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与历程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基于自己的理解,可以将自己的感悟记录下来。在学校的时候我们都写过心得体会,心得体会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心得体会的内容要写些什么更好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与历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了迄今为止最为深入和全面的论述。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是指道路,又是指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是我们永远要高举的旗帜。上述深刻而又重要的结论是在回顾和总结我们党领导人民半个多世纪,特别是1978年以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基础上形成的。

报告用3个“我们要永远铭记”来表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和发展过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中国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进行了艰辛探索,从而为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提供了政治前提,制度基础和宝贵经验。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人民重新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一时期我们坚持解放思想拨乱反正,彻底否认以阶级斗争为纲,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做出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我国人民在世界风云变幻和国内发生困难的考验面前,继续坚定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取得了辉煌成就。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

报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做了科学概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报告还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

如果我们把目光转到1978年以来的历程,也可以清楚地看出:每当改革开放发展到关键时期,我们党总是鲜明地举起自己的旗帜带领人民朝着正确的方向坚定向前。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内外都有人指责我们解放思想拨乱反正是砍旗、是非毛化。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定指出,毛泽东晚年的错误要纠正、毛泽东思想旗帜不仅今天,而且今后我们都要高举。世纪之交,以江泽民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向全世界宣示: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推向21世纪。党的十七大,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鲜明提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无论是改革开放以来近30年的历程,还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半个多世纪的历程,还是往前上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80多年的历程,历史告诉我们也告诉未来:我们这个党始终高度重视旗帜这个重大问题。因为这既是我们党能战胜艰险克服困难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原因,又是我们能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最可宝贵的经验。这是因为旗帜问题至关重要。旗帜就是方向,旗帜就是形象。正如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指出的,“主义譬如一面旗子,旗子立起来了,大家才有所指望,才知所趋赴。”

新时期以来我们党的全部理论和全部实践的主题就是不断建设、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党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就是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就是党的共同信念、共同理想和共同目标的集中表达。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伟大的道路。它之所以能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关键在于这条道路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在当代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没有任何其它道路能把中国引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目标。因此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科学概括。在当代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而没任何其它理论体系能够成为引领中国人民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旗帜。因此在当代中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就是真正高举马克思主义的伟大旗帜。

(作者:严书翰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主任、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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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范文:解读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小编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优秀范文:解读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范文,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重新整理了一下发到这里。

这是一面引领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

这是一面凝聚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

这是一面指引中华民族不断走向胜利的旗帜。

这面旗帜有个响亮的名字,就是色。

******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郑重提出:“全党必须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领人民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继续全面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完成时代赋予的崇高使命。”十七大代表在聆听了报告后纷纷表示:报告深刻阐明了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旗帜鲜明地表达了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

伟大的创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建设问题上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形成的重大成果和实践成果。

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成功地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开始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对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进行了初步的思考和探索,为以后的探索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紧紧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理论勇气,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创立邓小平理论,开辟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从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在中国大地上高高飘扬。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以******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改革开放、与时俱进,在国内外政治风波、经济风险等严峻考验面前,依靠党和人民,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开创全面开放新局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创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继续沿着正确方向破浪前进。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顺应国内外形势发展要求,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发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精神,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实践中,坚定不移地把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代表们一致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最可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来自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十七大代表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源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是历史的必然和人民的选择。它既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又是指导中国人民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科学理论。

崭新的篇章

回顾五年来的发展历程,代表们都有着共同的感受:这是不平凡的五年,是催人奋进的五年,是高举旗帜、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五年。五年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认识国内外发展大势,全面把握我国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认真总结党治国理政的实践经验,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在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过程中,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前进道路上面临新的时代课题: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机遇前所未有,挑战前所未有,如何抓住千载难逢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伟大的理论总是在回答和解决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课题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面对实践提出的新课题,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继承和发展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在准确把握世界发展趋势、认真总结我国发展经验、深入分析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进一步回答了新形势下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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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定位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一面伟大旗帜高举,是十七大的一个鲜明特点,是十七大的一个突出贡献。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定位,意蕴丰厚,思想深刻,富于创新,具有重大意义。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定位,深化了“旗帜”所包含的基本意蕴

旗帜是用来引导方向、指引前程的。一般说来,人们是把有号召力、有代表性的思想、学说或理念比喻为旗帜。“五四”运动期间,中国先进分子和进步力量高举科学、民主的大旗,揭开了反帝反封建斗争新的一页。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共产党高举起马克思列宁主义这面旗帜,不断实现与中国具体实际的结合。正是有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旗帜的指引,有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理论产物——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我们才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获得了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功。在“思想理论即旗帜”的意义上,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主义譬如一面旗子,旗子立起了,大家才有所指望,才知所趋赴。”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在始终强调要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出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旗帜来高举,这既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识的深化,也是在旗帜问题上的思维创新。党的十七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定位,使我们的认识在“思想理论即旗帜”的基础上得以提升,使我们的观念在“思想理论为旗帜主要标志”的基点上得以升华,由此拓宽了我们认识旗帜问题的视野,深化了“旗帜”的基本内涵和丰富意蕴。

从所发挥的作用、具有的功能看,科学的思想理论被比喻为旗帜、被作为旗帜来高举,是十分恰当、非常准确、毫无疑义的。但仔细分析一下,我们会发现,科学的思想理论之所以能够作为旗帜来高举,除了因为它揭示了一定历史阶段上社会发展的本质和规律之外,还在于它昭示着一种与思想理论及其理论原则相适应的实践道路,提供了一种与理论原则和实践道路内在联结的事业追求、努力方向、奋斗目标。如我们党始终坚持高举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既以一种科学的思想理论而存在,又作为一条正确的道路在实践,还是一项伟大的事业需要努力去追求。这意味着,当我们把科学的思想理论奉为旗帜的时候,旗帜所包含的意蕴和意义决不限于思想理论及其理论原则,而具有超出思想理论及其理论原则之外更多的内涵。由此可见,在旗帜的基本意蕴和丰富内容中,既有理论原则,又有实践道路,还有事业追求。理论原则、实践道路、事业追求的统一,构成了旗帜的基本规定。正因如此,旗帜在我们党、我们国家民族的历史实践中,才发挥了无与伦比的巨大作用,才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非凡功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定位,不仅坚持了将科学的思想理论奉为旗帜的认识和实践,更重要的是把“旗帜”问题纳入更宽阔的视野、置放于更高层次上予以科学把握、严肃对待,揭示出“旗帜”更深层次的内涵,呈现出“旗帜”更为完整的面貌。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定位的创新所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定位的优势所在。它把“思想理论即旗帜”状态下隐含于“旗帜”之中的“实践道路”和“事业追求”的意蕴,以更加明确和外在的形态展示出来,使“旗帜”内含着的理论原则、实践道路、事业追求的多方面规定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定位中得以有机的统一。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定位,拓宽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

与对“旗帜”内涵与意蕴的分析相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因其“旗帜”定位,其内涵得以进一步拓宽和丰富,最突出的,是在一个新的平台上达到了理论与实践的一致,实现了目标与过程的统一。从“旗帜”的角度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融理论、实践、运动、制度于一体,汇目标、过程、道路、前途于一身。

以实践运动来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就反复强调、不断强化的;而以思想理论或理论体系来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则是通过我们党分别提炼概括出来的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来实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定位,使之由一般地被指称为一项伟大事业、伟大实践而被更多地注入了思想理论或理论体系的色彩,凸现了一项伟大事业、伟大实践之思维表达的理论意蕴。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了这一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事实上,自邓小平同志于1982年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鲜明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命题、这个论断,强调“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时起,“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或逐渐简化凝炼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成为中国共产党和亿万人民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实践主题,就成为中国共产党和亿万人民不断深化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本质和规律认识的理论主题。而作为理论主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中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实现了一系列重大创新。

由此可见,以“旗帜”的视野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既是一面实践旗帜,又是一面理论旗帜,还是一面事业旗帜,是实践旗帜、理论旗帜、事业旗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还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面制度旗帜、目标旗帜、道路旗帜等。正是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具有的实践、事业、制度、理论、观念的多种规定,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内含的目标、道路、方向、前途、理想的多重意蕴,我们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面旗帜,最完整、最准确地诠释了“旗帜”的真谛,最科学、最有力地昭示出“旗帜”的价值;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定位中,“旗帜”的内涵得到了最全面、最恰当地揭示,“旗帜”问题得到了最正确、最圆满地回答。

从实际情况看,我们党、我国各族人民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一面旗帜高举着。自党的十二大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命题开始,从历次代表大会报告的题目(在一定意义上即主题)中,就可窥见。党的十三大报告的题目是《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党的十四大报告的题目是《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党的十五大报告的题目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党的十六大报告的题目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党的十七大报告的题目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包括十七大在内的连续五次党的代表大会报告的题目中,无一例外地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念,并使之与“道路”、“事业”或“旗帜”联结,这很能说明问题。这已经清晰地表明:我们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决心是多么坚定,我们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的信念是多么执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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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心得体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心得体会

本色与特色的辩证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讲世界社会主义500年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这话是提醒我们,讲特色时不能忘了社会主义这个本色,如果忘了或丢了社会主义的本色,这种特色绝不会是社会主义的,而是其他什么主义的了。所谓皮之不存,毛之焉附。特色和本色是一个完整体,互相依存,缺一不可,否则都可能丢掉社会主义。世界社会主义500年的历史告诉我们,前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在探索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既有将社会主义制度固化、僵化,走向独裁专制的左倾错误的老路,也有借改革之名,忽视或有意去社会主义方向,最终纷纷走上丢了本色的资本主义的邪路。左倾错误往往是使右倾错误得势的条件。所以小平同志说:“左可以丢掉社会主义,右也可以丢掉社会主义".我国在探索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也曾出现过左的或右的错误倾向,都险些将中国的社会主义丢掉。由于我们党及时纠正错误,把坚持本色与坚持特色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保证了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沿着正确方向顺利发展。

坚持本色,就要弄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才能知道要坚持什么?

就我个人来说,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曾经似乎是清楚明白的,又曾经是糊涂的。说清楚明白是上世纪五十年代,那时政治上,人民对共产主义的理想都非常信仰,党风正、政风清,人民对共产党非常信任,经济上,工业生产迅速发展,工人当家做主,农村农业实现合作化,农民当家做主,人民生活虽然不富裕,但幸福感很强,人们发自内心地、兴高采烈地高唱“社会主义好”,对社会主义充满美好的梦想,没有任何怀疑;说曾经认识模糊是在改革开放的后期,也就是十八大前一段时期,感觉人们不再提共产主义理想了,经济发展了,但工人、农民的地位在下降,高收入人群(如国企高管和民营企业家、各种“名星”等)的地位越来越高,两极分化明显、贪腐严重,到处能听到、看到的多是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学习他们先进的科学的管理方法等等,在我接触的年青人当中,似乎很少能听到唱或说社会主义好的,而赞尝西方资本主义的则很普遍,国内外一些学者把中国社会称为是“国家资本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虽然其中一些人是别有用心,是想唱衰中国,希望中国改变颜色。这些不仅在我的脑子里产生对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质疑,而且深切感到我国社会主义的确处在将丢失本色的严重境地。所以,要坚持本色,就应当弄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要正本清源,明确方向。什么是社会主义?马克思对什么是社会主义讲了五条原则:

一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组织生产,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需要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

二是对生产有计划的指导和调节,按劳分配;

三是合乎自然规律地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

四是共产党的领导,无产阶级专政;

五是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同时,还应特别注意,马克思的这五条原则是在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条件下讲的,即是在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已经成熟的条件下提出来的,也就是说,只有同时具备这种物质条件和五条原则,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否则还不能说是真正的社会主义。

关于中国的社会主义,邓小平同志讲了三条原则:“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富裕。另一个原则是我们的政策,不至于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我理解,这三条原则实质就是马克思讲的五条原则中的第一条,在中国尚不具备社会主义物质条件的情况下,搞社会主义更必须紧紧把握马克思主义的这一根本原则,这就是本色、是方向,必须坚持。

通过学习真正明白了,自己五十年代所谓明白的社会主义也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因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

坚持特色,就要弄清楚什么是中国社会主义的特色,才能知道要坚持什么?

中国的社会主义有两大特色,一是特殊的历史发展阶段,二是改革开放。

第一个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上的一个特殊阶段即初级阶段。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理应在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发生、发展,但现实是马克思主义在前苏联、东欧和亚非拉经济较为落后的国家得到大力传播,这与马克思主义的精神最贴近劳苦工农有关,这也即是列宁所说的社会主义将率先在经济相对落后的一国、多国实现。前苏联和东欧由于其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基础,所以他们就一步进入社会主义建设。在中国,毛泽东根据中国国情,发展了列宁主义,提出中国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理论,指出中国要进入社会主义还需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过渡时期,也就是说,在这个特殊的过渡时期还不能说是社会主义。邓小平同志进一步发展了毛泽东思想,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并明确说:“现在虽然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只有到了下世纪中叶,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才能真的搞社会主义,才能理直气壮地说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毛泽东、邓小平的过渡论和初级阶段论是符合马克思关于“两个决不会”的理论的即:“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他所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他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过来又会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理论。这一理论对我们正确认识我国所处的特殊历史发展阶段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是提醒我们搞社会主义建设急不得,千万不能脱离实际,不能违背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一法则,否则会欲速不达。我国过去搞“大跃进”、“文化大革命”,企图在很短的时间内,消灭一切私有制,赶英超美,结果不仅不能加快生产力的发展,反而破坏了生产力的发展,使经济走向崩溃边缘。所以从各自国家的国情出发,这就是特色所在。

二是让我们明白在特色社会主义阶段,既不能机械、死板地套用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的五条原则,又不能忘记五条原则,特别是第一条这个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要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向实现真正的社会主义方向前进。

第二个特色:改革开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党中央把改革开放提到如此高度,我理解就是要通过深化改革,实现思想的大解放,在思想深处来一次大革命,革除一切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的旧思想、旧观念,以改革的精神,追求不断进步,大胆探索,与时俱进,不守旧,不固步自封,不为本本、条条、框框所困,一切从实际出发,敢于向深层次的难题开战;要以开放的胸怀,实行开放的政策,对内执政要公开、透明,不封锁,不遮掩,不垄断,对外不闭关锁国,不夜郎自大,要放眼世界,走向世界,认真学习和汲取世界各国一切先进的经验和技术,为我所用,同时也要把我们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经验与世界共享,实现共同进步。

改革开放还是破解僵化防止西化的重要法宝。世界和中国的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上,经常遇到来自左的或右的干扰,甚至让你丢掉社会主义。实行改革开放既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又可认真克服自身存在的不足,切实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尤其是深层次的矛盾问题。坚持这样做,就可以以事实证明我们既坚持了本色,社会主义方向明确且有成果,从而使大多数持左倾观点的人们满意,进而孤立少数顽固不化的左倾机会主义者;同时又证明我们坚持了特色的优势,即大胆地学习借鉴资本主义发展中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因为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许多是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斗争的成果,也是社会主义因素在资本主义胎胞中逐渐成熟的表现,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拒绝他,反而是应当欢迎他,让他成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因素成长的助推力,这是好事,这样做,就可以使持右倾观点的大多数人满意,从而孤立极少数顽固不化的右倾机会主义者,并使西方某些国家希望中国改变颜色的企图落空。

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实现保本色,扬特色的辩证统一。

党中央提出的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完整表述,是保本色,扬特色的辩证统一。“一个中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好比一艘正在航行的巨輪,前方既有通向社会主义的道路,也有通向资本主义或其它什么主义的道路;“两个基本点”:一是“四项基本原则”,这是这艘巨輪的方向盘,能保证巨輪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二是“改革开放”这是这艘巨輪前进的动力和加速器,能保证巨輪以比资本主义国家高得多的速度前进,早日实现赶超目标。总之,只要认真地、完整地贯彻‘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这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就一定能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顺利发展,争取早日实现真正的社会主义,早日将资本主义比下去。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特色”的理解


10月15日,胡锦涛同志代表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十七大作工作报告,这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一个重要的大会。所以一方面讲这是一个“总结”的大会,它不仅仅是过去五年的总结,而且是改革开放29年以来的总结;另一方面,也是一个“开创”的大会,它所开创的路不仅仅指向未来,还指向了2020年,甚至更远。

胡锦涛的报告分为十二个部分,洋洋洒洒两万多字。非常完整地把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作用和任务、形象旗帜都表述得非常清楚。报告里面新词迭出,新意不断。比如报告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单独作为一部分进行专题阐述,这是此前未有过的。“机遇大于挑战”、“生态文明”等新提法,不一而足。

当今世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当代中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胡锦涛在报告中提到两个“前所未有”,一个是“机遇”,一个是“挑战”。其实“机遇”和“挑战”以前都讲过,但是“机遇大于挑战”以前未讲过,中央文件也未明确讲过。中国共产党却在经历了80多年的风雨路程,经过了深思熟虑、权衡各方后做出了“机遇大于挑战”的科学判断。这反映了对我们面临的挑战、问题有新的选择,包括后面讲到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有这个意思。今年上半年,胡锦涛在两会的时候,就谈到忧患意识、节俭意识等等,包括到西柏坡去也提出了这个问题。

报告第一部分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时,胡锦涛指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人民的期待还有不小差距,前进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认真加以解决。”前几次代表大会,包括政府工作报告,都谈到了这些困难,但是这次讲得最多、最全,说明中央领导层对面临的困难绝对有清醒的认识,这是一种比较自信、乐观的判断。

对国际形势,对中国的发展前景,中国面临的问题,包括中国走过的道路和取得成功的经验,中央领导人考虑得也很清楚。我们短短29年就取得了这么巨大的成绩,世界上绝对无法比拟。国外对中国的成就非常佩服,觉得是一个奇迹。这个奇迹是怎样来的呢?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顽强拼搏、不懈努力的结果。我们就是坚持这个道路,坚持这个理论,高举这个旗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越来越清醒。哪些东西是我们的成功经验,哪些东西对我们长期发展有用,我们的领导人也越来越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越来越丰富和成熟,包括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胡锦涛讲的四个“坚定不移”等等。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我们继续按照这样的路子走下去的话,毫无疑问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机遇大于挑战”。

(中共合江县委宣传部张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读本》心得体会


通过对中宣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读本》的深入的学习,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对中国现阶段的国情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对以后中国的发展道路有了清晰的展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和心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党最为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这个理论体系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这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论述。总结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理论进一步发展形成了更具有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也有利于全党全国人民所掌握的毛泽东思想。成为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对马克思主义深化发展的新的理论成果,成为指导党对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最强大最现实的科学理论。中国革命的胜利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已充分证实了这一理论的指导作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又进一步发展形成了更具有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也有利于全党全国人民所掌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是中国建设和发展实践中,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深化发展的最新理论成果,也是指导当代中国发展的最强大最现实的科学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已经和正在证实这一理论的指导作用。从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都是一脉相承的,都既是实践的产物,也是指导实践的科学理论。并始终在指导实践和接受实践的检验中,不断修正完善发展着自身的理论。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与实践的结合、与时俱进,这正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根本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围绕探索和回答三大基本问题形成的系统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对三大基本问题的认识程度和把握程度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理论的丰富程度和创新程度。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现阶段中国的社会主义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相比于建国初期有了很大的改善,基本实现小康社会,但是离全面小康社会还有一定的距离。党的建设问题上,能坚持与时俱进,反腐建设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各级领导班子都在年轻化,活力化。发展问题上,国家积极迎合国际发展形势,接受挑战,把握机遇,秉持着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坚持贯彻三步走政策,在新的世纪里更加有生机有活力的发展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成为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是由其本质特征和内在属性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与我国国情相结合的科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立足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实际出发提出来的。党的十三大根据邓小平同志的重要思想,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问题进行了系统论述。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都对此进行了强调和阐述。党的十七大报告对我国的基本国情作了进一步阐述,深刻分析了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强调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懈努力,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都发生了意义深远的重大变化,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正是由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做出了正确判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才有了科学依据和坚实基础。

30多年来,我们党积极适应世界形势的发展变化,始终坚持以宽广的眼光观察世界、以科学的思维审视时代,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保持了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通过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读本》之后,我有了不少的思考,对我们伟大的国家和民族有了无比强烈的自豪感。我深深的感觉到作为这个国家的一分子,在思想上积极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做出让国家骄傲的成绩,为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国家贡献一份力量。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社会和谐的本质特征,在于坚持以人为本。从社会价值观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作为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它的全部合理性和优越性,都植根于以人为本,体现于以人为本,展示于以人为本。社会主义制度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否定和超越,不仅仅意味着社会形态的转换、阶级关系的变迁和国家机器的重组,更重要的是意味着实现人的生存方式的改变、生存价值的提升。由此可知,我们党把以人为本的社会和谐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予以彰显,这本身就是增创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之举。还要看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主体和价值主体都是人民群众,而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发挥程度,又直接决定着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实际显现程度。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社会和谐,就能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也就能使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值得一提的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建设,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具有统合功能和辐射作用。社会和谐程度的提升,必将有力地促进和带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使社会主义制度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优越性更加充分地体现出来。可以相信,随着社会和谐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由理论认知转化为现实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将以日益扩展的巨大优越性,向世界展示非同凡响的说服力、感召力和影响力。

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就为新形势下国家立法工作确定了方向和目标,提出了任务和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新的起点上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推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发展,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充分认识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

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为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奠定了重要基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以宪法为核心,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有力地推动和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有力地维护和发展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充分肯定我国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和进步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法律制度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问题,与党和国家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同时,事业在发展,形势在变化,法律体系不可能一成不变、一劳永逸。在实践基础上不断完善我国法律体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新课题新要求。

完善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总书记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和不断进步,必然对法治建设和立法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要求新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面向实践、面向未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立法工作,适应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法律体系,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完善法律体系是全面深化改革、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必然要求。全面深化改革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战略部署,确立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各方面的改革举措,许多都涉及制度体制层面的问题,都涉及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以及相关授权、批准、备案等活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和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来谋划和推进依法治国特别是立法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善于通过立法形式推动和落实改革举措,努力使立法进程同改革开放进程相适应。

完善法律体系是妥善解决各种突出矛盾和问题的紧迫要求。当前,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紧紧抓住和用好;同时,我们也遇到了一个过去不曾有过的各种社会矛盾多发、集中和交织叠加的矛盾凸显时期。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人民内部矛盾呈现新特点,群体性事件增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善于运用法律的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机制,通过立法妥善调整和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善于在制度范围内、在法治轨道上,有效应对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完善法律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要求。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立法是实行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从现实情况看,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些问题在法律上还不明确,有缺项,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现行的法律规定,有些已不适应形势环境的变化和事业发展的要求,有的需要修改,有的需要废止,有的需要配套;立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健全的问题,立法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更高的标准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及时进行法律的立改废释,加强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衔接和配套,发挥法律体系整体功效,推动法律体系完善发展。

总之,我国立法工作今天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同过去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标准更高了,任务更重了,责任更大了。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各项工作中,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新贡献。

二、牢牢把握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和重要原则

立法活动是国家重要政治活动,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在新的形势下,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完善立法体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贯彻落实上述总体要求,必须着重把握和遵循以下重要原则。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立法建议,凝聚了全党全国的集体智慧,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同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是完全一致的。

我们要在立法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理论指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从法律制度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推动和开展立法工作,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和工作计划,突出立法重点,使立法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统一思想认识,妥善解决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不断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反映人民意愿、充分实现人民权利、充分保障人民权益,是法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新形势下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根本目的。古人早已看到,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确立了立法价值取向,要求立法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我们要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尊重和保障人权,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正确处理权利与权力、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的关系,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的利益,从法律制度上更好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坚持从中国的国情和实际出发,积极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

法律属于上层建筑,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升。脱离国情和实际的立法,即使搞出来,也只是空中楼阁、纸上谈兵,解决不了我国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法治建设和立法工作,必须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和最大实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现代化建设不断推进相适应,顺应时代前进潮流、反映实践发展要求。

我们要在立法工作中,牢牢立足基本国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作为立法基础,紧紧围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任务要求,积极应对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课题新任务。深入分析立法需求,区分不同情况推进各领域立法,注重各方面法律制度协调发展。根据内外环境、条件和情况的发展变化,及时进行立改废释。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吸收人类法治文明成果,借鉴国外立法有益经验,但绝不照抄照搬。

(四)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衔接,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二者密切关联。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提高国家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各领域各方面改革,都要坚持依法治国,这是一个破与立辩证统一的过程。古人讲: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从一定意义上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是对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的深化,两个《决定》相得益彰,形成姊妹篇。

总书记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我们要在立法工作中,认真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努力把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正确处理法律的稳定性与变动性、现实性与前瞻性、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关系,努力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对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

(五)坚持宪法的核心地位,通过完备的法律推动宪法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是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同时宪法又通过法律法规予以贯彻和体现。在推动宪法实施方面,立法担任着重要角色、发挥着重要作用。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方针政策、活动准则等,需要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相互衔接和配套的法律法规来贯彻来落实。

我们要在立法工作中,切实增强宪法意识,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一方面,要遵循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立法活动,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另一方面,要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配套的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推动宪法实施,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我们还要在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等各方面工作中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牢固树立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的观念,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三、认真落实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重点任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第二部分,从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三个方面,提出了新形势下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重点任务。我们必须全面把握,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立法工作,推动法律体系完善发展。

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编纂民法典,制定和完善发展规划、投资管理、土地管理、能源和矿产资源、农业、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规,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

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基本政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完善和发展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完善选举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

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化产业促进法,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

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律制度建设。完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组织立法,制定社区矫正法。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

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完善立法体制

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经过30多年来的实践,这方面已经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包括制定立法规划、法律草案起草和审议中的重大问题、修改宪法、提请大会审议法律、保证重大举措于法有据等,应当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

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将有关法律案列入立法程序。

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是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立法工作的重要举措。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都要按照《决定》的精神,健全发挥主导作用的体制机制。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律草案,由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参与,并形成常态化制度。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依法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

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立法质量直接关系到法治的质量。完善法律体系必须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把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立法要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立法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简洁明了地回答了新形势下我们立什么样的法、怎样立法这一重大命题。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切实贯彻。

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尽量具体、明确,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的作用。

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局,责任重大光荣,任务艰巨繁重。我们要在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决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使我国立法工作不断迈出新步伐、迈上新台阶,谱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历史新篇章,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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