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1500字《转山》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写的作品,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读后感1500字《转山》》,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那一年,你转山转水

郑洁(2010 级法学) 那一年,你 24 岁,还是个没有完全长大的孩子,还会因为失恋而选择逃避,因为年轻 而萌生疯狂向往。那一年,在寒意渐生的 10 月,你独自踏上从丽江到拉萨的征程,千里单 骑走滇藏。也是那一年,你开始了你人生的流浪,在最贴近生命的神性与内质的地方,转山又转水。 我一直在想,究竟是什么让你如此坚执地踏上那途程,果真只是像你说的,想要寻找一个没有思念的地方,或者是要为之努力,哪怕可能失败但至少也要在失败面前看见 自己如何就范?但我想,是不是还因着你天生对自由、对远方的渴望,如若不然,你又怎 会在那之前就只身前往疆藏,又一路走过云贵湘。不管怎样,重要的是,你出发了,带着你 自己的向往,也带着众人的关切与期望,走在了路上。

台湾有一部名叫《练习曲》的电影,讲述一个少年以高雄为起点的逆风向环岛骑行。 那少年只有一辆单车,一把吉他,一个行囊,和一对听不清这世界的耳朵。他说,有些事情 现在不做,就一辈子都不会做了。是啊,有些梦想是只属于年轻的时光,好比远行,好比流 浪。有多少人曾经在内心里生发过这样的念头,一闪而过,或是久久存留,但又有多少人真 正去践行过这些浪漫又略带疯狂的梦想。在这本书的序言里,推荐者说,因为《转山》,因 为谢旺霖,我们都有了出走的理由。但在我看来,却不仅是如此。我们可以轻易地找来一长 串出走的理由,也许一句话,也许一首歌,而《转山》不过是给我们众多的理由再增添一个。 重要的是,是这本书,是这本书的作者,为很多人完成了他们心里未了的愿望。不管你是正 当年轻,还是早已不再有充足的精力与热情,你都会在这里找到你此刻或者曾经的梦想。

我无法忘却那写在书中的惊与险:在梅里雪山,因为天黑路峭,连人带车翻滚倒,单车 后轮和半个身体悬在断崖之外。在怒江边上,被藏獒和另一恶狗袭击,只能用石头自卫,好 不容易化险为夷。在波密,深夜被胃部的疼痛转醒,因为食物中毒而上吐下泻,接连两天再 无饮食,以为接近死亡??我也无法忘却那书中的善与美:那些磕等身长头的朝圣者,满怀 虔诚,一路叩拜,用身体丈量天地。直贡梯寺神秘的天葬,那是藏人原始与坚忍的信仰。还有那些一路上遇到的给予过帮助与鼓励的人们,让人看到前方的希望。我想,这是不是就是 内心的追求,一种亲临现场的感受,无所取代,忘记过去,无暇于未来,一生当中,仿佛只 为了这一刻而努力存在。

在书里,作者总喜欢用第二人称来进行记叙,像是看着另一个自己。那么,请容许我 也在这里用上了你的称谓,只为了显得更加贴近。最初的时候,我不明白书名的来由。 转山,那是一种对着灵性的大山反复绕走的仪式。藏人相信,遭遇苦难的人借此能得到罪愆 的洗脱与身心的净化。转山者,必须舍却己身私欲,仅为他人祈福而行。但在读完后,我大 概懂得了。在这里,你将一个真实的自我展现于我们,你的勇敢不屈,你的恐惧忧虑,甚至, 你的眼泪。你也曾经想要放弃,但是一转念又再继续,单车的车轮还是不断地向前转去。就 这样,抛除杂念,为了生命的纯粹与神性,转山转水。

你说,你原以为只要跨过了这一步,生命将有所不同,当跨过了这一步,你或许就不是 你,而是另一个真正可以去冒险和犯难的人。我想,这或许就是支撑着你的信念,让你始终 向前。于是,我看到了你笔下美得让人以为是幻境的梅里雪山,看到了藏地高原那片悠远而 又蔚蓝的天空,更看到了你经历这一漫长过程之后的成长。

是你,是你。那一年,你转山转水。在田野上转,在清风里转,在飘着香的鲜花上转。 在沉默里转,在孤独里转,在结着冰的湖面上转。在欢笑里转,在泪水里转,在燃烧着的生 命里转。在洁白里转,在血红里转,在你已衰老的容颜里转。不曾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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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读后感1500字


  这是一个有关复仇的故事。不说报仇,因为通常意义上的报仇只是以牙还牙,而复仇就复杂了许多。复仇,不是简单的报仇,让害人者血债血还,而是让害人者体会到同样的遭遇,以其更深层次的痛苦来抚慰被害者的伤痕。
  年轻的水手爱德蒙·唐太斯即将升任船长,并迎娶心爱的女子美塞苔丝,没想到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他被船上的押运员腾格拉尔嫉妒,被暗恋表妹美塞苔丝的弗尔南多嫉妒。于是,两人写了一封告密信,诬陷水手是拿破仑党。本以为年纪轻轻野心勃勃的法官可以还原真相,救他一命,他身上的信却让效命于新政的法官发现自己父亲的秘密,为掩盖父亲属于拿破仑党的事实,水手就成了牺牲品,被关进了伊夫城堡地牢,似乎永远见不到天日了。
  幸运的是在地牢他遇到了法利亚神甫,两人同样是政治牺牲品,而水手的善良与正直,让他获得了神甫的帮助。博学的神甫会六种语言,读过近五千本书,对于自己精读的一百五十本书熟记于心,对数学、地理、化学都颇有研究,他给了唐太斯希望,十四年后唐太斯终于找到了机会逃走,并获得了神甫赠与的神秘宝藏。出来后的唐太斯找到宝藏,便开始了自己的复仇之路,对优待自己的人加倍偿还,对有害于己的人疯狂报复。
  为此,他精心准备了九年,同时扮演英国人威尔玛勋爵、意大利布佐尼神甫、意大利水手辛巴德、不明国籍的基督山伯爵,一点一点的为复仇铺路。


复仇前的他,被人视为神一样的存在:富可敌国,学识渊博,待人有礼貌,与各色人等均友好往来,慷慨,会法语、意大利语、英语、希腊语、阿拉伯语、德语、西班牙语,精通药物学、心理学、天文学、物理、数学、金融学,走到哪里都会引起轰动。。。。。。而十四年后,当初的凶手,也因为各种投机钻营而过着让人羡慕的生活。站得越高跌的越惨,小说刻意让他们生活顺畅,正是为了后来家族的颓败埋伏笔。
  在这部小说中,复仇环节是高潮部分,大仲马写作的原则是有恩必报有仇必报。所以,他让唐太斯挽救了濒临破产的莫雷尔一家,让美塞苔丝的儿子阿尔贝保持高贵的心,离开父亲参了军,曾经为唐太斯求过情的蕾妮的女儿瓦朗蒂娜与小莫雷尔终结连理;而让夺人妻的弗尔南多身名败裂,最终妻离子散,自杀身亡,爱惜虚名高权的法官维尔福家破人亡并亲自审判自己的私生子,最终癫疯,爱财如命的腾格拉尔钱财尽失。
  复仇必然带来伤害,没人可以控制伤害的范围及程度,包括神一样的基督山伯爵。到达复仇高峰的他,没想到弗尔南多因背叛捞第一桶金的事情败露,会让美塞苔丝与阿尔贝衣食无着,生活困厄;没想到一步步诱惑引导维尔福夫人投毒事件的进展会让几个无辜的人丧命,而他自己也因为复仇的完结失去了生存的意义与希望。因此,他选择故地重游,去看看自己当年的地牢,在回忆自身遭遇的同时,也学会了宽恕,给了腾格拉尔一条生路,成全莫雷尔与瓦朗蒂娜。


  海黛让他重新体会到爱的力量,给了他新生的希望,最终选择抛弃浮华,两人远走他乡,过着平凡人的生活。再给马西米兰·莫雷尔的告别信中他坦言自己最深的体会:这世上既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不幸,只有境遇不同,如此而已。只有经历过极度不幸的人才能体会到最大的幸福。只有体会过死亡的痛苦,才能体会到活着的快乐。最后,他总结人类的全部智慧是:等待、希望。
  等待让他有机会复仇,希望让他在暗无天日的地牢正常的活下去;同样是等待让他看到重生的希望,摆脱以往被复仇占据的心灵,看到生活美妙的未来。

  这是一个有关复仇的故事。不说报仇,因为通常意义上的报仇只是以牙还牙,而复仇就复杂了许多。复仇,不是简单的报仇,让害人者血债血还,而是让害人者体会到同样的遭遇,以其更深层次的痛苦来抚慰被害者的伤痕。
  年轻的水手爱德蒙·唐太斯即将升任船长,并迎娶心爱的女子美塞苔丝,没想到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他被船上的押运员腾格拉尔嫉妒,被暗恋表妹美塞苔丝的弗尔南多嫉妒。于是,两人写了一封告密信,诬陷水手是拿破仑党。本以为年纪轻轻野心勃勃的法官可以还原真相,救他一命,他身上的信却让效命于新政的法官发现自己父亲的秘密,为掩盖父亲属于拿破仑党的事实,水手就成了牺牲品,被关进了伊夫城堡地牢,似乎永远见不到天日了。
  幸运的是在地牢他遇到了法利亚神甫,两人同样是政治牺牲品,而水手的善良与正直,让他获得了神甫的帮助。博学的神甫会六种语言,读过近五千本书,对于自己精读的一百五十本书熟记于心,对数学、地理、化学都颇有研究,他给了唐太斯希望,十四年后唐太斯终于找到了机会逃走,并获得了神甫赠与的神秘宝藏。出来后的唐太斯找到宝藏,便开始了自己的复仇之路,对优待自己的人加倍偿还,对有害于己的人疯狂报复。
  为此,他精心准备了九年,同时扮演英国人威尔玛勋爵、意大利布佐尼神甫、意大利水手辛巴德、不明国籍的基督山伯爵,一点一点的为复仇铺路。

《游褒禅山记》读后感1500字


游记是古人常写的文体,而且佳作颇多,大体是通过绘声绘色的叙述游玩过程,给读者带来如同亲历般的感受。一个困难是,游历过程很难穷形尽相;读者的感受,也不甚真切。刘勰在《文心雕龙神思》里说,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方其搦管,气倍辞前;暨乎篇成,半折心始。何则?意翻空而易奇,言征实而难巧也。这些话有些难懂,不妨说得通俗一些:登山观海,常令人情绪飞扬。写作之前,文思泉涌;写成之后,未必满意。为什么呢?因为作者的构思可以翻新出奇,但语言的表达却很难灵巧精美,这就是所谓词不达意。记录一次完整的经历尚且如此,如果经历本身就不尽如人意,要写出有影响的游记作品,恐怕就更困难一些。王安石就曾经面对过这样的困难。
宋仁宗至和元年(1054年)四月,33岁的王安石从舒州通判的任上辞职,在回家探亲的时候,和朋友萧君圭、王回以及自己的两个弟弟,一起游玩了褒禅山,可是玩得很不尽兴。在游历后洞的时候,有怠而欲出者曰,不出,火且尽。王安石遂与之俱出了。应该说,褒禅山之游,只能算是一次半途而废的游历。把这样的经历写出来,究竟有多大的意义呢?王安石有些郁闷,所以他没有动笔。三个月之后,在这一年的七月,他写出《游褒禅山记》,这时,他已经不是在写一篇单纯的游记性的文章了,而是对如何成功在做理性的思考了。这确实有些小题大做,但这篇小题大做的文章,却成为宋代游记独出机杼的佳作,显示了王安石与众不同的情思和鞭辟入里的思辩能力。14年后,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他受诏入京,第二年,他着手变法,开始了为时15年的政治游历。不幸的是,这次政治游历也因有人反对而像当年游褒禅山一样,半途而废了。其中是否隐藏着一些宿命的玄机呢,也未可知。
笔者无意在这方面故弄玄虚,只想玩味一下王安石的行文之妙。我以为,《游褒禅山记》在写作上至少可以给我们带来两个方面的启示。
第一,平淡的素材,照样可以提炼出深刻的主题;而提炼主题的过程,正是提高认识,升华思想的过程。写文章的人,太需要这样一个过程了。就王安石而言,举着火把和朋友兄弟钻了半截山洞,这实在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如果非要写文章,无非是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提醒自己不该盲从他人,一句话足矣。但是这样的文章,毕竟只是一篇忏悔录,没有多少积极的意义。王安石是不会停留在这样浅层次的思考上的。他想到了什么?想到了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所以非有志者不能至也。明确了至与志的关系,即所谓有志者事竟成。可是,只有志向,还是不行的。有志矣,不随以止也,然力不足者,亦不能至矣。引出至所需要另一个重要因素力。这个力,和不随以止的恒心结合起来,就成为走向成功的个人素质;有了这些,也还不够。有志与力,而又不随以怠,至于幽暗昏惑而无物以相之,亦不能至也。指出了外物帮助的重要。他的思考,可谓环环相扣,层层推进,所得的结论,放射着理性的光辉,令人叹服。
第二,提炼主题,要找到事件与情理的契合点,找到升华文章主题的突破口。文章的主题体现的是作者的思想,一个没有思想的作者,是写不出动人心弦的文章的。清代学者沈德潜在《诗说醉语》中说:有第一等襟抱,第一等学识,斯有第一等真诗。指出了作家个人修养的重要。王安石既有政治抱负,又有文学修养,他渴望成功,拥有的却是失败的游历, 不能至就是事件和情理的契合点,就是升华文章主题的突破口。他用三个不能至,为至张本,揭示出走向成功所需要的四个条件:志、力、物与恒心。当这些条件都具备,却没有成功,于人为可讥,而在己为有悔;如果把这些条件都用到了,仍然没有成功,可以无悔矣,其孰能讥之乎。可谓立论严谨,无懈可击。
一次不成功的游历,引发了一个成功的思考;一次成功的思考,造就了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我说王安石在年轻时候,就做好了成就大业的心理准备,应该不为过吧。 李大钊曾写过一幅自励的对联,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把它用在王安石身上,我以为也能说得过去。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1500字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儿时至今读它千遍未厌倦的恐怕只有《基督山伯爵》了。小时候不明白为何作者在复仇快要完成时转而指向仁慈和宽恕,因为同情爱德蒙邓蒂斯的遭遇而期盼完美复仇的我总是跳过结尾,曾经认为书中最精彩的部分也是基督山展开的复仇过程。而伴随成长我终究明白,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于同一颗心里的。

每个人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等待,有的等待很甜蜜,有的等待很苦味,有的等待畏首畏尾,有的等待黯然无果,有的等待遥遥无期,有的等待煎熬又折磨。爱德蒙邓蒂斯在伊夫堡里暗无天日折磨又无奈的等待让他断不了念想又无法确定,心中一次次燃起希望又被雨浇灭,几乎将他逼上绝路。于是上帝派来了法利亚长老,揭开维尔福、道格拉斯、费南看似高尚真挚的外表下隐藏的卑鄙和狡猾,拉开复仇的序幕。无情的教训教会人用怎样的眼睛才能观察危险,用怎样的忍耐才能忍受痛苦。觉醒的人只有一项义务:活着,出去,扳回一城。

越狱后的爱德蒙以基督山伯爵的身份重遇美塞苔丝掀起书中另一个小高潮。时间带走青春的翅膀,却留下一条多情的尾巴,就像上帝能把悲剧变成喜剧,也能把喜剧变成悲剧。深爱爱德蒙的美塞苔丝看到完全没有当年水手影子的伯爵时,仿佛有心灵感应一般,反复想起关于旧时爱人的回忆,又反复告诉自己,清醒啊,记忆已是过去,怎么能靠那些短暂的感觉反复取暖呢。曾经经历过的一切,虽然不会消失不见,却也无法重来,错过的,会变成遗憾,有的可以填补,有的不行。即便后来确定了基督山伯爵就是曾经的爱人,自己也已失掉了能够相认的身份。时日漫长,已不复当时模样。嫁与仇人为妻,却成就一位伟大的母亲,是大仲马对美塞苔丝悲惨而又高尚的命运安排。

在爱德蒙以基督山伯爵的身份重返马赛后,作者花费大量的笔墨渲染他平静、客气、冷漠的性格特征。只有他自己心里知道,如今的平静与冷漠是用多少惶惶不可终日换回来的,此时此刻的波澜不惊,又曾几乎被多少波澜淹没,所有的挫折与伤痛、所有的经历加起来,才成就了今日的他。这是一条重要的人生经验:他怎么对待别人,只说明了他曾经如何被别人所对待。变得强大也并非他的本意,而是生命中所有的苦楚、所有的打击和挫败告诉他,除了强大再没有其他选择。曾经以为自己无路可走,后来发现,也许命运就是要他抛弃所有原先想要的,而踏上一条他从未想过也从未觉得会令自己心动的路。他的灵魂,在痛苦中学会微笑。

不管一个人曾被伤害地有多深,总会有那么一个人出现,让他去原谅之前命运对他开的玩笑。这个人就是海黛。笔直的鼻子,珊瑚似的嘴唇,珍珠般的牙齿,是大仲马赐给基督山伯爵的一剂良药。或者说,是爱情的力量温柔了伯爵坚硬的内心。心原本是柔软开放的,不会破碎,会破的东西都是因为外表有坚硬的壳将它包裹。最后对复仇的放弃,并不表示他的软弱,只是他的心变得柔软和谦卑,是怜悯自己和他人的开端。他从复仇和爱情里学会了悲悯,学会更温柔地对待生命。往事如昨,但心境已经不一样了。谁又能说这份柔软和悲悯不是高尚和善良的?

可以说,大仲马将基督山伯爵塑造成了一个几近完美的人物。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从此就是为了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然而在报复仇人时,他从未被仇恨蒙蔽双眼,他的良知从未泯灭,他的人格依然高尚。他敢爱敢恨,复仇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当他竭尽所能、默默支持莫雷尔一家逃脱困境时,当他从一双沾满血腥的手中救出仇人的女儿时,当他答应美塞苔丝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取她儿子的生存时,这个高贵的灵魂闪烁着金子般的光辉,令人感动。哪怕被人误会,他也从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是为了报恩而来。在达成一生最大的心愿后,他选择悄然地放弃所有财富,远走他乡。

或许在作者笔下和基督山心里,一切人工的东西在上帝面前都显得那么苍白。短暂的,究竟是日升日落还是人间烟火?在结尾处,大仲马借由基督山伯爵写给莫雷尔的信表达了他对上帝的无限敬畏:世界上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不幸,只有一种境况与另一种境况相比较。只有那些曾经在大海里抱着木板经受凄风苦雨的人,才能体会到幸福有多么的可贵。尽情的享受生命的快乐吧,永远不要忘记,直至上帝揭露人的未来图景的那一天以前,人类的一切智慧就包含在这四个字里面:等待和希望。

《山那边还是山》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看了很多好书,很喜欢曹文轩写的《山那边还是山》。

《山那边还是山》讲的是一个叫丁丁的小孩带着傻子们逃出山矿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丁丁在玩耍时和弟弟当当走散了,走散后丁丁被一个叫亮疤的人骗到了一个大山里,和许多人一起挖煤。之后,亮疤去打猎,一不小心掉进了一个陷阱,幸好丁丁救了他。从那以后,他开始弃恶从善的生活。在亮疤的帮助下,丁丁、白狗一起把挖煤的傻子们逃出了小山矿。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从丁丁身上学到了当别人困难时要伸出援助之手;从白狗的身上学会了对朋友要忠诚;亮疤虽曾做过坏事,但是我还是在他身上学到了知错能改,知恩图报的品德。

山那边还是山读后感


山那边还是山读后感(一)

我看过一本非常好的书,这本书看完了后你会感觉到非常的感动,另外,这本书还给我的人生带来了很大的改变,并给我带来了一些关于做人的道理,这本书就叫做【山那边还是山】。

书本里面有个叫做丁尽的男孩,他告别了盘锁夫妻和瞎眼羊后,被一名叫做亮疤的人骗到了深山里的一个小黑矿,成了一名叫做鹤的黑矿工。这就是这本书的开头了。

在这个小黑矿里,居然有九十个像丁尽这样的傻子。幸好,丁尽无意间解救的一条颇具灵一性一的白狗,始终与丁尽不离不弃。寻找弟弟当当的念头,撺掇着丁尽一次又一次地逃跑、失败、逃跑说明了这本书关于哥哥找弟弟的书里面的内容。

最后,丁尽一人一性一善的本能救了掉进陷阱里的亮疤,亮疤也终于良心发现,并帮助丁尽带着一群傻子胜利大逃亡,演绎了一场人与狗,人与人之间的知恩图报、善化解恶的大戏

什么了我们人必须要有人一性一善的本能和知恩图报的一精一神和心灵。

我看完了这本书后,知道了两个道理,人必须要有一颗知恩图报的心灵和方向帮助的本能。

我以前经常为了这个人对我不好,我就是看见了这个人他遇到了麻烦和困难,我都会见死不救。但是后来因为看完了这本书后,无论哪个人以前好不好,只要他一遇到了麻烦,我都会毫不犹豫的去帮他克服困难。还有,我还要向这本书里的一个人物学习,他就是亮疤。为什么我要向他学习呢?因为他知道知恩图报。而我,别人帮助过我,我却不会帮助他。所以,我要好好向他学习。

山那边还是山读后感(二)

今天,我看完了【山那边还是山】这本书,这本书出自丁尽当当系列,是曹文轩先生的作品,内容非常好看,插图也非常一精一美。

两个主人公分别是丁尽和当当,他们是一对双胞胎,一起过着快乐的生活,可是有一天,丁尽和当当突然走失,给了大家沉痛的打击。

尽尽告别锁夫妇和瞎眼山羊之后,被一个叫亮疤的人骗到了深山老林的一个小黑矿。成为了一名叫鹤的工人。可是没想到那里有和他一样几十个的傻子(丁尽是傻子)幸好,丁尽无意解救的一只颇具机灵的小白狗,始终和他不离不弃。寻找弟弟当当的念头始终不变,让丁尽一次又一次地逃跑。失败、再逃跑最后亮疤为了感恩丁尽的救命之恩,放他走了。

兄弟之情,天长地久。纵然人是傻子,亲情却无法割舍,坚持的力量,坚强的信念,令人感叹!希望大家多看看这一系列的书吧!

山那边还是山读后感(三)

本书写的是一个叫丁尽的小孩为寻找自己失踪的弟弟当当,不顾一切地去找他,在寻找的途中,无意间救了一只快要被屠户杀死的小狗,这只小狗始终对丁尽不离不弃。但丁尽却又被一个叫亮疤的人骗到深山里当黑矿工。后来亮疤不小心掉入猎人的陷阱,丁尽救了他,这才让亮疤良心发现,把丁尽颗了出来

玖了这本书,给我的感受就是这个叫丁尽的孩子太勇敢了,竟然能够为了找弟弟,连命都不顾了,如果是我,我绝对不会这样做。丁尽这个孩子也很天真,不然也不会被人骗到深山去当黑矿工了。当然,他也很善良,不然他怎会去救那只小狗和去救对自己不好的亮疤呢?换做是我,我一定不会救小狗,因为这很冒险,万一被抓到了也不知道会怎样。而救一个把自己骗到这当黑矿工、让自己不能回家的人,那是更不可能的。

总而言之,丁尽绝对比我天真,比我勇敢,更比我善良、大度。

我以后一定要向丁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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