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义工的一些感受和体会

《周易》: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心得是自己的理解,也可以是自身受到的感悟和启发。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写心得体会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关于做义工的一些感受和体会,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加入水滴不到一个月,着实为这个集体中所传递的爱所感动,特别是杜哥等几位发动者,能播种这份爱心,在短短8个月时间,能感染近两百名热心人士投入其中,其间的艰辛可想而知。从工作之余组织了这些大型中,你们的操劳让那些残疾儿童,贫困学生感受到温暖、快乐,也给予了我和社会上像我一样的人一股正能量。我为我能感到骄傲,为我能给与他人爱和力量感到自豪。

做为水滴义工的一员,我很愿意为集体贡献我的一份力量。今天有幸参与水滴义工的讨论会,听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我想谈谈自己的一些感想,表达一些我的观点,由于从我个人的角度看待问题,未免会有片面或偏差,希望前辈们给予纠正。

先说说什么是义工。义工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再说说为什么做义工?我个人认为,能参与这项活动的人都是思想意识较为先进,感恩社会,关心他人,乐于奉献的有志之人。给自己生活增添活力,给别人快乐自己也会收获快乐,这份收获也许不会亚于给予。然后,义工能做些什么?其实,身边任何给他人关心、帮助的事情,支持环保,举行公益宣传等等,事情不论大小都可以算做义工。作为水滴义工的成员具体该怎么做这份工作?作为水滴义工这个组织怎样带动大家开展义工工作?我谈谈几点不成熟的见解。

第一、义工组织和慈善机构不能等同。我今天也听到很多人都提到了这一见解,我认为慈善是义工工作中的一个分支,我们也可以开展慈善活动,比如募捐、赈灾、资助贫困学生等等,我们应更注重用自己的力量帮助别人,身体力行。

第二、拓宽平台,不拘一格。这与先前提到的做出自己的品牌这一理论相悖,但我觉得这样能更丰富、更长远的发展,也能尊重差异,发挥优势。我们都来自于不同的岗位,出生于不同的年代,有着不同的生活经历、社会阅历和受教育层次,性格不同,爱好不一,各有所长。如果局限于一两种单一的形式,长时间后对于兴趣并不高的义工成员,慢慢失去了新意,滋生了消极。所以我们应该拓宽服务平台,搜罗更多需要关爱的群体,让义工成员自主选择服务对象,结成服务小组,有计划的开展工作。如贫困学生、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失独群体、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医病护理、环卫维护、交通协理、义务宣传等等。

第三、服务点滴,不拘泥于形式。我们团队的命名是十分有水平的——滴水义工,水滴石穿,点滴于行。开展活动不能只因为场面大,有影响力而实施,更应在平时经常进行,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我们,他们需要什么,我们就尽能力给于什么,让“义工”这项工作不停流于表面,而要成为一种习惯。从人性角度出发,做一件好事容易,但要做一辈子好事却很难。以我为例,我很有激情的加入义工组织,参与一次两次服务活动我会很积极,可能几次过后就会激情消退,但如果组织的是一项经常服务,这个服务分队每个人都有任务,有要求,我也会克服困难坚持,最后成为一种习惯,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所以不要小看了这些小事,也许只是例行探访,也许只是谈话交流,但服务意识会植根,关爱会开花结果。另一方面,不能什么有影响力就做什么,而要真正站在被服务者角度考虑,他们需要什么?他们需要我们能为他们做什么?然而,有需要则一窝蜂去干一件事也不合理,应该发挥各自所长,到各自最适合的岗位上去。

第四、鼓励宣传,增强成员的主动意识。所谓众人划桨开大船,我们团体中有观点有能力的大有人在,可以鼓励大家组织发动活动,选择服务对象后拟定活动计划,邀请其他成员参与,也可发动周边人员或学生参与,网上还有许多希望参与义工活动的人,虽然时间不能固定,我们也可以邀请他们参与其中。期间应提倡持之以恒,阶段分明,不能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每件事开了头就不故结尾。成员们都有了主动意识,形成氛围,让更多人感受到爱的力量。还可以鼓励或要求团队成员及时发表自己的活动感想,记录活动内容,经常鼓舞斗志,凝聚团队精神。

最后,我们还有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诸如明确义工身份、注册义工组织、经费来源、成员管理等等,我相信,团结齐心,其力断金,我们滴水义工将越来越完善,我们的爱也越传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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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孙志刚案的一些体会


关于学习孙志刚案的一些体会执法者,守法为先
——对孙志刚案的一些思考立法不易,守法更难。法律至上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理念,普遍的守法是法治社会得以实现的前提。由于传统与国情的特殊性,强调守法,尤其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守法在我国更有其特殊的意义。孙志刚案及其中凸现出的执法者执法犯法的问题更引起我们的思索。
本文就是作者在沉痛之于对孙志刚案中执法问题所作的一些思考——执法者,何以执法?

执法者守法是宪政理论的应有之义,也是我国国家性质的基本要求。权力源于权利,一切授予的权力都是委托。强调执法者守法是因为任何执法者都没有滥用权力的资格或违法犯罪的理由,只有依法行政或公正司法的义务。同时,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执法活动的特殊性要求执法者更应守法。执法是以国家名义进行的行为,具有国家权威性和国家强制性。执法者违法造成社会权力赋予和义务约束的不公,行政处罚与案件裁判的不公,关涉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几乎所有方面,关系到政令的畅通,权利的维护、公平正义的实现,以至国家政治和社会的稳定。执法者的任何疏漏或者不法都会影响甚至破坏国家机关的形象。而且,越是高级干部,越是名人,他们的违法事件越要抓紧查处,因为这些人影响大,犯罪危害大。培根说,“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犹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在社会主义国家,执法者是一种形象,是公仆,应有更高的境界,更应率先垂范。
同时,中国是一个法治传统缺失的国家,它有着数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史。宗法思想、等级观念、特权思想根深蒂固。法律意识,尤其是权利意识极为淡薄,现代法律理念尚未建立。等级社会的法律设置及其运作有一个为“执法者”保留的偏袒或宽宥的空间。执法者的不法可以“议”“请”“减”“赎”“当”。历史是一张撕不开的网。这种权法关系,特权观念所持有的渗透力和扩张力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今天人们的行为方式和行为选择。要改造法律传统,建构法治理念,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就不得不注重和强调执法者守法。
强调执法者守法还因为当前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的独特的发展。中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加入世贸组织更给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契机。但也应该看到,我国市场经济仍处于初级阶段,发展程度还不高。如同任何事物都有两面一样,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带来了利己主义、金钱至上、贪婪腐败之风的盛行,并在一定程度上潜在地规制和影响着人们的道德、法治理念。同时,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中还有许多不利于民主法制发展的弊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治体制改革正在进行,国民的整体文化素质还不高,尤其是执法人员的文化和专业素质普遍偏低。凡此种种,制约着现代法律理念的树立,并预示着中国的法治现代化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因而,在当前的中国更应强调执法者的自律和守法的自觉。

提高执法水平,可以从多方面着手,但基本的方面应当有:
!、完善法律机制,提高其运作的实效性。权力的产生、配置、行使、监督都应依法纳入相对有序的法律调控系统。要解决权力的配置过于集中的问题;干部的升降任免决定权不在选民,而在上级的问题;权力的行使透明度不高,甚至暗箱操作等问题。要继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转换政府职能,切实实行机构精简。完善执法、司法程序,保证执法、司法公开化和程序化。建立杜绝权力失范的各种制度,加强反腐倡廉的立法,加大打击力度。
2、加强法律监督。廉政的根本出路在于权力监督和权力制约。实践表明,把执法者守法依托于职业道德和道德自律是靠不住的。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阿克顿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地导致腐败”。实际上,权力对权力的制约,权力间的制衡更为有效,更为现实。虽然我国已基本形成了由立法、行政、司法、社会和党的监督协同作用的有机的法律监督体系,但法律监督的职能尚未能充分发挥。监督立法,监督的运作,监督的自觉都还有不少的问题。监督力度不够,对下监督多,对上监督少。事后监督多,事先防范少。因而,必须健全和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完备监督立法,增强监督的操作性和执法透明度,注重权力间的制约,提高监督意识,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确保法律监督收到实效。
3、执法者法律意识的提高。从根本上说,法治现代化是人的现代化,人的法治理念的现代化。要推进法治现代化就必须重塑现代法的精神。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尤其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要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学习、宣传和教育,同时更应注重法治理念,尤其是守法理念的树立。相

关于学习孙志刚案的一些体会对而论,法律知识的获得并不难,难的是法律理念的树立和守法自觉的养成。定规矩、知规矩是一回事,守规矩是另一回事。法治国家的建成更赖于守法和法的实现。另外,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改变和逐步完善我国执法队伍非专业化的倾向,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整体水平。
4、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互动。从根本上讲,执法水平的提高,法治现代化的实现有赖于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有赖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政治的建立。体制转轨时期,社会生活中出现的腐败现象以及道德失范和各种矛盾增多的问题是难免的,但是应该看到,这些问题不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市场经济塑造的是法的精神。因而,只有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和实际,全面地推进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完善法律体系,健全法律机制,理性地改造传统文化,吸纳其它国家的成功经验,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才能比较好地解决这些问题。

执法犯法极大地损害了国家利益,亵渎了公仆的形象,玷污了法律的尊严,破坏了人们对法律的基本期待,从根本上阻滞了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和人们法律信仰的建立。如果这种腐败不坚决地遏制,那么,我们所期待的法治现代化的进程将会更加艰难,我们也将为此付出更大的代价。为使已经制定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执法者守法具有关键的意义。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重大举措,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高效廉洁的政府。它表明了中国政府的决心和态度。同时,令人可喜的是伴随着中国社会结构的转型,市场经济的冲击,人们的观念、意识发生了并正在发生着嬗变。尽管人们不无讥讽地评价人情世故的“道德滑坡”、“唯利是图”、“损人利己”、“世态炎凉”、“人心不古”,然而,问题恰恰在于,现实中诉讼数额的增加,涉案领域的扩大,尤其是标的额很小的诉讼的增多,这不正是公民法律意识的觉醒的明证和中国法治现代化之悄无声息但却极为坚实的脚步吗?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党和国家治国的基本方略。虽然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实现决非一日之功,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民主政治的完善和发展,公民法律素养的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层次将会有一个大的提升,而这将对中国法治现代化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最后,我们期待着孙志刚之类的案件不再发生!并想大声疾呼:执法者,守法为先!

关于民事纠纷调解的一些体会


关于民事纠纷调解的一些体会


关于民事纠纷调解的一些体会

纠纷调解在公安日常工作中占如何比例、如何重要、如何缠手、如何影响人民群众对我们公安机关的看法,一线的民警都很清楚,并深有体会。要掌握纠纷调解的方法策略,个人认为,要抓住看、听、说、思、断五个要素。
一、看
假设你是个推销员,你要想推销出你的产品,在质量同等的情况下,顾客只要能接受你这个人,就会优先地接受你的产品。如果把民警调解纠纷比喻为向群众提供服务产品的话,要想让群众接受,首先就要给群众一种亲近感和信任感,最好带一点亲和力。要取得这种亲近感和信任感,民警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采取相对应的办法,这就需要我们去看,去观察。一般说来,和双方当事人说话了解情况时,当事人不同的表现反映出不同的心理状态。1、头部侧向一旁,说明他对你说话有兴趣,也就是说你讲的话他能接受;2、头部挺得笔直,两眼紧盯着你看,说明和你保持中立态度;3、低头并且眼球游离,说明对你谈话不感兴趣或有理亏的表现;4、坐着翘二郎腿呈角度,说明他很执拗,性格刚强好斗;5、双手抱膝,说明谈话结果很难以预料,因为这个人不会让步,且口齿伶俐、反应快,很难说服他;6、叉腿站着,说明他不自信、紧张;7、用手轻轻摸下巴说明在考虑做决定,手指紧握拳头说明谨慎,情绪有些不佳;8、仔细清除衣服上看不见的尘土,说明不同意你的说法,因某种原因不便说出来。
烟民的肢体语言更直白,看他的吸烟姿势就能看出他的心境。1、朝上吹烟,说明这个人颇自信,甚至有点沾沾自喜;2、朝下吐烟,说明心情不佳;3、常抖动烟灰,说明此人精神紧张,处在一种激动的状态;4、点烟很快掐灭,说明此人处在激怒状态;5、用手指尖拿烟,一副装模作样的状态,说明此人态度傲慢,根本不把对方放在眼里;6、用拳头握住香烟,说明此人内心相当紧张。如果我们能准确地把握当事人的性格特点和心理状态,针对性地调整讲话策略,包括自己的形体语言,就能增加当事人的认同感,更好地推销“产品”,纠纷调解工作就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二、听
善于倾听是对他人的一种尊重、一份理解、一份虔诚,是对人最宝贵的馈赠,也是一种文雅的素养。人们往往会把忠实的听者视着为可以信赖的知己。那么我们听当事人说话,究竟如何听呢?
1、首先你不妨让对方说出他的想法,仔细地听取,否则他会感觉受到了伤害,态度会变的强硬。而且,人有一种欲望,那就是尽量把心中的迷乱倾诉出来,当这种欲望未达到满足时,是无法去接受别人的意见的。如果可能的话,不妨叫对方重复一下他的意思,并问他是否还有什么想说的。
2、听完之后要思考。在答话之前不妨稍停顿一下,当受到质问时,不要立刻回答,不妨先看一下对方脸色,隔一会儿才答复。如此一来将给对方一种满足感,他认为自己所说的话,值得你思考一下。即使你不得不反对对方的想法,也不应该立即提出反对之词,可以通过设想同意对方的意见,后会得出一个不利的结果。这么一来你无疑是在告诉他,他的想法是不足取的。
3、找出对方谈话中与自己一致的观点。纠纷免不了会有争论,当事人或多或少存在对和错的观点,但在争论时都会认为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我们要耐心听取,必定能够在某一部分找出与自己一致的观点予以肯定,或者对可以接受的意见采取让步。这样做以后,对方也会对你的某些意见表示让步。
4、不要计较挑剔的语言。纠纷的当事人有时难免有过激的语言,甚至就是针对我们民警。这时要保持冷静,不要计较挑剔的人。我们面对的是群众,他们文化层次不同,所以不要一定要求他们的观点和我们一致,要谅解他们。对挑剔的人要感谢和宽容,因为这样可以使我们改进工作,不许我们怠慢、懒惰,能使群众对我们更加满意,更能锻炼我们的修养和气度。
三、思
思就是我们在说话前要想好了,话要怎么说,说哪些话,在说话之前舌头最好放在嘴里头转个圈,因为一句不慎的话说出后,用十句恭敬的话也难以弥补。我们要思考驾驭谈话对手的方法,当两个人在交谈时,要注意判断谁在主导着局面。从通常意义上讲,那个怒形于色、暴跳如雷、说话声高的人往往是被说话声低的对方控制着的,因为后者懂得怎样驾驭谈话对手的策略。当一个人要发泄他的的愤怒和不满的时候,你千万不要中间插嘴,这样会把事情弄的更糟,最好办法,是让他发泄好了,发泄完了,他情绪就会变的平稳。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地思考。
1、要思考他说错的地方。要知道凡是愤怒的人,说话十有八九有夸大的成分。人在气愤的时候说的话,做的事当静下心来想想时会有不少都是错误的。我们在倾听对方陈述、表示自己完全理解及尊重他意见的基础上,也要抓住其讲话中不合常理,特别是自相矛盾的地方,思考如何去利用。
2、通过对一个人的看、听后,下一步就要对这个人的性格、修养、水平、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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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进行研究分析。对知书达理的人,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要当事人和当事人换位,再叫当事人和我们换位,我们再和当事人换位,将纠纷让他们自己处理,这样更便于问题的解决。对蛮不讲理的人,不能纵容。因为这样的人,在社会上都是些不受欢迎的人,能将这样的人处理好,将会提高民警在群众中的的威信,所以一定要依法处理,不能怕被投诉而向他妥协。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身体有残疾的当事人,要适当照顾、特殊对待。我经常会用这样的一句话来处理正常人和残疾人的纠纷,“在大海中航行,有这样一条规则,操纵灵敏的船要让操纵不灵敏的船。”
3、思考如何保全对方的面子。人都是要面子的,虽然知道自己观点错了,碍于面子,也不会承认。我们就要思考,在保全对方面子的基础上,再指出他的错误,这样对方也更容易接受。我们可以说“这也难怪,因为你不明了那件事,当然会如此想了”、“只要不明白原委,大家都会这么想的”、“这不算什么,我以前也犯过这样的错”、“在这条件下谁都会弄错的”等等。
四、说
民警接到报警到了现场,到最终纠纷调解结束,关键就要靠说。既然要说,就要对说的话负责。“沉默是金”这句话也许在相对的情况下是对的,过于沉默了,可能就是无能的表示。既然要说话,说什么样的话才好呢?在人多的场合要说原则话,要说一些双方都能接受的话,要说有把握的话,要说能启迪人的话,要说能警诫人教育人的话,要说能替人排忧解难和温暖的话。自己无把握的话不要说,言不由衷、伤害人的话不要说,无中生有、恶言恶语的话更不要说。若是到了非说不可时,那么你所说的内容、意义、措词、声音、姿势,都不可不加以注意。什么场合怎么说,说什么,都要加以思考研究,力争做到“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我们都要向这个目标努力,这样才有发展和收获。
1、要说出处理纠纷的指导思想。我们可以对当事人说:“你的事对我们来说一年能处理好多起,对你们来说这件事就是大事,你们一辈子可能就这一件事需要我们公安机关处理,所以,我们一定会慎重,一定会处理好。”、“我们处理你们这样的事是有较严格的规定的,要经得起上级检查,经得起群众评议,经得起法律监督。”说话时要诚恳,要叫人信任、认同,这样才能让人消除戒备心理和抵触情绪,便于纠纷处理。
2、公共场合最好少说,尤其是在出警到现场时,通过观察、倾听、思考后,要讲原则话,不能讲错话、偏见的话,不能在讲话中授人以柄。一般打架斗殴的现场,可以胸有成竹的说:“不管谁有理谁无理打仗是不对的,没有说不清楚的话,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也没有过不去的坎,一切都会过去的,以武力是永远也解决不了问题的……”。如果当事人双方有伤,可让他们自己到正规的医院治疗,费用先自付,并将药费凭据和病历保存好;如果一方有伤,另一方没有伤,受伤者不愿意自己拿钱治疗,硬要对方拿钱治疗。在现场情况下,不能赞同,应当让受害者自己先支付药费。离开现场后,可以尽可能地做有过错方的工作,让其支付药费。如果有一方或双方都不同意你的意见,你可以大胆的说:“我说的话,我负责,我做错了,你们可以投诉我。”这样当事人就知道你是秉公执法,没有偏见。民警越是吞吞吐吐拿不定主意,当事人就越会向你挑战。
3、说话是一门艺术,能把话说好了,使人信服也是一种智慧。话要是能说到恰到好处,有时候一句话就能把纠纷解决掉。有一次,我们接到一个警,内容很简单,一户人家儿子娶媳妇,因上人情账排序而发生纠纷,写账先生将母方亲戚写在首位,父方亲戚不让,讲主家不懂道理,一气之下,将人情账本撕碎,就这样双方吵起来而报警。我们了解情况后,当人都不吵了,等我们处理时,只说了一句话,参加喜庆的亲属佩服不已,是一句什么话这样重要呢?我们是这样说的:“真正重要的人都是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待自已,而在乎的人都是不重要的人。”就这样一句话,问题解决了,也不吵了。
4、有可能时可以采取目光对接方法暗示说话,当事人要是能相信你的暗示,不管你说什么话或采取什么措施,他都会感到可信。我们在处警现场,说话还要果断、敏捷、自信。这样更可以给人感觉你是专业的,有能力处理好这件事的。
五、断
不少新警刚刚走上工作岗位,会经常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刑事案件好办,至于纠纷问题,出警到现场怎么知道谁对谁错呢?这是个大问题,是个原则问题,因为你弄不清是非,就不好对这起纠纷作出处理。其实,这个问题也很简单,首先打人的人是不对的,不管你是什么人,不管你是有理的还是无理的,只要你打人了,你就要负责任。其次,就是要看后果,你有理将人造成伤害了,也要受到处罚;如果双方都有伤,就要看伤害的程度,轻伤要对重伤负责。处理时既要看前因,也要看后果,看后果重于看前因。对于如何处理纠纷,就要调解能力了,双方都能认同的协议就是调解成功。通过以上的看、听、思、说,综合整体的纠纷的过错,有过错的就得承担责任,要指出错误的具体事项,向对方给予补偿。补偿的方式有检讨道歉、恢复原样、赔偿损失等。
六、书面调解的主要程序
(一)记录:接警后,要对纠纷发生的前因、过程、结果进行一番了解调查,在弄清事实情况后,形成卷宗。适合调解的,就要做好调解准备。调解前我们必须还要进行询问,是否同意调解;建议双方将伤情进行鉴定,当事人不愿意去鉴定的,必须写到笔录中;有时是当事人亲属来处理的,也要问清是否受当事人的委托;要问当事人的目的和要求;药费以正规发票为准。我们记录人听记时要专心,不能有不耐烦的表现,要让对方感觉你在重视他的说话,他才会把想说的话倾诉出来。
(二)辩论:让双方当事人在民警的主持下,说出各自的理由。俗话说“理越辩越明”,只要不打仗就行,让他们辩,这样我们从中能听出当事人可能会隐瞒的一些不利于自己的事实真相。辩论也可以清晰我们的头脑,指出处理方向,使道理能放到桌面上公开评议。
(三)推敲:通过辩论就可以知道当事人双方事起的因与果了,可以明了事发真相,用推理的方法,弄清事情的原委,为我们的作出处理决定起到一定作用。
(四)说理:说理时,一定要使对方开始说“是”,杜绝对方说“不”。可以通过讲案例、讲法律、讲典故、讲哲理,站在当事人的双方,左右思考,对的地方要表扬,错误的地方要批评,让当事人了解你就是他的知心人。说话时要谨慎,要使当事人信服。如果他无言以对,连连称“是”,他能连称几个“是”的时候,对你就相当信任了。尽量不要使他说出“不”,因为当一个人说“不”以后,他所具有尊重自己人格的心理,要求他使自己前后保持一致。尽管后来他或许觉得“不”不甚适当,可能也会坚持到底。所以开始时就要注意向他肯定的方向引导,他说的“是”愈多,我们的提议就愈能成功。
(五)交换意见:当事人双方分别交谈后,根据对方各自提出的要求和建议,找出差距。找出差距时,一定要留较大的一些空间,便于灵活掌握,更能使双方满意,使双方都有胜利感。
(六)综合做出处理:
1、协议:当事人双方认可,都明确同意了的意见,要写清楚,同意协议后不得追究另一方的一切责任,或不得节外生枝,谁引起谁负责,签字必须签同意,或不同意字样,不能摸棱两可,含糊其词。
2、作出自己的处理意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实事求是,本着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立出字据,不服签字的告知到法院去起诉。
以上是关于纠纷调解的一些分析,笔者在多年的基层调解纠纷的实践中,总结出来以下几种调解纠纷的好方法。
一、赞赏法
从人的心理上来讲,赞赏一个人就是对一个人的价值的肯定,而得到你肯定评价的人,往往会怀着一种潜在的快乐的心情来满足你对他的期待。你能给人家一个好心情,人家也就会给你一个好心情。你如何对待别人,别人就会如何对待你。实践中这句话得到了验证。
20xx年9月的一天,我们接到110指令:××镇××街道有人打架。当我们到现场时,就看见一个50来岁的妇女拽着一个50来岁的男子,女的像疯子一样说:“我反正是癌症开刀的,活不了几天了,这次我跟你拼了。”我们将他们劝开,原来情况是这样的:前一天下午,××街道的王某和余某等四人在王某家打麻将。麻将结束后,余某输了8元钱,因身上没有零钱,就给了一张100元叫王某换开。王收下后,将换开的92元钱给了余某。这换回来的92元其中有一张50元票面。第二天,余某拿这张50元钱去市场买猪肉,卖肉人说是假钱,余某就到王某家要重新调换这张50元钱,王不同意,说他给的是真钱,不承认这张假钱是他给的,从而发生矛盾,乃至撕打。我们将余某叫到一边,对她说:“这就是你不对了,因为时间太长了,说不清楚,你昨天既然把钱收下了,实际上你就认可了这92元都是真钱,你当时没有认出真假,这是你的过错,你有过错了就要承担这50元的责任,你这样闹是没有道理的。”我们接着又把王某叫到旁边,对王说:“你老王看起来就是个本分人,我们不相信你会用假钱,不过你这50元还是要出的,为什么呢?因为余是癌症患者,你也是知道的,要是真为这事引起癌症复发,你就是拿5000元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向在场的群众讲清楚,这50元假币说不清是谁的,王某给余某50元是出于爱心,是出于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支持。老王听了我们这样一说,立即表示,要是这样的话,就是500元我都给。就这样,这起纠纷圆满地解决了。
20xx年10月初的一天上午,我们接到110指令,××镇一小学因盖教学楼和人发生纠纷。我们赶到现场时,就看本镇首富杨某老夫妻和学校校长刘某在吵架,双方满身是汗,一脸怒气。校方对我们说:“我们什么手续都有,他家不给我们施工,请你们将他带走。”在当时情况下,我们对校方说:“在问题没有处理好之前,请你们现在停止施工,否则后果由你们负责。人家既然不给你施工,就应该有他的道理。”当时校长很不理解,对我们态度特别不好,并称要投诉我们做出这样的决定,不过我们的决定他们还是执行了。当双方人员被我们劝走后,我们直接到老杨家去。老杨非常感激,认为我们是给了他的面子了。我们觉得这时再赞赏他一番,他肯定更加高兴。我们对他说:“杨老呀,你在××可以说没有人不佩服你的,你今天这样热得满头大汗何苦呢?你家我们也不是不知道的,是一个很讲理的人家,更不是贫困之家,你是不是想叫学校赔钱给你?你家还在乎这点钱吗?”老杨说:“我不是在乎那一点钱,他要是赔我钱,我全部送给敬老院,我为的是一口气,他们学校盖房子用我家地,从来没有把我放在眼里,连一个招呼也没打,你们今天是给我面子了,我这口气也出了,什么话都好说。”等我们回到所里,校方领导已到所长办公室投诉我们了。到了下午,我们到校方通知他们施工,校方还怀疑不可能吧。当我们说起事情原委时,刘校长一把将我们的手拉住说:“还是老同志会解决问题,感谢你们啊!”
这样的纠纷在我们平时工作中会经常遇到,为什么能轻松的解决好,就是因为我们在出警到现场时能综观全局,在当事人相互争吵时,认真地进行看、听、思、说。找出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和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法,使当事人双方都有胜利感,从而使双方都能满意,提高了我们在群众中的威信。
二、关爱法
每一个人都需要关爱,雪中送炭更是珍贵于锦上添花。
20xx年9月一天下午17时左右,××镇××村村民马某收完用小板车向家拉时,碰到邻居王某,王某主动向马打招呼说:“你家芝麻能收了吗?”马回答说:“能收了,我今天收芝麻是送货上门。”这句话被正在自家菜地种菜的韩某听到了,就认为马某这句话是说她的,因平时马、韩二人不和,双方就吵起来了,吵架中马将韩右大拇指咬伤,韩住进医院治疗。我们接警后,了解韩玉梅家非常困难,老夫妻俩人生活,丈夫老聂是个残疾人,大家都很同情。此事本来是不该发生的,是因为韩小心眼引起的。严格的说,不应该同情。但由于出于人道主义的关爱心理,我们连续多次到医院去看望她,并和医院协调尽量给予照顾。韩、聂老夫妻很受感动,认为我们就是他家的亲人。后经过调解,达成协议,马某赔偿韩某医药费900元。处理结束后,老聂还是呆在我们办公室不想走,好像有什么话还要说,我们问他还有事吗?老聂说:“这次事我非常感谢你们,你们要是用着我的地方,我一定会好好地报答你们。”老聂说了这一番话,还真使我想起了有个逃犯需要摸清在家的情况,就请他帮忙。经过他联系一个耳目提供线索,很快就将这个逃犯抓获。这就是我们用关爱的方法调解好纠纷,并在追逃方面得到了收获。
三、暗示法
暗示是一种心理影响,通过使用语言、手势、表情、眼神等把某种概念或结论输入到一个人大脑,使之不加考虑地接受某种意思或某件事情。人的内心都会有一种强烈的接受外界暗示的愿望。
20xx年10月中旬一天上午,××镇××客运车主王某和××镇街道客运车主刘某,因抢生意发生纠纷。刘某是个残疾人,按城管规定,客运车一律排队,依顺序进行带客,但刘某就是不肯本文排队。王某长的人高马大,将刘某车钥匙抢到手中,并要打刘某,这时我们正好赶到。我们向王某使了一个眼神,他立刻领会了我们的意思,没敢动手。但刘某还是抓住他不放,硬说被打了,将车开横在路上,堵塞客运通道,后又到县局上访。经过工作后,我们说服了王某,向刘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刘某损失100元。像这样的纠纷,这样的调解我们感觉是有点欠妥。但必须这样做,为什么呢?因为刘某是个残疾人。在大海中航行还有这样一条规则,操纵自如的船必须让操纵不自如的船,正常人应当照顾残疾人。王后来也认识到这一点,他对我们说:“随便你们怎么处理我都同意。”当时我们暗示他一下,其实也就是在保护他,他要是将刘打伤了,那问题就大了。我们暗示他,使他认为我们和他是站在一边的,是“自己人”。就是赔偿一点,认为也是值的。
四、变换主角法
我们在调解纠纷时,有些道理可以用讲故事的方法向对方娓娓道来,然后对这一故事进行讨论,等到对方对故事的看法与自己的期望一致时,再把变换主角就可以达到自己目的了。
今年春天春种期间,邻居王某与张某两家,因王某家养的鸭子将张某家的稻芽吃掉,双方发生纠纷报警到派出所。我们听了他们双方讲的情况后,向他们讲了这样一个例子:有一个打猎户家里养了几条猎犬,和一养羊户是邻居,因猎犬经常将邻居的羊咬伤或咬死,双方发生矛盾报到派出所。民警同志对他们讲:“你们想不想处到一个好的邻居。”双方都异口同声说:“谁不想有个好邻居呢?邻居之间有矛盾真不是人过的日子。”他们对民警说:“只要你们有办法将我们的矛盾解决好,你们叫我们怎么做都行。”民警说:“好,你们都有这个愿望,那你们就听我们的。”民警将他们分开,对养羊户说:“这样,你回去吧,过两天待你气消了,你送几过小羊羔给你的邻居家,问题就可以解决了,现在你们回去,什么话也不要说了。”养羊户听了民警的话,回家后送了四只小羊羔给打猎户。打猎户收到四只小羊羔后,又怕猎犬咬死自己家的羊,就把猎犬圈养起来。到逢年过节时,打猎户心想欠养羊户的人情,也将打来的野味送给养羊户,就这样,二个邻居经常在一起喝酒聊天,从而成为好朋友。你们看,你们知道怎么做了吧。就这样,一起纠纷也就解决了。
这种办法其实也就是投石问路、弦外有音,借别人口说出自己的看法,如果对方与我们的意见统一,大可顺水推舟。如果对方反对,打个哈哈也就过去了。如此进可攻、退可守,使处理人有左右逢源的余地。
五、借鉴法
我们在调解纠纷时,对于相类似的纠纷,可以叫当事人双方打听是如何处理的,或恳请他找个从事法律工作的亲友咨询。让被调解过的人来说话,这样比我们说出来的要好。
20xx年11月一天下午,××居委会张某家盖房子,当浇铸二楼顶部屋面时,一根铁管从楼上掉下来,正好砸到下面的行人欧某的头顶部,致欧某当场死亡。在处理这件事时,欧家没有提出其它要求,只讲了一条:要为死者讨个说法。我们向他们讲了近年来处理其它非正常死亡的例子,并叫他们咨询律师,请求法律帮助。他们说已经咨询过了,相信公安机关一定会处理好的。在与张某谈话中,张某表示家里很穷,做工的人都是请来的,只有自己承担责任了。我们就对他说:“在我们辖区像这样的非正常死亡,也不是你一户,你可以打听打听,看看人家是怎么处理的。人死了,怎么也要给人家一个交代。自己要争取主动,我们可以替你出一点办法,你要是能听我们的,问题就能解决好。第一,事故已经出来了,你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要争取对方的谅解,怎么能让对方谅解你应该知道。第二,你马上回去找能和死家说得来的人出来说话,从中协调,在此同时,你还要想方设法忙钱,准备赔偿。第三,你要主动到死者家去做孝子,争取大家来谅解你,这样死者家要是再对你如何要求,必然遭到大家的遣责。”张某夫妻听了我们的话,连连称是的说,“我绝对听你们的”。第二天,我们又将双方通知到派出所,叫他们见面对话,张家夫妻在我们办公室里,一见到欧家人,便向欧家人面前一跪,哭了起来,边哭边说:“我对不起你家,都是我大意了,你父亲是个好人,你们说要我抵命都可以。不过我也不是故意的,你们说怎么办,我就怎么办。”欧家人一看张某是这样的态度,也哭了起来,双方抱在一起。欧家说:“这也不能都怪你家,只怪我父亲命苦,不该从下面走。”我们又让他们自己谈了一会,然后叫他们回去先把丧事办了,一起把事情处理好。几天后,我去回访了张某,张对我说:“我到他家披麻戴孝,和孝子一起忙丧事。后来我赔给死者妻子6万元,死者妻子将钱拿到手后,又退给我3000元。”就这样,我们用了借鉴的方法,将这起非正常死亡事件圆满处理结束。
六、冷放法
腿上溅上泥土不必立即去揉,待会儿抖抖就去掉了。我们处理民间纠纷,也可以通过这个道理。出警时,当场一句两句调解不了,不带回来又会打架,将双方带到派出所来,放这儿冷一下,让他们想想,反省反省,然后再叫他们互相沟通。不是说工作拖拉,有时就是工作的需要。
今年春天的一个晚上,本镇的周某、季某因琐事打起来。打过以后,周某到派出所后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对我们说:“我有急事要出去,我先押一万元放你们这儿,如果处理不够我再给。其实,对方伤我们已经去医院问过了,治疗费顶多4000元。”我们想抓紧时间处理,可季就是不同意,说要继续治疗。几天后,季某出院了,找我们处理。我们说:“为了对你负责,建议你过几天再来处理。”又过几天,我们将双方当事人找到一起进行了调解处理。处理结束后,季某对我们说:“上几天你们要把我这事处理结束,我心理肯定不平衡。我想这么大的事,怎么就这么简简单单处理结束呢?”当然这种情况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而定。但大多数情况下,一些不好处理的事情经过冷放,当事人会逐步冷静,问题的处理也会更容易些。
关于民事纠纷调解的一些体会

音乐欣赏活动中的一些做法和体会


音乐欣赏活动中的一些做法和体会音乐欣赏活动中的一些做法和体会县机关幼儿园 戴磊欣赏音乐是一种审美活动。优美的旋律,动人的曲调会引起幼儿的兴趣和积极的情绪反应。培养幼儿欣赏音乐的能力,对提高幼儿的理解力、记忆力、想象力具有显著的作用。同时还能对幼儿的爱好、情操、审美等产生有益的影响。幼儿时期是记忆力、接受能力、求知欲旺盛的时期。作为幼教工作者要善于用各种方法引导幼儿对音乐产生浓厚的兴趣,以巩固和发展幼儿对音乐的爱好,从而促进幼儿智力的发展。在音乐欣赏教学活动中,我常采用以下几种方法。并谈几点体会。
一、为幼儿营造一个音乐的氛围
音乐是一门听觉艺术,幼儿对声音的强弱快慢,高低等抽象概念是不理解,只有把音乐融于幼儿的生活和游戏之中,幼儿才能轻松地感受音乐、理解音乐、对音乐产生兴趣。
在幼儿一日生活和游戏中,根据幼儿活动安排播放一些优美乐曲。如在晨间入园时,播放优美或节奏明快的童谣,合唱曲等,以尽快消除幼儿对家的依恋,自发地产生饱满的情绪。晨间活动先放一些进行曲,孩子们一般都比较熟悉,会学着解放军、运动员的样子挺起胸,摆放双臂,挺有精神地走步,再放一些抒情的乐曲,欢乐的乐曲,启发幼儿做动作。一般来说,孩子们做的动作只要同乐曲有一点联系,教师就应该表扬、鼓励,并引导他们再设想别的动作,在幼儿午睡时播放柔和、安静的摇蓝曲、催眠曲,音量渐弱,将幼儿带入甜美的梦乡。幼儿在室内安静的游戏时,可播放舒缓、流畅的萨克斯曲或钢琴曲等……。同时,在教室内布置一个音乐活动区,放置一些头饰、道具、磁带及一些打击乐器等,幼儿好模仿爱动,他们在活动区通过敲敲、打打、模仿,做一些音乐游戏,通过自身参与感受音乐。让音乐声刺激幼儿听觉,引起他们心灵的共鸣。这种耳濡目染的熏陶,使幼儿在毫无负担的情况下,感受了音乐的魅力而产生对音乐的兴趣,为欣赏乐曲打下了基础。
二、运用多种形式,参与教学活动
幼儿的思维特点是具体的、形象的,为了弥补音乐形象的不具体。我们在进行音乐欣赏活动中,辅助地运用图片、舞蹈、录像、诗歌等,采用听觉、视觉、动觉相结合的方法。帮助幼儿感受音乐、理解音乐,丰富幼儿的想象。如在欣赏《进行曲》时,让幼儿随音乐边听、边动。通过动作的体验,感知音乐的力度,节奏等。在欣赏《采茶扑蝶》,由于幼儿学过舞蹈“采茶舞”,有这方面的知识,因而就不用图片、而采用色彩鲜艳的道具(一块围袋、一只篮子、一把扇子)。教师就运用道具跳一段《采茶扑蝶》的舞蹈,当时孩子们个个聚精会神,听着音乐,看着舞蹈,有的孩子咧着小嘴在笑,有的孩子感叹地说:“啊,多美呀!”。在欣赏活动中,教师可利用各种形式,一步一步让幼儿层层加深理解乐曲。同时创设一种与作品协调的带有整体审美情境的教学情绪场,这种教学情绪场是一种能给幼儿以情绪感染的情绪体验,其中包含教师的体态、语言、服饰等。只有当教师的教学艺术与幼儿的情绪体验达到同一频率时,师幼之间才会产生认识,思维,情感上的共鸣。如欣赏豫剧《花木兰》选段《谁说女子不如男》时,我请豫剧演员到场,向幼儿介绍豫剧的服饰鞋子及唱腔、动作等特点,并当场穿上豫剧服装为幼儿进行表演,给孩子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孩子们都跃跃欲试,参与表演。从而更好提高幼儿的欣赏能力。
三、合理选材,对比欣赏
培养幼儿欣赏音乐的能力,有一个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过程,在选择欣赏作品、编排欣赏课程内容要依据幼儿原有的生活经验和音乐经验,考虑到音乐对幼儿的可感性、可接纳性。如在刚开始欣赏阶段,可选择一些简短的乐曲,结构清晰、鲜明突出、趣味性强、可参与性强的教材给幼儿。如:“小白兔和大黑熊”,它包含着两种不同的音乐形象。表现小白兔的音调活泼可爱,伴奏也是模仿小白兔子跳跃的节奏○×|×|○××|大黑熊低沉、浑厚优美的旋律,孩子一下就能抓住音乐里所表现的音乐形象并很感兴趣,在幼儿有了一定音乐基础,就可以进一步让幼儿欣赏有主题的乐曲,及一些可接受的器乐曲。如《森吉德玛》、《赛马》、《狮王进行曲》,这些乐曲都是幼儿能够参与操作,喜欢参与操作的乐曲。不同类型的音乐作品,在风格、情绪其表现手法上有着很大的差异,可根据幼儿的实际能力和欣赏水平,合理选择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能反映音乐不同特征的音乐作品,将它们集中起来,进行对比欣赏。如,将摇篮曲和进行曲进行对比欣赏,让幼儿分辨它们的不同特征,从中感受到:摇篮曲轻柔、安静、优美,进行曲节奏性强,雄壮有力,想像队伍操练的情景。了解了这些,就为区别其它类型的乐曲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如在欣赏歌曲《小白菜》,就把它和《和向党来唱声歌》进行对比欣赏。启发幼儿听两种歌曲的不同心情和感受。从而巩固对某一作品的记忆,提高辨别能力,按这种心情自己创作一幅图画,并注意选择所用的颜色。如当他们听到《小白菜》的乐曲时,孩子们谁也没有了笑容,有的说:“老师,我看到了可怕怜的小女孩”,有的说

音乐欣赏活动中的一些做法和体会:“老师,我很难过、想哭”。这就说明孩子们融入到音乐中去了,感受到音乐所表达出来的情感。
四、教师的引导,是幼儿主动参与活动的关键
在欣赏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启发幼儿视听、动、多种感觉器官的积极参与。在欣赏教学中,教师常采用短小的故事或生动的情景描述来诱发幼儿的积极想象。如在欣赏《勇敢的小白兔》这一活动中,一改以往的教学方式,先不告诉幼儿乐曲的名称。采取了让幼儿来听音乐编故事。先让幼儿听乐曲的第一段。谈谈感觉,小朋友都能感觉是欢快的跳跃。可以用心表现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如小兔子、小猴、小松鼠等)。那就用这欢快音乐表现小白兔的形象,再播放第二段乐曲,有什么不一样。小朋友都能说出乐曲给人感觉很低、很慢,听了很害怕。好像一些凶恶的动物要出来(如大狮子、大老虎、凶恶的老狼等)。那么可以用第二段音乐表现大灰狼的形象。再把一二段连起来播放,请幼儿根据乐曲所表现音乐形象来编一段小故事。小朋友们自然而然编出了故事(有一群小白兔在草地上玩耍,游戏采蘑菇时,突然从森林里窜出一只凶恶的大灰狼)。教师启发性提问,那么后来可能发生了什么事情呢?这时,小朋友的积极性非常高,编出的答案也非常多,有的说:“大灰狼把小兔子吃掉了”;有的说:“小兔子吓得都跑回了家”;有的说:“猎人出现了,会帮助小白兔了”等等。到底会发生什么事呢?请小朋友听第三段乐曲,乐曲会告诉我们答案。通过听乐曲,知道了小兔子们并没有被大灰狼吓倒而是团结起来,勇敢地战胜了大灰狼。听完第三段乐曲,小朋友都高兴地鼓起掌来,从他们的表情、神态中就可以看出,他们已把自己想到的与音乐的表现结合起来了。根据乐曲内容请幼儿给乐曲取名,并布置一定的情景,请幼儿带上小动物头饰,再欣赏时,他们边听边做动作,仿佛真正进入到音乐所表现的情景中去了。这样做不但能提高孩子对音乐的感受力、理解力、分析力、想象力,而且孩子能在愉快的情绪中,积极地想象着各种形象,表达音乐的内容、语言表达力也同时得到提高。孩子们在欣赏音乐中思维积极,他们常说:“老师,再放乐曲,让我们来编故事好吗?”,有的孩子在语言课中发言,次数不多,可在欣赏音乐时,发言积极。所以,我们经常播放适当的音乐,让幼儿自由表现并启发他们编故事,培养幼儿想象力、创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另外,当教师制订好欣赏乐曲的要求后,还要考虑幼儿的知识准备;只有幼儿熟悉、了解的内容,才能通过音乐唤起他们的联想。如在欣赏聂耳的《卖报歌》活动中。我就把音乐家聂耳的生平事迹(主要音乐方面)在什么情况下写出的作品编成小故事,讲给幼儿听。并指导幼儿有目的反复仔细听,这样一来,幼儿就很快理解音乐作品的内容了。
幼儿在教师有目的引导下,完全能够理解音乐所表现的形象及内容,能够很自觉地进入角色,参与到音乐活动中去逐步提高欣赏水平。一首好的音乐或歌曲,听一次二次是不够的,应让幼儿多欣赏,在反复欣赏过程中加深印象,每次欣赏都要向幼儿提出新的要求,启发他们在欣赏过程中不断地感受音乐。这样幼儿的欣赏水平才能有提高。
五、与各学科活动相互渗透
欣赏教学活动不是单一的,它与各学科相互渗透,如欣赏《森吉德玛》之前学习过诗歌《美丽的草原》。在活动中可引导幼儿为诗歌配音乐并朗诵,感受在活动中引导诗歌与音乐的协调,还可以根据两段音乐的不同情绪创编舞蹈,本活动还可以渗透到美术活动中,绘画《美丽的草原》,指导幼儿在构图、用色方面尽力表现音乐的情绪。在《认识各民族》活动中,在介绍蒙古族时,播放“赛马”这首乐曲,并配上一幅大草原的背景及蒙古包。幼儿看着图,随着乐曲中的节拍、节奏、力度、速度的展开。幼儿仿佛置身到宽广无垠的内蒙古大草原上。强烈地感受到乐曲描绘的节日赛马的热烈景象和欢乐气氛,从而更能很好了解当地人民的生活习惯和习俗(在认识苗族时,就播放小提琴独奏曲《苗岭的早晨》。同时,教师配以恰当的讲解,乐曲族律优美、悠扬,展现了一幅苗寨清晨的秀美图画,幼儿也能随音乐展开丰富的想象)。如在认识傣族时播放《月光下的风尾竹》乐曲,教师并跟随音乐翩翩起舞,幼儿在动听的乐曲声中,模仿出孔雀优美的姿势。幼儿无拘无束、活泼欢快、想象丰富,于不知不觉之中提高了对音乐的感受力。现在只要播放一些少数民族乐曲时,孩子们很快就能随音乐舞动起来,并知道是哪个民族的乐曲。
俗话说: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要有一桶水,我感到作不教师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欣赏水平和艺术修养。多参阅有关书籍,掌握较为广泛的知识,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尝试,把教育教学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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