蹇先艾的《水葬》读后感1500字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阅读作品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或许你需要"蹇先艾的《水葬》读后感1500字"这样的内容,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蹇先艾,著名的乡土文学作家。《水葬》是他描写人间疾苦作品中的代表作,也让我感触尤为深刻。那一时期有许多小说是通过描写落后农村的原始陋习来揭露深受旧习俗旧伦理道德毒害的乡民的凶残、愚昧和无知,如台静农的《拜堂》、柔石的《为奴隶的母亲》以及王鲁彦的《黄金》等,《水葬》同样是这样。主人公骆毛因为生活艰难所迫去偷窃,结果被村中的人发现活活处以水葬之酷刑,而耳聋的母亲却在家中等待着已被水葬的儿子。

文章看似没有加入作者任何主观的评价,全文都是在描写这一事情的经过,但是从字里行间,从词语的运用,我就已经感受到了作家强烈的情感。

我认为小说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押送骆毛去水葬直到水葬完成,二是骆毛母亲在家中等着骆毛的归来,这两部分的描写都很精彩。

第一部分中,一是神情描写,写押送骆毛的人脸上全是得意之色以及随行的人脸上的笑意和孩子们觉得有趣的神情。写出了乡民们的心灵在旧道德长久以来的束缚下已经变异扭曲,似乎认为完成这件事是多么的光荣与得意,也表达了作者深深的嘲讽之意。二是动作描写,后面较远的闲杂人等跟着就像海潮一样拼命的撞过来这就是人们听见骆毛再次开口后的反应。拼命二字也十分确切的写出了乡民看热闹的心理。这与鲁迅作品中众多的看客一样,他们冷漠、麻木,总是以一种看热闹的而不是同情与愤懑的心理来对待自己正在受难的同胞。三是语言描写,村中教书先生口中的丧德呀,丧德这句话是十分典型的反讽。自己不屑地说着别人丧德,却不知自己现在所做的和所认为理所应当的事是多么的丧德,这也写出了封建知识分子的虚伪与装腔作势。他们虽然算是所谓读过书的人,但却无知的做着封建旧道德的卫道士。还有便是骆毛那句是儿子打老子吗?,这是典型的精神胜利法,面对这种荒谬残忍的处罚,他反抗过但是没有用,于是转向了自我安慰。还有那句来世又是一个好汉这都是自我安慰,对现实无望转而寄希望与来世,投水前眼前浮现老母亲的面孔,这也让骆毛更觉凄凉与无望。

这些描写中有对鲁迅作品的学习与模仿,骆毛的话也让我想到了阿Q的那句儿子打老子吗?这都是对自我的麻木与安慰。村民们成群结队的去看水葬让我想到《阿Q正传》中写道阿Q处死前,那些赶来看砍头的人在阿Q看来就像是狼,他们看着阿Q就像是盯着食物的狼,而这些看热闹的村民不也是一群狼吗?他们依照古已有之的刑罚处死了骆毛,吃掉了骆毛。

这也更让我想到《狂人日记》中那几句话: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吃人!的确那些所谓的仁义道德就是披着羊皮的狼,看起来善良无辜,其实凶残食人,而这件 千年来人们都被这样一只狼迷惑着,不去反抗与改变。而作者将这活生生的水葬描写出来就是为了唤醒更多的人。

文章第二部分的描写是最触动我内心的,骆毛的母亲,已经耳聋的老母亲,已经老的身形枯槁的老母亲,却在这最需要人照顾的时候失去她的儿子,她唯一的亲人。最令人心伤的是儿子与她已经阴阳两隔的时候她却还在苦苦等待,一个老妇人等着已死的儿子回家,这是怎样一种让人绝望与窒息的感觉啊!

她定定的站在门边等着,焦急却又坚定,一手牢牢地扣住门边目不转睛地凝望连动也不动一下,嘴里还念叨着:毛儿,怎么你还不回来?。看到这里时,有种痛得想哭的感觉,我实在无法想象这样一个老妇人在未来的日子里要如何过活呢,处死她的儿子不就等于也夺去了她的命吗!心里揪揪的疼,但却是隐忍的,不知为何要强忍,是在和那些残忍的村民较劲吗,也许吧。风中老人凄凉的身影就这样刻在我心里,让我耿耿于怀

都说这篇文章写了乡间民俗的残酷,乡民的无知和人与人之情的冷漠,但是在我看来也非全是冷漠。文章快结尾处的招儿媳妇急忙把儿子的嘴用手捂住,不让他说出来与文末招儿媳妇偷偷地跑到那个老妇门前看一看都写出了招儿媳妇还是有些关心和心疼老妇人的,不希望她难过,这也表现出作者的一种希望吧。虽然现状残酷但还是在文末透出些许希望,或许很微小,但也让人在全文的凄绝的气氛的最后感受到点点暖意与希望。有希望总是好的。

F132.cOm更多精选读后感阅读

《水葬》读后感600字


水葬,起初以为小说是讲某种风俗:人逝后将其放入水中,任其漂流,以一种最自然的方式放归灵魂的自由。但浏览全文过竟是十足的震惊!水葬是野蛮残忍的原始陋习!
仅仅是因为偷窃,骆毛,一个三十岁光景的汉子被剥夺了生存的权利。虽说偷窃是犯罪,但是远不至于将人处死。死前的骆毛摇动的躯体支撑着一张和成天在煤窟里爬出的苦工一样的脸孔;瘦筋筋的一身都没有肉,只剩下几根骨架子披着皮,细致的外貌描写,淋漓精致的写出了骆毛的困窘;夸张的手法,极言骆毛骨瘦如柴,可怜至极。这样不堪的躯体却可以发出巨大的谩骂声。
比之骆毛,形形色色的桐村人都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前去看水葬。押解骆毛的大汉眉飞色舞,得意洋洋:凑热闹的桐村老少或笑得合不拢嘴,或破口大骂,简直比四川来的西洋镜还有趣的样子。麻木不仁的桐村人却还敢自称是文明的桐村,十足的讽刺。而这种对于小偷处以水葬的死刑,在村中差不多是古已有之的了,一切似乎都是顺理成章,理所当然。
骂骂咧咧的骆毛,对于死似乎是不怕的。然而当提及老母时,他对死有了畏惧,死后老母就是孤身一人了。然而他逃不了,文明的桐村人不会给他机会。
骆毛年迈的老母亲在骆毛死后一直倚傍在门柱旁期盼着儿子的出现。孱弱的身躯,嘴唇不住的轻颤,深沉的母爱,给人带来的不是温暖,却是直刺人心的痛。直到入夜,骆毛的老母亲还坐在门限上,没有人还记得骆毛还有个老母亲。也许老母亲已知道儿子出事了,她这个世间唯一的亲人离开了,哀莫大于心死。这种沉重的母爱,让人不忍直视,只剩沉痛。在麻木不仁的桐村人中,老母亲的慈爱和骆毛的孝是唤醒人性的明灯!

《做事,先做人》1500字读后感


《做事,先做人》1500字读后感
《做事先做人》这本书,寒假我带回了家,并且每天坚持至少看一篇,从中学到了很多,也收获了很多,看完每一篇我都可以学到一种做人的道理,感谢动科系给我们带来了那么好的一本书,以下是我对个别篇的读后感。
通过对这本说的阅读我体会到,做事和做人都是人生中的两件大事,会做人,能左右逢源,不会做人,四处碰壁;会做人,做事有人帮;不会做人,处处碰壁;会做人,办事有捷径,不会做人,命运多舛。所以我比较喜欢交友的那章,其中有段是这样说的:俗话说,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冤家多堵墙。世上有很多路,但朋友之路是万万不可断绝的。因为人是感情动物,需要进行感情上的交流,以获得帮助和友谊。在迈向成功的道路上,要像坚持到底仅仅依靠信念的支持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友谊的滋润。这句话就说德很好,我们在做人的时候朋友对我们的重要性。下面,我根据自己的理解,针对这一章节来谈谈读了本章后的一些体会:
1、善待他人就是善待自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恶以善小而不为。虽然这世间有太多烦恼,但只要你拥有一颗平常心,善待他人,你就会获得快乐。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了解别人心里在想些什么的人,永远不用担心未来。任何一种真诚而博大的爱,都会在现实中得到应由的回报。你铺就的良好人缘,将会给你以莫大的帮助。
2、对他人常怀感恩之心。在这个世界上,我们要感恩的人很多,父母赐予我们生命,我们要感恩,朋友赐给我们友情,我们要感恩,老师给我们启蒙,我们要感恩,医生替我们解除疾患,我们要感恩要对他人怀有一颗感恩之心、感激之念,这样我们才能变得宽容、大度,才会变得心态平和、理智善良。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面对生活,抱怨会变成相互的理解,牢骚会变成工作的动力,不满会变成中肯的建议,指责会变成善意的规劝。


3、要学会尊重他人。在人们的交往中,对待别人的态度往往决定了别人对我们的态度,就像一个人站在镜子前。你笑时,镜子里的人也笑;你皱眉时,镜子里的人也皱眉你对着镜子大喊大叫时,镜子里的人也对你大喊大叫。所以,我们要获得他人的好感和尊重,首先必须尊重他人。古今中外的很多故事都告诉我们,只有懂得尊重别人的人,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因此,在现实中我们必须要明白,尊重是双向的,你能给别人尊重,别人也会报以欣赏;你若予人轻视,别人定还以鄙薄。所以我们应该时刻牢记,尊重他人局势尊重自己。尊重要以人处世、提高自身修养的重要内容。同时,尊重别人又可以消除隔阂,拉近友谊,显示修养,赢来信任,换来朋友。
与人相处就必须要互谅、互让、互敬、互爱。互谅就是彼此谅解,不计较个人恩怨。互让就是彼此谦让,不计较个人得失。互敬就是彼此尊重,不计较谁高谁低。互爱就是彼此关心,不计较品格气质的差异。古今中外,凡是能成大事的人都具有一种优秀的品质,就是能容人所不能容,忍人所不能忍,善于求大同存小异,团结大多数人。他们胸襟豁达而不拘小节,大处着眼而不会鼠目寸光,并且从不斤斤计较,纠缠于非原则的琐事,所以,他们才能成大事、立大业,使自己成为不平凡的伟人。w
我想无论以后如何,我都忘不了这句让我受益终生的道理:做事先做人!

关于艾米的读后感2000字


前记:此前读过艾米写的几本书,印象不错,前几天去图书馆恰好看见她的其他作品,自然要借来阅览一番,读后感觉缺乏惊喜,又不得不说说读后小感。

《梦里飘向你》让我大跌眼镜,小说采用与《新概念作文》类似的手法与文体,前面三分之一的内容是一个阅人无数历经沧桑的女人自问自答式的心灵独白,后面均采用日记纪实的手法写他和另外两人的交往过程,以及在此期间她的感受和内心的各种小九九。不是以往自己小说那样结构完整的故事,没多少看头。

《山楂树之恋终结版之不懂说将来》继续以往她作品中的女主人公性格心软、爱乱想、自信心不高、做事不够果断、高学历低情商第一次婚姻失败、遇到爱情会不管不顾的去追求。故事讲述了女主人公海伦赴美国读书遇到了一个干餐馆工作的帅小伙benny,两人一见钟情,在后来的相处中渐渐互相表露心迹,最终在一起。

小说塑造的海伦集中了《欲》中陈霭和《等你爱我》中丁乙的形象,高学历成绩好身材不错,但很没自信,需要别人对自己的肯定来确认自己的魅力与实力。因成绩好家庭好没人敢追,当人品有待商榷的穷小子李兵来追求时,她便草草答应了。但她始终没有真心喜欢过李兵,在两人结婚后,她依旧把他当外人,对他的家人以及家乡充满戒心甚至恐惧。当她来到国外遇到会照顾人体贴人的benny时,才知道自己也会遇到喜欢的人,谁也抵挡不了爱情的脚步,benny也喜欢善良的她,她为了孩子忍辱负重,把那个她想立刻摆脱的不解风情的丈夫也办出国,后来在benny的帮助下成功与丈夫离婚,并有了小benny。

和前几本书类似,小说都是以女主人公的视角写的,男主人公的身上都带有神秘色彩,随着故事的深入而揭下隐藏已久的面具,漏出真容。

小说意在表现海伦不在乎物质享受,只追求精神幸福的崇高情怀,和benny的痴情体贴。让我觉得蹩脚的地方,是男女主人公的相爱的事实。诚然,相爱不需要理由,但至少要有让人信服的地方。海伦跟她小说中所有的女主人公一样都是外貌协会的,一开始注意到benny也是因为他的声音和好看的面庞,根据文中对她外貌的描写,她戴眼镜微胖,育有一女,此前是个大学老师,与丈夫关系紧张,比benny大十岁。按照我的自身经验,想在大学老师中找个漂亮的,是有点难度的,特别是已婚女老师。本身书卷气浓,肯定不怎么会化妆,与丈夫关系不好,更少有时间做些女为悦己者容的事,情商又不高,单凭善良一条想要站稳脚跟毕竟不太现实。

对她丈夫李兵的描写也有些夸张哗众取宠的嫌疑。李兵出身在闭塞的山村,没有情趣,养小孩不懂教育方法,抽烟喝酒打麻将,从来不做家务,眼高手低,能力不够还想整天当大爷,在跟妻子的相处中不达目的只会死缠烂打,几乎一无是处。的确,写小说就要写典型人物,但也不能太极端。李兵能从深山里走出来读大学,说明他还是有些才能的,既然受过大学氛围和新思想的熏陶,怎么说也会摆脱一点封建思想,教育孩子不会那么老一套的非打即骂。文中对李兵家乡的描述跟《等你爱我》中满文方的家乡描写也有些类似,闭塞的山沟,充满封建思维的乡民,变态的族规。其实,现在随着我国开放和改革的深入,乡村少有如此。另外,我想问一句,海伦和李兵大学时代就在一起,他们结婚时海伦已经三十岁,那么久的相处,就算后来是异地恋,她对李兵和他家乡的了解也太少了吧?没想清楚就草草结婚,结婚了又对现状不满,她一味只是厌恶躲避问题,从没想过去解决。想当年,富家小姐杨绛在家过的可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嫁给家里贫穷的钱钟书,她便收起所有的小姐范,嫁鸡随鸡,入乡随俗,过起清贫生活,还努力遵守钱母的老一套规范。海伦从没想过为李兵妥协,当然这是因为她没喜欢过李兵,如此,在那段关系中对两人都不公平。

《至死不渝》有点像中文版的《悲惨世界》。正如美丽的爱斯梅拉达就算被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欺骗后,依然对痴情的钟楼怪人卡西莫多的倾慕保持距离,文中的女主人公石燕始终不敢面对和毁容的黄海在一起后可能遭遇的非议。

小说讲述了因高考考砸来到一所她羞于叫出名字的师院读大学的石燕,在大学期间一直和出生时被没有经验的产科医生用产钳夹坏脸骨但因成绩好考上名校的黄海通信,黄海喜欢她,却自卑不敢对她表白,她不喜欢黄海,但很享受被不知事的同学羡慕她有个名校男友的虚荣感,后来遇到了学校老师卓越,在卓越帮她搞定留校资格并表示爱意后,她便与卓越走到了一起。婚后才一点点发现他的缺点和丑恶,并一次次被卓越整的走投无路。后来在黄海的帮助下考试出了国,黄海也整容成功,他们最终走到了一起。

和其他小说不同,《至死不渝》没有把英俊的卓越写的天花乱坠,让他一步步露出虚伪自私的本性,相反展现了一个丑人的内心美。正如《简爱》中,身份卑微的简爱最后和有着贵族身份的男主人公在一起时,男主人公已经残疾,并且被火烧了房子。艾米心里也是认为爱情的天平上,两人必然要在综合实力上不相上下,所以石燕和黄海能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也是在黄海整容之后。

艾米喜欢完美的结局,所以选择了让卓越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对石燕和黄海的相爱表示理解,他们的孩子靖靖也对有两个爸爸的事实坦然接受,并且有些自豪。让我觉得有些遗憾的是,故事总是在主角们去了美国后才能获得完满的结局,仿佛只有脱离了中国这个苦海,才能被救赎。另外,又出现了女主人公出国后,想尽办法把家人办到美国的情况,这个故事中,完全没有必要出现卓越去了美国,然后在那边上学的事,小说前面提到卓越专业是高等教育研究,志在消除身边的腐败事情,小说结尾他出国太没有缘由了,因为此时他已经跟石燕没有关系,而他想做的事情又都在国内。

艾晚的水仙球读后感700字


水仙球卧在水中,默默地吸取着清水,不要充足的养料,不要悉心的关照,却能够在其貌不扬的球茎上开出散发清香的花朵,在枝叶间翩翩起舞。 题记
这本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读后感)
八岁的艾晚,她生活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她在能干的姐姐和天才哥哥旁边,显得那样平庸,于是在家庭中,她没有呼吸和说话的空间,她只能默默地帮忙,同时学会了察言观色,为家人分担。就在她那水仙花般安静、知足的生活中,她飞快地成长起来。
那时候的孩子的生活,大概都是如此吧。
他们一出生,就被迫要立刻适应这个社会。没有人教,只有生活这个大课堂,能够让你贪婪地汲取一点一滴的经验,然后一瞬间成长起来。长大后的他们,凭着这些人生经验,将变得焕然一新,走向社会,并发现这个世界原来是这样的。
而如今的我们,却没有了水仙花的低调。
温室里的花朵,只能适应温暖的阳光,滋润的雨水,还需要充足的肥料,否则,娇嫩的枝叶会枯萎,而花朵也无法与万紫千红相争。
没错,我们就是这样。在我们长大之前,社会离我们还很远,时常会有大人仔细地告诉你如何生活,如何应对社会,但望向世界的视野总是被紧闭着外面太危险了!好好学习就行了!于是我们很晚才长大,甚至永远没有真正长大。当我们看见世界,却无法感慨世界的神奇与美妙,只能在滚滚人流中不知所措地奔跑。
也许,是不同的时代造就了我们不同的成长方式,当然,这也造就了不同的人,不同的生活。他们的生活比起现在平淡得就像水仙花盆里的水,而我们的生活,更加多彩,也更加复杂。
我想,这本书不仅仅是讲了一个水仙花般的成长经历,也告诉我们,可以像水仙花一样,在安静和低调中,预知社会,也在走进世界时,能够用经验在生活的大舞台上翩翩起舞。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