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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高传读后感(一)
尽可能一抽一下班与休息的时间,在五天内读完了【渴望生活梵高传】。总觉得要写点什么,可不知从何说起。
整本书的基调和梵高的画一样,在我印象中是偏褐色、黄色与金色,那是大地与太一陽一的颜色,让人感觉温暖与安全。可是主角文森特梵高的整个人生却是波涛汹涌的墨蓝色,在冰冷中沉浮。
先是遭受失恋的打击,梵高的一爱一认真、执拗、非常具有爆发力,甚至不顾一切。为了见到心一爱一的女子,他可以忍受饥饿与疲劳,徒步几昼夜只为远远望上一眼;他可以藐视乱一伦的罪孽,将手心放在烛火之上以示坚决。可是飞蛾扑火,这样的一爱一情终将化为灰烬,而文森特一生都无幸得到自己的一爱一情。
接着是事业的挫折,明知不喜欢不合适,梵高一开始也曾很努力的成为一名牧师,只可惜身处人间地狱似的矿地,看着采矿人家的痛苦、挣扎和死亡,他虽尽其所能的行施布道,都只是一精一神上的欺骗,信仰与上帝并没有带来救赎,梵高的努力甚至被教会毫不留情的予以了否定与批判,这让他情何以堪,最后连自己都迷失了。
幸好在绝望之时,他找到了一生的事业与追求绘画。
在绘画中,梵高认识到,所有的痛苦都是为了做铺垫,所有的不幸都是灵感的源泉,他可以把痛苦当做观察生活的放大镜,去捕捉那平凡而真挚的幸福。是的,他的模特儿是丑陋的,矿工、农妇、邮差、一妓一女等等,那些个皮肤粗糙,身形佝偻,都是在生活中苟延残喘之人,梵高将之捕捉到了画中,并没有同情与修饰,也没有虚伪的伤痛与呻一吟,梵高只是一个记录者,用最深刻的笔触,最真诚的颜色将他们记录下来这就是生活的真实一面,没有雕栏玉栋,没有宝马香车,大多数有的只是辛苦劳作了一天,在昏暗的灯光下吃着土豆的人。
由于起步较晚,梵高开始拼命拼命的冲一刺,他不停得画不停的画。为了某一处风景,他可以在海边坐上一天,任凭风吹雨打;他可以在烈日下之下,晒到红斑秃顶。那群鸦乱飞的麦田,红叶斑驳的森林,星月流动的夜空都存在在他每天早出晚归,日晒雨淋,忍饥挨饿的困顿生活中了。梵高是天才,不过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绘画天才,而是一个努力的天才,他不仅仅将绘画当成一项事业,而是生命。每一幅画注入了他的生命,每画一幅画他的生命也随之缩短。吃饭、睡觉、生活都是为了延续绘生命,而生命存在的意义只是绘画,即使是一爱一情、友谊对于梵高而言,也就是给画添上了不一般的亮点。最后绘画完成了,身一体机能虽然在运转,生命的意义结束了,梵高用一颗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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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看尽《梵高传》,心中汹涌。荷兰画家文森特梵高对生活的渴求如同我们对死亡的恐惧一般无可抗拒,摄人至深。对美的真实感情,曾让他的内心如此狂热、激愤、孤独和痛楚。
太多的自画像,绝非自恋,只因无钱雇请模特,却又执着于捕捉人物,以期有一天能成为农民画家,用笔触诉说那终日笑对土地、健硕无怨的勇毅灵魂!生活便是如此,just live with it ;生活远非如此,更在那开得繁盛热烈、几欲熊熊燃烧的桃李丛中!不能释怀的是他失去左耳后绷带紧缠的自画。一说是阿尔强烈的日照使他饱受幻觉之扰而自割去,一说是他在与画家朋友高更激烈争吵后的剑斗中被误伤不过一二年的时间,却是一个壮年丰盛的男子,顽抗困窘,心甘情愿地为画画抽干了生命的迅速衰颓那时他只能以苦艾酒、咖啡、烟为食了。
阿尔,法国南部的田园小镇,成就了他,也埋葬了他。一个总在漂泊的桀骜灵魂,不知饥贫,只是一心如缺失空气般地梦想呼吸家庭、婚姻。目及阿尔时,哪怕依是孑然一身呢,他愿在此细细修缮一座浅黄小房,不再出走。在那里他画出了最好的画。
乍看不过似任性孩童的狂野涂鸦,但再一眼,我便无法离开了。那些炽烈、流动、明亮、喷迸的心绪,模糊了线条与画面之界,却并不知它们掀起的是绘画史上一场色彩革命!《星空》下的月亮疾旋如火球,近处的山丘傲视沉睡的村庄,像咆哮的火山岩浆又似海底诡异的巨擘海草6朵、12朵、14朵的《向日葵》,由生到死,将颓或未绽,谦卑低头如生活中的头颅,开放至今成为了世界上最年长、所有人都认识的骄傲的向日葵通往教堂的小径,幽深如丛林,再虔诚的教徒走过,都完全有可能被吞噬《夕阳和播种者》,无边的宝蓝作物映衬得落日如朝阳,竟让人生疑是晚霞收获了播种者《阿尔的吊桥》,绝世的蓝,几弧波漪生动了一汪溪流,那声音侧耳可听,像日作而归、仰头豪饮的人
我反复端详着扉页那些安慰了整个世界却永不可能再被确切解释的画作,它们竟和文字一样古老,成为了风干封存、仅此一份的生活。于是我便知道梵高的生命不是以天,而是以整个整个烈日旷野上的下午计量!
他绝非天才。在所有2500余幅存世作品背后,他亦是循序渐进,踩在无数常因不满而付之一炬的厚厚画稿上,去往顿悟、燃烧的一刻。所有的画上都是他的朋友,爱过的风景,眼中的疼痛,永在流动的生活,因而绝非易事。只惟独不见提奥?也许他在梵高心里正如他画不出告别一样,他画不了永不离弃的弟弟。而提奥又给自己孩子取名文森特,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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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文斯通的《渴望生活梵高传》是我来大学读的第一本文学书,大学的我不喜欢读文学类的书籍。记得那时林老师教我们西方外国文学,当时考试的要求就是要我们读一本关于学前教育方面的西方名著,迫于考试压力所以选择了《渴望生活梵高传》,但是后面的研读改变了我之前的想法,渐渐的开始接受文学书籍。
在《渴望生活梵高传》中,描述了梵高悲惨而成就辉煌的人生。梵高的一生经历就如同他的作品一样,充满了亢奋而绝望的激情。金色的向日葵、燃烧般的丝柏、风吹过的麦田、夜幕中的咖啡厅,灿烂迷人的星光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描述都能散发出温暖和动荡的激情,那一幅幅狂嚣般的画面,如同大海在怒吼在宣泄,也都是梵高内心底层最孤独无助的呐喊。他狂放的笔触、流动的色彩和喷薄而出的热情,在凝神的一瞬就将人们的灵魂裹挟而去。正如他所说:生活对我来说就是一次艰难的航行,但是我又怎么会知道潮水会不会上涨,及至淹没嘴唇,甚至会涨得更高呢?但我将奋斗,我将生活得有价值,我将努力战胜,并赢得生活。
他短暂而绚丽的生命历程里,他得同困苦的生活作顽强的拼搏,要跟命运做斗争,要努力的在滚滚波涛中找寻自己栖息的海岸。梵高是最孤独的人,陪伴他的只有永不放弃的信念,执着。没有人的理解更没有上帝的眷顾,他唯有用自己的画笔,创造出一个世外桃源,这个国度里,没有无助,没有孤独,有的是有向日葵,被风吹乱的柏树,有露天咖啡座,大片的麦田和旋转的星光。正是这个完美的世界支持着他,让他对生命仍然充满了热爱。
这本书最能打动读者的不是名人深厚的成就和辉煌,而是他们追求和探索的过程。 这对于我们今后的生活或许有深刻的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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渴望生活梵高传读后感一:《渴望生活——梵高传》读后感
(1170字)
“痛苦便是人生”这是名画家文森特.梵高的临终遗言,也是他那短暂一生的真实写照。梵高是世上最孤独的人之一。这是欧文斯给梵高写的传记《渴望生活——梵高传》的前言。在传记中中,美国著名传记作家欧文·斯通用一支神奇的笔勾勒了这位一代印象派巨匠那充满痛苦的悲剧人生。这个荷兰画家因为一精一神失常,割掉了自己的耳朵。最后开一槍一身亡。这本书看过很久了,它给予我心灵极大的震撼。梵高是个为艺术而生的天才,他的伟大毋庸多言。
他的弟弟提奥则是在他背后默默支撑他的另一个伟大的人,没有提奥就没有梵高。因为梵高根本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提奥定期给生活窘迫的梵高汇钱,让他能在满足温饱的前提下继续创作。梵高则不断地写信给弟弟,告诉他自己创作的过程,对生活的信心和绝望。他的一生可以概括为:出生+绘画+死亡,除此以外再无其他。虽然他也曾追求过一爱一情,却从未获得。当他为一爱一情把手放在燃一烧的蜡烛上方,以此表白时,我感动得无意言语。无疑他的一爱一是疯狂的,可惜没人敢接受。和一妓一女生活的那段时间,更加没有一爱一情可言。在绝望中无以回归的梵高,最终选择了以绝望的方式离开自己。
19世纪的印象派画家里,梵高是一个另类。他的画有点类似儿童的创作,线条和色彩大胆纯粹,醉心于风景,植物和贫苦大众的描绘。鸢尾花,向日葵,星空,麦田,苹果园,夜色中的咖啡店,吃土豆的农民,拾麦穗的妇人。画面中的每一个物体,都以独特的方式燃一烧着它的生命力。它们已经不仅仅是一些静物。它们是凄艳的生命。没有一个画家的用色,会像梵高这样浓烈,明亮,无法控制般的亢一奋。深红,铭黄,碇蓝,艳紫,苍绿。油彩有时候以凝固状态呈现在画布上,无法稀释和抹匀,好像一颗被一揉一一搓一的灵魂,把暗一红的鲜血喷一射在包容着无限向往的空白上。粘一稠的血液因为激一情,在丧失倾诉的寂静中,像混乱的手指,因为无法抓住空虚而扭曲。危险天空下的麦田。一种一騷一动激越的情绪纠缠在压抑而明丽的色彩中,令人不安的气息扑面而来。是暴雨之前的清新而寒冷的风。是灵魂无法突破的孤独。
但梵高发现,生命的疼痛滋长于他自己挖掘的伤口。于是,他在一陽一光充沛的田野上,对着自己的身一体开了一一槍一,没打中心脏,然后掩着伤口回到家里,当天晚上,凡高叼着烟斗一言不发.第二天,凡高还与来看它的提奥谈起他对艺术的见解.到了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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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传读后感5000字范文一
《名人传》是由《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以及《托尔斯泰传》三篇名人传记组成的一本书。
罗曼。罗兰说:打开窗子吧!让自由的空气重新进来!让我们呼吸英雄的气息。不知为何,我觉得这句话蕴涵者很深刻的哲理或许这就是作者写这本书的目的吧。对于当时的年代来说,这部作品无不是一本很好的精神食粮。 在我未读这部作品之前,我一直以为贝多芬是一个很幸运的人,没想到他是这么的不幸。是啊,他的一生是坎坷的,整个人生中最不幸的事都给他遇上了,想想看作为一个音乐家,耳朵失聪了,这是多么悲惨的一件事呀!而且这种对音乐家而言十分致命的疾病给他带来的痛苦,是非常人所能想象的,然而所有的磨难都使他变的更加坚强:他痛苦,却不肯屈服于命运;他贫穷,却既不趋炎附势,亦不迎合潮流,始终保持独立的人格;他孤独,却能以热诚的赤子之心爱人类;他从未享受欢乐,却创造奉献给全世界。然而他却听不到人们对他的赞誉,他也听不到自己创作的一些优秀的作品。
贝多芬的勇敢、努力、坚持并没有白费,因为他终于成功了,他战胜了很多我们难以想象和难以忍受的一些痛苦、疾病,还有一点就是作为一名音乐家,舞台上的演奏者没有台下听众的支持、肯定和青睐,这无疑是一种痛苦的压力,带给心灵沉重的挫折感。然而他还是战胜了它们;他的努力使全世界的人都为之欢呼雀跃;他的实力得到证明,所以最后他攀登上了生命的颠峰。
罗曼。罗兰也曾说过:生活是严酷的。对那些不安于平庸的人说来,生活就是一场无休止的搏斗,而且往往是无荣誉无幸福而言的,在孤独中默默进行的一场可悲的搏斗。作者写的这三位名人,他们都是很平庸的人,可他们却比常人遇到更多难以想象的磨难和障碍。不过他们都是从重重困难中勇敢站起来的人,也是从种种困难中造炼出来的伟人、名人,而且还是不屈服于命运对他们的挑战和考验。他们三个都是作者认定的英雄人物,因为他们都具有同样的英雄品格:一是有百折不挠的进取精神;二是永远保持人格的尊严,恪守个性的独立,既不屈从于强权,也不盲目地随大流;三是具有关怀人、爱护人的博爱精神,甘心为人类的福址奉献自身。
原来,名人也并不像我们想象之中的那样美好,也许正因为重重困难,种种阻碍、挫折和不幸的命运才让他们勇敢地站起来而成为绝代传颂的名人吧!他们要战胜这么艰险的困难究竟要多大的力量,多大的勇气,多大的毅力呀!你们的力量、勇气、毅力都使我很佩服。 没有人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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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读后感5000字范文一
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我对中国古典名着《水浒》情有独钟。《红搂梦》情意缠绵令我半途而废,《三国演义》的非史实性令我兴味索然,自小爱不释手的《西游记》却不能让我在现实中上天如地。而《水浒传》的忠义之魂却将我引入了好汉们的世界。
《水浒》是本老少庸雅皆爱的巨着。它引人入胜的连环章节中塑造了不计其数的人物形象。个性之鲜明,在中国文史上首屈一指。但在这些英雄豪杰的斗争之中,却隐藏着施耐庵对人生对社会的看法。你只需随好汉们齐发威,一齐狂笑,一齐叫骂,在无拘无束的痛快淋漓之中,便能发现这一百零八个人,每一个都是作者精神追求与内心情感的寄托。不信请看书中的二个人物。
李逵
他是一团火,一团抗争的烈火。在他身上,永远体现着性格的彻底自由与无拘无束。他不是神化的孙悟空,他只是一个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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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决定命运,我一直非常相信这句话。天才也有天才的性格,而其性格往往都是异常的极端,却往往与这个社会大多数人无法合拍。梵高的一生,是很极端的一生。青年时,志向想成为一名教士,并到最艰苦的矿场去传教,最后却发现教士的虚伪,并因此产生了对上帝的怀疑。之后,开始学画画,并开始疯狂一般的工作。的确,当人心中有某种无法宣泄的情绪时,往往会找一个方式来疏导它,更何况是像梵高这样内心极其澎湃的那种人。 就像我们经常说的,天才和疯子,往往也只有一线之隔。他们的共同点是,不按常规出招,达到某种极致。梵高的那幅巨作向日葵我想很多人都知道吧,金黄色那是一种像太阳一般炽热的颜色,充满了生命力,野性的力量,但也是一种让人混乱的颜色,一种迷离的色彩。他的名画系列,向日葵和麦田系列给我们的印象应该是深刻的吧。他的这两个系列的画,我也是喜欢的。 天才注定都是孤独的,但不能反过来说,孤独的绝大多数实际上是庸才。所以我们大不可以用天才的孤独来安慰自己的孤独,来给自己阿q一下,来给自己***一下。自从看了梵高的自传,他给我的感觉是一头在黑暗中受伤的野兽,独自在暗处舔着自己的伤口。他是那么地渴望爱情,那么地渴望友情,但这些东西,对于他来说,又是那么的遥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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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读后感5000范文一
在一百零八个好汉中,每一个都是一个不同的哲理人生,他们昭示我们无限思考。这是古人留给我们的精神财富。它永远都在闪耀着精神世界的光辉。它也永远给我带来了关于思想与情感的启迪和力量。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友情。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没有礼节,没有拘束,只有欢乐。邻居家的姐姐现在和我还是和原来一样好。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我们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但是我们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壮烈的人生、鲜活的人物,不得不赞叹水浒传的高超文学艺术。当然书中也有一些糟粕,比如迷信、忠君、轻视妇女等思想,这也是作者那个历史时期的产物,就不过分强求了!
梁山好汉们义气为重,杀富济贫,豪爽,骠悍,侠义,智慧等优秀的特点让人敬佩!他们或死于战场,死得其所;或归隐,得善终,明智洒脱;或于路病亡,一生轰轰烈烈;或为官一方,成其事业,没被奸人所害,是为侥幸;或被奸人所害,是为活该;或自杀而亡,是自愿;或被兄弟害死,是冤枉!
作者极力赞赏宋江的忠义,极力为那个昏庸的皇帝辩解。最后宋江被害时,作者引一首诗: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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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入大学校园,读到第一篇文章《梵高的坟茔》,让我深受震撼。作者范曾,作为一名画家和文学家,他带着对梵高深深地景仰,凭着对艺术精华的哲学思考和执着追求,为梵高放声一呼,也为天下不幸才士放声一呼。 作者称梵高为艺术的殉道者是因为在作者的眼中,作为一位卓绝天才的梵高,却被历史、被岁月所埋没。来到法兰西等待他的却是贫穷和饥饿,是被弃之不顾、被彻底忘却的凄惨身世。 他寂寞困顿,孤独却不屈,一位伟大的天才,如轻烟一般淡淡升起,又飘过,无影无踪。 艺术的心灵相通,是作者和梵高惺惺相惜。文中有对梵高自裁死前的描写,最让我感动的是,他开枪后并没有倒下,而是一路流淌着鲜血回到卧室,他流泪,一言不发,只有一声声悲惨的呻吟。这呻吟无论是控诉、是不甘、还是尊严都能让人感受到他震撼人心的惨烈。 他一生几乎没有朋友,他执着的画着所有大师们不屑画的东西,但这些东西却迸射出火一般的激情与力量,这种光芒终于在他死后的多年绽放。我们在为这种美丽所震撼的同时,也感到了一种深深地悲哀,为天才的命运而悲哀。 作者是在冬天来到梵高的坟茔的,它坐落于一所极平凡的公墓里:寒酸、简陋。但是墓碑上却有碧草在刺骨的寒风中颤动。不屈的生命,正如不屈的梵高。 让我们永远铭记梵高的人,梵高的画,梵高的精神,并以此自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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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字读后感范文一
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看了一遍,真是震撼人心的作品啊,读后,让人觉得这不是一部虚拟的文学作品,倒像是一个真真切切发生过的故事。余华的小说是一种主人公在苦难中微笑的小说,我的的情绪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我觉得这样的文章很朴实,很符合当时的环境,但依然可以将那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十分真实、透彻。
本书中主人公许三观父母早亡,幸亏他的四叔和爷爷才得以长大成人。许三观作为一个大男子汉拥有着强健的体魄,为何不靠着自己的力量去干一些体力活之类的工作而是靠着卖血来赚钱,娶妻子。那些村里人的思想总有一些古怪之处,认为只有卖血的男人身子骨才强,那些女人大都嫁一些经常卖血的男人。就这样,许三观出卖了自己的力气用这种村里人觉得光荣的方式娶了妻子。可是,我认为这是作为一个男子汉的耻辱,难道不应该凭借自己的胆识、勇气,去闯闯外面的世界呢?为什么不能凭借自己的双手开拓属于自己的蓝天?为什么必须得靠卖血养活家?我对许三观总有一种看不起的想法,认为他无能而且懦弱。
可是 ,当我再一次翻开《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时,对许三观这个主人公的想法又改变了。
许三观,作为一个极其普通的丝厂送茧工在那个动荡的岁月里,为了能使家人过得平安、幸福,一次又一次地靠着卖血来养活生计。许三观卖血的次数,第一次,卖完之后娶了媳妇。第二次,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一次次的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而又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知道,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一定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择,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知道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可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当他的非亲生儿子一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要从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在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也就意味着,他要一路卖血到上海。在卖血中,他看到了根龙的死,他体味到自己内心的悲凉与恐惧。可是他还是要卖血的,血是他的生命,可生命中注定还有比生命更真贵的东西:爱。他爱他的每个儿子,这恰是他光辉灿烂的地方。
当你看见林浦的居民都在吃午饭的时候,蒸腾的热气使窗户上的玻璃白茫茫的一片,一个50岁的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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