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科学发展观要求体现到反腐倡廉工作中

针对同一件事,同一部作品,每一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对于阅读或观看过的作品,用自己的话语把它写出来,我们称之为心得体会。相信每一个人在小学和中学都写过不少心得体会,心得体会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在写自己的心得体会时要注意些什么呢?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把科学发展观要求体现到反腐倡廉工作中,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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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内涵、精神实质、基本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一、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谋划反腐倡廉工作。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要坚持着眼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把反腐倡廉建设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考虑每个决策对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针对一些领域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完善及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等难点问题,要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和办法,并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问题。要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对中央宏观调控特别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二、坚持以人为本,深化反腐倡廉工作。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以改善民生为着眼点,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节能减排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开发、救灾救济等专项资金的监管。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及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要进一步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质询听证制度,健全民主评议制度,完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等长效机制,让人民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显著成效。 三、遵循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加强反腐倡廉工作。要通盘考虑总体思路,科学整合各种资源,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做到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均衡发展,同步提高。要坚持反腐倡廉方针政策的一以贯之。对一个阶段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可以有所不同,但大的方针、原则不应改变,对反腐倡廉总体思路、基本要求要一以贯之、持之以恒,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切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充分调动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互通案件线索,共同分析案情,协调配合办案,形成整体合力。 四、按照统筹兼顾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硬。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不断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注重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坚持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相结合;坚持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坚持着眼长远和着眼当前相结合,把阶段性任务与长远性目标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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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思考


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思考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人民法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亦不能脱离发展的规律,必须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生的新变化,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寓于各项工作中,努力营造和谐、健康、发展的司法环境。下面,我就如何在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谈几点个人的体会和想法。
一、深刻理解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科学发展观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作为我们党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重大成果,是我们一切工作的理论基础,也是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必须遵循的行动指南,只有坚持这个指导思想,人民法院的反腐倡廉工作才能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保持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只有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切实贯彻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才能不偏不倚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促进审判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证。
(二)科学发展观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确立了战略方针。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这是党中央适应反腐败形势发展变化、深刻总结反腐败实践经验作出的重要论断,是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始终坚持的战略方针。我们只有坚持这个战略方针,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才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即加强思想教育,筑牢“不愿为”的思想防线;加强制度建设,构筑“不能为”的防腐体系;严查违纪违法行为,形成“不敢为”的高压态势;以人为本保障待遇,促进“不必为”的良好机制。
(三)科学发展观对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创新要求。“浊其源而求其流之清,不可得矣。”防治腐败,必须从源头抓起。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是我们党对反腐倡廉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和实践的认真总结,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内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腐败的成因和表现形式也越来越复杂多样。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只有不断深化改革推进制度建设,继续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我们的反腐倡廉工作才能完善机制、形成合力,从体制上消除“三案”产生的土壤,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才能面对新情况,迎接新挑战,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工作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人民法院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的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
(一)发挥示范作用,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是反腐败的主力军和排头兵,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对于营造人民法院风清气正的环境氛围,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要加强党性锻炼,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顾全大局,令行禁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自觉地为民尽责,为党分忧,确保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方向。二要增强党章赋予的责任意识,矢志不移地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做廉洁自律的模范。要全面提高个人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三要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自觉“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为卓有成效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健康开展。纪检监察部门在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中担负着组织协调的重要职责,组织协调作用发挥的好坏,关系到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进程和具体成效。必须充分认识岗位职责的重要性,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法院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审判事业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必须主动出击、多方协调、认真研究,不断探索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积极协助院党组抓好党员干部和广大干警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抓好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促进作风转变,使广大干警能够不为名所累、不为权所动,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三)发挥监督作用,创造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司法环境。纪检监察部门要以对审判权、执行权和领导干部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检查为重点,找准监督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多

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思考第2页

措并举,全方位开展监督。要不断整合监督力量,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监督网络,创新监督形式,加大公开力度,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利运行机制。一是要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监督检查司法为民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把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解决和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办案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申诉难”,“执行难”等热点、难点问题,并注意查处这些问题背后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四)发挥保障作用,营造科学发展导向。“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我们在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的同时,要把从严治院、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官的职业保障机制,把保护干警融入教育、监督、惩处等各个环节,使干警少犯、不犯错误,支持和保护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导向。一是在教育中要着眼防范,帮助干警牢固树立起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二是在监督中要前移关口,健全监督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及时帮助,避免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在实施惩处中要综合分析,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想干事、能干事而受到错告、误告、诬告的干警,要及时给予澄清,消除影响;对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出现失误的,要教育帮助,鼓励他们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对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搞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甚至违纪违法的,要坚决查处。努力形成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教育失误者、查处诬告者、惩治腐败者的良好氛围,为落实科学发展凝聚力量,提供人力支持和保障。
三、切实履行职责,用科学发展观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联系实际,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加强法院全面建设结合起来,与构建独具特色的法院惩防体系结合起来,真正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成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谋划思路、完善措施、推进工作的过程,努力把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转化为促进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健康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一)强化廉政教育,增强科学发展意识。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科学发展观教育融入到反腐倡廉教育之中,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入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指导思想和方式方法之中,增强教育的有效性,摒弃那种为了所谓的"政绩"而发展,为了升迁而发展的错误思想,坚决杜绝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行为,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要加强思想作风教育,突出抓好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权力观、政绩观、地位观教育和思想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发展意识;二要加强党纪国法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筑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防腐拒变能力;三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倡导廉洁从政氛围,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廉洁环境。
(二)加强制度建设,实现队伍建设科学发展。要从法院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把纪检监察职责定位在正党风、强保障上,创新教育、监督、制度等工作机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积极健全各类廉政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力,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以强化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为重点,加大对反腐倡廉和效能工作的调研分析,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探索好的形式与做法,并用制度加以巩固,着力构建起符合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实际的“四不为”机制,不断提高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廉洁执法和司法为民自觉性,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制度化水平,实现法院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
(三)加大监督力度,促进科学发展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紧抓住权力运行这个关键,狠抓监督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述职述廉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大力弘扬司法民主,以民主促公正,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司法廉政监督员的沟通交流机制,悉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使其成为联系群众、沟通社会各界的桥梁,从而不断改进工作。三是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在进一步完善各项廉政制度的基础上,加大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并适时总结分析,对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规范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使腐败失去其滋生的土壤,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切实履行惩处职能,解除科学发展障碍。要充分运用惩处手段,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优化司法环境的突破口,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重要的位置,始终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强劲势头,坚决清除人民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使极少数腐败分子在人民法院没有藏身之地。坚决查处阻挠人民法院科学发展中的“肠梗阻”现象,严肃处理违背科学发展观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尤其是查处违反科学发展观的深层次的各种腐败问题;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坚决纠正个别干警在工作中存在的作风粗暴、冷硬推脱、吃拿卡要、刁难当事人等问题,增强干警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本领。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要真正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要求,不断开创新局面,关键取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力保证。一是提高政治敏锐力,要正确认识自身所处的地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坚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的信心,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要有较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二是提高自我防腐能力,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的同时,还必须自觉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不断提高抵御腐蚀的能力。三是提高具体业务能力,要丰富业务知识和实践经验,实现自身素质的综合提升,为实现“办好案件不添乱、司法管理无硬伤”的目标,保障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加强廉政建设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加强廉政建设的目的就是通过严惩腐败分子,使社会秩序规范有序。廉政建设和科学发展相辅相成,无论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还是西方发达国家的现实,以及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都证明,腐败问题会激化社会矛盾、阻碍经济社会发展,最终就会危及党的执政地位。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强盛必定要有一个廉洁的政府,一套完善的廉政体系。第一、加强廉政建设,要认清廉政建设的复杂性、艰巨性。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阶段性特征,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进一步发展还受到资源、能源、环境等瓶颈的制约。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问题还比较突出。实现现代化的任务还很繁重,道路还很漫长。摆在我们面前的机遇和挑战都是空前的。所以要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第二、加强廉政建设,要体现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在廉政建设中也要运用这一方法。要统筹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做到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实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要统筹国内经验和国际做法,从我国实际出发,注重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借鉴国外有益做法,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要统筹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全局之中,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要不断认识和把握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第三、加强廉政建设,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首先是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境界,正确行使权力。切实解决“为谁发展”这个根本问题,严格防止权力脱离人民,防止权力被滥用和任何以权谋私行为。从人民的意愿和利益出发,运用手中权力和职务条件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利益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的标准。其次是要正确认识勤政和廉政的意义。一是当官要“干净”,就是廉政;二是当官要干事,就是勤政。廉政加勤政才算是称职的领导,才算是好官。廉政是勤政的基础和保证,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起码的素质;勤政是廉政的最终目标,是领导干部的根本。要切实加强各级干部的勤政建设,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途径和重要保证。要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廉政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深刻认识廉政建设的必要性,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区人民检察院)

学习科学发展观心得:科学发展观体现真善美


科学发展观蕴含的“真”,体现为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创新认识;科学发展观蕴含的“善”,体现为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价值取向;科学发展观蕴含的“美”,体现为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实现世界和谐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理想目标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真善美相统一的科学理论。

求真:追求发展的合规律性

“真”,即规律性。求真,就是历史主体对历史客体发展规律的一种理性意识和追求。科学发展观蕴含的“真”,就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新探索、新认识、新实践。

科学发展观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加快经济增长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增长奇迹。但是,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导致一些国家出现了经济结构失衡、资源日趋紧张、生态环境急剧恶化以及两极分化、失业增加、社会腐败、政治动荡等问题。经济增长并没有给广大人民带来更多的实惠,也未能实现持续的增长和真正的发展。科学发展观汲取世界各国发展的经验教训,顺应当今世界的发展潮流,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追求人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和谐发展,实质上就是以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理念和实践探索人类社会发展的新方式,创造人类社会发展的新模式。这是科学发展观为人类文明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

科学发展观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科学总结国内外建设社会主义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问题,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后的世界大势和我国的发展变化,顺应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提出了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用新的观点和新的实践,进一步探索和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问题,把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

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执政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如何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如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如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如何完成党的执政使命,是关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课题。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面对21世纪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提出要在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围绕这个目标,科学发展观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创新理论观点,深化和丰富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

求善:追求发展的人民性

“善”,即合目的性。求善,是历史主体对历史客体的一种情感意识和追求,反映的是历史主体对历史客体的价值关系,强调的是历史客体对历史主体的价值意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就是科学发展观蕴含的“善”。

坚持发展为了人民,是科学发展观的价值目的。发展的价值目的问题,是我们党的根本目的。我们党执政的目的,制定一切路线、方针、政策的目的,领导人民革命、改革、发展的目的,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把人民的利益摆在所有价值目标的第一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科学发展观强调发展为了人民,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政府一切方针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把发展为了人民的价值目的真正落实到满足人民需要、实现人民利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

坚持发展依靠人民,是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原则。发展必须“依靠人民”,这是“发展为了人民”在逻辑上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党始终坚持的群众路线。人民是创造历史的根本动力,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体。科学发展,不是人民群众被动参与的发展,而是我们党领导的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伟大社会实践活动,是千百万人民群众自我学习、自我实践、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过程,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因此,人民群众是科学发展的主体,是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保证力量。科学发展观强调发展依靠人民,就是要把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统一起来,把党的群众路线与唯物史观统一起来,把发展为了人民与发展依靠人民统一起来。

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取向。发展成果必须“由人民共享”,这是发展“为了人民”和发展“依靠人民”的具体体现和最终目的。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就是要把改革和发展取得的各方面成果,体现在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上,体现在不断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上,体现在充分保障人民享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益上,让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为了更好地坚持“人民共享”的价值取向,党的十七大强调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些都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我们党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着力点。

求美:追求发展的和谐性

“美”,即合理想性。求美,就是历史主体在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基础上,对历史客体的艺术性构想和能动性创造,对美好的理想目标的追求和享受。科学发展观蕴含的“美”,集中体现为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实现世界和谐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和谐发展的美好理想目标。

实现社会和谐发展,是科学发展观对美好社会的追求。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科学发展观从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之间的关系入手,在辩证把握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的基础上,强调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我们要追求的科学发展,应该是以人为中心,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实现世界和谐发展,是科学发展观对美好世界的追求。进入21世纪,各国人民面对的是一个深刻而迅速变革中的世界。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但是,世界既不安宁,也不和谐。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局部冲突此起彼伏,全球经济失衡加剧,南北差距拉大,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世界和平与发展面临诸多难题和挑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究竟应该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世界?究竟应该怎样推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这是时代发展摆在世界各国人民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科学发展观主张“各国人民携手努力,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这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心愿,也是科学发展观对现实世界追求的美好目标。

实现人的全面和谐发展,是科学发展观对美好人生的追求。科学发展观不仅强调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而且注重人自身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新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的基本观点,把坚持人的全面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统一起来,确立了“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目标。经济社会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和条件,没有经济社会的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就失去了基础和保障。人的全面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离开了人的全面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就失去了目标和动力。人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是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人越全面发展,社会的物质文化财富就会创造得越多,人民的生活就越能得到改善;而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就越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潘绍龙蔡晓东:解放军汽车管理学院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中心教授、教员)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加强反腐倡廉建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党的十七大首次把反腐倡廉工作提升为“反腐倡廉建设”,而且把它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这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新的重要思想。从“工作”到“建设”,虽然只有两字之差,但意义深远,这既是对反腐倡廉理论的重大创新,又是对反腐倡廉工作要求的重要提升。在现阶段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正发生着深刻变化,反腐败面临着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并存、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的复杂情况下,我们要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坚持“五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要坚持改革创新,增强改革的推动力

一是要解放思想,不断更新观念,拓展工作领域,着力完善和发展“改革、开放、动态、创新”全方位的反腐倡廉建设惩防体系,努力形成拒腐防变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增强改革的推动力。二是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寻求治本办法,注重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实际出发,借鉴外地有益做法,创新工作思路,要多谋创新之策,多出创新之招,多做创新之事,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三是要加快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导致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要坚持加强多措并举廉洁从政教育,增强教育的说服力

一是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紧紧抓住改造主观世界、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品质、增强心理素质这个根本,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纪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探索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大宣教”格局,整合各方面资源,发挥各部门优势,把反腐倡廉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基础教育、国情省情县情教育、形势政策教育之中,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切实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推动力、执行力和落实力。三是要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廉政教育与情感熏陶相结合,党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方位的教育体系。协调各方,整体推进,增强反腐倡廉廉洁从政教育辐射力。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党章上来,自觉按党章办事、廉洁从政,提高行政执行力。

三、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要坚持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约束力

一是要不断认识和把握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二是要用科学发展观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形成完善有效的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制度建设是治本的关键环节,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是惩防体系建设的根本任务和基本目标,也是标本兼治的成果体现和根本保障。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都曾对建立健全制度提出过明确要求。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紧紧着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重点环节,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加强制度的系统性,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解决“无制度可用”、“制度不管用”和“有制度不用”的问题。三是要坚持用制度建设推动工作,以制度规范加强管理。在制度建设中,应当特别注意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研究新情况、新规律,借鉴外地的有益做法,保证制定的各项法规制度行得通、做得到。

坚持加强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既重视基本的法规制度又重视具体实施细则,既重视单项制度的建设又重视制度的配套与协调,使各项法规制度彼此衔接,形成整体合力。四是要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胡锦涛同志强调,防治腐败,必须既通过教育引导使人自觉从善,又通过制度约束使人不能为恶,既通过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恪守制度的自觉性,又通过制度建设增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性。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思路,必须长期坚持。五是要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抓“硬约束”,以监督力保证制度执行力。我国现阶段存在的腐败,是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条件下产生的,制度不完善、管理有漏洞是腐败滋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坚持通过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完善各种制度,如: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的制度,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财政、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形成与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有效防止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消极腐败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

四、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要坚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监督的制衡力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规范行使。要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要建立健全程序规则,明确用权界限,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既保证权力高效运行,又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使党员领导干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只有加强监督,增强监督的制衡力,才能保证干部不滥用权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更好地带领人民前进。二是要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不受监督的权力,往往容易导致滥用,往往容易产生腐败。一方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监督,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带头接受监督。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组织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三是要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政治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切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通过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四是要构建廉洁网络,落实各方责任,实行立体监督。以党风廉政责任制为纽带,与各级党委政府构建廉洁责任网络;以廉洁承诺书为纽带,与各级党员干部构建廉洁承诺网络,有效发挥了各方的管理和监督优势,强化了廉洁体系建设。继续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等各项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防止“灯下黑”。五是要加强对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将权力运行的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坚持发挥内部监督的优势,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建立健全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的程序、制度,进一步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请示汇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巡视制度,加强对地方和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经常性监督;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

五、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要坚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增强惩治的威慑力

一是要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既坚决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二是要牢固树立“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理念,始终保持坚决惩治腐败,特别是查处大案要案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决惩处各种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增强惩治的威慑力。三是要强化治本功能,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功能和作用,扩大办案综合效果。坚持以查促教,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教育一片,净化一方;坚持以查促管,对在查办案件中发现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及时实施提醒、诫勉谈话,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坚持以查促纠,通过剖析案情,查找根源,对暴露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以查促建,从查办案件中总结分析违法违纪行为产生发展的规律,及时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缺陷,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产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实现办案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四是要坚持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既要通过查办大案要案,达到惩前毖后、以儆效尤的目的;又要通过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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