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学习新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我们不用去强求别人的想法跟我们一样,对接触的事物产生的一些内心的想法和自己的理解谓之“心得体会”。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我们经常都会遇到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写心得体会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经过收集并整理,小编为你呈上党员干部学习新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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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处分》,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我学习这两个规定,有以下几点肤浅认识:一是约束对象更全面,拓宽到全体,实现了对全体党员的全覆盖。
二是内容更加详实,新的《准则》和《条例》内容更清晰明了,明确的告诉每一位党员,什么是倡导的、什么是禁止的,违反规定将会受到什么样的纪律处分。
三是时代特色更加明显,新《条例》增加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万面的问题,新增了违反生活纪律处分章节,把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特别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切实结合当前现实。
四是规定更加严格,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
作为党员干部,只有沉下身去,与基层员工一起踏实工作,才会得到群众的信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时刻以《准则》和《条例》来规范的言行,带头学习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做到深学悟透,入脑入心,在以后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端端正正做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只有坐的直,行的端,走的正,才能配得起自己的职责。
二要踏踏实实做事。高标准、严要求,严谨细致,规范操作,力戒浮躁,避免虚夸,做到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工作上务实、高效、生活上洁身、克欲,言行上慎言、慎行。
三要认认真真守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万不要去,努力做到洁身自好。把《准则》和《条例》做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但如此,还要把我们二公司的班子带好,把队伍建设好,把总公司交给自己的工作任务完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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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学习新条例心得体会


党员干部学习新条例心得体会

深刻体会新《条例》的独特魅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通过认真学习新《条例》,让我深刻体会到其独特的魅力。

新《条例》体现了较强的政治性。新《条例》写入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调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确保全党令行禁止。这既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全面贯彻,又是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精准研判。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突出了政治性。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学懂学深学透,自觉做新《条例》的宣传员。

新《条例》紧跟了时代的步伐。新《条例》增加对污染防治、扶贫脱贫、扫黑除恶等领域典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为新使命新任务提供纪律保障。 致力于新发展理念,在工作纪律中,增加规定: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服务于脱贫攻坚,在群众纪律中,增加了在扶贫领域有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吃拿卡要等行为将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规定。 力求于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新增了对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欺压群众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这些规定无不与时俱进,彰显了时代特征。

新《条例》突出了很强的针对性。新《条例》增加了对两面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股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家风败坏等新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扎紧制度篱笆 。 比如,组织纪律部分,针对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等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为作出明确规定。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这些规定的修改,都是解决一些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的迫切需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要以学习贯彻新《条例》精神为契机,自觉做到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防微杜渐,从我做起,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本色。


党员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党员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

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中央专门出台了两个极其重要的党内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现结合南垸实际,谈谈我个人的学习体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共133条,对党员干部各种违纪的认定和处理都作了十分明确的规定,较老条例更完善。特别是结合了当前社会上的一些新问题新情况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比如: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所以莫像过去信口开河、口无遮拦,图一时之快哇啦哇啦乱讲。党员就要像党员的样子,党员就要永葆党员本色。还有第一百二十八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要求党员干部还要维护好公众形象,在社会上要激发正能量。虽然这个条例是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但是工作的要求和标准永远在路上,要求我们大家从现在就要正风肃纪,规范言行,一改过去的不良不正确的言行。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言简意赅,总共8条,4个坚持,4个廉洁,全文300字左右: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腐败,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这是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严以用权的"座右铭".勤者,政之所要;廉者,政之本也。守住要,固住本,才能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

我们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正确看待和运用权力,但也有少数党员干部勤而不廉,廉而不勤,甚至不廉不勤。有的认为"权力是上级给的,也是自己辛苦换来的",公权私用、公款私拿、公物私占;有的见利忘义,见利忘耻,有点小工程就想插一杠子,权为亲用,利为己谋;有的挨不得权,沾不得钱,充分用足自己的岗位权力,胆大妄为,欺上瞒下,不商量,不汇报。逾矩失范,往往开败事之端;作奸犯科,最终结蒙羞之果。

通过近段时间我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结合南垸实际,谈三点体会,归纳起来是"三不":

公权不私,谋私即盗。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一定的权力。这固然有干部个人勤奋努力的因素,但归根到底是组织的选择和人民的信任。公权是公器,来自人民的赋予,不属于任何个人,各级领导干部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公权只能公用,干部服务人民,人民付给工资,薪酬已付,该得已得,以权谋私即为盗,就是违法犯罪。当前形势之下,全面从严治党、强力反腐肃贪,有些人感到不适应,认为从政"没意思了"、办事"不方便了".这是非常错误的思想,我们要坚决抵制纠正,务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对待权力,秉公用权。

在我们的身边依然存在这样两种干部:一种干部拥有一点公权,用到极致,视手中权力如自己囊中之物,自己亲自公权私用;还有一种干部手中无权,经常在我们领导面前打商量,出点子,要我们在经济上专门为他们额外开绿灯,美其名曰做好事,怂恿领导公权私用。

对于第一种干部,同志们既要内视反省,自我检查,也要从旁审视,监查他人。阎王好逢,小鬼难缠。说的就是这种干部,也是老百姓咬牙切齿、痛恨有加的干部。他们干不了大事,但是能破坏大事;做不了好事,但是能搞砸好事。过去大家可能认为的老经验、老做派,已成习惯,又没出大问题,依然我行我素,不以为然。现在是工作新常态,纪律新要求,那些老把戏要收敛,更要收手。在我们农业乡镇,这种干部弄出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在我们工作中或周围还存在这些乱象:人情低保、关系低保、虚报粮补、侵占集体资产、公报私仇、贪占公款、用亲护短甚至横行乡里等等。

对于第二种干部,虽然个人没有什么违纪违规,但是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动机不纯,不过是想通过领导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这种干部不仅害自己,而且害别人,性质更恶劣。经常有人在我们领导面前非常轻松地说,只要你们不揣荷包,跟同志们多发点福利,搞点实惠,大家都会念你的好。还有的干部经常打着工作的旗号跟我们说,革命工作,迎来送往,有些部门和领导那里该吃吃,该送送,花小钱,回大钱。这种做法完全是落井下石,拉人下水的节奏。

勤政不怠,怠政如贪。权力是治国重器。不同层级的权力,对应着不同大小的责任和能力素质的要求。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不廉不勤更坏事。党员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就是对权力的亵渎和贪污,耽误的是一方的发展,辜负的是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期待。我们全省大力倡导党员干部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干部,就是要以鲜明的用人导向和激励措施,让"两为"干部有为、有位,让庸官、懒官、混官没有市场,难以立足。汽车出现缺陷需要及时召回,干部有了毛病也要抓紧"检修".带病提拔贻害事业,带病上岗贻误改革。

用权不滥,滥权则腐。权力法定,滥用就会越轨。法治的核心是管住权力,将权利关进制度笼子,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将政府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任何一项权力的行使,该遵循什么程序、该遵守什么规矩、该遵从什么制度,都应该严格遵守,不能越界、越轨。一个成功的人要心中有"戒",有戒律,不妄为;心中有"界",有界限,不逾矩;心中有"届",有极限,不万能。

我们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更大作为、作出更大贡献。

党员干部新条例和准则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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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若干》,思想上有了更高的认识,对党员干部在怎样保持良好心态及自我约束与监督方面对自己提出了忠告,进一步认识到干部队伍在各项中是至关重要的,只有通过全面的经常的教育,真正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与自己对客观事物的思维趋向和对客观事物的反应密切相关。因此,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进一步使工作与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在指导思想上相一致,工作目标上相协调,工作部署上相呼应,努力探索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的新路子。牢固树立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抓反腐倡廉,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尊重人、理解人、爱护人贯穿于严格执纪的全过程,把“人”的工作做细、做深、做活,更好地调动、保护和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的理念,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的同时,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以创新的观念、发展的思路、科学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与时俱进。
遵守《廉洁从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是基本要求,也是必须执行的行为法则。要求我们在工作过程中,从点滴做起,构筑防腐之墙,堵塞腐败漏洞,切实炼就成“金刚不败之身”,做到“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一要深刻领会《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内涵。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内容,全面把握《准则》的基本精神,以贯彻实施《准则》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二要严格践行《廉政准则》要求。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做好表率,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努力解决影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深层次问题,铲除腐败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职务行为廉洁性,做一名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廉洁公务员。三要自觉接受监督。在实际工作中,要围绕解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着手,深入基层,掌握实情,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在工作中,注意思想改造;在工作中,落实《准则》规定要求;在工作中,查找自身不足,用实际行动加强政(行)风建设,取信于民,使人们满意。
通过开展此次学习活动,使我进一步认识了自己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所担负的重大责任,增强了我的忠诚意识、法纪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了忠诚可靠、甘愿奉献、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驾护航提供了政治保障。

学习新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新准则条例:党员干部应紧追规矩"潮流"

"夫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 管教严厉的家中没有凶悍的仆人,而太溺爱孩子的母亲却有不成才的儿子。严管教意味着必遵照家规或行事原则,反之无限纵容不仅破坏了家规更害己害人。家有家规、行有行规、国有国法,这些"规矩"就像一个又一个似明又隐的圈,遍布在社会的各个角落,规范和度量着每一个参与者的行为。

周总理于北戴河疗养期间,需看查阅世界地图和一些书籍,随从人员便致电当地文化馆,表明领导欲借书籍,不料管理人员答道:"我们有规定,图书不外借,要看请自己来。"当管理人员见是周总理冒雨到图书馆看书时,万分懊悔,但总理却和蔼的说:"无论谁都要遵守制度。"身为一国总理,即使小事,也亲力亲为,更不用权势、放低姿态,以身作则率领遵守图书管理制度。制度即统一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行动准则和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以此约束参与者行为,人人平等,不论身份与职位,不以特殊打破既定原则。而制度是"规矩"的其中之一,因为规矩可以说很小,吃饭时必须长辈先动筷;也可以说很大,党纪法规必须遵守;更可以说很宽泛,章程条例、道德规范、工作惯例等皆属规矩。且规矩不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着时代变迁、文化差异、风俗习惯等或多或少的产生变化,而我们活在当下,就更要遵守当下局势里的"规矩".

习近平总书记说"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这是我们党员干部的工作要求和行为章程,不仅遵规守纪更要遵循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社会传统和工作惯例,自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准则》和《条例》更明确的为党员干部标出了道德高线和行为底线,在三维空间里密设"红线",要求党员干部自觉对照"负面清单"规范一言一行。不敬业,何以办实事?不廉洁,何以交"公差"?不诚信,何以得民心?不自律,何以保自我?讲纪律、守规矩、有作为已成为党员干部必须追随的"潮流",那么应该如何为自己披上 "黄金甲"呢?

知法度。知不足而勤学,自主强化理论"装备",及时更新知识储备库,研判新动态、新趋势,了解方针政策、掌握行业规则、深学党纪国法、强化规矩意识,明确所处环境下应遵守的规矩,才能在工作中运筹帷幄,有所为而不失自我。

笃于行。躬身力行才能让一切规则发挥真正的效用,仅仅停留在"知"的层面恰似纸上谈兵。"不以恶小而为之"党员干部切不可有迟到早退矿工为小事的心态,因为以小见大、以末叶见枝干,更何况在抓早抓小的常态下不容忽视任何违纪行为,应自觉摒弃不良习惯与嗜好,时时警醒、刻刻自律、慎独慎微。

养身心。精心政务的闲暇之余常翻书册、常爬"六盘山"、常思己过,在卷书中养性,在工作中修身,在生活中淡然,才能在觥筹交错中敬而远之,在山珍美味前浅尝辄止,在灯红酒绿旁望而却步。静心除尘,养浩然正气,方可在得失面前望云卷云舒,在宠辱面前看花开花落,以一颗淡泊名利、修己正人的心有为而不乱为。

"利贞能载物,柔顺以承天",将规矩刻印于心、虔诚遵守才能"载物""承天",才能让有限的生命活的紧实、活的无愧、活的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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