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我加入“消费者保障计划”后,碰到几次有朋友问这个问题,所以特发此帖,希望对还没有加入或者是加入的淘宝卖家有点帮助。
一、什么是消费者保障服务:
“消费者保障服务”是针对买家购物安全的套餐服务,目前推出的服务有“如实描述”服务,“假一赔三”服务,“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虚拟物品闪电发货”服务,“数码与家电30天维修”服务,其中“如实描述”是基础服务。
淘宝网除了会在加入“消费者保障服务”的店铺和宝贝页面加上醒目标志外,也会在全网中建立“消费者保障服务”专区,让更多买家搜索到您的宝贝,从而树立起值得信赖的服务品牌。
二、加入步骤:
加入流程: 1.申请加入> 2.选择服务 > 3.阅读协议 > 4.淘宝审核 > 5.提交保证金 > 6.完成
三、如何加入“消费者保障计划”
卖家登陆后进入我的淘宝后左侧菜单中选择“消费者保障计划”,先注意看加入的条件,
申请加入消费者保障服务条件为:
(一)用户必须是淘宝网注册用户;
(二)用户卖家好评率97%以上(包括97%);
(三)用户被投诉成功率不超过1%;
(四)用户同意按本协议规定缴存保证金于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并授权淘宝冻结;
(五)用户不是“腾讯qq专区”店铺类目的卖家;
(六)用户的申请未被淘宝或支付宝公司否决。
然后点击“申请加入”按钮,提交您的申请。
进入“阅读协议”页面,阅读后请点击“同意以上协议,申请加入消费者保障计划”。在3个工作日后,您可以通过站内信、旺旺和邮件的方式接收到审核通知。
审核通过后,您就可以在“我的淘宝”中看到“提交保证金”这样的提示:
点击提交,您可以在支付宝登录密码输入框中输入密码,并点击“提交保证金”,此时,您的支付宝上的这部分资金将被冻结,作为“消费者保障计划”的保证金。保证金还是在你的支付宝里,只是这部分资金不能使用,作为先行赔付的资金。
当提交了保证金后,恭喜您加入了“消费者保障计划”。
可能有人会问,这个钱我还能拿回来吗?答应是可以的。
关于卖家退出约定:
1)卖家申请后,取消掉先行赔付的标志,但扣留保证金,在协议终止后三(3)个月内,用户未受到任何第三方投诉或发生交易纠纷,则淘宝将在上述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宝公司发出指令,解除对保证金的冻结。
2)由于未及时缴纳保证金而被强行退出的,一个月之内不能再次申请。
3)卖家申请退出后,一个月之内不能再次申请。
4)如果因为卖家违反先行赔付规定被淘宝客服强行退出的,六个月之内不能再次申请。
很多刚入行的网店店主对于淘宝网的“消费者保障计划”不是特别了解,而网络上关于“如何加入淘宝网消费者保障计划”的文章又特别的少,所以今天特别献此一文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一、了解什么是消费者保障服务
淘宝消保,全称消费者保障服务。是指经用户申请,由淘宝在确认接受其申请后,针对其通过淘宝网这一电子商务平台同其他淘宝用户(买家)达成交易并经支付宝服务出售的商品,根据本协议及淘宝网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用户按其选择参加的消费者保障服务项目(服务项目),向买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目前推出的服务有“如实描述”服务,“假一赔三”服务,“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虚拟物品闪电发货”服务,“数码与家电30天维修”服务,其中“如实描述”是基础服务。
淘宝网除了会在加入“消费者保障服务”的店铺和宝贝页面加上醒目标志外,也会在全网中建立“消费者保障服务”专区,让更多买家搜索到您的宝贝,从而树立起值得信赖的服务品牌。
二、加入消费者保障计划流程(可以细分为6个步骤)
(1)申请加入
我们可以通过“我的淘宝”->“我是卖家”->“消费者保障服务”申请加入。在申请加入之前请先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加入消费者保障服务的条件,如果符合申请要求,您可以点击“申请加入”按钮提交申请。
(2)选择服务
·如实描述:消费者购买支持此服务的商品,如果被发现和卖家描述的不一样,可以申请赔付。
·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消费者购买支持此服务的商品后,如果在签收货物后的7天内不想买了,卖家有义务向客户提供退换货服务。
·假一赔三:消费者购买支持此服务的商品,如果被发现是假货,就能申请三倍赔偿。
·闪电发货:消费者购买支持此服务的商品,能够享受“闪电发货”,要是卖家发货不及时,买家可以申请赔偿。
·正品保障:卖家承诺提供“正品保障”服务,可以使顾客放心购买!另外,想开淘宝店又没有货源的,可以到看看,这是一家专业的货源导航网站,收集了服装,饰品,化妆品等各类的货源信息,专门针对淘宝网店代理,可以一件代发货,找找看,总会有适合你的。
(3)阅读协议
进入“阅读协议”页面,阅读后请点击“同意以上协议,申请加入消费者保障计划”。
(4)淘宝审核
等待通知,淘宝在3个工作日后,我们可以通过站内信、旺旺和邮件的方式接收到审核通知。
(5)提交保证金
审核通过后,我们可以在“我的淘宝”中看到“提交保证金”这样的提示:“您提交的申请已经审核通过,您需要缴纳的保证金金额为 1000 元,需要您去提交保证金。”我们点击“提交保证金”按钮即可。
(6)完成
当我们提交了保证金后,淘宝的官方会有这样的提示:恭喜您加入了“消费者保障计划”。
(整个流程已经结束)
三、相关问题汇总 (解答你的疑惑)
1) 保证金提交以后钱就被淘宝网拿走了吗?
答:这1000元的保证金仍然在您的支付宝账号中,只是被冻结,您暂时不能使用这部分资金,这部分资金需要作为先行赔付的资金。
2) 如果我以后不做淘宝了,那么我这1000元的保证金能否取回来?
答:yes,这个是完全可以的.但是需要了解淘宝网卖家退出协议(约定):
a. 卖家申请后,取消掉先行赔付的标志,但扣留保证金,在协议终止后三个月内,用户未受到任何第三方投诉或发生交易纠纷,则淘宝将在上述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宝公司发出指令,解除对保证金的冻结。
b. 由于未及时缴纳保证金而被强行退出的,一个月之内不能再次申请。
c. 卖家申请退出后,一个月之内不能再次申请。
d. 如果因为卖家违反先行赔付规定被淘宝客服强行退出的,六个月之内不能再次申请。
3) 加入“消费者保障计划”对我的店铺有好处吗?有什么好处?
答:有好处. 具体的好处有以下6点。
a.在您的商品上加上特殊标记,并有独立的筛选功能,让您商品可以马上被买家找到;
b.拥有相关服务标记的商品,可信度高,买家更容易接受;
c.为提高交易质量,淘宝网单品单店推荐活动只针对消保卖家开放;
d.淘宝网橱窗推荐位规则针对消保卖家有更多奖励;
e.淘宝网抵价券促销活动只针对消保卖家开放;
f.淘宝网其他服务优惠活动会优先针对消保卖家开放。
ps:如果您是消费者(买家)的话,您也希望到那些皇冠店,加入消保,正品商铺购物吧,所以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去考虑,加入消保服务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
你是不是今天就加入淘宝网消费者保障计划呢?!
出租方(一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消费者权益保障计划》
计划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规。甲方本着规范商户在店内的经营,提高店内商品的核心竞争力,保障店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商户和消费者提供优质购物环境原则制定本计划。
第二条 《消费者权益保障计划》内容
一、24小时无条件退换货服务
客户在店内购买了加入《消费者权益保障计划》的商品。自购买时起24小时之内,客户在保证商品为店内购买商品,并且商品没有污染、破损,外包装没有破损,不影响销售的前提下,甲方根据本协议为其提供退换货服务。
(一)退换货原则
1.甲方收到客户退换货要求。甲方确认商品是店内售出并且没有污染、破损、外包装没有破损,不影响销售;
2.甲方耐心跟客户沟通,尽量使客户撤销退换货要求;
3.甲方为客户提供换货服务;
5.甲方为客户提供退货服务。
二、假一赔二服务
客户在店内购买了加入《消费者权益保障计划》的商品。商品标称正品,但客户购买后发现商品属假冒商品,并提供客观真实的证据证实商品确实是假冒商品。甲方通知乙方,并根据协议为客户提供商品售价两倍的赔偿。
(一)假一赔二原则
1.甲方收到客户买到假冒商品投诉;
2.甲方确认商品是店内出售商品,并要求客户提供证明商品属假冒商品的权威证据;
3.甲方通知乙方收到其出售假冒商品投诉;
4.甲方收到客户提供证据,确认商品属于假冒商品;
5.甲方通知乙方要根据协议对客户进行赔付;
6.甲方要求客户确认证据真实性,并向客户强调伪造证据所负的法律后果。并要求客户签定保证证据真实性的保证函;
7.客户签定收到赔付收据;
8.甲方动用保证金先行给客户进行赔付;
9.甲方向乙方提供客户签定的赔付收据。
三、补充保证金、保证金不足时的赔付
(一)甲方动用保证金向客户赔付后,通知乙方根据协议补足保证金。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48小时内没有补足保证金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二)如在甲方通知乙方补足保证金的48小时之内产生赔付,甲方使用乙方剩余的保证金赔付,不足部分甲方可使用乙方的销售货款赔付。
(三)如乙方保证金和销售货款不足赔付客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24小时之内为客户
提供足额赔付。
(四)如乙方拒不执行赔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出商铺。并根据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如发生乙方拒不执行赔付,甲方要求乙方撤出商铺时,按照双方签署的《格子铺租赁协议》第七条第二十款执行。
第三条 《消费者权益保障计划》加入条件
一、商户自愿加入。
二、加入《消费者权益保障计划》的商户需提交保证金。
(一)所销售商品中单价没有超过人民币伍拾元(含伍拾元)的,需提交保证金壹佰元整。
(二)所销售商品中单价没有超过人民币壹佰元(含壹佰元)的,需提交保证金贰佰元整。
(三)所销售商品中单价超过人民币壹佰元的,需提交保证金叁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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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计划书
一、活动背景:
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但如今消费者的权益常常被侵犯,费消者应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为此经管系团委举办了3.15消费者维权活动。
二、活动目的:
让当代大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的消费额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活动主题:3.15消费者维权宣传
四、活动形式 :组织经管系各班青年志愿者到乐天玛特超市宣传
五、活动时间:XX年3月15日
六、活动地点:芜湖市中央城乐天玛特超市
七、活动对象:经管系各班青年志愿者
八、主办:经管系团委学生会
承办:团委组织部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总结
如今,食品安全越来越影响人们的生活,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得越来越重要。同样,对于生活在校园里的广大学生来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了,所以经管系团委学生会举办了3.15消费者维权活动,意在培养同学们的维权意识。
在3月15日这一天经管系青年志愿者先来到了乐天玛特超市门口,等超市的工作人员把准备工作做好后,我们就帮助超市宣传,吸引顾客填写调查问卷,并在顾客填完以后赠送小礼品,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们完成了任务,活动结束后,集体拍照留念。
此次活动让当代大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的消费额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案范文
小编寄语: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年全县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落实全省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意见和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牢记消费维权使命,以贯彻实施新《消法》为契机,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规范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深入推进消费维权与监管执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重点领域商品市场专项整治,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树立良好作风,抓好工作落实,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做出新贡献。
一、深化学习教育,提高法律素养,促进社会消费维权工作
1.加强消费维权能力建设。立足实际,务求实效,采取典型案例研讨、专家点评或授课等形式,深化学习培训,全面、准确地把握新《消法》的精神实质。从4月开始,县工商局组织各工商所开展适用新《消法》典型案例学习交流活动,**工商所、**工商所每月底上报2个以上典型案例,**工商所、**工商所半年上报1个以上典型案例,县工商局挑选优秀案例供全局交流学习,并上报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划转后,要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市场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上来,加强商品质量监管领域有关知识学习,开展消费调解技能竞赛,组织监管执法办案培训,加强对社会关注、疑难复杂以及新型消费领域侵权案件的研究,提高干部消费维权分析研判、预警防范、执法办案和应急处置的综合素质。
2.加强对经营者、消费者的宣传教育。依托12315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点,举办面向经营者层面的新《消法》知识讲座,尤其要向经营者宣传新《消法》中强化经营者义务和责任的有关内容,提高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的自律意识。加强与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等社团组织的通力合作,全方位、多载体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层面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法律素养,促进社会消费维权工作。
二、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服务领域监管执法,维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1.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查办力度。用好用足新《消法》赋予的行政监管职能,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和重点商品为突破口,大力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鼓励12315机构自办或与办案机构联合查办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案件,切实维护消费领域公平正义。
2.加强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质量监管执法。一是规范日常监管。掌握辖区涉及消费者健康安全、与消费者生活关系密切和消费纠纷多发的重点商品经营主体户数,督促指导商品经营者建立商品质量准入退出制度,制定巡查监管计划,加大巡查力度,掌握市场动向和市场信息,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提供信息线索。二是突出重点领域,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根据《**省工商系统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方案》(**工商消〔**〕418号)文件精神,从**年**月至**年**月,以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及有关服务等五大类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在专项整治中期,省局将派督查组深入基层进行重点督查,并通报各地专项整治情况。各单位要根据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制定各阶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抓好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行动,抓出成效并按时上报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三是深入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工作。加强消费舆情分析、消费维权数据分析和商品质量抽检结果评价,以“数据”指导市场监管和执法办案工作,对投诉相对集中、频次较高的市场主体,采取行政约谈、行政指导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问题,指导规范经营;对问题突出、拒不整改的市场主体,采取专项治理或依法查处,推进消费维权事前防控工作。
3.继续推进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对服务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业“潜规则”,尤其是当前餐馆服务行业霸王条款问题,可书面争取政府法制办、法院支持意见;针对当前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服务领域存在的强制搭售、虚假宣传、预付式消费陷阱、擅自改变服务约定等问题,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选择问题突出的服务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争取在一至两个服务行业实现有效突破。通过专项整治,力争查办和曝光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件,破解一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潜规则,维护服务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严守12315工作规范,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1.提高12315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12315快速反应机制,重点解决受理消费者投诉后未及时与投诉人取得联系、投诉人要求调解人员出现场不及时、调解结果未及时反馈等问题。特别是要求调解人员现场处理的投诉,各单位要指定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负责现场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具备出现场处置条件的,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无法出现场的投诉,要及时与投诉人取得联系并说明情况。同时,要建立消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着力提高群体消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防止因消费矛盾激化造成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2.依法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按照新《消法》和《工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实施办法》规定,依法按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并履行告知程序。处理消费纠纷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事实,程序合法,公正合理。要按规定时间办结投诉并及时反馈,反馈的内容应客观、真实。对不属于工商部门职责范围的投诉举报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同时,充分发挥工商行政调解与法院诉讼调解衔接工作机制在解决重大或群体性消费纠纷中的作用,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维权执法协作,不断创新多元化消费争议调解机制。
四、加强基层维权网络建设,纵深推进消费教育引导
1.继续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依据创建省级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点“十项标准”,坚持“务实管用”选点原则,鼓励有影响力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12315“五进”工作中来,扩大12315“五进”覆盖面,进一步规范示范站点建设,提升整体形象。同时,加强对示范站点培训和工作指导,提高示范站点解决消费纠纷能力,不断探索建立解决消费诉求新途径,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2.深化消费教育引导工作。依托12315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点,重点选择在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学校等企业、社团组织培育设立国民消费教育示范基地(点),力争做到“一地一特色,一地一平台”。以国民消费教育示范基地(点)为平台,指导开展商品科普知识和消费维权知识讲座、消费体验、消费指引等活动,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规范发展,引导消费者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消费。
五、加强12315品牌建设,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机制
1.深入推行12315行政调解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根据《**市工商局12315行政调解与行政处罚衔接工作暂行规定》规定,12315机构与各办案机构建立健全消费维权执法衔接工作机制,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系统筛查案源线索,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避免“以调代罚”。县工商局12315台要结合实际,制定“诉转案”操作规程和“诉转案”工作办法,深入推进“诉转案”工作,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执法效能。
2.推进12315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建设。积极与各大型商场超市、旅游景区、交通运输、饮食服务、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经营主体沟通联系,将条件成熟的经营主体纳入消费维权“直通车”单位,进一步扩大12315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成员单位覆盖面,缩短消费争议解决时间,降低维权成本,增强企业诚信自律意识。
3.开展12315社会开放日活动。以“践行群众路线,红盾维权为民”为主题,开展12315社会开放日活动。让消费者近距离感受12315服务理念,体验维权流程,了解12315消费维权成果,知晓12315机构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的作用,听取消费者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改进12315工作。通过开展12315社会开放日活动,让消费者走近12315,让公众理解12315,让社会支持12315,进一步扩大12315这一官方品牌的社会影响力,传递12315品牌美誉度。
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意见
20xx年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安排意见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第2页
取多种方式开展系统内部12315工作人员岗位练兵,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欢迎阅读范文人网《加入消费者保障计划(3篇)》内容,我们还为您精心挑选了关于2024工作计划的优质专题,请访问:消费者权益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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