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经过收集,小编整理了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

凯完这本【一个人与这个时代:白岩松二十年央视成长记录】,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相较于前两本他的自传,这本书无疑是对他自己个人从业20年生涯的一个经验总结,也可以说是他从作为一个媒体人、一个新闻人的角度来解读自己走过的这充满变革的20年。

无论是对电视新闻内部系统这个小环境,还是对整个社会大时代背景,白岩松一如往前,在这本书里均有自己独到、一精一辟的理解和看法。虽然整本书大多在讲他做新闻、做主持或做关于这个行业的一些事和碰到的一些人,但是贯穿全书,我总结下来,有两点是他一直想通过这本书竭力表达的,一点正好回答了他做新闻之所以成功的秘诀,而另一点则体现了他对于我们这个时代的关注点。

新闻最核心的在于人是白岩松做新闻的信条,这也是他在整个电视新闻生涯所一直秉持的。因为他认为我们之所以关注新闻,是因为关注人,关注我们自己,关注人类的命运。

在他的职业生涯初期,在【东方时空】刚走上主持人的岗位时,他做的两个人物系列,即老学者访谈系列和长江人系列让他受益匪浅。他认为前者让他看到了人最优秀、最本质的东西,而后者让他更靠近生活的本质,从而使其做节目更接地气。

之后,经历了国家、社会的各种重大新闻事件的主持磨练,又经历了主持人、制片人、评论员的角色转换后,人到中年的白岩松主持风格愈发成熟、深刻,但他仍不忘当初的这一信条,始终坚守。在由他自己打造的新闻节目【新闻1+1】的一期邹恒甫告北大一一婬一一乱节目中,所有人包括当事人、媒体、公众都聚焦在北京大学百年的名誉时,他却从关注人的角度出发,首先提出了北大的名誉不如梦桃源这些女服务员的名誉更重要的鲜明观点,在扞卫了这些人人格尊严的同时,也为其新闻的理念做了最好的职业注释。在书中,对于未来,他仍表示,会一直关注人的生存状态与人群的内心挣扎和信仰等。

另外一点在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白岩松做节目始终对于这个时代整个社会改革进程的关注以及对于民一主的推崇。他觉得一位优秀的电视新闻节目的主持人必须是知识分子,而他对知识分子的定义是,从小我中能有所跳离,去关注一个时代,忧心忡忡地看到很多问题,并希望它改变,社会也因此变得更好的一群动物,因此他自许自己是电视知识分子,因此他甚至要求他所带东西联大的学生去对比两届总理的【政一府工作报告】,以关注社会的改革政策。

白岩松在【东方时空】的看系列也是比较好的一个例子。正如主持人张泉灵所讲的,白岩松所有的看,都看到了未来中国的可能方向。他看台湾,会关注日本的养老,会去看日本的环保、垃圾分类;他看美国,又关注美国的校车、图书馆的开放;他还想再看台湾,想了解台湾的心灵改革,他认为台湾在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的同时做了一次心灵改革,成为社会重要的稳定器,这些都是目前中国特别需要的,未来他还想看欧盟、看印救,确实他是为未来的中国看。

此外,民一主一直渗透在白岩松的工作生活中,也一直受他推崇。在当制片人半年后,他就在央视内部创办了编委会制,反而削减了自己的权利。他让栏目组的核心成员都进入编委会,共同研发、讨论、决策,从而导致原来是人人等着制片人派活,后来变成大家都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后来这项制度成为央视的管理创新之一。他带学生也注重民一主意识的培养,他每次让十个学生自己定下一个讨论主题,在这个民一主的过程中,他希望学生去学会如何妥协和表达,因为十个人一百多个主意,最后得定下一个主题

正襟危坐,西装革履,些许严肃,微皱眉头,这是白岩松的公众形象,这或许与我们时下这个娱乐至死的时代有点格格不入,但他仍敢于迎接挑战,追寻着新闻的客观与公正,忧心忡忡地关注着种种社会问题和现象,冀希着社会更加美好我想,这些不应该仅仅是媒体人或新闻人的职业义务,也是处于这个变革时代的我们所应该去努力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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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村庄读后感


一个人村庄读后感范文一

一个人的村庄,一个人的城,走在属于他的路上,不急不忙,不慌不乱,经过这村也好,那村也罢,没有目的地,心却总是记挂着那归属的村庄。他说,对于黄沙梁,我或许看不深也看不透彻,我的一生局限了我,久居乡野的孤陋生活又局限了我的一生。又道,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

过年时,发现街道能悄悄告诉我日子。晚上六、七点有着平日凌晨也见不到的安静,潮湿的地面没有忙碌的车轮匆匆溅起的水花,昏黄的路灯投下的光少了人影缓缓驻足的遮盖。街边的店铺停下了喧闹的嘴,用整齐划一的面貌面对匆匆经过却不会再停留的一心回家的归人,除下了笑脸逢迎,铁拉门关住了一切喧嚣。街道在轻声说着:嘘,快回家吧。除夕了。随着耳边毕毕剥剥声此起彼伏,脚下鞭炮绚烂后的红色残骸愈来愈多,街道悄声说:年的脚步远了。但我却想念起除夕的宁静,即使有走在路上的人,也是归心似箭,从没有哪个时刻人们身上有如此深刻的家的标记。我想,这家的标记却如此轻而易举的铭刻在刘亮程的小小村庄里每个小小人物身上,冯四韩三,每个名字都有村庄的痕迹,每个故事都带着村庄的纯朴味道。

他给我呈现了一种不同的活法,一种不敢想的活法。没有阅读完全本,但仅仅是第一部分,所呈现的生活状态都足以让人羡慕。没有纷争,没有漂泊,只有脚下踏踏实实的路,抬头坦坦荡荡的光,固执爱着村庄的他。行走在他的文字中,他如一个导游,向你娓娓道来这村庄的每一点每一滴,他不暇思索就能道出这个村庄的每一样事物背后故事,他用他的一生深入这个村庄,与这个村庄融为一体。或者说,他不只是一个了解这个村庄的人,而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可是后来之人又会记得谁,记得有你来过,这一样事物曾有你的参与才到了如今这模样,就如他说:你们走了。现在没一个人认得你们,他们没动任何干戈便占有了一切。他们是后人,哭喊着送走你们,把所有悲痛送给你们带走。留下财富和欢乐,他们享用。/这已是别人的村庄。

我开始发现,我阅读所划的字句,都太过总结,读而有味,思而无趣,思考若只是复制他人的思绪,就少了真正的感动,它流动于他文字间的麦香、虫鸣、风呼,流动于他走过的路。我想,读罢他的文章,会想起好好背起行囊,踏上他曾经过的路,可能他的脚步已如他所说:我的脚印不会比一头牛的蹄印更深更长久地留在大地上,很快我将从我走过的路上彻底失踪。一旦我走出去几十里地,谁也别想找到我。但行在路上,走在体悟的道上,呼吸着像他那样自由空气,随手记下此时生活和感受,哪怕不能如他那样从此扎根在这村庄,也能一感自然的幸福。若人生能有此幸,也已无憾。

一个人村庄读后感范文二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00字: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平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零零散散地开始接触这本书,每次有兴趣地读那么一小点, 有一种很亲切朴实的美,文 字充满了哲理和自然的纯净、安宁 。 ,睡前慢慢品读,总是心神宁静。喜欢这样的文字 , 字字 句句沉稳地撞击人胸腔中的柔软。喜欢这样的人,生活在那样一个村庄里的人。

在钢铁建筑中生活久了,就忘记了土屋里的纯朴和快乐。淡淡的记忆,熟悉的风景,却有着别样的感情。其实不得不说作者是一个极其幸运的人,他的内心 对土地的感情绝对是真 诚的,然而也许正是这种对土地对乡村的绝对真诚与信仰的原因,使他丧失了对土地对乡村的批判性反思,沉湎于 “ 一个人的村庄 ” 里不能自拔。他对一切生物与植物的想象性的赞美,让人在感动之余,也有一种怀疑:现实里的乡村也是这样美丽吗?但是像他一样的还有多少 呢?在他的书中,我感受到的 是一股乡村中的气息随着卷轴的开合扑面而来。在漫卷的黄土细细狗吠声声的背后,我还能听到一个善于思考的灵魂在向我讲述他对世间万物的看法。在他的眼中,那狗、那牛、那马、那驴,甚至是吸血的小虫、一个直戳戳的榆木桩子也是有性有想的, 他不辞劳苦地为黄沙梁里的牲口们的一举一动添上了注解, 也像是在为自己的人生 记录着些什么、对读者交代着些什么。不老的黄沙梁里记载着的不仅是一个人逝去的青春,也是一个人积累了许久的智慧。这一切,有的是作者这一辈子最难忘的记忆吧,那些最纯真 的美好。

记得看寒风吹彻时,感触挺深,总有一种心灵上受到很大震撼的感觉,触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寒风中有温暖的气息。他在用他的视角描写一个乡村,勾勒淳朴的乡里气息,刻画朴 实的村里生活,探索人、生命、自然之间的关系,用乡里的人事物来映衬现实尘俗,讽刺人性的自大,批判人对其他生命的践踏。看破红尘对现实中熙攘人群来去匆匆却终究走不出一 辈子的悲悯。可能是我想的太多,可能这一切都不是这样的吧……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里装不下世界的全部。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那么大的一个圈子走下来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本就不该有答 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文/田紫灵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这本书是朋友y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后来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助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么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 等到荒废青春 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一)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一陽一光里自一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一陰一暗与欲一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一陽一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玖【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二)

日光随意落,河水任清流。

驹于一般人来说,黄沙梁只是一片没有历史、无人问津的荒野,而对于刘亮程来说,这是一个世外桃源,一片安谧的净土,一个属于他的村庄。

凯开清新淡雅的扉页,映入眼帘的是干净、纯粹的文字。在刘亮程的眼中,一切的花草树木、风雷雨电,大到整个村庄,小到一只小虫都是有灵一性一的存在,在他的笔下,一只狗不求回报的为人服务,一只鸟孤独沙哑地鸣叫然后盘旋离去,仿佛世间万物都是有生命的,他们在人所不知道的领域,慢慢滋长起来。

在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别的寂寞。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一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一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一毛一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一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许多事情都一样,开始干的人很多,到了最后,便成了某一个人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

刘亮程的文字吸引人的地方不仅仅在于他那原生态到近乎飘渺的描写风格,还在于它所透露出的对大自然深邃的思考和深刻的领悟。是的,生活在如此偏僻的一片荒地上的人无疑是寂寞的,可是他却没因此自暴自弃,而是用自己细腻宽广的胸襟包容和发现大自然的千变万化并乐在其中,寂寞对于他是一种享受,是万物的馈赠。

在他一个人的村庄中,一切都是平等的。改变一只麻雀的方向可能是一件大事情,人有时候也可以稍稍通一点驴一性一。树的一生本来就要比人遭受更多的风雨,一条路也拥有生命的伊始与终结,甚至连被这个村庄呼进呼出的空气,也都是有生命的。人生活在这里,不单单是一个索取者,还要全身心地融入其中,做整个大的轮回中的一小环,不奢求什么,也不抱怨什么,欣赏着这个因自己而改变了些许的村庄,也欣赏着村庄改变了自己的地方。

他的村庄,就好像就是浓浓浓浓的一陽一光下,一个小土房,几条看家的狗,几个老邻居,自家的畜牲,门前的路,路旁的花,花旁的树连带上自己也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然后把它们写下来,关于这个村庄的生生死死,幸福与不幸。

享受这种寂寞是专属于刘亮程的幸福。读完他的文字后,在我的心底里的某个安静的角落,貌似有什么东西,正在默默地生长,成熟,衰老,甚至死亡。在那里,我仿佛听见了流水的声音,风吹过的声音还有落叶的声音。那像是一段悠扬绵长的音乐,缓缓地演奏着,很缠一绵,耐人寻味;那又像是一段人生的音乐,明明很长却又仿佛很短很短。如黑暗永恒的镇魂歌,绕梁三日不绝如缕;又如蛰伏一冬破土而出的生命,在经历了死亡的黑夜后展开了希望的羽翼。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三)

最近,我读了一本新书,名叫【一个人的村庄】。它是一本具有80篇美文的散文集。作者刘亮程通过细腻的笔触向我们展现了他儿时生活在黄沙梁的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牲口,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间,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俨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那么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没有过多的修饰,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里还透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心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随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春耕秋收;随他一起听鸟的耳语、虫的呢喃。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之心看这万物,你会发现这世界的美丽。

【一个人的村庄】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靠近我的两朵(花),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一红花一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是啊,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欣激动,这是多么美好的事。

【一个人的村庄】没有华丽的彩衣,没有绚烂的外表,只有朴素的语言和浓浓的恋乡情绪,却打动了我的心灵。双手捧着这本书,心情享受它。仿佛有一抹麦香,由远而近缓缓送来。

等一个人咖啡读后感


等一个人咖啡读后感(一)

在等一个人咖啡里,似乎每一个人,都在等着一位特别的人。

这本出自九把刀的小说,依旧带着独特的台湾风味和看似老一套的情节。故事围绕一间叫等一个人的咖啡店和几位年轻人展开。女主角思萤,高三便开始在这咖啡店打工,偶然机会下,帮助了一位刚失恋的男生阿拓,后来两人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而在这咖啡店,思萤也遇见了她的梦中情一人泽于学长。而百佳,漂亮的万人迷,是思萤上大学后的好朋友,有着金子般的心,喜欢着阿拓还有那一性一格酷毙的拉拉阿不思和为了追求阿不思每天来苦思冥想出怪名堂咖啡的乱点王,当然还有一直在等一个人而命名这咖啡店的老板一娘一。

故事最耐人寻味的,是四位主角各自不同的一性一格和人生。泽于,一个外形讨好的资优生,一直都被老师、家长和同学们称道。然而,一次带同学们到家里玩的经历,有钱人家子弟成了他的唯一标签,他的努力,他的成绩,全被抹杀了。因此他为了摆脱有家境无实力的偏见,证明自己能做到不被世俗所染,是一个有涵养和学识的人,尽力地去做一个面面俱到的完美人。一个如此完美的男生,正因为要达到好的期望,主动地迎一合对方的喜好而无法做真正的自己,导致频繁更换女友的局面。呵,看来,完美的人并没有我们想象中快乐,很多东西,对他们来说,并不是我们想得那么唾手可得,相反,他们背着相当沉重的包袱。

别看帅哥似乎滥情,但未必能拥有心中所希望的真正平凡的一爱一情,这对于美一女,同样是无奈。百佳,一如我们定义的万人迷漂亮温柔、追求者众。然而,她并非很享受众星捧月的生活,她没有异一性一朋友,所有结识她、约她去玩的男生,无一不是对她有好感的。因此她很羡慕思萤和阿拓的单纯友情:就因为电一影好看而毫无顾忌地一起看,而非暧一昧的一句看电一影在乎的是和谁一起看的心情。没有谁真正了解过她,她也没有机会真正去了解谁。直到读思萤写的故事,寻找到阿拓的身影,她的芳心,才渐渐地被这个憨厚、真诚、勇敢的男生所吸引。可是,单纯的阿拓却又不会仅仅因为百佳的美丽而受打动唉,这就是人生,充满着事与愿违。事情也没有所谓的理所当然美一女就一定不寂寞?一定无法靠近?其实,人与人之间,无论是谁,都需要用心,才能发现和了解真正的彼此。

不要拒绝和人交心的机会,或许某天,你就会发现你等的那个人,一直就在你身边。阿拓和思萤,这对无拘无束的朋友,一起去看电一影、吃小吃,朋友圈一致,一爱一好也一致。他们之间可谓没有秘密。百佳说过,由友情发展起来的一爱一情,才最坚实。可谁会想到,一直在两人间生根发芽的,原来是一爱一情?那天,他们被黑社会恐吓,看着阿拓紧一握刀一柄一、青筋突起的手,思萤流的泪,是感激,还是感动呢?直到有天,阿拓要去非洲,而这天,泽于学长向思萤表白,正是她,能给他最自一由最舒服的自己。当思萤以为,自己终于等到了自己的幸福时,却被不自觉的泪水惊醒:她,最离不开的,是阿拓。

故事的最后,既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老板一娘一等到了她的人,咖啡店被乱点王顶了,思萤和阿不思继续在咖啡店里工作,等一个人咖啡店继续人来人去,上演着一个又一个的故事。两年后,阿拓终于回来了,而思萤的一爱一情故事,才算刚刚开始

这淡淡的结局,也许正是幸福的真谛你等的人,其实一直都在你的身边。

等一个人咖啡读后感(二)

我在九把刀中,看到这本「等一个人咖啡」,一开始看觉得还好,不过之後越看越起劲。尤其当我看到:老板一娘一笑着,没有眼泪,也没有一丝悲伤。我哭了。我不知道该怎麽开口问,「他」最後怎麽了。但我知道菜单上为什麽有一道老板一娘一特调。这就够了

书中我喜欢阿拓的纯真,如果我是思萤我第一个选择阿拓,不过,泽宇也不错,就像现实中所谓的白马王子吧!看完这本书,再次让我一爱一上九把刀的字句,幽默又令人感动。冒着被迷昏的危险跟发一春的维士比让我噗哧大笑,手猛拍沙发。

南寮的烟火和飞来的仙草蜜那感觉顿时沦陷到自己的甜蜜回忆。

看完了我终於了解,为什麽九把刀的作品会如此的受欢迎,因为他作品里都会有个故事。是一爱一情的也好,是亲情的也好,是让人感动的也好,看完了会叫人回味无穷的也罢。而且九把刀所写的小说,有好多好多都被拿来拍成电一影甚至偶像剧呢。

那种平易近人的文笔,直接把自己当成故事里的主角或是配角的心情,然後写出各种不同特色的故事人物!浅显易懂,没用太多的文言文,完全是以最白话,就像我们平常交谈那种方式来写出一个令人回味的作品。

等一个人咖啡店里有许多人都在等待适合自己的人。每个人都用不同的方式在等一个人,但相同的是都不知道在等谁,他们都用不同的方式去等待。咖啡店老板一娘一在等待能够不管刮风下雨,或发生什麽事都要到咖啡店喝老板一娘一每日一杯「老板一娘一特调咖啡」、顾客泽宇和阿拓等待着接受自己的人、店员思萤等待着适合自己的人,咖啡店里的每一个人都在等待一个人。虽然都不知道是在等谁,

但终究还是会等到自己等待的那一个人。当一个平凡无奇的人可以牵连出一段人与人之间的故事,证明了人是息息相关的,每个人都不可或缺,因为每一个都是独一无二的。就像这本书所写的每个人看起来都像配角,但事实上每一个人都是主角,都是这本书里面最特别的人物,假如这本书少了其中一个人,这本书便会像未完成的缺页书,故事整体很奇妙,从来没有想过故事可以这样的写法,给了我不一样的思考方向。

老板一娘一也有个算是一浪一漫的悲伤过去,而这过去,转变成她开这等一个人咖啡店的动力。这家等一个人咖啡,让她等一个能陪她过往後每一个幸福又甜蜜的未来。不管是在等一个人咖啡店里,还是在某个角落,每个人都在等一个人,但他们不只是等待,除了等待,他们也活出了人生的色彩。

阿拓,这本书的男主角,他的前女友是被一个同一性一恋给追走的,而那个抢走他女朋友的人,就是冷面笑匠,阿不思,突然的,想到一句话:「这世界是多麽的小呀!」而阿拓也因为女朋友被同一性一恋追走这件事,被朋友笑了好多年,但阿拓被自己朋友嘲笑时并没有生气,也没有反驳,感觉他好像是个懦夫,要不是思萤跳出来帮他,或许他到现在还是在被朋友嘲笑,也还交不到女朋友吧!但看到後面有一段阿拓对思萤说的话:「从很小的时候我就习惯用十年後的自己来看当下,所以很多事我其实都不在乎,例如店员找错钱给我或是服务生送错了菜这种小事,十年後的我根本就不会在意,所以现在的我何必要生气呢?一浪一费时间也一浪一费一精一神啊。」看完阿拓说的这一句话後我才明白,阿拓对人生自有一套哲学。

女主角,思萤,我觉得她是一个很努力的人,故事的开头是说思萤暗恋着一个到等一个人咖啡店喝「肯亚」咖啡的男配角泽宇,思萤一直很努力的追求属於她的幸福,希望自己能多靠近泽宇一点,可是後来泽宇向思萤告白了,也亲了思萤,原本以为故事就这样要结局了,但剧情却突然来个意想不到的大逆转,思萤终於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勇敢去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晚了点,不过她还是来的及把握住自己的幸福。每个人只要能明白自己的心意,一定都能把握住自己的幸福的。

等一个人咖啡读后感(三)

一直有种成见,衡量一部言情小说的优与劣,能否猜得到开始与结局并不重要,关键还在于它能否吸引你读下去,并且在阅读过程中是否体会到被感动。以此衡量,九把刀的这部言情小说有望成为近年来言情小说里的翘楚。因为,它竟然在一个早已厌倦了读小说的中年人那里比较轻松地实现了以上关键。

开头的感觉是亦舒的,那个自我评价中样貌平常的叙述者,口气像极了【独身女人】里的林展翘;接下来白先勇的味道若隐若现,对着咖啡店慵懒的老板一娘一莫名其妙就想到了【孤恋花】,真是青春枞谁人一爱一,变成落叶相思裁;最后,等老板一娘一讲完她的一爱一情故事,有好奇结局的听众问:然后呢老板一娘一答,然后,我就在这里,等一个人。古龙的名字立刻自记忆深处跳将出来。那种言在意外、回味多重,非古龙莫属。你可以理解为老板一娘一在这家名为等一个人的咖啡店里,可以理解为老板一娘一正在等一个人,也可以理解为老板一娘一因铭心刻骨的往事而开设了这家名为等一个人的咖啡店并且在这里等一个人。

随后,阿拓带思萤去洗衣店、去看电一影、去做家教,他一干朋友的出场拷式及行状,无一不是古龙式的。虽然绝大多数武侠小说里都少不掉言情的成分,可想象一部现代时尚言情剧居然可以把古龙的意笔融汇进去,当真是趣味盎然之事。

前半部分更见才情,后半部分落入平常言情剧的窠臼,好在结尾部分设置得还算耐人寻味,尽管属预料之中的石破天惊,一一验证下来,依然能体会到别具一格的小感动。

听说已拍成了电一影,预计暑假期间上映,而且请到了曾经的玉女周慧敏来演绎老板一娘一,有点期待,希望能拍出【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那种水准,而不是如同【海角七号】和【第一次的亲密接触】那么乱糟糟。

似乎作者在写作的时候就存了拍成电一影的心思,叙述往事的时候、交代人物结局的时候,影像感都非常鲜明。

台式国语里口语化语言运用比较多,台湾男生女生的形象因此跃然纸上。台式国语令男生显得较温和,放狠话时都似在虚张声势;台式国语里的女生似乎格外擅长撒娇,所以,即便缺少林志玲那样的花容月貌,对她的疼惜都没勇气减轻分毫。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若参照语文教育工作者的标准,语法错误相当地多,可是,到底是语法规则重要还是文字最终所实现的效果重要?存在的未必都是合理的,然,生命力这东西,是足以对抗所有规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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