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光总是太匆匆,现在已结束一个工作要迎接下一个工作了,此时就可以做个总结,看看自己的成长。总结过去的工作,我们才能在未来的工作中做取得更好的成绩。怎么才能写好工作总结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区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按照市局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以排查摸底为基点,大力维护辖区稳定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再上台阶。继续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调访一体化”机制,不断整合辖区调解信访力量,力争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上半年,我区以国有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承包、城市建设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复员转业军人待遇等当前突出影响稳定问题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74起,成功72起,成功率达97.3,确保了全区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辖区稳定。

二是释解排查安置帮教工作圆满完成。按照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立足村屯、街道社区,配合公安部门,对XX年12月1日----XX年4月30日期间释解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上半年,共书面档案接收释解人员81人,实际排查掌握4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2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5人;失控人员(即非红岗区本地户籍)34人。同时,加大安置帮教推进力度,共接收回归社会释解人员30人。

(二)以法律服务为重点,加**律为民力度

一是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其中,刑事案件3起,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赡养5件,其他案件4件,受援人数27人。免费代写法律文书27份,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二是律所法律服务职能强化。红岗律师事务所不断强化法律顾问职能,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并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律服务力度。上半年,该所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4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45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570件次。同时,积极为各类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提供服务753次,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出义务咨询台3次,法律咨询470余人次。

三是“148”专线服务成效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我区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以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为平台,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上半年,“148”法律服务专线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咨询达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

(三)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加快xx普法进程

一是大力举办“法律广场”活动。以“法律广场”活动为平台,加快“xx”普法活动进程。5月25日,我区组织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各街道司法所及区民政、信访等单位人员,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红岗社会”为主题,举办了XX年第一期法律广场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单)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上半年,以社区为重点,我区确立“两节”期间稳定、“3.15”消费者权益日维权等每月节日活动主题,组织街道、村镇通过举办图片展览、展出宣传板报、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举办社区妇女法制培训班等形式,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先后举办社区法制宣传活动9次,展出宣传板报270块,悬挂宣传条幅140条;举办社区义务法律咨询4期,法律咨询120余人次。

三是继续深化法律进农村活动。为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我区以农村干部和党员骨干为重点,深入推进送法进农村。上半年,通过与区信访、民政、农林、检察、法院等单位配合,立足区委组织部农村“两委”干部和党员冬季培训活动平台,举办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党员法制培训班,参加人数达300余人次。同时,依托农村大集,大力开展农村法律大集活动。6月5日,以为维护奥运稳定为主题,联合区信访办、环保局、文体局等多家单位,深入杏树岗镇举办法律大集活动,共发放“迎奥运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手册”50余册,并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0余个。

(四)以提档升级为目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不断加强自身行风建设。司法局在被评为XX年红岗区“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单位的基础上,XX年继续加大“优质服务,优良作风”窗口示范单位创建力度,不断加快系统诚信建设,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上半年,在大庆日报、大庆晚报、红岗区政府网、石油之都报等媒体刊发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简报15篇。同时,积极参与我区各项行风活动,如5月10日主动参加区纪检牵头的“行风热线公仆日”活动,组织律师、公证、“148”法律服务热线等人员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

二是加快**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步伐。XX年,我区省级达标单位4个,市级达标单位11个。为加快我区**法治建设进程,上半年,我区充分借鉴金山堡村、十六中等创建省、市**法治单位有益经验,进一步加大**法治单位的创建力度,力争使创业街道、八百垧街道等2-4个社区达到省、市级**法治单位标准。

三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加快我区司法所规范建设,组织基层司法所不断向先进单位学习,强化规范服务。上半年,全区6个司法所进行统一规范,人员、车辆、微机、传真、办公桌椅等硬件设施都已配备,办公场所均2间以上,乡镇街道设有调解庭,村、社区设有调解室,全部符合规范化要求。

四是夯实公证处恢复基础工作。为给辖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健全司法系统机构,我区把公证处恢复作为一项全局性重点工作,积极与省厅市局进行协调,选派公证员参加全国公证员统一培训,并完成了办公室配备装修等工作,为我区公证处恢复夯实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普法力度还有待加大。外来人口流动性大,基层普法人员少,各项任务较重,力量有限,普法难度较大,普法教育亟待加强。二是司法队伍培训还不够。由于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特别是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而法律专业性较强,新法出台多,司法队伍业务相应培训还跟不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司法队伍素质还有待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距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农村的要求还有距离,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需要。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司法行政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的大局下,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切入点,落实普法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任务;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出发点,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新机制;以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以律师法律服务为突破口,提高律师服务质量;以创建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业务精、能力强的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重点突出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依托载体活动,加大xx普法深度。下半年,继续以“法律广场”、“法律大集”两项大型普法活动为载体,联合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街道社区和杏树岗镇分别设立“法律广场”和“法律大集”两个大型现场免费法律咨询平台,为我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二是加大协调力度,全力恢复公证处。下半年,我们继续加大与省厅沟通力度,尽快恢复公证处。同时组织公证员到兄弟发达县区参观学习,使我区的公证业务迅速开展起来,解决我区广大居民办理公证难的实际问题。

三是狠抓人民调解,维护辖区稳定。以维护奥运稳定等为重点,充分调动并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力量,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实行调访一体化,有效抑制不稳定因素,尽快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格局。

四是积极争取支持,加快司法所建设进程。下半年,我局将把司法所建设工作的重点放在没有统一配备办公设备的3个街道司法所,积极向上争取,力争获得省、市配套办公设施、司法所专项建设资金支持,使我区所有的街道司法所达到规范化标准。

XX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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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司法局)


XX年上半年,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强化队伍建设,巩固和发展各项工作成果,为深化“平安**”建设、创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一、扎实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我市依法治市进程

今年是“四五”普法最后一年,紧紧围绕总结验收、创建学习型城市和国家级文明城市等中心工作,做到“四结合”,有效推进了我市民主法治化水平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结合“民主法治村”建设,全面参与当前**市重点工作。将“民主法治村”建设与贯彻落实“三农”政策、打造“平安千村”工程、“禁毒”专项斗争等工作结合起来,突出抓好换届后村干部、村级人大代表的法制培训工作,和市委组织部联合编写村双委干部培训教材,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3月2日,创办《**法治报》,有针对性地选登了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并向有关单位、各村居免费发放1万余份,及时为我市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参照性的法律依据。二是结合重点对象学法工作,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大力加强领导干部、未成年人、外来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学法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和任职资格考核制度、学校法制教育考核机制等。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继续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组织中学生法制宣传志愿者到市戒毒所开展“送法进监所”等多项活动。“六一”前夕,组织人员到山老区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活动,给学生上法制课,并送去法律、科普书籍等。抓好依法治企,探索企管人员法制教育新方法,组织律师到民营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完善外口法制教育基地。三、结合总结验收工作,做好新一轮普法工作调研。制订“四五”普法验收标准,明确乡镇和有关部门考核要求,制作反映**市“四五”普法成果的展板和音像资料,全面开展“四五”普法工作验收和档案规范化建设。四是结合“12?4”法制宣传日,开展全民法制教育20周年纪念系列活动。2月4日,我局和市创建办等单位共同举办“四进社区”大型广场文艺晚会;开展大型法律知识宣传活动;配合市妇联、市工商局做好“三八”妇女维权周、婚前卫生检查、计生法律知识、3.15法律咨询等活动;6月15日至17日,以市宣传部“文明超市”为载体,在山老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配合市委、市政府,积极开展禁毒、反邪教、综治宣传月等专?,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148”中心在做好“12348”热线电话、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法律咨询窗口工作的同时,主动扩大服务领域,积极参与各类纠纷调处工作。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多次受到上级的肯定和赞赏,获得**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1-6月,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212件,其中民事案件53件;“148”中心共接电话法律咨询41次,接待群众来访76批226人次,并在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设立法律咨询窗口。

四、继续抓好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保障市场经济法律秩序

认真组织律师参与每月15日市委、市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接待工作,指派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参与市公安局长“大接访”活动,发挥律师特定身份的作用,为党政领导处理信访问题提供法律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市律协**分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不断建立健全制度,1月10日,**市律协**分会成立了业务指导和惩戒组、维护权益组两个专业组,加强行业管理和指导。2月,我局选派律师成立**市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进一步发挥律师服务社会作用。3月5日,律协分会首次组织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部署XX年**律师工作重点,推进律师业健康发展。开展律师所规范建设年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活动措施,从律师个人、律师所、整个律师行业落实活动要求。加大规模所创建力度,将**律师所与**律师所进行强强联合。做好对公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职责,指导公证处加强内部管理。从4月份起,开展为期5个月的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进一步完善基层法律服务者诚信档案建设,积极引导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调整布局和向非诉领域、公益性社会服务方向拓展业务。上半年,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926件,其中刑事案件170件,民事、行政诉讼案件732件,非诉24件;担任法律顾问132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代理案件387件。

五、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加强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

自1月份开始,组织本系统9个党支部、62名党员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和党员队伍特点,周密部署,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到6月底,已圆满完成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各项规定动作,取得良好成效。

2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三树一创”教育实践活动,出台《**市司法行政系统礼品登记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行为,与本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五讲五比”活动。继续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学习型机关(单位)”创建活动,制订年度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局机关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在坚持每月2次的政治学习和每周一次“学习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红五月”读书活动,继续抓好调研工作。健全和完善干部谈心制度。深入开展“效能革命”、“公正执法树形象”和组织开展“社会评机关”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制定《**市司法局警务用车驾驶人员守则》、《**市司法局警务用车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公车管理。积极组织干部参与各项公益活动,如组织参加慈善募捐、无偿献血和**镇社区千人迎春环城跑等活动。举办庆“三八”、“五一”运动会和联欢晚会等,丰富干部职工生活。

县司法局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县政府: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把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条主线,把提高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作为重要突破口,以法治大足建设为载体,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奋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为持续实现“渝西领先、全市一流”,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以推进“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为重点,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建设“法治大足”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

(一) 注重法治实践,推进“法治区县”创建活动

扎实开展“法治大足”建设工作。与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全县贯彻“平安xx”会议精神建设“法治大足”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了《法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顺利开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即:培育1个乡镇(街道)、10个村(社区)、106个大院(小区)为普法示范单位。投入近3万元在xx、xx镇开展示范工作。制作法制宣传专栏3个,固定普法宣传标语58条,为3户普法示范户购置dvd、法律书籍、书架等普法设备。达到了普法工作有“新亮点、新模式”,示范引领全县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目的。

认真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开展了第五批2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使我县80%的村达到了“民主法治村”、70%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在全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评选表彰“十佳学法单位”和“百佳学法个人”活动。

(二)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月底,组织全县13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制理论知识考试。与教育局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5月中旬,xx街道办事处西禅小学开展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高于一切”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辅导课。6月到中敖中学播放了《为了明天》等法制宣传教育片,深受师生好评。会同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还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净化了青少年学生的成长空间。元旦春节期间,集中组织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开展了“执法为民、平安共建”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现场法律援助咨询、普法知识宣传。6月,我局联合县安监局、计生委等十余家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广播、宣传刊物和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质量。在法律“六进”的基层上,依托民政、司法、工商等部门,安排律师、法律工作者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形式开展“法律进中介”和“法律进监所”活动。

利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土地日”、“禁毒日”、“世界水日”、“环境日”、“消防日”等节日,大力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和新颁布的《食品卫生安全法》、《消防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上半年,深入到街头、社区、农家小院开展法制宣传44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3.5万余份;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30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放映法制电影4场次。

二、法律援助工作

根据县委、县府“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切实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水平”的要求,县编委批复了《关于设置街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请示》,同意在xx街道、xx街道、xx镇等24个街镇乡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法律援助工作站成为常设机构。建设以农民工为重点服务对象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着力加大对我县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

(一)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惠三农活动。以“法治大足”建设为抓手,编印法律援助惠三农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法律援助手册》、《法律援助联系卡》、《援助案例选编》等多种资料分发到基层农村,发放公开信10000余份,分发宣传资料150000册份。

在万古、xx等公路沿线制作路边宣传广告牌。在街镇乡继续完善一村一标宣传,深入每个村(社区)、农民工聚居地,有效覆盖宣传面。

利用新闻媒介把法律援助各项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件和事例向社会各界传递,在大足报等媒体专栏针对群众关心的法律援助作了大量节目,县领导发表讲话等向全社会营造关心法律援助、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利用“一村一顾问”讲课等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以建设绿色通道为抓手,推行法律援助全程代理。一是大力建设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站。在全县292村(居)全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做到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全覆盖,使得基层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不出村、居就能获得相应法律援助服务。二是推行便民窗口服务。在临街、交通便利的地方设立便民接待场所;进一步整合12348法律咨询热线接线能力和解答质量,最大限度便利困难群众来电、来访咨询;采取法律援助站全程代理的方式有效解决群众来回奔波的麻烦,同时采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对当事人申请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次告知申请相关事宜;发扬“盘龙”精神,为残疾人设置无障碍通道,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受援人,实行上门办理法律援助等服务,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法律咨询设置了专门接待室。三是开辟农民工和困难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免予经济审查,采取先受理、后补交材料的做法,保证此类案件的及时受理、及时办理。对群体性农民工矛盾纠纷,实行“三优”服务,即优先受理、优先接待、优先办理,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四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农民工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主张社会保险待遇等事关农民工生存、健康等权益事项上纳入援助范围,降低申请门槛。

(三)以法律援助效果为先,创新服务模式。一是采取提前介入,对于医疗纠纷、劳动纠纷等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前介入,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受援人积极收集证据,代理受援人参与协商、调解,尽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助人权益。二是积极开拓非诉讼法律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积极鼓励采用非诉讼手段来先行寻求解决矛盾纠纷的可能性,尽量为受援人提供解决问题的多种办法和措施,为当事人节约成本,节约时间。

(四)以法律援助质量为核心,规范制度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全程跟踪监督制、联系人回访制、重点案件旁听制等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从指派到案件归档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要求,保证各项监督程序到位,对案件质量进行有效监控和动态管理,确保案件质量。

司法局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

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

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 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

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区司法局工作总结


我局以党的xx届四中全会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服务“投资促进年“为中心,以“三大主题”教育为动力,以构建大调解体系为着力点,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开展“三项”教育,努力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在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将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开展司法行政实践相结合,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抓住司法行政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提升了领导班子驾驭复杂局面、应对突发事件、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三支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和法治理念教育。在追求律师事务所设立了党支部,加强了党对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通过“五项制度”(首问负责制、法律服务公开承诺制、服务内容公示制、办案责任追究制、重大敏感性案件报告制)规范了执业行为、树立了法律服务队伍依法执业、诚信为民的社会形象。

(三)结合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在全局干警中深入开展“三大主题”教育活动,以“素质大培训促能力提升、技能大练兵促效能提高、作风大转变促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教育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全局33名干警在全省“三大主题”在线考试中,全员过关,优秀率达98%;局政工股被评为全市“三大主题”教育先进集体,2名干警被评为先进个人。

二、深入开展“xx”普法,积极推进依法治区

我局按照“xx”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起草印发了全区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组织指导各单位按要求实施,突出抓了以下3项工作:一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百场法制讲座进基层”、“加强企业法制宣传,积极应对经济危机”、“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等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共实施“法律赶场”活动12场次、开设法制讲座30场次、散发宣传资料1052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564人次,约8.3万群众受到了法制教育。二是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将竹根镇、西坝镇、金山镇列为全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与区教育局联合命名了六所“依法治校示范校”;与区民政局联合命名了33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竹根镇市建会社区、茶花社区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社区”,桥钩镇平桥村、杨柳镇青龙村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三是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集中开展了综治宣传月、人民调解宣传月、打黑除恶、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牛华、竹根征地拆迁等专项法制宣传,共出动宣传车112台次。

三、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全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司法所建设。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将司法所工作经费列入了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竹根司法所、石麟司法所在8月份竣工,提前完成了“交钥匙工程”;将全区范围内公推公选出来的8名乡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专职副主任(其中两名由司法局产生)全部任命为司法所长,同时配齐配强12个镇乡司法助理员,确立了司法所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平台地位。

(二)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融入“大调解”工作体系:一是成立了区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办公室设在基层股;在援助中心、公安交警大队、卫生局、消费者协会分别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镇乡、村(社区)、组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了1855人的全区人民调解员信息库,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网络。二是制发了《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的基础作用,有效融入“大调解”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原则及具体要求;以《人民调解工作考核细则》为基准,对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实行“以奖代补”。三是初步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三大”调解组织实行人员互请互聘、信息共享共用,工作联调联动,有效提高了矛盾纠纷的调解成功率,圆满完成了全市大调解试点工作任务。今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针对社会突出矛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专项治理活动,共调解各类纠纷995件,调解成功966件,调解成功率为97%。

(三)安置帮教工作。完成XX年度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摸底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201人全部建立了电子管理档案。同时将帮教工作积极向前延伸,于春节前夕组织区帮教协会、区关工委到乐山监狱探视了14名五通籍服刑人员,并开展了面对面的帮教活动。今年共安置今年释解回归人员70人,安置率89%,帮教率99%,当年释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四)社区矫正工作。提请区综治委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任务、职责和工作规程。成立了由政法委书记李安辉任组长、副区长李爱民任副组长、公、检、法、司、民政、劳动人事等部门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小组。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摸底排查工作,共排查出矫正对象66人,其中缓刑46人,假释2人,剥夺政治权利10人,暂时监外执行8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下一阶段工作打好了基础。

四、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服务我区产业提升年及和谐社会建设

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为准则,以“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为使命,以“律师送法进百企”、“公证服务重点项目”、共建“和谐项目、和谐工地”等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投资促进年”,通过参与区委、区政府信访接待及项目协调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办理公证、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方式,全程为我区重点项目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多层次的优质法律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在项目建设、土地征用流转、城市建设拆迁、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安置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替党委、政府分忧,努力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律师应聘担任法律顾问52家,代理各类案件96件,参与区委、区政府信访接待35次;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受聘担任村(组)法律顾问86家,代理诉讼28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9件,解答法律咨询681人次。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257件。

五、认真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

继续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通过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到农家”等志愿者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援助“惠民窗口”建设,规范了服务内容,简化了工作程序,努力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事项。全年共为我区弱势群体提供刑事法律援助12件,民事法律援助46件,代写法律文书184份,解答法律咨询712人次,免收法律服务费约15万余元,使76名困难群众获得了无偿法律援助。

六、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搞好政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一是加大督查督办和综合协调力度,确保了上级指示、交办事项和本局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二是加强信息调研,全年共报送信息21条,被省厅采用1条,市局采用6条,党政信息采用11条,政府门户网站上挂信息23条。三是认真做好行政管理、信访、保密及机关后勤工作,确保了机关办公、生活秩序良好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市“三大工程”建设,全力做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和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天长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1、落实规划,加大组织实施力度。为保证“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我局研究制定了2010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并于年初组织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及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台帐。上半年,我局还完成了“五五”普法全中国统编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征订《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XX多册。

2、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今年3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法律六进”工作实施方案,并抽调18名法律专业人员成立“五五”普法宣讲团,在试讲演练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率先完成“法律进乡村”活动,宣讲团成员结合农村实际,以《宪法》、《信访条例》、《公证法》、《继承法》和农民工维权知识为重点,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巡回授课,共1万多名基层干部群众参加了学习培训。进入6月以后,我局又组织宣讲团成员备课,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活动将陆续启动。

3、创新机制,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上半年,我局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5”全中国土地日等特殊时期,与相关单位共同开展了有关专业法的宣传活动,联合市交警部门到金集、安乐等中学举办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讲座,并通过《普法简报》、电视、网站等媒体,积极做好普法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全市营造出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今年5月,我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市司法所从原先28个撤并为15个,到目前,15个镇(街道)司法所共配备司法助理员16人,平均每所至少配备了1名正式在编人员;全市已实施国债项目的司法所共11个,剩余4个司法所正在进行国债项目申报,今年内采取垫资方式全部建成,其中有2个已经开工建设;结合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我局制定了《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严格采取“四个一”的管理模式,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司法所长例会、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评比、年终司法所长还要向局党组述职汇报一次,确保规范化要求落到实处。

2、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我局统一了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格式,要求每个司法所全年形成规范化调解卷宗不少于20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纠纷月排查制度、纠纷月报告制度,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半年,全市司法所和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286起,调解成功率98%,防止民转刑案件2起,制止群体性上访1件,防止群众性械斗1起,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3、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实现建档管理。上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全市共排查出XX-2010年刑释.解教人员437人,其中已衔接367人,逐人登记并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详细情况表》,对未衔接人员已向公安部门作了通报,力争查明去向。各基层司法所进一步规范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卷宗档案,定期组织开展帮教活动,并按要求做好帮教记录,无一脱管、漏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

三、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努力培育健康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

1、全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省厅、滁州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结合办理市政协相关提案,今年3月以来,我局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局机关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在思想发动的基础上,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认真查摆执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

2、大力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上半年,我局以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严格履行管理职责,集中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活动,一是对非法从事法律服务人员展开专项清查行动,全市共排查出8名“黑律师”,已全部被责令停止非法执业;二是聘请了15名行风监督员,实行开门评议,加强对法律服务行风的社会监督;三是结合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工作,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优化整合,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从28个整合为18个,律师事务所由4家合并为3家,相关人员进行了重组;四是完善了法律服务投诉查处机制,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委员会,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各类投诉案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答复;五是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分别制定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五是建立执业公示制度,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逐步通过网站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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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上半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11家,代理各类诉讼案件204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5件;市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840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03家,代理诉讼事务90件,代理非诉讼事务82件,调解纠纷90件,协办公证50件,见证30件。

四、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1、加强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办案流程,明确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审批、分流程序,对于基层工作站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先由中心审批,再分配办理,杜绝有偿案件;二是规范了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档案,统一印发了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三是规范接待咨询工作,设置了“148”接待咨询登记簿,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电话接听和来人接待工作。上半年,全市共登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解答法律咨询62人次。

2、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今年3月,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汽车站广场开展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宣传活动,向外出务工人员散发《农民工维权手册》300余份;5月20日,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残联等单位共同举办了助残日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我们还利用“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业务,公开服务电话和申请渠道,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

3、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今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市15个镇、街道已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上市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武部5个单位,全市现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20个,并统一制作了匾牌,将法律援助的受理条件、办案流程、工作制度等公布上墙,进一步方便了群众,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五、坚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按照市委政法委、滁州市司法局统一部署,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原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深化教育活动方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各项规定任务,在抓好《江泽民文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基本学习科目的同时,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开展“以案析理”大讨论、举行新老党员宣誓仪式、组织学习考试、举办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果展等各种形式,不断丰富教育活动内容,增强了教育活动的效果。

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力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我们要求所有参学人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人撰写2篇心得体会,并以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了百名群众评议活动,对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深入抓好清理思想、查摆整改工作,积极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继续抓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一是完成了内、外网网站建设,局机关开通了互联网门户网站,并在政法专网上建成内网网站,各基层司法所单独制作了内、外网网页,相关基础材料已陆续添加完毕;二是完成了政法网接入工作,局机关接入政法网并开通了专网内线电话,司法所通过专用短号码拨号方式已全部接入政法网;三是完成了视频会议系统的全省联网调试工作,即将投入应用。

上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艰巨,全市尚有4个所未落实国债建设办公用房,司法所在编人员达不到省厅要求的平均每所3人标准;“五五”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单位基础台帐资料不完整;信息化建设缺少专业人才,工作人员大多缺乏操作技能,信息化管理及应用水平跟不上;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三大工程”建设和“平安天长”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围绕这一指导思想,下半年我们确立的工作思路是:“边建设、边管理、边提升”。“边建设”即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队伍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边管理”即全面履行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加强司法所日常管理、加强岗位目标管理等;“边提升”即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水平。下半年,具体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法律六进”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全面完成法律进乡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组织实施工作,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不断创新机制,增强普法宣传效果;精心筹划并组织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大力营造法制宣传的舆论氛围。

二、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厅要求制定我市2010-2010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规划,积极做好省级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今年内完成所有司法所的国债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管理考核力度,全面提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基层司法行政职能。

三、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在动员部署、对照检查的基础上,下半年将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集中整改和考核验收两个阶段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工作,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确保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加强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建设,逐步将法律援助工作站向社区和村级组织延伸,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案件跟踪检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大办案力度,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力争办案数量取得新的突破。

五、大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活动成果,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化为经常性教育;进一步强化岗位目标管理,健全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提高机关效能,推动工作落实。

六、积极做好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加强信息化培训工作,着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工作,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拓展网站服务功能;建立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确保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安全、高效运行。

区司法局半年度总结


抓班子,局党组始终依照“举旗帜。带队伍,促发展”要求和“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规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认真执行两个《条例》以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偏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系统中树立党风廉政建设无局外人的思想,加强监督检查。法律服务业中,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建立健全行业纪律和职业监督机制,切实转变作风,提高社会公信力和诚信度,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定不移地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活动,结合司法行政队伍的职业特点,强化业务培训,培养大批精通法律、精通业务、徇私执法的司法行政队伍,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扎实抓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时发明一流工作业绩。为推进统筹发展,构建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把坚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条主线,把提高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作为重要突破口,以法治建设为载体,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奋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上半年。为持续实现“领先、全市一流”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以推进“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为重点。建设“法治”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

推进“法治区县”创建活动一)注重法治实践。

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与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全县贯彻“平安重庆”会议精神建设“法治”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了法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即:培育1个乡镇(街道)10个村(社区)106个大院(小区)为普法示范单位。投入近3万元在棠香、宝项镇开展示范工作。制作法制宣传专栏3个,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顺利开展。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固定普法宣传标语58条,为3户普法示范户购置dvd法律书籍、书架等普法设备。达到普法工作有“新亮点、新模式”示范引领全县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目的

使我县80%村达到民主法治村”70%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规范。全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评选惩处“十佳学法单位”和“百佳学法个人”活动。认真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开展了第五批2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二)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组织全县13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与了法制理论知识考试。与教育局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3月底。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5月中旬,龙岗街道办事处西禅小学开展了学生的健康生长和未来发展高于一切”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辅导课。6月到中敖中学播放了为了明天》等法制宣传教育片,深受师生好评。会同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还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净化了青少年学生的生长空间。元旦春节期间,集中组织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开展了执法为民、平安共建”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现场法律援助咨询、普法知识宣传。6月,局联合县安监局、计生委等十余家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平安生产月”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广播、宣传刊物和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不时提高服务社会的质量。法律“六进”基层上,依托民政、司法、工商等部门,安排律师、法律工作者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形式开展“法律进中介”和“法律进监所”活动。

大力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和新颁布的食品卫生平安法》消防法》宣传教育活动。上半年,利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土地日”禁毒日”世界水日”环境日”消防日”等节日。深入到街头、社区、农家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管此标记。小院开展法制宣传44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3.5万余份;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30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放映法制电影4场次。

二、法律援助工作

切实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水平”要求,根据县委、县府“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县编委批复了关于设置街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请示》同意在棠香街道、龙岗街道、龙水镇等24个街镇乡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法律援助工作站成为临时机构。建设以农民工为重点服务对象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着力加大对我县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

编印法律援助惠三农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法律援助手册》法律援助联系卡》援助案例选编》等多种资料分发到基层农村,

一)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惠三农活动。以“法治”建设为抓手。发放公开信10000余份,分发宣传资料150000册份。

深入每个村(社区)农民工聚居地,万古、龙水等公路沿线制作路边宣传广告牌。街镇乡继续完善一村一标宣传。有效覆盖宣传面。

报等媒体专栏针对群众关心的法律援助作了大量节目,利用新闻媒介把法律援助各项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件和事例向社会各界传送。县领导发表讲话等向全社会营造关心法律援助、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利用“一村一顾问”讲课等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取得了显著效果。

推行法律援助全程代理。一是大力建设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站。全县292村(居)全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

二)以建设绿色通道为抓手。做到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全覆盖,使得基层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不出村、居就能获得相应法律援助服务。二是推行便民窗口服务。临街、交通便当的地方设立便民接待场所;进一步整合12348法律咨询热线接线能力和解答质量,最大限度便利困难群众来电、来访咨询;采取法律援助站全程代理的方式有效解决群众来回奔走的麻烦,同时采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对当事人申请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次告知申请相关事宜;发扬“盘龙”精神,为残疾人设置无障碍通道,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受援人,实行上门料理法律援助等服务,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法律咨询设置了专门接待室。三是开辟农民工和困难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免予经济审查,采取先受理、后补交材料的做法,保证此类案件的及时受理、及时操持。对群体性农民工矛盾纠纷,实行“三优”服务,即优先受理、优先接待、优先操持,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四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农民工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主张社会平安待遇等事关农民工生存、健康等权益事项上纳入援助范围,降低申请门槛。

创新服务模式。一是采取提前介入,

三)以法律援助效果为先。对于医疗纠纷、劳动纠纷等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前介入,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受援人积极收集证据,代理受援人参与协商、调解,尽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助人权益。二是积极开拓非诉讼法律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积极鼓励采用非诉讼手段来先行寻求解决矛盾纠纷的可能性,尽量为受援人提供解决问题的多种方法和措施,为当事人节约本钱,节约时间。

规范制度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全程跟踪监督制、联系人回访制、重点案件旁听制等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四)以法律援助质量为核心。从指派到案件归档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要求,保证各项监督顺序到位,对案件质量进行有效监控和动态管理,确保案件质量。

县共受理法律援助申请373件,上半年。办结援助案件305件,其中农民工援助案件205件;全县12348法律咨询热线共接待来电来访5000人次。县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坚持了一个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更多的困难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为促进和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人民调解工作

开展了以“保平安、促和谐、人民调解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条例》施行二十周年宣传活动。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保平安促和谐人民调解在行动”专项活动的会议精神。

每个镇乡至少都建立了2个规范化样板调委会。化解了大量的民间纠纷,一是夯实基层调委会。40%村(居)调委会已基本建立起了调解室。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了队伍建设规范化,要求调解人员具有一定文化基础、有工作能力、有爱岗敬业精神,为使调解人员的政治素质、知识贮藏跟上形势的要求,每年集中时间对调解队伍进行整顿培训,全面提升调解队伍的整体水平,今年全县已培训调解员2523人。二是强化人民调解宣传工作。为了提高人民调解的地位和公信力,增强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信心,注重强化人民调解的宣传工作,元月8日在三驱镇召开了全县人民调解补贴发放现场会,并在人民调解》杂志进行了宣传大大激发了县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通过努力,每个调委会都征定《人民调解》杂志,全县共征定400份;6月12日召开了全县“人民调解在行动”动员大会,各镇街也相继开展了此项工作的动员和宣传,为建设“平安重庆”法制”而积极努力,各个街镇乡都开展不同形式的动员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规范人民调解管理工作。为了统一我县人民调解的卷宗管理、调解补贴经费的发放,5月出台了县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发放试行方法》规范了县补贴发放的顺序和标准,做到有章可循。

各级调委会认真履行职责,今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4549件,调解胜利数4496件,调解胜利率98%;进行纠纷排查686件次,参与专项治理61次,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6件,制止群众性械斗10件,防止群众性上访20件。

四、社区矫正工作

充分利用现有人才资源,

一)教育方式有所创新。师资力量落实上。一是社区服刑人员在20人以上的街镇乡聘任了专职的社区服刑人员协管员,参与协助管理教育;二是社区服刑人员在10人以上的街镇乡,按县局的要求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中聘任了法律辅导员,协助日常的法制教育和解答相关的涉法问题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正面的思想疏导工作;三是通过邀请永川监狱心理咨询专家来足授课、派业务骨干参与市局组织的心理矫正知识等培训提高社区矫正队伍素质。

严格分级分类管理的评估制度,

二)矫正管理方法上有所创新。一是积极探索分级分类管理、委托管理。细化相关内容和措施。并在基本前完成了社区矫正对象在15人以上的街镇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分级分类管理。二是县乡两级均组织了社区服刑人员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制定了应急预案,提高了社区矫正队伍对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意识。社区矫正对象在15人以上、常住社区矫正对象在10人以上的街镇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需建立以敬老院、幸福院为主的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并经常开展活动。

协助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需求具体困难。一是积极与本县知名企业合作,

三)安排就业上有所创新。协调配套基地建设。目前已建立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管此标记。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基地2个。下一步将继续努力,力争建立起智力型、技术型和体力型相结合的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安排基地及基地社。协助解决有就业需求、有劳动能力、愿工作、能工作的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就业问题,减轻其家庭负担。二是继续做好帮困解难工作。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法律、政策以及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力所能及地协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好帮扶工作,体现矫正工作以人为本的矫正理念。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棠香所、龙岗所、龙水所、邮亭所、宝顶所、珠溪所等为XX年度社区矫正工作创新推进示范所。进一步加强了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四)打造亮点上有所创新。为扎实有效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发展。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总结经验。强化与友邻单位的沟通与交流,不时汲取和借鉴友邻单位的先进方法,深化我县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累计接收60人,目前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48人。目前在册312人,其中缓刑274人,假释14人,剥夺政治权利11人,管制8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有136人通过矫正顺利回归社会没有发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五、帮教安排工作

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发明条件。现已建立有安置实力的安排基地2个,一是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首批已安排回籍人员十余人,受到政府和刑释人员的赞誉和好评。同时,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和衔接,给符合政策的安排对象,落实养老安全,申请最低生活保证待遇。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包括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逐步实现安排就业市场化、社会化、和多元化,并鼓励安排对象在社区服务的岗位就业。二是县安排帮教办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除劳教人员通知书》后,能及时登记并下发给各乡镇(街道)安排帮教办公室,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安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三是多种形式地开展安排帮教工作。对帮教对象坚持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过去的犯罪;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使帮教对象如同普通正常人一样工作、学习和生活,增强了自食其力,重新做人的信心。四是注重提高帮教质量的同时,主要是采取抓住重点对象,实施分类帮教的措施,普遍做好刑释5年内,解教3年内帮教对象工作的同时,将帮教对象进行分类管理。

全县刑释解教回籍人员共163人,上半年。安排数148人,安排率达90%,有效地降低了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

六、法律服务工作

提升律师队伍形象。一是积极开展“律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作者”主题活动,

一)强化对律师监管工作。同时进一步强调料理敏感性、群体性案件的三要三不准一报告”规定;组织律师集中认真学习“六条禁令”并制作单行本发到每位律师手中;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文明执业,规范执业,树立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二是为提高办案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对全县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案卷进行了全面检查;重庆锋度律师事务所与我县名豪律师事务所,全县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服务所都开展了结对协作。三是每周二指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到县信访办参与信访接待,深受县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好评。

全县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75家,上半年。为村(社区)担任免费法律顾问292家,代理各类案件522件,其中: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34件,民事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488件,解答咨询1250余人次。为当事人挽回和防止经济损失逾2500万元。

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充分利用县司法行政网,

二)加强公证、鉴定工作管理。将公证、鉴定料理顺序、联系方式等信息在网站公开;将公证、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工作人员情况等制成宣传展板,挂在全县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等进行广泛宣传,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加强公证执法和公证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进一步提高公证队伍的综合素质。推动公证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为规范公证法律服务市场,开展了公证案件检查活动,进一步净化公证法律服务环境。上半年共办理公证483件,其中:料理涉外公证75件。

自编了司法鉴定知识》宣传资料,进一步加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贯彻落实。认真搞好司法鉴定宣传工作。上半年共受理鉴定案件219件,其中:公检法委托35件、律师事务所委托18件、个人委托157件、其他委托9件。

七、队伍建设工作

通过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参与知识测试、记录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结合县委、县政府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参与演讲竞赛中荣获全县一等奖,参与政法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管此标记。系统唱红歌竞赛荣获全县一等奖。开展了清明节扫墓、退休干部到杨尚昆故居开展了维护国家利益主义教育活动,激发职工维护国家利益热情。为提高业务水平,不时加强业务交流,年初由两名副局长带队分别到河北蓟县和云南盘龙学习了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工作;先后与北京市司法局及辖区区县司法、湖北司法厅等进行业务交流学习,听取司法部犯罪心理专家鲁兰博士一行的调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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