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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舐一犊情深读后感一:读《一舐一犊情深》有感
(610字)
暑假里的一天,我读了《一舐一犊情深》这篇文章感触很深。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讲的是青海省一个极度缺水的沙漠地区,一天,憨厚、忠实的老牛十分渴,强行闯入沙漠里唯一的运水车必经之路,站在那儿,不管司机怎么赶,它也不走。老牛的主人来了,扬起鞭子,狠狠地一抽一打瘦骨嶙峋的牛背上,牛被打得皮开肉绽,还是不肯让道。老牛与死神抗争,终于换来了三斤水,可是它并没有喝,而是唤来它的孩子喝……
读完这篇文章,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被一头老牛深深地一爱一着自己的孩子行为所感动。一个动物如此一爱一自己的孩子,这就是伟大的母一爱一。是呀,母一爱一无私!母一爱一无价!
这让我想起了我那善良、美丽的一妈一一妈一,我的一妈一一妈一也深深地一爱一着我。早晨,一妈一一妈一很早就起床帮我准备美味可口的早餐,希望我可以多吃一点,好有一精一神学习;在我睡觉前,一妈一一妈一总是让我喝一杯牛一奶一,希望我能睡个好觉;在我生病时、一妈一一妈一总是守在我的身边,希望我早日康复;我遇到困难时,她总是耐心教我、还举一反三,希望我快一点明白怎么做……
母亲给了我生命,给了我们无微不至的关心。可是在世界上,有些人,不懂得感恩,母亲把他从小养到大,可母亲年老体弱他就不关心一妈一一妈一,嫌一妈一一妈一白吃白祝唉!这样的人真没良心,没道德。
总之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母一爱一的伟大,母亲为了儿女不惜一切,无私奉献,我们要知道:滴水之恩,当涌一泉相报,知恩图报,长大了,一定要像乌鸦反哺那样报答母亲!现在我要听一妈一一妈一的话,想起我有时候不听一妈一一妈一的话,让一妈一一妈一生气难过,真是不应该呀!
一舐一犊情深读后感二:一舐一犊情深读后感
(563字)
《一舐一犊情深》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极度缺水的沙漠地带,有一天,一头一直被人们认为很老实的老牛渴极了,挣脱了缰绳,闯入了沙漠里运水车必经的公路,挡住运水的车辆。生气的主人用长鞭将老牛一抽一打的皮开肉绽,但牛还是不肯让开。当人们从车上取出半盆水,放在牛的面前时,老牛并没有喝这以死抗争取来的水,而是仰天长哞。这时不远的沙堆背后闻声跑来一头小牛,受伤的老牛慈一爱一地看着小牛贪婪地喝完水。之后,在人们惊呆的目光中,它们掉转头,自己回家了。
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母一爱一的伟大。这头老牛被打得皮开肉绽才得到半盆水,而它却让小牛来喝这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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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优秀的小说,描述了大草原上腾格尔地区的人民群众的生活。随着他的描述,我仿佛也身在大草原,感觉草原的广阔,人民群众的热情好客。以及人与狼之间的那种微妙关系,那种生在草原,死后躯体还于草原的高尚的情怀。一种对死的无所畏惧,和对死后的那种从容处之。
狼是一种非常残忍的动物。死去的狼的身体也会被狼吃掉。为了生存,老的,弱的为强壮的所杀,是为了保持团体的整体素质。对于头领的狼王,更是一种说不出是喜欢或是害怕的感觉,敏捷的身手,超越群体的洞察力,以及对狼群的绝对控制权。可以说狼王就是整个狼群的精神所在。一只优秀的草原狼。
人和狼共存于一个大草原,可以说是有点休戚相关了,人们恨狼,猎狼,却又崇敬的膜拜狼,传说狼与人是共有一个祖先的。有的狼的脸孔确也相似于人类。当然这也并非是不可能的。
草原上人的智慧是代代相传的。愈老是精华。一辈子生活在在草原,对于气候和每一寸土地都是熟悉的。他们是真正的草原英雄,不倒的丰碑。
对于古语套不着孩子,打不着狼的这一古老谚语的深刻体会。牧民的孩子从小学捉狼,那些狼崽就是靠孩子们钻进山洞,抱出来,也就是说,孩子是冒着生命危险得到小狼,小狼如果是很小的,就可以训养成和狼狗差不多,可以说训练一条小狼是非常难的,小说中的那只小狼,就是死也不愿训服,最终也是以死亡而告终。而那条意外得来的二郞,我也认为是一只小狼,只是因为过小的失去母狼而被人类所圈养和感化而成的。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那些下乡知青的命运,在腾格尔草原上受到了同等的待遇,充分显示出草原人民广阔的胸怀。那热爱草原的小伙子,把这看成自己的家。在一次意外的事故中,羊群被狼所设圈套全被赶入了冰窟,还有两个牧羊人也失去了生命。让人见识草原狼的狡猾和有组织性。由此而引出杀狼的决定。
但是生态环境也要维持。也就是说,草原上的生物是有比例的,不能盲目让一个物种灭绝。本书较好地反映了大草原人民的生活和当时社会现状下的社会局面。反映出广大人民群众在当时的社会局面下的精神面貌和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坚持真理,热爱大自然的胸怀。
我认为《狼图腾》这一篇文章实在是可读性很高。写出来与大家共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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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感悟集锦]《围城》读后感悟(660字)》,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围城》读后感悟(篇一)一本好书是经得起时间的磨砺的,《围城》就是那本经得起时间磨砺的好书,它于一九四七年在上海初印,一九八零年重印,然后到现在,一直受到读者们的喜爱。《围城》这本书我也是刚刚读完不久,但我对这本书的感受特别深。
本书以方鸿渐为线索,来表现世间百态。人物的描写十分的精致,不同的群体表现出不一样的为人处世的方法,很具有讽刺意义。我们都是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我们都活在“围城”里,同时又活在“围城”外。永远达不到的是目标,永远满足不了的是欲望。我相信我们每一次读它的感觉是不一样的,五年后看它是新的,十年后看它还是新的,一百年后看依然是新的。《围城》就是如此。
杨绛先生其实早已概括出了《围城》的精髓: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是啊,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举个非常简单的例子:当我们上小学,上中学的时候,我们都盼望着上大学,因为上了大学就没有人逼着我们去做作业了;就没有人阻止我们干着干那了;我们会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做我们想做的事情;我们可以光明正大的跟自己喜欢的异性交往;我们还可以去我们想去的地方……
太多太多的诱惑诱使着我们快点长大。可是当我们真正上了大学,我们才领悟到事实不是这样的,入学的新鲜感过后,我们开始变得越来越颓废了,我们开始上课玩手机,逃课,整天把自己关在宿舍里打游戏,宿舍门都不想迈出一步,渐渐地我们迷失了自己。
《围城》读后感悟(篇二)读罢《围城》,我的情绪是复杂的。正像苏文纨说:“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是否也由这样的一座城。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正如杨绛所说,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以前在学生时代,应对着学业;成年后,参加工作,应对的是职场;现在,坠入世俗去成就婚姻时,应对的是爱情。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循环,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不同
查看更多>>>《幼学琼林》卷三人事读后感1000字
早年在学习《三字经》的时候,我们就曾惊叹古时的人们学习果真是从娃娃抓起啊,那时的社会远没有现在的这般灯红酒绿,更没有这许多扰人心志的霓虹斑斓,人们的生活对于现在的人们来说就是一个极度缺乏的过程。更多的人只是希望图的三餐温饱,稍有些贤人傲骨,致力功名,寒窗苦读,只是终究,功成名就的是少数,更多的文人则是被历史掩埋。或许是时代的缘故,那是的人们多是空有满腹经纶,却无处可施,现在的社会确是处处需要人才,但真正有才的却少之又少。事件无疑是一枚催人泪的弹药,想必那九泉下的文人墨客们只得长叹一声无奈了,处处皆是伤心。
然而,同样来源于古代的《幼学琼林》,一本没有多少人能记住作者名字的古籍再次给向我们这样的号称现代文明人致力的一击。不要说是现在的小孩子,就是那些拿着极高的文凭,甚至号称某某名校的某某教授一类的人物尚且不知道这些几经历史洗礼的经纶,汗颜哪,现代人的伶牙利剑眼看就要输给历史的文明。
童年,在现代人眼里,早已被附上“无忧无虑”的标签,如果问一个人什么样的童年是好的,那么绝大多数的人都会说是“快乐的,没有烦恼的”童年才是好的童年,终究,人们忘了,正确的成长才是童年的根基。我想古人们学《三字经》的年级时,我们现在的人更多的还是在努力地思索如何才能吃到妈妈手上的那块糖,而当古人们游弋于诸如《幼学琼林》的经典中时,恐怕现在的人还在咿呀念字,却依旧发音不准,写字更是天方夜谭。现代人在孩子童年的时候给予白班的呵护,不加导入,却在孩子稍有记忆的时候强加不止,逼的孩子们一个个惊讶于大人们的转变而残喘不已。早在孩子本该树立观念的时候,我们的家长却怕那还不知情的孩子接受不了,却不知当他们在孩子毫无兴趣的时候却推进大人们争夺脸面的时候,更可笑的事还打着“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荒唐口号。
既为人,首先自然是要学会如何做人,一味的以为既有所长,凤毛菱角才是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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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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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第二次翻看路遥的《人生》,感触远胜于第一次。第一次看《人生》时,我很诧异路遥为何要把《人生》作为小说名。记得第一次看是在读高二时,那时候还不能理解小说的资料,只是一味单纯的以看小说的眼光来看待这本书,但上大学后,再来看它时,却是另一种感受。先来谈谈《人生》的情节吧。小说背景取材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陕北农村地区。主人公高加林是一个年轻的农村人,他高中毕业当上了小学教师,就在他以为自己的才能和抱负能得以实现的时候,命运第一次给他开了一个玩笑。有权有势的大队书记高明楼利用关系让自己儿子顶替了他的教师位置,而他也由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变成了一名普通的农民。在这次人生的低谷中,他收获了一份完美的感情,开始与农村姑娘刘巧珍谈起了恋爱,这使他的精神得到了慰藉,本来照着发展下去也是一种不错的选取,但命运又垂青了他。没过多久,因转业回乡的叔父的关系,高加林很快又回到了城市,并且成了一名县通讯干事。此时,加林重新遇到了他高中同学黄亚萍。在黄亚萍猛烈的感情攻势下,并且有机会到大城市发展,他艰难地舍弃了农村姑娘刘巧珍,开始了与黄亚萍罗曼谛克般的热恋。然而,好梦难圆,命运又一次捉弄了高加林,高加林透过关系在县城工作的事被检举揭发,他因此又一次回到了农村。而此时,已是物是人非,巧珍已嫁他人。在听完德顺爷爷的一席话后,高加林也开始真实而深刻地思考人生这一命题。
高加林他身上既体现了现代青年那种不断向命运挑战、自强坚毅的品格,又同时具有辛勤、朴质的传统美德。他热爱生活,心性极高,有着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关心国际问题、爱好打篮球,并融入了时代潮流中。然而,真实的现实与理想之间产生强烈的反差,也构成了他矛盾复杂的性格特征。纵观他的人生,总是充满跌宕起伏,不断在得到中失去,又在失去后得到,继而又失去。正如路遥在小说中所说:生活啊,生活,有时候让梦想变成现实,有时候又让现实变为梦想。而高加林也在其中品尝了人生的酸甜苦辣。
什么是人生?无数先哲用事实告诉了我们:人生是从降生到死亡的过程,而这过程怎样走就是人生。我认为人生就是在这过程中对生活的种种选取,或对或错。每个人都有选取生活的权利,但此刻对于我们来说选取的机会多了,倒让我们手足失措,迷茫了。而从高加林身上我们能看到他缺乏一种坚定的信念,对生活摇摆不定,这也是我们这一代人致命的缺点。所以,不管我们如何选取,就必须要坚定信念,就算错了,也不必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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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朱自清的《背影》,我感受很深。在这时看到写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我读的都流泪了。
我看到文章开始的时候,朱自清不爱他的父亲,觉得他很迂。当他理解了父亲的意思以后,明白父亲很爱自己,他也深深的爱上了父亲,并为此而流下了眼泪。
在这时过了江进了车站买了票,他在这时又觉得父亲说话不大漂亮,忍不住要插嘴。坐上车,父亲看到那里有几个卖东西的,要坚持过去买橘子。父亲行动不便,要从这边月台爬下再爬上那边月台,十分困难,父亲把买到的橘子一股脑的全给了他。当他送父亲时,父亲让他进去,留意行李被偷走了。当父亲在信中说: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此时作者流下了眼泪。我也流下了泪。
这篇散文太令人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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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读了一篇小故事---《寒号鸟》,这种鸟长的很个性,它有四只脚,夏天的时候,它很美丽,有一身漂亮的羽毛,可冬天来临的时候,它美丽的羽毛却脱落了。它很懒,别的鸟做窝的时候,它却整天东游西荡,结果,寒冷的冬天它却睡在冰冷的岩石缝里,结果被冻死了。我们不要像寒号鸟那样,要做一个勤快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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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爸爸买了一本《论语》。刚开始,我觉得没意思,就没在意。
下午,闲着没事,我随手翻了翻,觉得有点趣,就静下心来认真地读了几篇。我是越来越喜欢这本书了,其中第一篇给我的印象最深,文章这样写道:“学而时习之,不亦说(同悦)乎?”意思是说“学习以后,能在一定的时候温习它,不也感到很高兴吗?”这正是我学习上应该做到的。在学校,老师每天都会给我们讲授很多知识。我没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时间一长,就会忘记许多。如果经常翻开书温习一遍,就能牢牢地记住。记得有一次听《超强记忆学习法》电视讲座,那位老师这样教我们:一堂课下来,下课时用三十秒回忆本堂课学习的重点;一天下来,花三分钟回顾这一天学习的重点;一周下来,花十分钟回忆本周学习的重点;一个月下来利用一小时回忆本月学习的重点。他所说的正是“学而时习之”的道理,学习的乐趣正是因为记住很多知识而得到快乐,也就“不亦乐乎?”了。
我爱读书,更爱读《论语》这样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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