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得一本书,R道金斯《自私的基因》,非常有趣,刚刚看了第一章就心有戚戚。
读得很慢,只好一章一章写读后感。
第一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在这里,他尝试解释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场,并举出一些有争论的学说。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两大理论体系:群体选择理论和个体选择理论。
群体选择理论认为: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要比喻之竞争的另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灭绝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
个体选择理论认为: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做出任何牺牲。假如有一个自私的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则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的倾向。这样的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的群体将会被自私的个体所淹没。一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的影响。
最后,他摆出自己的信念:选择的基本单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说来,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传单位基因。
这一章,他给了我头脑冷静、脉络清晰,有公正而严谨的求学态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赏这个态度。
第二章 复制基因
至此,作者回答了在第一章中并没有答案的疑问:为什么会有人呢?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终极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机器。
他首先用极为通俗的语言展示血红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个具象为基础的前提上,阐述复制基因的形成、竞争的出现,以及进化过程。
简单地说,复制基因自我拷贝,集结起着构件作用的分子组成稳定的链,当这样的链越来越多,周围存在的构件分子日渐稀缺时,不同品种或品系的复制基因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导致产生更高一级稳定性的复制错误,或以新方法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复制错误,都会自动地得以延续下来并成倍地增长,由此导致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人,就是这个过程积累和渐进至今的产物之一。
第三章 不朽的螺旋圈
本章的要义是: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
我发现,道金斯对他所阐述的理论底气似乎并不足,或者说,以他的才华,仍无法在宏观上找到一个合适的具有说服力的比喻,来证明基因如何进行自我拷贝,又如何服从自然选择等。同时我注意到,他多次用碰巧、理所当然这些词,这是我不乐见的,这些词是在不够严谨。
讽刺的是,碰巧、理所当然、运气好是达尔文主义者惯用的伎俩,如果他们不致于蠢到变节转而服从拉马克学说的话。
当然,尽管这样,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叙述能力,他解释了基因之成为自然选择基本单位的原因。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说服力。
基因通过拷贝形式的存在几乎是永恒的,为争取生存,牺牲等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机会。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可以肯定地说,能够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带有自私特性的。
这一章很长,它显示了道金斯是一个多么传统又地道的达尔文主义者。
我并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过它们太多了。我赞同他提出的:一个(实体)同另一个之间的差别,可以很容易地在环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个或几个先前的差别,就是这些差别才真正关系到生存竞争和斗争,就进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遗传控制的差别。
我第一次读《信客》是在初二的语文书上,当时读这篇文章的时候,给我了极大的震撼,作家笔下的人物,不管是老信客还是年轻信客,不管是在外游子还是乡里乡亲,都刻画得有血有肉,充分的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状况,一下子就吸引了我。
读完之后,深感当信客不是一件好差事,不但劳累,坏了自己的身体,而且自己的一番辛苦换来的却是别人的冷漠,连为别人报丧也会被怀疑,回想以前的老信客,更是悲惨,****迫的竟然去看坟场,即使是这样,信客还是无任何怨言的上路了。
读过《信客》,我感觉在当时的社会里,当信客比当人力车夫还困难,还受委屈,有时还被当作玩偶,甚至死神冤鬼,被随意的斥责,没人会想到他的好处,当信客最后忍受不了不干的时候,再也找不到新信客的时候,人们才想起他的全部好处这些都是当时的社会病态,历来是坏事多于好事。
就像课本的前言,信客,作为一种职业已经消失了,而作为一辈子默默奉献的一类人,却没有绝迹,也不会绝迹,而我们有没有注意过他们呢,如果真的没有这一类人在默默地奉献,这个世界又会存在多久呢,期望我们不能忘记这些默默奉献自己的人,同时自己也是这一类人。
《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文章说的是那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读完路遥的《人生》,我第一感觉这分明就是司汤达《红与黑》的再版嘛。《人生》中的高加林和《红与黑》中的于连,这两位主人公都出身寒微,他们胸怀抱负,勤奋好学,才华过人,相貌英俊,颇得女子垂青, 又对现实不满,桀骜不驯,自傲、自尊又自卑。他们的第一次恋爱对象巧珍和雷纳尔夫人都是真善美的化身,但是他俩为了理想,为了更远的世界,都抛弃了自己的所爱,分别爱上了对自己人生发展有利的黄亚萍和玛蒂尔德,妄图攀着女人的石榴裙往上爬。到最后,二人都忍受着良心的煎 熬,并一无所有。
其实,想了想,两位主人公又有所不 同。首先社会背景不同。社会背景对他们性格的形成有着巨大影响。高加林生活在改革开放初期,社会巨变的大幕刚刚拉起;于连生活在法国封建社会末资产阶级革命初 期,各种思潮涌起。两者类似的是,都是在社会急剧变化中的环境里。其次,于连在自己疯狂追求私欲,并抛弃道德后又忍受不了内心的煎熬,最终走向人生的自我毁灭。 就我个人感觉,虽然说合理的个人私欲也没有错,但于连的追求,理想成分少,私欲成分多;高加林也有私欲,但理想成分多一 些。你不能说高比于好,因为在当时的时代下,二者都是时代的典型人物。这是历史的局限性,而不能完全归结于个人身上。高加林在浮浮沉沉之后又回到了人生的原点,巧珍也嫁人了,貌似满目伤痛。一个在别人眼中出卖良心的人,是为人所不齿的,但农人淳朴的心又很快接纳了他,他找回了自己的根,又开始了新的希望。
这里,我还想说说巧珍及其所代表的 一些人物。他们或许没有文化,或许看起来很土气,但他们真!他们坚强!他们身上洋溢着人格的芬芳。那是一份淳朴而伟大的 感情,他们的爱没有局限 性,不会因为 物质的变化而改变。他们才真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无怨无悔的人。写到这儿,我想起了我的母亲,一个文化程度不高,脾气很火爆(现在她的脾气被我这么个儿子磨得温柔了)的人。据说年轻时很漂亮,嘿嘿,当然现在也不老一个银行小职员的形象。 我的父亲常对我讲,别看你我文化程度都比你母亲高,知识、思想都比她丰富,可真要是比起为人的那股子真,那股子对家人的纯净与无悔,你我差远了。当时一听也只当笑谈,现在想起,句句真言。是她在我心灵最困苦的时候,别人都认为我不好的时候,耐下性子, 听我这个混球絮絮叨叨,使我逐渐从心灵的阴影中走出来。然而,她这种美好的品质又常为我所忽略,只记得这老娘们,嘿嘿,天天没完没了地和我斗嘴。现在想想,和老娘嬉皮笑脸逗逗闹闹的时光真是美好啊。想起一句话,大意是:知识的丰富与良好的品质是不一定成正比例的,这话放在我妈身上很合适。
再回到书上,我觉得路遥的这个结局很好,留给我无限追念,给我的感觉是一种开阔。就像黄永玉说过,走路在一个坑上摔了一跤,就要在这个坑边骂它一辈子吗?也如同毕淑敏在一篇文章中所提到的,人生没有唯一,不要给自己加牢笼。得到时要珍惜,失去时,也没必要过分悲伤。
当然,最重要的是在自己的人生奋斗过 程中,万不可耍小聪明,要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在这点上我深有体会,老是倚仗自己会沟通,不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好多事,不要有过多的功利考虑,结交你、认识你,天性使然,同气相求,不为图啥,但到后来你有条件,真帮了我大忙,那么我就感激你。这两天,读多了黄永玉的书,还要引用他的话: 我这一生感激两件事:一认识了许多好人, 并在他们温情下灌溉我的成长;二读了很多好书,让我有了自己的独立的信仰。是啊, 这样的话,人际关系又怎会是负累呢?分明是力量的源泉啊。
还有,我从小在城市长大,每次父亲让我回农村老家看看,都跟上刑似的,觉得和他们没啥共同语言。其实我辜负了多少乡情啊,想来,不免怅惘。以后还是要多回去看看,因为祖辈的根在那里,没有他们哪来的我呀。
最后以张元济先生的一句话结束本文吧: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开始习惯于妥思妥耶夫式的的漫长叙事,也许最真实的叙事注定无法不漫长。执着是个可怕的东西,执着于生活的人可以像蚂蚁一样埋头长征,也可以恶魔一样揣起屠刀。可人从来不是只生存于两段的砝码,最真实的人生是游离在平衡与偏执两端的维系。跨过天平的横梁走到极端的过程,是屠戮自己的过程把自己交给上帝,或是交给恶魔。
生活擅长制作常谈常新的谜团,不管是天才还是傻瓜都能有所解悟,但现实永无正解。窘迫的现实与对理想主义的推崇让一个年轻人陷入疯狂,他躺在棺材一样阴暗低矮的出租房里思索,以确定自己是属于可以为所欲为的不平凡的人,还是只配做不平凡的人的工具的普通人。在偏执狂的思维里,不平凡的人可以疾驰的象群般践踏着脚下的生命踏上光明,平凡的人注定庸庸碌碌供人踩踏。拿破仑的铁骑横扫欧洲的时候,生灵涂炭的战场成了皇位后最闪亮的注脚。拿破仑乘着历史的东风成就王座,他说:从伟大到可笑只有一步之差,让后人去评判吧。可惜那个躺在棺材里的大学辍学生做了最偏执的评判。社会的畸态让他只看到践踏与辉煌,并且将前者视作后者的必要基础。
对自我哪怕还有一丝坚持的人,都是不适合拿起屠刀的,更何况是饥寒交迫中靠消化自我维系生命的拉斯科利尼科夫。当他在病态的执念中将劈柴的斧头变成杀人的利器,其实他不差毫厘地杀死了自己。他近乎推脱的言辞并没有错,不是他杀死了寄生虫一样的老太婆,更不是他杀死了老太婆天真无邪的妹妹,他事先早就将斧头砍进自己的脉搏,犯罪现场只生产恶魔而不适合活人。我之死成就我之恶,这个命题也许在唯物论者眼中是嗤之以鼻的自欺之辞,可惜人是天生的形而上学家,唯心的解读往往给生活以解脱。
执着于错误的后果是可怕的,这偏执表现在生活里尤其令人难以逃离。用最世俗的眼光审视小说主人公,或许会觉得他最大的错误就是未能将自己的教义坚持到底,他没能彻底将良心的自我毁灭于黑暗中,杀人后他成功地规避了法律的制裁却再脱离不了自我的谴责。无耻者的最无耻之处便在于他总能绕过人性的约束而将失败归之于手法上的失误。正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小说中所说:人这种卑鄙的东西,什么都会习惯的!若人可以用畜道生存,那么生活就没什么不可以。所以罪的罚对于无耻者是无效的,对于高尚者却是难以逃离的。也因此,生理上的惩罚其实对于罪犯而言是最低级的,因为这能够以儆效尤,却不能让他学会高尚。只要邪念未死,一点点侥幸心理的作祟便足以令其重返罪途。
关于拉斯科利尼科夫的救赎,陀思妥耶夫斯基直到文末也是语焉不详,或许正如批判者所言,这曝露了无法剥离的时代烙印。但当索尼娅将自己的柏木十字架戴上拉斯科利尼科夫的脖颈,而自己戴上属于被男人杀死的莉扎薇塔的铜十字,当她选择罪之罚的重者与男人共涉西伯利亚,当爱情的唯美洗濯时代的污浊,我想没有比这更好的结局。同是时代的弃婴,却以爱为结获得了新生,这到底是出于文学家的浪漫,还是源自历史的归宿?真情难求,难在少有共同承受,爱情的本义可能便是于共同承受中获取共同的救赎。可惜,小说诞生之日起,作者便已经死亡,何况如今其人尸骨早已化为春泥,陀思妥耶夫斯基已然没有机会为自己辩驳。文学大师恐怕也不会为小说辩驳,但若是那份共享十字架的伟大爱情尚不能让人救赎,我亦无言。
时代的焦灼塑造时代的弃婴或是宠儿,生存在历史之痛中的人们,自须领受生活的正解。在此意义上,罪与罚毋宁说是罪与救,救赎之道与沦落之道同在。
长征犹如一座丰碑,光辉地矗立在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史册中,成为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奋图强,坚忍不拔,积极向上,战胜任何困难的精神力量。
历史事实已经证明,长征锻炼了中国共产党,使党从幼稚走向成熟。正是凭着长征精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才战胜了难以想象的艰难险阻,创造出了无数可歌可泣的人间奇迹,使中国革命的局势转危为安。有了长征的伟大胜利,才有了后来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长征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青年,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不懈奋斗。
文化是经济和政治在观念形态中的存在方式,是人类精神活动的表现和产物。而长征文化,便是五四以来我党形成的最重要的革命传统之一。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当年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之后,毛泽东同志曾就长征做过如此精辟的总结。红军长征已过去了几十年了,但长征精神依然鲜活地留在人们心中,鼓舞着我们每一人。
抚今追昔,共和国的沧桑巨变令人感慨万千;继往开来,小康社会的美好前景呼唤着我们继续前行。传承长征精神,就是要坚持艰苦奋斗,百折不挠。艰苦才能磨练人,造就人。青年要时刻铭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长征精神自省,谨记红色革命的优良传统。
我是一名普通大学生,很小的时候就熟悉了红军的事迹,随着年龄增长,这种情结愈发强烈。在我眼里,红军能完成历史记录上的第一次长征,每一位红军将士都是英雄好汉。连外国人斯诺索尔兹伯里都高度评价了红军长征。没有长征,就不能保存我们的党、我们的人民军队和革命根据地,就不会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以及抗美援朝的胜利,也不会有新中国,更不会有现在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
当面对先辈时,我们都应该扪心自问,我们的幸福生活来自哪里?我们有没有忘记那些为我们打天下的革命先辈?有人可能会认为,当年穷人参加红军是为了有饭吃。确实是有这样的人,但是他们当了红军以后,其信念就不只是为了吃饭。我们在长征七十年后的今天,仍然能深深地感受到红军长征的艰苦卓绝和巨大牺牲,送郎当红军绝不仅仅是为了吃饭而去的,而且有许多红军将领都出身书香门第,他们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劳苦大众的解放扛起了枪。
假如仅仅为了吃饭,你就无法解释这样的故事:红军长征到云南时,有12位红军伤员被敌人抓住了。敌人说,只要你们不当红军了,就可以放你们生路,不杀你们。但是这几位红军战士个个坚强不屈,敌人没有办法,就把红军伤员带到半山腰一个深不见底的地下河洞口,把前面两个伤员推到山洞里面,在后面的10位红军就说:不用你们推,我们自己跳!当地群众后来把这个洞叫红军洞,这个事迹就刻在了那个洞口的碑上。
我觉得,红军作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在那个年代里承担起了自己的历史责任。这种历史责任感最值得我们纪念和学习,更是今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需要的。
什么样的精神让我落泪?那就是宁可牺牲自我,去保全集体的团队精神。从资料上看到当年红三十四师师长陈树湘率部队为红军殿后,掩护主力队伍撤退以后,他们只剩下四五百人。等到他们撤退的时候,湘江已经被国民党反动派封锁了,他们又饿着肚子翻山越岭退回到湘西打游击。撤退途中,陈师长腹部中了敌人的子弹,他命令其他的战士撤退,自己来掩护,不幸被敌人抓住。敌人非常得意,在抬着他去邀功的时候,陈师长把自己的肠子掏出来扯断,最后壮烈牺牲,年仅24岁。这个故事让我流泪,长征中还有许许多多的红军战士为了大部队的安全,牺牲了自己。如果一支军队、一个民族拥有这种精神,那就无坚不摧了。长征是一座精神宝库,过去、现在和将来都能让我们受益匪浅,倍受鼓舞。
在漫长的历史与文化的进程中,我们的民族有着很多辉煌的过去,穿越时空的苍凉与沉重,是历经沧桑后的繁华。
长征,你使中国更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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