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权威来自法律的强制力。人院的裁判文书是具有法律约束力、执行力、强制力的。很多当事人在用尽其他方法追偿不到自己合法权益时,希望到法院通过诉讼来使自己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在这里我谈一下自己粗浅的看法
加强学习,以“”重要思想指导执行工作
执行法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执行案件的质量与效率。因此,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执行工作,以为重点,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及相关法律知识,建立定期业务学习制度,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进行重点学习,并认真领会贯通。在学习中要相互研究探讨法律问题,交流审判经验,不断更新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执行法官的政治素质及业务水平,以适应执行工作的需要。
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院党组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实行全方位的执行监督管理机制,增强执行透明度。在执行过程中,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社会的监督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采取各种各样行之有效、灵活、交通、快捷的执行方式提高执行效率。
严格遵守执行程序
法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行及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是判决能否得以执行的必备条件。对执行过程中的查封、扣押、委托拍卖都要按法定程序进行。
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其他执行案件的顺利执行
对被执行人不履行确定的义务成隐匿财产的,由院长签发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为查明被执行的财产状况和履行能力,可传唤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进行询问。被执行人主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应承担举证责任,如实提供其财产状况,否则,视为妨碍诉讼行为,将受到强制措施的制裁。
对下落不明、逃避、转移、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案件的执行,要力争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协助,充分调动社会舆论力量给被执行人施加社会压力,或采取登报公告等各种渠道全面清查被执行人的下落情况及其财产情况。当被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产权不明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查清产权权属。对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这样有利于节省人力物力、节省诉讼成本,方便快捷。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推出土地的,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
对以金钱给复为内容的执行案件,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以评估、拍卖、变卖的方式处理。在作出冻结、划拨裁定时,应当将被执行人应承担的诉讼费、执行费、、迟延履行利息、违约金或迟延履行违约金等其他法定费用一并计算在内,同时冻结、划拨。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应作出裁定,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对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执行案件,经过听证合议庭合议和批准程序,该终结的就终结,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债权凭证证书,避免案件久执不结。
对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务的,则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之规定: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可强制执行。
对政府机关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不仅需要人大的监督指导,而且还需要与政府机关相互协调、相互配合。这样,才能减少和缓解工作中有可能发生的矛盾,较好地解决工作中所面临的实际困难,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我们只有不断探索执行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才能彻底摆脱“执行难”的被动局面。
工作执行力心得体会
做资产型人力资源 浅谈工作中的执行力
随着学院的不断发展,对个人、团队执行能力要求不断提高,对每一个管理人员的思维也在不断地改变,为求高速、稳步的发展,创造更多价值,三要素是必不可少的:人才、团队、执行力!
有一句话说的特别精辟,个人执行力决定个人的成败,团队执行力决定企业的兴亡。执行力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其实,执行力的定义很简单,就是按质按量、不折不扣的完成工作任务,这是执行力最简单也是最精辟的解释。但是正是这么简单的执行力,却是很多个人、团队、企业所欠缺或者说是不完备的。那么个人执行力和团队执行力又有什么区别呢?个人执行力是指个人把上级的命令和想法变成行动,把行动变成结果,没有任何借口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能力,而团队执行力是指一个团队把战略决策持续转化成结果的满意度、精确度、速度,它是一项系统工程,表现出来的就是整个团队的战斗力、竞争力和凝聚力。 一个优秀的员工从不在遇到困难时寻找任何借口,而是努力寻求办法解决问题,从而出色完成任务。就拿我公司的文化月、晚会等大型文艺活动来说,小到每一个员工,大到组建的一支团队,每一个员工既要不折不扣的完成部门属于自己的那份日常工作,又必须按规定保质保量的参加活动,一支团队的组建需要很多的前期准备,包括通过协调不同工作性质的员工的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特殊情况、突发情况等等,这时,领导力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个人的执行能力及团队的协作执行能力,困难肯定是有的,但在遇到阻碍时,大家都没有推脱、找借口,而是在积极的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所以,这么多年来,我们公司的活动月、晚会等活动有条不紊的进行,开展的有声有色。
执行力是需要培养的,是可以从每一件小事中慢慢养成自觉的习惯,这就要求我们摒弃惰性。观念决定行为,行为形成习惯,而习惯左右着我们的成败。在工作中常有的状况就是:面对某项工作,反正也不着急要,我先拖着再说,等到了非做不可甚至是领导追要的地步才去做。一旦习惯成了自然就变成了一种拖拉办事的工作风格,这其实是一种执行力差的表现。执行力的提升需要我们改变心态,形成习惯,把等待被动的心态转变为主动的心态,面对任何工作把执行变为自发自觉的行动。举一个我中心的例子,我中心主要负责校园花草树木的养护及花卉的培育,用老话“靠天吃饭”是说的下去的,因为要按照季节时令来做不同的工作,如果员工在工作中拖拖拉拉就会错失最佳时间,不但这一时期的工作造成损失并且还会影响到下一阶段的工作,造成工作堆积,工作效率会大大减退。认识到此的严重性,部门设立绿化干事及督查干事不断跟进工作,写工作计划、工作目标,详细到每日、每周,并且切实有效的执行。执行需要加强过程控制,要跟进、跟进、再跟进。有时一个任务的完成会出现前松后紧或前紧后松的情况,这主要是工作过程未管控所造成的,而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每项工作都制定进度安排,明确到哪天需要完成什么工作,在什么时间会有阶段性或突破性的工作成果,同时要自己检查计划实施的进度,久而久之,执行力也就会得到有效的提升。
大家都听过三个和尚喝水的故事:当庙里有一个和尚时,他一切自己做主,挑水喝;当庙里有两个和尚时,他们通过协商可以自觉地进行分工合作,抬水喝;可当庙里来了第三个和尚时,问题就出现了,谁也不服谁,谁也不愿意干,其结果就是大家都没水喝。这则寓言使我们认识到团结的重要性,在完成一项任务时,缺乏团队协作的结果是导致失败。每个人都不是一座孤岛,在做工作时,需要相互协作,相互帮助,相互提醒,这样才能不断提升自己完成任务的能力。
每位员工自己是一个关键份子,因为执行力的“大厦”是由一粒粒沙子组成的,每一粒沙子都要紧密团结在一起,这个“大厦”才能建得更高。我们做为公司员工要端正态度,理解好公司的各项制度政策,把自己的目标与公司的目标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努力完成任务,只要公司好了,我们才好!
5月13日,我们参加了原龙游县水利局副局长潘正成受贿、贪污一案审理旁听。从公诉机关指控的情况来看,潘的受贿频率之高、数额之大、行贿的人员之多,可以说是触目惊心,使我们在思想上法制上得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一、老板再好,最终是为了他自己。从潘的受贿时间看,主要都集中在过年、中秋节、住院、女儿上大学等时候。看起来这些老板都非常懂人情,在这些关键的时候没有忘记你,在送钱财时也没有马上要求你给他办什么事,所以收起钱来没有感到很烫手。但最终在这些老板碰到什么事时,你就要想方设法甚至用违法的手段给他解决,老板们要得到你十倍仍至百倍的回报,受损的是国家。
二、办法想得再好,最终仍逃不脱法律制裁。潘在受贿过程中,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想了很多办法。如在过年、中秋节、住院、女儿上大学等时候送礼,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买房钱不够时向朋友借钱也说得过去;借钱还不出,我用房屋抵押符合常理。但这一切都离不开其担任公路段段长这个基础,正如公诉人所说的:如果你不担任公路段段长,他会送你钱吗?最终都被检察机关认定为受贿而受起诉。
通过参加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们深受教育,体会良多。古人曰:欲不可纵,志不可满,欲多则心散,心散则志衰,志衰则不达。人的欲望离不开物质,这是唯物主义的必然昭示,但是人的欲望可以凭理性的修养来控制,这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为此我们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使自己懂得更多更新的东西,从而不断地修正自我完善自我,自觉地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改造。加强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做制度执行的模范,在权力的运行中要慎重、规范,在阳光下运作。潘的受审印证了一句老话:勿伸手,伸手必被捉。只有自己端正认识,学会算经济帐、生命帐、亲情帐、良心帐,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筑牢自我防线,方能使自己成为一名无愧于党的教育培养,人民养育之人。
法院旁听心得体会(2):
4月27日,这是我第二次参加法院的旁听。这是一起受贿数额不高、被告人职务也不高的案件,但是同样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在神圣庄严的气氛下,控辩双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展开激烈辩论。三个半小时的庭审,使人身心疲惫却感受颇深。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是很多站在法庭上的人都会有的感受。然而人生没有彩排不能再重来。每一步迈出,总是机遇伴随着风险,所有的后果只能自己承担。5年来5万多元的受贿数额并不算高,但相应的罚则却是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相信任何有理性的人都会算这笔人生的帐。然而当时呢,面对唾手可得的三千、五千是否有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意志去判断和拒绝?很多人迷茫了、迟疑了、侥幸了,以为前方是鲜嫩肥美的青草地,步步走来却发现自己陷入的是一片深不可测的沼泽地。这世上最可怜的情绪就叫悔恨吧。
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受贿罪的主体必须得是国家工作人员。这与一般人的区别就是国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公权力,拥有职务上的便利。这种权力很重,然而有些人却把它看得太轻,轻的像市场上的菜一样可以等价交换。孙中山先生说,官吏,则不过为国民公仆。当权力成为工具,成为高高在上可以炫耀的资本,这颗谦卑的心早被抛却脑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也是如此,处罚的权力的背后是责任和信任。行使权力的时候得问问自己凭什么和为什么。
除了廉洁之外,令人感受最深的是法律的权威性。公诉人与辩护律师对于受贿数额,是否是利用职务之便还是朋友间私人关系等焦点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我们常以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而感到自豪,真正要以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行政诉讼的标准来执行。廉洁执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合法执法同样是每一名队员执法的基本准则。被告在法庭上的辩护与询问笔录中的不吻合,他强调有2万元不是受贿而是与当事人之间煤渣的货款往来。这些直接考验当时制作笔录时,是否告知其有提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是否完全按法定程序进行。案件带给我们的不止是个人品质上的拷问,同样是执法业务中的警醒。
学习了台湾著名管理培训大师余世维讲授的《赢在执行》之后,我感受颇深。现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
一个企业、一个公司,以至公司的员工,执行力须贯彻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只有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上都一丝不苟、不折不扣地执行了,企业、公司以及员工的执行力才能真正发挥其效用。这好比链条与齿轮,环环相接,环环相扣,如果哪一环脱节了,那么整个机器就不能运转,也就不会发挥其效用。所以在工作中,我们必须从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环节做起,认真执行和贯彻每个步骤,每个细节,才能把我们的本职工作做好。
按质按量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可以说是给执行力的最准确定义,也是执行力最让人通俗易懂的解释。我认为如果一个企业、一个公司的员工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那么这个企业、公司就没有很好的执行力,员工就不能给公司创造价值。严格地说员工的工作不称职。
公司要求我们的工作要努力做到规范化,就是要我们员工有很好的执行力,并且在工作中完全发挥效用。这其中的每一个环节,一环套一环的,必须在一步执行之后,才执行下一步。一项工作,只有做到每一步都认真执行了、执行完毕了,这项工作才有其完整性,才能达到我们想要的效果。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员工是企业生存的基石,是企业发展的源头。只有每个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岗位技能,提高综合素质,善于思考,勤于学习,勇于创新,更注重提升执行力,那么我们企业必将是一个有执行力的团队,企业明天的辉煌将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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