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股份公司作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入股农民的社会身份,促进了农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农民股份合作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有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的市场活动主体资格,入股农民则成为从事经济活动的法人。股份公司成立以来,他们主动找市场、闯市场,并真正进入了市场。卧里屯乡德义农业开发股份合作公司现有股东20个,股本总额20万元,集中经营土地336亩。20xx年,该公司种植元葱100亩,亩产
农民股份公司实现了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改变了分散经营的状况,促进了农业集约化程度的提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分散经营逐渐暴露出自身的缺陷。大型农业机械和农田水利设施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难以大面积推广,从而形成农业生产高成本、低收入的局面。农民股份公司的建立,在一定范围内把土地集中到一起,形成适度的生产规模,大型农业机械和水利喷灌设备派上了用场,提高了经济效益;农户自愿入股,把零散的资金集中到一起,形成了一定的物资、技术投入能力,由分散经营到适度规模经营的转变,使原来一家一户的农用机械设备出现了剩余,变卖这些闲置设备所得的资金,则可以用于扩大再生产。羊草镇众鑫蔬菜股份合作公司的10个股东,原来每户都有一台小四轮拖拉机和配套农具,组建公司后只需4台,这就减少了60%的农机具投入成本。
农民股份公司以现代化管理的组织形式,为农民的共同富裕搭建了一个“平台”,促进了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农民股份公司通过利益连接,把分散的农民组织到一起,使“小舢舨”变成了“大轮船”,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大大增强。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面朝黄土背朝天”,这是中国农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写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单一靠土地为生的格局难以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提高农村非农化程度,已成为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重点和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农民股份合作公司的发展,使农民进入了一个新的经营领域。土地入股了,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使农村劳动力得到了解放,大批剩余劳动力转农为非,或外出打工赚钱,或就地联合创办加工业、流通业等,这就形成了土地收益和劳动力收益“双重”收入的格局。据统计,目前安达市外输劳动力达52400人,占全市农村劳动力总额的38%。该市新泰苇业有限公司,就是由45户农民自愿出资创建起来的,拥有生产加工设备85台套,20xx年加工工艺蔬帘130万片,实现产值230万元,税金20万元,利润80万元,每股分红2万多元。
通过调研,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农民股份公司是一个新生事物,正处在起步成长阶段,需要正确组织引导,不断完善提高。只有这样,才能使其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因势利导,把组建农民股份公司作为一个重要课题来深化研究。现阶段的中国农民,不仅肩负着全面奔小康的艰巨任务,也面临着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机遇与挑战,推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更加突出。安达市农民股份公司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推广。我们把这项工作纳入日程,摆上位置,精心谋划,组建专门机构,确定专门领导,负责指导农民股份公司的规划、启动、运营、管理、规范。同时,抓好试点,培养典型,形成以点带面、渐次推开的工作运行格局。有关领导深入基层,深入到工作的具体环节,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帮助把新组建的公司扶活扶大扶强。
解放思想,为农民股份公司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农民股份公司的组建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产物。要使这一经济组织大面积推开,就要不断解放思想,打破传统观念,努力为其发育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为此,既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引导氛围,又要放宽政策,特别是要出台土地使用、税费减免、资金支持、证照办理等优惠政策,以调动农民兴办股份公司的积极性。
把握关键,在提高农民股份公司成功率上下工夫。推广农民股份公司,一定要克服盲目性,防止出现大哄大嗡的现象,否则受到伤害的不仅是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包括这一尚处在萌芽状态的经济组织形式。应坚持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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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地处安徽省淮河中游南岸,东临淝水,西界淠河,南依江淮分水岭,北靠八公山。国土面积2986平方公里,辖32个乡镇,耕地184万亩,总人口12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07万人。1991年, 寿县遭受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涝灾害,全县受灾程度之深,在安徽省也属罕见。灾后,寿县迅速恢复生产,加快建设,取得了抗灾史上的重大胜利。
一、1991年洪涝灾害损失惨重
寿县由于位处江淮丘陵地区,是淮河的“洪水走廊”,有“七十二水归正阳”之说,洪涝灾害频繁,被称为“水口袋”。解放前1450年至1949年的500年间, 共发生水灾122次。解放后的50年间,全县发生较大型洪涝灾害18次,几乎两、三年就有一次。全县50%耕地、60%的人口和 70%以上的工农业总产值,长期处在洪患威胁之下。1954年大水,在7月份的22天中,累计降雨量700毫米,正阳关水位达26.55米,是有记录以来的最高洪水位, 全县淹没耕地114万亩,被水围困25.8万人;1991年夏, 淮河地区普降暴雨,从5月18日到7月10日,寿县降雨达到968.7 毫米,是历史同期的5倍,其中6月12日至14日三天降雨424毫米,为全省同期降水量最大值,超过200年一遇。 与此同时,淮河上游及大别山区洪峰迭起,寿县内湖外河水位暴涨,正阳关最高水位达26.51米,超保证水位0.51米。 外洪内涝夹击,寿县古城被水围困达3个月之久。全县32 个乡镇有27个乡镇受灾,成灾人口85.2万人,特重灾民41.4万人,11.5万户43.9万间房屋被毁坏,46万灾民无家可归,直接经济损失9.8亿元,其中灾民固定资产损失达2.2亿元。农业受灾最重,损失达5.5亿元,全县复种面积315.6万亩,受灾266.1万亩,绝收110 万亩, 受灾面积占复种面积的84%,因灾减产占预计产量的58%。全县314 个乡以上工业企业有254个受灾停产或半停产,经济损失8153万元。 基础设施大部分被毁,129处生产圩堤全部漫溃,水利、 交通、电力、通讯、 气象、 文教卫等设施直接经济损失达9730万元。
二、抗洪救灾取得巨大胜利
面对严峻的灾情,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带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全力以赴抗洪救灾。经过全县人民艰苦奋战,创造了抗灾史上的奇迹,'91抗洪斗争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一是保住了城墙和淮、淠河大堤。寿县淮、淠河堤防133公里,战线长,任务重。在张马淠堤、正南淮堤、 寿西淮堤全部超出保证水位的情况下,由于各防汛指挥所指挥得力,有关区镇乡的高度重视,5000多名干部民工的卓绝努力,终于克服了沙基沙堤、险工险段多的不利条件,及时处理险情和隐患600多处,战胜了三次洪峰, 征服了有记录以来超保证水位最高的汛情,确保了淮淠河大堤的安全,创造了奇迹。县城保护着12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城墙溃破,损失将难以估计。在县防指、城防所的精心部署下,加强了城防力量,提高警惕,严加防守,确保了城墙安然无恙。来我县视察指导的上级领导及我县人民都对保堤保城人员的成绩举手称赞。事实上保堤保城的干部民工确实付出了极大的心血和汗水,其功绩将永垂史册。
二是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在如此巨大的雨情、汛情、灾情面前,由于各级的高度重视,采取了果断措施,积极抢险,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全县共组织了大小船只1500多艘(4.7万个吨位),及时安全地转移了 40多万灾民,使全县的防汛抢险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没有出现大的问题,这是广大党员干部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表现。
三是抢救了大量的国家财产。在巨大的洪涝灾害面前,广大干部职工把国家和集体利益放在首位,顽强与洪水作斗争,抢救国家财产。全县乡以上工业企业投入2 万人,284万元的防汛器材,共抢救了机电设备和原材料、 成产品等价值2697万元。特别是县水产公司的干部职工,日夜奋战,以硬拼死保的精神,保住了价值300 多万元的冷库及其设备,减少了国家的重大损失。农业部门抢运良种40万公斤,免受损失。
四是维护了大局利益。在连续长期的强降雨中,上游水库、干渠超历史的泄洪,淹没了我县大片土地,广大干群毫无怨言,保护了大局。瓦埠区接到县防指调船的通知,区委、区公所连夜组织,提前送船30艘。隐贤镇还发动群众给外县围困群众送干粮送日用品。这种顾全大局,乐于奉献的精神值得赞扬。
五是维护了社会正常秩序。主要是维护了社会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市场秩序,使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环境受到保护,稳定了民心,稳定了大局。
三、取得抗洪救灾胜利的原因
'91抗洪工作能够取得巨大胜利, 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有
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有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有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
一是抗洪救灾斗争始终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巨大支持。在寿县人民奋力抗洪救灾的关键时刻,江泽民总书记、李鹏总理、田纪云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先后来到寿县视察灾情,灾民,指导抗灾救灾工作。7月7月至8日,正当寿县汛情处于最紧张的时候, 江泽民总书记亲临灾区视察,明确指出了“振奋精神、加强领导、团结协作、战胜灾害”的指导思想。7月20日下午, 原国务院总理李鹏同志乘坐直升飞机抵达被洪水围困的寿县县城。冒着39度的高温,李鹏来到城外东津村、花园村灾民住地,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代表江泽民总书记,向受灾群众表示亲切慰问。看到灾民情绪稳定,灾区秩序安定,他对当地干部说,当前我们要解决好灾民们的吃饭、住宿、医疗三大问题。要告诉大家,困难是暂时的,有党的领导,有国家和人民的支持,有灾区群众的努力, 我们一定能战胜灾害,重建家园。中央40多家部、委及省委、 省政府对寿县的特大洪涝灾害也十分关注,主要领导纷纷亲临寿县视察灾情、慰问灾民。带来了温暖和支持,给了广大干群抗灾以巨大的鼓舞和力量。
二是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这次抗御百年不遇的灾害中,寿县各级党组织经受住了考验,是坚强的战斗堡垒。各级领导班子在大灾面前,指挥有方,决策果断。广大的共产党员、国家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这次大灾中表现了高度的政治觉悟。有的不顾年老体弱深入灾区,为灾民解决实际问题;有的与民工同吃同住同劳动,参加战斗,指挥战斗;有的哪里最危险就出现在哪里,置个人安危于度外;有的不怕苦不怕累,坚守岗位,日夜奋战;有的乡村干部和党员,在极其艰险的情况下,冲锋陷阵,首先抢救困难户。全县上下涌现出许多奋不顾身,可歌可泣的先进典型。
三是人民群众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参加保堤保城抢险抗灾斗争的40多万民工,不怕牺牲,无畏无惧。他们宁愿不要小家,誓死确保大堤,日夜坚守在各自的岗位上,有的民工家庭房倒屋塌,有的不知妻儿去向,有的连续两、三天饿着肚子,但仍众志成城,坚持不懈,奋力拼搏,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一心跟党走,坚决夺取抗洪救灾胜利的凯歌。充分显示了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是抗洪救灾的主力军。
四是人民子弟兵的无私救援。在寿县抗洪抢险进入最关键的时刻,人民解放军的一千多名官兵,日夜兼程,奔赴抗洪救灾第一线,与寿县干群同唱抗天歌。他们“视灾区为故乡,视灾民如亲人”,不怕苦,不怕累,哪里有险情哪里上。解放军除直接参加寿县的保城保堤外,还为当地灾民送来了帐蓬等急需的救灾物品。人民解放军勇于拼搏的革命精神,激励全县人民的抗洪救灾斗争。
五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体现。寿县洪涝灾害发生后,全国各地人民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无产阶级革命精神,积极支援寿县受灾人民,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了全县人民度过难关,战胜灾害的信心。据不完全统计,灾后寿县共收到上级拨给的救灾款700多万元,救灾粮1400万公斤,救灾煤6000多吨,接受各地捐赠、援助款1000多万元,衣物23537件,各种熟食5万公斤,捐献药品价值逾万元,帐蓬300顶,还有一大批搭庵棚的毛竹、油毡、铅丝等。我县区镇乡干部职工及轻灾区群众也积极向灾区捐款捐物。
四、灾后灾民生活得到了保证
大水给寿县人民带来了来顶之灾,全县几十万灾民无家可归,几十万灾民严重缺粮。面对困难以及将来临的雨雪关、春节关和春荒关,县委、县政府把安排灾民生活、确保灾民安全度过“三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做到了“四个确保”。
一是确保灾民有饭吃。1991年6月至1992年5月,全县共发放救灾粮6833.94万公斤,保证灾民每人每天至少有1斤口粮;下拨救灾煤7010吨,安排钱煤配套款218 万元,保证灾民不断炊。
二是确保灾民有衣穿。全县共发放衣物95万件,其中棉衣21万件,棉被4万床,重点是五保户、军烈属、特困户和“三光户”,保证了灾民有过冬棉衣和过冬棉被。
三是确保灾民有房住。1991年9月底前,3186万元建起过冬庵棚10.6万间;同时开展建房试点,建造17处3500间两层楼房。1991年底,建成永久性房屋2.71万间,安排灾民1.44万户。
四是确保灾民有病能医。全县设立56个医疗点,组织87个医疗队和350个消毒小组深入灾区治病发药, 监测疫情病情,保证灾民有稳定的情
红薯产业作为我县“两红一白”三大产业之一,如何做强做大做优,真正实现产业化经营已成为当前必须深入研究的课题。最近我们对以李七里峰为中心的薯制品加工进行了调查,就薯制品加工的发展现状和发展前景进行了思考。
一、薯业发展情况
我县薯业加工时间较长,以淀粉生产为主。早在70年代初李七里峰村就靠队集体生产经营,改革开放后,群众仍保留着淀粉和粉条生产的传统习惯。90年代初,县委、县政府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发展薯业加工,以李七里峰村为中心、辐射周边十几个村庄的薯业加工区逐步形成。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又适时将薯业列为全县三大特色主导产业之一,进行重点培育发展,有力刺激了该产业的迅猛扩张,基地面积、加工规模都得到快速发展,红薯产业已成为全县群众增收的一条重要渠道。
1、规模不断扩大。目前,全县共有淀粉加工户500多家,涉及李七里峰、花园头、刘七里峰、高七里峰、马凹、柴家庄、仝市同、龙洞等3乡、14个村。其中常年加工户270家,户均日加工薯干达到1.5——2吨(折红薯5——7.5吨),加工大户可达4吨,秋季平均每户加工鲜薯150吨,生产规模较前扩大3——4倍。全县年加工薯干约5万吨,加工鲜薯6万吨,生产粉面5万吨。
2、生产周期缩短。近年从事薯干和淀粉购销的经纪人非常活跃,原料来源已扩展到周边灵寿、阜平、曲阳、新乐等县市的红薯资源和山东等地的薯干资源,生产周期也由原来的季节性生产发展到现在的全年长期生产。加工旺季分别是3——6月份的薯干加工期和10——11月份的红薯加工期。周期的缩短,使加工量大大增加。
3、产品档次不断提高。淀粉生产已由原来的手工作坊发展成为机械化和半机械化生产,生产淀粉技术日趋成熟,淀粉的质量在同行业已负盛名。注册了龙源、金庄等粉条品牌,生产冷冻拉直的粉丝、粉条,产品的档次、包装都有了较大提高。
4、效益显著。受市场因素影响,红薯淀粉加工的利润与前几年相比虽然有所降低,但效益仍然不菲,一个规模适中的淀粉加工户在薯干加工期仍可日获利90元左右。资料显示,淀粉加工为农民年增加收入900余万元,淀粉加工户均增收两万多元,共上缴税金58万元。淀粉加工业的发展还有力地带动了红薯种植、、机械制造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全县红薯种植面积稳定在12万亩,全县直接从事淀粉加工业的人数达到2000多人,仅花园头村从事捞粉浆人数就占该村人口的1/3。
5、发展前景广阔。由于红薯淀粉可广泛用于化工、医药、食品、纺织、塑料、染料等行业,市场需求量大,红薯制品深加工有较大市场潜力,发展前景极为广阔。专家预测,今后10年全球仅生物塑料用量就将达到3000万吨。同时红薯淀粉价格高并且稳定,每吨红薯淀粉可卖到3000多元,较其它淀粉高出1000多元。因此,发展红薯淀粉加工业能够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薯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红薯产业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有的已成为制约该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的瓶颈,必须正确认识,认真对待。
1、污染严重。这已成为县乡村各级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目前加工区日排废水达到3000余吨,全部充斥在李七里峰、赵七里峰、花园头、马凹、高七里峰等村周围所有大小沟、塘、渠,污水排放区域内树木枯死、庄稼烧死,井水混浊变黄,臭味扑鼻,不能饮用。部分排入郜河的废水,已流到六一小学附近,对县城西侧郜河两岸造成不同程度污染。每到夏季,臭气熏天,严重影响了城区及加工区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受害最深的赵七里峰村群众为此多次信访反映,成为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2、产品技术含量低。我县薯业加工的主要产品是淀粉,属于初级产品,且生产工艺为传统扬浆工艺,污染严重。虽有少量粉条生产,但大多为传统生产,产品质量差,且无包装、无品牌,附加值低。事实上,近年我县已成为卢龙、迁安、昌黎等地的原料加工基地,污染留在当地,效益却供手送给了别人。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是加工户小富即安,不求进取,片面认为,加工淀粉不愁销路,满足于“收入不大,年年有”,缺乏干大事业,求大发展的雄心和魄力,因此,不想、不敢也不愿钻研、谋划发展深加工、精加工项目。
3、行业不规范。淀粉产品没有统一加工标准,没有品牌,更谈不上产品质量监测,不能进入大市场、大流通。缺乏制约监督机制,个别加工户掺杂使假,用低价购买的木薯粉、玉米淀粉代替红薯淀粉,千方百计降低生产成本,并以相对低廉价格销售产品,结果出现货真赔本、造假挣钱,形成无序竞争,如不及时采取措施,这一产业就会步固体饮料、胶合板业之后尘,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出局。
4、组织化程度低。缺乏统一的组织协调。薯业虽然被列为我县“两红一白”三大主导产业之一,但还没有统一的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该产业的规划实施、政策保障和问题协调,一些部门收费多,服务少。缺乏统一的中介服务组织。薯农与政府间、薯农与加工企业间、加工企业与外界市场间缺乏沟通的桥梁,没有联结各方利益的机制。缺乏统一品牌。我县淀粉虽在外享有盛名,却没有一个叫得响的品牌,产品销售无序竞争,产品抗击市场风险能力低,产品质量良莠不齐,既不利于提升产品知名度,又容易被假冒伪劣产品破坏市场声誉。
三、做大做强我县薯制品加工业的对策及建议
红薯产业作为我县三大产业之一进行重点培育发展以来,无论在基地规模、加工规模,还是在市场开拓上,都出现了较大飞跃,成为群众致富增收的亮点。做大做强这一产业,必须扬长避短,趋利避害,抓实关键环节,走可持续发展路子。
一是增强危机意识。市场竞争不仅是大鱼吃小鱼,而且还是快鱼吃慢鱼。当前我县的红薯加工业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在全市乃至全省都处于比较领先地位,但产品品种单一、质量标准不统一、深加工能力差的现状,严重制约着这一产业的健康发展。尽管目前产品有销路,但由于其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品质低,从长远看,不求发展,就势必逐渐萎缩。山东招远市金岭镇依托开发的药用保健红薯粉丝,而走俏国际市场。湖南娄底采用先进的薯制品加工工艺,产品不含任何添加剂,并利用粉渣建设酒厂、饲料厂,形成了集团化专业生产。因此,做大做强红薯加工业要首先引导干部群众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通过参观考察、座谈交流、知识、宣传发动等途径帮助他们分析形势,研究市场,搞好定位,坚定以质取胜的信心,确保产品质量。要帮助加工户跨过“小富即安”的思想坎,不能甘做“原料基地”,不能各自为战,不能再忽视卢龙、迁安的深加工业和四川光友等其它省市县薯制品加工业的崛起,树立创大事业、求大发展的雄心,围绕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产品市场挤占能力多做文章。
二是明确目标定位,搞好产业规划。定位高才能起点高,规划好才能保证效果好。目前我县的红薯产业一定意义上说,仍属群众自发生产状态。应围绕如何提升产业档次、扩大基地规模、优化发展环境、推广实用技术等有所作为,要做出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明确具体的奋斗目标,指导全县红薯产业发展。规划要切实可行,紧贴县情,不能好高骛远,偏离实际。目标要催人奋进,可望可及,经过努力能够实现。当前,要重点对薯业发展定位、专业市场建设、定标创牌、小区建设、污水处理、服务体系建设等,按照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发展要求做出具体规划,分步运作实施,推进红薯产业上档升级。
三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协会是带领农民进入市场、降低经营风险的有效载体。目前无论从生产规模看,还是从农民经纪人的需求看,都迫切需要有这样一个市场中介组织,应尽快组建薯业协会或合作组织,靠协会沟通政府与加工户、加工户与市场间信息,规范行业生产经营秩序。协会或经济合作组织的成立,既可借鉴乳业协会的经验,由农口部门先牵头协调组建,然后转成民间组织,也可出台政策激励加工大户、经纪人等牵头组建。其活动经费可采取政府出一部分、加工户入股等办法筹集。协会重点负责信息服务、产品质量检测、商标管理、市场购销,维护行业秩序,协调解决该产业在生产、购销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依靠品牌兴薯,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品牌是提高产品市场份额的保证。纵观成功企业无一不得益于靠叫得响的品牌作支撑,而我县红薯生产作为一个产业,淀粉产品至今没有注册一个品牌。最近两年粉条注册了两个品牌,但产量不大,带动作用不强,还没有在市场叫响,绝大多数产品销售还属“黑户”,外地客户只知道行唐所产淀粉品质高却叫不上名字,一旦个别掺杂使假者坏了牌子,势必影响整个产业的生存与发展,应该尽快注册品牌,统一质量检测标准,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准使用商标,唯此才能抵御伪劣产品对淀粉加工业的冲击,提高产品的知名度,拓展销售市场。要走无公害生产之路。随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意识的增强,对产品的绿色环保要求愈来愈强烈。光友集团的崛起,关键是得益于无明矾粉丝产品的问世。我县淀粉加工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始终稳占一席之地,必须走无公害生产的路子。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核心是“标准化”,包括产地环境标准化、生产技术标准化、产品质量标准化和运输包装标准化等环节。就我县薯制品加工而言,多数还没有达到标准要求,这是导致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根本原因,必须尽快建立一整套生产标准和检测体系,以此规范加工户的生产,保证产品质量,赢得市场主动权。
五要规范生产,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资料显示,四川光友集团的红薯深加工,价值能增加23倍;红薯还可加工成地膜、塑料大棚、塑料袋和包装用品。可见,开发红薯新产品前景极为广阔,是项很有前途的事业。应正确对待发展中遇到的环境污染问题,不可因噎废食,一棍子打死。目前,淀粉加工形成的污水处理,外地已有了成功技术和工艺可资借鉴,并且从废水中还可提取到饲料,既治污又能开发新产品。因此淀粉加工业要生存、发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对于提高党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加快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县非公有制经济总量上规模、质量上水平,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对县域经济的贡献率,按照县委安排,我办组织人员,深入企业、主管局及相关单位进行详细调研,初步形成了一些建议,以期对我县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供有益借鉴。
一、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不断发展;从农业、 手工业、服务业到建筑业以及新兴产业,门类不断增加,领域不断拓宽,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特别是省市县1997年、20xx年两次为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来,非公有制经济的内在活力进一步增强,呈现出总量扩张、质量提高、贡献增加的良好态势。
一是思想认识不断深化。全县上下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实现了“三个转变”。即:从非公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益补充到非公有制经济是县域经济发展主体的转变;从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副业,只能小打小闹到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社会主业,必须发展壮大的转变;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被迫无奈、难登大雅之堂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积极主动、无尚光荣的转变。全社会基本形成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到今年9月底,全县个体工商户已达1771户,从业人员2632人,注册资金2022万元,与1997年底的1033户、1349人、440万元相比,分别增长了71.4%,95.1%和3.6倍;私营企业总数达46户,从业人员668人,注册资金2231万元,与1997年底的8户、84人、186万元相比,分别增长了4.75倍、6.95倍和11.53倍。
三是经营领域不断拓宽。从初期的商贸、餐饮、运输业等发展到加工、建筑、民办教育、网络文化、医疗保健等更加广泛的产业领域。目前,全县有参与农业产业化的加工企业8家,民办中小学3家,民办幼儿园2家,医疗保健服务机构7家。
四是发展环境不断改善。20xx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成立了专门机构,加强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协调和管理。进一步改进了服务方式,完善“一厅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为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了健康、有序、开放、竞争的良好发展环境。近年来,通过扩大开放、招商引资,来我县发展民营经济的有4家,涉及农产品深加工、旅游产业化等领域。
五是社会贡献不断加大。非公有制经济在服务主导产业开发、促进资源配置、繁荣城乡市场、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平抑市场物价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推动了全面发展。20xx年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6.6%,消费品零售额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5.6%。非公有制经济在全县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已是“三分天下有其一”。其次对财政的贡献份额逐年增加。20xx年非公有制经济缴纳的各种税收占到财政纯收入的25%。20xx年1一9月份,缴纳各类税收471万元,占同期财政收入的40.2%。再次促进了就业。从业人员达到5500人,是国有企业就业职工的32倍,安排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下岗职工,有效地缓解了就业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存在问题
1、一些部门乱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制约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搭车收费。如工商部门借年检验照之机,搭车强行收取个私协会会费和光彩入网费。按照有关规定,以上两项费用均属业主自愿交纳。二是利用发票征收事业性费用。如卫生监督所使用《陕西省延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应税收入发票》收取卫生知识费;质监站用税务发票收取材料测试费。三是在物价部门吊销收费许可证后继续收费。如消防大队收取的消防设施配套费。四是用收款收据、白条乱收费。如装璜办用白条收取某企业装修费;旅游局用收款收据收取旅游定点饭店制牌费,无收费项目和收费许可证;城关派出所用收款收据收取赞助费。另外,一些部门具有合法的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但在收取费用之后存在不按标准服务或着根本不服务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但加重了个体私营业主的负担,而且破坏了经济发展环境,更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2、优惠政策落实难。省、市、县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未能真正得到落实,有些部门没有真正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升到战略高度来认识,在工作中不是积极落实政策、创造条件,而是乱设卡收费。如:税收减免、返还政策没有落实;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的政策落实不够。还有一些政策措施在落实过程中,前置环节多,部门之间缺乏有机的衔接机制,互相推诿、扯皮,导致政策悬空,无法落实。
3、非公有制经济质量效益不高、发展不协调。目前我县的私营企业中,销售收入超过50万元的不到总数的20%,过100万元的只有4家。大部分企业的设备、工艺落后,产品单一,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企业效益不稳定。从行业分布上看,餐饮业、业、零售业占企业总数的73%,参与农业产业化、旅游产业化、小城镇建设和经营性公益事业建设的民营经济很少,且发展滞后,特别是在高科技产业发展方面至今还是空白。
4、非公有制经济融资困难。一是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力度不大。尽管金融业制定了一系列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 法规和政策,但银行认为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状况复杂,信贷风险过大,直接获利较小,普遍存在对非公有制企业惜贷现象。二是企业自身条件欠缺。不少非公有制企业比较混乱,企业的信誉度差,可供抵(质)押的资产很少,缺乏进行融资的基本条件,进一步加剧了融资的难度。
5、非公有制企业的自身素质普遍较差。大部分企业缺乏长远的发展规划和科学的决策,仅靠企业经理个人的思路决策,生产经营中存在随意性和盲目性。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部分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下岗职工,缺乏高素质的科技型、经营型人才。管理形式上以家族式为主,简单粗放,在产品研发、生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缺乏严格的,企业的内部运行机制不够健全。
三、对策及建议
通过广泛调研,我们认为,加快宜川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关键是要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扎扎实实解决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当前,应当着力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营造宽松环境,为非公有制经济搭建发展平台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浓厚舆论环境。要坚决摒弃“怕别人赚钱,怕自己吃亏”的观点,树立“你投资,我服务,你办厂,我上岗,你赚钱,我发展”的双赢观念,积极营造鼓励、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良好舆论环境。首先要强化宣传,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对县委、县政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其次要典型示范,加大对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劳致富的个体私营户的宣传、表彰力度。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局与广播电视局应联合创办电视专栏,定期或不定期在电视台、报刊宣传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体私营户,让他们介绍经验,现身说法,真切地感受到光荣。第三要新闻监督,通过新闻媒体对违法违纪,有意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设置障碍、制造摩擦的执法执纪部门和以权谋私的执法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弘扬正气,打击歪风。
二是狠抓政策落实,营造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宽松政策环境。我县促进非公有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完善,下一步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特别是对优惠政策的落实。应由县委督查室、纠风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局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若干意见》及相关部门的具体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认真解决相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对操作性不强的政策再做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20xx年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规范对非公有制经济业主收费行为的意见》(宜发〔20xx〕69号)至今落实不下去,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其束之高阁。要把督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形成一种制度,每季度督促检查一次,及时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营造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首先要依法行政。这是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的关键。要严格规范相关部门的执法行为,特别是收费行为。应把各部门独立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通过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尽量做到联合执法。一方面减少了对个体私营业主的干扰,在部门之间形成了一种无形的监督,另一方面有利于通过“集体办公”的形式现场解决个体私营业主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需要多个部门协调才能解决的问题。其次要依法查处。建议由纠风办牵头,相关管理部门配合,建立违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和个体私营业主对有关部门执法行为的评议制度,对相关部门的违法违规和不落实《若干意见》的行为,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制的、行政的手段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曝光。第三要依法维权。要加强对个体私营业主依法维权意识的教育,为个体私营业主建立一条依法维权通道,当他们的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在较短时间内得到较快解决。纠风办要尽快建立个体私营业主投诉责任追究制度,,公布我县维权电话,并及时将个体私营业主投诉的单位或个人违纪违规行为予以纠正解决,维护个体私营业主的合法权益。第四要依法经营。要加大对个体私营业主守法诚信经营的监督,特别是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如偷逃税款、证照不全、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等,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加大对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消费品市场的监管,教育引导个体私营业主做到依法诚信经营。
(二)优化产业结构,为非公有制经济拓宽发展领域
从宜川的资源优势和市场取向看,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农业产业化、旅游产业化、小城镇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石油工业配套服务业是增强非公有
一、关于XX村农民收入的基本情况
XX村滨临长江,有368户农家,总人口1347人,总劳力为502人,旱地面积3647亩,全村以种植业为主,主要品种有玉米、黄豆、棉花、辣椒、梨子。全村去年人均纯收入1300元,其中人均纯收入3000—5000元之间的户数为20户;2000—3000元之间的户数为80户;1000—2000元之间的户数为100户;1000元以下的户数为168户。
在调查的10户农民中,人口总数为39人,去年人均纯收入为1443.8元。总劳力数为23人,其中务农劳力为20人,占87%,常年务工劳力为3人,占13%;在校学生为10人;老人为6人。人均纯收入2000—3000元之间的户数为2户;1000—2000元之间的户数为5户;1000元以下的户数为3户。
从调查的情况看,XX村农民收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农民收入水平低。10户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只有1443.8元。如果除去日常生活、小孩读书、生病就医费用,加上等人情世故,农户所剩无几,甚至入不敷出。大咀乡长江村一农户去年家庭纯收入5780元,仅用于2 个孩子读书的费用就得1200元,占家庭纯收入的21%
2、农民增收渠道变窄,难度加大。XX村大部分农户收入的主要来源仍然是传统的粮、棉、油等产品,卖难问题时有发生;区直企业下岗职工的增加影响了农户通过劳务输出获取现金收入的出路;乡村大部分企业经营亏损甚至关闭也制约了农户收入的增加。
3、农户货币收入比重低。在调查的10户农民中,人均纯收入2000元以下的农民,其卖不掉的农产品占了其收入的10—30%,即使全部卖掉,也是亏本贱卖。部分农民收入中以实物为主,货币收入相对较少。为了生产和生活,部分农民常将农产品换取部分生产资料和必需的生活用品。
4、农户收入不平衡。少数农户的高收入掩盖了不少农户收入下降的真相。长江村一农户年均纯收入万余元,而在同村的有些农户已到赊米、赊油度日的地步。
二、制约农户增收的原因
关于梅溪镇被征地农民和就业社会保障的调查与思考_[实习报告]
关于梅溪镇被征地农民和就业社会
保障的调查与思考
——“创新破难、加快发展”大学习、大推进活动
党的十六大提出,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城乡统筹”就是要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的竞争力,为农村经济发展拓展新的空间,为农民增收开辟新的途径。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农民离开土地,从而在工业化、城镇化的牵引下完成人口与资源的优化组合。近年来,随着我镇经济快速发展和城镇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征用了一定数量的农民土地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发及工业小区建设,推进了我镇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也为被征地农民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就业岗位和增收来源。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保障等利益问题日益突显,处理不当,就会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制约目标实现,为此,我们走访调查了我镇石龙、晓墅、梅溪等一些村,就被征地农民和社会保障问题做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一)被征地农民分布和被征地农民收入状况
经过最近对全镇被征地农民分布和被征地农民收入情况调查结果显示:从1992年6月至20xx年1月,全镇共征用农村集体土地1934亩,主要涉及石龙、晓墅、梅溪等三个村,人均耕地均在1亩以下;被征地劳动力人口为5248人,占全县被征地劳动力总数16%,其中年龄在20岁以下有1240人,占23.6%,20—40岁的有1651人,占31.4%,40—60岁的有1827人,占34.8%,60岁以上有530人,占10.1%;216名农村劳动力参加了社会,占被征地农民的4.1%;被征地农民人均收入达到4570元,低于全县农民人均收入。
(二)被征地劳动力就业现状
通过走访调查,据统计被征地劳动力从事传统农业的892 人,占被征地劳动力人口17.1%,在企业或其他单位务工3100人,占被征地劳动力人口64.7%,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870人,占被征地劳动力人口16.6%,无业的386人,占被征地劳动力人口7.4%。被征地村中,从村集体经济、村企业效益等方面综合看,就业情况出现:一、村企业效益比较好的村,80%—90%左右的农村劳动力在本村企业工作,其余外出打工或在本村自谋职业,这些村就业问题解决得比较好,基本上无农村劳动力失业问题,生活富裕,社会稳定。如石龙村依托广隆五金工业城安置本村750名被征地农民,占全村劳动力的41.6%;二、部分无村企业或村企业少,效益又不佳的村,农村劳动力只有30%左右在村企业工作,其他在外打工或自谋职业,还有部分无业,就业压力大,如晓墅村、华光村。
(三)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及生活保障情况
近几年来,我镇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始终考虑到拆迁户是弱势群体,千方百计减少被征地农民损失,切实确保将安置补助、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房屋拆迁补偿费和过渡安置费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在拆迁安置中尤其注重贫困户的拆迁工作,在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同时,依据补偿标准,适当合理的增补补偿费。如针对梅晓大道用地拆迁房屋,涉及部分困难户的安置问题时,镇、村共同协调解决其安置费用,尽力满足要求。在安置方面也进行了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石龙村、华光村为被征地农民统一规划安置小区,并配套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既节约土地,又利于形成规模效应。
二、存在的问题
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民在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后,在其自身观念以及与其相联系的随之而来的就业、保障等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这是一个全新的问题。从目前情况看,被征地村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一方面,就业观念差。农民被征用土地后,其生活习惯、思想观念还停留在农民原有的层次上,仍存在只要有土地就有饭吃、就有保障,失去了土地就等于失去了生存的权利,只能依靠政府、依靠村里补助救济,认为就业仍然是村和集体的事,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通过其它途径实现就业的意识较差。对参加社会保障没有充分的认识,这些问题在经济条件差的村表现的尤为突出。另一方面,社会保障观念淡薄。在调查中发现,许多村民对自身生活保障只对当前作初步打算,缺乏长远考虑,认为眼前生活能维持下去,孩子能上学就行了。有些村领导希望能有一个比较好的保障方法来保障村民今后的生活问题,但没有达成村与村民的共识。
(二)社会保险执行滞后,且开展难度大。目前,作为县出台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还处在试行阶段,只是刚刚起步,我镇也仅在调查摸底过程中,要解决全镇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任重道远。从调查摸底情况看,一是村民对补助对象的条件、要求持有不同意见。依据保障制度执行可能会导致一部分被征地农户享受不到生活保障。二是各村经济发展不一样,给农村社会保障带来一定困难。根据政府出一点、集体补一点、个人缴一点“三个一点”的办法,集体经济薄弱的村顾虑集体难以承担缴纳社会保险费。三是个体存在的经济水平不一样,也影响社会保险的参与率。有的农民从事个体经营,经济收入较高,不在乎参不参加保险,甚至不愿参加。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仅能保障基本生活和子女上学,无力参加保险,会造成两级分化的问题。上述问题,在调查摸底中已反映出当前社会保障要开展得富有成效有一定难度。
(三)就业安置困难。从我镇目前的产业结构来看,有三分之一的被征地劳动力处于就业不充分状态,加上今后平均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就业压力不断增大。从无业农民情况看,被征地的中老年农民失业比率比较高。具体分析:一是企业提供的再就业岗位有限,安置大龄下岗职工十分困难,再要安排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更难。二是受下岗职工和外地来的打工者的冲击,就业岗位竞争越来越激烈,加上无地农民对工作挑肥拣瘦,这与外地农民工“肯吃苦、低报酬”的优势形成鲜明对比。三是农民素质低,尤其中老年农民素质更低,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更难。由于文化程度低,掌握新技术难度较大,再就业困难重重。四是被征地农民中“弱势群体”就业难尤为突出。这不仅包括身体上有缺陷的残疾人和体弱多病者,还包括40岁以上的妇女,50岁以上男子农民。这些人有土地补偿金,生活还能勉强维持,一旦补偿金用完了,生活将无着落。
三、对策建议
解决被征地农民问题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兼顾,既要有利于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又要从保障农民的生活需要出发。研究解决征地费用偏低、就业困难等问题,还要从保障农民长远利益出发,探索制定深化体制改革的政策,以更优惠的政策,更多的关注,从根本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出路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
(一)充分认识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重要性和紧迫性。我镇在工业化、城市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出现一定数量的被征地农民在所难免,今后的发展中还会有相当数量的被征地农民出现。虽然,这个问题是前进和发展中的问题,但是,若不及时有效地处理和妥善解决,势必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社会的稳定,最终将会影响到我镇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和经济发展的大局。因此,我们本着不让为城镇建设、现代化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和牺牲的被征地农民吃亏、不让被征地农民因征地而导致生活水平下降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最大努力使被征地农民不失利、不失业、不失居,有保障。这是践行“”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我镇和谐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经常地不断地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力度和工作力度。
(二)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倾力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一是让被征地农民中的困难户、特困户直接进入城镇居民的低保体系。二是建立被征地农民医疗缴费、村集体扶持、政府支持和社会多方面筹资相结合的办法,建立以住院大病统筹为主的被征地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防止被征地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三是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制度。采取政府出一点、集体出一点、个人出一点“三个一点”的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即政府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划出一块,村组集体从土地补偿费和集体积累中拿出一块,被征地农民个人从安置补助费中抵扣一块。根据我镇被征地农民和经济发展的实际,设立不同的参保档次,让被征地农民根据自身的家庭条件进行选择,不搞“一刀切”。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使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与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并轨,以建立起全镇统一、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尽力妥善做好就业安置,帮助被征地农民实现安居乐业。一是加快经济发展,增强经济实力。加快劳动力转移,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就业的基础是发展经济,只有经济发展了,经济实力增强了,才能为被征地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使他们安居乐业。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实践证明,中小企业在解决劳动力就业方面有着较大的优势,在资本积累阶段,尤其需要使用大量低成本的农村劳动力。因此,要继续依托被征地劳动力所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借助征地补偿中村集体留存部分,凭借有利的区位优势,要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和发展适度规模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快市场建设,吸收更多的被征地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市场的集聚作用在解决就业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大力发展外向型企业,并强调企业在征地办厂时就要与被征地村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最大限度地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二是大力开展技能,提高被征地农民就业能力。农村劳动力技能偏低是当前影响其就业的重要因素。要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培训。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把、农业、水利、科技、建设、社会团体等有关部门和行业现有的培训基地确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落实培训职责和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同时,积极探索创立政府和社会携手合作、利益分享的机制,鼓励兴办民办培训机构。要定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被征地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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