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之书读后感600字

失物之书读后感范文一

《失物之书》是另一种穿越,希望引起我们的重视。--《序言》

当童话故事不再是令人感到美好而幸福,而是它与现实生活相比更显绝望,更悲剧。不由的感叹道:童话都让人心感忧伤,那我们该怎么办那?《失物之书》就像本黑童话,故事语言生动,引人入胜,但是揭示的道理却是以反面的黑暗的角度,发人深省,使人印象格外深刻!

戴维,一个失去了母亲的孩子。自此,他便带着仇视的目光看着家中的一切。后妈,和这个家中新出生的宝宝乔治无疑成了戴维眼中夺取他原有的一切的扫把星.之后,他循着妈妈的声音踏入一个奇幻的世界

在那个世界中,邪恶、、恐惧、黑暗、怀疑、残暴、嫉妒、自私成了主导。一张又一张被现实扭曲的脸,一个又一个被现实扭曲的心灵,让我瞠目结舌。可是总有东西可以克服这一切--爱。爱让戴维在面对利益的威逼利诱和保护自己一直仇恨抢走父亲的爱的弟弟乔治时,他坚决的选择:保护家人!这时,人内心中最本质,纯洁的天性就展露无遗。

有爱,何惧?

《失物之书》读后感范文二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二战期间,男孩戴维的妈妈得了重病,不久便离他而去。此时,父亲再婚所带来的惊愕和冲击,对继母新生儿弟弟的嫉妒与憎恶深深的幽怨在戴维的身边织就一个幻灵的世界,他听见了书在说话。从小就和妈妈一起阅读的童话、神话与民间传说,从黑夜里、从林地里召唤戴维,呼唤他进入一个充满残酷、血腥、征伐的险境。白雪公主、小红帽、骑士罗兰在那里,故事中的美好人物以匪夷所思的面貌出现,一切如同真实的人生道路,充满了险恶和重重难关。惟有不逃避、惟有肯原谅,惟有找到神奇国度里那本被遗忘的《失物之书》,戴维才能得到新生。

这个故事看似在写一个穿越故事,而事实上呢,穿越,这是现代文学里多么响亮的核心词汇!但是这里面有差别,大多数穿越小说,小人物一旦回到过去或来到未来,小宇宙多半可以爆发,要么一统天下,要么将敌人打个落花流水,要么拯救了一切,而主角本身更是不用说了,拥有一切又一切力量或职位。总之,与我们的戴维是不能比的。戴维,同样是故事中的主角,但所有这些南柯一梦的荣华富贵与他完全无缘,他所要做的只是在这个险恶的世界中艰难地活下去,寻找着妈妈,寻找着回家的路。但是在这条充满坎坷的路上,他会知道一些事情,学到一些东西,认识不同的人。更重要的是,他会开始真正的了解自己,面对自己。

现实生活在童话故事中投下自己的影子,无论多厉害的变形,都能在现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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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山河之书读后感一:读余秋雨先生《山河之书》有感

(1354字)

总有人在路边问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两者关系如何?”我回答:“没有两者。路,就是书。”

这是余秋雨先生《山河之书》中开卷之《我的文化山河》的一段对话。

对普通人来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无论古代现代,均非易事。能做成其中一件便已很难。在古代,书籍昂贵,万卷书更是富贵人家才能拥有,读万卷书对一般读书人来说都更多的是一种理想,更别说平民百姓。而古代的交通条件,更决定了行万里路是一件困难程度丝毫不下于读万卷书的事情,否则中国历史上,也不会因为玄奘法师十万里西行取经、徐霞客数十年遨游山川大地而进行如此浓墨重彩的记录。在当代,文化繁盛,一天出版的书籍、报刊不知多少,更无论泥沙俱下的网络创作。但人心浮躁,能有多少人能静下心来认真的捧起一本好书,细细品读?那些无数的文字里,又有多少能让人带着敬畏之心认真阅读?现代化交通手段的发展,将远古视为不可征服的高山大海变为通途,千里万里瞬息可至,然而又能有多少人,能在行走的途中将自己的灵魂与大地紧密相联,把心灵与历史文化相互融化?

渴望读书的年代,读不了很多书;期盼行走的时候,无法跨越山水阻隔,这是悲哀。而文字风行天下时,却找不到多少能值得阅读的书籍,或是没有多少人看书;山川大洋再不成为阻碍的今天,却难以去亲近大地和历史文化,又是另外一种悲哀。

而余秋雨先生说:没有两者,路就是书。秋雨先生有这样回答的底气。于他,书读的多了,书就变成了行走于历史和文化的捷径;路行的远了,路就变成了胸中无数的巍峨高山,滔滔大河。以足迹为笔,以学识为墨,以大地为纸,以江河为砚,余秋雨先生是文化学者,也是文化行者。作为文化学者,余秋雨先生著作等身,《余秋雨书系》凡十八卷,本本厚重,分量十足。作为文化行者,余秋雨先生曾行走欧洲、西亚、南亚、北非等数十个国家,探寻对话埃及文明、印度文明、希腊文明、阿拉伯文明,一本《千年一叹》,道尽古今中外文明兴衰;一本《行者无疆》,让人贴身感受欧洲文明的古典和现代。这两本书,是余秋雨先生文化学者和文化行者两种身份的完美一体现。没有对古今中外文化的深度研究,便谈不上对这些文化的对比、探索,这是文化学者余秋雨先生;而没有对数十个国家的行走体会,就不可能有对这些文化和文明的切身感悟,这是文化行者余秋雨先生。

正如玄奘法师西行取经十万里,历经磨难九死不悔;徐霞客探索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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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之书读后感(一)

从未接触过,听到过博尔赫斯。更别说关于博尔赫斯的作品。在这堂课开始前,一切都是熟悉的。唯有博尔赫斯!玖了十几年的书了,不曾知道博尔赫斯不知道算不算是肤浅。大师级别的文章也多多少少读过一些。脑海里正搜寻着似乎听到的关于博尔赫斯的这个人。老师的开场白将我思绪打断!在博尔赫斯的小说中,隐藏在虚构故事中反复出现的主题往往是时间和永恒,存在的荒谬,个一性一的磨灭以及人对自身价值的探究和对绝对真理的无望追求。在短篇小说【沙之书】中,那本虚构的沙之书【圣书】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象征着无穷无尽,小说的主题揭示了人类面对着无限时,进入了无所适从难以摆脱的真实困境。至此将我引进博尔赫斯的世界。

博尔赫斯煞有介事地描述了一本无限之书。这本书像沙子一样无始无终,页与页之间总还有其他的页,无穷无尽。小说最出人意料的地方有两处:一是沙之书奇妙特一性一的显现;一是我将沙之书藏在图书馆里。在作品的开头,读者根本不可能想到会有这样一本沙之书;而当读者读到小说中间时,也根本不可能想到沙之书最后的结局是被藏在图书馆里。博尔赫斯的小说就是这样,总是让人充满期待和惊喜,让人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而当读者读完全篇,又能有无穷的想像和回味。【沙之书】讲述一个波澜起伏的小故事。虽然短,但并不妨碍作者在如此短小的篇幅里施展他叙述的才能。

沙之书读后感(二)

沙之书是某种神秘之物,小说主人公我对待它的态度先是好奇,然后是钻研,然后发现对它了解得越多,则不了解的部分也越多,就越意识到自己的渺小;然后迷失于无法自拔的敬畏,再然后是恐惧,最后是逃避。这个过程前面的几个步骤和人类科学探索的步骤是一样的,只是最后一步:是逃避还是坚持显示了博尔赫斯与崇信科学的人的分歧对于笃信科学万能的人来说,他们会用进取的心态坚持;而对于相信神秘主义的博尔赫斯来说,在令人敬畏之物面前,他会选择停步。不管怎样,【沙之书】提一供了一个人遭遇无限之物的心理感受过程,这经验是新鲜的、独到的,因而是迷人的。

作为一个玄想型作家,虚构在博尔赫斯的写作中无疑占有重要地位。在【沙之书】里,作者虚构了一本现实中并不存在的沙之书。这是小说的核心意象,是整篇小说得以存在的支点。为了让这本书显得合情合理,作者设置了小说的其他附属情节:一个去过孟买的【圣经】推销员,交易的详细过程。我面对沙之书的先喜后惧以及沙之书的最后下落,这一切使故事丰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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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失去中成长

《失物之书》,一本重口味的童话书。早在高三的时候已经被书那美丽的封面所吸引,买了一本。封面是黑白的,可以展开成一张海报。其实从那混乱黑白的画面,已经可以预测书的内容不会那么美好简单。

那时候看完的感觉是,不适合小孩看。特别是,相信童话的小孩。看完他们会很失望的,因为,那会让他们意识到,他们所期待的美好童话,其实没那么美好。

逃跑了,再也没有人看见她的意思,就是被被吃掉了。那么从此以后幸福快乐呢?

很快被吃掉。

上次女生节的时候,班里男生帮女生实现愿望,于是我收到了一本书。很巧的,是我已经有了的《失物之书》。因为种种原因,拖了半个学期之后,我才把书,重温了一遍。

戴维,一个还没从失去母亲的悲痛中恢复过来便又接受父亲再婚打击的小男孩,在心中神秘声音的招呼下,进入了充满险恶的世界。在这个奇特的世界里,他遇到了路普(小红帽和大灰狼的后代,在那个世界中,小红帽是一个连大灰狼都逃避不及的女人),哈比女妖,恶搞侏儒,白雪公主与七矮人(白雪公主是他见过的最肥硕最高大的女人,七个充满阶级意识和反抗精神的小矮人因谋杀她未遂,被迫伺候她),喜欢猎杀动物和小孩并把他们的身体拼接在一起的恶心女猎人,吸引勇士去救她最后却杀掉他们的睡美人,最邪恶的终极大boss扭曲人。。。当然,他也遇到了好人,善良的守林人,和英勇却因某种不被世人接受的原因而被驱逐的骑士罗兰(其实,其实。。。他喜欢的是人是男的。。。)。。。

面对未知的恐惧,面对完全颠覆的人物,面对险恶的奇怪生物,面对朋友的死亡,面对要依靠自己的局面,面对。。。我们的主人公戴维,终究一步一步地成长起来,一次一次地坚强起来,一点一点得勇敢起来,最后,和众多主人公一样,成为了历尽艰难,突破自我,胜利归来的勇士。所以,这本书其实还是不忍心摧毁人们心中所有的美好的。虽然戴维严守他的小规则但还是无法挽救他妈妈的生命;虽然可怜的戴维因继母和弟弟的到来而感到孤寂;虽然小红帽,白雪公主和睡美人的形象在我们心目中轰然倒塌;虽然被罗兰和戴维所救的村民最后不但没有感激他们反而怨他们毁了他们的家园;虽然英勇的罗兰在找到拉斐尔下落的同时也付出了自己的生命;虽然乔纳森为了自己的怨恨而让一个女孩的心被扭曲人吃掉;虽然。。。。。但是,至少,戴维到最后,还活着,还能回到他的家中,重新找到幸福的家庭温暖。更重要的是,戴维完成了他的成长,有一个男孩,蜕变成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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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之书读后感(一)

【丛林之书】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小吉卜林。作者的这个头衔,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丛林之书】分为了正篇和续篇,一共有十五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阐述了人与动物与自然不同的微妙关系,引人深省!

其中,书中有一个修行僧普兰的奇迹的故事,让我感触颇多。故事讲述了一个在印救地位很高的实权者普兰。达斯辞去了官职,舍弃原有的一切,来到一个宁静小山村的神庙里,成为了一个苦行僧。在神庙里,普兰。达斯跟周围的动物们朝夕相处。再往后,小山村遭遇到了一场山崩,所幸普兰。达斯在山崩到来之前,带着所有的村民和动物躲过这次灾难,不幸的是普兰。达斯却在这次山崩中去世了。

普兰。达斯之所以能在山崩到来之前感知到有灾难到来,是因为他平时与动物接触较深,让他知道了动物的不安情绪,是一种危险即将来临的信号。从而也让他救了一村人的一性一命。这个故事让我明白:生活中,很多时候,一些不起眼的的小事可能关乎一性一命。而很多时候,只要你肯接受、肯贴近动物和大自然,得到的可能是你意想不到的结果。

以前我们也听到过于普兰。达斯相反的故事,有人类肆意破坏自然,最后遭受大自然灾害的故事;也有不了解自然的探险者,不断挑战自然,从而葬身在自然之中的故事;还有生活在自然中的人们,无辜遭受自然灾害的故事。拿普兰。达斯的故事与之相比,很多人会把普兰。达斯归结为奇迹,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普兰。达斯是因为贴近自然,接受自然从而自然也接受了他,也给他指出了一条融入自然的道路,才使得他可以不同于别人,提早感知到灾难。

【丛林之书】的作者与其说他是在讲述故事,不如说他是在讲述一个个值得我们深思的人与动物与自然关系的问题。

丛林之书读后感(二)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徜徉其中,亲眼目睹古怪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印救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一穴一,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在抚养与呵护下渐渐长大,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也有许多辉煌壮举,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本书虽然没有多么深刻的立意,但个人带来的却是美好的感受。一旦进入书中,就会感到心旷神怡,欲罢不能。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一诱红一毛一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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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袈裟》读后感

前几天,得空读了摘登在《新华文摘》(2018年第20期)的第七届鲁迅文学奖获奖作品李修文的散文集《山河袈裟》中的散文,感觉很触心、走心、舒心。

说实话,没有完完全全的读懂悟透,但却有着深深浅浅的爪痕印记,只是哪些感受无法用语言准确的表达出来而已,直到他所述及的情由出现才似乎恍然有些觉悟。

在文章羞于说话之时,他写到,在十几年前一个雪天,他乘火车从东京去北海道,途径札幌,已是黄昏,车窗外琼花愈发纷飞,稍后,月亮升起,月色铺撒,此时四周好像被无边无际的幽蓝之光包裹,仿佛置身景虚幻境,这景象震惊了他,也震惊了坐在对面的一对老年夫妇。老妇人的脸紧紧贴着玻璃向外看,看着看着,泪自涌流,良久后她对自己的丈夫,甚至也是对她自己说:这景色真是让人害羞,觉得自己是多余的,多余得连话都不想说出来了。他说,老妇人这句话他一直记着,记了十几年。它提醒他,当造化、奇境和难以想象的机缘在眼前展开时,不要喧嚷,不要占据,要做的是安静注视,是沉默;不要在沉默中爆发,而要在沉默中继续沉默。

读过此文,我想这是怎样一种体验?!怎样一种关照?!经年的时光似乎有,似乎一时又忆不起来,那种情境或许是不自觉的吧!或许我们每个人都会有这种感同身受吧!

11月4日,也就是上上周末,大概是心念的一种映照,居然就出现了这种羞于言说境像。午餐后,大好的晴天,阳光布施,树静止于风柔,温暖裹满周身,如果不是高高石岸上落叶枝条的提醒,哪里会感觉到季节已进入立冬的编程,阳光是在晚秋与初冬的边界上徘徊?!

我在那里纵观天南地北,在那里横亘海东漠西。其实这些都不重要、紧要,只是一个铺垫,权当一个背景。我要说的是头顶之上,目力所及的高天。那时,那是怎样的色泽、态度、姿呈啊!说晴空万里如洗,太老旧;讲长天浩荡无涯,落俗套。那一泻无边无际的瓦蓝瓦蓝,那一去了无际涯的明亮,那一探深无底细的纯净,包围着我们,我们仿佛落入辽阔无垠的海底世界,山树楼房等等万物嵌在、潜在其上、其中

这些都是心里想到的,现在写到的,苍白不及其一。而当时给我的就是一种发自内心的震颤,倏时无语,一切语言都是多余的、无聊的,此景此情能做的只剩下安静的仰望,让人害羞的仰望。恰当其时,一个人经过这里,步经身边时,听到他轻轻的一句:这天真蓝!就打住了,没了下文。想必他同样被这眼前的瓦蓝、澄明、纯净惊着了,觉得一切话语都是多余的,旋即缄口。

无独有偶,又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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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字读后感(一)

【铁路边的孩子】读后感

文/朱俊达

好好看,对,是啊,这么多的声音从我的房间中传出来,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我在国庆小长假看完了【铁路边的孩子】这一本好书,好看极了,现在就让我来为大家讲一讲这一个故事吧。

这一个故事的主人公是:罗伯塔,她是三个孩子中的老大,老二,彼得,理想是当一个工程师的小男孩,菲利丝,听名字就知道她是一个十分可一爱一的小女孩,对了,她是三个人中年龄最小的一个人。他们的故事是这样的:一开始,他们并不是住在铁路边的孩子,而是住在城市中,生活也过的很好,但是,突然有一天,爸爸不知道为什么,什么也没有和孩子们说,悄然无声的离开了这一个家,孩子们起床时,一妈一一妈一也不见了,孩子们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一直到了晚上七点,一妈一一妈一才回来,而且看上去好像打了一场仗似的,一妈一一妈一告诉孩子们,我们要搬家了,这时候,他们才来到了铁路边,到了乡下,第一天晚上,他们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出了一顿饭菜,还没有满足胃,晚上天气很冷,真是饥寒交迫,于是他们去采煤,他们运了三次煤在运第四次煤的时候,被发现了,他们再也不能采煤了。然后他们帮肉店送肉,帮老太太送蜂蜜等等,他们的面貌则在卖故事,用钱买东西吃,他们还做了两件大好事,一是救了一辆火车,二是收下了一个小男孩,最后他们离开了乡下,离开了那白色的房子,回到了他们原来的生活,他们的爸爸也回来了,他们也有了自己的经验。

玖了这一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一个人不能大部分家务都不会做,要学习做家务,不要学习,还要做家务,要像他们一样,学会做家务,体验一下外面的风风雨雨,不需要爸爸一妈一一妈一的帮助,我们一样可以生活,所以我们大家一定要向他们学习,争取超过他们,比他们更加优秀。

600字读后感(二)

【安妮日记】读后感

文/刘欣雨

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本书。书名是【安妮日记】,书的作者是位德籍犹太少女,名叫安妮弗兰克。自从安妮13周岁生日时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一本漂亮的日记本后,安妮便开始写日记。她把这本日记本当成好朋友,管她叫吉蒂,并且不断地把周遭的人、事、物真实地记录在日记里。

峻战后期,德国纳粹对犹太人的迫害越来越多,安妮一家及朋友共8人躲在了密室生活。在那里,他们过着非正常人的生活。洗澡和上厕所成了大问题,每天走路要踮起脚尖,说话也要轻轻地,睡觉更要保持高度警惕,和外界的联系只有一台收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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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大家经常能见到,但是,你有没有属于自己的秘密花园呢?我们的小主人公玛丽就有一个秘密花园,不过是属于三个人的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场霍乱使性情乖戾的玛丽成了孤儿,她只得被送往远在英国的约克郡的米塞尔斯威特庄园和姑父克拉文先生一起生活。克拉文先生伤心妻子之死,变得阴郁古怪消沉遁世,他的庄园里有上百间被锁闭的房子,有十年不许人人进入的秘密花园。玛丽意外地在旅鸫的帮助下找到这个秘密花园的大门和钥匙,并且,她还听到了一个神秘的哭声,吸引着她去探索庄园之谜。玛丽在狄肯的帮助下,使荒芜的花园重现生机。不久,被认为离死不远的庄园小主人柯林也参加了进来。大自然的力量改变了一切,长年笼罩在阴霾之下的古老庄园及其主人也一同获得了新生。

读完整本书后,我的心中五味杂陈。玛丽那乖戾的脾气通过结交了许多朋友而改变,她敢做别人不敢做的事,说别人不敢说的话;柯林面对困难不放弃的精神打动了我,他勇敢地面对,成为了一个健康的孩子;狄肯与大自然很亲近,对动植物都抱着他们是我的好朋友这一种心态。

其实,在实际生活中,大家都会小心行事,不说不该说的话,不做不该做的事,不会那么直接,反而把人与人之间的情谊弄得越来越浅,明争暗斗。有些人对待动植物很残忍,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小动物可是我们最好的朋友啊!

遇到挫折不轻言放弃,与动物之间和谐相处,做事爽朗一些,有爱心这四点是我从这本书上学到的最为重要的四点,我相信只要我再多读几遍,细细品味,就能发现更多的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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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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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但是《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必须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评:这一段是鲁迅介绍无常长像的。首先,从衣服开始,斩衰凶服,显现出了鬼界的特征。然后是腰部、脚和脖子,从这几个地方的穿着上,无常长的又像道士,和下文说无常是从人变来的有上下呼应,同时也体现出了无常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之后的长方帽,和道士的装饰也没什么区别。之后,一句话很有意思,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很明确的指清了位置。一见有喜和你也来了便显出了地狱小鬼们独有的小丑风范,很有喜剧效果,说话的方式都很猾皮。

读后感: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能够说是一种批判。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务必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十分喜欢无常。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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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之书读后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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