一旦取得成效,就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使经济社会获得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主张用非市场化的方法建设市场,在开发性金融创新中实现市场。这主要是因为在我国市场发育滞后的情况下,只有依靠社会力量,把政府、金融、市场和公众的力量结合起来,才能弥补市场缺损,建设出一个先进的市场制度。
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开行以开发性金融推进市场建设的实践是独特的,而且与当前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完全一致。我们从全局出发,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长期发展目标出发,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看成是一个整体,以此作为开展开发性金融活动的广阔舞台和空间,最后收到金融发展和经济建设的成果,这是我们的基本特点。在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开行不是主角,但我们的市场建设是从社会建设入手,立足于全局,把社会当作一个未充分发展起来的领域,为经济发展而建立必要的制度,最后发挥出经济建设的作用。如果把四位一体看成四维,我们就是通过四维空间来实现经济发展的一维目标。实践证明,这是有成效的,是事半功倍的。但人们往往只看到一维的结果,只看到业绩和经济建设方面的成果。很多人认为,开行把不良资产降到1%以下是不可思议的。其实道理很简单,我们是在四维空间运作,有人是在一维空间运作;我们能看清四面八方,有人只能看到眼前,这是区别所在。在短期内,开行之所以能够从过去仅仅搞一些大项目和曾经作为“出纳”的无足轻重的银行,发展到现在的能够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推动作用的金融机构,从基本建设领域不断拓展到社会建设领域,这是主要原因。
三、市场建设必须重视上层建筑的作用,这是当前缓解社会瓶颈的有效手段
我们现在的任务,是在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建设一个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建设一个崭新的社会主义社会。因此,我们必须辩证地把握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实现“知”和“行”的统一。
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问题,有人认为太抽象,不太切合实际需要,都是一些与实际工作没有太多关系的理论性内容。我们不这样认为,而是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尊重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在开发性金融的长期实践中找到了两者的一个结合点,这就是市场建设。显然,我们在这里强调的市场建设,带有开发性金融的鲜明特征,虽然属于经济基础范畴,但又和上层建筑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能否有效发挥作用还要受到上层建筑的影响。在开发性金融实践中,我们现在提出的市场建设的内容要比过去多,正是基于这种认识。观察经济基础,推动市场建设,绝不能脱离所有经济活动赖以进行的政治、文化、社会关系,但在实际运用中人们往往更强调经济基础的所有制和分配关系,我们在开发性金融实践中发现这是不够全面的,特别是在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这种以偏概全的认识会导致诸多的社会矛盾,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有制和分配只是构成经济基础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体现一个社会发展的内在驱动力,但其发挥作用需要条件。
一个完善的市场体系不能脱离其赖以运转的上层建筑而存在。像会计体系、信用体系、法人治理结构等,都属于市场体系中的基础性制度建设,这些制度当然是在基本经济制度下运行,但又受到政治体制和特定文化的影响。在任何一种体制下,市场体系都包含着相对独立的基础性制度,都渗透着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内容。你认识它、掌握它、运用它、增强它,它就变成你的力量;你忽视它、破坏它、甚至丢掉它,它就会成为你的束缚,使你的机构运转缺乏动力和效率,难以创造出一流的业绩,最终使经济社会发展受到损害。
过去,我们对这个问题认识不足,缺了经济和金融运行的基础制度建设这个环节,以至于经济实践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科学性,存在某种盲目性。这些年来,我们通过开发性金融实践,主动掌握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结合点,正确认识推进市场建设的基础制度建设含义,正确认识市场建设过程中的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内容,在实际工作中变被动为主动,使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在市场建设当中不再盲目互动,而是实现了一种互相促进的良性发展。
在开发性金融实践中,对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的这种认识,是多年来我们跟各地政府的金融合作中不断加深的。只要认清二者之间关系,我们当前搞市场建设,以市场建设缓解社会瓶颈,就有了理论基础,在实践上就能站住脚跟。10多年来,开行市场建设的方法之所以非常有效,就是因为我们立足于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社会的稳固基础,能够借助开发性金融合作聚集起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以市场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产生出社会建设的外部效应。
市场建设折射社会变革内容。从科学发展观来看,近年来我国社会发展之所以形成瓶颈,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没有形成推动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因而未能把社会的各种能力、各种积极因素充分聚合到市场发展中去,并通过市场建设和制度创新推动社会发展。我们在这里强调的社会瓶颈,是相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筑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来讲的,主要是指随经济发展而在诸多领域出现的困难、问题和矛盾。当前,社会瓶颈主要表现为分配不公、收入差距拉大、部分群众生活困难、公共服务缺失、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在社会瓶颈领域,过去相当一些人认为,国家没有钱就可以不搞、也不去探索市场化的方法。这是一种消极被动的社会发展观念,而以市场建设推动社会建设是积极主动的社会发展观念,实践证明是推动社会发展、缓解社会瓶颈的有效手段。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提出来的,既具有战略性又具有很强的实践性,需要有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来贯彻落实。开发性金融的本质决定了我们进行市场建设必然要涉足社会瓶颈领域,必然要与社会发展发生密切关系。实践业已证明,通过开发性金融的方法,以融资推动市场建设,是缓解社会瓶颈的一个有效途径。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应当立足开行市场建设优势,积极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义无反顾地担负起社会建设的重任,把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六中全会体会—金融篇

六中全会体会—税务篇


六中全会体会—税务篇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体现在治税理念上,是手段与目标的关系,即以依法治税、科学治税,实现税收分配的公平与正义。税收涉及社会各阶层、千家万户,应成为营造诚信友爱社会环境的媒体。税收宏观调控的“倒逼机制”,可以激发全社会的各项活力,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服务;妥善处理税收分配中的利益矛盾,维护安定团结,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税收具有的纠正“负外部性”功能,可以促使市场主体承担其损害环境而造成的社会成本,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所以,要发挥税收职能,实现构建和谐社会对税收工作的要求必须坚持依法治税。依法治税不仅是和谐社会的内部构件,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石,是调控经济发展的杠杆,是和谐税收环境的灵魂。但是,当前依法治税中在执法理念、执法环境、执法程序、执法手段、执法监督上还存在着一些不和谐因素,影响构建和谐社会。
首先,执法理念落后。在依法征税上,停留在“以法治税”的层面,固守于让纳税人守法而忽视怎样使权力服从于法,导致人治、特权思想严重,重习惯轻法律、重权力轻责任的现象时有发生,随意减免税,买税卖税,从中渔利的行为一时难以根除。在执法规范上,“依任务治税(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以任务论英雄”,放弃执法主体地位,盲目扩张代征。在优质服务上,没有在政策、法律规定范围内帮助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给纳税人以最大的方便。
其次,执法环境不优。税收执法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用税人、征税人、纳税人能否和谐相处,共生共存。实践中,税务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存在内忧外患。一是税收立法失度,影响利益制衡。二是行政作为失范,扭曲执法意志。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财政收入速度扩张,税务部门不得不将税收政策执行让位于完成计划,依法治税在这些地方受到严重的制约。三是纳税人行为失信,规避纳税义务。纳税人的法律意识普遍不强,纳税自觉性缺乏,有意或无意不遵守税收法律,偷、逃、骗、抗税时有发生。
第三,执法程序不严。税收执法程序是规范税务执法、依法行政的基础。税收执法程序的合法可以维护税收秩序,使征收行为变得易为社会所接受。税收征管法着重从延期纳税审批权、税收优先权、税收保全权、税收强制执行权、税务检查权、税务处罚权等方面对税收执法作了严格的程序限制。但是,一些基层干部执法时误解、曲解、肢解税法,忽略执法中应该履行的程序,导致执法的混乱。
要解决以上问题,在具体实践中,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对纳税人、征税人、管税人法律关系进行科学合理调整,并在三者之间形成维护各自合法权益基础上的和谐法律行为和良性互动,并正确处理以下关系。
其一,正确处理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的关系。要改进税收计划的传统模式。传统的税收计划管理模式可谓积弊多多,计划不准、苦乐不均、情况不明、上下不通;下达计划,政府层层加码,税务级级讲价;组织收入,经济发达地区可以美其名曰“藏富于民”,有税不收,经济落后地区被逼“寅吃卯粮”,无税乱收。这种管理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致使一些基层税务机关在依法治税上不作为、乱作为的始作俑者。解决的途径和办法:加强税收预测、确保上下沟通、力求计划准确、防止畸轻畸重、掌握税源动态、适时调整计划。同时要弱化税收计划的刚性考核,减少税收计划的盲目追逐。
其二,正确处理征管经费与依法治税的关系。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税务部门是垂直管理部门,其经费渠道是上级财政安排一定比例的人头经费,其余经费完全依靠各级地方财政根据入库税款按一定比例安排。如此一来,征管经费和依法治税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被残酷现实搅和在一起,一方面思想上不愿放弃依法治税这个根本,一方面,从自身生存发展需求出发,行动上自觉不自觉地把完成税收计划放在第一位,从而成了一对“冤家”。经济越是落后的地区,这对冤家的矛盾越是突出。依法治税受到了严重的制约,不是任务服从政策,而是政策让位于任务,本末倒置,收“过头税”有之、“寅吃卯粮”有之。这种征管经费供给体制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改进办法有二:一,模式上突破。坚持“取之有理、取之有道、取之有度、取之合法”的原则,由上级税务部门和地方政府统一将现行的“下拨人头经费+按比例提经费”的模式改变为“财政统筹、预算安排、全额下拨”的经费供给模式;二,观念上转变。务必大兴节约之风,倡导勤俭办事,努力降低机关和税收成本,平抑膨胀的欲望,压缩过度的需求。
其三,正确处理服务经济与依法治税的关系。税务机关参与构建和谐社会,要自觉树立三种观念:公正执法是对纳税人最根本的服务,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纳税服务是社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自觉运用税收杠杆,助推循环经济发展。依法加大对高收入行业的征管力度,调富济贫,缓解、调和因贫富悬殊而引发的矛盾,以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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