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宪法修正案心得体会文章标题:学习宪法修正案心得体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央召开会议,对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进行研究部署。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要通过学习宪法,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中央要求,要在全面学习宪法的基础上,重点在深刻理解确定的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以更好地贯彻实施宪法。根据这个要求,我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修改宪法总的原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母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的体现。在跨入新世纪新阶段的关键时刻,修改宪法,把党的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基本经验写入宪法,这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必然要求。它向世界宣示,与时俱进的中华民族必将以更加坚定、自信、开放的姿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道上开创更加光辉的未来。
庄严宪法,1万余字,字字千钧。20多年,4次修改,每一次都折射出依法治国的发展过程。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的最重要的原则,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第一次修改的宪法是1982年12月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是一部符合中国国情的好宪法,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总体上是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应当保持稳定。宪法稳定是国家稳定的基础。同时,宪法也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对宪法部分内容作适当修改是非常必要的。为此,1988年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先后3次对宪法部分内容作了修改。2003年12月,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的实践,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讨论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草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决定提请2004年3月5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体现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经验,把党的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根据这个原则,这次修改宪法不是大改,而是部分修改,对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需要用宪法规范的,非改不可的进行修改,可改可不改的、可以通过宪法解释予以明确的不改。这样做,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更加充分够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二、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 ㈠四次修宪的实质
从现行宪法的4次修改可以看到,党领导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的有效探索,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是我国进入新的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充分体现了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一致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信念;建立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中华民族坚定的追求。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写入宪法序言,是执政党在宪法层面上最郑重的抉择,是亿万人民的愿望。
通过4次修改宪法的足迹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一是认识了国情。“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先后写进宪法。二是探索了一条道路。1999年修改后的宪法明确提出,“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是找到了前进的动力。“坚持改革开放”载入宪法,终结了“改革道路会不会变”的疑虑。四是明确了改革的方向。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总目标写入宪法。五是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实现了质的飞跃,“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宪法中确定。改革是一场革命,它所带来的深刻变化和理论结晶,一次次体学习宪法修正案心得体会
学习《修正案》
原创: 朝归会 尹秋妹
6月25号,我参加了北京市侨联举办的大讲堂讲座,由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党校周悦丽教授给我们进行了走中国特色法治之路__《宪法修正案》解读。通过学习领会《宪法修正案》必须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下面谈几点体会:
1.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对依法治国具有决定性意义,不断与时俱进地完善宪法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是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此次修宪适应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客观趋向, 体现了党心民心所向,符合宪法发展规律,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是巩固和加强党领导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要求,是新时代依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之举,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2.此次修宪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贯彻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的要求,涉及的21条修改都有其必要性和重大意义。通过修宪,将政治价值转变为宪法规范,推动了宪法与时俱进,为实现中国梦提供了有力保障。宪法的修改深入推进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将把我国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3.本次修宪是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性总结 的点睛之笔,是为实现中国继续前进做出的关键性宪法保障,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大举措。宪法的条文,不是写出来的,是历史选择出来的,是中国人民走出来的。坚持跟党走,在重大事项上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是实践反复证明了的中国社会根本利益之所在。
4.这次宪法修正案施行,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保持了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可以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这既顺应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了宪法发展规律,有利于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必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5."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特别是专门增加监察委员会,就是从宪法的角度对监察委员会这一治国理政实践中的制度创新予以确认。这对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构建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6.宪法修正案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 地位,是全国人民共同的愿望,也是让我们的国家更强大、人民生活更幸福、民族更自信的重要举措,更是从法律角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几十年的共产党员,军队退休干部,朝鲜归侨子女,深爱我们伟大的祖国,我们衷心拥护宪法修正案,并在此基础上认真落实好宪法、坚决维护宪法。坚决服从党的统一领导,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理解宪法,模范遵守宪法,积极宣传宪法,让体现人民意愿的宪法真正为人民服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跟新时代步伐,为推动时代进步,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应有力量。
2018.6.26
学习《宪法》修正案心得体会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明确指出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确立了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本次宪法修改吸纳了我国新时期社会主义改革的诸多理论与实践成果,修改的条文与内容举世瞩目,既顺应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了宪法法律发展规律。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是我们党在新时代依宪执政、依宪治国、领导立法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和历史担当。
修改宪法,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对宪法精神的恪守,是我们党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写照。
修改宪法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修改宪法,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立法活动,必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进行。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到宪法修改全过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从中央政治局决定启动宪法修改工作,到召开会议听取《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再到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都很好地贯彻了上述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这次宪法修改一定能充分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使我国宪法更好发挥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作用。
历史证明,凡是宪法修改和实施得好的时候,法治就能发展进步,党和国家就能在法治轨道上不断进步。反之,人民利益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损失。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恰逢其时,将有效契合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为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打好基础,筑牢新时代治国安邦的定海神针。宪法只有不断适合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法者,治之端也,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制化。宪法修改顺应党心民心,要推动宪法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牢筑法治之基。
《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学习心得:学习新党章 永远跟党走
x月24日,出席十九大闭幕会的2300多名代表和特邀代表,庄严举手表决,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式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确立为中国共产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
学习党章,贯彻落实是目的。党章是党的最基本的纲领性文件,只有切实贯彻落实好,才能确保我们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因此,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在都必须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用党章武装头脑,用党章规范行为,用党章指导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持不懈开展反腐败斗争,切实维护党章的严肃性、权威性。
贯彻党章,学习教育是基础。党章明确规定了党的性质、宗旨、任务、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党的组织原则、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的纪律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党章的各项内容和规定,同时还要深刻领会党章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自觉按照党章的要求强化党性观念,牢记党员身份,明确党员的标准和责任,增强使命意识。只有认真学习党章的各项精神,才能将党章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
学习贯彻党章,还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党章精神不仅仅让党员干部知晓,而应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群众的知晓度。这样不仅可以完善党内监督,更可以提高群众对党员干部的党外约束,进一步保证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加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形成全社会人人懂规矩,人人受教育的良好氛围。
修正案学习心得
3月17日,当选的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通过电视直播,面对全国人民向宪法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我国宪法宣誓制度的正式确立,源自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这是宪法宣誓制度实行以来,国家领导人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的宪法宣誓活动,这种形式的宣誓对于彰显宪法权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向宪法宣誓,有力诠释了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广大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治理国家。再一次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决心。
在党的十九大闭幕后,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体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集体出行,瞻仰上海中国共产党一大会址和浙江嘉兴南湖红船,回顾建党历史,重温入党誓词,宣示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的坚定政治信念。总书记特别强调,只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才能让中国共产党永远年轻。
在宪法文本当中,不仅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公民的权利义务、国家机构设置等重要内容,同时宪法序言还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最高政治宣示,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在这个意义上,国家工作人员对宪法宣誓,就不单纯是在一个法律文本面前许下诺言,而是将宪法作为引领行动的指南,对党和国家事业、对人民作出庄严承诺,具有超出一般法律文本的政治意涵,更能体现宪法的至高权威和政治地位,更能彰显宪法对于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作用。因此,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关键少数”带头牢记宗旨,带头遵守宪法法律,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以上率下,将形成“头雁效应”。
宪法宣誓的重要功能在于:一是通过这样一个庄严的仪式,对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宪法教育,确保宪法精神和规则入脑入心,从而将仪式感转化为责任感。二是对收看宣誓仪式的广大群众来说是一次生动而深刻的普法教育,有利于塑造公众的宪法信仰、法治信仰,烘托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的社会氛围。三是有利于促进宪法的贯彻实施,让宪法的阳光洒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
入党宣誓虽然与宪法宣誓有很大不同,我认为,其背后的精神内涵却有相通之处。那就是以宣誓的方式回望初心,对党作出庄严承诺,时刻提醒自己、警醒自己,激励自己压实责任、明确目标,继续为党和国家事业奋斗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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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中,我反复认真地学习了十八大通过的新《》,对下面几个问题加深理解,提高认识:
一、加深理解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新《党章》总纲部分,开篇就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里深刻地表述了新时期党的性质,非常切合党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符合时代的要求,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完成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两个先锋队”的提出,一是由我们党的先进性和代表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决定的;二是由我们党的既有来自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阶级中的先进分子、又有来自非劳动者阶层的先进分子的情况决定的。因此,“两个先锋队”的提出,有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团结和凝聚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我们的理想而共同奋斗。
新《党章》第一次将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党作出的又一次历史性的决策和贡献。科学发展观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各个领域得到全面贯彻,发挥了强有力的指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科学发展观得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广泛认同和拥护,列入党的指导思想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及时将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有利于更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
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终奋斗目标。我们现在的努力以及将来多少代人的持续努力,都是朝着这个最高纲领前进的。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共产主义理想都是共产党人的力量源泉、精神支柱和立身之体。因此,每一位共产党人都应该牢固树立、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二、加深理解党员的和
新《党章》重申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我们党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在新《党章》第三条第一项第一句修改为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这是新党章对党员义务的重要规定。有利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领会这项新规定的时代精神,对于我们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履行党员义务,承担党员职责,具有重要的作用。我认为,对于党员的八项义务,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切实履行,要做到全面、严格、自觉执行,不能有半点的马虎与迁就,在履行义务时,应时时刻刻按照党章规定的要求去做。
新《党章》对党员的权利虽然全部沿用了十五大党章的全部内容,但我们应从十六大党章所体现的时代精神的角度来领会党员权利的新内涵。党员权利不是个人特权和私人利益,而是党员服务于党的当前任务和最终目标的所必需的民主政治权利。始终做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为全体党员在新世纪新阶段指明了行动方向。党员只有积极行使权利,主动发挥作用,才能担负起党的使命,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此,每一位党员都要增强权利意识,积极正确行使党内批评的权利,勇于同党内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
我认为,党员的义务与权利是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应该把二者统一到实际行动中去。马克思早在《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中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党内不允许存在“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的特殊分子,也不需要“只履行义务,不享受权利”的党员。无论是逃避党员义务,还是消极行使权利,对党的事业都是百害而无一利,必须坚决克服和纠正。只要我们遵照《党章》的要求,自觉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全身心地投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去,就能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光辉业绩。
三、加深理解党员干部所应肩负的历史使命
新《党章》第三十四条第五项增写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的内容,强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充实这方面的内容,有利于促进全党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党性原则、加强道德修养、更好发挥表率作用。这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作风上的高标准严要求,我们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经常重温这六条基本条件,严格按此来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始终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表率作用,带动广大群众为建设***经济区、做大做强**城市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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