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条例学习心得

《周易》: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心得体会就是将自己的感想和思考整理出来的文字。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学习时经常遇到的事情,心得体会重点的是提出自己的看法或意见。怎样才能将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写好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新准则条例学习心得”,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新准则条例学习心得

——中海集团纪委书记

周清虎

率先知纪 模范守纪 严格执纪

根据中央纪委、总公司纪检组的学习要求,中海集团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版《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全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通过系统学习《准则》和《条例》,总结出以下五方面的特点:

更具系统性。《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表述归纳为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等"六大纪律",覆盖党员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新修订的《条例》去除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原则。

更具时代性。《准则》和《条例》新增内容涵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实践活动和反对"四风"的实践成果、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等多个方面,更能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

更具针对性。《准则》重在立德,树立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重在立规,通过开列六类纪律等"负面清单",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更是明确了相应的处分标准,避免领导干部误入歧途。

更具操作性。《条例》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对党员领导干部禁止类行为的事实范围进行了调整,不仅告诫党员干部不能做的行为,同时提出了清晰的处罚依据,防止和避免理解与执行上的偏差。

更具广泛性。新修订的《准则》将适用对象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提出"四个坚持"与"四个自觉"的廉洁自律规范。同时删繁就简,使《准则》易懂易记,便于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理解掌握和遵照执行。

对照新版《准则》和《条例》提出的要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做到"守其白,辨其黑,洁如玉,坚如铁",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要学思践悟,率先知纪。纪检监察人员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须比党员群众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学深悟透。通过学习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全集团要逐级组织开展《准则》和《条例》的专题学习,通过"一把手"讲党课、专家学者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入解读《准则》和《条例》,加强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要勤勉履责,模范守纪。纪检监察人员要做遵党规守党纪的示范者,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首先做到。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在推动《准则》和《条例》落实方面负有监督责任。要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准则》和《条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业行为,维护《准则》和《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要贯彻落地,严格执纪。《准则》和《条例》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区分了纪律和法律,实现对全体党员全天候、全覆盖的自省与监督。纪检监察人员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按照"三转"工作的精神,从"查违法"转向"盯违纪",切实提升执纪理念、转变执纪方式、强化执纪担当。纪检监察人员查案办案要坚守"六大纪律",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违纪即查,营造崇廉尚洁的广泛性、巩固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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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严明党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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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
一、以《准则》为镜强化廉洁从政、为民服务意识
新修订的《准则》,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全体和各级党员廉洁自律的8条规范,包括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准则》是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则》的继承和发展,是党的作风建设与时俱进的表现,是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明镜。《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每一位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应扭紧自律"螺丝",加强自身修养,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强化廉洁从政、为民服务意识。
作为基层党员,要增强学习《准则》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性,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要有为人民服务的决心。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境界,率先垂范,牢记宗旨,坚定不移的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发挥优良传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二、以《条例》为警钟 做遵纪守法、心存戒律的表率
新《条例》的出台,表明了党中央以规治党、以德治党、从严治党的决心,为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条例》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打上警示条,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确保权力使用不偏向、不变通、不越轨、不出格,真正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警醒党员干部心中要常存党规党纪戒尺,自觉远离纪律红线,以身作则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成为群众的行为风向标,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做"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提高党性修养,自觉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严明党的纪律戒尺,把党章权威立起来。
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准则》为镜,强化廉洁从政、为民服务意识,以《条例》为警钟,做遵纪守法、心存戒律的表率,做学习、遵守《准则》和《条例》的带头人,让《准则》的明镜常照己行,《条例》的警钟长鸣于心,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积极性和先进性,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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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新《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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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严治党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出重拳、下实招,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人民群众拍手称赞,赢的了世人的广泛赞誉。全面从严治党已成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加强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总书记强调:“要着力健全监督制度,着手修订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巡视工作条例,突出重点、针对时弊。”历时一年有余,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公开发布全文。笔者对两部法规手不释卷,对全文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加以思考。笔者认为,两部党内法规博大精深、内涵深厚,体现了理论与实践、高标准与底线、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德治与法治、“全体”与“关键少数”的辩证统一。
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
理论和实践紧密相结合,是我党的优良作风,是制胜法宝。理论是解决“知”的层面,实践体现“行”的方面。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体现了知行合一。“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以实则治,以文则不治”等,都是强调要实践、要实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中央修订《准则》和《条例》,本着事物发展、运动、变化的唯物史观,既是对原《准则》和《条例》内容的丰富和深化,又是满足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中共中央、中央纪委、中央办公厅先后就学习贯彻好《准则》和《条例》提出明确要求。
抓好理论的学习领会。全体党员要原汁原味、精读全文,认真学习领悟《准则》和《条例》。潜心研究《准则》8条、281个字内容及导语、党员自律廉洁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3个部分,把“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刻在心上。认真研究《条例》3篇、11章、133条、17000余字内容及总则、分则和附则3个部分,把整合修订后的“六大纪律”研究细、深、透。要自觉学、深入学,学中有思、思学结合,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要义和实质,解决好思想上的认识问题,真正做到内化于心。
抓好实践的贯彻落实。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停留在墙上挂挂、嘴上说说、文件发发、笔记抄抄,要下好“落实棋”。主要落实好三个责任。第一,党委主体责任。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第二,纪委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要找准职能定位,以《准则》和《条例》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第三,党员干部个人责任。党员干部个人要以《准则》和《条例》对标,对《准则》正面倡导的要竭力做到,对《条例》明令禁止的坚决不做,慎独慎微,谨言慎行,争做好党员、好干部、人民满意的好公仆。
高标准与底线的辩证统一
全体党员要常“照镜子”,“吾日三省吾身”,“君子检身,常若有过”,找差距、明不足,积极向高标准看齐,自觉远离底线、红线,不越界、不逾矩。
《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8个字”关系。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遵守“8个字”的基础上,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四个方面做到“四个自觉”。相对于一般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标准更高、更严。
《条例》则围绕党纪戒尺要求,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条例》将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等“六大纪律”,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开出了一份“负面清单”。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无论是党组织还是党员,都要按照《条例》严格追究其党纪责任。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辩证统一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决定》强调,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决定》第七部分第二方面专门就“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部署,并提出“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实现总目标,需要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需要严格的党内法规制度。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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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


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

深学严守党规党纪,做廉洁“财政人”

通过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充分认识到两部党内法规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作为县财政部门的当家人,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好、贯彻好《准则》和《条例》,对于保持全县财政工作廉洁本色,确保财政系统党员干部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学以知义。只有深入学习,才能熟知《准则》《条例》要义,才能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作为县财政局负责人,我将带头学习,将平时言行与《准则》《条例》进行对照、反思,明确知道哪些应该起带头作用、哪些不能为。积极推动全系统开展好学习贯彻活动,组织局党组中心组、各支部、各科所开展集中学习,局领导和各支部书记、科所长发挥带头作用先学一步,逐字逐句将《准则》《条例》学深学透,切实掌握其精神要义;将全系统每一名党员纳入学习活动范围,同时带动非党员干部积极学习;结合财政实际,组织全体财政干部进行《准则》《条例》知识培训,让每个人都能学到、学好;成立督导组对学习贯彻工作进行督查督促督导,全面确保学习质量,促进全系统上下明规矩、守规范,为规范廉洁财政建设扎紧思想的篱笆。

学以践廉。作为财政部门的“当家人”,我将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始终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模范遵守《准则》的高标准,坚定守住《条例》的基本底线,以实际行动引领全系统党员干部自觉落实党规党纪要求;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遵守相关工作规定,带头执行组织人事纪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对政府采购、农桥招标、决算审计等相关事项决不插手干预;坚持原则,在预算编制、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严格按照法治财政标准化要求,不为人情编预算、拨资金,切实维护财政系统廉政形象;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加强党性修养,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系统形成争当廉洁“财政人”的良好氛围。

学以尽责。《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我将带领局党组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通过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纪戒尺;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抓住这个纲,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抓早抓小,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绝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要以《准则》《条例》的贯彻实施,促进财政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规则。要求局纪检组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处理,使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党员干部因小失大,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加强对全系统财务收支情况检查,加强内控执行情况检查。要求各支部书记、各科所长既做好业务,更要抓好党务和纪律教育,全力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党纪法规约束之下,自觉接受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明明白白做事,干干净净做人,努力做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财政好干部。

新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严明党的纪律戒尺


新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严明党的纪律戒尺

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

一、以《准则》为镜 强化廉洁从政、为民服务意识

新修订的《准则》,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8条规范,包括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准则》是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则》的继承和发展,是党的作风建设与时俱进的表现,是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明镜。《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每一位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应扭紧自律"螺丝",加强自身修养,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强化廉洁从政、为民服务意识。

作为基层党员,要增强学习《准则》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性,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要有为人民服务的决心。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境界,率先垂范,牢记宗旨,坚定不移的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发挥优良传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二、以《条例》为警钟 做遵纪守法、心存戒律的表率

新《条例》的出台,表明了党中央以规治党、以德治党、从严治党的决心,为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条例》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打上警示条,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确保权力使用不偏向、不变通、不越轨、不出格,真正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警醒党员干部心中要常存党规党纪戒尺,自觉远离纪律红线,以身作则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成为群众的行为风向标,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做"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提高党性修养,自觉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严明党的纪律戒尺,把党章权威立起来。

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准则》为镜,强化廉洁从政、为民服务意识,以《条例》为警钟,做遵纪守法、心存戒律的表率,做学习、遵守《准则》和《条例》的带头人,让《准则》的明镜常照己行,《条例》的警钟长鸣于心,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积极性和先进性,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

准则条例学习心得范文


准则条例学习心得范文

近日,我乡多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开展了“一准则、两条例”学习活动,通过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作为乡镇干部,要始终保持共产党员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要不断适应新常态,修身立德、廉洁从政,长扫思想灰尘,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为思想武器,武装自己的头脑,始终保持共产党员清廉、务实本色。

一是《准则》中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风。把党员领导干部修身齐家摆在重要的位置,重点要做好“四个必须”。即,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些要求与总书记在今年党中央、国务院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对家庭建设问题的生动论述中提出的。“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认识到自己的家风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重要体现,带头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带动“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党员干部“四个必须”与总书记对家风建设“三个注重”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更好地诠释了党员干部修身齐家的重要性。

二是《准则》覆盖所有中共产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此前,《准则》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从近年查的案件来看,小官巨贪的案例很是普遍,“小官”身份与巨额贪污数字之间的强烈反差,为百姓痛恨。“小官大贪”贪腐行为多发生在群众身边,是近年来打击腐败的重点之一。

三是突出政治纪律,严惩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规矩行为。对于《条例》来说,突出政治规矩是又一亮点。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有它的特殊历史背景。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反腐大旗帜,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反腐无禁区,一批大“老虎”纷纷落马。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教训十分深刻;“对抗组织审查”的案例,也不鲜见,所以在新版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等“负面清单”,有利于解决党员对组织忠诚这个根本问题;对于违反组织纪律,也有教训。即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新版条例突出了“非组织活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新问题,强调要忠诚于组织,要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从以案件中,我们可以得出中央修改《条例》,有它的原因和历史教训,并且从这些教训深刻的案件中,得出的新纪律约束与规定,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四是史上最严党纪。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重修后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国家治理需要依靠法律,党员管理则要强调纪律。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是分内之事,而由于角色身份特殊,还需遵守纪律和规矩,党纪严于国法,标准更高,要求也更高。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就难以体现,容易出现“没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成阶下囚

”的现象。此次修订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党员干部新条例和准则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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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若干》,思想上有了更高的认识,对党员干部在怎样保持良好心态及自我约束与监督方面对自己提出了忠告,进一步认识到干部队伍在各项中是至关重要的,只有通过全面的经常的教育,真正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与自己对客观事物的思维趋向和对客观事物的反应密切相关。因此,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进一步使工作与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在指导思想上相一致,工作目标上相协调,工作部署上相呼应,努力探索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的新路子。牢固树立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抓反腐倡廉,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尊重人、理解人、爱护人贯穿于严格执纪的全过程,把“人”的工作做细、做深、做活,更好地调动、保护和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的理念,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的同时,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以创新的观念、发展的思路、科学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与时俱进。
遵守《廉洁从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是基本要求,也是必须执行的行为法则。要求我们在工作过程中,从点滴做起,构筑防腐之墙,堵塞腐败漏洞,切实炼就成“金刚不败之身”,做到“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一要深刻领会《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内涵。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内容,全面把握《准则》的基本精神,以贯彻实施《准则》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二要严格践行《廉政准则》要求。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做好表率,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努力解决影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深层次问题,铲除腐败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职务行为廉洁性,做一名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廉洁公务员。三要自觉接受监督。在实际工作中,要围绕解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着手,深入基层,掌握实情,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在工作中,注意思想改造;在工作中,落实《准则》规定要求;在工作中,查找自身不足,用实际行动加强政(行)风建设,取信于民,使人们满意。
通过开展此次学习活动,使我进一步认识了自己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所担负的重大责任,增强了我的忠诚意识、法纪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了忠诚可靠、甘愿奉献、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驾护航提供了政治保障。

新版《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


新版《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

2015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期间,技术开发项目联合党总支四个党支部分别组织各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了新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按照廉洁办下发的解读版及分享的知识题库,党员们进行了学习,并对题库的种类、数量、关键点进行剖析,力争通过下一步的党员廉洁知识闭卷考试。

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新版《准则》与《条例》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为反贪腐树起制度化防火墙,使廉政建设步入"纪律时代";新版《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准则的修改,体现了巨大的改革勇气。《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加强纪律和规矩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主旨更加鲜明,内容更加科学,指向更加清晰,要求更加具体,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一是继承性与创新性相统一。既充分汲取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与我们党一贯的管党治党思想体系和优良传统一脉相承,又着眼新的历史条件,充分吸收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成果,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新形势下从严治党规律、执政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实现了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从理论到实践的一次重大突破。二是针对性与系统性相统一。既坚持问题导向,直指现阶段管党治党、特别是纪律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除弊革新、正本清源,又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要求,实现了与其他党内法规制度相协调、与国家法律相衔接。三是科学性与实践性相统一。既言简意赅、内涵深刻,又务实管用、具有极强的可执行性。《准则》树立的"高线"看得见、够得着,《条例》划定的"底线"清晰明确、一目了然,为党员干部树立了"航标灯"、筑起了"防波堤"、拉起了"警戒线",为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

每一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不折不扣遵守《准则》和《条例》,在廉洁自律中干事担当,在遵章守纪中实现自我净化与提升。要明规矩,深入学习党章以及《准则》和《条例》,在熟悉掌握党纪规定的基础上,真正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自觉树立高线、划清界限、筑牢底线。

在工作中,作为共产党员,我们应该严守廉洁纪律,永葆清廉本色;以党的要求来指导实践,提升业务水平;在面对工作岗位上可能的各种诱惑时,时刻提醒以党员的要求严格约束自己,廉洁从业,抵制不良风气,坚守工程师的操守。严以律己,是作为测试工作者应该有的品质,作为党员更要对自我严格要求,在实践中积累,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另一方面,在工作岗位上,党员要做好先锋模范作用,不怕吃苦,勇于奉献,与身边的同事互帮互助。

廉洁自律既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又是一个终身的课题,是党员的立身之本、处事之道,全体党员应在部门内部做到团结一致,一步一个脚印地奋力将工作做到更好!

技术研发项目联合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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