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室学习《廉政准则》征文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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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室学习《廉政准则》征文体会

政府办公室学习《廉政准则》征文体会
1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政准则》的出台,一方面表明了中央反腐的决心一刻也没有松懈,并且随着时间推移,更加坚定;另一方面也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敲响警钟,要时刻严以律己,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一名党员,我对《廉政准则》的出台表示衷心拥护,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我将以身作则,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共同学习,坚决遵守《廉政准则》的规定,营造清风正气和谐的氛围,以下是我的几点学习心得。
一、几点体会
看到《廉政准则》的出台,我的第一反应是找到1997年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逐条对照新准则,比较其中的发展变化。相较1997版准则,新《廉政准则》给人最大的感受是与时俱进。《廉政准则》针对近年来新出现的腐败现象增加了新条款和新要求,比1997版准则更加具体、更加全面、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戴上了“紧箍咒”,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一是在文字的表述上,少了以前那种让人感到有点不痛不痒的、柔性的、或者仅仅是原则性的表述,多了直截了当的、必须的、刚性的口气。比如第一条,由“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改为“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 )下列行为”,删除了“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这一柔性的、没有什么强制性的表述。
二是内容更加完善,更加体现了与时俱进、适应时代发展并回应民意。如在房价高涨、房地产腐败日渐增多的情势下,《廉政准则》规定:禁止插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廉政准则》还增加了两大方面的禁止事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对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官商勾结进行房地产开发和“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予以禁止。
三是增加强了震慑力。如第二章“实施与监督”中有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改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增加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这一以前一直这样做、但未予以明示的规定,至少让读者感到:违反本准则的,不仅是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就了事,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增强了《廉政准则》的震慑力。
二、几点打算
当前,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是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我们决心从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抓宣传教育,强化整体提升。开设深入学习《廉政准则》专题课堂,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从政意识,通过党组学习、支部学习等形式加强宣传攻势,迅速在全办掀起学习《廉政准则》的新高潮,营造出“人人学、人人知”的良好氛围。
二是抓制度建设,强化拓展创新。以《廉政准则》为契机,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促进党员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不断探索机关内部干部人事改革、效能建设、预防腐败等方面的创新举措。
三是抓督促检查,强化落实到位。把《廉政准则》作为约束干部行为的制度红线,把执行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具体指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对违法违纪行为严格问责、坚决查处、严肃处理,努力构建政治清明、社会和谐的新局面。
三、几点建议
《廉政准则》的实施,是党中央狠抓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是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提高管党治党水平的重要准则。同时,也是加速推进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党的凝聚力的内在要求。对此,我想就《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提几点建议:
一是要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特别是要让广大老百姓知晓,这样才会为老百姓的日常监督提供标准和方向;
二是要坚决地、公平、公正地执行,对处理结果要给予公开,充分接受老百姓监督;
三是要加强套配制度建设,如《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及时给予跟进、完善,一旦干部违反,要有纪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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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学习《廉政准则》征文体会二


教师学习《廉政准则》征文体会二

教师学习《廉政准则》征文体会二
自律就是遵循法度,自加约束。唐张九龄曰:“不能自律,何以正人?”明李东阳言:“虽居官久,家无赢货,亦以俭自律,不少变。”古人的两句箴言为我们今天的领导干部言简意赅地阐述了廉洁从政的第一要务。首先要勇于自律,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其次要以俭自律,做一名清清白白的好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力发展的今天,在新旧体制转换带来的价值观的碰撞和体制规范的失衡的新形势下,领导干部要做到以俭自律,就要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自觉抵制权利、金钱、女色等方面的诱惑,只有管住自己,才能干成事、干好事、不出事。
据有关史料记载,我党执政初期,陈毅任上海市第一任市长,部队一名执行公务的干部打了阻拦其闯红灯的旧警察,陈毅得知后,狠狠地批评了他一通:“军管军管,一是管制敌人,二是管理百姓,三是管住自己。”过后又补充说:“前两条好办,最难的是管住我们自己。”我想,我们要管住自己,就必须铭记陈毅市长的嘱托,管住思想、管住欲望、管住言行,在内心深处筑起一道思想道德的防线。具体来说,就是要过三关:
咬定青山,过好追求关。人都有七情六欲,但人的欲望有良莠之分、正邪之别。求知欲、成才欲等健康的欲望追求,能给人带来奋进的动力;而权利欲、金钱欲、美色欲等低级趣味的贪欲,则往往使人道德沦丧、人格堕落。全国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439件41531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191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175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这样一些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说明为数不少的领导干部丧失了自( )己的信仰,完全把为人民服务的青山抛于脑后,把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青山置于脑后,把八荣八耻的青山忘于脑后,而一头扎进了贪欲的无底洞。“宁廉洁正直以自清兮”,领导干部只有守住廉洁正直的道德底线,咬住追求的上线,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法纪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才能严格要求自己,才能做到在利益诱惑面前不动心,不被腐朽思想侵蚀,始终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始终保持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
安贫乐道,过好自律关。在事物的发展变化中,内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诱惑也好,拉拢也罢,总归是外因;安于清贫,乐于为人民服务之道,淡泊名利,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才是内因,是关键。领导干部要过好自律关,一方面要注意“慎独”,坚持“三省吾身”,时刻牢记组织的重托、领导的教诲、同志的提醒、家人的叮嘱,经常检查自己是否正确行使了人民赋予的权利,努力规范自己的言行;另一方面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认识、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汲取经验教训,纠正自身不足,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
防微杜渐,过好诱惑关。领导干部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利,容易成为金钱美色等拉拢的对象。能不能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把好关口,守住清正为官、廉洁从政的根本要求,对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从一些领导干部腐化堕落的案例来看,经不住诱惑是一个重要原因。往往初次面对金钱、物质、美色等诱惑时都是忐忑不安的,但由于心存侥幸,却在罪恶的深渊里不能自拔。古语云:“祸患常积于忽微”,任何事物都有一个有无到有、由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腐败也是如此。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注重小节,防微杜渐,时刻警醒自己,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远离和抵制各种诱惑。
一位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说:“自己能管住自己,这是第一道防线,也是最有效的预防。自己管不住自己,那就得靠组织管、靠群众管,这也是预防。”领导干部做到廉洁从政,仅靠个人自律是不够的,有效的监督可以起到提醒和警戒作用,能够帮助领导干部及时救助工作和防止其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而接受监督,就要做到他律,就要做到从善如流。不仅要以组织、同志之善为善,还要有以不善为善的精神;不仅要有对组织、同志之言之管,对则即改的态度,还要有对错误的批评“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宽容胸怀,发扬“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
做好他律,要把握住以下几点:
第一要杜绝侥幸心理,敢于让群众善意的眼神时刻盯住自己。心存侥幸,是某些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在他们看来,自己违法乱纪的所作所为无人知晓,不会出什么大事。这种认识是愚蠢可笑的。克服交心心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才能防患于未然,才能不做对不起家人的事,才能不做对不起同志的事。
第二要牢记“准则”,勇于让法纪制度的准绳约束自己。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教师学习《廉政准则》征文体会二第2页

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领导干部在任何环境、任何情况、任何时候都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八个禁止”,才能不做有损于党和人民利益的事,才能不做败坏党员干部形象和声誉的事。
常怀俭以养德之心、常思清正为官之品,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内在保证;时刻以群众的监督和“准则”的约束为善,时刻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善,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外部保障。有以俭而自律,有从善而他律,有自觉地自律和自觉地接受他律,尼采所谓“每个人距离自己最远的”论调就让它见鬼去吧!

移动公司学习《廉政准则》征文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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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准则》包括总则、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附则,共18条。《准则》对于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等突出问题具有现实意义。
让廉洁从政准则更有力护航社会发展。新年伊始,《准则》的出台,再一次体现了中央反腐倡廉毫不动摇与坚强坚决的信心,再一次让我们感受到廉洁从政推动民主政治、社会发展的有力信号。通过学习,笔者想从以下几方面谈谈对《准则》的认识:
一是细。和1997年发布的《准则(试行)》相比,《准则》的内容更加详细。以第一章第一条第一点为例,原文为“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重新修订为“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这一条款为那些以借为名占用他人财物的行为做了一个明确的规定,我们有些领导干部开着明显与收入不符的车招摇过市,却声称是借用的。试问,如果你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如果你是一个平头百姓,谁会心甘情愿的把百八十万的车借给你用做私用呢?
二是全。其中“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一章,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包括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八大方面的“禁止”,并列出了52种“不准”的行为。
三是新。比如第八条关于形象工程、虚假业绩、婚丧嫁娶和在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中的规定就很好的适应了形势的需要。去年,四川汶川发生了地震,震后全国各地的赈灾资金和款物被送到了灾区,并在灾区重建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令人痛心的是,个别地方政府部门和少数领导干部把黑手伸向了这一灾区人民的救命钱,基于此,《准则》明确要求,不准“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再比如,去年被( )媒体热炒的某地“经济适用房连号”事件,就暴露了我们一些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不作为和乱作为,所以,《准则》就增加了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规定。
《廉政准则》,不仅是党中央给党员领导干部戴上的“紧箍咒”,更是“安全网”。
一方面,《廉政准则》给党员领导干部戴上“紧箍咒”。近几年来,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准则的行为屡屡发生,在某些地区和领域甚至呈愈发愈烈之势。其他的不说,就说说我国在新一轮声势浩大的反腐风暴中,有16位省部级高官先后“落马”,这些高官在一年内先后“落马”,足以说明我们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由于没有遵守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走上了违纪违法甚至犯罪道路,这些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犯罪事实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以前“试行”的《廉政准则》毕竟不是正式的准则,缺乏刚性;去掉“试行”二字使之“转正”,是一种历史的必然。我们有理由相信,它“转正”后,能够更加有效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更有效地指导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为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可以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实施,是给党员领导干部戴上了“紧箍咒”,只要一道道“咒语”不断念下去,必然会产生威慑、警示作用,从而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达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目的。
另一方面,给党员领导干部系上了一道道“安全网”。《廉政准则》共有52个“不准”,犹如52根带电的“高压线”,《廉政准则》就好像是增压器,可以说“危险”与“安全”同在。谁敢触碰,那就是“死亡线”;自觉遵守,那就是“安全网”。从某种意义上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将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提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强调了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的重要意义。笔者期待,更为详尽与更为细化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成为领导干部积极履职、廉洁从政的行动指引,成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赢得民心的标杆。

供电公司学习《廉政准则》征文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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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这个准则是在1997年3月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的《廉政准则(试行)》基础上进一步修订而来的,这次可以说是“转正版”。两个版本相比较,不仅是条目的简单增加,更是党中央基于反腐倡廉形势深刻变化,认真总结和吸收了十几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与时俱进的重大措施。修订后的廉政准则标准更加严格、要求更加具体、规范更加有力,是新时期党员领导提高廉洁意识、加强廉洁自律、倡导廉洁作风、保持廉洁形象极具针对性的行为规范。如何把廉政准则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实施好,是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所必须落实的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
一、贯彻落实执行好《廉政准则》,必须要强化领导干部认知意识。
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强化准则意识,是依照《廉政准则》从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思想前提。知是行之始,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依照《廉政准则》从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首先需要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刻理解颁布《廉政准则》的意义,切实把握准则的精髓,深入掌握准则的内容。要在全党范围内迅速营造积极学习《廉政准则》的氛围,广泛宣传《廉政准则》,使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到真学真懂,对《廉政准则》熟稔于心、了如指掌;做到真信真用,一切言论和行动以《廉政准则》为准绳。
二、贯彻落实执行好《廉政准则》,必须要强化领导干部敬畏意识。
首先要将《廉政准则》看着“高压线”,从内容上看,《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八个方面提出了五十二条禁令,这些禁令管的看上去很多都是小事,如“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等,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高压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高压线,谁违犯了,谁将受到( )党纪条规的严肃处理。其次要将《廉政准则》看着“一面镜”,这面镜除了要发挥“正衣冠”作用外,还要发挥多功能的组合作用,具体讲就是要用“显微镜”查问题,经常将自己暴露在“显微镜”下,在“无事”中找“有事”,从思想和灵魂深处查找有悖于党员标准的问题,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真正做到防微杜渐;就是要用“多棱镜”找根源,多角度、多方位查找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对症下药,及时改进,消除腐败根源。就是要用“透视镜”照肺腑。经常反思自己的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和言行举止是否符合党章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符合党员标准和党内生活准则,反思自己是否正确对待手中权力。再次将《廉政准则》看着“一把尺”,五十二条禁令之所以我们称之为准则,就是因为准则就是法则,准则就是守则,准则就是规则,准则就是原则,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法则、必须执行的守则、必须维护的规则、必须坚持的原则,自觉养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的良好习惯。
三、贯彻落实执行好《廉政准则》,必须要强化领导干部带头意识。
金钱、权力、人情是每个领导干部无法回避的几个关口,我们有许多领导干部在这上面栽了跟头。领导干部只有自觉带头遵守《廉政准则》,才能使《廉政准则》发挥“护身符”的积极作用。具体到工作生活中,领导干部注意细节和小节,带头做“四节”的模范,即:一要节约。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抵制奢侈浪费,大力倡导勤俭节约;二要节制。党员干部应从自身做起,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大吃大喝,不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三要节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或游山玩水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实物;四要节俭。大力提倡以一条短信、一张卡片、一封邮件等简洁形式相互问候。切实做到有其礼,而不失其节。用实际行动大兴厉行勤俭节约之风。此外,要正确用好手中权力,杜绝权力“私有化”、“商品化”、“庸俗化”,做到权为民所用。再者要严以律已,要求别人不做,自己坚决不做,一要严于律己。党员干部应自觉做到“三不、三公、三杜绝”即:不要、不拿、不占;公正、公开、公平;杜绝办事说情、杜绝办事送礼、杜绝办事请吃;二要严于律亲。党员干部应严格约束家属及亲戚禁止利用自身职务谋取私利;三要严于律友。党员干部应严格把好自己的“交际圈”、“生活圈”,用道德标准撑开过滤网,用党性原则架起高压线,用法纪规章筑牢防火墙,切实杜绝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四要严于律下。党员干部对下属应做到常敲廉政鼓,勤吹廉政风,使下属不断强化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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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切实做到廉洁奉公、秉公办事。用实际原则全面营造公正无私的大好风气。
四是贯彻落实执行好《廉政准则》,必须要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不断增强尽责意识,切实筑牢责任防线。我们应时刻铭记党员干部的职责,进一步强化履好职、尽好责的责任感,正确认识“权”与“责”的关系、“责”与“任”的关系。一要提高责任意识。党政一把手应切实履行负总责的职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观念,树立责任思想;二要深化责任机制。通过细化责任、量化任务,把责任贯穿于每个环节,切实形成一级约束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责任机制;三要抓好责任落实。围绕一岗双责以及岗位职责,应采取有效措施、依托有效载体、取得有效成绩,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四要加强责任监督。重点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强化监督检查;五要实行责任追究。及时纠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应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用实际成效不断推进党员干部的履职尽责。
五、贯彻落实执行好《廉政准则》,必须要强化领导干部结合意识。《廉政准则》尽管规定得很细,也比较全面,但在贯彻落实中,要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敢于正视自身行业特点职责范围内出现的问题,以学习《准则》为契机,对症下药,抓住问题突破口。以我们电力系统为例,一是结合行风建设与纠风工作,以“三个十条”为依据,抓好电力职工队伍建设,树立廉洁高效优质的社会形象;二是加强阳光管理与企务公开工作,充分尊重对内是职工,对外是客户的知情权和表达权,办事公开透明,畅通各种有效渠道,尤其是对于一些敏感问题,如电力工程建设,物资招投标,“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等,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坚决铲除可能滋生“腐败”的土壤;三是将执行党纪条规和系统内的规定制度结合起来。近年来,国网公司党组、省电力公司党委和我们**公司党委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相继印发了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与队伍建设的各项制度,如加强在职干部、二线干部、后备干部的管理三个规定和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对外业务交往廉洁自律、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操办婚庆事宜规定、交往干部“吃住行做”四条纪律等多项制度,努力形成企业化、责任化、业务化,预防有方、监督有效、惩处有力的具有企业特点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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