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乡镇群众文化的现状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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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乡镇群众文化的现状及发展

目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加快推进现代化的新的发展时期,广大乡镇群众物质生活日趋丰富,对精神文化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所以乡镇群众文化的发展应是乡镇文化建设的重点。虽然各级党委、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但具体到乡镇,实施起来仍存在着许多不足。笔者有幸参加区社会建设(上海)专题培训班,通过专题学习和对上海社会建设的考察,结合乡镇群众文化建设的实际,经过近阶段的调研,现就乡镇群众文化工作的现状及发展浅谈如下:

一、农村文化的基本情况

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改革为动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农村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农村文化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新建、改建、扩建了农村文化设施;充实了农村群众文化业务干部;文化与旅游结合,推出了地方文化品牌;民间文化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农村广播、电视覆盖率大大提高;农村信息化工程建设步伐加快;节日文化活动的规模和影响日益增强;“三下乡”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群众文化生活贫乏状态。这些,为进一步开展农村文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但是应当看到,城市和乡村两级分化的现象十分突出。一方面是城市文化生活愈来愈丰富,一方面是农村文化萎缩,出现荒漠化的倾向,已严重影响到农民素质的提高,影响到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影响到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影响到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农村文化建设滞后,严重制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宏伟目标的实现。

二、农村文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当前农村文化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1、镇村文化阵地丢失严重,农村文化失去载体。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乡镇文化站基本做到四有,即有阵地,有队伍,有经费,有活动,农村文化呈现出生机勃勃的势头。90年代末本世纪初以来,文化站不再担负组织群众文化活动职能,文化站经常搬迁,把最好的地段让给了有经济效益的其他部门和企业。文化设施欠缺,难以为群众文化活动提供条件。影剧院破漏不堪,甚至把影剧院改造为工厂,乡镇没有设置群众展示的文艺广场。文化站保留牌子,但无人管理,无人活动,形同虚设。

2、没有文化活动经费,群众文化活动难以正常开展。经费是群众文化活动和设施建设的基础和保证,没有资金群众文化活动不能得到保障。乡镇搞好群众文化活动采取了拉企业赞助、搞校园文化、镇里补助等形式来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但没有固定的专项经费来保证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活动的开展。

3、农村文化队伍流失,农村文化建设无人问津。文化站站长在职不在岗,文化干部干文化工作的时间少,主要是完成乡镇分配的中心工作,专业素质欠缺。常常是身兼多职,平时搞其它工作,节庆活动来了突击性的抓一下文化活动,这就存在群文干部业务工作基础差,不利于群众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

4、农村健康文化生活贫乏,腐朽没落文化抬头。

农民除能收看几套电视节目之外,基本上无健康的文化生活。打麻将、斗地主、诈机之类的赌博活动成风,上至老人,下至小孩,达到基本普及。农民几年乃至十多年未看到一场电影或演出,失去人与人交往的平台,因而赶集和庙会成为人群汇集的基本方式。

农村思想文化阵地正在丢失,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法律的普及、公民道德教育形成一些死角。宗教活动频繁,封建活动抬头,出现“门徒会”等组织。

中华民族尊老爱幼、孝道、贞洁等传统美德正在丧失。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家庭极不稳定,社会治安问题增多。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主义公共道德观念受到强烈冲击。

农村文化滑坡现象,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1、不正确的文化政绩观。市、区两级的大型文化活动近几年来可谓一个比一个做得大,做得强,质量高,一个活动耗资上百万,却不愿意在农村群众文化上投入一点资金。在一些领导眼中,投资农村文化建设往往不显眼,虽是脚踏实地的工作,但短时间难见成效。

2、搞文化主要是给上级领导看的。不少领导对农村文化的重要性的认识没有根本解决。基层面临的问题多,至于文化工作,少看几场电影、几场戏、几张报纸、几篇文章出不了什么大问题,因而顾不上。文化工作是雷声大、雨点小。

3、农村文化建设缺少政策和法律的保证,没有从人治走向法治。一些地方的文化工作往往因领导的变迁而变迁,因大气候而影响小气候。在对干部的考核中,文化工作缺乏硬指标,搞与不搞,搞得好不好,不受影响。

总之,在解决农村“三农”问题中,重视了农民的物质生活的提高,但是忽视了农民精神文化的需求;在学习和贯彻落实“三个代表”伟大思想中,一些地方设有认真实践如何在农村坚持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文化阵地,维护农村群众的文化权益的问题。

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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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文化建设应当采取的措施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当前群众文化滞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此江苏要在实现“两个率先”的过程中,建设文化大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文化。本人根据实际浅谈农村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1、“三个代表”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这也是从社会进步、文化发展的角度,对文化工作和文化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乘中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强劲东风,认真贯彻中办发和国办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认真制定符合当地农村文化建设实际情况的实施意见,制定方案,落实政策,提出措施,将建设和谐新农村的精神落到实处。

2、抓住江苏建设文化大省的机遇,全面发展乡镇文化,乡镇文化应抓住这千载难得的好机遇,乘势而上,打造、发展文化事业。认真解决农村文化建设中的实际问题,重点是体制、设施、队伍、经费。关键是增加投入,应当强化文化站的公益性职能,落实场地、人员、经费、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研究在新形势下农村文化的运行机制。

3、将农村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干部工作的目标考核,并制定出具体细则,检查落实。

4、在规范管理文化市场的同时积极创收,用“以文补文”的市场运行方式来改善文化设施设备,以体现先进文化的要求,达到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5、加大基础建设的力度,全面发展乡镇文化。

第一、加大基本文化设施的投入。群众文化网络是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前提条件和基本力量,没有必要的条件无法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因此,发展乡镇文化,必须加强基本设施建设,改建影剧院,新修群众文化活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楼、组建老年活动室、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等都十分重要,积极拓展阵地,利用互联网现代科技手段,推动先进文化的传播,提高群众文化的影响力、感染力和吸引力。

第二、经费是乡镇文化活动的重要保证。要开展好丰富的群众文化活动,必须保证群众文化事业经费的投入,做到专款专用,并且加大文化建设的投入,同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乡镇文化建设,使群众文化活动规范化、经常化、多样化、制度化。

第三、加强乡镇文化活动,丰富乡镇群众文化生活,巩固文化阵地。调动广大农民文艺骨干自己创作、自编、自演具有乡土风味的节目、农村题材的小戏和民间艺术等,创造条件,使群众自发参加各种音乐、舞蹈和健身健美活动,激励更多的群众参与活动。

第四、民间艺术是劳动人民创造的,在群众中广泛流传的艺术,它有各自的风格和特色。创建民间艺术之乡,有利于发展民间艺术,弘扬、繁荣民族文化,推动经济和社会向前发展。

总之,只要乡镇文体中心积极发挥作用,充分利用乡镇资源,把先进性、广泛性、知识性、趣味性、教育性和娱乐性贯穿于活动之中,可望有一个长足的发展,通过我们主观积极的努力和探索,借助外部客观条件的不断改善,我们一定能开创出管理有序、活动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精彩纷呈的乡镇群众文化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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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安全防范工作现状及对策


农村安全防范工作现状及对策

农村安全防范工作现状及对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要的是要有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做好农村安全防范工作,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至关重要。本人结合自己基层派出所的工作经历,谈一下自己对农对安全防范的粗浅看法。
一、当前农村安全防范工作存在的问题:
1、基层治保组织名存实亡。近年来,农村基层组织进行了改选,精减了人员,原先的专职治保主任有的被取消,也有的治保主任由村主任兼任,因其工作繁忙,无瑕顾及治保工作,且有的治保主任业务生疏。人员不落实,治保组织无从谈起,治保工作更是一片空白,致使大量的矛盾纠纷不能及时化解,全部上交到派出所。
2、群防群治组织形同虚设。近年来,农村呈现出“三多一少”现状,即:外出务工人员多,老人儿童多,留守妇女多,青壮年少。由于缺少组织与人员,打更队、巡逻队等基层一线群众性防控队伍已经萎缩,有的已经消失,很少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广大农村成为了社会治安的“真空”地带。
3、警( )力不足。我辖区管辖常住人口2万余人,我所现有警力5人,所领导1名,户籍内勤1人,治安外勤3人。平均每人管理实有人口4000余人,约4个行政村。民警占所管辖人口比例为万分之三,与国家要求民警占所管辖人口比例万分之十三相差很远。由于警力不足民警整天忙于值班出警、执法办案、调处纠纷等各工作,顾此失彼,很难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打击与防控的难度加大。由于社会经济水平的整体提高,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与方法也有了很大的改变,现在作案多为摩托车、三轮车的等机动车,加之现在村队交通便利,通讯联络快捷,使得他们作案快,逃离快,从而增强了公安机关打击与防范的难度。由于防范没有形成网络状,往往你在东边巡逻,西边被盗却浑然不知,呈现出“东边日出西边雨”状况,开展巡逻守候的效果明显下降。
5、派出所经费严重不足。受县域经济的影响,目前派出所的办公、办案经费存在大量缺口,经费只勉强维持派出所正常运转,很难用一部分经费用于安全防范。
6、公安工作远离了群众路线。由于基层治保组织的萎缩,使得我们少了与广大群众联系的纽带,造成了治安工作是派出所一家事情的被动局面,没有能够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治安工作的积极性,没有处理好“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关系。
二、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1、向素质要警力。认真组织农村派出所民警参加岗位大练兵活动,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扎实有效的开展常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练兵比武竞等形式多样的练兵活动。通过练兵全面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增强工作本领,真正达到“三懂四会”的要求。
2、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一是加强治保会建设。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在经费上的支持,将责任心强乐于做安全防范工作的人选拔到治保主任工作岗位上来。并加强制度建设,定期对治保会成员进行培训指导,使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二是建立专兼职巡逻队。本着谁参与,谁受益的原则,结合实际组建护村队、季节性巡逻队,加强巡逻防控。三是继续推行联户互保工程。实行邻里守望,联户互保,共享平安。四是对大型奶牛小区、养殖户、厂、矿动员其全部安装报警装置。
3、做好法律知识宣传,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以及其它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各种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常识方面的知识,使群众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4、加大打击力度,震慑犯罪。对发生在农村的坑农、害农违法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做到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同时,适时开展打击村痞路霸专项行动,维护农村安全稳定。
5、密切联系群众,构建社会安全防范大格局。群众利益无小事。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真正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第一考虑,努力为群众办真事、实事,积极向群众报告工作,与群众常沟通、常联系,建立警民雪融与水的关系,使群众成为我们的知己、朋友,主动提供各种信息,参与农村安全防范。
6、推行警力前移战略。一是以“三基”工程建设为契机,努力争取编制人员、装备,并使警力、装备向基层一线倾斜。二是按照<<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要求,在农村建立警务室,警力下沉,警力前移。(

县交通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县交通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县地处陕、甘、宁、蒙四省交界处,境内现行道路的交通管理理念、管理手段及管理方式等存在很大问题,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相适应。为此交通管理部门要自觉地、主动地适应新的要求,促进交通管理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使其更好的服务于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一、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我县坚持把交通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遵循“道路通、百业兴”的原则,全面深化改革,多方位增加投入,促进了交通业的较快发展。目前,我县交通业的优势有:(一)随着招商引资、对外开放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进一步深入,对外经济贸易往来日趋活跃,物流充足,为发展交通运输业提供了广阔的前景。(二)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减少了车流的“瓶颈”,保障了交通运输的畅通。(三)随着城市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小汽车逐步进入居民家庭,城区车流量增加,方便了群众生活。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道路交通“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不强。多年来由于受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的影响,我县交通管理较多的习惯于行政干预,习惯于权力垄断,管理部门对被管理者限制较多,不能依法行政,行政命令、强制管理的现象较为严重。(二)交通行政审批制度繁琐。目前,交通管理部门在车辆和驾驶管理、交通秩序管理等行政审批方面存在手续繁琐、办理周期长、随意性大、收费项目多等问题;利用审批权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贪污受贿、违法违规办理牌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种单纯采用行政手段控制交通总量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交通运输的供需平衡,使道路资源的公益性不能得到很好的(三)现行交通管理执法制度不够完善。一是对驾驶证审验、驾驶员安全教育方面。缺乏针对性,流于形式。二是在交通违章事故处理方面,一味地实施吊扣驾驶证与罚款,容易造成执法的随意性、不公平现象;以扣留肇事车、指定医院治疗受害者等的做法,剥夺了事故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三是公安机关既负责调查取证,又负责裁决和事故赔偿调解。缺乏制约机制,不利于公正执法,与法制原则和司法制度也不一致。(四)小汽车进入普通家庭以后,由于人们生活的享受资料逐步为生存资料。车辆增长与道路设施滞后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交通拥堵增多,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二、今后管理对策
(一)更新思想观念,转换工作机制。目前,交通管理部门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强学习
和前瞻性研究,把握当今交通管理的基本原则,及时转变观念,努力建立一整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公共交通行政管理新机制。要按照法制统一原则、非歧视原则和公开透明原则,对现行的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特别是以内部文件形式出台的有关法规规定等,要进行全面清理,该修改的抓紧修改,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公开的要公开发布,使之与国家法律体系、WTO的要求和国际惯例相一致,尽量减少和避免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统一的现象。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积极转变职能,改变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办事手续,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二)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依法管理。我县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精简和完善行政审批程序,切实加强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对道路交通行政与管理项目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问题必须加以改革、调整。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文件依据或虽有依据但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行政审批程序,要坚决予以取消,并建立后续监管制度,防止管理脱节;对应该运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项目,可通过市场机制处理;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管理制度,限度地减少审批人的自由裁量权和审批的随意性,并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交通供需矛盾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仍将十分突出,公安交管部门不宜再单纯采用行政手段来限制、分配交通出行权,而应综合使用的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科技的手段来缓解和调整交通供需矛盾。从长远的角度看,在通过充分发展城市交通干线来调整大容量公交客运的同时,管理上要运用市场经济杠杆,以技术性能和环保为标准来调整交通需求。货物运输对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生产生活极为重要。在保障经济活动及货物流通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汽车消费政策,新出台的政策措施,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严密行政审批程序,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不得对私人购买和拥有汽车限制和歧视,在车辆注册登记时不得额外增加凭证;对消费者提供手续符合国家规定的,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拒绝。要加快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尽快实现对机动车和驾驶员发牌发证的实时监控;进一步发挥进口机动车核查系统、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的作用,杜绝给走私、被盗抢违规车上牌。
(三)改革管理模式,逐步与国际接轨。重点是在交通违章和事故处理方面,要坚持“过罚相当”的原则,从立法和执法上慎用吊扣驾驶证处罚措施;对交通违法行为裁决、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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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应逐步过渡到由人民法院负责,将交通违章和事故处理纳入司法程序。要逐步推进交通管理社会化,将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事故鉴定、物损评估、伤残评定等交由社会专业部门承担;将驾驶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交由社会团体或保险公司承担,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应与国际接轨。
(四)加大科学管理力度,缓解汽车进入居民家庭后带来的压力。从建设有序、高效的城市交通模式入手,研究制定符合我县交通特点的城市交通政策,逐步完善公共交通信息网络,显著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减少非机动车的出行;逐步解决高等级道路与低层次机动车之间的矛盾,增大机动车道路通行能力,淘汰污染环境严重的车辆,提高路网交通效率和出行质量。通过学习、引进新的管理理念、方法的手段,改善交通设施和装备,增加交通管理科技含量,特别是要加强高科技、智能化管理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要加强道路交通的指挥控制,完善“122”交通事故和投资“110”接警系统,改进警务区执勤方式,增强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五)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民警执法水平。入世后公安交通管理要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广大民警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管理方式、执法水平、队伍形象等方面都亟待更新和加强,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要深化交通民警岗位教育培训体系改革,不断改进教育方式和内容,强化教育效果,培养民警具有良好的政治、道德品质,掌握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综合执法技能,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特别是要普及学习基础知识,使民警能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交通管理的基本原则、国际通行做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尽快适应今后交通管理形势的需要。同时,加大依法治警的力度,以警务公开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交通违章“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建立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民警的服务意识,建立和拓展新型的警务公共关系,树立交通良好新形象。

县、乡人大代表工作现状及对策


县、乡人大代表工作现状及对策

县、乡人大代表工作现状及对策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为了保障各级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全国人大早在1992年4月就颁布了代表法。然而,目前基层人大代表履职现状与依法治国、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总体要求尚有一定差距,离人民群众的企盼和要求相差甚远。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代表入口形式不够民主。我国宪法、选举法对各级人大代表的当选条件没作具体规定,都只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法第二十九条也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法律规定政党、团体与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处于同等地位,但在间接选举中,一般都是上一级人大分配代表指标、下一级人大确定候选人,能公示一下候选人名单就算民主的了;在直接选举中,县、乡两级人大基本上也是效仿上级人大的做法,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几乎被政党、团体包揽了,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的很少。在基层选举工作中,代表、选民的提名推荐权利难以得到应有的尊重,也难以获得与各政党、人民团体提名推荐的候选人同等对待的法律保障。因而在有些地方选民对选举工作冷漠,对谁当选代表并不关心。由于代表入口形式单一、不够民主,给人的感觉是“当代表是组织安排的”,结果出现想当代表的人难以当选,当选代表的却不主动履职的现状。
——代表工作机构设置不够合理。从有关资料获悉,我国现有各级人大代表320万人,全国人大代表近3000人。据测算,间接选举产生的市以上人大代表不足10%,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占90%以上。从各级人大代表的分布层次看明显呈现宝塔形状,而从各级人大代表工作机构设置看明显呈现倒宝塔形状。占代表总数不足10%的市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均设有人大代表工作机构,配有专职工作人员,拨有专项经费;而占代表总数90%以上的县、乡两级人大从事代表工作的人员少,经费紧缺,这种现状不仅与法定的代表地位、性质、职责和义务不相称,而且与县乡代表工作的实际需要相差甚远。目前不少县级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仅设主任一人,且很少有连任两届的,致使代表工作缺少连续性。从乡镇一级人大看,地方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但大多数乡、镇人大目前仅配有主席一人,加之乡镇人大主席处于最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他们难以把主要精力用来抓代表工作,长期以来乡镇人大的代表工作基本上处于松散型状态,缺少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法制制约。从某种意义上讲,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开展得如何,代表作用发挥得如何,完全取决于乡镇人大主席个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
——代表参政渠道不够通畅。我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即通过人民自己选出的人大代表,代表人民集体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众所周知,我国各级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主要是靠代表在会议期间行使职权、闭会期间参加各项活动来体现和完成的。但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除当选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都是兼职的,代表履行职责完全是义务性的。人大代表虽是一种法定职务,但不是一种职业,他们都不脱离自己的工作岗位和生产岗位;加之代表分布广泛、居住分散,在无人组织的情况下代表工作难以形成合力。县、乡人大代表都有本职工作,难以有充足的时间、充沛的精力投入代表工作。从代表的结构、素质看,县、乡人大代表中,党政干部一般占50%以上,他们不仅平时没时间考虑代表工作、参与代表活动,而且会议期间也不可能无所顾忌地言民声、表民意,当好人民的代言人;一些无官职代表由于文化水平、法律知识等局限,在会议期间不敢发言,偶尔发言也讲不到点子上,甘愿当“听”长,当“会议代表”、“举手代表”。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开展得不够正常,有的代表面对当地官员顾虑重重,生怕直言遭不测,往往是述职评议讲好话,执法检查不说话,上级调研讲假话。从县级的“一府两院”看,长期以来缺少将本地的重大决策、( )重大事项主动向本级人大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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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通报、征求代表意见的环节,缺少主动为代表服务和接受代表监督的理念,相当一部分县、乡代表比一般公民并没有获得更多的参政权、知情权,在这样的情形下,要求他们行使管理国家事务、当家作主的权利,实在有些为难他们。
——代表培训工作不够落实。随着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和全民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入,我国广大公民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了进一步认识,对人大的地位、性质和作用有了进一步了解,进而对人大代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越来越严。为了适应社会进步的需要,有的地方对代表的培训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从全国看,这项工作开展得很不平衡,效果也不够理想,不少地方仅讲在嘴上,写在文上,挂在墙上。有的地方甚至没给人大代表买过一本法律方面的书籍,没给代表订过一份人大的报刊,没给代表上过一堂培训课。由于长期以来对代表培训不够,使基层的一些代表对自己有哪些职权并不了解,对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有些职权也不会用、不愿用、不敢用,相当一部分代表只能靠参加一年一度的人民代表大会来认识人大工作,履行人大代表部分职责,闭会期间偶尔参加一些代表活动,也是被动参与,仅起陪衬、凑数作用。
——代表履职不认真缺乏约束机制。从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实践看,人大代表能否获连任,与履职如何关系不大。其实在基层真正敢于为民代言的人,即使当选了县、乡一级人大代表,也难以获得连任的机会,因为你直言,有的领导就担心你会给地方捅娄子,一般人也认为你政治上不成熟。再从惩处角度看,代表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仅有“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终止代表资格的规定,但对代表在任期内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的,并没有作出具体的处罚规定。从人大工作实践看,也很少见到对代表不履行职责作出某种惩处的报道。由于长期以来,县、乡两级人大对代表履职好坏缺乏评价,这样给人一种当人大代表干好干差一个样的错觉,从而使县、乡两级代表工作失去应有的生机和活力。
怎样才能进一步做好县、乡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主体作用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宽松履职环境。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为了保障人大代表更好地行使职权,需要进一步加大代表法的宣传力度。首先,地方党委宣传部门和县、乡人大应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把代表法宣传到千家万户,在全社会为人大代表营造宽松的履职环境,确保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能尊重人大代表的法定地位和权利,支持代表执行职务。其次,党委宣传部门和县、乡人大应对当选的人大代表及时进行培训、辅导,让每位代表认识代表的地位、性质和作用,了解法律赋予代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履职的法律保障等,使每位代表熟悉代表法,热爱代表工作,义不容辞地履行代表职务。第三,县、乡人大要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必要的条件,不断拓宽代表参政知情渠道。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乡(镇)人大应当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必要的服务,确保代表执行职务的法律保障落实到位。第四,地方宣传媒体和人大工作者应对基层人大开展的代表活动、代表典型事迹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让社会上更多的人了解人大代表是怎样履行职责的,为民办了哪些实事。
引入竞争机制,提升代表整体素质。县、乡人大在换届选举中应引入竞争机制,严把代表入口关,既要对代表的政治素质、文化水平、法律知识、业务能力和身体状况进行考查,也要对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突出的先进性、坚定的人民性和必备的参政能力进行全面考查。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阶段应注意以下环节:一是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应由以政党、团体包揽向以选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推荐优先转变。在直接选举中,尊重选民的联名推荐权利,对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与政党、团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平等对待,鼓励、引导广大选民自荐参与代表竞选,逐步把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权更多地交给选民,相信广大选民会把那些敢于为群众代言、乐于为群众办事的人选为人大代表的。二是代表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代表名额的差额比例应由法定下限向法定上限扩大。选举法第三十条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但有的地方在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时,为了简化程序,确保组织意图实现和选举工作一次性完成,在直接选举中往往只按照“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这一法定下限来办。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和“普法”工作的深入,在选举县、乡人大代表时,应依法增大代表候选人差额比例,逐步扩大到“多一倍”这一法定上限,这样有利于激发选民的政治热情,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民主选举、管理国家事务和当家作主的积极性,有利于发现人才、选拔人才。三是应减少人大代表中的干部比例。人代会不同于党代会,人大代表中党员干部过多,其他群体代表所占比例就低,不仅不利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不利于更广泛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而且会给代表活动的开展和代表作用的发挥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县、乡人大应抓好试点,最大限度地扩大非干部代表的比例,这样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巩固扩大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宪法、法律在基层的贯彻实施。
加强培训工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县、乡人大,一要把代表培训纳入日常工作。对每一届人大代表培训作出五年规划和分期培训计划,抓住“普法”工作机遇,不断提高代表的法律和道德素质,要求代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二要把基层代表纳入地方党校培训对象。县人大常委会应利用党校这一阵地的优势,有计划地对县、乡人大代表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培训,传授政治、经济等相关专业知识,不断拓宽代表的知识面,提升代表的参政水平。三要为代表提供基本的学习保障。县、乡人大应从代表经费中挤出一部分,为代表、代表小组订有关人大报刊,让每位代表放眼全国看人大,尽职尽责当代表。四要定期召开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县级人大常委会最好每年召开一次、至少每届任期内召开两次以上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议,让那些认真履行职责的人大代表传真经、授方法、谈收获,从而起到带动作用。
建立履职档案,激活基层代表工作。如何把每位代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充分发挥代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是摆在县、乡人大面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一要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记载代表履职情况。这是有效解决代表工作一直处于松散状态的有效途径,县、乡人大应科学设计代表履职的具体科目,详细记录每位代表任期内出席每年人代会和会议期间的履职情况,真实反映每位代表会前走访调研、会中审议发言和会后宣传、落实的具体情况;记录每位代表在闭会期间联系选民、参加代表活动,参与视察、检查和调研,提出建议、批评意见,反映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情况。县、乡人大应定期通报代表履职情况,以利于有关方面在换届之年,择优提名推荐连任本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或推荐为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二要强化选民对代表的监督机制。县、乡人大要积极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和选民评议人大代表活动,不断加大评议力度,扩大评议范围,完善评议程序,增强评议效果,力求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每年向选民述职一次,面对面接受选民的评议和监督,让每位代表时时处于人民的监督之下,时刻不忘自己的神圣职责,让人大代表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原选举单位或选民对那些不珍惜代表政治荣誉、不出席人代会会议、不参与代表活动、不履行代表职责的挂名代表,适时进行罢免。

优秀心得体会范文:构建群众文化团体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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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迅速提高,与此同时,人们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也日益增长。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人群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归口管理的人群日益庞大,要求社区承担的社会责任也不断增多。创造一个温馨、舒适、适宜居住的生活环境,包括加强社区群众文化体育建设,也就成了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文体团队健康发展

发展和建设化体育团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社区团体建设和管理工作,于XX年专门召开了普陀区社区团队建设管理工作交流会议,区委、区政府领导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讲话中指出,加强社区团队建设和管理是新时期赋予我们的一项具有探索性的新任务、新要求,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将社区团队建设和管理工作纳入提升社区管理的范畴中,组织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和机制,创造出更好的管理办法和经验,推动全区社区团队更健康地发展。为此,区政府还于XX年专门成立了普陀区社区体育健身团队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分管区长亲任领导小组组长,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条例。

社区文化体育团队对社区居民,特别是中老年居民的文化娱乐、强身健体、交流信息、扩大交往、增长知识等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社区居民自我价值和文化权益的直接体现。几年来,我区各社区的文化体育团队得到了可喜的长足发展,文体团队的活动受到社区居民的广泛欢迎。石泉路街道经过几年的发展,已拥有100余支5000余人参加的群众文化体育团队,诸如声乐、器乐、舞蹈、时装、锣鼓、腰鼓、扁鼓、书画、编织、交谊舞、文艺创作、读书、插花、戏曲、摄影、健身、拳操等琳琅满目的文体团队活动的身影覆盖了石泉地区的角角落落。有的团队负责人说,街道出面组织文化队伍,他们就象找到了自己的娘家一样。长寿路街道于XX年初开展了“迎新年创品牌”——群众团队展示系列活动,分别开展了小区普及型自娱自乐团队展示、“一委一品”群众团队展示、特色群众团队展示和社区教育学习型团队展示等活动,社区居民踊跃参加,群众参与率达90%以上,居民们欢聚一堂,共享社区文化大餐,共同营造其乐融融的社区大家庭氛围,反映了新长寿人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群众团队取得的丰硕成果。曹杨新村街道的老年合唱队、长风新村街道舞蹈队表演的《多彩的社区》等团队和节目为我区多次争得荣誉。

二、文体团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当前社区文体团队建设和发展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与问题:

首先是认识上的问题。社会发展到今天遇到了新问题:物质生活富裕以后,精神上的依托何在?人口老龄化以后,老年人如何安排自己的生活?社会保障完善后,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如何满足?现在,社区是大家庭的观念正日益深入人心,人除了是单位人,还是社区人,需要在社区体现人的价值,包括人际交往、情绪情感宣泄等,这些都是社区团队产生的文化背景。现在社区中普遍存在的人际关系隔膜、社会活动失范等社会现实问题,通过社区文体团队来帮助解决往往不失为一个好途径,社区团队还能协助基层组织做好很多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因此社区工作者,不能象以往那样,停留在只把群众文体团队当作是唱唱跳跳的队伍的层面。

其次是运作机制问题。社区文体团队建设是构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的重要纽带,社区文体团队的发展有利于建立很好的社区氛围,顺应了政府职能转变的发展趋势,是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文体团队的繁荣符合广大社区居民的利益,成为广大居民走向社区的有效载体,有助于提高社区成员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拓宽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渠道,有效地促进社区管理。社区团队建设是提高社区管理效果和市民素质的两全其美的好事,如何提高社区文体团队的组织化程度,正确处理政府组织与团队组织的关系,积极为社区文体团队搭建服务平台,这方面,宜川和石泉等街道作出了在团队建立党支部的有益探索,但整体还缺乏较规范化的运作机制。

再次是投入模式问题。文体团队要健康发展,文体设施和活动经费的投入是不可缺少的。目前,各社区的文体设施还不能满足社区文体团队的需要,很少的经费投入也形成了单纯依赖政府的单一模式。单一模式的投入是有限的,也难以持久适应社区团队快速发展的需求,如何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社区内其他资源的利用率,鼓励社会资源参与社区文体团队建设与发展,既缺乏舆论导向,又缺乏有关政策扶持。

三、加强社区文体团队建设的对策建议

1、整合社会资源,引导、支持社区文体团队建设。当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建设社区文体团队,不仅是和谐社会的标志,也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途径。街镇党政领导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理念,把团队建设放在重要的工作位置,正确引领社区文体团队开展弘扬主旋律,积极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为社区文体团队建设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通过街镇的有力调控,整合社区资源,构建社会支持系统,为文体团队提供活动空间。同时,多方筹措资金,给社区文体团队一定的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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