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思想,二者是内在统一的。我们应辩证理解二者的统一关系,无论是作为一种社会状态,还是一种价值目标,和谐社会建设都要靠落实科学发展观来实现。
科学发展观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础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传统的发展观用经济的发展来代替社会的发展,以经济总量的增长作为衡量社会进步的尺度。在这种发展观念的支配下,为了追求经济发展的速度,不惜高投入,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从而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处于对立之中。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而社会要和谐,首先就要发展。这是因为:第一,只有经济的发展,才能为社会的和谐与安定有序提供物质前提。第二,社会上存在的种种不和谐现象归根到底只能通过科学发展来解决。现在有一种错误的认识,似乎公平和效率是对立的,要讲效率就要牺牲公平,而讲公平就要否定效率。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看,效率不仅包括经济效率还包括生态效率和社会效率,相应的公平也是经济公平、生态公平和社会公平的统一。和谐社会的建设不是要不要发展的问题,而是只有科学发展才能保证社会和谐。
科学发展观揭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它要求必须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而这也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揭示了和谐社会内在的价值取向。
第一,它揭示了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目的。和谐意味的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目的,就必须反对“物本”的倾向。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确立“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一信念,从而把异己的客观力量变为人自主活动的条件,和谐的实现才有可能。
第二,它揭示了和谐社会建设的依靠力量。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体。所以,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切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和当家作主的地位。而要确立人民的主体地位,就必须反对“民本”的错误观念。“民本”思想是英雄史观的体现。在“民本”观念中,人民只是客体而不是主体,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持其统治而加以利用的工具,只能导致“官”和“民”的二元分化。
第三,它揭示了和谐社会建设的最终归宿。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利益主体日益分化,形成了各种利益博弈的局面。利益的分配要讲规则,而规则的确定不能单从经济效益着眼,还要考虑生态的成本和社会的成本,不能使少数人享有发展的成果,而使大多数人背负发展的成本。资源和环境都是全社会的,为社会全体成员所共有。并且人民群众是生产劳动的主体,所以,发展的成果应由广大人民群众共享。这就需要关注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体现社会公平,使社会安定和谐。
科学发展观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这也正是和谐社会建设急需解决的问题。当今存在的诸多不和谐因素,如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地区发展不平衡,资源和环境的破坏,就是片面的、不协调的、不可持续的发展造成的。所以,只有遵循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才能化解这些矛盾,达到和谐社会建设的目的。
第一,全面发展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前提。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如较长一段时间内存在的“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就是只注重经济发展,而忽视社会建设造成的。要解决这样的问题就必须提倡全面发展。正因为如此,以胡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着眼于科学发展、全面发展,始终注意“四位一体”的协调统一,而不能顾此失彼,搞“单打一”。
第二,协调发展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条件。目前依然存在的诸如城乡二元结构、各个区域发展的不平衡、粗放式的发展方式等,使速度、结构和效益不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的矛盾突出。要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就要解决城乡、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尽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促进结构合理、机制顺畅、和谐平衡发展。
第三,可持续发展是实现社会和谐的保证。人与社会的和谐离不开人与自然的和谐,这不仅因为自然提供了人类生存的生产和生活资料,而且人与自然的关系本质上是人与社会的关系,是人与子孙后代的关系。正如马克思所说:“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身体。”(《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72页,人民出版社,XX年10月第2版)因而,科学发展观提倡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正确处理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认为只有人与自然友好相处,保护生态环境,才能保证发展世世代代永续进行。否则,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使环境不再适合人类的生存,使生产不能正常进行,也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和谐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可以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行动指南。
科学发展观以发展为第一要义,强调夯实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
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目前,我国经济社会中的许多不和谐因素,在很大程度上都与经济发展还不充分有密切联系。只有经济充分发展,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始终坚持把经济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础上统筹协调各方面发展,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使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安定、人民生活更加殷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处理好与发展相联系的各方面重大关系。只有这样,才能紧紧抓住和充分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从而为实现社会和谐奠定坚实的基础。
科学发展观以以人为本为核心,强调坚持构建和谐社会的正确价值取向。
科学发展观既强调人民群众在历史进程和社会发展中的伟大作用,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能动性、创造性;又突出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必须反映和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作为最高价值主体,把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最高价值追求,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作为最高价值理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价值引导。
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协调可持续为基本要求,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基本准则。
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坚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既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科学揭示,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科学发展观以统筹兼顾为根本方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方法。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其内涵就是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统筹兼顾的思想,为我们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原则。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科学发展观,而针对目前我校构建和谐校园同样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学校的稳定,更有利于目前我校快速发展的在思想方面的问题的解决。我们海南师范大学在最近两年取得了学校办学历史上最辉煌的成绩:从升格师范大学到桂林洋新校区破土动工再到去年的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取得“优秀”,这一件件的大事无一离得开科学发展观这一指导思想,正是在党中央的号召下,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政府的支持下,校党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指导思想,不冒进,不退缩,稳扎稳打,大步向前,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
对于我个人来说,要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在新的形势和任务下,起到入党积极分子的模范带头作用。第一,要在思想和观念意志上,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意识,做好各项工作的配合。紧密联系群众,从构建和谐社会考虑,用新招法、新想法、新作法做好基层的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的文明班级。第二,加强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运用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不断加强学习新知识、新理念、新技术,发挥好自己的特长,第三,加强自身道德修养,规范自己的道德行为,提高道德素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自己不仅要在企业里努力营造和谐氛围,还要在日常生活中,做一名遵纪守法、乐于助人的好公民,用自己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影响其他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一、宣传教育到位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作,每个公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细胞,是社会活动的主体,和谐社会的构建要通过社会公民来实现。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掀起宣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通过开展学习宣传,构建和谐社会活动,统一思想,凝聚全社会的力量,推进构建和谐社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二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以教育为中心。在大、中、小学校加强对学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教育,增强学生德智体美,德育为先的观念,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融入教材,进入学校,进入学生头脑,使学生走向社会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实施者。三是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加强家庭教育,引导家长教育子女的过程中要改掉放任自流,过分溺爱。改掉拳脚加棍棒的教育方式,学会以平等的态度与子女沟通,增进互相了解,培养人格健全、心理健康的下一代。家长要以身作则,教育孩子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识。同时,家长要强化对子女预防意识的教育。经常掌握子女的思想动态、去向,留意子女结交的朋友,警惕子女的谎言。对出现的苗头,及早加以纠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责任落实到位
各级党委政府一班人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件大事,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加强领导力度。所谓大事,就是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以及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加强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责任制的落实到位,建立和完善制度,强化机制入手,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把各部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层层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民为构建和谐社会献计献策,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抓出成效。
三、政法综治工作到位
一是政法综治工作要围绕有利于创建健康的社会环境。社会腐败和不良风气不但影响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而且直接诱发各种犯罪。政法机关要对社会环境整治到位,持续不断地进行反腐、打黑、扫黄、禁毒、禁赌、反邪教等工作。从根本上创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净化社会环境,同时要加强对各种文化娱乐场所的整治力度,使公民遵纪守法。
二是对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行为打击要到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必然趋势,不是在一个地方搞示范等待验收合格,而是要经过漫长的不懈努力,巩固好创造成果,做到管理不松、力度不减,全力维护长治久安的社会环境。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案件,实现社会稳定,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满意的社会环境。
四、执政为民到位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执政为民”为指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是提高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执政为民的能力,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位。
一是提高执政能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社会转型的深入,协调社会利益,推进社会主义管理体制创新,形成各族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执政能力的表现就是有能力处理和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坚决纠正侵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正确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要求,用民主与法制解决社会各种矛盾和纠纷的能力。
二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确保政府履行各项职责,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基础。就是提高广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知识结构的更新,学习法律、科技、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树立“行政就是服务”的理念,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提高行政能力水平。实现总体目标,使社会更加稳定,治安更加良好,群众更加满意,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