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内两项法规
党内两项法规的修订,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号角。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严明纪律、严纠"四风"、严惩腐败,推动管党治党取得显著成效。党内两项法规不仅固化了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而且将规范对象拓展到全体党员,把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扩展到用权、修身、齐家等方方面面,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传递出"制度笼子越来越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一个强烈信号。
人社部门业务广、干部多、责任大,管理着71多亿结余社保基金,每年分配近15多亿财政专项资金,组织人事考试、职业职能考试近57种、参考人数超6.7万人,还掌握着人事调配、公务员管理、职称评审、军转安置和劳动监察执法等众多行政权力。我们面临最大的形势是经济发展新常态,在新常态下,人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已经不同程度地反映到人社领域中来,对人社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要求,新常态下面临的难题进一步增多、处理难度加大。为此,我们人社部门必须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抓好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保持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三严三实"的要求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
《准则》和《条例》已划出了红线,也为我们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了重要的纪律武器和有力的制度利器。我们一定要从严管理干部,着力建设清正廉洁,务实为民的人社干部队伍。
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一是要坚持廉洁自律。坚持严于律已,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心存敬畏,行有所止,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要远离"底线",要以自身模范行动作表率,特别是我们各级人社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敢于当榜样、敢于当先锋。二是要坚持忠诚履职。作为一把手,要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人和事,要旗帜鲜明地不怕得罪人,治病树、拔烂树,努力做到不让一个共事的同志掉队落伍。党组要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要全盘谋划,统筹部署,抓好落实。班子成员要切实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做到管事与管人相统一,抓业务与抓廉政建设相统一,实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在选人用人方面:坚持把《准则》和《条例》作为选人、用人导向,公道正派选人用人,注重品德、注重业绩、注重公认、注重基层、注重清廉,将更多坚持"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党员干部发现出来,使用起来。
在日常管理方面。坚持把《准则》和《条例》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特别是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基本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作风建设为保障,突出人社改革重点,以"人才优先、民生为本"为工作主线,千方百计确保就业局势稳定,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下大力气推进企业全员足额参保,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优化人才政策环境,为河源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人力资源保证,强化源头治理注重劳动监察保障,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在执行《条例》时,关键要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注重学习。要引导党员深入学、系统学、持久学,结合实践学、带着问题学、学以致用,把《准则》和《条例》常放案头、熟记于心,特别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时刻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于那些散播与党的纲领和章程不相符的言论、搞政治上的投机钻营和阴谋活动、做表里不一的"两面人",以及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的人和事,发现一起、就应该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二是刚性执纪。执纪贵在从严,也难在从严。所以,从一开始就要树立铁腕执纪的意识,坚持一把尺子管到底,无论是谁,无论职务多高、贡献多大,只要违反《条例》,都无一例外地严肃处理,绝不能做老好人,搞下不为例、情有可原。三是抓早抓小。要抓苗头、抓预防、抓小错,堵塞小错能够酿成大祸的漏洞,具体方法就是要用好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改变要么就是"好同志"、要么就是"阶下囚"的状况。
法院党员干部学习两项法规心得体会
最近,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认识到廉政建设对我们法院工作有着重要意义,这两部党内法规,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仅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还要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做到不越雷池一步。
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必须要做到“知”与“行”结合,言行一致。首先必须抓好对《廉政准则》的学习,要逐条逐条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觉性是很重要的。《廉政准则》约束的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廉政准则》能否得到好的实施和执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觉自律上下功夫。因此积极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对于提高主动性和自觉性就显得不可或缺。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能够正确对待小事,能防微杜渐。谨小慎微应该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总之,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经常自省,在政治上把握自己,时刻保持清醒,保证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要在思想上把握自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要在生活小节上把握自己,绝不因善小而不为,亦不因恶小而为之;要在工作上把握自己,摆正位置,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不断提升精神境界;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要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慎独慎行,择善而交,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人;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树立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党员学习两项法规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每一名共产党员在加入党组织时,都面对党旗做出庄严宣誓:“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入党誓词全面、系统地概括了党的性质、目标、宗旨、任务、纪律及其内在关联。中央最近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对入党誓词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有关规定的具体化,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入党誓词、党章、《准则》和《条例》既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也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审计机关的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入党誓词,把学习党章、《准则》和《条例》结合起来,增强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切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地贯彻执行。
一、《准则》和《条例》的发布实施,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号角
《准则》和《条例》的发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重在立规,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两个党内法规正反互补、高低结合,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号角,意义重大。
(一)两个党内法规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提供了牢固基础。实现理想信念,必须有统一的意志追求、统一的路线方针和统一的纪律约束。《准则》立足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高标准、严要求,从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等方面提出“四个必须”;《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开列出负面行为清单。两个党内法规旗帜鲜明地把坚持理想信念“高线”和党的纪律“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的要求立了起来、挺了起来,为坚定党员理想信念,建立良好的政治生态,打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环境提供了基本遵循。
(二)两个党内法规为增强党性修养提供了强劲动力。党员姓党,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党性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从头脑中自发产生的,必须有严格的纪律约束作保证。按照党性要求和纪律约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完善,是党员改造主观世界的永恒课题。两个党内法规着眼世情国情党情,尊崇党章,既有正面号召和引导,又作出最严最全的监督约束,是增强党性修养的“发动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是要以两个法规的学习贯彻落实为牵引,每个党员要一体抓、一体执行,推动我们的党性修养上一个大台阶。
(三)两个党内法规为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供了制度保障。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监督能力。对全体党员,《准则》围绕“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围绕“廉洁”核心,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道德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提出“四个自觉”。《条例》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个方面,明确了党员纯洁性的基本底线和遵循,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治本之策。
(四)两个党内法规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武器。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表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两个党内法规的修订完善,使党的建设更加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对于扎牢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起来具有重要意义。《准则》紧扣廉洁自律,指向性更明确,内涵也更丰富,不仅对全体党员提出正面倡导,自律规范也不再局限于廉洁从政,而是增加了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内容,拓展深化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内核。《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针对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纪条款,成为党内监督、执纪问责、正风反腐的有力武器。
(五)两个党内法规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纪律保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就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准则》和《条例》通篇贯穿“全面”与“从严”要求,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以《准则》和《条例》为标尺,以上率下、严守党规党纪
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铁还需自身硬,审计机关监督别人,自身首先要严起来。审计机关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对党绝对忠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守住纪律底线,切实践行《准则》和《条例》,做到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真正做一名合格的国家公务员、合格的共产党员和合格的审计人员。
(一)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审计机关的党员干部要加强理论武装,在知党、爱党、信党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忠于党的信仰,坚定理想信念,时刻在灵魂深处反躬自省。要自觉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认真学习实践的表率、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弘扬优良作风的表率,真正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思想上坚信不疑、意志上坚韧不拔、行动上坚定不移。
(二)做党和人民利益的忠诚捍卫者。审计机关的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为民服务,第一选择是对党绝对忠诚,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切实增强组织意识、程序意识、原则意识,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要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面对问题和矛盾,无私无畏、不退缩、不避让,牢记责任、迎难而上、积极应对;面对挫折和过失,不粉饰、不诿过,吸取教训、百折不挠、奋勇向前;面对阻力和挑战,不畏惧、不茫然,铁肩担重任、妙手破难题、奋力促发展,切实肩负起历史赋予的职责和使命。
(三)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格遵守者。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审计机关开展任何工作,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尤其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要坚决服从中央决定,自觉与党中央步调一致,坚决抵制“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审计机关的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底线”意识,自觉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上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头顶有戒、胸中有尺、脚下有度。
(四)做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的忠实维护者。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是党领导建设和发展的经验总结,是坚持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基础和保证。审计机关的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和坚持维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并切实推动落实到位。要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服务新常态;坚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勤沟通、多补台,一把尺子待人、一个标准行事,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坚决杜绝那种表面一团和气、背后相互较劲设防的虚假团结,努力实现能够掏心见胆、并肩奋斗的真正团结。
(五)做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力践行者。审计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两个党内法规,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审计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克己奉公、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当好表率,不仅要自己不恋权、不贪财、不好色,做到洁身自好、问心无愧,更要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在审计系统叫响并践行“两个看齐”: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在遵守党纪国法上,在勤奋敬业、求真务实上,在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上,全国审计机关向审计署党组看齐,全体审计人员向审计长看齐,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努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
三、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审计机关在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还必须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努力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切实发挥好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促进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推动实现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
(一)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促进积极有效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具有隐蔽性、传染性和传导性,在有些领域已成为削弱和抵消政策效应的顽疾。各级审计机关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持续抓好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始终围绕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推进、重点资金统筹,以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等开展审计,严肃揭露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促进提高执行力,排除“梗阻”,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下贯通、落地生根,产生最佳政策效果。
(二)加强财政、金融、企业、资源环境、民生等专项审计,维护财经法纪。从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入手,顺着公共资金流向和公共资产资源的管理流程,从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一直追踪到项目,严肃揭露和查处骗取套取财政资金、侵占国有权益、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严肃揭露和查处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奢侈浪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确保各项财经法纪得到有效遵循。
(三)密切关注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隐患,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安全行为。要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变化和管理情况的审计,促进保障重点在建项目的资金需要,推动防控债务风险。要注重揭露和反映金融领域贷款诈骗、利益输送、内幕交易、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等重大问题,高度关注资本市场异常波动、操纵市场等问题线索,揭示跨市场监管、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证券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要关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绩效,特别是关注境外投资中的利益输送、资产转让、违规决策等问题,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紧紧抓住责任和权力两个重点,通过审计监督传递压力,通过压力推动落实,督促公共部门和公职人员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公共权力,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坚决维护法制的权威性。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履行好发展、环保、民生、安全、绩效、廉政责任,并通过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推动追责问责,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五)着力反映体制机制制度问题,推动深化改革。审计中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推进各项改革的重大部署,始终关注改革措施的制定、实施等情况,注重揭示和反映在推进改革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行为,并持续关注体制性机制性问题,积极提出解决突出问题和推进长远发展的建议,发挥深化改革“催化剂”作用。
(六)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好审计反腐败的“尖兵”和“利剑”作用,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一查到底。要着眼源头治理,深入分析研究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特点、发展态势和方式手段,积极提出建议,推动建立完善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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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学习
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下面fwsir小编整理了党内法规学习心得体会,欢迎阅读。
党内法规学习心得体会一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颁布。党内外对这两个重要的党内法规予以高度的关注。笔者在学习这两个法规中认识到,一个党内法规要制订好、执行好、效果好,道理上能讲很多,其实,比较重要的就是三条。
其一,作为纪律范畴的党内法规,首先是要界定清晰。特别是法律与纪律的界限要清楚。过去的一些纪律条款常常与法律条款混淆在一道,一旦真正遇到事情了,到底是法律处理还是纪律处理,途径和依据反而就模糊不清,无从着手。依法治国的五大体系建设,其中党内法规体系与其他四大法律体系是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的。党纪国法要起到互补的作用,法律已经明确的事情,纪律不要再去重复。这次在"条例"的修改中,就将70多项有法律界定的行为条款统统剔除了。纪律应该强调的,是法律没有触及而党内必须要做到的问题。体现党内法规在行为规范要求上严于法律的要求。这一次,"条例"从六大纪律方面,对违纪问题开出的"负面清单",充分体现的党纪条规姓"党"的特征。
其二,党内法规定义要明确,执行要有抓手,检查要有标准。这次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不免有一个重要的参照物: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红军时代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有一条,现在是没有的,叫"还门板",在村子里问老乡借门板,走时要还掉。但是这一条执行情况不好,一些红军战士走时并没有把门板送到主人处,而是在村子里一放了事。怎么叫"还",定义不明确,执行起来就有漏洞。后来就改了一个字,将"还"字改成了"上"字,你不仅是还,还要将门板重新装到门上去。这一字之改,就使得这一条的执行和检查都有了非常明确的标准。效果也就完全不一样了。这个小小的,对我们今天在制订和执行制度上,都有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现在,我们党员在行为上表现的问题,远比红军时代要复杂得多。所以这次"准则"的修订,没有从对党员的具体行为的细则来展开,因为这样是无法穷尽的。而是制定了党员和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准。这八条标准,从低到高,看得见、摸得着,会起到非常重要的标杆作用。
其三,党内法规要管用,首先是领导要带头执行。任何一项制度的执行,必须要领导的率先垂范。以前有个学校,制订了教师上班迟到要扣奖金的制度,以前这类制度制订过多次,但最后都不了了之。这次制度颁布的第二天,谁都没有料到,校长就迟到了,门口值班的老师想不作记录,打马虎眼过去了,但是校长坚持要记录在案,并扣了当月的奖金。后来大家得知,其实校长这天是故意迟到的。他的照章办事,使得这项制度的执行就不会有折扣了。我们以前的一些制度本身不错,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是管小不管大,管下不管上,就难以服众,制度渐渐也就失去了公信力。总书记讲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就关键在此处。这次两个这么好的党内法规,究竟管不管用,就是要看这些"关键少数".
以来,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非常好的进展,这源自于党的三严三实的的好作风的弘扬,全党纪律意识的明显增强。所以,对这一次两个党内法规的对党的建设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是完全值得期待的。
党内法规学习心得体会二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为全面从严治党重新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在法律之前划清纪律底线,让纪律要求更加具体化。
从严治党,标清"界线".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线上,党员也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以德治党。修订后的《准则》全文仅281字,但是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更将适用对象扩大到了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公与私、廉与腐、奢与俭、苦与乐的关系,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并且首次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对从政伦理道德作出规范。《条例》是管党治党和匡正党员行为的尺子。更将旧版《条例》中的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将纪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突出了纪律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订还开列了"负面清单",也就是说,以后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会明确标示出来。就新的《准则》和《条例》来说,新《准则》"重在立德",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新《条例》"重在立规",明确了"六项纪律",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纪在法前,执纪更严。众所周知,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社会需求的多元化,治党、治国的能力渐显疲态,旧的《准则》和《条例》中不少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体现不突出。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如党员收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能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组织推荐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从原来的"一年内"变成"一年半",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果更严重了。
学思践悟,知行合一。"行源于心,力源于志".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对于新《准则》和新《条例》,如果仅仅只是浮于表面的学习或者干脆将其束之高阁,不能将其精髓和内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那么一切都是空谈。两项法规的出台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有力依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带头学好《准则》和《条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坚决不触碰党纪法规的"高压线",自觉避开"负面清单",推进正风反腐新高潮。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政党。修订颁布《准则》《条例》,把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党内法规学习心得体会三
通过学习党纪法规,希望结合目前在整个国内进行得如火如荼的反腐风暴,来谈一谈自己对于遵守党纪法规的理解和感悟。
众所周知,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掀起猛烈的反腐败风暴,在短短的两年多时间里,已先后有一大批副部(省)级及以上高官因贪腐或作风问题落马,甚至有副国级干部落马。振奋人心,在"腐败会亡党亡国"的情形下,一个个反腐的重磅消息,大有力挽狂澜之势。反腐的强势,彰显了党和国家严惩腐败的坚定意志,也向社会传递了反腐力度升级的强烈信号,有助于凝聚人心、提振士气,迎接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新局面。
在此次的反腐风暴中,落马的除了政府官员外,最受人关注的就是国企里面的高管。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国企和反腐败工作,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既打"老虎"也拍"苍蝇",揪出了一大批国企蛀虫。
在欣喜于反腐形势的同时,作为身在反腐重灾区——国企里的一名党员,我们不应该只看到一个个落马官员的丑态,而忘记对自己的反思和行为的约束。
据新闻媒体统计,国企"落马"高管主要涉及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经商办企业等事项。
一是环节。发生于此类环节的腐败主要为贪污。
二是业务承揽、招投标等环节。发生在此类环节的腐败多为权钱交易和为亲友谋利。如中央巡视组指出,三峡集团公司有的领导人员亲友插手工程建设,一些招投标暗箱操作,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现象比较普遍。
三是物资采购、销售等环节。发生在此类环节的腐败也多为权钱交易和为亲友谋利。
仔细分析以上环节,我们不难发现这些都有以下因素:资金密集度高、与企业外部关联度大、诱导因素多等。若此时民主决策、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最容易滋生腐败,而这恰恰是国企廉洁经营的主要风险点。同时,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等"三重一大"事项,也容易滋生腐败。
坚持从严治党,我们应该从自己做起,不能因为在国企中工作就产生侥幸心理,国企并不是保护伞,而是考验我们自身党性觉悟的平台。
油水多的地方自然容易摔倒,而葛洲坝公司作为国家能源建设企业,正属于危险区。作为其中的一员,我们更要洁身自好,不与腐败者同流合污。
在工作中,不能因为一人有权,而任人唯亲,和亲属一起贪腐。这是对国家的不负责,对培养我们的公司不负责,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公司要制定监督管控机制,将权利控制在牢笼里,杜绝职权人员滥用权利,麻木不仁,即使犯错了,依然不收敛、不收手。
同时,我们要勇于担当,避免严重失职渎职。国企作为国家资产使用的代理人,我们工作中所涉及的国有资金,都是人民的血汗钱,是人民赋予我们无上的权利,也是一种信任。我们不能将人民的钱塞进自己的腰包,责任铭记于心。
在生活中,要严格管理自己的生活作风。很多落马的官员、高管都是因为作风问题而腐化堕落,生活作风不正不仅是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表现,而且还是对家人的极度不负责。
查看落马高官简历,发现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从基层一步步干起,如:知青、普通工人、乡政府电话员、中专院校团委书记……而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曾经的发奋青年、重要岗位上的有为干部,一步步走上贪腐堕落之路的沉痛教训发人深思,让人警醒。
这是因为什么?!这是因为理想信念不坚定!
理想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
回想革命战争年代,枪林弹雨、严刑拷打这种考验没有将共产党人打败。反而在执政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糖衣炮弹"却把共产党人打的面目全非,甚至到了亡党亡国的地步,原因就是这些腐败者对自我的放纵,将自己的理想信念之门高高挂起,让那些不属于自己、不劳而获的风情诱惑尽情摧残自己的共产党人格。
"君子爱财取之以道","责人之心责己,恕己之心恕人"
的中国思想永远不会过时,而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让党纪法规时刻在心中回响!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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