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后感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后感一:读《愿望树下的呼唤》有感

(782字)

今年暑假,我认为我过的非常有意义,因为,我读了这本书——《愿望树下的呼唤》。这本书生动的显示了15、16岁的少女的青涩的初恋,写出了如此珍贵的友谊!这本书所表达的,远远胜过了普通的友谊,他是神圣的!

主人公优偌,是一个成熟又略带点小孩子气的小女生,他在青春期产生了朦胧的一爱一!而这种一爱一,正是朋友之间的一种真挚!金剀、韩东、七七等人,一起编织了这么一个友谊故事!他们从初中、到大学,一路听过了多少辛酸与不舍!不知不觉,他们各自分开了,联系越来越少了,都有了自己新的生活。直到一件悲剧发生——韩东不幸死去!又使他们幼小的心灵承受了这么一击!这也许就是现实,必须要承受的现实!!世界上最残忍的自然规律就是:新朋取代旧友,新欢取代旧一爱一。可这不就是成长吗!优诺的愿望就是能永远永远地保留住这份友谊,星空下,我忽然明白:即使他们的愿望树被打碎了,可心中的那一棵还在。

优偌真的太可怜了,他只剩友谊了!第二个文章叫《姐妹坡》,惠珊是个从小不被重视的孩子,他家里人都把一精一力放在他姐姐惠美的身上!所以,从小他就恨惠美,恨他长得比自己漂亮,学习比自己好!即使他们是亲人,可是现实生活中有什么不会发生呢?心中有仇恨的人,即使别人做一件很小的事,都会气冲冲的咒骂别人!虽然心里会有不好受,但是现在的人为了面子,有什么放不下!可是面子能干嘛,有真才实学才是硬道理不是吗?不要为了一点小事而恨别人,那样你会后悔一辈子的!直到最后惠美变成了秃废的不一良少女,惠珊才明白以前自己是多么的愚昧、多么的自私!这本书,正是体现了青春期的花季少年少女们虚幻的心灵!直到你长大回想起来,你会明白的!什么说的都不如真的去做的!友情,亲情,都容不得半点自私!以后长大了,我会把这本书再仔细翻阅一边,因为他是在我最迷茫的时候给我的指点!现在我想说,有时候宽容真的很重要!这本书给我上了人生中重要的一课!让我知道了太多太多

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后感二:《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后感

(794字)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暑假。暑假是一个阅读的放松。暑假里,我读完了好几本像砖头一样厚的书。其中,有一本叫《愿望树下的呼唤》。这本书不是名著,但是,这本书相信你看了以后会改变自己的想法的。

这本书写的是优诺是一个早熟而有文学气质的女生,通过善良而透明的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两个大男生金剀和韩东。她被英俊优秀的金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优偌一直自尊地压抑着自己的情感,并打碎了金剀亲手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而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喜欢着她。在一种起伏而单纯的纠缠中,每个人都陷入一种美好的痛苦中。优偌选择了去加拿大留学。然而有一天,她突然得到了韩东参加大学生登山队不幸遇难的消息。

讲到这里,大家可能认为这会是一本言情小说,如果你也是这样认为的,那么你就大错特错了。用心地去反复读,这是一本写校园友情的书。大家也可能会想到“喜欢”这个词,在我看来,在校园生活着,异一性一之间的互相倾慕,真的非常有诗意,很美好。校园同学之间互相喜欢是世界上最纯真的感受。现在你还会觉得这是一本真的写一爱一情的言情小说吗?

世界上有一种友谊,它不低于一爱一情,但绝对不是暧一昧,它叫做蓝颜。优诺、七七、金剀和韩东他们不就是这种友谊吗?我们这种友谊是很单纯的,大人们总是很抵制这种友谊,甚至男同学和女同学在一起玩也反对。这让我们怎么有一个正确的思想去正常交往呢?大人们的思想总是那么复杂,怎么不可以像我们小孩子一样简简单单呢?在《上海新书报》里一位记者说:“大人们最重要的是有一颗儿童的心,大人们需要的正是一颗童心,纯真而至善。是一位成年人对孩子们的关一爱一,是一位成年人对孩子们的责任。”大人们有了这“童心”就会理解我们同学与同学之间的蓝颜友谊了。

《愿望树下的呼唤》让我体会到了友谊不仅仅建立在同一性一之上,异一性一也一样能够有属于自己的友谊,并不能认为这是一种不单纯的思想。我们应该拥有且保持着一颗对待任何事物单纯且善良的童心。

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后感三:读《愿望树下的呼唤》有感

(903字)

“飘泊岁月里,风吹过心已静下,将心意再还谁……“正如这首歌一般,岁月在风中悄悄流去,记住那段友情,它是美妙的也是宝贵,失去了也许就不会在拥有,那是一笔你的财富。带着好奇的心情,我第一次打开《愿望树下的呼唤》一书。

这本书没有惊心动魄的高一潮,也没有感人肺腑的一精一彩瞬间,只是向我们讲述:有着文学气质的初中女生优诺,通过善良活泼天真的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两个大男生——金剀和韩东。她被优秀的金剀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她一直自尊地压抑着自己的情感。并且打碎了金剀亲手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而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保护着优诺……在一种青春的海一浪一中,每个人都陷入了一种美好的痛苦中。后来,优诺在姑姑的帮助下选择去了加拿大留学。然而有一天,她突然得到了韩东参加大学生登山队意外一遇难的消息。那时优诺、七七和金剀才真正懂得第一次面对生命中重要的人离开自己时,从此便不再计较生命中的得失——无论是亲情,还是友谊。谁不曾以及将失去什么呢?从童年的美丽发卡到最终我们的生命……

当我读到“瞬间,我惊呆了——只见门口燃起了星星点点的蜡烛,黑压压的一群人蹲在美丽的烛光中,拊掌在心口,轻轻地哼唱:祝你平安,祝你平安!你永远的幸福,是我最大的心愿……”这段话时。我深受感动,因为我想起了自己身边那一个个活生生的例子。愿望是每个人心中的一盏花灯。对于大人们,愿望是可以在家中多陪陪孩子;对于农村的孩子,愿望是一段成功的学业;对于贫穷的孩子,可以上学便是最好的愿望;而对于我们这些城市中的孩子而言,不愁吃,不愁穿,生活过得无忧无虑,愿望就是拥有宝贵的友情!记得有一次,我和一个同学因为一件鸡皮蒜一毛一的小事争论不休,原因只因为我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看了他的小说。他知道后十分气愤,怒气冲冲地指责我这样做不对。我气恼地想:不就是一本小说嘛,有什么了不起。说着说着我们俩便吵了起来。事后我在想,为什么当时我们不能给对方一个宽心的微笑或是一声诚恳的道歉呢?看看优诺、七七、金剀和韩东,我感到深深的惭愧。

华盛顿的一句名言说得好:真正的友情,是一株成长缓慢的植物。每个人的成长都要经历友情。不过我们要坚信,在愿望的背后,一定会有一轮友谊的明月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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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槭树下的家》读后感


今天下午没有课,我看完了《槭树下的家》,觉得很感动。整本书就像女作家反复在文中表达的那样,甜蜜又忧伤。她在里面追忆了二十年前的生活,里面有很多植物的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少女,那是她的缩影。每一个都值得怀念。

她还多次提到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她的孩子十分可爱,在一篇文章中,她说起一次由孩子带给她的感悟:生命本身就是一个无法解答的谜题。我和我幼小孩子的心情,其实并没有什么两样。我不能说生命不美,但是就是因为它的甜蜜和美丽,才使我心中充满了忧伤,而也就是因为心中充满了忧伤,才使我更加珍惜起眼前一切的甜蜜和美丽来。全文从第一篇讲爱猫的男人开始,始终弥漫着这样一种氛围,生活充满了温馨,却也因为温馨的幸福,使人产生了一种不真实感,在这种不确切的担忧之下,有一丝淡淡的忧伤在心中流转。

那个爱猫的男人最终成了她的丈夫,温柔敦厚,shenti强健,而且难得的有耐心(他有个喜欢胡思乱想的太太,在他看书、她缝衣服时问些奇怪的问题,甚至有一次从窗口冒出来,让看书的他去拍花开,尽管已是深夜)。从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出他们的恬静生活,最不能忘的是在欧洲的森林里,在那样一个温暖美丽的六月的午后,他摘下了那朵浅huangse的玫瑰给我。

几年以后,在结婚的纪念相册里,我把那朵玫瑰用心地贴在密封的透明胶页下,那是第一朵。

尤其让我深有感触、引起共鸣的,是她对中国的感情,尤其是大陆,她家以前在四川,出国后执意和丈夫回到台湾。她表达了对一些人的同情,或许那也不是同情,其中有30多年未归家、突然得知母亲还住在齐齐哈尔的男人,以及来到台湾被内地怀二胎的妻子劝另娶却始终一人的另外一个男人。另一方面,她也表达了对一些人的愤怒,比如那些拥有了某国国籍便自以为高人一等的人,还有偷果树的邻居,偷得理直气壮的小孩。

看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女主角只是一个普通妇人,每天买菜,晚上写日记,从前看席慕蓉的诗,觉得温馨感人,猜想她是一位浪漫的女诗人,如今这样也很好,在人间烟火中写出的文字,更有人情味。

随着年华的消逝,她对一些事物似乎看得更透彻了,成年并不表示要对一切单纯和安宁的事物告别,相反的,一个真正成年的人才能够看见那其实原来随处都在的幸福。看了她写的文字,整个人都会轻松一些,心情更加愉悦,更能体会到生活的美好,从指间传来一点点的温暖的触觉,慢慢延伸到全身各处,就像一只猫静静享受着午后的阳光

槭树下的家读后感


槭树下的家读后感(一)

席慕荣在【槭树下的家】一文描写了一个温馨的、幸福的家庭,另人羡慕。在一个夏日的清晨,她被鸟的鸣声吵醒。几十只小鸟在窗外的槭树上集合吵闹,那声音特别细又特别娇,可以听出来它们的雀悦和欢喜。而且孩子们也开始唱歌了,就在窗外的槭树下。仔细分辨,孩子们有的坐在矮墙上,有的是趴在树上,他们不时发出叽叽咯咯地笑声,那种极单纯的快乐。席慕容在文章中,把孩子们清脆和圆一润的笑声比喻成像荷叶上的露珠,风吹过来就滑来滑去,圆一滚滚的,晶亮亮的,一直不肯安静下来

席慕容说过:我习惯了等待,于是,在轮回中我无法抗拒的站回等待的原点。我不知道,这样我还要等多久才能看到一个答案;我不知道,如此我还能坚持的等待多久去等一个结果?思念,很无力,那是因为我看不到思念的结果。也许,思念不需结果,它只是证明在心里有个人曾存在过。是不是能给思念一份证书,证明曾经它曾存在过?这是,是我们相识的原点,在这里,我一爱一上了她是诗歌中的细水流长。但是,读了【槭树下的家】,才发现原来她的散文更有一番韵味。

在席慕容槭树下的家里,有她亲手种下的树,有细密的草丛,还有湖边曾经一爱一笑的短发圆脸的小女孩。而我看到的,是她生命里一路走来点点滴滴收集的幸福与平和。她毫无保留地告诉别人,这样生活也许更好。槭树下的家,不仅仅是一个房子,更是让心灵安定下的港湾。看了这本书,就像是拥簇这一簇微微的火苗,没有灼一热,有的只是温暖与感动。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离别的痛苦,成长的烦恼,现实的事与愿违。确实,这些问题我已经遇到了,而且我知道在以后的路上我也必定会越遇越多,可是席慕容在这本书里用她面对问题的方式告诉我:没什么好畏惧的,这是人人都要面对的,我们完全可以在并不完美的生活里琢磨出只属于自己的完美。

谁不会抱怨呢?就像现在的生活充满着竞争与压力,说得夸张一点就是水深火热。面对做不完的试卷总是期盼学校的打印机出故障,面对背不会的单词总是希望一天能二十八个小时。可是,席慕容去在这本书里告诉了我,这些现在看似痛苦的事情,多少年后再回想起来总能发觉出一丝甜味,一生有太多值得停留的时刻,也去这一刻就是你应该停留的。若是这个时候不苦一回,拼一把,人生的这条路上一定会少了些风景,少了些明媚。

槭树下的家读后感(二)

第一次读【槭树下的家】这本书时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那种温柔细腻,如细水长流般清新典雅的文字,那种如香醇的龙井般令人回味无穷的文字,使我想起了【张晓风散文】。同样是满含一着温情与一爱一的散文,它们之间也有许多相似的特征,但【槭树下的家】总能让我发现一些与其他散文所不一样的东西,那是一种深入人心的力量,在寒冷的冬日温暖我的心。

说起这本书里我最一爱一的文章不得不提到【几何惊梦】一文。当读完这篇文章时,我不知不觉中找到了自己的影子。在平时,我的数学成绩也差到了极点,每每努力过后却还是无力回天。对此,我似乎与作者找到了共鸣。是那种老师叫我起来,我张口结舌,无法出声的感觉,是那种心里好像压着一块重东西,非要深呼吸几次才能好转,才能完全恢复清醒的感觉,是那种考试过后本该落泪可当时并没有流一滴泪,只是低下头来等着那一刹那过去,等着让时间来冲淡一起、补救一切的感觉我曾经也有想到过放弃,但身边的人给了我希望继续走下去。席慕容那富有亲和力的文字更是让我有所启发:当我们陷入某种困境时,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不一定要选自己最不拿手的办法,走别的路子照样能闯出一片天地,淡出深陷已久的噩梦。

还有就是【葱蒜的联想】一文,虽说不是最喜一爱一的,但给我的感触也不少。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作者在一次做饭的过程中对平日里常见的葱蒜的巨大作用的感悟与联想,引出了人生的哲理。其实光凭这件小事就能看出作者很善于观察生活中的事物与细节,我们也应该学习这种一精一神,很多人生的大道理往往都隐藏在那些我们曾经未关注过的小事里。有时当我们偶遇某种良机,总会拼命为之而奋斗,但在取得一些成就后,就会有所松懈,甚至变得有些疏懒。我想说的正像作者的文章中写到:有着丰盛的资源当然很好,但若是因此失掉了感谢与敬业的心,便是一种可怕的一浪一费了。

【槭树下的家】中还有很多值得一读的文章,我只是拿了两篇自己感悟较深的写罢了。因为席慕容的这本书,我的内心更加充实了,嘈杂的声音渐渐飘远、消散

槭树下的家读后感(三)

我只想回到,这个对自己是那样熟悉和那样亲切的环境里,在和自己极为相似的人群里停留下来,才能够安心地去生活,安心地去一爱一与被一爱一。还没来得及翻开书本,就瞧见了这句话,我不禁感到讶异,在这个奢一靡一浮华的年代,人人都向往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作者却选择停留下来,安心地去生活

这本书中,有母亲对孩子的一爱一;有朋友间道不尽的浓厚情谊;有游客对小糠无法言语的感激之情;有路人对美好风景的无限向往;还有世人对生命的独到见解但这所有的一切,都脱离不了一个字----一爱一。作者在写这本书时,必定是发自内心的感触,每当你阅读此书时,它会毫无保留地去包容你,那感觉就像一粒种一子在不知不觉中萌芽,生根、长出枝叶,最后成为一棵挺拔伟岸的大树。作者就像一位长者一样,用她的经历告诉你,什么是需要忍痛割一爱一的,什么是需要珍重一爱一惜的。没有说教,没有规劝,只有那样轻柔地向你娓娓道来,而每每翻阅书本,也会发现内心又强大了一些。

人生真的不过短短几十年的光景而已,在这几十年里,还免不了要有误解,要有争战,要有悲愁病痛和别离。但作者在这本书里告诉了我,这些现在看似痛苦的事情,在多少年后忆起是多么回味无穷,所以试这放慢我们的脚步,去欣赏人生这一条漫长道路上的风景罢,无论它明媚与否。

我终于还是明白了封面上那一句话的含义,那不过是一个漂泊者最遥不可及的梦想,也不过是整个社会中各类人的梦想罢。但又有谁能想到安心的生活,城市中太过忙碌,喧嚣。作者说过,她写这本书时,不受鞭策,不赶进度,享有那在创作时难得的完全自一由,只想把深藏在心中的感觉牵引出来,只希望把生命中极为珍惜的一部分认真整理好,仅此而已。

看了这本书,就像黎明的微光,早晨的光芒----你似乎能想象太一陽一的光晕愈来愈大,直到散播到世界的各个角落。那光芒照得人全身暖烘烘的,但那并非灼一热,而是发自内心的温暖与感动。

要最朴素的生活和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非常有趣、充满野xing的书,我非常喜欢它。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叫巴克。巴克原来是大法官先生的狗,但是他却被仆人偷偷地卖掉了。仆人把巴克卖给了送信人佩罗,从此巴克就成了送信狗。巴克的祖先是狼,是充满野xing的,所以巴克有时也会和他一起拉雪橇的伙伴互相撕咬。日子一天天过去,巴克用自己的力气和反抗力打败了雪橇的领头狗是斯皮玆。可是好景不长,狗狗们又被卖到了笨女人一家手中,他们一家并不会正确地让狗狗们送信,每天连收拾东西都要花一个上午。而且他们一家也不会给巴克休息的时间,尽管他们给狗吃的食物很多,但还是让巴克他们连夜连夜地奔波送信。短短的一个月,巴克就从63千克的体重降到了15千克的体重。最终巴克他们瘦得皮包骨头连走路都走不动了。它只好逃回了森林重新过日子

看巴克多可怜,读了这本书后我下定决心,我一定会好好照顾我的狗狗的,同时我感到如果我们在生活中碰到了问题,只有依靠自己的努力,动脑筋,想办法,才能走出困境。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几经转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的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

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几经周折后,本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可他还是坚持学习手艺,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向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刻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刻内就全部学会了。

为了解决以前蒸汽的问题,他想改善蒸气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的蒸气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气机,又经过发奋,在17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气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气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更高了。

我觉得我们也就应像巴克一样,要去磨练自己,热爱自己的学习,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2):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取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联。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一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但是陌生人,只好服从。之后,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之后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之后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之后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之后,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4):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在弱肉强食的社会,那只牧羊犬巴克的每走一步都会生死攸关。它永远不知道下一步将会是掉进冰窟窿,饿死在冰雪地或被其它同类咬死。随时随地都会孤独的离去,不会得到一丝的怜悯。正因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使环境变的极端的冷酷,周围许多曾在一齐拉雪橇的爱斯基摩犬,不管原来是弱小的,强大的,到最后一个个都逃但是悲惨的命运,哪怕是最后遇见的善良人桑顿,还是受到印第安人无情的攻击。脱逃当中几乎与荒野上饥饿的野兽一样艰难的垂死挣扎着。

巴克最后还是回归了原始,桑顿也回到了正常社会,他一边向人们诉说着自己的悲惨纪历,一边流着眼泪,语无伦次,不停的念叨自己的家人,内心产生了,深深的恐惧。贪婪的看着食物,以往的一切对桑顿来说是恶梦。对我来说也是,我厌恶什么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这天我的拳头硬就能压倒一切,我就是王者,就能够随意掠夺所有。明天我老了,或来了个拳头比我还硬的人,我就成了奴隶,结果人人都将处于极度危险境地,那将是最为悲哀的。很多周围的现代人还以这样丛林法则的思维去衡量他人,来保护自己,结果只会造成书中所描述的恶劣环境。人类应向自由、平等、宽容、礼貌的方向前行,只有这样,幸福、安全才会来到每个人的身边。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5):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

杰克。伦敦用这样的方法告诉我们,热爱大自然,热爱动物界。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兽性化与人性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兽性占了主导,借此深刻的反应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暗喻了作者对人类的告诫。

由于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生产方式,地球上的物种在迅速减少,许多动物濒临灭绝,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的破坏。

人类常以开发礼貌,为社会做奉献为借口,破坏美丽的大自然,甚至肆意杀害野生动物。人类停止虐待野生动物是人们最好的选取。谁都免不了杀生,但在它们被宰杀之前,在它们大汗淋漓的为我们干完一天的活后,善待它们,好吗?还它们一点权力,行吗?你如果是那头可怜的耕地牛,会这么幸福吗?动物和人是平等的,人不必须能控制动物,正因它们有应有的自由。

人类对大自然的破坏已经让地球无法理解。地球对人类提出警告,草原沙漠化、全球变暖带给人们的伤害是可想而知的。最大的起因是人类对科技开发的向往,但忘记了保护环境与动物。像《荒野的呼唤》中,巴克被转卖了多少次,被人们使用,有的淘金者直接想让它累死。是人们这种自私贪婪的心理使地球受到破坏。

保护大自然就是保护自己。不好让最后的泪成为对地球的保护。我们说的话也不能只是纸上谈兵,要实际行动起来,才能做到。最后忠心祝愿大自然的地球能受到人类永远的保护。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6):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这天,我看完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它为了生存,它学会只求活命,不顾别人的原则,变得十分凶狠,机智。最后,在|||森林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从归荒野。

我们看到人们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但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狗的身上时,我发现,不只是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一个生存法则,是的,就是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这是礼貌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那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它感受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务必让自己不断变强,变厉害。

从最初的温驯变成最后的野蛮,若巴克持续最初的服从,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的棍子下,我深深的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苏醒的本性。

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动物之间的故事,之间的争斗。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7):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看了这个故事,多么冷酷无情的人都会潸然泪下。它写了一只狼狗的故事,这只狼狗,叫布克。布克先后换过多个主人:法官、法兰夏、派劳特、哈尔、查尔斯、梅西子、宋顿。可布克最后只选了宋顿作自己真正的主人,为他赴汤蹈火,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为什么?正因法官把布克当作玩具,法兰夏等人更是把布克当奴隶对待,只有宋顿,把布克当作朋友!与它玩,与它说话,与它比赛跑步当宋顿惨遭印第安人杀害时,布克十分悲愤,愤怒地扑向不知必他自己强大多少倍的人,并咬死了数十个人。正应了那句老话:士为知己者死。

布克虽然是一只狗,但它是忠义还是实实在在地打动了我。

忠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史上的忠义英雄比比皆是:投江的屈原;千里走单骑、义释曹操的关羽;背水一战的韩信;抗倭英雄戚继光;金戈铁马辛弃疾

看看精忠报国的岳飞吧,他驰骋沙场,为国杀敌,忠心耿耿,立下不少战功。他还有着打进黄龙府,迎回二圣的雄心壮志,最让我感动的还是他在风波亭就义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岳飞以身许国,虽死无恨。

再看看同朝为官的奸臣秦桧吧。他外表看起来对宋高宗一片忠心,内心其实奸诈无比。他在金兀术帐下时呆了十几年,当年金兀术对他略施恩惠,秦桧便回国作了卧底。

秦桧见利忘忠、见利忘义,连一条狗都不如!相比之下,布克虽说是一只狗,却比秦桧人还要懂得做人(对布克来说是做狗)的道理!

孟子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秦桧做到了么?还有,秦桧的做法算得上忠义吗?相反,岳飞便是我们的忠义典范!

此刻时代不一样了,可我们依然需要忠义这种传统美德,不是么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8):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呀!

我好像看到了连绵起伏的雪域,狭长幽静的小径,笔直的云杉以及雪域上那一点点的小脚印,宁静、神秘、美丽的大森林深深地吸引了我。动物们之间一幕幕悲欢离合的故事深深地感动着我。

留意谨慎的野兔子在雪地上你追我赶的嬉戏。很爱小动物而最终亲自设陷阱抓了兔子的小男孩,以及男孩醒悟以后的痛苦,让我深深的为他惋惜。孤傲的大秃鹰虽然被印第安人设计抓走了,但它勇敢,顽强的最后自救了,又飞回了它的家里,并继续为它的孩子捕食,并照顾着它们。还有那一群在厚重的积雪里艰难迁移的驼鹿,其中一个孩子掉到坑里了,鹿妈妈毫不犹豫的留下来守着它的孩子,给它安慰,陪着它一齐等死。最终鹿妈妈被猎人打死了,而小鹿让猎人留了下来,鹿妈妈为孩子舍身的伟大母爱感动着我,我鼻子酸酸的,最终,又是我们人类伤害了它们。一只在农家长大的野天鹅克航克,千辛万苦的追赶着同类,最终筋疲力尽而被狐狸给叼走了。书中还写了刚生下孩子的母鹿,怎样等待着孩子站起来吃奶。及一个小男孩设计最后捉到了猫头鹰静翅。还有那为了给孩子捕食,同母牛做生死搏斗的母熊。

一个个精彩的故事,让我感动,让我情不自禁的爱上了森林,爱上了雪域,爱上了动物。动物和我们人类也是一样的有感情,有生命的,我们人类不好再随意的捕捉及杀害它们了。请给动物一个安静的家,让我们人类与动物和谐共处吧!

篇六: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这天,我看完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9):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部小说《荒野的呼唤》。这部小说由两部分组成,其中一部分是《荒野的呼唤》。我读后深有感触,可谓百感交集。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最后有一天,巴克不留意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共历坎坷。但是,残酷的环境还是把巴克击垮了。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桑顿收留,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巴克知恩图报,挣断了与人类社会的最终纽带,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情绪感到格外的沉重,有一种类似饥饿,却又不能用食物填饱的感觉,个性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土著人杀害后,巴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巴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现如今,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爱着它的人死了,巴克没有了精神寄托和牵挂,怎能不让人惋惜呢?看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

回忆巴克的生活经历,我深切地感受到环境对于性格的塑造作用。像巴克,从小养尊处优,以至于它变得娇孝柔弱,容易被击垮,但是,当它被贩卖到北国之后,适者生存的恶劣环境使得它不得不为了生存而磨炼自己、考验自己,逐渐成为生存的强者,颇具王者风范。这都是环境对于性格的影响。在现代社会中,环境的感染以及生活的影响同样对于我们十分重要,环境决定了我们成长的轨迹和道路。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同样有着优胜劣汰的规则,如若我们像原来的巴克那样,必定不能迅速适应风云莫测的社会而遭遇淘汰。因此,我们只有自力更生,学会各种生存技能,才能在社会立足生存。

当然书中讲到的关于环境激发内心世界的野性也很重要。如若巴克一向呆在家里,或许永远都是一条帮忙人类,与人类早夕相处,只会乖乖索取食物普通狗,而巴克却被贩卖到了北国的荒蛮之地,从此命运被改变。为了适应环境而生存,对于巴克来说,生存就得杀戮,它在生存中学会了杀戮,杀戮让它取得了令所有雪橇狗都敬而远之的地位,杀戮让它在为约翰报仇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这一切的一切都在逐渐激发着它内心的野性。对自然的认识,对自然渴望在它的心里产生共鸣,荒野的呼唤唤醒它尘封的野性,虽然,约翰的爱冻结住了巴克对自然的向往,但是,这只是短暂的,约翰成为最后一根套在巴克脖颈上的纽带,这是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维系,是爱的纽带。最终还是断了,巴克挣脱了束缚,获得了自由,遁入森林,汇入狼群,成为一只真正的狼。正像书中那首诗:

热望本已在,

蓬勃脱尘埃。

沉沉长眠后,

野性重归来。

巴克带给我的启示是巨大的,内涵也是丰富的。此刻我正在阅读《荒野的呼唤》的第二部分----《白牙》,它与上一个故事完全相反,坚信它也能给我带来不小的收获。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0):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中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了一条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有过四个主人,经历了许多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四百里;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无能,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齐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替主人报了仇。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头狼。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万分。首先是布克坚强的生存潜质,他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布克活了下来。我觉得社会也象一个大战场,一旦倒下去,要不赶快站起来,你就完蛋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然后吃掉你的灵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就应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其次是布克对第四任主人的浓厚感情。在布克的生活里,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感情像一根绳子似的把他不断从荒野里拉回来。他救过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过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他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相比之下,我们人对动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

第三点是人的贪心。第二个主人正因贪心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正因贪心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正因贪心想多拿一些多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点。

《荒野的呼唤》的确是一本好书,是一本能震撼人心的书,期望大家必须都要看一看。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1):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2024

单从名字来看,这就是一本充满原始野性的书。事实也的确如此。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在南方土生土长的家犬从温顺的宠物到凶猛的野兽的蜕变。

它叫巴克。

巴克是大法官米勒的狗,其它狗和它比起来都豪不起眼,由于当时有许多人去北方淘金,一只优秀的雪橇就显得尤为重要,于是它被工人曼纽尔偷偷卖掉了。

狗的祖先是狼,但到了巴克这一代,它们与生俱来的野性已经被温暖的炉火和上好的狗粮消磨掉了。

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此刻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能够说像像狼。

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生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

它能够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能够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

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

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2):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十分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但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那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最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悲哀,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愿望的年代记》读后感


几天前,我在图书馆借了一本书,名字叫《愿望的年代记》。

这部小说被分为六部分,最让我感动的是《爸爸一直一直是爱我们的》。小说中由于富裕年代,人越来越多,富裕年代的钱已经不多了,丁西西她们在富裕年代没有钱用了,于是丁西西的妈妈准备捐献肾脏,这样就能得到三百万加诺尔。这件事被丁西西知道了,她告诉了爸爸。爸爸迅速赶到了富裕年代,见了丁西西她们,就没有了踪迹。在妈妈捐献肾脏的那一天,一位彩票小姐说她们中奖了。由于富裕年代的钱已经不够了,他们都回到了二十一世纪。这时那位彩票小姐出现了,她说:我并不是彩票小姐,我是护士人员,而那笔钱是你先生捐献器官的钱。

丁西西的爸爸为了让丁西西和她的母亲能够生活下去,竟然牺牲了自己。父爱真是伟大啊!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我的爸爸常年在外工作,听说我的视力有问题,心急如焚,专门从千里之外的宝鸡市赶回来,丢下自己的工作,忘记了自己的疲劳,第二天又带我踏上了求医的征途。

那天早晨,我们很早起来,走在大街上,行人稀稀疏疏。我发现爸爸一脸倦怠,眼中布满血丝,看上去疲惫不堪。我问爸爸:你累不累?爸爸淡淡地说:没事。经过十二小时的奔波,我们终于到了西安。当时已经很晚了,我们都很疲惫,就找了一个宾馆住下。第二天早晨一起来就带着我赶往医院。来到医院一看,患者挤满了医院的整个走廊,等了两个小时都没轮到我,好动的我是不可能傻傻地坐等的,对医院的一切都感到好奇。在医院里这瞅瞅,那瞧瞧,爸爸只怕我人生地不熟跑丢了,总跟着我屁股后面不停地嘱咐我:不要乱跑,小心!。哎!总算轮到我了,可没想到接待的医生却说专家门诊人已经满了,我和爸爸都很沮丧,因为第二天是国庆长假,我们不可能在西安待四五天。没想到爸爸一个堂堂男子汉竟苦苦哀求医生:医生,我们来一次很不容易,请再给一个号,行吗?医生见我们的情况的确很特殊,终于答应了。我只是感到很意外。从不向别人求情的爸爸,竟然为了给我看病向别人低下了头。同时我也感受到了久违的父爱,是那样弥足珍贵。此时,我心里暖暖的,一下子扑到了爸爸怀里,爸爸用有力的双臂拥住了我,此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因为我拥有了温暖如春的父爱。

我想,丁西西和我都是幸福的,因为我们身边有一个爱我们的爸爸,他们的爱是无私的,他们的爱是不求回报的,他们的爱让你的心灵即使在寒冷的冬天也能感到温暖如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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