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两法”心得体会范文

我们会不经意地忘记对手精辟的观点,就像忘记自己愚蠢的想法一样。心得是自己的理解,也可以是自身受到的感悟和启发。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心得体会吧,写心得体会为了更好的记忆,也是为了可以把这些感悟都记录下来。写好一份优质的心得体会要怎么做呢?相信你应该喜欢小编整理的学“两法”心得体会范文,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两法”

民行处 孙冰冰

2018,在时间的长轴里,本应只是一个普通的数字坐标。可对于鹤检人而言,却注定是一个值得纪念的不平凡年。

职务犯罪侦查权的让渡,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挂牌成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捕诉一体化”在实践中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迫在眉睫,每一位检察人都在变革的大潮之中砥砺前行。

为什么要变革?一言蔽之,规律使然。

《周易》云:“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然而与变革同步而至的是困惑、是迷茫。日新月异的变化打破了长久以来形成的旧有观念和成型已久的固定工作模式。怎样正确履职?如何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

在全体检察人的期盼中,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给出了标准答案。

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结合个人工作,我首先对组织法中涉及“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的规定进行了率先梳理和重点学习:

一、明确了检察机关职能定位。《组织法》总则第二条开篇点明:“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也是《》对检察机关的明晰定位,法律监督应当是广义上的监督,是整个诉讼领域以及与诉讼相关领域全方位的法律监督,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正是法律监督职能的本质含义。在行政机关滥用权力、不作为等情形下,由检察机关承担起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职责,必要时提起公益诉讼,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应有之义,也是纠正行政机关“不作为”“滥作为”,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强兵利刃。

二、明确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权。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在实践中面临不少困难,最根本的原因是无法可依。过去我国的民事、行政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都没有明确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权,随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修改后的《组织法》第二十条也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这是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抽象表述的进一步具体化,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权以条文的形式固定下来,为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三、明确公益诉讼调查核实权。《组织法》第二十一条配套规定:“人民检察院行使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律监督职权,可以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将采纳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的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的审议意见中就有委员提出“既然增设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力,在增设公益诉讼的诉讼权情况下,同步授予在公益诉讼案件中的调查核实权就是有必要的”,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有利于公益诉讼的正常开展,提升诉讼质量。

四、明确了“一体化”办案模式。《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四)可以统一调用辖区的检察人员办理案件。”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实践中,“一体化”办案模式的优越性得到充分体现,特别是在今年公益诉讼“三个专项”活动中,以检察工作“一盘棋”思想为指引,利用“市院为主导、基层院为主体的上下一体化办案机制”,整合了办案资源,形成了检察合力,办案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此次修法中,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所有条文都进行了修改,刑事诉讼法的26条修改内容均与检察职能有关,为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能提供了更加充分的法律保障。张军检察长强调“要把贯彻实施‘两法’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高继明检察长也强调“要不折不扣把‘两法’中涉及检察职能的内容贯彻到工作中,抓好各项工作的衔接。”我将把学习贯彻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当做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在学深悟透、贯彻实施上下功夫,把两法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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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章两法心得体会学后感3篇范文


学"一章两法"

守规章制度,树廉洁之风

向阳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葛晓虹

十九大以后,我认真学习了"十九大"报告以及《党章》、《宪法》、《监察法》,对修改过的"一章两法"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

一是《宪法》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宪法是我国的基本法,也是最高法,对所有法律有着定基调的指导意义,也对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起到了标杆的作用。重新学习《宪法》,温故而知新,对当下新时代、新作风、新目标有了更深的理解。宪法修改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全面依法治国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二是《党章》的修改内容。2017年的十九大会议上,我们的党章添加了一些新的内容,让党章更加丰富,如"写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中国梦","写入四个自信"等,通过学习更好的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监察法》中重点条例的学习。在4月份本单位响应区委建议,订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系列学习辅导用书,并发与各社区村及本单位主要领导人手一本,让大家进行学习和警醒自己,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坚决抵制诱惑,不在边缘地带混迹,通过法条与实际案例相结合的方式,时时警醒自己,以身作则,引领清正廉洁之风。

作为街道"一把手",更应该对照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意识,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守道德底线和纪律红线,始终坚持带头讲规矩、守纪律,带头组织参加好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和要求,真正将"忠诚、干净、担当"体现在思想上、落实在行动上。在今后工作中要坚守职责定位,吃透精神实质,将《党章》、《宪法》、《监察法》学深悟透,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有关要求融入到实践"四种形态"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学习"一章两法"心得体会

红旗区统战部 杨振国

4月28日,区委统战部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会议指出,统一战线工作要充分认清宪法在党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坚定宪法信仰,崇尚宪法精神,履行宪法责任,坚定地做宪法实施的执行者、宪法尊严的维护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弘扬宪法精神的实践者和示范者。会议认为,制定监察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制度的重大创新,充分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监察法突出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国家法治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工作史上重要的里程碑。

首先全力抓好宪法和监察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宪法和监察法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坚决服从、衷心拥护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的实施,真正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新修订《宪法》和新颁布的《监察法》的重大决策上来。二是要迅速组织开展学习。我部机关党支部充分利用党支部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掀起学习新热潮,原原本本学习,认认真真领会,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学习研讨,让同志们充分发表体会和感受,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并开展宪法和监察法知识测试,促进宪法和监察法的深入学习,自觉将宪法和监察法意识贯穿于统一战线工作全过程,推动统战系统形成遵守、维护宪法和监察法的良好风尚。

其次要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统战系统的干部既有机关公务员,也有事业编制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既有党员干部,也有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党外工商界、知识界人士。国家监察法的制定,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我们要对照宪法、监察法,原原本本学、一条一条学,准确把握立法的目的、背景、弄明白监察的职责、范围、对象、权限、程序等,教育和引导统战系统广大干部充分认识监察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入了解法律规定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在增强政治自觉维护核心上坚定坚决,在落实党的领导上不折不扣,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抓紧抓实。

再次落实监察法赋予监委的监察权。这不是行政监察、反贪反渎、预防腐败职能的简单叠加,而是代表党和国家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也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如此重托,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增强专业能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在依纪依法履职上有一个大进步大提升,做到既要"愿干、想干",还要"会干、能干".要加强自身权力的监督制约,严密工作程序,防范廉政风险,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接受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当好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监督者,当好查处违纪问题的执纪者,当好查处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执法者。

最后是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立良法,需善治。只有落实到位,才会海晏河清。我们要结合统战系统工作实际,按照监察法的要求加快各项工作的磨合、融合,严格对照相关法律规定,完善工作程序,推动监督执纪工作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前进。制定监察法,就是通过立法方式保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将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不断提高党和国家的监督效能。统战部作为党委的工作部门,必须要认真学习监察法,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在全党的核心地位。统战系统要广泛开展学习监察法的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体统战成员的法治意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为我区统战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章两法"学习心得

红旗区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成新

4月17日下午,按照区纪委工作要求,区建设局党组以"一章两法"为主题,开展为期半天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4月18日上午,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习会,拉开了"一章两法"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序幕。通过每周的集中学和业余个人学相结合,我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书籍,边读边记笔记、写心得。通过参加市纪委网站"学法用法答题"版块测试,检测学习掌握情况,巩固学习效果。

在学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章》时,我了解到十九大党章的新变化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指导思想,为我们干事创业指明了道路和方向。我还了解到其他变化,比如:在现阶段,我国的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新世纪新时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到建党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是,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对1982年宪法的第五次修改,此次宪法修改将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并作出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这些重大修改,是新时代的必然选择,意义重大而深远。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和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我国的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是我国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因此,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新宪法内容,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在工作中做到严守宪法,履行职责,养成自觉以宪办事的良好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在纪检监察改革背景下颁布实施的,是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而制定的法律。它强化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是国家法制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工作史上重要的里程碑。法案于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共包含九章。监察法将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统一纳入监察范围: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这就扩大了监察范围,实现了监察全覆盖,真正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通过开展"一章两法"集中学习,我深感,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打铁还需自身硬,要不断丰富自身理论知识,用理论来指导好实践工作。还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记使命,强化职责,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下一步,我将把"一章两法"学习与"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有机结合,以学促改、学以致用,清廉奉公、尽职尽责,当好清正廉洁、干事创业的表率。

检察干警学“两法”心得


检察干警学“两法”心得

侦查监督处 贾双如

2018年11月5日,高检院组织了《学习好贯彻好修改后的刑事》网络,由全国四级检察院检察干警参加。培训中,高检院孙谦副检察长对学习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童建明对修改后的检察院组织法进行了解读,张军检察长做了重要讲话,现就学习心得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职权定位,做好与监察机关的沟通衔接。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保留了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的侦查权(包括14个罪名)以及机动侦查权。检察机关在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还涉嫌监察委员会管辖的职务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与监察委沟通,认为全案由监察委员会管辖更为适宜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案件,将案件和职务犯罪线索一并移送监察委员会,并及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此项侦查权原则上应由市分院负责诉讼监督职责的刑事检察部门行使。

二、认罪认罚在审查逮捕阶段作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考虑因素之一。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81条第三款规定,“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表明其对自身行为的认识和悔罪的态度,相较于不认罪情形,显然社会危险性明显降低。因此,对于认罪认罚案件,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作为其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的重要考虑因素,经审查没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适用逮捕羁押措施,已经逮捕的,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三、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扩大法律监督效果。这次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新增了提起公益诉讼、调查核实、检察建议和巡回检察等手段和方式。为保证检察机关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法律已赋予了充分的监督手段和监督方式。这些监督的手段和方式既赋予了我们权力,更赋予了责任,不履行或者履行不到位,就是失职、渎职!我们要用精用准、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综合运用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做到双赢、多赢、共赢。

一章两法心得体会学后感3篇


一章两法学后感3篇

学"一章两法"

守,树廉洁之风

向阳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葛晓虹

十九大以后,我认真学习了"十九大"报告以及《党章》、《》、《监察法》,对修改过的"一章两法"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

一是《宪法》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宪法是我国的基本法,也是最高法,对所有法律有着定基调的指导意义,也对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起到了标杆的作用。重新学习《宪法》,温故而知新,对当下新时代、新作风、新目标有了更深的理解。宪法修改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全面依法治国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二是《党章》的修改内容。2017年的十九大会议上,我们的党章添加了一些新的内容,让党章更加丰富,如"写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中国梦","写入四个自信"等,通过学习更好的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监察法》中重点条例的学习。在4月份本单位响应区委建议,订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系列学习辅导用书,并发与各社区村及本单位主要领导人手一本,让大家进行学习和警醒自己,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坚决抵制诱惑,不在边缘地带混迹,通过法条与实际案例相结合的方式,时时警醒自己,以身作则,引领清正廉洁之风。

作为街道"一把手",更应该对照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意识,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守道德底线和纪律红线,始终坚持带头讲规矩、守纪律,带头组织参加好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和要求,真正将"忠诚、干净、担当"体现在思想上、落实在行动上。在今后工作中要坚守职责定位,吃透精神实质,将《党章》、《宪法》、《监察法》学深悟透,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有关要求融入到实践"四种形态"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学习"一章两法"心得体会

红旗区统战部 杨振国

4月28日,区委统战部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会议指出,统一战线工作要充分认清宪法在党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坚定宪法信仰,崇尚宪法精神,履行宪法责任,坚定地做宪法实施的执行者、宪法尊严的维护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弘扬宪法精神的实践者和示范者。会议认为,制定监察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制度的重大创新,充分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监察法突出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国家法治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工作史上重要的里程碑。

首先全力抓好宪法和监察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宪法和监察法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坚决服从、衷心拥护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的实施,真正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新修订《宪法》和新颁布的《监察法》的重大决策上来。二是要迅速组织开展学习。我部机关党支部充分利用党支部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掀起学习新热潮,原原本本学习,认认真真领会,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学习研讨,让同志们充分发表体会和感受,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并开展宪法和监察法知识测试,促进宪法和监察法的深入学习,自觉将宪法和监察法意识贯穿于统一战线工作全过程,推动统战系统形成遵守、维护宪法和监察法的良好风尚。

其次要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统战系统的干部既有机关公务员,也有事业编制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既有党员干部,也有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党外工商界、知识界人士。国家监察法的制定,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我们要对照宪法、监察法,原原本本学、一条一条学,准确把握立法的目的、背景、弄明白监察的职责、范围、对象、权限、程序等,教育和引导统战系统广大干部充分认识监察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入了解法律规定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在增强政治自觉维护核心上坚定坚决,在落实党的领导上不折不扣,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抓紧抓实。

再次落实监察法赋予监委的监察权。这不是行政监察、反贪反渎、预防腐败职能的简单叠加,而是代表党和国家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也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如此重托,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增强专业能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在依纪依法履职上有一个大进步大提升,做到既要"愿干、想干",还要"会干、能干".要加强自身权力的监督制约,严密工作程序,防范廉政风险,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接受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当好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监督者,当好查处违纪问题的执纪者,当好查处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执法者。

最后是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立良法,需善治。只有落实到位,()才会海晏河清。我们要结合统战系统工作实际,按照监察法的要求加快各项工作的磨合、融合,严格对照相关法律规定,完善工作程序,推动监督执纪工作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前进。制定监察法,就是通过立法方式保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将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不断提高党和国家的监督效能。统战部作为党委的工作部门,必须要认真学习监察法,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在全党的核心地位。统战系统要广泛开展学习监察法的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体统战成员的法治意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为我区统战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章两法"学习心得

红旗区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成新

4月17日下午,按照区纪委工作要求,区建设局党组以"一章两法"为主题,开展为期半天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4月18日上午,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习会,拉开了"一章两法"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序幕。通过每周的集中学和业余个人学相结合,我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书籍,边读边记笔记、写心得。通过参加市纪委网站"学法用法答题"版块测试,检测学习掌握情况,巩固学习效果。

在学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章》时,我了解到十九大党章的新变化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指导思想,为我们干事创业指明了道路和方向。我还了解到其他变化,比如:在现阶段,我国的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新世纪新时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到建党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是,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对1982年宪法的第五次修改,此次宪法修改将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并作出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这些重大修改,是新时代的必然选择,意义重大而深远。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和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我国的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是我国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因此,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新宪法内容,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在工作中做到严守宪法,履行职责,养成自觉以宪办事的良好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在纪检监察改革背景下颁布实施的,是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而制定的法律。它强化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是国家法制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工作史上重要的里程碑。法案于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共包含九章。监察法将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统一纳入监察范围: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这就扩大了监察范围,实现了监察全覆盖,真正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通过开展"一章两法"集中学习,我深感,面对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打铁还需自身硬,要不断丰富自身理论知识,用理论来指导好实践工作。还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记使命,强化职责,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下一步,我将把"一章两法"学习与"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有机结合,以学促改、学以致用,清廉奉公、尽职尽责,当好清正廉洁、干事创业的表率。

学习一章两法心得体会总结


学习"一章两法"总结

回族乡书记李东岭

按照县纪委的相关要求,经乡党委会研究,5月9日下午,在乡党委书记办公室召开了学习党章、和监察法的党委和纪委会议。通过近期对"一章两法"深入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党章意识、廉政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法治素养,进一步树牢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理念。

一、学习要在"学"上下功夫,务求学深学透

"一章两法"的修改和制定,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顺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特点,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新经验新成就,符合党心民心。要原原本本学。做到原汁原味学原文,扎扎实实悟原理,只有这样才能对"一章两法"有全面的把握,才能保证系统完整地掌握其科学体系、丰富内涵和思维逻辑,既不遗漏重点,也不错过要点,准确、深刻地领悟其核心内容、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要全面系统学。对于"一章两法"的学习不能断章取义,要结合其修改和制定的时代背景,进行全面解读,不能牵强附会和片面解读;要学深悟透,看得更远更广,不能一知半解,盲人摸象,囫囵吞枣。要结合实际学。将学习"一章两法"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起来,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回族乡提质发展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其中蕴含的新理念、新思维、新要求,进一步明确新目标、新思路、新举措,努力使各项工作有亮点、有作为、有成效,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发展。

二、要在"用"上下功夫,务求用到实处

推进依法行政,是改革所趋、是发展所需,更是民心所向,同时,也是党和政府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迫切要求。当前,回族乡各项工作千头万绪,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G327升级拆迁和经济建设、民生建设,都迫切需要良好的法制环境来保障。推进依法行政有利于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规范政府和市场关系,带来有序的市场秩序和竞争环境,对于发展我乡经济、实现提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树立法治思维,机关干部带头厉行法治。坚决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使各项决策都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确保让改革发展"列车"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要严格依法用权。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观念,时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醒对待权力,以畏天恤民、膝行而进的恭敬使用权力,坚决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真正实现心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

三、要在"守"上下功夫,务求严于律人更严于律己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始终对宪法法律怀有敬畏之心。要带头遵纪守法。在工作上,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感,严格依法办事,避免权力出轨,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杜绝各种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在生活中,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培养高尚的思想道德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不越雷池一步。要自觉接受监督。把监督看成是一种离不开的自我保护,把监督视为自己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树立勇于和乐于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把自己置身于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坦然面对来自上级与下级的监督、党内与党外的监督、组织与群众的监督、社会与媒体的监督,决不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决不游离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外。要勇于捍卫法治。对于一些干扰法治、破坏法治甚至严重践踏法治的行为,要敢于挺身而出,仗法直言,同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作坚决斗争,维护法治的尊严、树立法治的权威。

党员干部一章两法心得体会


党员干部"一章两法"

应举镇书记杨智勇

《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简称"一章两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监察法是新时期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而制定的法律。由此看来,"一章两法"是十分重要且必须认真学习严格落实的。

近段时间,我一直不断研读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重新温故《中国共产党党章》。监察法的出台彰显着党与时俱进,加大反腐倡廉的坚强决心。宪法彰显权威。党章体现了党的责任担当。每一部法律的出台都体现这时代的精神,每一条制度的更新都表明着时代的进步。现就我个人学习心得跟大家分享一下,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学习党章,让我明身正己。

1、学习党章是当前我们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最为现实、最为直接、最为基础的活动,每位党员干部都应当以党章为思想根基,将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仅仅学,还要学懂、学透、运用到实际、落到实处,不能整天将学习只挂在嘴边,说说而已,浅尝辄止,而是要自觉付诸行动。通过学习党章,全面理解了党章的地位与作用,才能坚定理想信念,心中才会有规矩纪律,筑牢思想防线,从而约束规范自身言行,从严治党也才能落实到实处。

2、学习党章要谨记党员身份,明确学习的目的。作为一名党员,我认为连最基本的入党誓词都记不住、党章都不知道是啥,是最不正确、最值得批评的。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始终把学习党章作为自己的必修课,始终把党章中的各项规定作为自己生活、工作、交往的底线,更好地在社会生活中当好表率,用实际行动贯彻党章、维护党章、遵守党章。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按照党章的基本要求,做到令行禁止,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努力完成党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做一名合格的、当之无愧的共产党员。

3、学习党章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我们基层党员干部的初心,就是要在工作中用实际行动践行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深入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忧群众所忧。不忘初心,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践行党的各项教育活动,尽职做好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带头模范作用,勇做时代的先锋者与领路人。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都说人不怕失败,怕就怕"认真"二字,我坚信只要肯用心,肯认真,铁杵终究会磨成针。只要我们发扬共产党人最讲认真的精神, 众志成城,砥砺奋进,开拓创新,我们的中国梦最终会实现。

二、学习监察法,使我心灵震撼。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制定的法律。要学懂弄通、学深悟透、推进落实,我认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了解监察法产生的背景及历程。充分肯定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思想理念。充分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的重大意义。

2、认真学习领会,深刻理解、正确把握监察法相关条文的内涵精髓。逐条逐句认真研读,铭记于心。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反腐倡廉,不断提高遵纪守法自觉性,养成自我净化好习惯。

3、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主动承担政治责任和纪律责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等各项监督。

三、带头学宪法,弘扬正能量。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1、作为一名镇党委书记,要坚持自觉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时刻准备与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做斗争。努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亲自带领全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提高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

2、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特别是这次新修订的宪法,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要求每名干部必须认真深入学习,争取学懂、学透,理解修订宪法意义。

3、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通过法制"七进"活动,使新宪法落实到基层,法制正能量得到更广泛的传播。

四、学习"一章两法",势在必行。

为进一步加大基层党员干部对《党章》、《宪法》和《监察法》的学习力度,我镇通过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基层各党支部自行组织学、设学习专栏、个人自学等方式,引导党员牢固树立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廉政意识,促使全体党员爱党尊党,守法用法,掀起学"一章两法"活动热潮。

"一章两法"的几点体会

王村乡书记杜成景

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一章两法》,进一步强化了自己的党章意识,提高了政治觉悟和法治素养,更加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以下是我的几点体会。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要推进制度创新,谨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挺在和反腐败斗争前沿。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正式确立。这既是我国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进步,也是新时期党和国家不断保持自身先进性、廉洁性的重要创举,对于提升我国政治文明和反腐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提高了党规党章意识。王岐山在浙江调研时的讲话:党纪严于国法,要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对一个党员来说,与一般群众不能一样,就意味着多尽一份责任与义务,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党员干部面临着物质、金钱等诸多考验,首先必须做到不违规违纪,只有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才能确保不违法。我们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必须时刻警醒自己,时刻对照党章党纪反省自己,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才能永葆先进性。

扩大了反腐败的覆盖面。过去,由于机制体制等种种原因,村级组织干部像农村非党村委主任、小组长等存在"没人管"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将过去党内监督达不到的应管人员全部纳入监察范围,监察对象大幅度增加,消除了监督的盲点,彻底打通了反腐败"最后一公里"问题。

巩固了良好政治生态。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是彰显了反腐败无死角、全覆盖的决心。唯有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核心,以自律加他律,以管理加引导,确立严格规范,才能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取得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让群众看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变化,看到身边的腐败问题得到严惩和解决。

促进了工作落实。目前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如果工作不落实,贻误的是发展时机,损害的是群众利益,影响的是党的形象。凡事不抓则已,一抓必见成效。我乡目前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很大距离,下步我会在不断学习和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还要时刻提醒自己勿忘初心,勤廉执政,以上率下,抓好当前重点工作,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真抓实干,始终把坚持党的统一领导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群众谋福祉,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引导全乡领导干部共同提升,为群众谋福利、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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