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工业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工作现状及对策研究
一、研究背景
工业是**经济的重要支柱,工业企业是发展工业经济的主体,而企业的发展更离不开广大的企业员工。目前,我市工业企业中外来务工人员的数量占有很大比例,他们已成为促进工业企业发展,推动工业经济增长的中坚力量。正如**市委书记王国平书记所说:我市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不仅属于老**人,同样属于新**人。
外来务工人员是我市非**户籍、在**市区工业企业务工、以企业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所有人员,更是280万新**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了解我市工业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在杭工作生活状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帮助我市工业企业外来务工人员解决实际困难,进而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我们开展了本次本市工业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现状调研活动。
二、研究概况
本次调研以本市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国有改制企业、私营企业等外来务工人员群体为主。在各区(市、县)的经发局、发改局、经贸局以及工投集团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们向有关工业企业发放《**市工业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管理现状调查问卷》和《**市工业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生活现状调查问卷》两套问卷,区域和行业覆盖率均为100%其中发放《**市工业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生活现状调查问卷》1份(其中中策橡胶4000份,作为深度研究样本),回收10856份,回收率为90.47%,其中有效问卷7852份,有效率为72.33%;发放《**市工业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管理现状调查问卷》1001份,回收903份,回收率90.21%,其中有效问卷628份,有效率为69.55%。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详细了解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工作现状以及他们迫切需要的政策支持,先后考察了机械、轻工、化工、纺服、电子以及建冶行业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企业近10家,其中包括**机床集团有限公司、达利(中国)有限公司、浙江新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策橡胶等典型企业;先后走访了市工会、市劳动保障局、市社会保障局、市农办、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座谈会若干次。
参加此次调研的外来务工人员中男性比例为56.1%,女性为43.9%;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占82.7%,35周岁以上的17.3%;初中以下学历的比例为55.3%,高中学历占31.1%,大专及以上为13.6%;从事建筑冶工业11.5%,纺织服装业28.3%,电子信息业14.6%,机械制造业39.1%,医药化工6.5%;政治面貌中,群众占67.2%,党员4.7%,团员28.1%。
三、现状分析
(一)就业现状
1、就业渠道。自发外出和亲戚老乡介绍仍是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的主渠道。调查对象在工业企业就业渠道中,依靠自发外出和亲友或老乡这种强关系实现的占49.6%,通过劳务市场应聘、学校或劳动机构推荐、职业介绍所介绍和家乡有关部门有组织的劳务输出等方式解决就业的比例之和为28.5%。
随着市场竞争机制的逐步形成,外来务工人员依靠强关系提供社会支持进城就业的比例大大下降,一方面,长期城市流动经验使外来务工人员对地缘亲缘关系的依赖程度在减弱,城市独立生存能力在增强;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原因,是**市委、市政府近几年出台的各项政策支持的结果,免费的就业信息平台、免费的各类就业中介机构等的构建进一步为外来务工人员大大降低了就业的搜寻成本。
2、就业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仍是外来务工人员进入的主行业,但已经出现向技术含量要求较高的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企业过度的明显趋势。一方面,劳动密集型企业具有易进入、需要的技术和技能水平低、劳动契约松散等就业成本低的特征,吸引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的进入;另一方面,外来务工人员普遍受制于素质瓶颈,调查对象中,农民工以初中及以下学历占55.3%,没有技术职称的比例高达66.3%,初级技术职称的有19.9%,中级以上职称总和只占13.8%,技术等级中,65.8%的外来务工人员持有上岗(操作)证,17.5%的为初级工,而中级工以上的总和仅为16.6%。所以更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只能进入技术要求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调查对象中,75.3%的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在技术要求相对偏低的纺织服装、机械制造行业,而技术要求偏高的电子信息、医药化工行业之和为24.7%,这个比例结构与5年前80%以上农民工集中就业在非正规部门或正规部门非正式就业的数据相比,已经大大改善,这是近几年**市产业升级转型的客观结果,更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各类技能培训、不断完善新**人的各项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政府主动作为的结果。
3、就业报酬。低报酬仍然是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收入的主要特征。调查对象中,月工资收入1500元以下所占比例为68.5%,1500元--元占20.7%,元以上的有10.8%,所统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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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收入包括社会保险和个人所缴纳部分以及各种加班工资。平均日工作时间8小时以上的比例高达69.8%,18.5%的调查对象表示工作中没有双休日,有54.6%的双休日能休息一天。根据调研数据推算,70%的外来务工人员日平均工资低于**市最低保障工资日均水平,87%的小时工资收入低于**市最低保障工资,低报酬是这一群体工资收入的主要特征。
4、就业培训。调研显示,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培训状况方面与5年前相比,有了很大的改善。51.2%的外来务工人员表示受过短期职业培训或教育,受过初级以上职业技术培训或教育的比例已达22.4%,仍有26.4%的外来务工人员表示从没有受过任何职业技术培训或教育。一方面,表明企业人力资源素质提升意识加强了,另一方面,与近几年市委、市政府巨资投入的各类培训直接相关。
(二)社会保障与住房保障现状
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的参保率明显大幅上升。这是因为:一方面,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宣传下,外来务工人员的参保意识明显增强;另一方面,得益于相关政策和有关部门的认真监管。另外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外来务工人员在杭获得的社会救助及社会福利非常有限。外来务工人员的居所分布随着**大部分企业的外迁,有了较大的变化,由原先的大分散的格局走向小集中区域。
调查对象中,外来务工人员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住房问题:自行解决住房的有66.1%,最大的变化则是出现自己买房住买房住的可喜现象,比例达到了2.9%;而入住企业提供的集体宿舍的比例上升到了32.4%。结果显示,97.1%的外来务工人员没有自己的住房,居住的临时性特征十分显著。
从调查结果看,通过市委、市政府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约48%的调查对象认为打工以来住房条件有所改善,其中,15%的认为好了许多。总计50%以上的调查对象认为自己的**住房状况长期以来没有多大改观。
调查对象中,公积金的征缴比例严重偏低,出现企业与外来务工人员对此的双拒现象:由于政策层面上没有相关的硬性规定,企业缺少缴付公积金的积极性,甚至为降低经营成本拒缴;而公积金本身用途的单一性,对于没有能力购房或改变租住房屋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而言,从每月工资中扣除一部分作为住房公积金,必然使每月现金收入减少,这是不能接受的现实,因此也拒缴。
(三)城市融合现状
关于反应城市适应程度的工作精神生活状况的调查中,外来务工人员工作之余以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和聊天、逛街作为主要的休闲方式,另有50.1%的选择睡觉作为其主要的闲暇方式。与此相适应的,样本选择很压抑的占15.2%、平淡甚至无聊的占66.6%、累得顾不上精神生活的占4.3%、很丰富的占13.5%。调研显示,流动经历和城市文明体验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文明素养、个人责任感、自我依赖、风险意识、灵活性和适应性的提升作用明显,近70%的调查对象对自己在杭的生活总体满意(50%左右的调查对象有定居倾向),显示外来务工人员群体城市生活的强适应能力,利于定居转移目标的达成。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生活状况呈纺锤型心理结构,这一心理结构反映了外来务工人员的生存理性。
外来务工人员的自我维权能力也存在一个提高的过程。在问卷列举的多项与外来务工人员权利义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中,除了59.3%的表示了解《劳动合同法》、46.6%的了解《**市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试行办法》外,对其他法规的了解均在20%以下,有22.5%的调查对象表示以上法律、政策都没有了解过;而对您是否知道**出台了《**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的选项中,57%的调查对象选择了不知道。调研结果显示了在杭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意识和市民意识相对薄弱,外来务工人员对法律性规则的低水平认知,一方面与他们自身的教育和社会背景有关,另一方面也显示相关政府在法律宣传上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总体而言,外来务工人员参与城市管理、政治生活的愿望与意识相对单薄,存在明显的过客心理。在您关注过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的重大举措一项的回答显示,67.8%的外来务工人员表示关注过打造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活动,46.8%的知道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而83.3%的调查对象根本不知道工业兴市战略;而在另一项与外来务工人员利益息息相关的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和落实新**人生产生活八个有工作的了解状况中,有约40%的选了八个有之外的有娱乐、有奖金。调研结果表明,外来务工人员的政治参与行为显示缺失,政治认知水平有待加强,同时,外来务工人员参与城市管理、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的渠道应进一步拓展。
四、主要困境
相关统计数据表明,十五期间,外来人口对浙江gdp的贡献率达到了21.4%,让这些对**经济做出贡献的新**人更好更快地融入**,市委市政府为此做出了多年的努力,尤其是为实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农民工在杭安居乐业的八个有的目标,已取得了明显的实际效果。由于经济形势的复杂多变以及新生代外来务工人员价值观的演变,目前,这一群体要更好更快地融入**、安居乐业,还面临以下主要困境:
(一)就业困境
1、技能培训局部滞后于动态的市场化需求。近几年市委市政府在培训方面的财政投入较大,成效明显,但具体的外来务工人员技能培训方面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存在多个部门多头培训,部分培训内容与动态的市场化需求有所脱节。因此导致资源分散、培训质量不高,进而影响外来务工人员参与的积极性;二是由于外来务工人员的高流动性以及降低成本的短期视角,多数企业按照全体职工工资总额提取培训经费后,绝大部分经费只用于上岗前的一般技能培训,能够对员工进行可持续性职业发展的系统培训很少。技能培训难以切实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需求。
2、素质提升的预期与就业环境存在落差。新生代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程度已有大幅提高,对自身素质进一步提升的预期比老一代要高得多,而这种预期受现实环境制约:首先,一方面,由于对培训的远期收益认知不清晰,外来务工人员参与培训的意愿不强;另一方面,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大多属于生存型工作,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不可能有时间、精力和财力实现自身的提高和发展;其次,没有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的预期,提高自身素质技能的积极性被抑制,难以造就城市公民的责任感和素质;最后由于企业使用外来务工人员多从短期效益出发,对掠夺性使用成为企业的行为偏好,不注重工人的培训和技能提升,其始终处于低水平、低层次的产业领域。这些状况都会影响外来务工人员的家庭及其后代的后续发展,影响外来务工人员在杭融合的实现。
3、升迁诉求存在现实难度。通过岗位职务变动实现地位上升是现代社会地位变迁的主渠道,这对外来务工人员来说面临现实难度。一方面,外来务工人员所从事工作一般都是以体力劳动为主、流动性强、收入不高且艰苦的工种,这些都是社会声望很低的职业。另一方面,外来务工人员多数没有相关的档案制度、劳动制度实现业绩累积(如工龄、职务、职称的累积),进而不能获得地位累积。由于从事的多是技能低的劳动,通常不会对劳动组织的组织目标形成影响,劳动地位也难以提高。
(二)社会保障困境
由于相关硬性规定的执行,多数工业企业为外来务工人员缴付社会保险的比例数据显示较高,而实际上,外来务工人员的参保积极性并不强,原因在于:
1、保险筹资费率高、接续难。目前我市社会保险的五大险种,单位须缴纳工资总额的33%左后,保险费率过高,劳动力成本上升,企业为逃避社会责任,瞒报应参保人数或将单位缴费责任转嫁给个人,影响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参保积极性,实际参保率偏低。省际之间及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衔接,当外来务工人员在不同省份的城市之间流动时,转移手续繁琐,甚至有制度缺位,多数人会选择退保,导致参保中断。
2、基金管理的统账结合模式影响部分权益保障。原有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的混账管理模式,引发了个人账户的巨大空账缺口,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外来务工人员对社会保险的信任度;而以后的统账结合模式从制度上化解了个人账户的空账风险,但只对那些可能定居**的外来务工人员有吸引力,只有他们才能够享受社会保障的社会统筹部分,对于多数没有能力定居**的外来务工人员而言,只能是降低其暂居**的生活收益。
3、社会保障供给模式单一,缺乏一体化设计。外来务工人员是一个异质群体,不同类型的外来务工人员对社会保险的需求存在较人差别。而目前实践中**社会保障模式供给单一,没有注重进行切实有效的分层分类,不能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的多样化的保障需求。同时,社会保障政策的设计未能一( )体化,甚至出现重复参保缴费而未能提高保障水平的现象。另外,就业状态不稳定、总体收入不高等因素也较大程度上影响外来务工人员的参保积极性。
(三)住房困境
市委市政府一直致力于流动人口的有房住问题,**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已实际开工13.88万平方米,一系列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问题。但进一步解决和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问题仍困难重重,主要原因在于:
1、理想居住预期与市场高房价形成巨大反差。80%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定居意愿十分明显,而通过对有定居意愿的调查对象关于如果在**定居,你将如何解决自己及家人的住房问题的调查的统计分析发现,半数以上调查对象希望通过购买经济适用房解决定居转移住房问题。总体看,选择买房解决城市定居住房问题的比例是租房的一倍。而现实状况是,这一群体的月平均收入不到1500元,与**目前主城区突破15000元的商品房均价相比,显然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这一群体理想中的预期根本无法实现。
2、租赁价格影响居住环境和质量。外来务工人员总体收入水平较低,但用于居住费用支出的比率却较高。月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占68.5%,每月支付租金在200元以下的约占60%,而每月支付租金在700元以上的仅有2.04%。如果按流动人口月收入1500元,每月支付租金200元计算,外来务工人员每月用于居住的开支占其总收入的13%。屋租赁市场价格太高,而较低收入水平和已经较高的居住费用支出比率使外来务工人员只能选择房屋租赁价格较低的农村和城郊结合部,根本无法考虑居住的环境和质量。同时,租赁房屋供应主体以私房居多,保障型环节十分薄弱。一是租赁行为不规范,租赁当事人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租赁纠纷多。二是违法出租房多,在质量、消防、卫生等方面存在系列安全隐患,社会治安问题较为突出。这些显然加大了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城镇租房的隐性成本,制约了自我解决城市住房问题的能力。
3、住房公积金模式收效甚微。湖州模式开启了外来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先河,**部分企业也尝试为外来务工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目的是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自己解决住房问题。而这一群体实际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比例极低,实施的现状表明,限于当前收入水平,用公积金在城镇购房,对于绝大多数外来务工人员,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五、对策建议
外来务工人员的城市融合是一个逐步、有序的过程,当前这一群体在杭的生产生活条件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努力下已经得到了很大改善,特别是政府中的主动性作用不断提高,但鉴于这一群体本身特质的复杂性和动态性,如何更好地成为新**人仍缺乏一个系统的框架,还需要政策和制度上的不断完善。
(一)稳定就业对策
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环境,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城市适应能力,以促进其更好地融入**。这些必要的改善措施包括:
1、健全职业培训机制,提升就业能力
(1)继续加大人力资本投入,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健全外来务工人员技能培训体系,是增强这一群体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的重要途径。继续探索建立由政府、用人单位、社会团体与个人共同分担的教育培训经费保障的合理有效机制。首先,进一步明确外来务工人员培训经费的财政预算安排,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其次,强化用人单位对在岗外来务工人员的培训责任,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并按外来务工人员占全部职工的比例安排在岗培训经费;最后,向社会多渠道筹措资金。
(2)整合有关培训资源、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目前**外来务工人员的培训多头格局非常明显,不仅资源分散导致极大的浪费,而且市场化的培训机构违规欺诈等的违法事件屡有发生,加大了监管成本,因此,有必要整合有关培训资源,保障培训经费的集约使用。面对当前技能培训与市场需求有所脱节的现象,外来务工人员的职业培训要根据**经济发展的动态趋势,注重实用性和针对性,增强培训效果。
(3)建立培训激励机制,增加外来务工人员参与培训动力。一是建立初次就业的劳务开发培训基金。由就业中介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初次就业的农民工就业中介机构签订培训合同后,领取由就业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统一监制的代金券,到指定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培训期满后,学员凭培训合格证和代金券到用人单位上班,用人单位在约定期限内返还就业中介机构;二是提升技术资格证书的就业准入地位,形成技能劳动者的评价、选拔、使用机制;三是是将培训与待遇的结合。对考取专项能力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外来务工人员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适时发布技能人才的指导工资标准,不断提高技能人才的工资待遇,增加外来务工人员参与培训的动力。
(二)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1、加强就业信息网络平台建设,降低运行、搜寻成本。网络求职已成为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的新渠道。目前企业用工信息和农民工要就业的信息之间存在着比较大的缺口,网络信息的发布不系统、不完整、不全面,因此,构建完善政府牵头、企业参与、社会各方支持的信息支持模式已成为网络时代必不可少的政府公共服务环节。完善的就业信息网络平台,不仅降低企业的运行成本,而且为农民工寻找就业机会提供便利,降低搜寻成本,可以真正做到外来务工人员和企业用工实现互惠互利,减少盲目性。
2、严格规范用工制度,完善就业服务体系。首先,应进一步规范工资收入。将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收入纳入城镇职工工资保障范围,切实实行同工同酬;建立工资保障准备金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其次,根据行业特点,制定企业劳动标准与工作时间的限制性规定,对计件工资的企业规定每日或月最高工时标准,以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的身心健康权和休息权;最后,切实改善劳动条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
(二)相应的住房保障对策
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的根本在于建立相应的住房保障体系,从制度上保证其融入**的住房需求,形成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的长效机制。
1、建立法定保障实施机构。首先,建立相关部门联动的法定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体系,统一管理政府财政支持下的保障住房及保障资金。其次,建立法定住房政策性银行,集中各类政策性资金,用于支持农民工保障住宅建设,并将公积金贷款业务转到住宅政策性银行,进而统一并扩展政策性个人住宅信贷渠道。第三,成立专门的住房贷款保险机构,一方面对住宅政策性金融业务提供存、贷款保险。一方面对无相应抵押品的低收入户所需住宅贷款提供担保,通过该机构使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得到最高住宅贷款。第四,相关部门负责对各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的政策执行状况进行监督。
2、多渠道筹集资金、拓展保障住房房源。保障住房来源可以有以下几方面:①财政拨款新建,建成后的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都归政府所有。②政府在二、三级市场上收购价格位置适中、小户型为主的二手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③房地产开发商代为建造。政府出让某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时,规定中标开发商必须提供相应数量的合适小户型房屋,政府以成本加一定的利润率收购或冲抵土地出让金。④利用闲置厂房、学校、仓库等改建成适合农民工居住的住房。另外,开发商提供的、用以冲抵土地出让金的空置商品房和社会捐赠也是路径之一。
3、用工单位应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扶持力度。企业应从以下方面做好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工作:①为外来务工人员修建或租用安全、整洁、方便务工的住房;②没有条件的而企业发放住房补助,并落实措施保证外来务工人员这笔钱专款专用;③全面落实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企业承担相应保障资金;④支持地方政府建立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基金,履行企业应尽义务。
(三)全面的社会保障对策
1、根据真实诉求分类分层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需求。外来务工人员在公共决策中缺乏话语权,属于沉默的大多数,健全外来务工人员的利益表达机制,了解其真实利益诉求。在了解掌握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真实诉求的基础上,根据外来务工人员的具体意愿,分层分类解决其社会保障问题。
2、建立健全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机制。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管理既要考虑保持与现行制度的衔接,又要适合外来务工人员的特点和需要,需要相关部门设计一个确保社会保障关系能够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转移的管理模式。其一,严格规范用工制度。政府已经在着手严格规范用工制度,要求企业在雇用外来务工人员时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制定合理的个人保险基金转移办法。其三,建立合理的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基金筹集途径。
3、健全相关规章,完善司法保障措施。要使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建立起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体系,就必须制定一系列适应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的规章,并在政府的主导下,明确规范主体各方的社会保障职责。同时,应逐步完善司法保障措施,如果没有严格公正的执法,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依然是无法真正解决。
4、落实困难企业稳定岗位计划。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稳定在岗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形势稳定。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允许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允许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等等,鼓励困难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实现保就业、保增长、保稳定。制定实施困难企业稳定岗位计划,并建立面向企业的普遍走访和重点联系制度。
知识管理之我见
知识管理之我见知识管理其实已不是一个什么新鲜的话题,我还没来北京之前,作为对新鲜事物的渴望,我也已有所接触。那时的我,更多的认为,知识管理其实强调的就是用什么样的手段来管理知识。我原先在公司是从事管理工作,因为我的专业原是经济管理,而现在转行到计算机,那是巧合也是机缘。
而此次北京之行,对我以往的思想简直是一个高度性的提升,并且帮助我整理了很多的思路,我现在似乎明白了很多,又似乎有更多的需要再去思考。
对!知识管理是积累、控掘、创造、和再利用,我想那是从知识管理的形来说的,而我认为知识管理还应有一种“神”,可谓是形神皆备才对。那么它的“神”在哪里呢?很多的专家们都在想定义知识管理,想对其作一最全面的解释,包括我们的公司也是其中一员。真不错,出了一套知识管理的产品,在天的学习中,我们了解到其产品功能的强大及涉及面的广泛,我想它完成了或者说基本完成了知识管理的形的过程,它将知识管理具体形象化了,并以这种方式告诉人们,如何来接触知识管理,我想那也只能用接触两个字,因为至今无人也无法将知识管理的神表达出来,或者可以就那么做出来,那么知识管理的“神”倒底在哪呢?
我思考!再思考!!
我想知识管理不应是我们所认知的某一领域的宠物,它是一个社会性的产物,或者因为我们的社会已经进入了这一时期,或者说正在呼唤这一时期的到来。
人类社会经历了漫长历史时期的转变,才来到我们如今的社会形态,那么我们以后的社会又会是什么样的呢?人们会希望是什么样的呢?进步!比今天更进步!我想那是人类社会所要求的共性,我们如果仔细分析一下,不难发现这共性之中包括了对以往的积累、对目前的挖掘和再利用、对未来的创造。社会最重要的问题将不再是“将事情做好”,而是要做“最好的事情”。
我认为,知识管理是一个社会性的过程,它有主体、有阶段、有载体、也应有它的方向。
我看了些关于知识管理的文摘,我发现目前人们围绕的知识管理仅在企业范畴内讨论并研究,对,我们企业有许多值得研究的案例,并有相当多的信息作为载体,因此也就会产生关于知识管理的战略性的阶段描述,那么这一切的一切都得有知识管理的主体来操作,那就是人,人创造了知识,创造了社会,创造了知识管理,所以要让知识管理的成果再服务于人及人类的社会。试想你生活的环境如果没有进入知识时代,你身边的人们没有知识管理的概念,那么这知识管理的产品及方案将如何去影响并改变人们的生活及工作的习惯呢?
即然,知识管理是一个社会性的过程,那么得到社会的共识那是必不可少的阶段性任务,在知识管理中有这样一个概念,要形成学习性的组织,我认为这又恰恰是我们社会所需要的,形成学习性的社会,形成具有知识战略的社会模式,只有在建立好大气候的前提下才能将小气候经营的更好。
知识管理的方向也应是社会的发展方向,正所谓我们应先把一整块空地规划好,再去设计其中的每一建筑的具体式样及花圃的点缀。
我知道现在有很多关于知识管理的文章可以下载,但我不想做这样的跟随者,我也不想去重复我们已经理解的的内容及方法,我只想就我们有的知识管理的样子进行分析及思考,试图想找到一些我的观点。
我们都知道,知识不是一种能被管理的东西。它是为了迎接新的挑战和机遇,在交谈中不断产生和更新的人和组织的能力,但我认为知识管理是可以被管理的,从内部来说,知识管理需要系列的支持做为基础,这些基础包括战略和领导层支持、文化、测量和技术因(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素等,人们在这些基础上通过手段及方法对知识管理进行管理;从外部来说,知识管理是协作交流的平台,人们通过这一平台跨越了地域及国界,也跨越了无知与有知。
我们更知道,在现如今的社会,只要谁先在某一领域领先半步,只要你仍在努力,那么你那半步就会为你带来巨大的收获。我想很好的例子就是的知识管理产品,凭借其优秀的协同工作平台及领先的技术推出了、、、等产品堪称知识管理产品的先驱,我认为在这样的时期,公司应更加大力度在宣传上,也就是炒作,从市场运作的角度来说,只有这样才能先声夺人,并取得市场的标准性认可,一旦市场把你的产品作为业界标准,那么你的生意可就有得做了。另外,我认为在做市场时一定要立意高,把企业与社会的进步联系在一起,产品是我们为社会作贡献的一个手段。
我在设想,知识管理作为社会性的过程,它可以按照传播期、成长期、发展期的阶段来进行,每一个阶段都会有它的战略性目标,我们的企业是在社会环境中生存的,那么这样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在这样的大环境中受益,会成长。由此看来知识管理必定会掀起一场社会全员的大改变,因为那将会改变我们生存的环境及我们的社会导向,人类也就又进了一步。
自从北京回苏以后,公司认为我们学习了应该会有很大的收获及更多的可创造性才能,所以决定升我的职,可是正是因为我学习了知识管理,我婉言谢绝了,若在以前我想我会接受,可是现在我觉得我自己太缈小了,我主动要求调到基层,因为我想换个角度看问题,以前我总在管理别人的角度,所有的方法也是凭借的书本所学及经验,但我现在不同,我认为,我们的企业需要新的思想,需要新的管理模式,我一定要变换一下角色,这样我才能更好的为我的企业服务。也才能更好的将我所学变为我所用。
在现有知识管理的基础上,我想我们企业现在需要的是更多的带入新鲜的血液这血液中包括知识、方法和智慧。
如何加强药品稽查工作之我见
如何加强药品稽查工作之我见
如何加强药品稽查工作之我见
药品稽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综合性工作,承担着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维护医药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任务,是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如何加强药品稽查工作是各级药监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下面谈谈自己对如何加强药品稽查工作的一些感受。
一、处理好三种关系。
(一)查处和帮促的关系。“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药监工作方针,是各级药品监督稽查部门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应始终遵循的工作方针。我们既要严格依法办事,严肃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药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又要注意区别制假售假和轻微违规等不同情况,准确把握好执法的尺度。对制售假劣药械、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必须坚决予以狠狠打击;而对由于管理不严、经营不规范等造成的轻微违法违规问题,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帮助他们落实整改措施,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坚决防止和纠正稽查工作以罚款为目的的错误倾向。在处理具体案件时要依法、讲理、有情,做到查处一个案件,教育一个单位,规范一种行为,影响一片相对人。
(二)打击与预防的关系。要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方针。打击和预防是药品监督稽查工作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只有坚持严厉打击以治标,严肃查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案件,才能为治本创造前提条件。只有抓好教育与规范以治本,从源头上不断铲除制假售假的土壤,才能巩固和发展打击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取得的成果,推动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走向深入。从长远来看,加强药品监督稽查工作,既要抓好打,更要注重防。要着力研究分析新形势下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活动的新特点、新规律,拿出有效的监管办法,做到防范在前。
(三)局部和整体的关系。稽查工作面向社会,既代表药品监管部门的整体形象,也代表政府的形象,我们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政府负责、对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药品监督稽查工作的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好局部和全局的关系。要坚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部门和个人利益案。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案件,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要坚持执法的统一性,力争做到同一性质的案件要有相同处理决定或者相似处理决定。
二、提高三种能力。
(一)提高熟练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一线稽查人员外出检查频次高,接触的实际问题多,因此,熟练掌握法律法规是前提,正确运用是基础。要求稽查人员能够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按照立法原则、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依法行政。
(二)、提高人性化执法的能力。人性化执法,就是指执法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和程序,以人为本,尊重相对人的意愿表示,给予其柔性的人文关怀,尊重其人格、维护其权利、体恤其需求、顾及其感受,促使其自觉遵守法律,从而实现公正执法与执法效果的统一。在新形势下,要求药品稽查工作要转变执法理念,探索新的监管方式,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工作方针,提高监管效能,提升药监形象,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情、合理、合法”,让当事人心甘情愿的接受处罚。
(三)提高敏锐力和过目不忘的能力。平时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把平时通过媒体和网络收集到的违法、违规及假劣药品信息资料如:生产厂家、生产批(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号、易访冒的品种等,“贮存“到自已的大脑,做到时检查时学有所用;通过现场检查发现的可疑的药品、药械信息也应“贮存”到大脑,这两个“贮存”能力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做好三个创新
(一)稽查方法创新。要改变坐等上门,遍查普罚的监管方法,做到主动出击,有的放矢,紧追不放,一查到底;要善于利用科技信息技术为支撑,搜索案源,发现疑点,锁定目标,减少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效率;充分发挥药品技术支撑的作用,加大药品抽检力度,提高阳性抽检率;加强与“两网”建设过程中所聘任的药品社会监督员、乡镇协管员、村级信息员的沟通;注重发挥群众对药品质量监管的巨大群体作用;公开药品监督举报信箱和电话,设点布面形局,构建立体药品监管模式;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信息查处假劣药品。
(二)工作机制制度创新。我们要实事求是地结合本地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根据当前新形势下监管工作的需要,研究和探索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和制度。我市县局探索建立的“上下联动”、和周边地区的稽查协作等方式,就是稽查工作机制创新的具体实践。除了系统内建立协作机制外,我们还要继续与公安、工商、质监、卫生、法院等其他执法部门建立联合办案的机制,形成办案合力,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也是稽查工作机制创新的一个努力方向。
(三)管理模式创新。去年,省局建立了药品稽查信息系统,对稽查工作实现现代化管理开展了积极的探索。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已经显示出非常明显的优越性,对假劣药品的查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重视这项工作,尤其是对检验报告书的计算机输入和查处假劣药品信息的上报,要有专人负责,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另外,在绩效考核、奖惩激励等管理模式创新方面也要进行有益的探索,力争将稽查执法任务、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头上,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和单位,要给予表彰奖励,充分调动稽查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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