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6日,中国银监会专门召开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这足以体现了银监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视。因此,基层农村信用社务必按照银监部门及其主管部门对案件专项治理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做到组织推动有力、职责分工明确、检查处理从严、具体措施有效,力争实现农村信用社无百万元和“四类”恶性案件、当年无新发案件的目标。那么,要实现上述目标该从何入手呢?笔者认为,应在以下四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制度约束力。一是要完善建立与新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目前农村信用社通存通兑业务、卡业务已经开通,综合业务系统也陆续上线,快速发展的电子科技业务增强了信用社案防工作的复杂性,犯罪分子作案的隐蔽性、灵活性更强。因此,县联社要在制度建设上尽快适应新的业务发展,建立电子业务授权制度,完善内控约束机制,如对柜台存入现金10万元以上的,须经过第二人授权后方可进入系统登记分户账,存入现金50万元以上的,须经第三人授权。二是要严格业务操作程序。全面推行贷款调查、审批分离制度,建立辖内小额农户贷款户主档案,实行小额农户贷款户主制管理。信用社办理贷款一律在柜台办理,办理贷款时信贷员、电视要严格审查贷款户资格,核实身份,出纳凭贷款户有效证件付款。三是要加强帐户核对。信用社对单位存款帐户要按电视制度规定定期对帐,存放资金要主动与对方对帐,信用社内部往来要互相核对帐务,对帐发现的未达帐要严格审查,分析原因,存在疑问要追查到底,对一时无法查清的要及时向联社报告。同时要加强对帐真实性、准确性的监督,建立对帐复核制度。对对方往来资金核对的真实性要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对帐走过场,对单位存款对帐不及时的要采取措施及时纠正。四是要切实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能将规章制度贴在墙上,写在纸上,说在口上,要用规章制度约束人、教育人,对无视规章制度的干部职工,要严格处理。在执行制度上要从细微抓起,如印章、密押、凭证实行三分管制度,柜员制业务网点必须实行电子监控,操作人员离机必须签退,负责的公章及个人私章离柜时须入箱上锁,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要做到交旧领新、领用核销制度等。
二、更新案防手段,提升案件防范能力。一是要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开展“珍惜岗位、珍惜人生”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让员工正确处理好工作原则、制度与同事间的信任、友情的关系,处理好情与法、钱与法的关系,增强员工的自控能力,做到在金钱面前不为所动。开展业务技术比武、电视竞赛、文艺演出、书画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把员工的业余生活引导到健康有益的活动中去,避免员工与黄、赌、毒的接触。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岗位、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业务标兵等文明创建活动,营造一种积极、上进、发展的氛围,从而弱化极少数人的非分之想和犯罪之为。二是要改进员工管理和考核制度。建立科学的指标考核体系,将成本和收益、风险和效益纳入考核体系,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制定各种经济处罚措施、实施工效挂钩时均应以调动职工积极性为前提条件。要努力为员工创造公平、公正的工作氛围,关心员工生活,帮助解决员工困难,让员工感受到信用社的温暖,使每个员工都能安心工作,热爱工作,干好工作,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使命感。
近几年,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发生违法违规案件,尤其是一些大案、要案,金额巨大,情节恶劣,给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誉和社会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操作风险的识别与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问题突出,为了切实加强对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坚决遏制案件多发势头,保证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银监会决定开展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查防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经过第一阶段的学习,现将本人的心得体会浅淡如下:
一、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纵观金融案件的发生,尽管形式各异,但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各项内控制度未履行好、落实好造成的。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我们发现这些案件除暴露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松懈,有章不循,处罚不力等问题外,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忽视了员工道德风险的控制。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一是员工整体素质不高,教育乏力。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线长,绝大多数员工身处最基层,长期以来,规范化、制度化的思想教育开展不够,安全教育少。一些信用社对安全管理、案件防范工作不重视,给员工造成错觉,从而放松警惕,认为只要自己不出事就行了,别人,谁出事谁负责。案件防范不到位导致安全工作挂在嘴上,疏于案件防范。同时由于社会风气、黄、赌、毒的影响,对自控力弱、政治素质差、道德败坏、作风卑劣、无视党纪国法、私欲膨胀的人来讲,诱惑力是引发了作案的主要因素。
二是防患意识不强,管理乏力。近几年来,大部分信用社注重了业务开展,忽视了案件防范,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得不到彻底改观,尤其在基层信用社,任务至上,片面追求几项主要业务指标的考核,不重视内部管理、安全教育和责任意识,有的甚至欺上瞒下,学习教育走过场。
俗话说“十案九违规”,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为案件产生埋下祸根。一方面,无视规章制度,有规章不执行,颁布的法令、制定的规章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讲义气,凭感情用事,以感情代替制度和原则,不按操作规程办理业务,导致案件发生。对案件防范工作部署少、落实少,致使工作存在空档和缺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三、稽核检查图形式、走过场,监督乏力。一方面稽核检查力量相对薄弱,对信用社点多、面广、线长和客观上难以全面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稽核检查人员有的责任心差,原则性不强,稽核检查图形式,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罚,而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有些事情虽然发现了,也下达了整改通知,但对落实情况没做进一步的督促检查,使问题越积越大,最后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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