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应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解读

每个人的想法和观念都不一样,你觉得是错的事,别人不一定觉得。体会心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小学中学阶段有一项重要的写作训练就是写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比较多地倾向于个人的主观感受和体会,心得体会的内容具体要怎样写呢?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应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解读”,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对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及的司法领域的重大举措进行了详细说明,对领导如何避免干部干预司法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十八届四中全会这份决定中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说,世界上并没有普世的法治模式,也没有最好的法治模式,只有最适合本国国情的法治模式。

姜伟表示,法治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法治的基本精神对于各国的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法治建设固然有其客观规律,但是也要与本国的实际相结合。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从各国的法治现状看,具体国情的复杂性决定了法治模式的多样性。主要发达国家在政体形式、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方面,也不尽相同。

姜伟说,中国经过65年的探索,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法治建设成就。这些成就集中体现在我们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走这条道路,我们坚定不移、充满信心。目前,世界已经认可经济发展的中国模式,我们相信,世界也会认可法治建设的中国模式。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问题一直被人们所关注,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有明确的规定,姜伟说,主要有三个措施:

第一,全程留痕,就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要记录在案;第二,要公开通报,领导干部插手司法活动情节恶劣的要公开通报。第三,如果干预个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司法人员在履职的时候有时会受到外部干预,任何非法干预都会导致不公正的结果,影响司法公信力。在实践中,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时有发生。姜伟表示,司法权是居中裁判的权力,为防止人为因素干扰司法活动,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有以下三项: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三是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其律师,泄露或者打探案情等违法违纪活动。

此外,《决定》要求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这些举措对于保障法官、检察官严格司法、秉公办案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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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与历程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了迄今为止最为深入和全面的论述。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是指道路,又是指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是我们永远要高举的旗帜。上述深刻而又重要的结论是在回顾和总结我们党领导人民半个多世纪,特别是1978年以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基础上形成的。

报告用3个“我们要永远铭记”来表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和发展过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中国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进行了艰辛探索,从而为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提供了政治前提,制度基础和宝贵经验。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人民重新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一时期我们坚持解放思想拨乱反正,彻底否认以阶级斗争为纲,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做出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我国人民在世界风云变幻和国内发生困难的考验面前,继续坚定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取得了辉煌成就。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

报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做了科学概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报告还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

如果我们把目光转到1978年以来的历程,也可以清楚地看出:每当改革开放发展到关键时期,我们党总是鲜明地举起自己的旗帜带领人民朝着正确的方向坚定向前。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内外都有人指责我们解放思想拨乱反正是砍旗、是非毛化。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定指出,毛泽东晚年的错误要纠正、毛泽东思想旗帜不仅今天,而且今后我们都要高举。世纪之交,以江泽民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向全世界宣示: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推向21世纪。党的十七大,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鲜明提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无论是改革开放以来近30年的历程,还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半个多世纪的历程,还是往前上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80多年的历程,历史告诉我们也告诉未来:我们这个党始终高度重视旗帜这个重大问题。因为这既是我们党能战胜艰险克服困难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原因,又是我们能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最可宝贵的经验。这是因为旗帜问题至关重要。旗帜就是方向,旗帜就是形象。正如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指出的,“主义譬如一面旗子,旗子立起来了,大家才有所指望,才知所趋赴。”

新时期以来我们党的全部理论和全部实践的主题就是不断建设、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党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就是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就是党的共同信念、共同理想和共同目标的集中表达。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伟大的道路。它之所以能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关键在于这条道路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在当代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没有任何其它道路能把中国引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目标。因此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科学概括。在当代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而没任何其它理论体系能够成为引领中国人民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旗帜。因此在当代中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就是真正高举马克思主义的伟大旗帜。

(作者:严书翰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主任、教授、博导)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对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和影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首先,建设法治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前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性;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条件;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保障。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维护社会公正,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

其次,树立法治权威。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四中全会强调,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一方面,就党而言,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另一方面,就社会成员来说,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要保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权力在法治的框架下运行。

再次,运用法治思维。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这表明,今后的改革将逐步由过去的政策主导型转向法律主导型。要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挥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基础性作用。要不断推进国家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法治化、规范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高度关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法治的力量。要用法治思维化解改革风险,用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有序进行。把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起来。

最后,形成法治文化。法治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也是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形成法治文化是一篇大文章,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层面来看,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重要内容,要把法治教育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从社会治理的层面看,要把依法解决纠纷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方式,进一步完善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从干部考察和选拔层面看,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党员干部应该带头遵法守法;从法治教育的层面看,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使全体人民都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学习十八大心得体会-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学习十八大心得体会-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原创投稿
学习十八大精神心得体会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在刚刚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胡锦涛同志代表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报告高瞻远瞩,立意深远,主题突出,内涵丰富,论述精辟,集中了全党智慧,体现了时代要求,反映了人民意愿。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回顾十年奋斗历程,科学发展开创全新局面。从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到建设创新型国家,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到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发展理念的变化带来实践的巨大跨越。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个兴国之要,奋力开启科学发展的新时代,社会主义中国有力地回答了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的时代命题,构建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发展格局。波澜壮阔的伟大实践,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
回顾十年社会进步,改革开放提供强大动力。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到文化体制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改革的不断深入推动着制度文明的创新发展。在改革的攻坚期,以解放思想作为强大思想武器,以改革开放作为强大动力,社会主义中国不断在制度建设和创新方面迈出新步伐,不断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自我完善、战胜挑战中展现出巨大生机活力和新的优势。
十年奋进,十年辉煌。十年的历史性成就和进步再一次雄辩地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全面审视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发展大势,全面把握我国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处在重要历史节点上。只有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才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进而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党的十八大已圆满闭幕,这次大会对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目标和宏伟蓝图,对中国现代化进程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必将有力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继续前进。让我们携起手来,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沿着充满希望的中国道路奋勇前进,以扎实奋进充满活力涌动的青春激情,迎来伟大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

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就为新形势下国家立法工作确定了方向和目标,提出了任务和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新的起点上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推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发展,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充分认识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

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为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奠定了重要基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以宪法为核心,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有力地推动和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有力地维护和发展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充分肯定我国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和进步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法律制度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问题,与党和国家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同时,事业在发展,形势在变化,法律体系不可能一成不变、一劳永逸。在实践基础上不断完善我国法律体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新课题新要求。

完善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总书记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和不断进步,必然对法治建设和立法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要求新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面向实践、面向未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立法工作,适应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法律体系,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完善法律体系是全面深化改革、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必然要求。全面深化改革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战略部署,确立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各方面的改革举措,许多都涉及制度体制层面的问题,都涉及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以及相关授权、批准、备案等活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和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来谋划和推进依法治国特别是立法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善于通过立法形式推动和落实改革举措,努力使立法进程同改革开放进程相适应。

完善法律体系是妥善解决各种突出矛盾和问题的紧迫要求。当前,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紧紧抓住和用好;同时,我们也遇到了一个过去不曾有过的各种社会矛盾多发、集中和交织叠加的矛盾凸显时期。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人民内部矛盾呈现新特点,群体性事件增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善于运用法律的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机制,通过立法妥善调整和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善于在制度范围内、在法治轨道上,有效应对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完善法律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要求。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立法是实行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从现实情况看,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些问题在法律上还不明确,有缺项,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现行的法律规定,有些已不适应形势环境的变化和事业发展的要求,有的需要修改,有的需要废止,有的需要配套;立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健全的问题,立法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更高的标准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及时进行法律的立改废释,加强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衔接和配套,发挥法律体系整体功效,推动法律体系完善发展。

总之,我国立法工作今天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同过去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标准更高了,任务更重了,责任更大了。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各项工作中,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新贡献。

二、牢牢把握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和重要原则

立法活动是国家重要政治活动,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在新的形势下,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完善立法体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贯彻落实上述总体要求,必须着重把握和遵循以下重要原则。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立法建议,凝聚了全党全国的集体智慧,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同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是完全一致的。

我们要在立法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理论指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从法律制度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推动和开展立法工作,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和工作计划,突出立法重点,使立法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统一思想认识,妥善解决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不断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反映人民意愿、充分实现人民权利、充分保障人民权益,是法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新形势下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根本目的。古人早已看到,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确立了立法价值取向,要求立法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我们要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尊重和保障人权,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正确处理权利与权力、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的关系,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的利益,从法律制度上更好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坚持从中国的国情和实际出发,积极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

法律属于上层建筑,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升。脱离国情和实际的立法,即使搞出来,也只是空中楼阁、纸上谈兵,解决不了我国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法治建设和立法工作,必须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和最大实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现代化建设不断推进相适应,顺应时代前进潮流、反映实践发展要求。

我们要在立法工作中,牢牢立足基本国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作为立法基础,紧紧围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任务要求,积极应对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课题新任务。深入分析立法需求,区分不同情况推进各领域立法,注重各方面法律制度协调发展。根据内外环境、条件和情况的发展变化,及时进行立改废释。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吸收人类法治文明成果,借鉴国外立法有益经验,但绝不照抄照搬。

(四)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衔接,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二者密切关联。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提高国家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各领域各方面改革,都要坚持依法治国,这是一个破与立辩证统一的过程。古人讲: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从一定意义上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是对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的深化,两个《决定》相得益彰,形成姊妹篇。

总书记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我们要在立法工作中,认真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努力把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正确处理法律的稳定性与变动性、现实性与前瞻性、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关系,努力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对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

(五)坚持宪法的核心地位,通过完备的法律推动宪法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是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同时宪法又通过法律法规予以贯彻和体现。在推动宪法实施方面,立法担任着重要角色、发挥着重要作用。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方针政策、活动准则等,需要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相互衔接和配套的法律法规来贯彻来落实。

我们要在立法工作中,切实增强宪法意识,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一方面,要遵循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立法活动,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另一方面,要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配套的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推动宪法实施,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我们还要在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等各方面工作中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牢固树立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的观念,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三、认真落实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重点任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第二部分,从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三个方面,提出了新形势下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重点任务。我们必须全面把握,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立法工作,推动法律体系完善发展。

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编纂民法典,制定和完善发展规划、投资管理、土地管理、能源和矿产资源、农业、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规,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

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基本政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完善和发展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完善选举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

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化产业促进法,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

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律制度建设。完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组织立法,制定社区矫正法。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

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完善立法体制

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经过30多年来的实践,这方面已经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包括制定立法规划、法律草案起草和审议中的重大问题、修改宪法、提请大会审议法律、保证重大举措于法有据等,应当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

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将有关法律案列入立法程序。

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是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立法工作的重要举措。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都要按照《决定》的精神,健全发挥主导作用的体制机制。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律草案,由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参与,并形成常态化制度。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依法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

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立法质量直接关系到法治的质量。完善法律体系必须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把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立法要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立法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简洁明了地回答了新形势下我们立什么样的法、怎样立法这一重大命题。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切实贯彻。

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尽量具体、明确,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的作用。

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局,责任重大光荣,任务艰巨繁重。我们要在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决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使我国立法工作不断迈出新步伐、迈上新台阶,谱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历史新篇章,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心得


篇一: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心得体会

2015年5月13日

今天,在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参加了全市乡科级领导干部轮训班,通过学习,对依法治国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法律的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法律的权威源自于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人民权益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因此立法前要下基层,听民意,让群众更加熟悉法律法规,只有科学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有章可循。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严格执法是手段。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再好的法律也是一纸空文。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要有清晰的执法依据和充分的信息公开,才能建立充分的公信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卫生计生执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我们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

展工作,努力提高卫生计生依法开展工作水平,坚持依法履职、依法维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法律是基础。通过这次学习,我感觉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才能更好的指导我们依法行政,通过这次学习,让我更清楚,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么做,不可以怎么做。从理论上说,不坚持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没有方向,近乎空谈;从实践中看,不坚持依法行政,就有可能会收支平衡我们在工作中随心所欲、恣意妄行,会把实践引入误区,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确切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办事,才能为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篇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参加“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培训班”学习体会

单位姓名

前段时间,我通过在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在线平台,参加“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培训,观看并学习了《徐守盛书记在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辅导报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内容》等视频。通过学习,我感到收获颇大,对法治湖南建设有了新的认识,对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谈下参训的学习体会。

中共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预示着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将建立起来一个新的体系——“法治体系”。

自1997年的十五大提出要在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来,我党一直在不断地推进法律体系的建设,时至今日这一目标已如期实现;此次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中国未来要形成“法治体系”,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法治体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应包含多方面内容:排在第一位的是党的依法执政,然后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法治化。其意义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共决策绩效、建设和谐社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十八大报告确立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这也意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将从“国本”法律观回归“人本”法律观。这一法律观将使中国法治在价值理念上发生重大变化。自十七大以来,我国的法治工作有两项基本成就:一是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中国仅用三十几年时间就走过了他国三百年走过的道路,改革开放之初“无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二是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其成就可与经济相媲美。

虽然我们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也应当看到目前我们仍存在一些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法律的实施特别是法律准确、有效、全面、统一的实施就成为法治建设新的主要矛盾。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已进入攻坚时期,因此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也是必须要解决的。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湖南省委颁布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标志着湖南从打造法治政府到法治湖南的跨越。《纲要》的实施,将为转型期湖南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可比拟的作用,对人民群众保护其最需要的公平正义和维护其自身权益具有深刻的意义。 “程序合法就是最大的公平正义”温家宝总理在一次调研时这样说到。从法律人的角度讲,程序正义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好方法。从这一方面来看,湖南省是走在全国前列的,2009年《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

开始了湖南建设法治政府的大胆尝试。这也是中国首部规范地方政府行政程序的规章,为全国性的《行政程序法》立法提供了前期经验。我省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地各部门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省里和各市州和各部门结合实际,健全和完善法治建设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以及工作制度,并对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从报刊到电视打造宣传“法治湖南”的专门阵地;分阶段全面开展“法治湖南”的学习培训;加强基层的基础工作建设,在各地扎实开展各类法治创建活动。

建设法治国家,大都是从立法,行政,司法方面讲依法治国的,而作为领导核心的各级党委如可发挥领导作用则所涉不多,然而《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用浓墨重彩讲了党委如何依法执政,这样就抓住了法治湖南建设的龙头。可以这样说,《纲要》在党委政府扩大决策民主化,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解决“转型期湖南”的多元化矛盾等方面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我局把“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纳入首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并认真抓好落实。及时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并由局首要负责人任组长,确定法制宣传员,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彻底负责普法工作的日常事务,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按照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要求,做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每年年初有计划,年终有

总结,促进全局的普法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我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与有关 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增强自身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坚持学习制度化,运用每周一例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等必学教材。二是结合本职工作,大力开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维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权威。三是积极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与非煤矿山负责人、安全维护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维护 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法律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全力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有效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和《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执法主体、规范案件查处行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和行政处罚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坚决杜绝执法的随意性,坚决纠正滥用职权和违法行政的行为,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合理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执法。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执行 严格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执法过错责任。

参加“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培训,结合中央,湖南省及我们单

位开展依法建设的工作实际,谈了自己的认识。为了能够更好地保持学习成果,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下三点:

1、进一步增强普法学习,真实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上下功夫,用法律法规武装自己的头脑。

2、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及宣传力度,坚持一手抓规范维护,一手抓依法查处,严格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3、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职业责任教育,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使自己牢记服务宗旨,自觉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真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彻底推向一个新台阶。

篇三: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报告根据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八大报告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未来5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突出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内在目标,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我们党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变革,更是一次全面的制度创新。我们要勇于把自己的思想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观念中解放出来,但观念的变革容易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影响与束缚,容易停顿、反复甚至逆转;因此,我们更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来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制度空白、制度缺陷和制度冲突,真正把科学发展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上,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内。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越是从发展的早期进入发展的中期和后期,越是从粗放发展阶段转向科学发展阶段,就越需要通过法治来克服在发展过程中个体行为选择和政府决策行为选择的功利化、短期化、表面化现象,纠正各种重速度轻效益、重总量轻质量、重效率轻公平、重局部轻全局、重当前轻长远的做法,建立健全一整套支持、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不断扩大人民民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在当代中国,要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对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改革开放以来,正是由于我们党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有力保证了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保证了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保证了党与国家最高领导权的平稳交接和党的领导集体坚强有力,保证了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必须把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全面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依靠法治治国、执政和行政的水平,努力开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时代。

总之,只要我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法治规律与中国国情的创造性结合,坚持自上而下有力推动与自下而上全民参与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就一定能开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局面,就一定能取得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成效,就一定能在社会主义中国创造出与经济建设奇迹相媲美的法治建设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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