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条例谈体会

每个人对事情,对作品的理解是不一样的,人是复杂的动物,是有感情和有思想的动物。无论在生活还是社会里,要用到心得体会的情况还是蛮多的,心得体会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那么一篇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才能写好呢?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学条例谈体会,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学条例谈体会

牢记职责使命 从严监督执纪

切实抓好新修订《条例》的贯彻落实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标尺和准绳,是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的必修课,只有学深悟透、学以致用,才能真正将《条例》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是突出一个学字,在学懂吃透上下功夫。学是做的前提和基础。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修订颁布了90余部党内法规,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新修订《条例》充分吸收管党治党经验,与其他党内法规制度紧密结合,环环相扣,形成了健全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结合起来,真正把学习贯彻《条例》工作抓实抓好。要采取集中学习、主题党课、专题解读和研讨交流等丰富而有效的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领会,做到入脑入心。要通过领导班子带头学、各室主任结合学、纪检监察干部实践学,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切实用新思想指导工作,用新使命强化担当,积极营造学纪、知纪、守纪的良好氛围。

二是突出一个实字,在履职尽责上下功夫。学习成果最终要转化为履职效能。新修订《条例》共142条,与2015版相比,增加了11条,修改了65条,整合了两条。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新《条例》的贯彻执行作为重点,坚决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逐条学习原文的基础上,要重点研习改、增、删部分的内容,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在执行落实中,要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对理想信念不坚定、两个坚决维护不坚决、落实基本政治制度不到位等问题,要坚守底线,坚决查处。要围绕大西安追赶超越各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特别是当前,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整治西安境内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的部署要求之际,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突出一个严字,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新修订《条例》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作为党的纪律部队,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做新修订《条例》的执行者、践行者和先行者。要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深入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工作流程,从严教育和管理纪检监察干部,确保执纪审查权力规范运行。要充分运用三项机制,对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要鼓励激励、大胆使用;对庸懒散奢,责任落实不力,甚至知纪违纪的,要严肃查处,以严格的纪律要求打造纪检铁军,为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f132.COM更多心得体会延伸阅读

乡镇纪委书记学条例谈体会


乡镇纪委书记学条例谈体会

8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改后的《条例》政治性、指导性、操作性和实用性更强,作为纪检干部,在学习贯彻和工作实践中要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抓落实、求实效。

一要深刻理解内涵,在提高政治站位实现政治过硬上下功夫。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修订条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突出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就是要通过学习新《条例》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时刻强化四个意识、把实现政治过硬作为最高标准,坚持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切实学懂弄通,在提高综合素质实现本领过硬上下功夫。纪检监察机构是党的纪律部队,纪检监察干部是维护党规党纪的骨干力量,《条例》是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依据,我们要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新旧对照、反复实践论证等方式,把《条例》学习透、理解透,逐字逐句牢记心间,为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本领打好基础、做好铺垫,为履职尽责提供保障和支撑。

三要强化使命担当,在提高履职能力实现作风过硬上下功夫。学习的意义在于运用,学通的价值在于履行职能,学精的目的在于服务发展。因此,必须坚持用学习成果来推动工作,用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效果。要通过行之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为营造健康向上的政治生态、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创造条件,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作为一名乡镇纪检干部,要按照新修订的《条例》,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进一步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强化学习,确保党规党纪内化于心,遵规执纪外化于行。认真把握以下特色亮点:

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九大特色亮点: 一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指导思想,体现了修订工作本身的与时俱进。二是两个坚决维护确保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两个坚决维护写进《条例》,使其上升为党的政治纪律,体现了全党的共同意志,是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三是四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第三条增写四个意识,是筑牢思想防线的重要基础,具有强基固本的重要作用。四是突出监督执纪的靶心。第七条第二款强调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将三类人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充实进来,让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具有靶心,有利于精准审查重点对象、解决重点问题,提升监督执纪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五是四种形态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第五条增写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是将纪律建设向纵深推进的实践载体,具有十分重要的治本功能。六是推动党纪国法无缝衔接。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进一步打通了党纪党规与监察法的联系,不但放大了党纪之严,也彰显了国法之威,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原则。七是从严处分凸显越往后越严的震慑作用。对一些违纪行为作出了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规定。越往后执纪越严,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标志,也是《条例》修订的重要特点。八是严惩七个有之,净化政治生态。进一步充实了七个有之的处分条款,丰富了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内容,进一步增强了纪律建设的实践针对性,对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九是严查新型违纪行为,让违纪者无空可钻。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增加了处分规定,有助于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新修订的《条例》针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和新违纪情形,为党员干部划出了新的禁区。这些绝不是空穴来风,而是从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实践成果中总结出来的。我们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一丝不苟,分毫不差。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新修订的《条例》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总结提炼实践经验,不断扎紧制度篱笆。新修订《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就是要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廉政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 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不断推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向前发展。

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做遵守党的纪律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作为一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从我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还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同时,要严格按照新修订《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等各项工作,为本乡镇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近期,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

《条例》分则政治纪律部分共23条,新增5条,修改12条,新增和修改条款数在六项纪律中居于首位。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82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对象,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政治学习,坚定信念,严格执行党纪法规,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努力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纪检组组长学《条例》谈体会


纪检组组长学《条例》谈体会

纪律让派驻工作更具权威与优势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约束。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公布。此次修订后的《条例》将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突出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新时期下,《条例》的修订也体现了我党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与时俱进,意义重大而深远。

作为一名综合派驻纪检组的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条列》是我们当前首要任务和长期坚持的工作,在组内要以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为综合监督单位作出示范;在组外要积极引导和组织各综合监督单位开展学习,推动各单位将学习《条例》纳入党组(党委)和领导班子工作议程,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学习中要把《条列》新旧内容等进行对比、进行分析、深入思考,掌握其中的新变化、新要点、新内容,充分理解、融会贯通,并依托自身执纪监督的工作特点把《条列》运用到工作实际当中,在实践中加以运用,做到学以致用,确保贯彻执行新《条例》不偏不倚、不折不扣;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敏锐性,不断积累执纪监督工作新经验。

派驻纪检组成立以来在市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各项工作由刚起步时的探索与实践到现在不断推进,积极履职,充分发挥了派驻纪检组派的权威与驻的优势,建立健全了各项监督联系机制,工作逐渐成熟完善。此次新《条例》的颁布,为我们今后工作中更加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更强的纪律保证,在监督过程中我们要结合当前脱贫攻坚、扫黑除恶、转变作风等重点工作任务,针对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以铁的纪律促进广大党员干部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让制度长牙 让纪律带电

以《条例》为标尺推进纪律建设

8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十八大后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释放出中央坚决要把纪律的篱笆越扎越严越扎越紧的坚定性和革命性。通过对新修订《条例》的深入学习,我有以下体会:

要有高度正确的政治意识。新修订的《条例》第四十四条明确,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就要求我们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始终保持清醒坚定的政治立场,时刻遵循党的纪律规矩,不碰红线,不越底线。

要强化敬畏意识。党员干部要时刻心存敬畏,人一旦没有敬畏之心,就会变得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党员干部只有心存敬畏,才会知道什么是高压线,底线在哪里,懂得如何守得住,不错位,从而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就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在面对党纪国法、面对规章制度、面对所接触的人和事时,一定要心存敬畏,敬畏法纪、敬畏群众、敬畏责任担当,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才能确保廉洁行使权力,最大限度地履行职责。

要抓好贯彻落实。要把学习贯彻《条例》同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原原本本学,联系派驻纪检组工作实际学,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

温故知新强责任 学思践悟尽担当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新《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如何学好用好《条例》,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在政治站位上下功夫。全面了解《条例》逐步修订完善的过程,从四版《条例》的内容、特点、违纪种类的变化中深刻理解党中央与时俱进、坚持自我革命勇于创新的胆识勇气,在四版《条例》体系、内容的比较中认知党如何把从严治党,使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的全过程,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准确掌握《条例》修订内容由来,深刻理解改了什么?为什么改?在鲜活案例中学深吃透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时刻保持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紧盯八种典型违纪行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全面掌握《条例》核心要义,做到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内化于心,为监督执纪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打好基础。

在履职尽责上下功夫。严格按照《条例》确定的指导思想、原则、处分运用规则等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充分发挥政治机关的职能作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政治生态环境,始终保持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同时要将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综合监督单位日常监督范围,重点检查是否认真传达部署、组织学习,是否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和举措,使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

深刻学习领会 强化政治担当

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与时俱进、自我革新的突出体现,是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序有效有利发展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修改后的《条例》政治性、指导性、操作性和实用性更强,作为纪检干部,在学习贯彻和工作实践中要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抓落实、求实效。

深刻理解内涵,在提高政治站位实现政治过硬上下功夫。此次修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修订条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突出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政治纪律在六大纪律中占比之大、内容之全、严肃性之高、针对性之强,都充分体现了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政治属性。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就是要通过学习新《条例》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时刻强化四个意识、把实现政治过硬作为最高标准,坚持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切实学懂弄通,在提高综合素质实现本领过硬上下功夫。纪检监察机构是党的纪律部队,纪检监察干部是维护党规党纪的骨干力量,《条例》是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依据,我们必须用以武装头脑、强化素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新旧对照、专家讲授、反复实践论证等方式,把《条例》学习透、理解透,逐字逐句牢记心间,为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本领打好基础、做好铺垫,为履职尽责提供保障和支撑。

强化使命担当,在提高履职能力实现作风过硬上下功夫。学习的意义在于运用、学通的价值在于履行职能、学精的目的在于服务发展。因此,必须坚持用学习成果来推动工作,用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效果。要紧扣岗位职责充分发挥探头作用,通过有效履行监督职能,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过硬作风和铁的纪律促进被监督单位全面建设,为营造健康向上的政治生态、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创造条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确保《条例》入脑入心入常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公布,为新时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树立了更高更严更具体的纪律底线。作为一名老纪检干部,更要与时俱进,紧跟党中央从严治党的步伐,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下面,就学习《条例》的过程中结合本职工作谈几点我自己的认识和感受。

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修订后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是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实现制度与时俱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治本之举。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此次修订总则部分增加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内容。体现了中央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的决心,作为一名党员更应该识大体,顾大局,听党话,跟党走。

用好制度利器,把新《条例》贯穿在工作的始终。新条例的出台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制度利器,面对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新《条例》细化了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一步明晰党章党规党纪、严密执纪程序、加大惩处力度、明确了我们在今后工作中的执纪责任,使党纪处分制度更加科学。

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做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在学习贯彻《条例》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应当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躬身践行《条例》要求

发挥监督探头作用

8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派驻纪检监察组作为市纪委派驻监督单位的探头,要以《条例》为标尺,提高政治站位,擦亮监督探头,采取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提高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体现派驻监督的政治性、时代性和精准性。

坚定不移把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和灵魂。要强化政治担当,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日常监督、执纪审查、责任追究的每一个环节,加强对监督部门党组织落实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到实处。

一以贯之把违纪违法问题的命门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靶心。要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特别是要盯紧盯牢监督单位一把手,他们是干部队伍的领头雁,是关键中的关键重点中的重点。新《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举一反三、以案明纪,扎紧制度篱笆,促使广大党员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抓早抓小、抓长抓常,经常性地给监督部门党员干部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关爱。要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四种形态既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又对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提出了更高要求。派驻纪检组代表市纪委对派驻部门进行监督,必须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运用四种形态,突出治病救人功能。

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会用新《条例》这一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始终做到学习在前、贯彻在前、挺纪在前,保证监督执纪问责落实。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松动,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在规定的职责、程序和权限范围内更加严肃有效地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乡镇纪委书记学条例谈体会5篇


乡镇纪委书记学条例谈体会

8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改后的《条例》政治性、指导性、操作性和实用性更强,作为纪检干部,在学习贯彻和工作实践中要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抓落实、求实效。

一要深刻理解内涵,在提高政治站位实现政治过硬上下功夫。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修订条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突出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就是要通过学习新《条例》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时刻强化四个意识、把实现政治过硬作为最高标准,坚持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切实学懂弄通,在提高综合素质实现本领过硬上下功夫。纪检监察机构是党的纪律部队,纪检监察干部是维护党规党纪的骨干力量,《条例》是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依据,我们要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新旧对照、反复实践论证等方式,把《条例》学习透、理解透,逐字逐句牢记心间,为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本领打好基础、做好铺垫,为履职尽责提供保障和支撑。

三要强化使命担当,在提高履职能力实现作风过硬上下功夫。学习的意义在于运用,学通的价值在于履行职能,学精的目的在于服务发展。因此,必须坚持用学习成果来推动工作,用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效果。要通过行之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为营造健康向上的政治生态、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创造条件,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九大特色亮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作为一名乡镇纪检干部,要按照新修订的《条例》,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进一步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强化学习,确保党规党纪内化于心,遵规执纪外化于行。认真把握以下特色亮点:

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九大特色亮点: 一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指导思想,体现了修订工作本身的与时俱进。二是两个坚决维护确保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两个坚决维护写进《条例》,使其上升为党的政治纪律,体现了全党的共同意志,是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三是四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第三条增写四个意识,是筑牢思想防线的重要基础,具有强基固本的重要作用。四是突出监督执纪的靶心。第七条第二款强调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将三类人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充实进来,让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具有靶心,有利于精准审查重点对象、解决重点问题,提升监督执纪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五是四种形态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第五条增写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是将纪律建设向纵深推进的实践载体,具有十分重要的治本功能。六是推动党纪国法无缝衔接。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进一步打通了党纪党规与监察法的联系,不但放大了党纪之严,也彰显了国法之威,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原则。七是从严处分凸显越往后越严的震慑作用。对一些违纪行为作出了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规定。越往后执纪越严,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标志,也是《条例》修订的重要特点。八是严惩七个有之,净化政治生态。进一步充实了七个有之的处分条款,丰富了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内容,进一步增强了纪律建设的实践针对性,对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九是严查新型违纪行为,让违纪者无空可钻。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增加了处分规定,有助于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不断推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向前发展

新修订的《条例》针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和新违纪情形,为党员干部划出了新的禁区。这些绝不是空穴来风,而是从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实践成果中总结出来的。我们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一丝不苟,分毫不差。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新修订的《条例》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总结提炼实践经验,不断扎紧制度篱笆。新修订《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就是要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廉政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 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不断推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向前发展。

新修订《条例》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实保障

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做遵守党的纪律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作为一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从我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还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同时,要严格按照新修订《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等各项工作,为本乡镇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严明政治纪律 严格自我要求

近期,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

《条例》分则政治纪律部分共23条,新增5条,修改12条,新增和修改条款数在六项纪律中居于首位。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82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对象,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政治学习,坚定信念,严格执行党纪法规,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努力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学习体会


近日,我们新桥中心小学党支部在桃苴完小开展了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动员会,在会上对《党章》《准则》《条例》组织了学习,作为一名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感觉受益匪浅,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谈谈自己学习新《党章》《准则》《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
十八大对党章进行了适当修改,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学好新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充分践行党员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总纲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应不断改正缺点不足,不断调动自身的热情与激情,在教育教学中充当表率和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教师,提高自己学习能力非常重要,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浅显的比喻却揭示了学习的重要性,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我更应成为学生的榜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学习,培养创新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贪污腐败现象。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近年来,一些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明确什么不可为。《廉政准则》中八禁止52不准,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从发现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因此,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腐败也具有与时俱变的特点。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我努力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治学习,关心时事,增强服务、奉献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党章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立场坚定,做一名政治坚定、目光远大、乐于奉献的党员教师,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党章学条例心得体会


学党章学条例(一)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通过参加此次“学党章、学条例、严纪律、严规矩”党纪条规警示教育月活动,让我更深刻地体会到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学党章、守纪律、守规矩是多么的重要。

改革开放的浪潮带来了经济改革、税收改革的新局面,推动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新的飞跃,但是同时也带来各色各样的生活方式,这就需要我们党员干部在“潮头”上站稳脚跟,端正党性,提高思想觉悟性和警惕性,以免“翻船落水”。作为一名国税系统的干部,通过这次学习,我深深感受到加强思想纪律教育的重要性,认识到只有坚持“依纪履职、依法行政”才能抓住整个国税工作的生命线,才能在形形色色的物欲、色欲、利欲面前不动摇,才能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勇立潮头,成为时代的弄潮儿。

税务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行政行为的实施都是由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操作的,能否做到依法行政,操作者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税务干部作为“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践行者,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全体税务干部,特别是其中的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依纪履职,依法行政,坚持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靠自觉,守小节、明底线、知敬畏,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规矩是根本,清廉是关键,作风是保障,发展是目的。四者相互联系,其根本目的就是促进发展。规矩是人们应该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他既包括国家法律和各种,也包括道德规范和礼仪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办事要守规矩,就是遇到事情,首先要想到政策法规是怎么规定的,然后严格依法行使职责,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做到按原则、按规矩办事,就要熟知规矩要求,准确理解把握规矩执行的标准和尺度,让规矩了然于胸,内化于心;强化规矩意识,时刻紧绷规矩这根弦,不以领导交办而盲从、不以情况特殊而越线、不以事情紧急而破例,始终不逾越雷池半步;认清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约束没有例外,摒弃“权大于法”的特权思想,培养依法用权的习惯,确保时时事事都在规矩之内合理有序运行。

为此,我作为一名长期战斗在税务工作岗位上的共产党员,深刻认识到必须时刻提高思想认识,形成敬畏规矩、遵守规则的自觉。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坚决抵制在税务工作中存在的脱离群众、以权牟私、吃拿卡要、办事拖拉、态度恶劣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践行和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增强廉洁从税的自觉性,严格依法行政,严守政治纪律、恪守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情系民所想,权为民所用,做好人民大众心中信赖的税务官。

学党章学条例心得体会(二)

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开展“双学双严”党纪条规警示教育月活动,本人作为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的一名中层干部和一名共产党员,通过先后参加卫生局党委组织的“十个一”警示教育活动,自己再一次对严守党纪条规的认识得到新提高、头脑得以清醒,思想得以净化。“学党章、学条例、严纪律、严规矩”犹如一把高悬头顶的“利剑”,时刻警醒和鞭策我必须严守纪律、遵守规矩。工作作风建设是我党一以贯之坚持的一项重要工作,一个单位是否有活力、是否有战斗力,工作作风永远是第一法宝。尤其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己的工作作风、工作效率会直接影响到全县新农合工作能否健康有序进行。因此,铭记党章条例、恪守纪律规矩,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不仅使全体工作人员能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而且还能使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朋友们心情愉悦,高兴而来,满意而去。现将我这次学习的体会梳理如下:

一、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作为新农合的一名工作人员,深知自己的一言一行,不仅代表自己,更重要的是代表了新农合人的形象,因此,必须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来要求自己。我也深刻体会到,要提高自身素质,必须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加强自身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提升自身素质,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做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自己饱满的工作激情,把心思凝聚到工作上,把功夫下到抓贯彻落实上,释放出自己的最大能量,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尽最大的努力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

二、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中,我力求做到未雨绸缪,积极主动。自己的工作不是“过得去”,而是“过得硬”,随时随地能成为同事的榜样,敢于说出“向我看齐”的。同时,还要做到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困难任务挑得起来,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敢于迎难而上,在棘手任务面前,能够挺身而出,把群众最需要、最急迫的事抓在手上,一件一件去落实,一项一项来解决。

三、严守党纪条规,绝不碰高压线。严明的工作纪律是一切工作成败的关键。作为新农合工作人员,我深知,纪律严明尤其重要。首先,我要特别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规章制度,准时上下班、规范着装,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特别是电子游戏、看电影、上网一定要坚决杜绝。其次,不会对农民朋友吃、拿、卡、要,绝不会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对熟人法外开恩,对陌生人吹胡子瞪眼。再次,时刻提醒自己在工作中切忌懒散拖沓,要敢于担当,绝不推诿扯皮,要善于作为,但绝不乱作为,力求做到让农民朋友高兴而来,满意而归。“法外授权不可为”,把自己打造成廉洁奉公,乐于奉献的新农合战士。

一个人的力量是微薄的,但如果每个人都坚守职业操守,那将意味着一个机关的效率提升了,如果每个机关的作风提升了那就意味着整个国家机构的作风提升了。道理就如此简单。没有转变不了的作风,没有提高不了的效率。“双学双严”党纪条规警示教育月活动不是阶段性的活动,它是一项持久的、长期的工作,是我们更好服务于新农合、服务于参合农民的坚强后盾。我们每个人只有兢兢业业,勇于创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尽职尽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才能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尽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学党章学条例心得体会(三)

近日,我们单位开展了“ 学党章、学条例、严纪律、严规矩” 动员会,在会上对《党章》《准则》《条例》组织了学习,通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感觉受益匪浅,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谈谈自己学习新《党章》《准则》《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

对党章进行了适当修改,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学好新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充分践行党员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总纲中指出:“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应不断改正缺点不足,不断调动自身的热情与激情,在教育教学中充当表率和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质监人员,提高自己学习能力非常重要,古人云“ 玉不琢,不成器。” 浅显的比喻却揭示了学习的重要性,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贪污腐败现象。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近年来,一些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 温水煮青蛙” 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 空子” ,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 深渊” 。

“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 不准” ,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明确什么不可为。《廉政准则》中“ 八禁止52 不准” ,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从发现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因此,

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 底线” ,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 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腐败也具有“ 与时俱变” 的特点。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和“ ” 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我努力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关心时事,增强服务、奉献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党章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立场坚定,做一名政治坚定、目光远大、乐于奉献的党员教师,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