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干部三严三实心得体会
擦亮思想武器 站好为民理财的岗领导干部三严三实心得体会
以下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领导干部三严三实心得体会供大家参阅,希望能够帮到您!
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既是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的内在标杆,又是外化于行的行为准则。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践行“三严三实”,做事做人遵循“四线法则”,以实际行动树立好形象,汇聚正能量。
一是心中常存敬畏,只走“斑马线”。领导干部的敬畏,是一种观念、一种品德,也是一种原则、一种觉悟,还是一种自省、一种境界。古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一个人若没有畏惧感,就会无法无天,不知法纪为何物,之所谓无畏者无知;若不学不省,昏昏沉沉,闯了大祸还浑然不知,之所谓无知者无畏。人都是有弱点、有“软肋”的。武功再高强的人,都有其“死穴”和“命门”。希腊神话中的阿克琉斯所向披靡。但最终还是被太阳神阿波罗用毒箭射中他的“命门”脚跟,含恨归天。“阿克琉斯之踵”告诉我们,人的缺点也许一时看不出,但却总“潜伏”在体内,随时有可能被击中。对这样的可能性,应时刻警惕。
要敬畏人生。人生苦短,难以百年。特别是领导干部,多年的奋斗和拼搏走上领导岗位,实属不易。“生存容易,发展不易,且行且珍惜”。人生仅有一次,不会有来生。珍惜并敬畏人生,才会积极进取,奋发有为,让有限的人生大放异彩,甚至流芳百世;相反若游戏人生,蹉跎岁月,将会浪费光阴,一事无成,愧对人生。只有心中常存敬畏,才能成就美好人生。要敬畏法纪。党纪国法犹如火炉,烧得滚烫,本身不会去烫人,但只要有人敢于触摸,它就必烫无疑,绝不会顾及你是否主观故意、职位高低,谁碰谁受伤,这就是 “火炉法则”。如果缺乏对法纪的敬畏感,轻视法纪,放纵自我,最终会受到法纪的惩罚。贪廉一念间。一些干部走向腐化堕落,其中一条重要警示就是因为心存侥幸屡屡藐视法律、挑战法纪,忘记了“天下畏法度者最快活”的古训。要敬畏人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李瑞环同志曾讲过:“群众最可敬,群众最可爱,群众最可怜,群众最可畏”。共产党人更应该树立人民群众是力量源泉的观念,克服妄自尊大的思想;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念,克服漠视群众的观念;树立人民群众是国家权力拥有者的观念,克服以权谋私的观念。
二是加强党性修养,不越“安全线”。领导干部手中都握有一定的权力。权力越大,意味着被拉拢腐蚀的概率越大。因此必须加强党性修养,正确把握自己,切不可昏昏然,飘飘然,成为金钱、美色的俘虏。领导干部只有不断提高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主观世界,才能不以物惑、不以利诱、不以情移,始终保证自己的政治安全和职场安全。
要慎独,也就是严格自律。《礼记》中说:“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就是说,即便是在别人看不见、听不到的地方,即便是再细微的事情,一个君子在独处时也要谨慎不苟。刘少奇说过,一个无私的人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也能“慎独”。要慎微,也就是防微杜渐。“积羽沉舟,群轻折轴,故君子禁于微。”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对待小事,守住小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为民书记”郑培民就是“慎微”的典范。女儿结婚、父母辞世,他从不声张,连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8元钱的差旅费活期利息也如数上缴。而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却误以为自己吃一点喝一点、收一点拿一点,无伤大雅。正是这小节无害的“温水”,让我们很多原本优秀的干部成了被煮死的“青蛙”。要慎初,也就是没有“第一次”。据说盗窃分子如果只作案一次,被侦破的可能性其实不是很大。但一般第一次偷盗成功的人基本不可能“金盆洗手”,第二次、第三次,直到被抓获为止。领导干部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容易被各种投机钻营分子所关注,因此必须走好第一步,杜绝“第一次”。
三是正确树立“权力观”,坚守“官德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尽心尽力干好工作。“三观”中最直接、最综合反映领导干部品质品德的就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观。英国思想史学家阿克顿勋爵说过,“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权力一旦失控,必然四处横行,导致腐败。
要牢记权力来源于人民群众。毛泽东同志说过:“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领导干部只是受人民委托行使权力的“代理人”,如果离开了人民的支持,失去的不仅仅是权力,甚至是生命。神话英雄安泰离开了大地母亲便失去力量源泉,这个神话故事,用来比喻我们权力的来源也是最恰当不过的。要牢记权力等于肩负的责任。手中的权力和肩上的责任应该是对等的。一定领导职务不仅意味着相应的权力,更重要的是肩负着相应的责任。行使权力就是在刀刃上跳舞,在鸡蛋上行走,稍有不慎,就会为权所伤。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刘金国曾说:“我是人民公仆,如有不廉洁、不公正、不负责、不作为的任何一点,定将主动辞职,坚决言行一致,绝不失信于民!”刘金国同志的权力观,值得每一个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真正保证权为民所用。与此同时,我们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同时,还要把锁笼子的钥匙交给群众,由群众来监督权力的运行。否则就像笼子里的老虎自己掌握着笼子的钥匙,进出自由,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四是坚持清正廉洁,不碰“高压线”。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任何人不得触及。可往往有人被欲望蒙住了眼,如飞蛾扑火。从雷政富到李春城,再到刘铁男、蒋洁敏、姚木根,等等。“女色”、“权力”、“金钱”似乎成了某些贪腐之徒的“死穴”,既可气、可恨、又可惜。
要管住自己。要增强平民意识,收得住心、稳得住神、沉得住气,始终把自己当作人民群众中最普通的一员,多与贫困居民交朋友,常与基层群众心连心;要保持平和心态,“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淡泊名利;要过平静的生活,以平常心处世,切莫在权力、地位、金钱上与人攀比。领导干部要抗得住诱惑。“高飞之鸟,毁于美食;深水之鱼,死于香饵”。鱼儿往往是“眼里识得破,嘴里忍不过”,图一时之快而饮恨终身。要管好亲属。衡阳市近年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经济类案件,60%以上都与所谓的“亲情”有着密切联系。有的“父母作后盾,子女去捞钱”;有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有的“老公台前唱戏,老婆幕后经纪”。他们庇护纵容亲友甚至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大肆敛财渔利,丧失了共产党人的本色,走向腐败的深渊。因此要既抓作风建设,又抓“家风”建设,既把好廉洁自律的“前门”,又守好家庭防线的“后门”,防止为情所累、为情所伤、为情所误。要落实“一岗双责”。领导干部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责任。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打招呼,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对此要认识到位、落实到位、监管到位,对下属绝不放任自由,更不能包庇、袒护和纵容,否则害人害己。
“严”是对自身的要求,“实”是对群众的责任,“三严三实”以“群众路线”为主轴,顺应的是公民社会民主政治发展大趋势。从雷锋到焦裕禄,时代不同了,人民期盼愈高,但“对公”与“对私”作为衡量公职人员政治品德的重要标尺却从没有改变,只是逐渐从感性的要求向理性的规制过渡。所以,坚持“三严三实”、践行群众路线,务必顺应时代、突出“公心”,在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上狠下功夫。
“公心”首要是身份认同。一方面,身份是引导一个人行为规范的关键,缺乏身份概念或概念模糊,必然导致行为失范,纵观“落马”贪官,几近无一例外。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公职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他们会根据自己的判断对公职人员提出一套“身份”标准。为此,必须多方引导广大公职人员明确身份、强化公职意识、规范公职行为。
“公心”需要充分搭建公职人员自身价值实践平台。一方面,公职人员的身份要求其有“为公”、“为民”的一面,但另一方面,作为个人,却必须给公职人员一个自我实现的空间和平台,并与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宗旨意识有机结合起来,这就需要在“为公”和“为私”之间搭建一个桥梁,有合理的评价甚至考核机制,以具体可持续的方式积极践行“群众路线”。
总之,“三严三实”要走得更远,必须坚持“公心”, 紧紧围绕“为了谁”这个党执政为民的终极命题展开,实现从观念层面向实践层面的充分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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