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从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高度展现了民主法治和谐的美好前景,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指南。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任务中肩负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认真学习报告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全面贯彻落实到工作中。
一、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职能,在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上实现新突破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的提出,意味着政府的全部收支都要纳入人大监管视野,不仅是预算内资金,还包括预算外资金和政府基金等各个方面,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既是对人民的负责,也是对政府理财的深化,它必将对监督政府花好每一分钱,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财政资金的安全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因此,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三个转变”:一是在监督内容上,由过去侧重监督预算内向既注重监督预算内又注重监督预算外以及各项基金的转变。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政府怎样花钱要对人民有个交代,让老百姓看得明白,不能让预算外资金和各项基金游离于监管之外,确保审查监督无盲区。二是在监督形式上,由过去侧重会议审查向会议审查与调研、检查等多种形式并举转变。人大常委会要在了解情况、掌握信息的基础上,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专项检查活动,实施重点监督和专项监督,确保审查监督取得实效。三是在监督手段上,由过去的柔性监督向刚性监督转变。针对预算透明度不够,执行自由裁量度偏大等问题,可采用专题汇报、专项询问和适时公开等措施,强化刚性监督。要支持审计机关大胆开展审计工作,必要时人大常委会可组织审计监察等部门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审计。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审查和监督,切实提高财政预算和决算质量,为人民管好钱袋子。
二、进一步强化代表主体地位,在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络上迈出新步伐
“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代会的报告中,首次上升到这样的高度,表明我们党前所未有地重视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在治国理政中,只有充分尊重和坚持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才能有效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的作用,才能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才能使我们党更好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县级人大常委会要主动适应人大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努力做到“三个加强”:一要加强代表联络体制和机制建设。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在代表联络机构的规格设置、工作职能和人员配备上要有较大举措,有效解决目前一人一委,工作力量严重不足的被动局面。二要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使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与所联系的人大代表,建立广泛而密切的联系。完善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制度,让代表及时掌握动态,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三要加强人大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一方面要建立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代表每年内至少要向所在选区述职一次,接受选民的评议,让选民了解到人大代表在做什么、如何开展工作,并对代表履职工作作出评价,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另一方面要完善代表联系选民制度,通过开展代表活动日,设立代表信箱,公开代表电话和在有条件的地方创办代表活动室等形式,广泛听取和搜集民声民意,撰写质量高的建议意见,及时反映群众合理诉求,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切实做到充分履职,为民代言。
三、进一步强化民主法治建设,在倡导社会公平上取得新成效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共同的向往和追求,也是衡量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尺度。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在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及社会稳当和谐等方面要起到促进和推动的作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三个善于”:一要善于通过扩大民主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引导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在政府出台制度和政策措施之前,通过召开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履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保障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方面权利公平。二要善于通过强化法制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监督和支持司法机关进一步严格办案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为维护法律尊严、社会公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制环境。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
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十八大报告心得体会第2页
检查,善于发现和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实施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涉及社会公平正义的矛盾和问题,保障群众上学、看病、就业、住房、社会保险等各个民生领域机会公平。三要善于通过监督履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正确处理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关系,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体现规则公平。要把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体现在人大对干部的任免和任后监督之中,通过民意测评、工作评议等形式来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使我们的干部能够依照人民的意愿来行使公共权力,确保公权在阳光下运行,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人文社会环境,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f132.cOm更多心得体会扩展阅读
人大常委会主任整改措施
人大常委会主任整改措施第2页
和消除社会矛盾。《人大常委会主任整改措施》
人大常委会“转方式、调结构”心得体会
人大常委会“转方式、调结构”心得体会人大干部学习十八大报告心得体会
人大干部学习十八大报告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在开幕式上,总书记代表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题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通过收看电视和学习十八大报告精神,感触颇深。 胡总书记的报告高屋建瓴,立意高远,内涵丰富,重点突出,思想深刻。十八大报告认真总结了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工作和取得的成就,回顾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对全面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做出了新的战略部署。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涵作了深刻阐述,同时指出道路是“实现途径”,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制度是“根本保障”,“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学习十八大报告,使我深刻理解和认识到,作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一是首先要建立“制度”自信。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九十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全党要坚定这样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涵广泛,其中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和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只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合中国国情,只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站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必须在制度创新的基础上,始终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满自信,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二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十八大报告中提到,“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更加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依法治国,必须依法行使好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
三是要关注一些新提法和新亮点。一是“中国道路”——表述更清晰。十八大报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都作了清晰的定义,并在此基础上,对如何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了具体阐述,并鲜明点出八个“必须”。二是 “经济改革”——笔墨更浓重。十八大报告强调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明确是“兴国之要”。其中,对非公经济、民营金融机构、实体经济发展均有明确支持论调,政策也更为有力。三是“生态文明”——位置更突出。十八大报告中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大章节单列出来。四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年翻一番”和“美丽中国”——目标更明确。这些新提法必将成为新时期“一府两院”的重点工作,只有对其形成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才能在新时期更好的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
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深刻理解报告精神,是我们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重要基础。作为一名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自身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立足本职岗位,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科学发展观是新世纪指导我国发展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新时期地方人大工作的根本指导方针。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不断创新人大工作,以促进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
一、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抓住结合点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应该紧紧围绕人大职能,找准抓住最佳结合点。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具有重大事项决定、选举任免、法律和工作监督的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就是在履行上述职权中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系列化、具体化,在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加以贯彻落实。《监督法》第三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应当围绕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这就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履行职权与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行政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推进发展的根本保证,人大工作应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决定重大问题应请示报告,审议重要事项应体现党的意图。监督国家机关依法行政,是人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形式,这种监督不是包办代替,而是既监督又支持,寓监督于支持之中,以确保国家机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因此,创新人大工作,只有不断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将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找准人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正确道路,才能加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取得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效。
二、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责任性,找准着重点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必须找准着重点,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议定大事,为科学发展夯定坚实基础。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运用自身的政治资源、社会资源和信息资源,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决定重大事项,对地方政治、经济、社会建设关系重大。因此,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着重点。用科学发展观审视人大在重大事项决定的内容上,应高度关注发展的均衡协调。科学发展观的要义是发展,离开发展就无所谓科学发展观。“发展才是硬道理”,这是全党的共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必须一切为了发展、一切保障发展、一切推动发展。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这在重大事项决定中首先应得到体现。我们要坚持做到“三性”:第一,协调性发展。随着政治经济结构调整的改革深化,出现城乡二元化经济结构突出、地区发展不平衡、经济快速发展对环境资源的压力不断增大等诸多矛盾。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发展,是统筹兼顾的协调发展。这就要求地方人大决定重大事项,必须关注发展的整体协调和发展要素的有效整合,正确处理城市与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关系,使“五个统筹”落实到各个方面,真正实现协调发展。第
二,全面性发展。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发展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此必须坚定不移。发展又不仅仅只是经济发展,同时也应是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经济发展较快,社会发展滞后,这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此,地方人大审定重大事项,必须统筹平衡,促使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第三,可持续性发展。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必须高度重视人口、资源、环境问题,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各项发展都要顾及环境资源的影响,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是选贤任能,为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法律规定人大具有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力,实质上是人民把国家权力交给了可以信赖的“公仆”。一个地区究竞能不能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关键是把人选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不负人民的重托,把“一府两院”的领导成员选好,为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人大选举任免工作,必须加以改进和创新。当前,改进的主要之点是如何把对上对下负责更加一致起来。为此,第一,进一步扩大推荐权,让更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推荐,由少数人选人变为由多数人选人,充分尊重民意,防止和改变“眼睛向上的人上了,眼睛向下的人下了”的怪现象,真正把那些群众认同度高的想干事、能干事的人选拔出来。第二,进一步改进任免办法,真正做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推荐人选,人大应与党委组织部门同时介入;任命之前,应进行任职法律知识考试;任命之时,应由被任命人发表任职演讲承诺,并在国徽下宣誓。总之,选举任免工作应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第三,进一步完善任职考评监督机制,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权民授”意识和服务责任感,激励其真干事、干成事、干好事。
三是强化监督,致力促进科学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最主要的着重点,就是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其实质是防止行政、司法机关滥用权力,其职能是保证法律、法规的实施,保障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促使国家机关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各个环节。要不断加强监督和大力支持政府转变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把主要精力转到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放到加强宏观调控和解决长远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上来。要重点督促和支持政府解决社会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人大工作本质上是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的工作。人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重视民生、保护民利、维护民权,必须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事情做起。通过专题审议、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多种方式,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以法行政,执政为民,解民忧愁,为民谋利。同时要把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将人大监督工作的年度计划,听取、审议政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及其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扩大公民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有序参与,以增强人大监督的活力和实力。
三、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效性,突破热难点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关键是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发挥人大作为民意机关的优势,把亲民、爱民、为民作为推进科学发展的根本环节。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才能真正提高人大工作实效。
人民群众是科学发展的力量源泉,最大限度地了解民意、反映民意、实现民意,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本质任务和基本职责。了解民意最终是为了实现民意,而民意反映的大多数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地解决了这些热点难点问题,也就能促进科学发展取得实效。因此要创新了解征求民意的方式,增设人大代表专线电话、网站投诉信箱等多种形式,使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畅通,全方位地了解民意。同时运用新闻媒体、听证会等,让群众直接表达意见;办好群众来信来访,使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发挥代表的联系选民的作用,真正把民意转化为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对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意见要尽可能融入人大有关决定决议之中,通过人大履行法定职权的行为,反映和体现民意。人大及其常委会还要对“一府两院”加强跟踪督办,落实人大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建议,就是确保民意真正能落到实处。
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是人大工作的主力军。为此,要不断完善代表活动机制和激励机制,以激发人大代表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责任性。通过积极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组织代表培训、代表述职、经验交流等形式,凝聚人大代表,提高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同时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对“一府两院”部分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政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等,活跃代表工作,激发代表参政议政督政的热情。只有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增强人大代表的推动力,才能加速科学发展的进程。
我国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短短的50年,要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就必须进一步完善人大制度,这就迫切要求大力增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创新能力。我们要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借鉴人类文明的先进成果,用战略的眼光、全新的理念指导地方人大工作,提高运用理论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宪法和法律对地方人大的职能作了规定,但较为原则,完善操作层面的任务也很繁重。这就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的框架内,方法上、在理念上、制度上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创新人大工作,针对地方人大在行使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中遇到的新情况,积极探索具体操作的新方法,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在总结以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推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依法履行好人大工作职责,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作出更大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整改措施
《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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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是新世纪指导我国发展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新时期地方的根本指导方针。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必须以科学统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不断创新人大工作,以促进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
一、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抓住结合点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应该紧紧围绕人大职能,找准抓住最佳结合点。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具有重大事项决定、选举任免、法律和工作监督的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就是在履行上述职权中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系列化、具体化,在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加以贯彻落实。《监督法》第三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应当围绕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这就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履行职权与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行政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推进发展的根本保证,人大工作应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决定重大问题应请示报告,审议重要事项应体现党的意图。监督国家机关依法行政,是人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形式,这种监督不是包办代替,而是既监督又支持,寓监督于支持之中,以确保国家机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因此,创新人大工作,只有不断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将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找准人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正确道路,才能加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取得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效。
二、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责任性,找准着重点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必须找准着重点,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议定大事,为科学发展夯定坚实基础。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运用自身的政治资源、社会资源和信息资源,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决定重大事项,对地方政治、经济、社会建设关系重大。因此,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着重点。用科学发展观审视人大在重大事项决定的内容上,应高度关注发展的均衡协调。科学发展观的要义是发展,离开发展就无所谓科学发展观。“发展才是硬道理”,这是全党的共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必须一切为了发展、一切保障发展、一切推动发展。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这在重大事项决定中首先应得到体现。我们要坚持做到“三性”:第一,协调性发展。随着政治经济结构调整的改革深化,出现城乡二元化经济结构突出、地区发展不平衡、经济快速发展对环境资源的压力不断增大等诸多矛盾。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发展,是统筹兼顾的协调发展。这就要求地方人大决定重大事项,必须关注发展的整体协调和发展要素的有效整合,正确处理城市与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关系,使“五个统筹”落实到各个方面,真正实现协调发展。第
二,全面性发展。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发展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此必须坚定不移。发展又不仅仅只是经济发展,同时也应是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经济发展较快,社会发展滞后,这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此,地方人大审定重大事项,必须统筹平衡,促使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第三,可持续性发展。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必须高度重视人口、资源、环境问题,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各项发展都要顾及环境资源的影响,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是选贤任能,为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法律规定人大具有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力,实质上是人民把国家权力交给了可以信赖的“公仆”。一个地区究竞能不能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关键是把人选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不负人民的重托,把“一府两院”的领导成员选好,为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人大选举任免工作,必须加以改进和创新。当前,改进的主要之点是如何把对上对下负责更加一致起来。为此,第一,进一步扩大推荐权,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推荐,由少数人选人变为由多数人选人,充分尊重民意,防止和改变“眼睛向上的人上了,眼睛向下的人下了”的怪现象,真正把那些群众认同度高的想干事、能干事的人选拔出来。第二,进一步改进任免办法,真正做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推荐人选,人大应与党委组织部门同时介入;任命之前,应进行任职法律知识考试;任命之时,应由被任命人发表任职演讲承诺,并在国徽下宣誓。总之,选举任免工作应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第三,进一步完善任职考评监督机制,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权民授”意识和服务责任感,激励其真干事、干成事、干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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