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督办制度 增强督办实效

人的想法不一样,能力不一样,眼界不一样,人是复杂的,尤其是思维,心得也在一直变换。无论在生活还是社会里,要用到心得体会的情况还是蛮多的,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心得体会的内容具体要怎样写呢?也许下面的“建立督办制度 增强督办实效”正合你意!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人大代表依法向国家机关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是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议案和建议提出后,关键在于落实。永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建立和完善督办制度,有力地促进了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

一、完善督办制度,维护办理工作严肃性

为了保证议案建议的有效办理,县人大常委会相继制定了《关于执行决议决定和办理审议意见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同人大代表和选民联系的规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的暂行规定》,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内容和绩效考评目标。每年人代会一结束,常委会领导立即要求相关工委及时汇总、整理、分类,并收集整理代表大会讨论的发言记录,及时将议案建议和交办情况登记表交给县政府,使县政府有充足的时间分解落实承办单位。交办会上,分管副主任,向各承办单位讲清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的法定职权,办理落实议案和建议是法律赋予一府两院及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今年的交办会上,强调指出,今年是本届人大、政府任期的第一年,应向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为了保证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常委会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沟通人大代表联系网络。县级人大换届选举结束后,常委会立即着手编印人大代表电话簿,分发给代表和有关部门。二是分工包片,落实联系责任。坚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包片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分为6个小组,每组分工联系2-4个县代表组的人大代表。三是建立人大主任约访代表制度。定期约访、走访人大代表,及时向代表通报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广泛征询代表意见。四是实施“四走访”制度。针对一些承办单位存在的“套话虚话多、强调困难多、推诿扯皮多、作出计划多、解决实际问题少”的“四多一少”状况,我们建立“四走访”制度。即:办前走访,弄清意图,增强办理的针对性;办中走访,寻求对策,共谋办理方案;办后走访,征求书面未尽之言;复查走访,了解是否落到实处。五是认真办理代表的来信、来访和申诉。对代表来人大反映的问题,我们都认真对待,抓紧处理,为代表鼓劲、为代表撑腰,重要问题拿到主任会议上研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二、改进督办方法,增强办理工作实效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注重议案和建议办理的实效,不断改进督办工作方式方法,促使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在督办方式上,改变以往议案建议督办工作主要通过听取汇报的状况,把督办与代表视察、组成人员审议、对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等结合起来。

1、听取汇报。要求县政府和有关承办单位向人大常委会或代表组长通报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去年人代会确定《关于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全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议案》为一号议案。7月下旬,常委会要求县政府汇报议案办理的进展情况,并组织提出议案的部分人大代表到会听取汇报,从汇报中了解到县政府增加了妇幼所编制,公开录用了卫技人员,对妇幼保健队伍加强教育,并拟下拨150万元资金用于添置妇幼医疗设备和科室建设,但办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乡镇政府的配套资金有的没到位,常委会即要求县政府尽快下拨资金并加强对乡镇政府配套资金的督促,确保落实。在随后的调查了解中,发现有个别乡镇从卫生院收取资金再回拨当成落实配套资金。常委会再次督促县政府坚决纠正虚假配套资金问题,从而促进了议案不折不扣地落实。

2、视察、检查、调查。每年组织3-5次相关代表对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检查、调查。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把建设永春人民会堂确定为大会一号议案,在选址问题上出现两种不同的意见,县建设部门提出在县人民会场旧址上重建,建筑设计部门提出将县电影院改造为县人民会堂。常委会领导率有关人员实地察看了县人民会场旧址和县电影院,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建议选址县电影院。县政府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采纳建议,并委托省建筑设计院厦门分院进行设计。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常委会又多次组织相关工委和有关代表深入工地检查、视察,有力地促进了议案的办理工作,建设工程如期完成。县人民会堂改造后正发挥着影剧院和大型会议的双重功能。

3、现场督办。对办理难度较大的议案建议,我们采取现场督办的方式促进办理落实。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有代表提出《关于将蓬壶美中百亩花卉基地纳入县基地建设的建议》,涉及农业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县基地办等多个部门及镇、村,协调难度大,办理进度缓慢。常委会多次与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进行协调,确定农业局为主办单位。通过现场办公,帮助有关部门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加快了建议办理的进度。目前,县政府已将美中村瓦窑口确定为花卉基地场,享受农业基地建设优惠扶持政策。

4、开展述职评议。把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纳入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要求被评议对象就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人大决议和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等进行述职。常委会在听取述职的同时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被评议对象办理议案建议的情况,形成评议意见,要求述职者在10天内向常委会报送整改工作措施,三个月后,再组织相关代表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从而确保议案建议办理取得实效。一位接受过评议的局长说:“通过述职评议,使我摆正了主人与公仆的位置,只有真正对人民负责才能不负人民的重托,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对我们最大的信任和期望,办好议案建议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我还要争取县人大对我的评议和监督,以更好地实践为人民服务的诺言。”

二是在办理过程中,督促承办单位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及时听取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反映不满意的要求重办,直至代表满意或基本满意。

交办会后,常委会要求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提议案、建议的代表,并抄报县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同时向代表发出征求意见表,征求其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对不满意件进行收集后,组织召开不满意件重新办理协调会,对代表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研讨,并要求有关承办单位认真对待,能办的事要尽快办,对确实不能办理或需要组织协调落实的,都要与代表沟通,耐心解释,给代表一个明确的答复。去年人大代表对办理不满意8件建议,常委会发回重办,对个别办理工作不力的单位领导予以严肃批评,办理工作得到切实重视,代表对不满意件的重新办理均表示理解或基本满意。

三是在督办内容上,抓住重点带动一般。人大代表每年提的建议多且面广,但总有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抓住并督促解决好这些问题,就抓住了办理工作的“牛鼻子”。常委会从代表建议尤其是议案转为建议意见的,选择对全县和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建议、一个时期内涉及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的焦点和热点问题的建议、代表建议中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督办,通过抓好重点建议的督办,推动一般建议的督办,使各方面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四是抓好督办工作的组织协调。常委会把督办工作与各工作委的工作结合起来,建立由代表工作机构牵头,各工作委分工负责的联合督办工作制度,对涉及各工作委的工作、联系范围的建议由各工作委负责督办,从而增强了督办的实效。

三、抓好跟踪复查,保证办理工作连续性

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复查,是常委会加强督促办理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有些议案、建议的办理必须跨年度才能完成,常委会坚持对办理的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办理工作的连续性。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议案》,这是一项事关全县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稳定,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影响到我县教育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的议案。常委会加强督办工作,2002年促使12个危改项目顺利进行,并有7个项目当年投入使用。在2003年第二期工程进行中,发生了崇贤中学教学楼在改造过程中倒塌的事故,常委会一方面要求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查清原因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对全县所有校舍的建筑质量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明确责任,加强对在建工程的质量监督,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学校建筑安全隐患。另一方面,要求对改造完工的项目“回头看”,并组织代表对全县建筑工程和施工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县政府进一步加大建筑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质量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整治和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监督措施,促进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作上新水平。此后,常委会通过视察、约见、座谈等形式了解议案办理的进展情况,目前第一、二期工程已经改造20幢,第三期危改工程已拆除中小学校危房64幢,拟新扩建31幢、建筑面积29906平方米,整项工程进展比较顺利。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各方面的情况都会发生新的变化,督办工作也会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如何合理确定议案,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开拓督办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加强探索,使议案建议的办理让代表满意,让人民满意。

F132.cOm更多精选心得体会阅读

关于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的回顾与思考


人大代表向国家机关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统一简称代表建议),是和法律赋予代表的民主权利,也是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方式。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越来越受到重视,办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办理质量逐年提高。近年来,常委会围绕着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不断改进议案建议督办形式,加大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提高办理实效,为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议案建议督办工作的回顾

近年来,市人大代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认真履行各项职权,提出了许多事关石狮经济社会发展的议案建议,涉及我市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常委会本着对代表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作为加强监督,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对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快办理,确保各项议案建议的办理落到实处。

(一)领导重视,把督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代表选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具体表现。常委会把议案、建议的督办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维护人大代表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重要途径。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常委会都给予了高度重视,把督办工作列入常委会重要工作。一是召开交办会。每年人代会后,常委会都要协调市政府、政协,组织召开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布置交办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常委会领导还在会上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开展视察检查活动。每年8、9月份,常委会都要组织一次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大检查,确保议案、建议的落实。如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石狮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的议案》,历经几年,由于工程进展较为缓慢,代表反映强烈,引起常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多次召开主任会议,形成督办意见,向市政府发出督办件,催促市政府尽快落实,在常委会的反复协调、跟踪督办下,终于使这项议案得到落实。目前,石狮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已建设完工,投入使用。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办力度

常委会对代表反映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涉及面较广、迫切需要解决的建议,作为督办重点。同时采取调查研究、听取汇报、视察检查、做好工作协调等措施,使办理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如去年人代会上,灵秀蔡建省代表提出的“出台保护外来劳工政策”、市直李远志代表提出的“加快石狮市信息化建设步伐”、祥芝刘雄伟代表提出的“确保大堡工业区工业用水”、锦尚邱清林代表提出的“加快建设石锦路及相配套的自来水工程(宝盖加压站)、永宁龚永康代表提出的“尽快落实西偏村至宝盖山旅游路路灯”等一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急需解决的建议,作为重点督办项目,市政府对这些建议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分工抓好办理工作,使问题得以较好解决。

(三)反复督办,确保代表议案建议落到实处

为增强监督的实效性,保证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能得到解决和落实,就要保持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反复跟踪监督,不断增强解决问题的力度,一抓到底,抓出成效。我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蚶江海防官署中的对渡碑,作为海峡两岸人民“三通”的历史见证,却被湮没在一堆废墟中,对渡碑的保护问题已两次在市代会上被代表提为建议案,但因时间跨度大,历史情况复杂,致使食品站、供销社搬迁问题久拖不决。2001年,常委会向市政府发出了督办件,委托教科文卫委出面召集市经济局、科技文体旅游局、蚶江镇政府、食品站、供销社等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协调会,要求大家本着服从大局,尊重代表意见的精神,终于达成了一致的处理意见,并形成了书面材料,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同年底在市镇联席会议上,这件久拖不决的事终于得到了解决,并落实了有关经费20万元。2002年,常委会结合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的调研活动,再次对对渡碑情况进行监督。在我们的督促下,海防官署已完成了食品站、供销社建筑物的拆迁工作,2003年底完成围墙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图纸设计中。总之,近几年来(2001—2003年),在常委会的督办下,代表提出的4件议案和263件建议,都得到了较好办理,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议案建议督办工作的几点思考

近几年来,通过实践,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进一步改进督办方式、规范督办程序、增强办理实效等问题,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探讨。

(一)要加强工作协调,强化交办时效

根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的规定,代表提出的建议应当在大会闭会之日起十日内交办,三个月办复,但由于每年召开代表大会后,临近元旦、春节,加上石狮每年3月9日的“海博会”,忙于走访和“海博会”的筹备工作,致使代表议案建议不能按时交办,少则拖个把月,多则拖几个月。针对这一情况,必须加大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增强法规意识,强化交办时效。同时,要加强与政府和政协的工作协调,提前做好交办的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召开交办会议,完成交办任务。

(二)要改进督办方式,实行分工督办制

根据代表建议数量多,涉及部门广,要求办复的时间性强等特点,必须对督办方式加以改进。一是要分解督办任务。由过去人事代表联络部门一家督办变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办)参与督办,即把代表建议的相关内容归纳分类,分解到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与“一府两院”联系单位的相关部门,并加强经常性督办。二是确定重点建议。对内容涉及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代表反复提出一直未获得解决的难点问题的建议,经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为重点建议。重点建议要控制数量,根据实际情况掌握在5个左右为宜。确定的重点建议分工常委会领导抓好督办工作。

(三)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促进办理进度和质量的提高

一是要开展视察讲评等活动。在督办过程中,要通过组织检查、视察、讲评等方式,促进办理工作的落实。二是要宣扬表彰先进典型。办理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对承办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要通过报纸、电台、

电视台、简报等媒体以及每年召开的交办会上进行宣传和推广,并对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三是要纳入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对办理工作认真负责、质量高的要给予表扬;对办理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四)要切实抓好代表对办理情况“评判”的反馈工作

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满意不满意,代表的评判是标准。从近几年来的情况看,承办单位对代表所提的建议办结后,向建议的领衔代表发出征求意见通知书,并限7天反馈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意见,若是没有反馈意见,则按满意计算。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代表对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不够重视,回复率很低,这样很难准确掌握代表真实的意见。因此,要协调“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尽可能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面对面地征求代表的意见,同时,要教育代表不论是面对面征求意见,还是发通知书征求意见,都要如实反映情况,表明态度。对办理工作满意的单位,要给予肯定;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单位,有关部门要督促重新办理,直至办理满意为止。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代表的意愿,不断增强议案建议的办理实效,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督办工作的实践和探索


人大代表就本地区社会经济、民主法制建设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向政府、两院提出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是履行代表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逐步健全和完善,代表提议案、建议、意见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质量不断提高,"一府两院"及政府部门对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的工作越来越重视,办理工作在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方面迈出可喜的步伐。现就我县人大常委会在督办代表建议、意见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和探索汇报如下:

一、督促承办单位领导重视办理工作

为促进承办机关领导提高认识,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我们着重抓住以下四个环节:一是召开交办会。每次人代会结束后,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机构或大会议案组人员,及时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分类整理。并在半个月内,由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联合召开代表建议、意见交办会。会议规格高,规模大。要求"一府两院"所有承办单位领导和经办人员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两院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作讲话,讲明办好代表建议、意见的重要意义,就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办理时限,使承办单位领导深该认识做好办理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充分引起重视。二是提升交办承接规格。对人大代表在会期提出的建议、意见的交办,从以往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向承办机关的办事机构直接交办改为由人大常委会向"一府两院"直接交办,然后由"一府两院"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分别向相关承办单位领导交办。三是对承办单位领导提出明确要求。要求承办单位领导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要做到"三个坚持",即:单位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阅批代表建议,及时掌握代表建议、意见的内容和要求;单位领导班子要坚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单位分管领导要坚持具体抓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四是组织进行检查。承办单位将建议答复件寄送代表后,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对承办机关进行检查,查代表建议承办单上是否有主要领导阅批签字;查单位领导班子会议上是否有研究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查答复件原稿是否有承办单位领导审核把关。五是把办理工作列入领导述职评议内容。政府部门及"两院"被任命人员向人大常委会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工作作为必要报告的内容。通过加强上面几个环节的监督,对"一府两院"及承办单位的领导起到了积极的促动作用。县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对办理代表的建议、意见十分重视。在办理过程中,注重实效,突出重点,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如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湖上乡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解决湖上村高边桥岭尾角落群众用水的建议》,尤猛军县长亲自带领县政府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办公,协调解决人饮工程建设资金60多万元,组织进行施工,该工程于2003年12月底完成;龙门镇林火枝等代表提出《关于加强病虫害防治指导的建议》,县农业与茶果局领导接到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深入龙门镇桂林、桂瑶等村进行调查和指导,帮助四个村解决茭白笋防治病虫害问题;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龙涓、白濑等乡镇代表提出"要求对龙涓乡大坪村、白濑乡上格村继续扶贫"的建议,县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及时组织县扶贫办等单位人员深入调查,根据两个村的实际情况,把它们列入全县27个重点扶贫村范围内,继续扶持。

二、组织代表参与办理工作

组织人大代表有重点地参与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可以起到直接推进承办机关提高办理工作质量的作用。我县办理工作注重改以往单纯的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这有利于代表建议中所提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多数承办机关坚持做到了在办理前邀请代表到单位共商办理方案;在办理工作调研活动中,邀请代表共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途径;在办理答复件形成后,召开代表座谈会,直接听取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承办机关对代表在参与办理建议工作中提出的问题,该改进的,认真作改进,该解决的,下力气尽力解决,该补充办理的进行补充办理,该重新办理的重新办理。如县卫生局重视办理工作,及时召开办理人员会议研究代表建议。并专门召开提议案、建议、意见的代表进行座谈,征求意见,代表们对此十分满意。

在办理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多种方式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一是通过乡镇人大主席团征求意见。以县人大办向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发出通知,请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人大代表就办理建议情况征求意见,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都认真组织代表进行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并及时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机构,县人大常委会还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工作会,专题听取了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反馈有关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的意见。二是向代表发出征求意见函。县人大向提出建议、意见的代表发出征求意见函,就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情况征求意见。对代表表示不满意的个别办理件,及时通报给县政府,由县政府协调各有关承办单位,认真进行再次办理,并重新答复代表。三是召开代表座谈会。直接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由于利用各种渠道,组织代表参与办理工作,广泛听取代表意见,使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不断提高。2003年,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意见共94件,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或基本满意的有92件,占97.9,不满意的2件,只占2.1。对不满意的两件,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作了进一步的研究办理。

三、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督办机制

县人大常委会在督办实践中建立健全了多层次的督办机制。一是运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评议、专题调查、听取汇报等形式,监督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人大常委会每年1次以上组织代表视察办理工作,主任会议、常委会议每年1-2次听取县政府关于办理县人大会上代表建议、意见的情况汇报,并提出了一些提高办理质量的建设性意见,督促县政府及时采取措施,进一步抓好落实;二是常委会各工作委将督办对口联系单位承办代表建议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对于代表所提建议逐件进行督办落实;三是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机构会同县政府办公室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有侧重地对承办机关的办理程序、专人负责制、办理工作组织领导、办理工作情况等进行重点抽查,对答复不规范,不认真的,要求重新办理和答复。四是通过宣传媒体人大工作简报等各种形式对办理情况给予宣传、通报,宣传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的先进典型,对个别办理不认真,采取应付态度的单位予通报,促进办理工作的落实。

四、跟踪督办重要建议、意见

对于代表提出的一些重要议案、建议,坚持重点督办与跟踪督办相结合。尤其是多名代表联名提出的,代表多次提出的,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涉及本地区发展全局,关乎群众普遍关心、迫切要求解决的事,人大常委会切实抓好跟踪督办。如: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龙门、剑斗、官桥等代表团提交的"关于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议案,此事关系到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是事关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问题。常委会连续五年组织代表就环境污染、水土流失整治情况进行视察,常委会议多次听取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环保法》、《水土保持法》,落实县人代会议案的情况汇报。督促政府成立环境治理领导机构,制定环境整治方案,开展"年"活动,落实整治措施,对水泥、石材行业的污染限期整改和治理,关闭取缔了一批小选矿企业和小电镀厂,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茶叶农残控制、降解工作关系到我县茶产业的健康发展,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就此

提出建议和意见,常委会十分重视,多次组织常委会委员和代表深入茶叶主产区调查茶叶农残控制和降解情况,多次听取了县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关于茶叶农残控制、降解工作的情况汇报。针对宣传不够深入、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提出进一步健全责任制,加大执法督查力度,加强科技知识和宣传等意见,促使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了责任制,成立"茶叶农残督查队",加强对农药市场和茶农用药情况的督查,进一步提高茶叶的品质。

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祥华乡、湖头镇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支持农村电网整顿改造的建议》,县政府依据省、市关于农电改造工作的具体部署,及时抽调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全面调查,做了大量的工作,经过多方的调查分析,编制农村电网改造规划,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县农村电网进行大规范改造,历时二年多,为确保农电改造工程顺利完成,常委会通过每年组织视察,主任会议、常委会听取汇报等,进行跟踪督办。

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剑斗镇代表提出《关于剑斗汤尾电厂水渠建设防护栏的建议》,该建议事关周围群众学生的人身安全,常委会多次组织代表到现场视察,督促县政府及关部门认真办理。县政府组织农办、水利局、电力公司、剑斗电厂、剑斗镇政府人员对水圳进行实地勘测,针对水圳不同地段,进行设计施工建设,共投入资金103万元,分别建成钢筋水泥防护墙、铁栏杆防护栏,共,使多年没有解决的汤尾电厂水圳安全防护设施得以解决。

五、督办代表建议的一点体会

在督办代表建议、意见的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做好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应具有"三心"、"四意识"。

"三心":一要有诚心。代表建议意见中所反映的问题,既有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又有各部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所面临的实际工作。因此,一定要以""重要思想和恪尽职守的态度,诚心诚意办理好代表建议意见,决不能存在推诿扯皮和敷衍了事的心态。

二要有热心。代表建议意见所提问题,大多是反映当地国计民生的一些"热点"或"难点"问题,如修路、建水利设施等,如不及时解决就会制约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因此,办理代表建议意见必须投入满腔的热情。

三要有耐心。许多代表所提建议意见办起来确实不那么容易,有时要花好长时间,费好大气力也未必办成,稍有松懈就会半途而废,前功尽弃。因此办理代表建议意见必须有耐心。

"四意识":一要有责任意识。办理代表建议意见既是法律规定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也是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因此,承办部门要怀着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的高度责任心办理代表意见建议。

二要有超前意识。政府部门在安排全年时,应提前考虑到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的事,统筹安排工作和资金。

三要有优先意识。代表建议意见要求办理的,一般是部门或单位计划没有顾及到的事情。因此,要及时调整工作计划,优先办理。

四要有时效意识。代表的建议意见大多是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而且有明确的时效规定。因此,承办单位应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在时限内办结。

几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在督办代表建议、意见工作中,做了一些摸索和探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代表所提建议意见的质量参差不齐;对有些建议意见的督办还不够到位;有些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重视还不够,存在应付思想;有部分代表建议、意见,由于客观原因,一时无法解决等。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学习兄弟县(市、区)在督办和办理代表建议、意见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关制度,加强督办力度,努力把代表的建议、意见办理好,以维护代表的权利。

加大议案建议督办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认真督办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近几年来,我们努力实践“”重要思想,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加大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推动了一批事关全局的重大项目建设进程,解决了许多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热、难点问题,有力地促进了“一府两院”工作,得到代表和群众的好评。

一、领导高度重视,不断完善制度

新一届人大常委会领导认为,督办议案、建议就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其本质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因此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每年至少二次组织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视察,至少安排两次主任会议研究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至少安排两次常委会听取市政府执行议案决议和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汇报。特别是市人大常委会薛祖亮主任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每年在人代会结束后第一次召开的常委会上都强调抓好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以取信于群众、取信于代表。为了督办议案、建议,我们还注重抓好制度建设:一是实行登记制度。人代会后,常委会相关工委对会议期间收到的议案建议进行逐件登记、分类,根据其内容确定承办单位,对属重点议案建议进行重点安排。二是实行交办制度。每年人代会后一个月内,都及时与市政府联合举办代表建议交办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领导分别向承办单位负责人提出办理要求,同时还要求各承办单位对代表的答复要认真规范,符合法律法规。三是实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度。每年在建议办理基本完结后,要求“一府两院”向常委会汇报办理工作情况,常委会组织有关代表进行审议,着重指出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交有关部门办理。如2002年9月,常委会在听取市政府关于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报告后,进行认真审议,针对存在问题,向市政府提出6条审议意见。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02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并召开由代表与承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现场办公会,解决了许多办理工作中的难题。四是督促各承办单位建立健全办理制度。从2000年以来,我们在每年的交办会上都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办理工作的有关制度,并结合视察、检查加以督促。目前,这项工作已初见成效。如在办理责任方面,不少承办单位建立了局领导主管、办公室督办、科室主办、专人承办的四级责任制;在办理程序方面,进一步落实“统一登记、分类整理、归口办理、责任到人、统一答复”的办理程序,使办理工作从登记、承办、催办、审定、答复、督促检查到征询、归档各个环节环环相扣,做到流程清晰、规范有序。实践证明,建立和完善,使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是办好代表议案、建议的重要保证。

二、突出“三个重点”,督办代表建议

随着人大工作的不断推进和人大代表综合素质的逐步增强,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数量越来越多,质量也有所提高。据统计,本届人大自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建议1255件,涉及到我市经济、文化、城市三大建设的方方面面。为了提高办理质量,我们在督办中突出抓“三个重点”:

(一)抓承办大户,促整体推进。每年代表建议涉及的承办单位一般在80个以上,其中70的建议由占总数不到30的单位承办。如市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共提出建议314件,其中市政府的交通、财政、劳动与社会保障、城乡规划、教育、卫生、市政公用事业等11个单位承办221件,占总数的71。抓好承办大户的办理工作,对完成全年的办理任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我们一是进行经常性的催办工作。注意利用电话催办、上门了解等形式,经常与承办大户互通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办理中的疑难问题,督促他们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代表。二是召开办理工作进度通报会。2002年7月,我们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召开会议,请当年的16个承办大户的负责人汇报三个月来办理代表建议的进度,交流做法和体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对策,以推动整体办理工作。三是组织专题视察。对承办大户的办理工作进行专题视察,能有效地增强承办大户的责任心和紧迫感,促进办理工作。如2003年9月,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分别视察市城乡规划局、财政局等6个承办大户办理工作情况,既充分肯定他们所做的工作,又实事求是地指出存在问题。承办大户虚心接受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如市城乡规划局在专题视察后,针对存在问题,改变以往做法,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变关门办理为开门办理、变只让工作人员办为重要建议领导亲自动手办,收到较好的效果,当年承办代表建议46件,与领衔代表的见面率达100,代表反馈满意率达100。四是结合述职评议进行督办。我们要求“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在撰写报送书面时,必须把办理代表建议情况作为一项重点内容。2003年对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政公用事业局等三个承办大户的局长进行评议时,也侧重检查了他们历年来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如市环保局边接受评议边进行整改,对办理工作实行“五定”,即定领导、定承办人、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当年承办的57件建议,代表反馈满意率达100。

(二)抓重点建议,促增强实效。为了突出解决代表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每年都要确定一批重点建议进行督办。在筛选确定重点建议时,我们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第一,多名代表联名提出,群众普遍关心、迫切要求解决的;第二;代表提了多年而未能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第三,综合性强需要涉及多个部门配合办理的;第四,多数群众能够受益、对全局有重要影响的。自2001年以来,我们先后从城市建设管理、交通、增加农民收入等几个方面,特别是从议案转为意见的建议中,确定78件重点建议进行督办,使一大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和久拖未决的难点问题得到解决。如持续近10年的安溪潘田铁矿地质灾害引发的灾民安置问题、漳泉铁路建设涉及95户城东村民征地拆迁遗留问题、锡兰王子世家侨居群保护问题等经多方协调、各方努力,得到了妥善解决;加快行政区划调整、做大做强泉州中心城市,加快泉州申报“世遗”步伐,进一步健全我市防灾抗灾应急机制,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确保东片区教育用地等43个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重大问题的建议,经重点督办,列入政府年度予以实施。代表们对常委会督办的这些重点建议的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三)抓不满意件,促难点突破。对代表反馈建议办理不满意件,我们首先是逐件分析原因,一看建议内容是否超出承办单位的职权范围;二看建议要求是否超出政策法规允许条件;三看承办单位是否存在敷衍应付、不负责任的状况。如果代表提出的建议客观、合法且承办单位经过努力可以解决,我们就把它退回给原承办单位限期办理;如果代表提出的建议超出承办单位的现实能力,我们就配合承办单位向相关代表作出解释说明,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如果是属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认识不到位、草草答复、应付了事的,我们一方面给予通报批评,一方面坚决退回重办。在具体操作中,我们主要采取召开协调会的形式来督办。如2002年11月8日,我们就专门召开办理不满意件协调会,就当年代表反馈不满

意的6件建议,责成承办单位说明情况,要求各有关承办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并在2个月内答复代表。至2003年1月底前,代表对这6件建议的重新办理结果表示满意。鉴于一些承办单位忽视答复工作,特别是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往往简单从事,致使代表不满意的情况,我们强调要把好答复关,要求承办单位在重新办理结束后要采取登门拜访的形式,征求代表意见,然后再回复提案代表。本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有19件代表反馈办理不满意件,经督办后,代表都表示满意或理解。

三、抓好“三个环节”,强化议案办理

自2000年以来,代表联名在市人代会上提出198件议案,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高度责任感和政治热情。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研究、审查,先后有5件议案列入大会议程,经全体代表审议表决通过,作出决议。在督办议案时,我们注重抓好“三个环节”:

(一)抓住议案提出环节,把好质量关

代表议案一经会议通过,即具有法律效力,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必须认真执行。实践证明,只有水平高、质量高的议案,才能产生更好、更大的社会效果。因此,我们十分注意把好议案质量关:一是酝酿。会前就发动代表广泛走访选民,听取各方意见,认真构思议案内容;二是调研。在代表走访选民的基础上,常委会率相关工委联系走访代表,到各县(市、区)召开座谈会,对符合条件可作议案提出的事项做到心中有数;三是筛选。在全面走访、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常委会相关工委先排出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再从中筛选出最重要最突出的作为意向性议案,并作好相关资料准备;四是沟通。议案意向方案确立后,我们及时向市委汇报,同政府通气,以便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五是审议。在人代会上一方面充分发扬民主,发动代表依法提出议案;另一方面听取代表对意向性议案的反映,决定是否作为议案提出。对拟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组织代表认真审议,再付大会表决通过,作出决议。自2000年以来,我们共确定《抓紧“三大工程”建设,推进中心城市东部发展》、《迁建泉州市级行政中心,推进泉州大城市建设》等5件议案,都是在会前深入调研、精心酝酿的基础上产生的。这样做由于具有广泛群众基础、上下左右认识统一,有利于形成合力,推进议案决议顺利执行。

(二)抓住议案交办环节,把好实施关

一个好的议案要变成现实,关键在于精心实施,而实施的前提,必须要有一个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几年来,我们把及时督促政府制定执行议案决议的方案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来抓,要求政府制定的方案必须具备“四性”:一是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即要有总体目标,又要有各阶段的量化指标;二是具体措施要有可行性。对实施中将遇到的情况和问题、有利和不利条件、主客观因素的分析估计都要符合客观实际,所提出的解决方法必须切实可行的;三是编制要有科学性。必须经上下左右反复征求意见,必要时请权威部门和专家学者进行论证;四是实施方案要有计划性。实施议案是一项系统工程,少则几年,多则跨届,需要加强计划性,才能确保议案自始至终顺利实施。如督办《迁建泉州市行政中心,推进泉州大城市建设》的议案时,我们就要求市政府要认真做好行政中心的选址论证工作,尽早制订实施方案。市政府在人代会后迅速行动:一是经多次现场踏勘初步提出三个规划选址方案;二是邀请福建省建筑设计院、天津规划院厦门分院、等单位分别对行政中心的三个选址方案进行论证;三是委托福建省社科院、美国RTKL国际有限公司等4家规划编制单位对择址新建行政中心分别提出规划编制方案进行公众展示,征求全体市民意见;四是与省建设厅联合举办环泉州湾城市群概念规划国际咨询方案研讨会,交流和探讨行政中心选址问题;五是组织北京大学、南京大学等院校教授和航空、海洋渔业等方面专家进行综合论证。在此基础上,市政府精心制定议案实施方案,于12月初报送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批准。我们在督办《加强晋江上游水资源保护》等其他议案时,也都要求市政府预先制定好方案,确保议案的实施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三)抓好议案监督环节,把好落实关

议案正式实施后,我们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一是定期听取汇报,实行审议督办。如督办《抓紧“三大工程”建设,推进中心城市东部发展》议案,自2001年6月至今,我们每半年就要安排在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市政府综合或专项,并结合深入调研和开展视察所了解的情况提出审议意见37条,有效地推进议案决议的贯彻执行。3年多来,市政府多方筹集6.1亿元投入“三大工程”建设,目前泉州后渚大桥已竣工通车;大坪山隧道已于去年底贯通,工程现已进入扫尾阶段;沿海大通道丰泽段由于线位调整等原因有所延缓,现也业已全线辅开。二是连年跟踪、反复督办。议案由于涉及一个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往往一年之内难以办理完毕,有的甚至要跨届办理。因此,对议案的督办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如督办2001年4月本届人大一次会议确立的关于加强晋江上游水资源保护的议案时,我们就采取这种办法。该议案正式实施半年后,常委会就深入安溪、永春、德化的电站、水库和林场了解情况,召开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听取市政府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提出关于加强晋江上游水资源保护工作的7条意见。市政府对此予以重视,成立专门机构,增拨保护资金,组织专项整治,确保议案决议执行的第一年就取得到较好的成效。2002年5月,常委会又组织对该议案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晋江水系污染整治还存在部分项目工程进展缓慢等方面问题,就以常委会正式文件提出6条意见交由市政府办理。市、县两级政府及时召开会议认真落实常委会意见,当年共投入1.48亿元,完成21个生活污染源重点整治项目,关闭晋江东、西溪两侧禁采区内采矿点158处,晋江上游水资源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效。2003年7月,常委会对此议案的办理继续跟踪,重点检查山美水库库区污染整治的落实情况,督促政府取缔库区网箱养鱼,狠抓沿江、沿河、沿溪工业污染、农业污染和生活污染整治,有效地改善上游的水资源环境。今年下半年,常委会还将对这个议案的办理再次进行检查,使晋江上游水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更加扎实的成效。

我们在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方面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从议案、建议本身看,一些议案、建议确实存在质量不高的问题;从承办单位看,除了客观受经济条件等因素制约外,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重文字答复,轻解决问题;从人大本身来看,还存在着督办方式不活、督办力度不够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努力开创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的新局面。

(一)切实提高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十六大报告指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他们提出的议案、建议,表达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代表人民群众的的根本利益。因此,做好这项工作,是我们各级国家机关和组织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最直接体现。

(二)增强代表素质,努力提高议案、建议的质量。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代表进行,增强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举办议案、建议写作讲座,使代表掌握议案、建议写作的基本知识。要拓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渠道,使代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从而使提出的议案符合“四性”即规范性、针对性、可行性、全局性,提出的建议更加“有用、切实、可行”。

(三)规范办理程序,注重解决问题。“一府两院”要增强人大意识,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当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来抓。要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明确办理责任,改进办理方法。要实行“三见面”制度,做到办前走访代表征求意见,办中走访代表商讨建议解决办法,办后走访代表汇报办理结果,力促办理工作出现“四个转变

”,即变被动办理为主动办理,变层层交办为领导主办,变答复型办理为落实型办理,变封闭办理为开门办理。

(四)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督办力度。要通过开展视察、评议、听取汇报等形式对议案、建议的办理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要坚持“两次报告”制,即在代表建议交办三个月后要求“一府两院”汇报一次,在人代会召开前再汇报一次,以增强“一府两院”办理建议的责任感。可以尝试组织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办理议案、建议情况进行评议,从而提高承办单位做好办好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对跨年跨届的议案、建议办理要不断跟踪督办,使代表执行职务实施民主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此外,要建立激励机制,每届常委会在届中开展一次评选表彰“优秀代表建议”、“优秀代表建议承办单位”活动,提高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和承办单位办理、议案建议的积极性。要设立“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专项基金”,列入财政预算,做到政府掌管、人大监督、专款专用,以利于解决一些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老大难”建议件,促进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创新信访工作建立三项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县从2004年起在政府系统信访部门广泛建立弱势信访群众帮扶制度、便民信访服务制度和群众信访问题听证制度,以制度创新实现信访工作的新突破。
一、扶贫济困,建立弱势信访群众帮扶制度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发生变化,城镇低保上访户、农村贫困上访户、残疾人上访户等弱势群体集访、缠访事件时有发生。为有效减少弱势群众上访量,开江县建立了弱势信访群众帮扶制度,要求各级信访部门认真搞好信访排查,对本地本部门排查出的弱势信访群众开展实实在在的帮扶活动,落实好信访“一帮一”的帮扶任务,拟定出详实的本资料权属文秘家园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家园帮扶方案,每个单位至少联系*名以上弱势信访群众,每名信访干部至少联系*个弱势信访老户,从科技、法律、物资、项目上给予支持援助,帮助弱势信访群众解决生活、就业、子女上学等问题,使弱势信访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树立信心,走出困境,促其息诉息访。
二、主动下访,建立便民信访服务制度
县政府领导带头深入到乡镇、县级部门开展便民信访服务活动,定期接待群众信访,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变被动接访为主动出访,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帮助基层化解矛盾。在县级领导下访前,各地各部门要提前对本地本部门的信访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调处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逐一分析研究,提出处理建议,为县政府领导接访做好准备。县政府领导在便民信访服务活动中,认真听取当地信访,掌握信访动态,帮助基层解决重要信访问题和疑难信访案件,研究做好信访工作的具体措施。在县政府领导下访服务中,切实做到了“四个一批”,即:对群众反映合情合理合法应该解决而又能够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批;对一些合情但不合理或政策不允许的,宣传政策,讲清道理,解释疏导一批;对一些涉及全县政策性问题,带回来研究一批;对一些无理上访户,给予明确定性,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息诉息访一批。
各地各部门通过建立便民信访服务制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干部下访活动,主动下基层帮助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形成了上下贯通的便民信访服务网络体系和切实有效的领导干部下访机制,把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
三、公开听证,建立群众信访问题听证制度
信访问题听证制度,就是各级行政机关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和有关单位提出的处理方案召开听证会,听证团成员进行公开评议后形成终结处理决定。建立群众信访问题听证制度,有利于增强各级党政部门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透明度,确保信访问题处理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证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促使信访人息诉息访,从而提高信访案件结案率和办结案件质量合格率。
信访问题的听证遵循公正、公开原则,听证评议团人员的数量一般为单数,不少于*人。可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与信访内容相关的行业专家、知名人士和群众代表中选聘。一般性问题由信访部门组织听证,重大疑难问题由党政分管领导组织听证。听证评议内容包括:一是信访人和有关单位代表陈述事实经过、反映焦点问题;二是信访人提出要求的合理合法性;三是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的合理合法性。
按照《信访条例》,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应当或者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直接办理,信访人对本级行政机关处理决本资料权属文秘家园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家园定不服,依法再次请求复查处理的,可以实行信访听证。召开听证会应先由上访人或有关责任单位提出申请,经县信访办审查受理后,聘请相关人员组成听证评议团,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和有关单位的处理方案进行公开评议,将听证评议认定的结论报经领导同意后,形成本级行政机关终结处理决定。对终结处理决定不服的,信访人可以自收到终结处理决定书之日起**日内请求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经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决定正确的,不再处理。

党员干部增强作风建立心得领会及感受


党员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心得体会及感受

当前各地都在抓干部思想作风建设,致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要实现这一目标,应率先打造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领导干部队伍。只有有了一支负责的党和人民满意的领导干部队伍才有可能打造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各级领导干部忠于职守,找准时代航标,自觉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努力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领导干部应当从以下方面努力。

领导是旗帜,领导是导向。转变作风,抓具体、促落实,关键在人,关键在领导。正如俗话所说,正人先正己、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真正成为干部群众心目中的一面旗帜,最重要的就是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把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作为自己的终生课题,自觉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做到理想不灭、信念永存,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领导干部要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发挥好表率作用,必须做到五个正确对待。

正确对待群众,做执政为民的表率。领导干部的每一项工作,都必须向组织负责,向人民群众负责,向历史负责,真正做到问心无愧。领导干部要有敬畏之心,敬畏历史、敬畏百姓、敬畏人生,真情谋事、认真做事、抓紧时间做事。衡量一个领导干部的工作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看能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正确对待组织,做服从组织决定的表率。作为一名党员,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要求。领导干部的成长进步是组织培养教育的结果,没有组织就没有我们的政治生命,就没有个人的成长进步,必须时刻讲规矩、守纪律。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带头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克服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

正确对待自己,做学习创新的表率。领导干部要经常反省自己,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更加勤奋地工作,多为党和人民做一些事,始终不忘党和人民的培育之恩。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有本领恐慌的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学习、勇于实践、善于总结,不断提高处理复杂问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正确对待名利,做廉洁自律的表率。领导干部会面临各种诱惑,各种苦恼。解除苦恼的最好办法就是淡泊名利。一定要做到大道不偏离,小节不丧失。要以严格的党性要求自己,以所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真正做到在名利待遇上不计较、不攀比、不失衡。

正确对待同志,做团结干事的表率。领导干部尤其是班子一把手,要注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不听、不信、不传小道消息和谣言,不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切实增强和维护班子团结。要有容人之量,既要容人之长,也要容人之短、容人之过,多一些豁达、多一些谦让、多一些尊重,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同志,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闻过则喜,推功揽过。

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文章标题: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建井处王玉国一、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责任追究是落实制度的重要保证。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的这种根本性作用,就在于它具有普遍性和权威性的特点。党的制度是党的意志的体现,制度一经形成,对任何人都是适用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一切违反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惩处。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就来源于这种惩处--责任追究,这是制度具有威慑力的原因所在。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通过严格的他律,促使各级领导干部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慎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敢也不能大胆妄为。2、责任追究可以促进领导干部科学决策。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可以促使领导干部在履行决策权力时增强责任心,正确谨慎地使用决策权,尽量避免决策失误,减少经济损失。3、责任追究能够起到“惩一儆百”的作用。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对重大的、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事件的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给予其党纪、政纪、法律惩戒,并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既可以教育本人,也可以教育其他领导干部引以为戒。二、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的基本原则1、追究政治责任与追究经济责任相结合。目前以法纪为主的政治性惩处没有使违法违纪者,特别是腐败分子在经济上蒙受巨大损失、没有剥夺其在特定领域经营谋利的资格,使一些人产生“痛苦一阵子、舒服一辈子”、“牺牲我一个、幸福全家人”的心理,造成许多违法违纪屡禁不止。2、追究直接责任与追究领导责任相结合。追究违法违纪直接责任者个人的责任,已经是各种规章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但追究领导责任这个问题,却一直没有很好的解决。目前的情况是,当属下出现了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时,领导责任的主体却难以确定。另外对领导责任的轻重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使所谓的领导责任化为乌有。为了维护责任追究制度的严肃性,不但要追求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而且要根据情节、追究领导的责任。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干部的工作管到哪里,责任追究就到哪里。3、追究作为责任与追究不作为责任相结合。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有的是因为某种作为,如决策失误,用人失察等原因造成的;有的是因为某种不作为,如姑息放纵、该管不管等原因造成的。对领导干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依法受理或办理的事项,因个人的好恶或利益驱使、不予受理或不予办理的,而给国家、集体或个人造成不应有的重大损失的,应该受到制度和法律的追究。三、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内容l、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目前,对腐败行为的追究基本上只追究当事人,而几乎从不追究当事人领导的责任;只强调领导干部自身要廉洁自律,而忽视了领导对该组织的廉政进行管治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只有廉政的个人负责制,而没有建立廉政领导责任制,领导责任制是一种责任连带制度,领导责任制愈健全,则腐败蔓延的条件愈差;反之,领导责任制愈不健全,则腐败现象蔓延的条件愈好。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的缺位,使廉政建设得不到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这是我国廉政建设长期见效不大的一个重要原因。2、领导干部用人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四次全会讲话中郑重指出:“对选拔任用干部违反干部政策、不按规定行事造成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实行责任追究,是指对负有用人失误责任的组织和个人给予相应的惩戒。在明确用人失误标准的基础上,对推荐失误、考察失误和任用失误分别作出处罚。3、领导干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为了促进领导干部慎重用权,正确决策,避免失误,减少损失,亟待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针对上级指示简单照搬而导致的决策失误,因自以为是而导致的决策失误,因急功近利而导致的决策失误、因谋取私利而造成的决策失误等等,都要根据损失的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罚。
《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来源于第1,欢迎阅读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