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学法体会

对你来说,别人的想法你也不一定会接受。对接触的事物产生的一些内心的想法和自己的理解谓之“心得体会”。在日常的生活中,大家都写过心得体会吧,写心得体会目的是提升我们的思考能力,指导我们的实践,怎么才能写出更好的心得体会呢?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团员学法体会”,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法治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讲究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社会。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际上正是一个法治社会。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干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2006年要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对人民法院而言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法院干警作为履行国家法治职能,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主力军之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既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正确履行各项法治职能的前提和保障。

通过近一段时间的集中学习和自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我认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十分重要。在当前的形势下,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司法机关和全体干警只有深刻领会了依法治国的内涵和实质,加强学习,并自觉地将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各项工作中,养成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才能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然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在科学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把握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局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司法行政只有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司法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司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司法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开展好这次教育活动,对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保持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明确了五个理念的内涵。

通过学习,使我明确了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

三、明确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基本要求。

通过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使我明确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基本要求,掌握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树立了清廉从政的意识、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执法为民的意识、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责任意识,并以我局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荣辱观”教育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地审视自己的言行,看自己的观念意识是否有悖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执法上的行为、做法是否违背了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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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学法用法体会


作为一名公务员,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思想理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农业农村工作量大面广,涉及各个部门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三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同时,公务员队伍积极地学法用法对整个社会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如对巩固执政基础、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四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学好用好法律不单是个人的荣辱得失,而是与法治国家的实现紧密相联。
二、进一步确保学法成效。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尽管这些年来,我们公务员系统普法宣传学习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我们的政府机关特别是在基层,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还比较突出,并直接消极地作用在实际工作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一些地方公务员学法环节存在形式主义不无关系。在因制度弱化导致的上无压力下无动力的情况下,部分公务员提不起学法的精神和用法的自觉性。这就导致部分公务员法律素质不高,行政活动缺乏科学性、严谨性和合法性。因此,在将来的学法用法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形式、充实内容、健全机制、强化培训、严肃考核,真正提高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当前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呈急剧上升态势,分化了政府在发展经济为主线上的大量精力。以上一方面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没有严格执法或者依法行政造成的新问题新矛盾逐步显现。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我们不严格依法行政,就有可能累积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现在,依法治国观念深入人心的局面来之不易,公务员队伍作为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另外,我们也要在制度上完善,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制,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机制。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学习邱学华尝试教学法体会


读过邱老师的《尝试教学法》一书,对尝试教学法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尝试教学法是一种很好的教学方法,这是因为邱老师力主坚持尝试成功替代尝试失败。从尝试到讲解始终把学生放在主体地位,而且在各个不同的阶段(例如尝试、自学、讨论等)积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在尝试教学法的运用过程中,强调教师恰当的主导作用,使师生共同活跃在探索知识的认知过程中。这种教学方法的推广和运用,除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自学能力之外,更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数学的积极性,改善学生害怕学习数学的,同时减轻学生的功课负担,使学生从沉重的学业负担中解脱出来。尝试教学法,小编 充分确立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同时唤起了学生的主体意识,培养了学生的自学能力,尝试教学法的主要环节是引导学生通过自学获得知识。主要特点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以认识指导实践,又用实践提高认识。这样以来整个课堂贯穿着一个练字。通过练发现问题,又通过问题的讨论、讲解进入再练习,理清思路。最后根据学生掌握情况,有针对、有交换地进行灵活性练习,培养学生的思维敏捷性。如何使学生依赖旧知识的迁移,通过自学例题,找出解题规律,再从例题里走出来,摆脱例题的模式,把所学知识灵活运用,并形成熟练的技巧,练在其中起着决定作用。
这就是我学习《尝试教学法》的一些心得体会,请老师们批评指正

“四五”普法体会


增强宪政意识,自觉履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在“四五”普法过程中,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在学法用法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

自觉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有多深,决心就有多大。我认为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关键是要认识到“五个有”:

一是依法治国有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写进了宪法,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都需要一支法律素质较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

二是党和国家有号召。党中央、国务院在批转中宣部、司法部“四五”普法规划时,都把领导干部列为重点。江总书记也多次强调领导干部对法律知识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中央从1994年以来连续举办了十四次法制讲座,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领导干部必须响应中央号召,抓住有利契机,以极大地热情投入到带头学法中去。

三是改革开放有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中有80%以上是由政府执行的,作为领导干部要掌握保护市场主体权利,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管理以及与国际经济交往涉及的惯例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前年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更需要通过学法来更新观念,尊重市场经济运行规则。

四是自身建设有要求。领导干部分别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和决策者,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带头人,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强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做得到,直接影响到主管的一大片部门能不能依法办事的问题,领导带了头,学在前,用在前,还能调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五是人民群众有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公民既积极要求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又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据统计,在上访案件中有百分之七十左右涉法,同时“民告官”案件也逐年增多,这进一步说明领导干部学习法律不是可学不可学,而是非学不可,势在必行,必须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坚持与时俱进,讲究学习方法,是学好法、用好法的重要基础

学法是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基础。在学法上,我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扎实高效,法律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学法要突出重点。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了领导干部学法重点,包括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江泽民同志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等重要论述,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公共行政管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加入世贸组织和世贸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学习,我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正确理解了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对法学的基本原理和保护市场主体权利、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学法要有针对性。针对我所分管的工作,我重点加强了财政、招商引资、自身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较好地掌握了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以及我国刑法中有关职务犯罪的规定和其他与反腐倡廉有关的法律知识。针对全区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我又及时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比如,结合企事业单位改革,我集中深入学习了《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进一步提高职能部门依法指导、推动改革的能力和水平,有力推动了企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进行。在征地拆迁工作中,为使干部对有关政策理解得更深,把握得更准,我对《土地管理法》、《农业法》以及征地拆迁的各项具体政策、法规进行了全面系统学习,提高了政策水平,有效推动了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

学法是前提,用法是目的。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在学法用法过程中,我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努力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在用法方面,我的体会是要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依法进行决策。我把遵守法律贯穿于决策的全过程,做到不走法律程序不通过,实现了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在政协协商调研中对涉及地区长远发展的重大课题,要求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参与调研、论证的全过程,确保调研从内容和形式上都具有法律规范性和实施的连续性。二是坚持依法推动工作。依法行政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依法治区的关键环节。三是坚持依法解决问题。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急需政府彻底改变传统管理方式,由行政命令向依法管理转变。

虽然在过去的学法用法过程中,我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时代在不断前进,法律也在不断更新或出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地学习,坚持学以致用,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质,努力为社会、为人民多作贡献。

教师五五普法体会_范文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了《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了《教师法》,《五五普法》……长期以来关于教育的法律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通过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五五普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五五普法》后,让我更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五五普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会计法体会


会计法体会
学习《会计法》的一点体会《会计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规范会计行为,切实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切实加强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努力做好会计工作,加强内部管理,是今后会计工作的重要任务。
1、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是《会计法》赋予单位负责人的职责。明确负责人为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则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单位负责人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代表单位行使职权,应对单位的会计行为和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会计信息)质量负责。不能认为会计工作是会计人员的事情,与己无关;也不能认为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仅仅是一件手续而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果一个单位出现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等会计违法行为,首先应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为此,单位负责人应当加强內部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等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明确会计工作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保证会计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单位负责人要重视会计工作,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2、依法建账,遵守记账规则
设置会计账册是记录经济业务情况,明确经济责任,考核经济效果等的重要依据,是会计工作得以开展的重要基础。一个单位从设立就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核算的有序进行。遵守记账规则,则是依法建账的重要保证。在全面加强会计工作的同时,不断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质量。并结合本单位会计工作实际,在与《会计法》的规范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制度。
3、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没有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会计核算的质量就难以保证;会计监督如果脱离了会计核算过程,也就难以取得好的效果。应当将会计监督寓于会计核算中,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实行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单位应当充分认识到加强内部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紧迫性,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会计工作相关业务的程序和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在机制上、制度上规范行为,切实保证会计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在依法做好会计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应当以《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准绳,认真做好会计工作。一方面,要认真学习,掌握会计法律、法规、制度,并按照规定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5、加强会计监督,规范会计秩序
《会计法》在赋予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职责的同时,明确财政部门作为执法主体,赋予了财政部门相应的行政处罚权,财政部门应当切实履行《会计法》赋予的监督职责,监督各单位依法建账和进行会计核算,取得和填制会计凭证,设置和登记会计账簿,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监督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促进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做假账,提供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维护《会计法》的权威。《会计法体会》会计法体会

优秀范文:“四五”普法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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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宪政意识,自觉履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在“四五”普法过程中,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在学法用法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

自觉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有多深,决心就有多大。我认为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关键是要认识到“五个有”

一是依法治国有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写进了宪法,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都需要一支法律素质较强的队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

二是党和国家有号召。党中央、国务院在批转中宣部、司法部“四五”普法规划时,都把领导干部列为重点。江总书记也多次强调领导干部对法律知识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中央从1994年以来连续举办了十四次法制讲座,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领导干部必须响应中央号召,抓住有利契机,以极大地热情投入到带头学法中去。

三是改革开放有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中有80%以上是由政府执行的,作为领导干部要掌握保护市场主体权利,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管理以及与国际经济交往涉及的惯例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前年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更需要通过学法来更新观念,尊重市场经济运行规则。

四是自身建设有要求。领导干部分别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和决策者,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带头人,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强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做得到,直接影响到主管的一大片部门能不能依法办事的问题,领导带了头,学在前,用在前,还能调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五是人民群众有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公民既积极要求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又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据统计,在上访案件中有百分之七十左右涉法,同时“民告官”案件也逐年增多,这进一步说明领导干部学习法律不是可学不可学,而是非学不可,势在必行,必须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坚持与时俱进,讲究学习方法,是学好法、用好法的重要基础

学法是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基础。在学法上,我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扎实高效,法律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学法要突出重点。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了领导干部学法重点,包括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同志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等重要论述,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公共行政管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加入世贸组织和世贸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学习,我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正确理解了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对法学的基本原理和保护市场主体权利、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学法要有针对性。针对我所分管的工作,我重点加强了财政、招商引资、自身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较好地掌握了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以及我国刑法中有关职务犯罪的规定和其他与反腐倡廉有关的法律知识。针对全区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我又及时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比如,结合企事业单位改革,我集中深入学习了《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进一步提高职能部门依法指导、推动改革的能力和水平,有力推动了企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进行。在征地拆迁工作中,为使干部对有关政策理解得更深,把握得更准,我对《土地管理法》、《农业法》以及征地拆迁的各项具体政策、法规进行了全面系统学习,提高了政策水平,有效推动了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

学法是前提,用法是目的。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在学法用法过程中,我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努力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在用法方面,我的体会是要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依法进行决策。我把遵守法律贯穿于决策的全过程,做到不走法律程序不通过,实现了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在政协协商调研中对涉及地区长远发展的重大课题,要求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参与调研、论证的全过程,确保调研从内容和形式上都具有法律规范性和实施的连续性。二是坚持依法推动工作。依法行政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依法治区的关键环节。三是坚持依法解决问题。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急需政府彻底改变传统管理方式,由行政命令向依法管理转变。

虽然在过去的学法用法过程中,我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时代在不断前进,法律也在不断更新或出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地学习,坚持学以致用,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质,努力为社会、为人民多作贡献。

新义务教育法体会_范文


《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和施行,对于保障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教育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教育也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6月29日通过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这是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它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20多年前《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义务教育法》的涵义和精神,是对义务教育中的“义务”二字有了一个正确而深刻的诠释。比如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上学贵问题,其中固然有部分学校片面逐利等原因,但财政投入不足以及政府部门监管不力也是具有普遍性的原因。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哪个部门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关于经费的规定,就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再比如群众普遍不满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上学难问题,其中可能有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原因,但确保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由全体公民共享却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别是像义务教育这样的公益事业,更当如此。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要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还对农民工子女,以及进城的务工人员的子女提供平等的教育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都直指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更是对“义务”二字的延伸解读。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每一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新的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正是因为准确把握了义务教育中“义务”二字的科学内涵,此次的新义务教育法才能亮点频现;同样,也只有正确理解这“义务”二字的涵义,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在实践中才能确保真正的贯彻落实到位.通过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要想作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要从思想上、方化上、政治上充实自己,我希望通过不懈努力学习和不断提高,早日成为一名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新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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