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宗教》之读后感1500字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法律与宗教》之读后感1500字”,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作者伯尔曼以时间为重要的纬度,以对西方整体性危机的解决为目的, 以法律与宗教的历史、传统、发展、延续等实现了其基本观点的论述:法律与宗教并非二元对立;法律与宗教的关系辨证统一;真正健全的社会是以健全的法律和健全的宗教为要的。伯尔曼的《法律与宗教》是在他1971年的一系列公开演讲的基础上整理而成的。作者的主要观点是,法律与宗教是两个不同然而彼此相关的方面,是社会经验的两个领域。尽管这两个方面不容混淆,但任何一方的繁盛发达都离不开另外的一方。没有宗教的法律,会退化成为机械僵死的教条。没有法律的宗教,则会丧失其社会有效性。面对着60年代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社会问题,伯尔曼认为西方人所面临的危机并非法律的过度神圣化或宗教的过度律法化,即二者过分一体化的危机;而是相反,是它们过于分裂化的危机。因此,需要使二者重新融合,才能使法律真正被社会所信仰。

西方的宗教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我们并不陌生,当研究西方法律制度时,决不可忽视宗教的重要意义。韦伯在其《儒教与道教》一书中,分析了中国的宗教与西方的不同,并指出这是中国何以无法滋生现代资本主义及法律观念的重要原因。然而,伯尔曼则认为世界各国在宗教与法律的关系本质上并无不同, 即使在中国,法律也曾被信仰(或者程度不同),而这种信仰借助的乃是儒教及传统的伦理。

伯尔曼强调法律不仅仅是规则和概念化的存在,法律还应是人们之间一系列关系;法律不仅仅是世俗政策的工具,也是终极目的和生活意义的一部分。法律不应只落俗与惩罚性和救济性手段的工具论,而应成为一种信仰,如其所言:法律若不被信仰则形同虚设。如果只片面强调法律的惩罚性,在中国这个法制还不健全的又崇尚因果报应的社会,当一种不利行为得不到相应的不利处分,则人们转而会对超验价值抱以希望,长此以往只会使社会退而求其次地形成一种对犯罪的憎恶以及对痛苦的漠视的惯常心理。这种法律神圣性的缺失,无疑使中国及其中华法系的法律系统、法律制度存在一种固有的实用主义价值,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法律与宗教过分趋向一体化所致。对于这种一体化的趋向还得结合西方社会整体性危机的实质来分析。这种整体性危机的实质是宗教与法律的二元分裂;而我们所面临的具体情况却与其大相径庭,法律与宗教的功能与价值经常发生紊乱与挫位。因为宗教总和信仰有涉,而我们国家的国民信仰从存以功利主义心态对佛教和道叫的所谓信仰,以及当今以实用主义心态对法律的遵守和执行,无不透漏着这样一个信息:法律的令行禁止并不意味着法律以内化成终极目的和生活意义的一部分,而只是出于方便之需或行事之要的功利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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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地坛》之读后感1500字


史铁生的文字,很安静,很沉寂,很萧瑟,却也很坦然。一切尘埃落定,他的笔下,记录着春夏秋冬,记录着变或不变,记录着时光,记录着人世间的爱与奉献;在古老而沉静的地坛,感官被戏剧的放大着,一切的悲或喜都像在放大镜下被他详细咀嚼,也正是在这种状态下,他才可以摆脱世界的目光,摆脱尘世的束缚,只有自己,思考着to be or not to be。

关于人生

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

完美可以在巅峰时带来幸福感,缺陷却可以在低谷时带来坦然。相信地坛也有玉砌雕阑、门可罗雀的时候吧,那门壁上炫耀的朱红,那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磁铁般吸引着世人的目光还有那眼底充斥的向往,无不是它傲视周围的资本。可是当浮华褪去,时代更迭,当钦羡的目光统统散去,它会庆幸,坍圮所带来的坦然,自己用年华沉淀下来的那份古朴与率直,正如大地般,源源不断的向它输送着一份踏实。

地坛如此,人亦如此。人只有在真正失去后才会思考什么叫拥有,只有在不幸过后,才能正视什么是挫折。

他真的很幸运。在这嘈杂的世界上,还有一块圣洁的处女地供他栖息徜徉,审视自己的生活,直面人生的苦难,寻找活着的意义。让他有机会看到时光,看清自己的身影。

关于母爱

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母亲的爱是坚韧而无声的。

母爱韧如丝,她需要加倍的承受儿子的不幸,还要承受因长大了的男孩子的倔强或羞涩所带来的恐惧;

母爱润如水,于无声中恰如其分的滋润着儿子心田每一隙干涸、脆弱而敏感的角落。

就这样,日复一日的照顾着儿子的起居,揣测着儿子的想法,理解着儿子的倔强与敏感,母亲从未给儿子带来多少麻烦或不快。因为母亲的默默承受所带来的舒适感,甚至让儿子忽略了母亲的心情,仿佛不存在般,直到多年以后,母亲已然离去,这个迟迟没有参透人生的少年,终于听见了母亲的埋藏多年的呼唤,同时,也看到了天边那一道暖意的曙光。

有过车辙的地方,也有母亲茫然又急迫的脚印。爱如空气,而母亲永远只是远远的看着,看着

关于角色

由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又有谁去体现这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我常以为是众生度化了佛祖。

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一句话,已道明一切。

休论公道,不是说不公道,而是说在上帝的角度,每个人的价值是一样的,绿叶举出红花,丑女造就美人,众生度化佛祖。找到合适自己的角色,站对了人生舞台,为梦想奋斗过,哪怕是永远的平平碌碌,永远的默默无闻,依旧是高尚而值得敬佩的。

红花固然绚烂,但是一片绿叶,又何不是为世界增添了一份阴凉呢?

史铁生终究是幸运的。上帝很公平,在让他失去了身体的支撑点后,赐给他一座园子,一个精神上的栖息地、心灵上的避难所。祭坛石门中的落日,寂静的光辉平铺的一刻,地上的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永恒与变迁的对比,使人世更无常了些。夕阳下携手同行的恋人,不知道曾经度过多少的风风雨雨,人老了,情深了。那种素朴的,风雨无阻的真情,不会随时光流逝,可时光却把人从中年送到了暮年

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有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那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罗密欧与朱丽叶》之读后感1500字


从罗密欧与朱丽叶这部悲剧中我看到了人世间爱情的酸,甜,苦,辣。

爱情蒙着眼睛,却偷偷的闯进人们的心灵你便能看到罗密欧对爱情的感叹。文中的主人公不正是这段话里的传奇吗?在百般磨难下,终于可以相见,但由于消息得不灵通,罗密欧以为朱丽叶已经死了,所以在情感的追逐下罗密欧服毒自杀,假死的朱丽叶醒来见罗密欧已经死了也用匕首殉情了。人们常说情大于天地,或许也正是因为两人的感情融化了积有世仇的两个大家庭,最终消除了长久的仇恨。小说以悲剧的形式展现在我们的面前但是结束却不是悲剧,因为他们两个人的不同凡响,轰轰烈烈,两大家族的恩怨也解除了,也就是意味着后代的人们可以不像罗密欧与朱丽叶一样,要随时背着秘密法则了!

罗密欧喜欢朱丽叶的淳朴、善良,而朱丽叶呢?她也是喜欢着那最激动、最幸运的灵魂。

难道两个人在一起长长久久就是幸福?不,幸福对于罗密欧与朱丽叶来说是消除了两家族的世怨,是更多人的无阻挠的恋情,是伟大而神圣的名誉!造福后代的他们相信上帝会收下这两个疲惫而激动的灵魂的,会让他们在天堂上过上幸福安定的生活。

第二幕的第二场里写到在罗密欧的眼里,朱丽叶犹如他生命里的阳光,在他的世界里有了朱丽叶而使得鸟儿误认为黑夜已经过去而在所谓的黎明里唱歌。一场舞会造就了一对不该爱而爱的死心塌地的情侣,正是这样后人因有他们而骄傲。

朱丽叶也悲望过,为什么他偏偏是罗密欧呢?姓名本来是毫无意义的,但是由于家族的原因这样的绝望,这般的痛苦,但是爱情是伟大的,是它让这个悲望的女孩抛开了家族的歧视,像沙子一样慢慢地沉到海底,最终依偎到罗密欧的怀里,永远的沉寂,沉寂在热恋里的了两人连短暂的夜晚也看作是生死离别,在这对热恋中的人们,连神父的劝告也当成是废话,这可能就是爱情的力量冲击了他们的大脑。

在第三幕的第五场,面对凯普莱特的威胁星期四嫁给妈妈的朋友,否则就不认她这个女儿,但这对于朱丽叶来说就好像是知道似的早就打好了预防针,而这不也正能衬托出朱丽叶对罗密欧的爱恋么,世界因爱而精彩,但为什么朱丽叶与罗密欧的爱这么的痛苦,憔悴。

真爱是什么?是一种超脱世俗的爱恋,是在世界末日的最后一分钟,一起躺在草地上静静地等待着厄运的来临

在恋人的眼里时间犹如金梭,飞剑。在清晨的破晓时,还固执的以为那是半夜,还不肯面对现实。

在第五幕第三场里,我们不也看到了罗密欧对失去朱丽叶而伤心欲绝的情形么,没有什么能比失去最爱的人而难过了吧?在罗密欧亲吻朱丽叶时,他多想把自己的灵魂取出而从嘴尖送给朱丽叶,但他不明白吗?当她醒来知道自己害死了最亲爱的人,那是怎样的情感!

朱丽叶和罗密欧并没有无辜的逝去他们留给这世界太多的思考了瞧你们的仇恨已经收到了多大的惩罚,上天借手于爱情,夺去了你们心爱的人,我为了忽视你们的争执,也已经丧失了一双亲戚,大家都受到了惩罚面对亲王的斥责大家都面面相觑,无语

我认为这就是本文的高潮,就是本文的主脑,是最能表现罗密欧与朱丽叶那痴情的真谛。

随着幸福的沉沦,两人的幸福就会是希望,在天堂,神圣的天使会让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我们会祝福他们的。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窗上,维洛那城的人们都出来祷告,因为他们知道那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寄托,是后人们联姻的希望,在这之后再没有了愁苦,而是无尽的阳光洒在这座小城上,那正是罗密欧和朱丽叶在笑

古往今来有多少的悲欢离合,而谁曾见过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样的哀怨辛酸!

不被家人祝福,没有华丽的殿堂,而这不正是人世间超脱凡情的爱恋吗?其实人生就是一个大舞台,而你也可以主宰!

《战争与和平》之读后感1500字


1805年,法国和俄国之间关系恶化,即将发生战争。然而在俄国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恬静悠闲,社交舞会照常举行。

青年公爵安德烈保尔康斯基决心干一番事业,就提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向前线出发去了,他期望这次战争能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在奥斯特里茨,他参加联军与法军的会战并受伤。在 斯托夫伯爵家,他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那塔莎,爱情使他振作起来重新投入生活和事业。俄法战争爆发,安德烈赴沙场,在波罗金塔会战中受重伤。他忽然体会出死亡就是人生的清醒过程。从那一刻开始他的生命慢慢退潮,平静地走到终点。

与安德烈的故事平行发展的另一主人公彼埃尔是个热血冲动、善良真诚的年青人,凭着继承一笔可观的遗产,他成了上流社会的瞩目人物。势利库拉金公爵便把放荡堕落的女儿爱伦嫁给了他。意志薄弱但又向往理想的道德生活的彼埃尔在荒淫的贵族群中屡次受挫。自卫战争中,彼埃尔组织民团并经受了战火考验。后被法军逮捕。在战俘营,士兵中的宿命论和不抗恶思想使他深受感动。在俄国人民的打击下,法军溃败。彼埃尔被游击队救出,重新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婚后,他参加了十二月党人的秘密组织,而那塔莎则成为一个贤妻良母。

《 战争与和平》给了我许多东西,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籍。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彼埃尔这个人物,并在精神上把他当作一个知心朋友来对待。他随和、善良、落拓不羁、贪享受却又没有贵族老爷的架子,常常沉浸在精神世界里以至于显得魂不守舍,这些特点都让我感到亲切。娜塔莎很可爱,不过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爱情。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沉稳多了,成熟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安德烈则是另一种性格,他冷峻、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乏彼埃尔的那种宽容气度,所以常常后悔。安德烈的死很可惜,但除此以外,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来安排他,毕竟在临死时他彻悟了。

《战争与和平》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内容的那种形式。他说的是实话。孟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语:吾辞达而已矣。辞能达意,就这么简单。托尔斯泰认为,文学只是表现思想的一种形式,作为形式,它远不如内在的灵魂重要。后人读《战争与和平》,往往呼为史诗,那样其实正好违背了托翁的意愿。真正读懂《战争与和平》的人,最终会发现,这是一部思想的结晶,却非文学。而小说的作者托尔斯泰,则纯然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了。难怪著名作家高尔斯华绥说,如果要举出一部符合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这个定义的小说,我就要选择《战争与和平》。

精彩语录

●只要人们没有发现生命的游戏是愚蠢的,他就会期待它,人们一旦能够认识它的愚蠢,便会自杀,这是我将要做的。

●没有人想到,承认与是非标准不相符合的伟大,不过是承认他自己的没有价值和无限的卑劣。

●为什么从未留意到这高高的天空呢?不过,如今总算注意到了。我真是幸福,没错。除了这辽阔的天空外,其他的一切都是空虚都是欺骗,除了这天空外,任何东西都有不存在。

●人民战争的巨棒以全部威严雄伟的力量举了起来,并且不问任何人的趣味和规则,不考虑任何东西,愚笨单纯地,却是合乎时地举了起来,落下去打击法军,直到侵略者的军队全部消灭。

《冰与火之歌》之读后感1500字


先简单的介绍下这本书吧,故事的主线便发生在西方的形似不列颠岛的维斯特洛大陆上。由国王劳勃拜拉席恩前往北地拜访他的好友:临冬城主暨北境统领艾德史塔克开始,渐渐展示了这片国度的全貌。单纯的国王,耿直的首相,各怀鬼胎的大臣,拥兵自重的四方诸侯,全国仅靠着一根细弦维系着表面的和平,而当弦断之时,国家再度陷入无尽的战乱之中。而更让人惊悚的:那些远古的传说和早已灭绝的生物,正重新回到这片土地。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中世纪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 冰与火,为的是突出人性挣扎的含义,书中塑造了无数的人物,但其着眼点,却并非孤立地凸现英雄主义,奉献精神或奸猾阴谋,而是将书中人物放在一个真人的角度,写出他或她在时代和社会的旋涡中不同的境遇与选择。

《冰与火之歌》这本书在我看来是有些奇怪的,不同于以前看过的小说,里面会有一个主人公贯穿其中,根据其经历或历练来展示整个故事。然而《冰与火之歌》不同,看似是主角的角色会在下一个瞬间悲哀的死去。看到现在,每个人的命运还在无奈的碰撞,没有英雄班的人物带领大家改变命运,大概在这部小说里,人的命运在剩下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随后发生的只是随波逐流火势孤影坠星,所谓王道,一切华丽的瞬间,最终不过是光沉于影。

因为没有简单的答案,所以这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相对于其他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我,这本书算是一个挑战。即便是这样,这本小说还是吸引了我。也许在文学或影视作品中总不乏歌颂与命运抗衡的英雄,可真的拿到现实生活中对比的话,我们会无奈的发现,生活中根本没有英雄,或者说,英雄的光芒并不存在与现实生活中。或战战兢兢、或斗志昂扬,或厚积薄发,为的不过是自己的未来,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描绘的很像,故事中的人物在权力的漩涡中使出浑身解数,或渴望权力,或苟延存货,他们在不同的时机做着不同的选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无奈,每个人也都有闪光的一面。在里面,所有角色的背景都是严肃的事实,丝毫没有浪漫的戏份,也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不像其他作品中有纯粹的丑与恶,所有的人物感情更真实,私生子的选择,畸形儿的哲学,骑士的荣耀,家族的背叛等等,还有背后那被淡化了的主题。一本不好读的书,因为东西太杂,一个不愿看到的结局,或者很大程度上可能根本没有结局,故事依旧,没有任何收尾的预兆,仿佛宿命一般的循环。

这本书另一点吸引我的就是文字的功力了。对马丁大叔的笔工在下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小说中所刻画的人,没有什么绝对,都是灰色的,神作的开篇!

最后重温一下守夜人的誓言: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燄,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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