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宪治国的心得体会

针对同一件事,同一部作品,每一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阅读或观看过程中的感悟把它记下来就成了心得体会。在学校的时候我们都写过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那么你知道正确的心得体会书写格式吗?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依宪治国的心得体会》,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就要从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地位出发,依据宪法治国理政。

法治,首先是宪法之治。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和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现行宪法以其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规定了国家公权力的组织体系、职责权限和行为标准,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我国现行所有的法律,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是对宪法精神、原则和制度的具体化。因此,依宪治国不仅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之义。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就是要按照宪法和党章的要求,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依宪执政,前提是要深刻把握党的领导与宪法权威的一致性。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政党的执政资格,都是通过宪法规定的方式实现的。政党执政方式是否具有合宪性,既是判断一个政党是否具有法治理念的重要标准,也是判断一个国家法治成熟程度的重要指标。作为中国的执政党,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各项事业中的领导地位。在这个意义上,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深刻认识党的权威与宪法权威的统一性,就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不断优化依法执政基本方式,更好地提升党的执政能力。

依宪执政,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要推动宪法实施。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实施水平,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息息相关,没有宪法的全面有效实施,依法治国的目标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应当看到,当前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提高宪法实施水平,就要对这些问题高度重视、切实解决。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提高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只要我们通过具体制度安排,保证宪法从纸面走入生活、走进人民心中,就一定能使我们的社会既严整有序,又充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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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宪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十八届四中全会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xx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从入团宣誓,到入党宣誓,再到现在向宪法宣誓,虽说这些都只是仪式,但却代表了一个新的起点,是一个庄严的承诺,有着重要的实质意义和作用。

官员就职向宪法宣誓,这一庄重仪式,不仅有助于促使宣誓人在内心产生一种宪法至上的情感,明白权利属于人民,是人民赋予的,还向人民表明了政府的决心。宣誓并非儿戏,一旦宣誓,那就是对人民做出了极其庄严的政治承诺。公职人员就不能以其他任何理由规避自己承担的责任,甚至是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否则,就必须接受法律严惩。

在新历史起点和新形势下,怎样更有效地治国理政,怎样更好地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怎样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面临着新的挑战。十八大以来,中央的有关决议和领导人讲话都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基本方略。而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治理的总章程。因此,官员宣誓仅仅是个起点,落实宪法权威,让宪法真正走进公民的日常生活,才是关键。

落实宪法权威,首先要靠有效的监督机制。宪法的制定是为了维护公民利益,但宪法制定了,却得不到捍卫,那制定再多也是徒劳。我们近年来宪法实施中产生和存在的问题,与宪法监督制度不健全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此次会议再次强调要健全宪法监督制度,可以说是抓住了问题的核心所在。

落实宪法权威,还要深刻把握党的领导与宪法权威的一致性。作为中国的执政党,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各项事业中的领导地位,在这个意义上,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的尊严。因此,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

落实宪法权威,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提高宪法意识,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发展,解决矛盾,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把宪法切实运用到生活之中,贯穿于国家管理之中,才能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有力保障。

《依法治国决定》为何着重强调“依宪治国”?


刚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明确依宪治国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方面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进一步巩固了依宪治国的地位,为在具体的法治工作中有效地推进依宪治国指明正确的发展方向。

首先,《决定》对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之间的关系做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治国的思想从1996年法学界最初提起,到XX年xx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首次肯定,再到总书记在XX年12月4日在纪念现行宪法正式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进一步予以明确和肯定,直至XX年9月5日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上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决定》的规定是对不断演变、发展和完善的理论探索精神的充分肯定,是依法治国理论不断自我完善的重要特征。

其次,《决定》从三个不同角度对依宪治国的基本内涵作了全面的阐述,为贯彻落实依宪治国指导思想提供了政策依据和行动纲领。《决定》主要是从以下几个角度对依宪治国做出了具体部署:

一是提出了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有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决定》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二是《决定》以加强宪法实施和对宪法实施监督为重点,对依宪治国的工作重点做出了制度安排,确认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宪治国方面的重要使命。《决定》规定,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三是《决定》对贯彻落实依宪治国指导思想的社会环境和制度背景做出了明确要求,规定设立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同时规定了宪法宣誓制度,要求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最后,《决定》对立法工作也提出了依宪立法的要求,规定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等等,上述这些规定无疑对于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推进依宪治国具有非常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

四中全会公报系列评论解读——依宪治国是全面


依宪治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石

——四中全会公报评论解读之二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会公报的这一重要表述,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极强的现实意义。

首先,进一步明确了依法治国与依宪法治国的关系,强调了依宪治国在战略布局中的重要性。现行宪法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在实践中,存在“违法有后果、违宪无所谓”的现象,少数人甚至认为宪法只是一纸宣言,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全会公报突出依宪治国的基础地位,进一步明确表明了依宪治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基石。

其次,明确了党的领导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系,强调了依宪治国在战略布局中的根本性。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是坚持党的领导,是党的领导、人家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最佳实现形式。

再次,强调了依宪治国在全局部署中的优先性。现行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还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宪法,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监督宪法实施。但是,因为各种原因,距离形成全民遵守宪法、保证宪法实施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

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只有首先确立宪法权威,才能确立法治权威。全会公报对于“首先要”的强调,突出了依宪治国在全局部署中的优先性;公报还对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进行了具体部署,这让我们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更加充满信心。

四中全会公报系列评论解读——依宪治国事周全


——四中全会公报评论解读之二

俗话说,基本不牢,地动山摇。周全推动依法治国,只有起首确立宪法威望,才能确立法治威望。全会公报对于“起重要”的强调,凸起了依宪治国在全局安排中的优先性;公报还对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轨制,完美全国人大年夜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轨制,健全宪法解释法度榜样机制进行了具体安排,这让我们对周全推动依法治国巨大年夜实践加倍充斥信念。

依宪治国事周全推动依法治国的基石

再次,强调了依宪治国在全局安排中的优先性。现行宪律例定,一切国度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集团、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司法,并负有保护宪法庄严、包管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还规定全国人大年夜常委会负责解释镘法,全国人大年夜和全国人大年夜常委会负责监督宪法实施。然则,因为各类原因,距离形成全平易近遵守宪法、包管宪法实施的目标还有必定距离。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保持依法治国起重要保持依宪治国,保持依法在朝起重要保持依宪在朝。全会公报的┞封一重要表述,具有深远的汗青意义和极强的实际意义。

起首,进一步明白了依法治国与依宪法治国的关系,强调了依宪治国在计谋构造中的重要性。现行宪律例定,“本宪法以司法的情势确认了中国各族人平易近斗争的结不雅,规定了国度的根本轨制和根本义务,是国度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司法效力”。但在实践中,存在“违法有后不雅、违宪无所谓”的现象,少数人甚至认为宪法只是一纸宣言,不具有直接司法效力。全会公报凸起依宪治国的基本地位,进一步眉僮阿解了依宪治国事周全推动依法治国计谋构造的基石。

其次,明白了党的引导与周全推动依法治国的关系,强调了依宪治国在计谋构造中的根本性。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引导地位,党的引导是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点,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包管。保持依宪治国、依宪在朝,就是保持党的引导,是党的引导、人家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同一的最佳实现情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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